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郎咸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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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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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汪曾祺先生的小说《闹市闲民》

读汪曾祺先生的小说《闹市闲民》

小说《闹市闲民》者,描写了北京街头的一个老人,在这个老人身上,汪曾祺先生注入了一种审美理念,那就是清心寡欲,顺应生命,通透达观,天真自然。

小说开篇即言“我每天在西四倒101路公共汽车回甘家口。直对101站牌有一户人家。一间屋,一个老人”。

此言也,使得小说与现实紧密相联,让人难辨真实与虚构,就加强了其真实性,颇有笔记小说之特色也(关于笔记小说,后文再叙)。

“直对101站牌有一户人家。一间屋,一个老人”之言,几乎简洁到了无法再省的程度,可见作者之惜墨如金,用笔极简也。

因为“天天见面,很熟了”,于是等车时,“老人就搬出一个马扎儿来”让我坐等,这就对其淡描一笔,展示了老人那平和温煦的人情味和暖人肺腑的夕阳余韵。

因为,“除了大冬天,他的门总是开着”,于是屋里的一切就让人一目了然,这就展示了其胸怀坦荡,古朴纯正,心无杂念,少有隐私。

但见“屋里陈设非常简单”,“就一张小方桌,一个方杌凳,三个马扎儿,一张床”,这是对屋里简洁的环境描写,同时也是对人物的侧面描写,乃是以环境之简单映衬了人之简单也。

读文至此,我蓦然想起了林嗣环《口技》里那句“撤屏视之,一人、一桌、一椅、一扇、一抚尺而已”。

闲话少叙。

描写完屋里的陈设,小说开始正面描写老人了。

①.尽管“老人七十八岁了”,但是“看起来不像,顶多七十岁。气色很好”,这就对老人的形象先总写一笔,展示了他虽然年老,但外表年轻,且很健康。

随后,作者把笔叉出去,顺手描述道“他经常戴一副老式的圆镜片的浅茶晶的养目镜”,进而议论道“这副眼镜大概是他身上唯一值钱的东西”,这就进一步展示了他身无长物,简单之极。

②.他“眼睛很大,一点没有混浊”,眼睛明亮者,心灵必然纯净,信夫!而他“眼角有深深的鱼尾纹”,则再次刻画了其年事已高。

③.尤其是,他“跟人说话时总带着一点笑意”,就展示了其精神矍铄,情致不减,感情真挚,情商极高“眼神如一个天真的孩子”者,就再次刻画了其心灵纯正,简单无邪。

④.他“上唇留了一撮疏疏的胡子,花白了”,再次表明年事已老,而“他的人中很长”,于是作者对此直抒胸臆道“相书上说人中长者多长寿,信然”,这就肯定了其人必然长寿。

观其简单生活,知其心灵纯正,长寿是必然的。

⑤.尽管“他的头发也花白了”,但是“向后梳得很整齐”,这就给人以整齐优雅之感,表明其人虽老,但心态良好,整洁爱美。

⑥.另外,“他常年穿一套很宽大的蓝制服,天凉时套一件黑色粗毛线的很长的背心。圆口布鞋、草绿色线袜”,是啊,葛巾旧服心超然,这就展示了他穿着简单,无外物之诱。

孟子说“养心莫善于寡欲”,没有物欲的贪念,内心必然平静开阔也。

随后,小说进一步描述了“他的身世”。

①.他曾在“一个中学当工友,早就退休了”,他有家也有老伴,“儿子在石景山钢铁厂当车间主任。孙子已经上初中了。老伴跟儿子”,他嫌乱,“不愿跟他们一起过”,“愿意一个人”过;他女儿出嫁了,外孙也大了。

②.他“儿子有时进城办事,来看看他,给他带两包点心,说会子话”;他“儿媳妇、女儿隔几个月给他拆洗拆洗被褥”。

古人云“不知其父观其子,不知其君观其臣”,从他儿子、儿媳妇和女儿身上,我们看到了孝情满溢,这就见其家风纯正,堪可一赞,并侧面描写了这位老人也。

他老伴呢,为什么不来看他,这就留下了想象空间也,估计,是因为多年来的各自为战,让他们都习惯了孤居生活,因为从老人“跟人说话时总带着一点笑意,眼神如一个天真的孩子”上,他是平和纯净的,绝非自私冷漠的。

