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术之前,我没有主动跟任何人讲这件事,杨李阳的出现是个意外,他是来深圳出差的,且同样没有提前告知,因而看到他微信消息的时候,我着实很纠结,也更加的烦躁,杨李阳在微信上说晚上十一点到宝安,让我去陪他喝点,彼时我正躺在医院准备第二天的痔疮手术。
纠结和烦躁都是一种情绪,我此生最大的抱负就是不受情绪所左右,于是当机立断,我换上平时穿的衣服,从病房里溜出来,打车,朝宝安进发。
手术可以拖一拖,反正也已经拖了三年,不怕再多几天,且我本就一直在畏惧中徘徊,同学的出现,恰到时机将我从恐惧的漩涡中拽出来,我要感谢杨同学。
在过往的三年多时间里,我饱受痔疮的摧残,孤身在深圳打熬,医院是我最不敢进的地方,一方面是怕花钱,另一方面是单纯的畏惧,本着能拖一天是一天的原则,我熬到现在,终于拖不下去了。
王医生说痔疮手术是个小手术,不必担心,这话没有减弱我的恐惧,头一回做手术的我,很难找到安全感,谁说男人不需要安全感呢?我就很需要。王医生是个极好的人,我很确信他的热情与体贴并非因为得知我是自费手术的患者,我一向看人很准。
手术不大,术后也是需要住几天院的,我没有告诉父亲,这只会增加他的忧愁,我那大半生都没走出过平邑县的老父亲,除了无休止的叹气之外,他应该不会千里迢迢跑到深圳来照顾我,即便来了,我也是不放心的,加上我最近刚刚查了建造师考试的成绩,经过六年的奋战,我再一次失败了,这件事也是我近来情绪不佳的原因之一,如果父亲知道了,难免又要紧皱眉头叹息几个月,我觉得这样对他的肝功能是个极大的负担,为了他好,我决定什么都不告诉他。
“大黄啊,还是羡慕你,三十多了还没结婚,多快活,自 由自在,连房贷都没有。”这是杨李阳见到我开口说的第一句话,成功地让我有了立刻打道回府的心思。
大黄这个称呼早在上学那会就诞生了,起初我是不乐意的,这俩字怎么听怎么跟犬类近亲,架不住六个人的寝室里有五个人黑天白夜地喊大黄,我也就认命了,但我生气的不在这称呼上,而是他刚见面就用一句话揭了我的三处伤疤,首先他说我没结婚,这本在我看来没什么,只是在世俗的眼睛里,三十多岁的老处 男是一种怪胎,要么肉体上有病,要么精神上有病,总要占一条,所以连带着在我的潜意识里,大龄未婚也成了难以启齿的隐疾;第二点,他说我自 由自在,也就是说我工作不好,忙不起来,潜台词就是挣钱少咯,在这个时代,穷是一种显性疾病;第三,他说我没房贷,故意的,嘲笑我买不起房,连首付都拿不出来。差不多,我只能从他话里分析出这三层意思,仅此便生生磨灭了我对老同学见面的所有温情想象。
比起初入社会的时候,如今我对情绪的控制已经有了长足的进步,我可以将这种心情上的巨大落差掩藏起来,他毕竟是我的老同学,多年未见,同窗之谊还是有的,若非如此,干嘛大半夜把我拽出来喝酒叙旧呢!
我这人,喝点酒就管不住嘴,什么都往外说,藏不住话,杨李阳很快就知道了我要手术的事。
“什么什么,你要做手术啊,那你家里人过来没?”他表现得很关切。
“没有啊。”我说。
“那你做完手术那几天谁照顾呢?”
“我请了护工。”
“得不少钱吧。”
“还行,比起手术费住院费也不算贵。”
“手术费住院费不是可以报销啊?”
“我又没深圳的医保。”
“什么什么?你是自费手术啊。”
“对呀,没有社保的人不自费还能怎么办,众筹吗?”
