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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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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说
20210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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咖啡厅里的乐天派


我从未见过他整天沉闷个脸,每天唉声叹气地抱怨已经毫无可言的未来。

前阵子出门跑业务,正巧路过广场,我突然想起了有一家咖啡厅就在这附近。七八年前,我曾在这家咖啡厅里工作过,在吧台当一名咖啡师。起初教我泡咖啡的领班则是一个跟我年纪差不多大的叫赵东的青年,又由于朝夕相处的缘故,他也是我在咖啡厅里为数不多的知心朋友。

我以为他还在那里,仍旧没法换个工作在别处落脚,而只能像一根栽在荒野里的树苗,扎了根之后就再也挪不开了。

我骑车到那条横在咖啡厅门前的街道,向咖啡厅所在的地方张望。

观看的结果不禁令我恍惚了一下,咖啡厅已经不见了。我模糊的记得,牌匾应该是咖啡色的背景,上面写着“浪漫咖啡,”现在却是一张白色背景的招牌,写着“便民快餐。”

最后一次见到赵东还是四年前吧。那时这个咖啡厅还安然无恙,青年男女们纷至沓来,还是一副生意火爆的面貌。小小四年,变化太大了,前时门庭若市,如今门可罗雀,像是报了热门专业的大一新生,等到毕业的时候却突然冷门了。

我与他仅有QQ上的联系,而这些年他电话号又早已不是四年前的那个电话号了。更何况,四年前见面,我仍旧是通过QQ找到的他,当时也全没想到再留下一个电话号。我立马掏出手机,找到他的QQ,发了一条信息给他。他可能在忙,也可能因为昨晚又上了夜班而在这上午呼呼大睡补觉,以至于一时半刻没机会看手机,所以响久没有回音。如果还是在咖啡厅之类的地方工作的话,那就更是手机不在旁边的缘故了。因为在这样的环境工作,规定都是上班时间不让看手机的,不仅不让看,而且打卡之前就要把手机放到前台保管,根本碰不着。我收起了刚刚给他发过消息的手机,继续我还没完成的工作,心想晚上回家的时候他可能会有所回应。

我还记得,我工作过的这家咖啡厅,从早上八点到第二天凌晨一点都是在开业的。里面工作的员工,又由于不可能一下子上这么长时间的工时,所以还要分白班夜班,要两组人倒班工作。白班是早八晚五,夜班是晚上五点一直到第二天凌晨一点。

白班上完,斯时夜色未深,倒还可以出去逛逛,而彼时商业城正热闹未散,人海喧嚣,正好用众人的狂欢排遣一下内心的孤独。然后再去小饭店吃几口佳肴,用舌尖上的美味来缓解一些生活上的乏味。夜班上完呢?本该就此回寝室睡觉,但却很难如愿。为了上夜班不困,白天已经睡了一天的觉,所以虽是凌晨下了班,但却丝毫不感到困倦。此时我们夜晚下了班的员工更像是一只只流浪街头的猫头鹰,并不乏精神头,只愁精神头没处使。回到了寝室,人往往是在床上辗转反侧,不时两眼看着天花板数绵羊,穷极无聊。

凌晨的夜,阒无人迹,只是街道上不时开过几辆白日里限行的货车,或者在路灯下晃晃悠悠地站着几个等出租车拉回家的醉酒的深夜食客。如果不想在寝室床上辗转反侧难以入睡的话,想去外面打发打发时光,想在外面找个去处消磨漫漫长夜,这时间我们唯一能想到的消遣漫长夜晚的方式就是去网吧了。而我们员工当时又都年纪轻轻,精力充沛,经常在网吧一玩起来就是一整宿,然后等到天亮了,感觉到了困意,才回到寝室睡觉。

男生们之间的坚定友谊,大多都是从打闹娱乐开始的,打篮球、踢足球、上网吧玩游戏,凡此种种。而我与赵东的互相熟悉、相互交心,就是从这一次次网吧包夜的时光里积累起来的。在网吧里合作玩玩红警,组队开几场英雄联盟,结束后再去夜色阑珊下的街旁小吃摊干杯吃点炸串,就这样共同去生活了一段时光,情谊便渐渐地愈发深厚了。