③.平常,他和亲属很少来往。

综上所述,这一切无不展示了老人之洗尽凡心,逍遥自在,遗世独立,超然物外,真可谓“真味是淡,至人是常”也。

描述完“他的身世”,小说开始描述“他的生活”了。

①.小说首先综述了“他的生活非常简单”。

②.他“早起扫扫地”,不仅“扫他那间小屋”,也“扫门前的人行道”,他虽无大志扫天下,却满怀优雅扫脚下,这是一个爱洁净之人也。

③.他“一天三顿饭”,“早点是干馒头就咸菜喝白开水”,“中午晚上吃面”,“一年三百六十五天,天天如此”。

正所谓随分家常饭,绝无小留连,不爱浅斟细酌,生活堪称简单。

随后,小说隆重推出了他“自己做”的面——“抻条”,或曰“拨鱼儿”。

在此,小说陡然起笔,直抒胸臆,“他的拨鱼儿真是一绝”。

接着,小说详细描述了他制作“抻条”。

首先把“小锅里坐上水”,然后“用一根削细了的筷子把稀面顺着碗口‘赶’进锅里”,这里一个“赶”字,就把稀面当成了鱼儿来写,富于情感,颇具灵性,乃是使用了比拟手法也。

最绝的是“他拨的鱼儿不断,一碗拨鱼儿是一根,而且粗细如一”,此言也,就回应了前面的“他的拨鱼儿真是一绝”一言。

于是,“我为看他拨鱼儿,宁可误一趟车”,这就展示了作者对他“拨鱼儿”的欣赏之情,同时也侧面描写了老人技艺之精熟。

看着他拨鱼儿,“我”不禁赞赏道“你这拨鱼儿真是个手艺”,而老人却谦抑而言“没什么,早一点把面和上,多搅搅”。

此段文字也,小说乃是使用了对话描写,肯定了其技艺之精熟。

读文至此,我想起了《庖丁解牛》——

庖丁为文惠君解牛,手之所触,肩之所倚,足之所履,膝之所踦,砉然响然,奏刀騞然,莫不中音。合于桑林之舞,乃中经首之会。

只是庖丁解牛之后,“提刀而立,为之四顾,为之踌躇满志”,那得意忘形的劲头直冲云霄,快能到天上去了,而这位老人者,却是一脸平静,毫无骄尚之情。

“我”太欣赏老人“拨鱼儿”的手艺了,于是“学着他的法子回家拨鱼儿,结果成了一锅面糊糊疙瘩汤”,这就反衬了老人技艺之精熟。

老人不仅天天“吃面”,而且“吃的面总是一个味儿”。

他的“菜码儿”,不过是“浇炸酱。黄酱,很少一点肉末。黄瓜丝、小萝卜,一概不要。白菜下来时,切几丝白菜”。

《菜根谭》有言“醲肥辛甘非真味,真味只是淡;神奇卓异非至人,至人只是常”,这位老人未必知道什么《菜根谭》,但他却于无意间做到了这一点,可谓真正“至人”也。

老人吃完面后,就“喝一碗面汤”,他甚至“不大喝水”,然后“涮涮碗”,就“坐在门前的马扎儿上,抱着膝盖看街”。

正所谓“心无物欲,即是秋空霁海;坐有琴书,便成石室丹丘”,他虽然不会以琴弦书籍为伴,但是因为他对物欲毫无贪求,就使得心灵明朗辽阔,像秋高气爽的天空和晴朗清澈的大海。

是啊,欲望最能蒙蔽心性,人生在世,不为外物眩晃,则必清纯简单,旷达乐观,有谁能达到老人这样的境界呢?