仅仅泄露了这个消息还不算很后悔,最让我忧心的是随后这张嘴又泄露了我会换头术这件事,还好我从之后的观察里确信他只是将我的话当作醉酒后的臆语,彼时,他只顾着将啤酒瓶子在桌子上排列整齐。
换头术是我自己的叫法,自然不是单纯从物理意义上把脑袋砍下来交换,而是在双方自愿的前提下,我跟对方头碰头许愿,之后就可以发生身份的互换,这不是笑话,到目前为止我已经有过成功的先例,虽然仅仅一次,且是与一条狗,不要问我狗是如何表达自愿这种情绪的,如果真要解释,大概是它也有强烈的摆脱命运的意愿吧。起初我也不觉得会成功,我只是将那条狗当做假想中的一个人,用来练习这种神术,我对着它念叨了一下午,我问它想不想做一个人,体验一把狗主子的快活,如果愿意的话,就要在心里默默祈祷,最 好像个人一样点点头,我不厌其烦地向它灌输这套程序,并且无数次将它的脑袋捧到我脑门前,头抵头,献上我的祈祷,终于,我成功了。
老黄已经两顿饭没给我送了,搁在以前,我早就喊得让全村人畜都知道,好在我心胸宽广不跟他计较。老黄这几天心情低落,我虽然不惧,但也不想触霉头,一两顿饭不吃,原也不是要命的事,何况我这把年纪,饭量太大也不算好事。
我说了,搁在以前,老黄绝不敢苛待我的吃食,那时候,他家院子里养着三头牛,五只羊,夜里睡觉,老黄两口子都是在大门里头的过道里睡,高粱杆编的簿子上多铺草褥子,冬日里加两床棉被,过道口用玉米杆堵上,即便这样,冬夜里北风起来的时候,依旧冻得他们两口子蜷缩成老狗一样,不,这样说岂不是连我自己也骂了,应该是蜷缩成两只短尾巴兔子。之所以受这份苦,主要是为了防贼,那几年,偷羊的贼十分猖獗,组团作案的都有家伙,刀、枪,有时候主家即便发现了也不敢做声,所以家家户户养狗。狗与狗也不尽相同的,有些狗听见响动也装聋,久了,主家不满意就会打发掉,再换一只,我可不一样,夜里要是让我看见小偷,我是真下嘴。
老黄喂牛喂羊,家里的庄稼地也没落下,两口子起早贪黑,把儿子供成了大学生,前年他儿子毕业,肩上担子一卸,他老婆竟然一场病给带走了,剩下老黄一个,独木难支,索性把圈养的牲畜一卖,专心侍弄他那一亩三分地,吃喝不愁,倒也落个清闲。
我是在老黄家出生的,十年前,还是十一年前,我也记不太清楚了,那会他们家就养着牛,院子里一股子牛屎味,这是我生下来嗅到的第一种气味,以至于之后很长的一段时间里我都以为整个世界都是被牛屎味包裹着的。我生下来不久就再没见过母亲,记忆里隐约有个模糊的影子,看不真切,至于父亲 则是听都没听过,自然也就不存在感情。至于母亲,长大后我曾游走在村子里悄悄打听过,从年纪长我许多的狗三爷口中得知,她大约是因为年纪太大而被老黄卖了,这在农村是很寻常的事,被卖的结局无非就是被杀掉,留下一身皮毛,贡献生命里最后一点价值,总不会是被接去养老。想到那可怜的老母亲,我一度恨不得咬死老黄。