记得有一次,我们两人到了网吧,像往常一样,开了机器,坐下来一起组队玩游戏。而提起这次去网吧,又不得不先说去网吧包夜的武装准备——烟和饮料。去网吧常常是带一瓶碳酸饮料,再买一包香烟。香烟则总是在精神头不足的时候点燃一支,像是夜里跑长途货运的司机喝几瓶红牛提神,或者在游戏的中场休息时光抽根烟放松一下,消解一下游戏还没开始前的无聊乏味。至于水么,当然不必多说,漫漫长夜,总有口渴的时候。

网吧里的电脑鲜有配置音箱的,出于一屋子里的人如果都公放音乐,可能会像菜市场般吵闹,所以都是清一色的耳机。

那回是冬天,虽然网吧外面天寒地冻,满地白雪,但屋子里面却因为上百台电脑机箱的大功率散热与密集的人群呼吸出的二氧化碳而热得像个桑拿房,只是缺少了白茫茫的蒸气。谁也不会穿个羽绒服在屋子里玩电脑的,即使仅仅是二十多分钟,如果没有脱下外套,一定会汗流浃背。身子穿着棉袄靠在沙发上,就会感到后背像是贴在电热毯上,能感觉到皮肤的毛孔随着时间的延长而一个个地渐渐张开,然后汗腺马不停蹄地出汗。接着就是后背上的那块内衣布料在一点点地被汗水浸湿,像是雨天淋湿的衬衫,甩都甩不掉地粘在后背上,难受的就像贴了一张比A4纸还略大的膏药贴。

耳机则像冬天在外面保护耳朵不被风吹的耳罩,又大又笨重,两边又有相同大小的棉花与海绵垫,唯一不同的是比耳罩多了一根线。出门在外,耳罩充其量戴脑袋上个一个多小时,总有暖和的时候让你摘下的,但是耳机就不一样了,你电脑玩多久,就需要戴多久,不然游戏内的玩家互相喊话你一句也听不见,所以耳机在这个夜晚是全程佩戴的。但耳机的夹子即使再松,耳机听筒上的海绵套纵使再软,在耳朵上贴的久了仍旧会让你的耳朵被压的疼痛起来,或者闷出不少汗。我当时正在一手抽烟,另一只手按着键盘,由于耳机太长时间没换个姿势戴了,耳朵有些难受,便想调整一下。

我抬起正夹着烟头的手拨弄起耳机,拨弄耳机的过程中,我感觉到我手指间夹着的烟头好像顶到了什么东西。我以为是身后靠着的沙发,但还没等我回头,便闻到了一丝棉花烧焦的气味。我心里突然不安起来,觉得似乎闯祸了,但转而又想到,网吧里的沙发被烟头烫个洞,被饮料洒了一摊黏兮兮的秽面,都是非常平常的事情,也没什么大惊小怪的。网管又是老板雇来的员工,都是混日子的,也不乐意对工作恪尽职守,自己多找麻烦无事生非。所以我只要装作什么也没发生,继续头也不回地玩电脑就好了,什么也不耽误。

打完了这局游戏,心里想着时间已经过去半个多钟头了,那股棉花烧焦的味道似乎除了我以外并未被其他人所留意到,便有了胆子回头张望一下作案现场,看看发生的事情严不严重。而这不回头还好,回了头之后险些惊讶得脑袋都要掉下来,感觉自己的眉毛都快要不受控制地蹦到额头上的头发里了。身上也因为突然的惊恐,紧张得出了汗,坐立不安宛如坐在针毡之上,浑身汗毛竖起宛如芒刺在背。我强装镇定,在烟灰缸里掐灭了手中还有一半没有燃尽的烟头。回头看向赵东。

“东哥,咱俩回家吧,我玩得有些累了。”

东哥还正在玩,还没结束。

“不你说让我陪你包夜么,你现在又不玩了。”语气颇有些不高兴。

“关键是确实困了,没精神头了,游戏越玩越烂,太坑队友啊。”

“行,等这把打完的。”

