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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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散文
202308/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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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旗袍》

我买了一件旗袍,这是我第一次穿旗袍。生活场景中经常能看到穿旗袍的女性。旗袍巧妙独特的设计把凹凸有致婀娜多姿的身材展现的淋淋尽致韵味十足。但对于我仅仅是处于一种欣赏的角度,并未心动,不要说穿旗袍,就连裙子我也是极少穿的。现在思索大多跟当时的心境和性格有关。我大大咧咧总喜欢穿肥大的看不出胖瘦的服装,看起来多少显得臃肿平素无奇。记得结婚时我买过一件略显身材的短裙,有一次我穿上它准备与老公一起出去吃饭,老公在楼下等我,当看到我穿着那件短裙出现时显得很是不满,立马让我回家换掉,我不从,就抓住我把我扛回家重新换了衣服才罢休。最后那件裙子挂在衣柜里永远成了摆设。老公不喜我穿戴俗媚的服饰,其实我也不喜欢。所以衣服也很好买,只要纯棉宽松的就行。这一穿就穿了很多年。现在的我渴望有件旗袍,因为我还没有穿过,时不待人再不穿恐怕就没有机会再穿了。

那件旗袍我第一眼就看中了,黑色的底色上印着小碎花,无袖,连着细细的吊带恰合适宜的遮挡了胸部,侧边有个长短适中的开叉,不显低俗浮夸更显知性优雅,这也是旗袍设计的巧妙之处,腰围收身的做工精细的完美无暇。穿上的第一感应就是深深的爱上了它,非它莫属。我羞怯的看了看吊牌上的价格——1280元,心里一紧,好贵!再看看镜中的自己在旗袍的存托下气质陡然升华几分。片刻犹豫后,我果断的将它变为己有。这在以前是绝对不可能舍得买的。有了家庭后我开始节俭持家,有了孩子后我更是把节俭做到了极致。朋友经常埋怨我穿着老土落伍,我都是淡然一笑。时间长了她们也都习惯了,甚至有时会穿上老公的上衣出门和朋友聚会,大家也都见怪不怪。

旗袍买回来后,我向老公炫耀着:“以后公司有重大活动可以叫上你老婆闪亮登场了,保准你有面子。”

老公不屑的眼神扫视了我一下说:“就你?120斤?”说完还哼了一声转身走出房间。

我无法描述自己当时的心情,是拧巴、是无名状的痛还是其他,总之五味杂陈吧!哎!一个连老婆多重的丈夫都不清楚的婚姻何止悲催。从那一刻起,我决定哪怕是去倒垃圾都要穿上旗袍,无其他只为取悦自己。

第二天我特意穿上旗袍配上3厘米的高跟鞋出门去健身房。健身房离我家不远,中间隔着3个大商场,平时我都是骑着电动车“嗖”的一下就到了。但今天我决定走路过去。鞋子是特意为了搭配旗袍买的,新鞋子还有点不合脚,加上平时穿平底鞋习惯了,所以走起路来就不能再像平时抢廉价打折商品一样夺命狂奔了。小碎步走的让我感到有点艰难,没走几步汗水就已经开始滴答着。感觉有点喘不上气,但又不敢大口呼气,唯恐多吸一口气腰围就会爆浆一样。我小心翼翼的秉着呼吸收着肚子尽量使自己腰围看起来小一点身材展现的更完美一点。

路过菜场卖菜的老板看到我立刻瞪大双眼张大嘴巴一副见鬼的表情向我喊道:“老乡......好!”我微微一笑加快脚步没有过多交流,因为经常来他们家买菜,夫妻两跟我很熟经常开玩笑,稍微停留一会荤段子就出来了,平时也就罢了,可今天不一样,总不能穿着高雅的旗袍和他们讲着七荤八素吧。

走到十字路口,红灯亮起,旁边一起等绿灯的人很多,大多是饭后出门散步锻炼的,还有刚刚下班的,我能感应到有几双眼睛望向我,我开始有点局促不安,身体也跟着僵硬起来,当绿灯亮起时我都不知道该迈那条腿。这时一个夜骑打扮的男人从我身边经过时故意朝我吹了吹口哨。以前我可能会生气,暗骂臭流氓之类的话,但此时的真实心情是窃喜的,说明已经半老徐娘的我花容还没有完全衰落,想到这里自信也突生几分,脚不疼,小碎步也跟着合了节拍。

还没走到商场,老远就闻到从商场飘来烧烤、火锅、小炒混杂在一起的香气。肚子不自觉的跟着抗议似的叫了几声,我咽了咽口水,这个点正是吃饭的时候,晚饭我没敢吃,腰围上的呼啦圈已经快变成救生圈了,为了旗袍为了美也为了找回自信,我下定决心开始减肥,就从今晚开始。

走进商场冷气迎面扑来,让我有种重获新生一样的感觉心情顿然舒畅。不自觉的深深吸了一口气,但紧束的腰围时刻提醒自己现在连大口吸气都是一种奢侈。但我并不在意这些,生活原本就是一种约束,找到自己喜欢的就好,“喜欢”当然就要付出相对应的牺牲。“喜欢”可能是片刻或许更久点但没有永久,太久就厌烦了,就像婚姻一样,开始的山盟海誓、海枯石烂、誓死守护之类的鬼话当时会把你感动的不知天高地厚,时间久了某一天倏然发现那个他(她)是那么的陌生,那么的不堪,再往下想你就会质疑自己的眼睛是不是瞎了或者是脑子被驴踢了等等。其实你和他的心理想法都一样的,主要原因就是没有找到与之共频的人而已,因此你们的“喜欢”是短暂的,要找到长久的“喜欢”是要付出更多的代价。