狗三爷比我母亲活得还要久,三年前他死的时候据说有二十三岁高龄,活得久,见识就多,懂的也多,就是他告诉我,被卖了也好过被主家杀了吃肉来得好,这村子里,那样惨的他可见多了,卖到别处去,至少不用眼睁睁看着她遭罪,这就已经很好了。狗三爷自己的结局更好,他是寿终正寝被他主家郑重埋进土里的,入土那天我去看了,他主家哭得眼圈通红,看样子就差给狗三爷立个碑了,这样的结局,全村几十年里也没有几个,他之所以得了这般善终,据说是年轻时候替主家挡过窃贼的枪子,救过主家的命。由彼及身,想来我的结局应该也不会太差,至少不应该像母亲那样被卖了,我也是替主家挡过灾的,那年冬天,初雪未降,北风不分日夜地嚎,夜里老黄家进了三个偷羊的贼,虽然没枪,却各个擎着一把大砍刀,月色里泛着冷光,那贼头尚未爬上墙我就听见了动静,却不急着预警,只等他一个人越墙而入一只脚刚落地的时候猛地嚎起来,贼头吓得脚下一软差点跌倒,但到底是做惯了贼的,胆子不比常人,反应也够迅速,抖手给了我一块土疙瘩,虽然没砸我脑袋上,但耳边生风的刹那也着实把我吓了一跳,于是一人一狗,在月色下对峙起来,风依旧呼啸,院子里静悄悄的,牛羊的反刍声极有规律,我寄希望于刚才的嚎叫可以把老黄两口子叫醒,那会,老黄媳妇还没死,可是因为身体不太好,受不得冬寒,两口子夜里不敢再睡过道,把床搬回了屋里,隔着墙和窗户,我还能听到老黄的呼噜声,他没醒,我可不管这些 攒了一波力气,开始没命地嚎起来,趁他不注意扑过去挠一爪子,立刻逃开,恨得那贼头要跟我拼命。随后另两个贼也跳进来,分别砸开羊圈的门锁,贼头则追我,想把我灭口,此时我的嚎叫已经将左右四邻的狗全都从梦乡里拖出来,月色下,这一片可热闹极了,狗吠声此起彼伏,在这热闹声里,我终于看到老黄屋里亮起昏黄的灯光,这时候贼头已经放弃了追我,他把大门从里头打开,三个人赶着一群羊往外跑,已经顾不上趴在羊圈深处的那几头牛。
贼跑出不远,老黄两口子扛着顶门棍就追上去,我冲在最前头,紧紧坠在贼身后,那贼发了狠,回身一竿子正抽到我前腿上,我本正追得急,猝不及防,谁知道这厮忽然转身,我的一条腿登时就折了,看架势,这几个贼是想把我跟紧随而来的老黄两口子解决掉,好在这时候,风中传来乡亲们的呐喊,无数手电影影绰绰照过来,显是附近的村民被惊醒,都来帮着拿贼,那三个毛贼登时心慌,撇下羊群落荒而逃,我还想着追上去,奈何一条腿已经残了,有心无力。
虽然一阵后怕,老黄家的牛羊却保了下来,老黄也够意思,给我找了兽医来接了骨,我又是能跑能跳的好狗了,只是遇上阴天下雨,我那条前腿总走不利索,也是没法子的事。
那次之后,老黄对我的态度越发好了许多,吃喝上从来不亏待,隔三差五开个荤,逢年过节他们家包饺子,也总能让我吃上几个,就是这黄河岸边有名的糖醋鲤鱼,我也吃过,这一点,我不能冤了老黄,有一说一,他一直对我不错,要不然,我也不会那么快放下因为母亲被卖而对他生出的仇怨。
狗三爷还活着的时候,有一回我冥冥之中仿佛嗅到空气中残留了母亲身上的气味,我顺着气味寻出去很久很远,直到这气味消失在一条大河的这边,那河太宽了,看不到另一边,河水尽是滚滚的黄泥汤子,呼啸着如同万马奔腾,我只在岸边站了片刻就心惊胆战不敢久留,于是跑回来,狗三爷说那是黄河,我所见到的还不是河水最湍急的地段,也不过是支流的支流罢了。