打了上百上千局游戏,我头一回觉得这一局竟这样漫长。

半个小时之后,我们走出了网吧,我心里不禁像有一块铅球落了地。如果东哥能听见那个铅球砸在地上的声音一定会吓一跳,还会以为是平静的冬夜里突然打雷了。

比之前包夜出来的早,以前出了网吧大多是清晨四五点钟之后,早市上摆摊卖早餐的小商小贩都早已等着顾客上门了。这回出来才凌晨二三点,网吧附近早市的街道上什么也没有,想吃些东西都没有个落脚处。只幸好十多分钟后走到寝室楼附近,猛然发现有一家卖炸串的移动小铁皮车在两幢楼的靠山墙之间的过道里出摊,看样子是专为夜晚下了火车投宿后夜里出门觅食的旅客而服务的,因为这附近开了许多旅馆。以前竟然没发现到这个炸串摊子,这很可能是因为人家就在天还没亮之前占道经营出摊,为了躲避城管的审查与监督,到了早上快四五点钟等货卖光便收摊回家了,所以我们才从没碰见的。

我对东哥说我请他吃夜宵,吃点那家的炸串,他当然默契地附和了。不过东哥在掏钱的问题上仍一如既往地回绝了我,说什么也要他请,说毕竟他比我大了一岁。我强拗他不过,最后还是顺从了。

冬夜太冷,为了使铁皮车里面不那么寒冷,车的窗户外面包裹了一层透明塑料布。车子里面还点着火炉,用白色薄铁皮做成的火炉烟道在车里绕了一圈,就像暖气管子一样。火炉上刚伸出来的管道由于离高温的炉壁太近,被熏烤得发黑,而且有些变形,已经不完全是圆柱形了。在稍微离火炉远一些而又能看见外面街道的窗户边的座位上我与赵东坐了下来。老板见我们落座,马上拿了一个小本走了过来,示意点餐。我们各自点了自己爱吃的东西,炸鸡柳、炸香肠、炸茄盒、炸丸子。然后老板拿着菜单去车里的一个角落把这些还没被炸熟的东西分拣出来,开了门离了屋。往外看,老板接二连三地把刚刚手里拿着的串放进用煤气灶加热的油锅里,虽然隔着车窗的玻璃,还有玻璃外面的一层透明塑料布,但仍旧可以听到串放进油锅里发出的斯斯声。老板身旁的煤气罐子布满了一层厚厚的油渍,几乎快看不出来它原来的蓝颜色了。

赵东不常喝酒,即使喝了,也只是不慌不忙地品上几杯,完全看不到那种粗俗的拼酒习气。炸串还没油炸好,我和东哥先把桌子上的啤酒开了两瓶,慢悠悠地喝;虽然酒是常温的,但还是冷的让牙齿受不了。

几杯酒下了肚,再过了一会功夫,炸串也端上来了,我感觉闷自吃串不太好,便闲聊起他来。他平时不怎么主动找话题跟别人攀谈的,但如果你抛给他一些话题和能引发他兴趣的事,他倒很乐意絮叨个没完。我不禁问起了他为什么一直在这里工作,为什么不去学点别的手艺,毕竟在餐饮行业工作就是吃青春饭,可以当作过度,但不能一生都要靠它生活。

说起上学,才发现他初中都没毕业,倒不是他不想学,而是成绩不怎么好。

“成绩不怎么好嘛,”他说,“还天天给坐着村里的通勤车去市里上学,上到初二,我爸看我成绩也考不上啥高中。以后就算是初中毕业了,分数也达不到高中公费招生的——”他顿了一下,“——最低限,就是最后一名垫底的公费生都考不到,最后肯定是自费上高中,那就没必要上了吧。既然都肯定不上高中了,那初三念了也是白念,就让我辍学了。”

他老家的处境都是务农,没什么别的生计,他辍学之后,最开始是被老爸送到饭店想让他当个厨师。“开始是打荷来着,”他说,“但厨师跟你不沾亲不带故,教完了你你再跑到别的饭店等于白教,还不如就让你打下手,就给你口饭吃。”

后来自然是不干了。

“从饭店出来,回家待了几天,我爸又给我联系到一个切割大理石板的工作,学会之后一个月能赚一万左右。”

“这工作收益可以啊,很多了。”我说。

东哥没说话,只是扫了我一眼。直到他啃了几根串,又喝了一杯酒,才打破沉默。

“你不知那是个什么样的活,那大理石切割起来全是灰,要是干上个十年八年你会得尘肺,那是用命赚钱的活,就不该碰。”

“然后呢?你爸又给你找了什么工作?”

