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样的文字,同一个人,不同的时间,读起来是完全不一样的感觉。再读王安忆的《长恨歌》,是对上海这座城市有了一些熟悉以后了,这座城市来龙去脉,格局,风格,气质,人情也都稍稍有了了解。读起来,便有了不少同感,甚至有了代入感,就像自己回到了那个时候的上海,在一旁看着书中这一幕幕,弄堂里的流言飞沫,公寓里的别致雅静,肚肠里的千回百转。不需要电视来演,便随着文字一幕幕在眼前铺展开来的样子。
以前读,能一目十行是骄傲,现在看,是要细细感受的,阅读是随着环境的推演,人物的举动同步的,人物婉转悠闲时,阅读便也跟着慢起来。王安忆的笔触是极细腻的,是自带风情的,看着字句,脑子里响起的是吴侬软语的温婉,是风情雅致的旧上海风味在蔓延的。这细致,像绣娘手中的针线,针脚细细密密,绣出这个城市的样貌,轮廓,弄堂里的光线明暗,甚至墙角的一颗三叶草,屋顶上的瓦松,青砖上斑驳的苔藓;人物的举手投足,婉转哀怨,甚至老虎窗里投向窗外的怅惘的目光,花瓣飘落枯卷,仿佛人的心境,世间的百态,露在阳光下的有形和无形,藏在黑夜里的正义和私情,也可以用针线绣出来似的,是一层一层剥开人的皮和骨,直接看到心的,是抽丝剥茧拨开世态的雾,能看到草窠里的。那是让人无法一带而过,必须要随着针脚,一丝一缕细细品鉴的。那种细密,是要把自己也绣进去,成为其中一景,才能看清全貌,捕捉细节,才不辜负绣娘那一针一线,要把自己的血也用来浸染叙事的这份心。
王琦瑶是一个精细精明的上海女人,肚子里数不清的拐弯,沟沟坎坎,是在逼仄的弄堂里养出来的,和弄堂一样拐弯抹角的复杂,反而在公寓大院里长大的吴佩珍和蒋丽莉倒是一根囫囵肠子,没心没肺的,只直白地、赤诚地表达自己。正是弄堂里长大的王琦瑶,有着想飞的心,却碍于现实,只能压着自己,表现出的是一份清高,内里是一份不甘,却不直接表达的,把自己的真心包裹起来,不轻易表露,不能离人近,仿佛近了就显不出自己的清高,凡事不争的,争了便低了自己的架。这不争,才让人觉得出尘而不落俗的。也是这不争,才成就了几段真情,和李主任的,她不争来处和去处,和康明逊的,她不争名份和地位,正是不争,才给真情留下了回味和绝响,让人记挂。王琦瑶的不争,倒不是凡事皆可,而是凡事皆不可,唯愿而已。这是一种不将就,是把自己交给命运,顺其自然的,不为远离的而争,也不为靠近的而将就。她的目标是极明确的,这目标不是为了名和利,而是为了心,为了一颗心,她是可以把自己当作飞蛾,去扑一团烈火的,是奋不顾身的,成了灰便只成了灰,惟愿留下燃烧时那灿烂的火焰。她对李主任的依赖是飞蛾,她对康明逊的心是飞蛾,她对老克腊更是燃尽了自己的心,连灰尘也没有留下的。她像是在找一片真心,又像是在找舞台中央的自己。她生在最实在市侩的弄堂,却被命运扔在了虚幻和浮华的半空中,便再不能落实到晨昏日暮,春去秋来,便也不能落实到平凡日常的程先生身上。她是让自己仍生活在十九岁那年的舞台上,那炫目的灯光下了,没有走进岁月更迭。她的戏已经落幕,她却一直没有拉开生活的幕布。程蝶衣在舞台中央燃尽了自己,在自己最美的瞬间告别,王琦瑶是被锦绣烟尘中的白绫缠绕着,告别在她以为的十九岁年华。这白绫是命运赐予的,在她站在舞台上,成为三小姐时,便已被这白绫悬在半空中,往后的都只是无望的挣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