我不止一次对周围的狗邻们说过,只要我活着就不让小偷从老黄家里拿走一块骨头,这话得到了一众狗邻们的崇拜与敬仰,可惜这话无法翻译给老黄听,否则他一定更加感动,也幸亏人类听不懂,否则要是让别的人听了,一定要说我认贼作父,有奶便是娘,踩着亲娘的尸骨上位等等,诸如此类的恶毒的风凉话,那些假道学的人类最擅长站在一旁说这些,他们哪里懂得一口吃食的重要性,要是把他们扒了衣服丢到冰天雪地的荒郊野外饿上几天,再派几个人一路追着打,他们就明白有个安稳的地方吃一口饱饭是多么的幸福。现在,老黄已经两顿饭没给我送到跟前了,我也只是心里骂他几句,不敢跟他翻脸,自然,也是我知道原因,老黄正有烦恼。
老黄的儿子,姑且叫他小黄吧,就是他那个宝贝疙瘩一样的大学生儿子,前几天回来了,我很高兴,照往常,老黄应该买鱼买肉,给小黄包饺子,做一桌丰盛的菜肴,他们吃的时候,甚至吃完之后,总不会亏待我,又有口福了,我当时想,丝毫没留意小黄回来的日期有什么不对,直到老黄在他屋子里嚎起来。
小黄在深圳工作,去年回来的时候是腊月底,离除夕还有两天,就这,据说还是公司领导的格外恩典,老黄自然不在意这些,他只记得自己儿子工资两万多,风吹不着雨淋不着,是他的骄傲,是他平日里跟四邻啦呱时候的资本,今年不同,这离着过年还有半个多月的光景,老黄很快就意识到了问题,他向小黄询问起来,得到的答案让他火冒三丈,棉鞋从屋里甩出来,落在地上扑腾起一阵尘土。
怪不得老黄生气,他累死累活,跟过世的老伴一起好不容易把儿子供成名牌大学生,又在大城市找了一份好工作,按照他的设想,正是他好日子的开端,谁想到小黄把工作辞了要回来创业。
创什么业?这穷山僻壤的山沟沟,一镢头下去就能看见这辈子到头了,有啥,他家满打满算在黄土岗上有几十棵黄桃树,指着它们创业?那不是脑子烧坏了吗?老黄一顿骂娘,把儿子撅了出去。
从那天起,老黄就蔫了,也不大正经给我弄吃食,往常最不济也会烧开水熬一锅棒子面糊糊,加点白菜帮子,倒些菜汤进去,这几天净拿冷饭冷汤糊弄事,今天更是从早晨都没吃上一口,老黄中午出了门,到现在还没回来,他大概是不太关心我的死活了,我有些伤心,为自己的晚景凄凉,也为老黄。冬日的北方山区,一过正午,太阳就迫切露出要下山的惨淡模样,阳光没有一丝温热,我趴在大门前的横条青石板上,极力想要从阳光里汲取一丝丝温暖,效果很不如意,没有办法,我刚刚回狗窝看了一眼,碗里是昨天剩的一点小米粥,已经冻成冰疙瘩,舔了两口,冰意从舌尖传递到浑身每一个毛孔,我只能把希望寄托在老黄身上了。
门前走过两个小女孩,是前村老王瘸子家的小孙女跟兽医刘大胆的外孙女,俩孩子都不到七岁,正是狗都嫌的年纪,啊呸,正是猫都嫌的年纪,顶着两张小花脸蹦哒着打门前路过,俩小脑袋还凑在一处嘀咕:“看,黄爷爷家里的狗唉,听说它有毛病,长这么大了从来不找狗。”
“不找狗?”
“对呀,你看别的狗,最多两三年就会找狗,找了狗,母狗就会下狗崽子。”
“它是母狗吗?”
