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麋鹿美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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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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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文学旅程

一年春节终结了,新的一年又开始。春节前旧朋友好友相聚,着实欢快了一阵子。这几年家庭的生意因为国家棉花政策的变化,而大受挫折。而当大家都晒自己赚到的钱与资历时,我却只有凭借顽强的意志去撑起另一份天空。若失去了这顽强意志的支撑,或许一切都将灰飞烟灭。我的人生及整个人都将不存。

有朋友晒出了两年来的存单,有人晒出两年来所获得的各种资格证书。对于四十出头的中年女子来说,我的朋友们,没有一个会因再就业而困惑。当家里的孩子安排就绪后,她们也再次出发了。为跟儿子挣到首付,也为赢得到在家庭与社会的尊严等。而我呢?这些年都只局限于家庭,局限于一个男人的家庭,事业,根本没有融入社会的机会。而只是日益养尊了身边这个男人的大老爷脾气。或已习惯了。当大家都晒属于自己东西的时候,我真没什么好晒。只有懦弱的小声的说:俺现在也是湖北省作家协会的会员!声音小得大家都听不见。还好大家都比较理解我。只是问:加入这个有啥作用呢?说实话,我不知道有啥作用。或我想象的那些作用,根本不可能发挥出来。

我爱上文学完全是机缘与偶然。

说出来,大家也许不信。上世纪八十年代,某村庄某农家里,一个八九岁的小女背着书包匆匆归来。西天一片绯红,村庄房屋的屋顶也被映得瓦红。堂屋门口一把椅子,上面放着一本无头无尾的书。小女子顺手拿起来看,不想就此改变了一生……

书里的气息完全吸引了小女。居然忘记了母亲的呼喊与姐们的寻找。突然一个约莫十四五岁的女子揪住小女耳朵,把书从小女手里抢下来,边抢边骂:谁叫你看这种书的,好的不学,坏的倒学得蛮快,你想学坏,学坏吗?

小女不知那是本什么书,如何看不得,看了又如何会学坏?小女不是别人,正是我。骂我的女子是二姐。这本书是她与队里的春香幺幺放到椅子上的。书里的气息芬芳悱恻,少年的痴情与幽暗叫人心颤。成年女子的美,熟透了,冒香气,还叫个了性感的名字,夏绿蒂。仿若含苞欲放的花朵与未开封的果,总之完全挑起了我最初情感的大门。让我心智大开。

几乎从那时起,我就决意写小说,当个作家。因为文字所能展示的那世界太神奇了,让你仿佛身临其境,那种感觉真是太美妙。比我在这个世面看到的吃到的所有东西都要美妙。也许不同的人对文字的感悟不一样。也许上天要赐予我这特殊使命,而使得那本书放在那里,至我五雷轰顶的效应。也许换做另外一个人,就没有这种效应了。

一直我都不知那是本什么书。进了初中,才知是歌德的《少年维特之烦恼》。

当是爱不释手,抄了一个笔记本,里面精彩芬芳的段落,随口就可背诵。歌德有句名言就出自那里:大自然是人类最伟大的艺术家。每每写字作文都会千方设百计的用上去。而每每都会得到老师的表扬,屡试不爽。老师一说:看她小小年纪,居然知道歌德。

歌德是我在这世间的第一个文学启蒙者。若是今天要怪自己没有走得正道,走了邪道,责任也怪不到我自己的头上。

看《少年维特烦恼》时,小学三年级,根本认不全里面的字,但书里的气息居然能够完全被我感受到,那只能说是天意了。

上了小学三年级,就得写字作文。二姐给我买了个小笔记本,叫每天写篇日记。这有何难,我喜欢写字,不说一学期一个日记本,就是两个日记本也不在话下。当一般大的孩子为写一篇日记而抓耳绕腮时,我已写好了一篇又一篇。记录的事儿也千变万化。小生灵,小吵闹,小游戏,小诡计……应有尽有。二姐每次检查我日记,都说我太能写了,能不能少写些,她都没精力看呢。

有次还将我写的两篇日记,当众宣读,惹来一阵争议;害得我差点没被母亲一锅铲把铲死。至今我仍记得那日记名《熬麻糖》与《母亲的顶弓》。母亲的顶弓《故河口》里面写到过,因为长年累月的忙碌而变得非常沉重,敲在脑袋上深痛,会起一个大包。那是仅迟于竹条子搞肉的惩罚。为什么那两篇日记会让我遭致如此严厉的惩罚呢?