“没找,他说我怕死,让我爱怎样就怎样,不管我了。”

当时他手里还有几千块钱,那是工作了一个月的大理石切割剩下来的工资。

“我有一个堂弟,跟我说他能找到工作,我就跟他又出了村。结果这小子领我到了市里,天天在网吧里泡着,压根不提工作的事。玩电脑没钱了我还给接济。最后眼看着钱快花光了,我就问他,‘你还找不找活了?我都快没钱了,你再不找我就先找去了,我不陪你了。’他说,‘那你先去找吧,我过几天就找活去。’这小子靠不住,我就不陪他在网吧混日子了。”

然后他正不知何去何从,不知道下一步往哪里走,他的一个朋友得知了他的处境,他倒是给他介绍了一个能马上工作的活。那是他同村的一个与他要好的朋友,当时正在一家餐厅后厨工作,恰逢餐厅里吧台缺人,又正好赶上跟他聊天时得知他还没有找到工作,就把他推荐过去了。

“然后从那时被推荐过来,直到现在,就一直在这工作了?”

“期间也走过,”他用餐巾纸擦了一下嘴角边的油渍,几粒芝麻孜然粘在了雪白的纸上,“有一回跟吧台长干起来了,”我心里暗暗惊奇,他这好的脾气居然会跟别人起了冲突,吵起架来,“然后天天面对面膈应,我就辞职了。”

他又回家了。在家里呆了一个星期,天天无所事事。这时候我才知道他父母已经离婚了,而且他父亲又找了新媳妇,他也因此有个后妈。至于他父母当初为何离了婚,他爸又是怎么找的新老婆,结没结婚,离婚后他的母亲又去了哪里,我没敢多问,毕竟这是他心里的伤疤,我可不想为了好奇而无视别人的情感去揭开一个个让他们倍感痛苦的伤疤。

“我在家呆上没几天,我那个后妈看见我,每天都用那种眼神看着我,就是那种心里骂你没用,嫌弃你天天在家混饭吃,想让你快离开这个家赶快出去找活的那种嫌弃的眼神。总之,那个眼神让你浑身不舒服。”

“你怎么没去你老妈那去待一会。”话刚说完,我就感到后悔,生怕提到他母亲会引起他的伤心。不过,这句话并没出现那么严重的影响。

“我在家呆了一个月,去我妈那里去了,对我挺好的。但是我也知道她怎么想的,她也找了新老头,我在她那住,虽然她不介意,但我心里知道他男的嫌弃我。我在那住,我让我妈左右为难,尽管她对我比我爸对我好。”

我听完没说话,闷头喝了几杯酒,吃了几口炸串。我看到的是有两个家的孩子,但是哪一个家都不欢迎他,都让他无法安身;有两对父母,但是谁也不会天天照顾他,哪怕只是吃顿饭,都会被嫌弃碍眼;心里都巴不得让他自己在外面自力更生,总之别回家破坏父母的二人空间,或者由此让他自生自灭,免得天天让人不省心。我想起了平常白天下班回家,已经准备好了饭菜的我的老妈,和从未对我放任不管的老爸。我只感到世界上的有些人自私又自利,他们结婚,只考虑自己,考虑能捞多少钱,迷恋皮囊多么妖娆多姿,毫无理性地享受婚姻的暂时欢愉,然后转眼之间又离了婚。从来不去想想自己的所作所为会对自己已经有的孩子带来多大伤痛。他们养孩子就像养一只宠物,说不管就不管了,全然不顾虑到它还有没有自理能力,不去留意一下在自己离开前是不是已经教了它以后的生活怎么走,结果却毫无责任感,只是不顾死活地放养不管。

“然后住了一阵子,朱磊”——就是后厨的那个在经理面前把他推荐到吧台的同村朋友——“跟我说吧台长不干了,缺人,经理让他问我还回来不。我一寻思那个事逼走了,我跟别的人一直又都蛮好的,就回去了。然后就一直工作到现在了。”

这场谈话就以这样的结尾拉上帷幕了。余下的吃餐时光也安静了起来,只有啤酒瓶子倒酒时的水流声在我们耳边回荡。我的心里不禁对他产生了一丝惋惜,或者说是悲凉。生怕他以后就这样的走下去,而且隐隐感觉好像就只能这样走下去,没有好的家庭背景给他架构出一条比较体面的人生之路,没有好的圈子能让他接触到更有意义的充满着前途的工作,而就只能像现在这样,离开了吃青春饭的流水行业就要天天忧愁下一碗饭在哪里。我突然感觉到生活对他这个友善温和的人有一丝残忍,尽管这个世界上有着许许多多比他还生活苦楚的人,但还是让我这个没见过世面的人心里动怜,总觉得他不该如此的。