在我愚蠢的以为自己勤俭持家孝公育子,把他的“喜欢”作为自己的人生坐标,而将自己的“喜欢”隐藏飘荡在内心深渊就能幸福长久白头到老。他却成了别人的“喜欢”,那一刻才恍然大悟他真正的“喜欢”是确保自己老婆“安全”后,接着“攻破”别人的老婆。记得鲁迅先生说过一句经典的话:男人最喜欢干的两件事1.拉良家妇女下水2.劝风尘女子从良。

也许男人的本性就是野心与满足无休止的欲望。从古至今那个朝代的王侯将相不是如此,宁愿自己一亩三分地荒着不管也要费尽心思去攻占别国领土;对自己百姓饥饿不闻不问还要金锦宝玉去攻关,何苦?!男人的回答肯定是——不苦!幸福也!乐哉也!不占此“地”不丈夫的混蛋逻辑让人可悲至极。其实就是野心作祟,什么雄心壮志?“雄心”就是“野心”就是无休止的“欲望”。

对于我穿旗袍不是突然的改变而是长久的生活经历告诉我该怎么做不该怎么做。穿旗袍也不是为了取悦谁。记得林薇因有一句很经典的话——女人不能停止三件事:学习、变美、赚钱。像公主一样出门。像汉子一样工作,像女神一样生活,活成自己喜欢的样子。你勤奋充电。努力工作,保持身材,对人微笑,这些都不是为了取悦他人,而是为了扮靓自己,照亮自己的心,告诉自己,我是一股独立向上的力量!悦己、阅己、越己,自静、自醒、自清欢。

我似乎从穿上旗袍的那一刻重新找回自信找回“自己”,也是从那一刻起,我不再属于任何人,我就是我,独立的个体,不再娇柔做作讨欢喜,更不会为以后的以后欺骗自己。我只活好当下,做好自己。

我放慢脚步缓慢而有节奏的穿过商场时看到肯德基的招牌肚子又咕噜噜的叫唤着,不能吃绝对不能吃,我一边告诫自己一边鬼使神差的走了进去。抬头望着琳琅满目的套餐我情不自禁的又咽了咽口水。服务员很是热情的打着招呼,我的内心不停在挣扎着矛盾着,旁边一位老大爷向我靠了靠,我往旁边移了移,大爷停留几秒又向我靠了靠,此时虽然人多,但也不至于拥挤,有必要挨得那么近,抱团取暖吗?我心里很是不悦,心想,再靠近我就用3厘米高跟鞋把你砸成南极仙翁,我白了他一眼。快速点了一杯可乐坐到一个角落,大爷没敢再跟进。可乐我只喝了几小口就没敢再喝,因为喝不下了,肚皮嘞的太紧。

走出肯德基我在商场四处悠闲的逛着,对于我这种不爱逛商场的人来说是极少见的,今天不一样,今天我穿了旗袍。让我尤为惊讶的是今天穿着3厘米的高跟鞋居然脚不疼,腿不累,也没跌倒。当时买这双鞋时朋友可是十分震惊的,一致认为我肯定穿不了。事实证明没有什么不可能的,只有自己想不想做而已。就像买这件旗袍,朋友也一致都认为我疯了,口吐芬芳说我这改变真他妈的太大了,难以接受,她们质疑我是不是受到什么打击或者生命即将结束亦或者世界末日了?我说,是我的新世界到了。

我把商场逛了一遍又一遍从印象城到宝龙再到印象会。口渴了就到餐饮店门口的免费饮水处自己取水喝。一位老板模样的帅哥看到我走过去,热情的出来亲自帮我拿杯取水。我表达感谢后告诉他:“我只是来喝水的,今天不吃饭”。老板依然满面笑风的说:“没关系,您能来我们家喝水也是捧场啊!”我笑着说:“老板真会说话,生意肯定火爆。”老板开心的笑着说:“小本生意都靠老顾客捧场”说着递给我一张卡片说:“你可以加微信也可以打电话,想来吃烧烤提前通知一声,我会给你准备好雅座的。”我接过名片谢过老板离开了。在老板给我热情递水的时候后面也来了几个想喝水的人,她们打扮普通长相普通就和昨天的“我”一样等待着老板递水,老板并没有理会,等我走后老板也径直走了进去。后来我一直没去那家店吃饭,卡片放哪里也忘记了。

来到健身房前台工作人员看到我立马站起来很是礼貌的朝我微笑着响亮的招呼道:“欢迎光临!”紧接着呆愣了几秒,面部的表情有点顿疑接着尴尬的看了看我又快速保持着微笑。我心里想:对!你没看错,我就是那个每天穿着随意整日素面朝天不招待见的中年妇女。我微笑着接过钥匙牌昂首挺胸转身离去。临走时工作人员用最标准的微笑高昂的声音欢送道:“请慢走,欢迎下次光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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