小时候真没什么好吃,无疑熬麻糖,打豆腐,就是孩子们的节日。

只是熬麻糖工序非常复杂,还费时。从早晨泡粮食到锅里蒸煮,然后溧水熬成糖,得上二十多个小时。常常一大清早开始,半夜三更才结束。粮食在锅里蒸煮的时间特别长,还得闷火,否则火大烧坏了糖芽子可坏了大事,熬不出糖来是小,几十斤大米就得浪费。那时大米挺精贵,二十斤才熬一小钵糖,就是两斤左右吧。所以闷火得闷柴来烧,就是湿柴与渣吧露草,闷得满屋都是烟子,熏死人。熬麻糖时,火候依然很重要,依然是闷火。所以这个熬麻糖的技巧主要在火烧得如何。

一般这时候,母亲也不去田间干活了,就在屋前屋后的菜园里忙。都不知道那时怎么那么多事儿,总忙不完。烧火的事儿当落在我们身上。但母亲会时不时的上来检查大米蒸煮的程度。若是遇见我们把火烧燃了,是要敲顶弓的。因为小孩子嘛,烧着烧着居然去玩了,忘性了,灶里的闷火烧成了明火,就把糖芽子烧坏了。你说,烧坏了一锅糖,该不该敲顶弓呢!这个当是不由分说。你说,这吃亏不讨好的事儿谁愿意做。但麻糖熬好了,喝糖水是很美好的。香香甜甜。麻糖快熬成时,糖水在锅里发笑也是很美好的。笑着笑着就成了糖,可以喝了。每每看见母亲用锅铲在那锅里将糖水扰了扰,然后发出声来:快了,快了时,心中那种感觉真说不出……那声音几乎是从天国发出的圣神的福音。因为母亲这话的发出,意味着马上就有麻糖水喝了。母亲会用最小的碗给我们盛一小碗,糖水真的只盖住了碗兜。就为这一碗兜的糖水,熬根守夜,熏烟挨骂敲顶弓,你说值不值?

有次母亲因我没烧好火,把我脑壳都敲昏了。敲得我都不想烧火,不想熬下去了,边流眼泪边打呵欠,甚至连麻糖水都不想喝了。母亲因此又敲我顶弓。我一气之下,就跑进房间,连写了两篇日记。母亲的顶弓就不说了。只说熬麻糖。日记里居然骂母亲是个魔鬼,巫婆,顶弓有毒。看我小小年纪烧了整天火,累得腰弓背驼,熏得小眼冒烟,作为母亲的,居然一点都不心疼,还敲我顶弓,要不是看着那好喝的糖水的面子,鬼才来烧火,跟那巫婆一起呢……写着写着,我就睡着了,没喝糖水。

第二日清晨醒来,家里就象炸开的锅,一片沸腾。原来二姐一大清晨拿着我的日记在堂屋里高声宣读呢,读得姐们弟妹幸灾乐祸的格格大笑。读得母亲从厨房里跑出来,手拿着锅铲,要一锅铲把铲死我。我急得两脚只跳,边跳着去抢二姐手中的日记本,也不躲母亲的锅铲把。倒是父亲出来拉住母亲,才得以幸免。父亲说:你们都别幸灾乐祸,难道她写的不是你们的真实心理?你们只是不敢写出来,我看她写的蛮好,起码真实;然后又对母亲说:你做母亲的,真要鼓励孩子,孩子不会的,要交他们,怎么动不动就骂,就敲顶弓呢,怪得孩子说你是个魔鬼,巫婆……但是你,四丫头,我跟你说,母亲是长辈,你是晚辈,怎么能说长辈是巫婆呢,这个形容不恰当……

事过之后,姐们皆认为我写的真实。为我为何写出了巫婆魔鬼这样的词而感到奇怪。我也不知道自己怎么就写出了那样的词。那或就是所谓的天赋吧。

从小我就认定写字无论怎样,真实就是王道。

后进了初中,每篇作文都被老师当范文在班上宣读。作文课也成为我最喜欢的一门功课。有次作文竞赛还得了二等奖。奖了个蓝色笔记本。至今仍记得那个笔记本的样子,笔记本上有个小叮当背着个小篮子,不知要上哪。小叮当迎着光线就会变,一时变成了个女的,一时又变成了个男的。很神奇,我很喜欢。没事就拿它出来在那变来变去,最终也不晓得他是男还是女。