行文至此,小说转而描写了“我”的吃。

“有时带点新鲜菜蔬,青蛤、海蛎子、鳝鱼、冬笋、木耳菜”,老人总要过来看看,问“这是什么”,“我告诉他是什么”,于是他摇摇头说“没吃过。南方人会吃”。

这里乃是借“我”的吃,侧面映衬了老人之简单也。

随之,小说直抒胸臆道“他是不会想到吃这样的东西的”,遂而结束此节。

老人不仅吃上简单,他甚至“不种花,不养鸟”,“很少遛弯儿”,“活动范围很小”,“除了上粮店买面,上副食店买酱,很少出门”。

这就从另一个角度展示了其生活之简单。

然后,小说连用短句,极其俭省地例数了老人“一生经历了很多大事”,可谓饱经风雨,阅尽沧桑。

然而,历史的兴衰沿革,社会的变化更迭,“都与他无关”,他日食三餐,夜眠一榻,无事牵萦,自由自在,置身事外,不理世务,观日出日落,看草青草黄,每天“吃炸酱面”,然后“坐在门口马扎儿上看街”,身上没有“留下多少痕迹”。

行文至此,小说直抒胸臆道“他平平静静,没有大喜大忧,没有烦恼,无欲望亦无追求,天然恬淡,每天只是吃抻条面、拨鱼儿,抱膝闲看,带着笑意,用孩子一样天真的眼睛”,此言也,卒章显志,就升华了老人的境界。

小说最后画龙点睛道“这是一个活庄子”,就暗暗回扣了小说题目《闹市闲民》,也契合了白居易《新乐府序》“首句标其目,卒章显其志”之言。

哦,物欲的简单,人性的宽松,心态的淡定。

古人云“小隐隐于山,大隐隐于市”,这是一个大隐士也?

茅盾在《谈<水浒>的人物和结构》中谈到“水浒”的人物描写时,打了一个比方,“这就好比一人远远而来,最初我们只看到他穿的是长衣或短褂,然后又看清了他是肥是瘦,然后又看清了他是方脸或圆脸,最后,这才看清了他的眉目乃至声音笑貌:这时候,我们算把他全部看清了。“水浒”写人物,用的就是这样的由远渐近的方法,故能引人入胜,非常生动”。

这就是小说的皴染手法。

《闹市闲民》者,在描写人物上使用了层层皴染的手法。

①.小说开篇交代了“直对101站牌有一户人家。一间屋,一个老人”。

②.接着描述了等车时,“老人就搬出一个马扎儿来”,让我坐等。

③.随后描述了他屋里的简单陈设非常简单。

④.正面描写了老人肖像。

⑤.随后,进一步描述了“他的身世”。

⑥.继之描述了“他的生活”。

⑦.又描述了他“不种花,不养鸟”,“也很少遛弯儿”,“活动范围很小”,“很少出门”。

⑧.例数了老人饱经风雨,阅尽沧桑,但这些“都与他无关”,他身上没有“留下多少痕迹”。

⑨.小说使用直抒胸臆手法,评点了老人之淡泊。

⑩.小说最后为其画龙点睛“这是一个活庄子”。

如此一来,就层层皴染地,让老人逐步明朗起来。

《闹市闲民》者,可谓是白描手法的大师级作品也。

小说文字质朴,不尚修饰,自然真切,简洁传神;绝无浓彩艳抹和渲染烘托,只有轻描淡写和简洁素雅,像一张淡雅的人物素描,又有点像一篇写人纪实的小散文,这让我一下想到了笔记小说。

笔记小说者,基于耳闻目睹的现实性(“我每天在西四倒101路公共汽车回甘家口。直对101站牌有一户人家。一间屋,一个老人”),形式上虽有小说创作形式,却带散文化倾向。

另外,笔记小说在内容上呈现平民化特色。

这篇小说就寄寓了作者“安于微小,安于平常”的审美情趣,描写了一位没有名字的老人(也许是知命不具)。

通观其汪曾祺小说,其中人物多为提篮呼卖者、引车卖浆者,由此可见,汪曾祺的小说多“对日常贩夫走卒的事情,有兴趣”,这就展示了作家的平民意识。

赏文最后,笔者仍心有余叹,于是借一句佛语赠与这位老人,也赠与那些因为“登龙的欲望,功利的驱使,名位的追求,圈子的鼓蛊”而欲火升腾之人。

“春有百花秋有月,夏有凉风冬有雪。若无闲事挂心头,便是人间好时节”。

 