“它是公狗,这才更不正常呀 所以村里的人都说它有毛病,一定是打小被骟了的。”
“没,它没被骟,爷爷跟我说过的,它还是公狗,就是不知道为啥对母狗从来不感兴趣。”
“哎呀,咱们不说这个了,怪害臊的。”
哼,死丫头片子,以为咬耳朵嘀咕老子就听不见了吗,老子的耳朵可不是你们能比的,再说了,嘴上没毛的玩意,你们懂个鸟,老子只是不稀罕村里这些粗脂俗粉。我心里自然将这俩丫头痛骂了一遍,一边又愤愤诅咒,哪个杀千刀的造谣老子对母狗没兴趣,老子只是眼光高。
太阳坠到西边那棵臭椿树顶上的时候,按照人类计算时间的方式,应该是下午三点左右,老黄倒背着双手回来了,他低头看了一眼正从青石板上爬起来的我,嘴里哼唧一声,不知道是对谁的不满,随即他伸手推开虚掩一半的大门,我赶紧跟在他脚后,一边摇晃着尾巴一边用鼻子去探他的裤腿,这是我往常讨吃喝的手段,且无往不利,然而今天失效了,老黄无视我的摇尾乞怜,自顾自进了堂屋,我不敢跟进去,只得带着满心失落和委屈回到自己的狗窝。这遭瘟的老黄,我骂道,随即在狗窝里趴下,将身体蜷缩起来,尽量抵抗寒冷的空气,再等等,日落前见不到饭,便也只能动用土里埋着的骨头,那是我攒了许久的存粮,轻易不会动的。
过了大约半个小时,在我迷迷糊糊就要睡着的时候,我听到老黄的脚步声由远及近,勉强抬起左眼皮看出去,果真是老黄过来了,手里还端着一个大瓷碗,冒着腾腾热气。
老黄还是有良心的,他热了一碗面条给我端来,面条显然不是为了我特意新煮的,是他吃过后剩下的,即便如此我也已经很知足,见他把面条倒进我的大铁碗,也顾不上烫嘴,吸吸溜溜吃起来。老黄没急着走,他蹲在我跟前,一边看我吃面,一边拿手抚摸我的脑袋喃喃自语,我一心干饭,没心思听他胡扯,只凭本能听他絮叨着说自己儿子没良心,罔顾自己多年来花费的心血,更对不起他死去的老婆子。
小黄这两天住在村委会了,跟新来的大学生村干部一见如故,恨不能睡一张床。村干部是个跟小黄年纪相仿的小伙,听说小黄回家乡创业很是欢迎,听了小黄的初步创业规划之后更是激动不已,这两天俩人就在村委商量方案呢。
一丘之貉,臭味相投,老黄骂道,有能耐跟狗一块过去吧。
听到狗,我心里一个激灵,开始认真听起来,原来小黄回家时候带了一条狗回来,是他回家路上捡的一条宠物狗,按照老黄的说辞,那狗洗得干干净净,打扮得跟个大姑娘似的,不知道的还以为是小黄的媳妇。
我留了心,直接上觉得这必定是一只母狗,且绝对不是村里那些歪瓜裂枣可比的土种,最不济也是县城里时兴过的那种贵妇犬。
大半碗面条连汤带水吃进肚子,浑身暖洋洋的舒坦,我眯着眼睛享受老黄免费的按摩服务,心里想着要是再有一口糖醋鲤鱼就好了,上个月村里死了人,老黄去吃席给我带回来半条糖醋鲤鱼,鱼肉腥香,骨头都炸酥了,现在想来依旧回味无穷,可惜这几天没听说村里再死人,多半一时半刻是吃不上了。
就在我想入非非的时候,大门声响,走进来俩人,前头的是小黄,跟在后面的是去年开春到村里来的大学生村干部,村里人都叫他小刘。
“黄叔,在家呢,我来跟你聊聊。”小黄没有开口,倒是小刘先说的话,小黄杵在一旁只顾着笑,我这才注意到他怀里正有一双溜圆的大眼睛,四目相对,我俩从彼此的目光中都看到了意外。
“聊就聊吧。”老黄早已站起身,说完就转身要进屋,经过小黄身边的时候又转过脸说,“狗不能进堂屋”。
小黄先冲着小刘歉然一笑,当即把怀里的狗放下,嘴里还不忘念叨一句:什么狗啊,这可是斗牛犬。
这一句仿佛正戳了老黄的肺管子,哪壶不开提哪壶,他生气的导火索可不单单是一件事,小黄实在是个俊朗的年轻人,个头模样都拿的出手,老黄生气的是他没给自己带个儿媳妇回来,却随行李带了一条母狗回来,于是他转过脖子,劈头盖脸先把儿子骂了一顿:“你养这玩意干甚,以后不结婚了?年纪轻轻的,跟狗过?”