回去的路上,我才提起了为什么突然不想继续在网吧包夜的原因。

“刚才在网吧的时候,我用手拨弄耳机的时候,手里的烟头杵在了沙发靠背顶上的棉袄,烫出了一个大黑洞。”

“棉袄怎么放在那里了?是你座位后面的那个人的?”

“我估计是因为靠在沙发上挤得他的背难受,所以他就叠成豆腐块的形状放在上面了,正好在我的脑袋后面。”

“我说你怎么急着走呢,你每次让我陪你包夜,哪回不是早上四五点以后才走的。”

“我兜里没钱了,下个月工资还有十多天呢,他要是让我赔他一件棉袄,我可没钱。”

“我借你啊,你需要的时候问我啊。”东哥焦虑地说道,好像生怕我会误解了他的度量,认为他会小气地不借钱给我。

“倒不是因为这个,主要是万一起了纠纷,难缠难打的,被家里人知道我夜里一两点去网吧包夜,这个后果可比赔一件棉袄要严重的多。”

这句话说完,气氛又沉默安静起来。我突然察觉到自己似乎又忘了分寸。因为当我说出我的父母对我心心相念的态度时,他会不会不禁想到对自己不管不问的父母?我的这句话会不会让他心里苦楚一番。我不得而知。

得益于这次犯错,我有机会倾听到赵东心里的话语;,由于担心被受害者的寻找,我与东哥一个多月再没去过网吧。到了下个月,工作时间已经变更成了白班,下班之后便是回家正常作息了,不必再住寝室。而在第三个月还没来临之前,还没等到再转成夜班时与东哥在寝室上下铺同住,还没等到继续在网吧里一起包夜的机会出现,家里给我安排了工作,我离职了。

毕竟,正规单位的面试不可拖延,排着队进去的人还大有人在,而等到吧台过了几个月招到新人的时候再让我正常辞职,将不避免地延误了我去单位面试的日期,那无疑因小失大。大行不顾细谨,被说成跑路与否已经完全不重要了。将要成为我生活中的过去式的店长,他对我的印象是好是坏也完全没有了意义,我不必像东哥那样,跑了路以后找不到工作再跑回来还要顾虑到上次离职的态度,因为我永远不会再回来了。站在机会成本的出发点去思考,突然不声不响地离职,也只是仅仅损失了被压了半个月的工资,与正规单位入职后的福利待遇相比,一千多块的押金自然微不足道。

仓促之中打包完了宿舍里的生活用品,然后下了楼叫了一辆出租车便飞速离开,情急之下竟忘记了跟他告别。由于我没有事先跟他透露离职的意向,以致于他晚上回了寝室,才发现我的床板空空,才知道我不声不响地离开了。还没等我抽出时间跟他解释,倒是他率先联系了我,电话里用着充满抱怨的语气说道:我怎么不跟他说一声就一走了之了,这也太不够朋友了。我听了这句埋怨,心里满是愧疚,便把行李放在某个熟人的家里,改签了火车票的时间,准备跟他吃上一顿饭之后再走。当晚我们相约去一家平时常去的小饭馆,算是告别宴。这也是离职后的第一次与他吃饭。饭桌上,他听了我要去单位入职的消息,不禁拍手庆贺,并由衷地鼓励我从此以后好好工作,珍惜这个难得的机会。

可惜我并未如他所期望的那样,得到了他心里可能有些许羡慕的,看起来还算不错的工作机会,然后就从此往后安心工作。我在单位里蹉跎了几年,最后在万般考虑之下还是选择了辞职,感觉这样才不会把自己毁掉。与离开咖啡厅不同的是,这次是交了辞呈的,是按照正规的程序离职,并没有被克扣工薪。