还记得那获奖作文题《防汛小记》。那时还没修三峡水库,每到夏天,就是放暑假时,长江都涨大水,要去防汛。因我家是半边户,弟弟还小,姐们在补课读书,母亲田间又忙,当是我担此重任。我非常喜欢防汛。

防汛非常好玩,一般情况下,就是在堤上下象棋,看江水,吃西瓜,在堤脚的一边草地上逛,望堤脚另一边的杨柳树,浮想联翩。到有上面来检查点名,就回应下完事儿。防汛小记里有水鬼子,敲木鱼,马灯笼,幽灵这样的词。那时作文,总喜欢想千方设百计的将自己喜欢的词儿用进去。那是写一次防汛堤上过夜的情形。大约夜间睡在堤上,抬眼便见满天的星空,斜眼便见浩瀚长江水及堤脚下的杨柳树,天上的星星居然挂在杨柳丫上;堤道打更的老农提着马灯笼在堤上走来走去,象幽灵;打更的声音忽远忽近,象是哪个庙里在敲木鱼……突然我打了个激灵,一扫先前的兴奋,有些害怕起来。害怕有个水鬼爬上堤来,捉我到河里去……具体内容真不记得了,但最后一律都用上了歌德的那句名言:大自然是人类最伟大的艺术家。

老师说,这句话不仅起了画龙点睛的作用,还总领了全文的中心思想,是篇自然情感与优美词句相融合的佳作。本该得个一等奖,只因文气中透出了某种忧伤,不合适中学生。所以给了二等奖。都不知老师怎么从那文字里读出了忧伤的?那时我就有了忧伤么?即使有,也是天性,并非刻意。

也是从那时我发现,写自然的东西很动人,藏着股忧伤。难怪古人都兴赋作诗。原是寓物喻情。

暑假是快乐的,不仅防汛快乐,还有《收获》《当代》《十月》看。二姐放假回家第一件事,就是叫我去青苔找大姐。那时大姐刚卫校毕业,分配在青苔镇卫生院上班。叫我看大姐抽屉里有些什么书。我当是一一禀报。什么当代,十月,收获,我开始并不懂。也没翻开看过。还以为是大姐的医科书。没想二姐说,那都是小说,干吗不拿些回家看呢?我说,你干吗不早说?我没想到一个读卫校的人也是看小说的。于是再放暑假,必定从大姐抽屉里把那些书全拿回家来。

二姐一个理科生,算是我人生梦想的领路人。不是她要看那些书,我又哪里会看见呢?

至今我仍记得收获里的《宝姑》,讲一个童养媳在婆家被虐待,最终参加革命翻了身的事。童养媳一直有个憧憬,就是早些与自己心爱的男人成个小家。既然是那家男人的童养媳,未来要做他的妻子的,为何他母亲要那样虐待她,百般阻拦她与自己的儿子好呢?真看不大明白。但最终宝姑还是参加革命解放了。很值得高兴。至于最终她是否与自己男人成一个小家,就真不记得了。但这个童养媳深刻在我心灵,《故河口》里写到母亲,二婶子,四婶子,甚至祖母这些儿媳妇时,宝姑的形象总是闪现。这是最初留在我记忆里的女人形象。

另有篇《鸡血石》。带着点侦破味道。很有趣。写的是一群小孩子到某山洞去探险。据说那山洞藏着鸡血石,他们去山洞,是为寻找鸡血石。当然鸡血石在孩子们的想象中,无不象摇钱树一样神奇。无形中发现山洞有人,且听到了一个惊天的秘密。一群走私犯在山洞进行着犯罪活动,且走私犯头子就是小说主人公的亲舅舅。为此,小小主人公几经挣扎,最终大义灭亲,举报了自己的亲舅舅……

这个小说之所以深刻留在记忆里。是因看那小说时,错过了吃橘子罐头。错过了看当时最火的电视剧《在水一方》。姐们在堂屋叫了我好多遍,要吃橘子罐头了,你快出来,否则吃完了,别怪啊。我只是不信,再则看入迷了,不想出来。直看到小小主人公的亲舅舅知道检举人是自己的亲外甥,要来找他算账时,害怕了。因为我不知道,走私犯会怎样对待我们的小主人公……然后飘渺之中貌似在水一方悠扬的歌声传来,于是走出了房间。不想姐们真的吃了橘子罐头,真的在看在水一方。闻着那罐头兜里的水果香,望着电视机里美若天仙的杜小双,我啊肠子都悔青了。这是非常惨重的一次损失。因为损失惨重,才收获特别多,记忆特别深刻哈。而这样患得患失的事情肯定每天都在发生。也没什么好后悔的。