附:

闹市闲民

我每天在西四倒101路公共汽车回甘家口。直对101站牌有一户人家。一间屋,一个老人。天天见面,很熟了。有时车老不来,老人就搬出一个马扎儿来:"车还得会子,坐会儿。"

屋里陈设非常简单(除了大冬天,他的门总是开着),一张小方桌,一个方杌凳,三个马扎儿,一张床,一目了然。

老人七十八岁了,看起来不像,顶多七十岁。气色很好。他经常戴一副老式的圆镜片的浅茶晶的养目镜---这副眼镜大概是他身上唯一值钱的东西。眼睛很大,一点没有混浊,眼角有深深的鱼尾纹。跟人说话时总带着一点笑意,眼神如一个天真的孩子。上唇留了一撮疏疏的胡子,花白了。他的人中很长,唇髭不短,但是遮不住他的微厚而柔软的下唇。相书上说人中长者多长寿,信然。他的头发也花白了,向后梳得很整齐。他常年穿一套很宽大的蓝制服,天凉时套一件黑色粗毛线的很长的背心。圆口布鞋、草绿色线袜。

从攀谈中我大概知道了他的身世。他原来在一个中学当工友,早就退休了。他有家。有老伴。儿子在石景山钢铁厂当车间主任。孙子已经上初中了。老伴跟儿子。他不愿跟他们一起过,说是:"乱!"他愿意一个人。他的女儿出嫁了。外孙也大了。儿子有时进城办事,来看看他,给他带两包点心,说会子话。儿媳妇、女儿隔几个月给他拆洗拆洗被褥。平常,他和亲属很少来往。

他的生活非常简单。早起扫扫地,扫他那间小屋,扫门前的人行道。一天三顿饭。早点是干馒头就咸菜喝白开水。中午晚上吃面。一年三百六十五天,天天如此。他不上粮店买切面,自己做。抻条,或是拨鱼儿。他的拨鱼儿真是一绝。小锅里坐上水,用一根削细了的筷子把稀面顺着碗口"赶"进锅里。他拨的鱼儿不断,一碗拨鱼儿是一根,而且粗细如一。我为看他拨鱼儿,宁可误一趟车。我跟他说:"你这拨鱼儿真是个手艺!"他说:"没什么,早一点把面和上,多搅搅。"我学着他的法子回家拨鱼儿,结果成了一锅面糊糊疙瘩汤。他吃的面总是一个味儿!浇炸酱。黄酱,很少一点肉末。黄瓜丝、小萝卜,一概不要。白菜下来时,切几丝白菜,这就是"菜码儿"。他饭量不小,一顿半斤面。吃完面,喝一碗面汤(他不大喝水),涮涮碗,坐在门前的马扎儿上,抱着膝盖看街。

我有时带点新鲜菜蔬,青蛤、海蛎子、鳝鱼、冬笋、木耳菜,他总要过来看看:"这是什么?"我告诉他是什么,他摇摇头:"没吃过。南方人会吃。"他是不会想到吃这样的东西的。

他不种花,不养鸟,也很少遛弯儿。他的活动范围很小,除了上粮店买面,上副食店买酱,很少出门。

他一生经历了很多大事。远的不说。敌伪时期,吃混合面。傅作义。解放军进城,扭秧歌,呛呛七呛七。开国大典,放礼花。没完没了的各种运动。三年自然灾害,大家挨饿。"文化大革命"。"四人帮"。"四人帮"垮台。华国锋。华国锋下台……

然而这些都与他无关,没有在他身上留下多少痕迹。他每天还是吃炸酱面---只要粮店还有白面卖,而且北京的粮价长期稳定---坐在门口马扎儿上看街。

他平平静静,没有大喜大忧,没有烦恼,无欲望亦无追求,天然恬淡,每天只是吃抻条面、拨鱼儿,抱膝闲看,带着笑意,用孩子一样天真的眼睛。

这是一个活庄子。

一九九〇年五月五日

载于一九九〇年第九期《天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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