离职后我又辗转了多处,再见到他时,已是那次离别的四年之后。

当时,我又回到了沈阳,开了个小门市,做了个小买卖。店新开业,业务不多,下班的时间比较自由,可以不用顾虑关门冷客而早点下班,便心里突然想到接东哥来店里做客,一起坐下来喝喝茶似乎不错。但想到他来沈阳之后除了北站附近的周遭地方比较熟悉外,其余的地区全没去过,而且他还是个路痴,搞不好来我这还会迷路,我便想去找他,去他那边约他出来一起吃顿饭也不错。

我用了QQ联系了他,没过多久,他便回了消息。原来他今天是白班,现在已经下了班,正在寝室闲待着。

“小毅啊,吃饭不用你请客,我请你。你就来吧。”

我骑着电动车,在路上行走了快一个钟头,等我到了曾经卷铺盖跑路的那个寝室的楼下时,只看见东哥已经穿着便装在小区单元门口站了好一会了,正在玩着手机打法时光。他见了我,赶忙收起了手机,还像几年前见面时的那样温和有礼,一脸亲切地笑脸迎了上来。

去餐馆的路上,自然是互相寒暄。他问我怎么不在老家的事业单位工作了,明明是个不错的工作,怎么不珍惜?一时我也解释不清,只是说一言难尽。我问他是不是上次我们见面的时候,还是在饭馆吃告别宴的那次,到现在都四年了,真是久别重逢。我又问他,你以前不是决定存钱然后找点别的事情做吗?一时间他也是一言难尽。

就这样我一言他一语的,一路上言无不尽。最后我们终于到了餐馆,坐下来点了几份各自爱吃的菜。我记得他一直爱吃老式锅包肉,而现在也是,我只见他连菜单都没看,就喊了一声老式锅包肉,外加一盘凉拌菜。我呢,也是秉承着老规矩,叫了一份软炸鲜蘑,再来一碗白米饭作为陪伴。在菜没上桌之前,自己先相继撬开老雪花啤酒的瓶盖,一边往杯子里倒酒,一边看着酒瓶口冒出的冷气。应酬话不必多语,只需混合在觥筹交错之中,在干杯的声音里。第一杯酒就此下肚,不久之后,肚子里便泛出阵阵凉气,此时再看见窗外面夏季的闷热,简直不值得一提了。

“我没想到你还会回来,我以为你会就此在老家长此以往地生活下去。”

“未能如愿,职场里人心叵测,而且工资长得太慢了,实在是坚持不下去了。”

我们又相继喝了几杯,我似乎猛然想起了一件事,便问道:

“东哥,我在老家时,似乎看见你QQ空间里晒了女朋友的照片,现在呢,怎么没后文了?”

他用着漫不经心而又丝毫不觉悲伤的语调平静地说:“黄啦!”

但还没等我继续多问,他已经漫无边际地就这个话题倾述起来。

就在我从咖啡店离职后不久,东哥便已经开始养成了存钱的习惯。不到一年,他便存了七八千块钱。本来按照这个习惯发展下去,再过一两年,就能毫不费力地存上几万元,然后可以辞职去做一些小生意。买个小推车进点小商品去夜市里卖,或者在路边摆摊卖点奶茶饮品,这是以前在我还没离职的时候,东哥谈话间流露出来的小意向。即使不想当个小生意人,想找别的工作,那么存上一些钱也同样方便于辞职后没有工作的时候的过渡期,可以担保不饿肚子;更何况,有了点存款就不用回家,以至于不用在家受后妈的气,看见后妈的白眼,也不用给亲妈添堵。

但生活中出其不意发生的爱情让他的计划就此搁浅了。我走后,又过了一年多,东哥认识了这个我在他QQ相册里看见过的姑娘。她是来咖啡厅兼职外场服务员的。他们相互熟悉起来的细节我不得而知,似乎东哥也不愿意过多提起,但我从东哥对她描叙的言语之中大致听出来了她为什么喜欢上他。应该是东哥为人坦荡,没什么城府,脾气又温和、亲和,加上东哥长得高,模样清秀,这些原因综合起来让这姑娘对他产生了好感。