初中时,我就喜欢舞弄笔墨,自写过一系列小人书。还写过侦破小说《林中之愧》。情节就与现在的奸杀小说差不多。这多来自那首《南屏晚钟》的歌。都不知这么优美的一首歌,怎么就让我想到林中的凶杀案。每每听到:我匆匆走入森林中,森林啊一重重,我找不到他行踪,只见那树摇风,南屏晚钟,随风吹送……我就身子发冷,脑海里就一片恐怖,一对情人都不知道什么原因反目成仇,最终在林中韵律成了悲剧。其实南屏晚钟里吹送的是阵阵相思风,才不是这样的。

我把《林中之愧》给二姐看,二姐说我中了福尔摩斯的毒,小小年纪写这种东西,无不为了表现自己的小聪明,还想探究个什么吗。只是福尔摩斯是著名的侦探,你是啥啊,不好看。二姐不喜欢我写这样的东西。后我又把自己写的系列小人书给她看。二姐说,写的很有趣,只是那些人怎地都那样小?说完,就坏坏的笑。我被二姐看破了心机,羞愧难当。因为我从小个子小嘛,这是我心灵深处潜伏的一个阴郁,被我用文字表现出来了。

小人国里的人虽矮小,却无比聪明,生动活泼,与正常的世界没什么两样。或他们营造的那个世界比正常的世界更美好。都不知道为何会有那奇异的想象。这都来自父亲桔园里的众多小生灵,加以福尔摩斯敏锐仔细与先见的影响,我几乎对父亲橘子园的每个生灵都了如指掌。连那个桔子什么时候成熟,都把握得分毫不差。更别说夜间有声无声的叫鸡子,土骒马,飞舞的吃屎狼,铁牯牛,红蜻蜓等,它们无不是个神秘的世界,让你无止境的去想象。乡村的夜貌似安静,却是非常喧哗,丰富极了。在父亲的桔园里过夜,可以一直冥想倾听到天亮。那些神奇的声音当不是平常人能听见,那个世界当也不是寻常人能进去,于是我化作小人,打入了它们的世界,然后与它们一起营造那小人国的世界。这是部很神奇的小说,写了一个白纸订成的大本子。可惜那本子现在不在了。更可惜的是,有天看到乔纳森·斯威夫特《格列佛游记》,才知早前几百年前,就有人写过小人国的故事了。真是好受打击。但那小人国的书是我的第一部长篇,写得不错,倘若现今还在的话,该多好。其实人起初都是充满魔幻的想象力的,这种魔幻的想象都由自然而生。就是野性吧。

充满野性的东西也打动人。因为本我原始的魅力与张狂。

这是我现在写小说总离不开自然的原因。或自然是我小说里最重要的组成部分。或在自然里,我最能发挥自己的灵性。写自然也是我最熟练而心仪的。再加上人类的理性,就是佳作了。

记得第一次用到理性,感性这样的词,是在初中毕业的总结上。二姐看了,只逼问我恋爱了吗,用到了理智,感情,感性这样的词?意味着你是恋爱了,或曾经恋爱过?

我不知道二姐怎地从这些词中判断我曾经恋爱了?的确那时发生了初恋。一个毛笔字写得非常好的男孩子,长相秀气,穿着优雅,家境好,母亲也非常好。一个星期天,我跟同学们一起到他家玩,再返校。大家就都说我与他恋爱了。与我同去的还有另外两个女生,为什么同学们不说她们与他恋爱,而单说我呢?这是很奇怪的。其实那时所谓的恋爱,也就是相互欣赏。我跟他说自己有个当小说家的梦想,他说,他愿为此梦想助我一臂之力。我欣赏他的毛笔字,他欣赏我的作家梦,然后就开始传纸条子,那样子,很朦胧的。也不知道那是不是恋爱。等到要毕业,才知分别很难,于是写了篇总结,用了理智,感性,克制之类的词。那是个青春无比朝阳丰满的时期,很快就进了高中,也进入了人生最茁壮的成长时期。自此文气也开始大改变。(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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