等听完东哥的最后陈述,得知了最后分手的原因,我倒感觉这姑娘看上他的最重要的一点似乎并不是东哥性格的魅力,而是东哥比较好骗。这姑娘跟东哥相处了才不到半年,就把东哥存的一万多块钱花光了,当然不是明目张胆地要求买这买那,而是暧昧不清地不断引导他,让他主动给她买东西,让他主动请她吃饭,让他心甘情愿地为她付出。更令人伤心的是,她还一直没同意当东哥女朋友,以至于平常充其量只是让东哥拉了拉手而已,在整个恋爱过程中诸如情侣间的拥抱与亲吻则一点没有。由于东哥还不是男友,名不正言不顺,他就刻意保持着举动上的规规矩矩,不敢表示自己的热情。这就显而易见了,这姑娘只是想花他的钱而已,如果真的喜欢他的话,也不至于只引导他给自己花钱,而不激励他进一步走进自己的亲密关系范围。

“至少也被爱过了嘛,没什么遗憾了。”

“也是,哪有那么多爱情都是一帆风顺的,半途惨遭倾顶才是人生常态嘛。”我用着安慰的语气道。“要不然,为什么世界上的小说、电影、戏剧都在描述或悲或喜的爱情呢,就因为爱情是稀有之物,就像长生不老药一样难得,所以都把美好的幻想灌进艺术里,然后观赏艺术,满足精神上的缺失。”

“你说的真有深度,来干一杯。”

我们又喝了一杯,然后夹起一口饭菜。

“不是有一首歌叫‘有一种爱叫做放手’嘛,既然给不了她未来,我及早放手,也是爱她的一种方式呀。”

“你说的没错,大丈夫就是要拿得起放得下。”

我嘴上虽然这么说,但心里却没有这样乐观的想。我想提醒东哥,那根本不是爱情,只是穿着爱情外衣的利用,或者说是裹着感情外表的行骗。但我还是没有说出口。真正的正经的好女孩,没成为一个女朋友之前,她是不会花异性的钱的,至少不会花的那么多,或者由于害怕被自己心仪的异性心里把她看扁,鄙视她蹭吃蹭喝,还会自证清白似的请求AA制。至少,不论男女,爱你的人,是时刻想着为你省钱,因为心里都觉得是一家人,花谁的钱都是在损失自己的钱。只有伪感情下的男男女女,才时刻想着多捞点好处,因为他们知道迟早要分道扬镳,便索取多少是多少,就像吃自助餐。

东哥可能由于自幼穷苦的农村生活,又加上没有家庭温暖的成长环境,最后他的心里似乎被塑造的空空荡荡的。由于年纪不大,父母便离异,他缺乏能长久温暖内心的亲情,而且还没有亲人的保障;餐厅的流水行业,人群文化程度低,自私自利虚情假意,他自然又缺乏真情意的友情;越是底层的工作环境,人越是被穷苦与虚荣逼迫的人性扭曲,良知尽失,所以碰到的爱情大多又是苟且不堪。他可能永远也摆脱不掉成长过程中给他带来的空虚与孤苦,而这些元素又成为了他人性上的弱点,尽管为人慷慨,坦诚大方人人喜爱,但也常常会成为别人动心机的要害部位,变成软肋与弱点。我心里不禁联想到这些,但也仅仅是想想而已,并未说出口。

饭菜吃到一半,身上热的直冒汗,我们便又喝起了酒,想压压这热气。

“东哥,最近吧台有什么事值得絮叨絮叨吗?好久不知道店里是个什么情况了。”

“吧台还能有什么事,就是天天泡咖啡奶茶呗,不时整坏了几个杯子器具赔点钱,在所难免的。”喝了一口酒,又缓缓道,“到有一件挺让我反感的事。前阵子,咱们店牌匾装修,因为有几个字被风吹掉了。卸牌匾时不小心,我的手给挤了,差点骨折,幸亏只是皮外伤,包扎后过了一周多就好的差不多了。”

“是挺让人难受,毕竟咱们总给洗手刷杯子,或者切水果摆果盘,手受伤了干活多有不便。”

“这倒不至于让我反感。你也知道,就是光在吧台干活,也时常被刀不小心伤了手,弄得带伤干活,同时顺便体验体验柠檬切开后的果汁流进伤口里面的感觉。”

我没说话,我猜不出还有什么原因能让他产生不舒服的情绪,只等着他接着往下说。

“你是没看到,卸牌匾的时候,其他的人都躲得远远的,谁都不想上前出力,经理瞅了半天没人上前,我就还没等经理命令谁,我就是主动出来帮忙了。然后就是卸下牌匾,不小心把手给挤伤了。然后就这时候么,我就我就按着伤口,因为当时血流得还挺吓人,都滴到地上了,我就看着经理,意思就是我好像先不能干活了,至少一会安装牌匾的时候我可能帮不上忙了。”

听到这,我仍旧不知道怎么了。等东哥喝完了一杯酒,他才继续说了下去。

“当时那个经理啊,那个眼神,真让人不舒服。好像在说,‘真没用,干点活还把手弄伤了,严重的话店里还给掏医药费,真不让人省心!’那眼神跟我后妈的那个眼神没差多少,太冷酷了。”东哥声音提高了几度,接着说,“关键是,都没人上前,我站出来干活了,不看好我一下也无所谓,干活不小心弄伤了手就马上心里埋怨起来,又怪我不该出来干活似的。我干个活还里外不是人了。”

事情说完了,此时我不能再保持沉默了。但我也不知说些什么好,只是哎了一声,叹了一口气。

肚子已经吃饱了,但盘子上还有些残羹冷炙,不过量剩得太少,没有必要打包起来再拿回家吃。东哥说上个厕所就走,我便想趁他不在的时候把钱付了。等我掏出钱去厨房找到老板声明就此结账时,老板却告诉我饭钱已经结清了,饭还没上之前就结清了。原来刚进饭馆点完菜,东哥第一次上厕所的时候就顺便把账钱付了。我也只能就此作罢。等东哥从厕所出来,我什么也没说,不声不响地与他一起走出了屋。

到了大街上,天色渐黑,他问我准备去哪。我也反问他要去哪。

“我去网吧玩会再回寝室。”

“我记得你以前不是买了一台二手电脑吗?怎么不在寝室玩。”

东哥哈哈大笑起来,说:“那都是几年前的事了,电脑早就报废了,都卖废品了,二手电脑都是卡得没边,还不如去网吧玩,配置高同时还很流畅,又免得天天赖在寝室里不活动。”

“那我就给先回去了,回家给骑一个多小时,到家都快九点了。去网吧也只是玩个钟头而已,就不去了。去的还是我曾经在里面不小心用烟头烫坏了别人棉袄的那家网吧吗?”

“那事还后怕呢?哈哈。对对,还是那家网吧。”

我表示陪他走一段路,然后顺着网吧门前的那条街道骑车回家。

至于当时在这段一百多米的路上,我与他都谈了些什么,我已经记不太清楚了,那些生活闲话已随着在那之后的四年多中渐渐淡忘了,唯一记得的是最后分别之际的告别语。

我与他已走到网吧门前,他正要进网吧,我则准备骑车返程。临别之际,我见他笑着对我说,“再见啦,有事就联系我。”笑得坦然,笑得毫无城府,笑得干脆利索落落大方,以至于这句再客套不过的临别语让我听了,竟感觉不到一丝的虚礼客套,却像是一句真真切切的承诺似的,不禁使我感到万分亲近。

我突然想调侃一句,“得啦,你还能帮上什么忙啊,这么多年还只能在这里吃青春饭,自己的生活烂烂糟糟还没料理明白呢。”但这句话被我狠狠地压在了心里。当时我在想,如果这句不合时宜的调侃说了出去,会如何地冷落了他的一片真心言语,我在情感上的良知会由此犯下了多么不可饶恕的罪孽,恶语一句,听见的人会被此寒心多少年啊。这个罪我担当不起,这个罪也毫无幸邀宽恕的可能,更没有任何良言美语可以用来弥补这句话产生的罪恶。

最后我只是微笑着,挥了挥手,改口说道:

“有东哥照顾小弟,万幸!万幸!小弟告辞,后会有期。”

在他的饱含情谊的目光中的送别下,我与他就此告了别。

后来生意渐忙,下班渐晚,加上路途遥远,又考虑到每次一提出吃饭总是他抢着掏钱,我便不怎么主动联系他了。可能他也生性和我一样,不爱开口寻求别人的帮助,都秉着自立自强的个性,所以他并未借着帮忙的契机而主动联系上我,我也几乎没有什么麻烦事情需要他来出面帮我一把,况且他又只能出出体力,让他大老远赶来更是存心麻烦他似的。就这样,自那以后,竟从未有过联系。

夜已经深了,窗外的蝉聒噪地叫着。

我放下手中正在读着的书,拿起案头上的手机,看了一眼,他还没回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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