小黄没有反驳,不知道是不敢顶撞他老子,还是不屑于跟他老子争辩,但我却很替他鸣不平,老黄的话明显有贬低我们狗的意思,怎么,跟狗过不行吗,他是忘了这两年,尤其他自己媳妇死了之后,是谁陪着他过日子的了,平日里又是哪个没脸的东西有事没事抱着我念经一样发牢骚,这会子倒看不起我们狗了,而且那被小黄带回来的母狗实在是让我感到惊艳,她不是土种,浑身皮毛顺滑,肉滚滚的身子很喜庆,一对眼睛如同嵌着两颗宝石,更让我欢喜的是她身上有那种让我为之迷醉的气味,有一部分甚至很像模糊记忆里母亲的气味,这让我对她顿生好感。
三个人进了屋,门一关,我也没有去探听他们谈话的想法,一门心思都放在眼前的母狗身上,我也已经从狗窝前来到了母狗面前。
“你是跟着小主家回来的吧,看你身上黑一块白一块,我叫你小花吧。”我主动跟她套近乎,想博得一些好感,但她似乎并不领情。
“我有名字,我叫啦啦。”她个头不高 态度却傲慢得很,语气也不是一般的高傲。
“哦,啦啦,这是小主家给你取的名字吧,到底是大学生,品味就是不一样,比村里这些个老头子强得多,老黄就整天叫我黑子。”
啦啦看傻 子一样瞥了我一眼,说:“这是我主人给我取的。”
“对呀,就是小主家,我说的也是他呀。”我继续奉承。
“我说的主人可不是你的小主家,我主人是个小姑娘,她们家是音乐世家,我本来是跟着她去外头旅游的,却在车站跟主人走散了,正好被你这小主家给捡了回来,他的品味可不太好,跟你一样,也叫我小花,真是土得掉渣。”她一边说着还一边撇嘴以表示自己的不屑,随即又伤感起来,“我的主人找不到我一定很伤心,她们家肯定已经到处贴了寻狗启示,满大街在找我”。
我有些惊讶她的来历,原来不是小主家从小养起来的,是半道入门,说起来,那她还不算自己人,跟我神气什么?我虽这样想,却并没有表现出一丝的轻蔑与不耐,反而热情地邀请她到我的狗窝里来。
啦啦站在我的狗窝前头,没有进去的意思,我便也站在外面,我看她仰着脑袋四下打量我的狗窝,心里想着即将得到对方的夸赞而有些洋洋自得,谁知她竟然撇撇嘴,说“真寒酸”。
寒酸?她很是看不上我的狗窝。我的狗窝是老黄搭工搭料用了一整天,拿他盖新房剩下的砖瓦水泥垒起来的,里面铺了厚厚的麦秸,豪华程度在全村的狗窝中无出其右者,不论谁家的狗跟着主家来老黄家里做客时都要羡慕地多看两眼,一边留着哈喇子一边当面表达自己对我的羡慕,可这样的豪华狗窝,我从啦啦的眼神里看到了嫌弃与不屑,毫无掩盖的嫌弃,我心里忽然有了一种胜负欲,当即问她,小黄给你睡他的床吗?啦啦一愣,情绪顿时低落,我心中暗笑,小样,治不了你?凭你是多高贵的宠物犬,还不是一样上不了主家的床,都是狗,你凭啥看不起老子,看不起老子的豪华狗窝。
适当的敲打也就够了,我知道过犹不及的道理,也不想第一次见面就弄得太尴尬,留下一种不好的印象,于是我抬前爪在一旁的土里刨起来,不多时眼前就多了一堆骨头,这是我珍藏许久的骨头,我足足刨出了一半来献给啦啦,但她没有接受,并且看样子很嫌弃这些珍贵的骨头,她甚至碰都没碰一下,连目光都吝啬于施舍。真是热脸贴了冷屁 股,不过我不生气,她不领情没关系,我只要表达出我的诚意就好了,接不接受是她的事,我无法强求。
啦啦说:“你出过这个村子吗?”
我摇摇脑袋。
她又说:“你想出去吗?”
我略想了想,点点头。
“那咱们走吧。”
“走?去哪?你是说偷跑吗?就跟人类戏文里唱的私奔一样。”
“怎么能叫偷跑呢,是走,正大光明地走,我们并不是人类的私有财产,我们跟人是平等的,某种意义上我们甚至要比他们高一等,因为是他们在奉养我们,而我们并不需要付出劳动,所以,我们是正大光明地往外走,不是偷跑。”
可村子外面那条河太宽了,我可游不过去,而且我也不认识什么船。我以为要到黄河对岸一定要有船的,狗三爷活着的时候就说,我母亲似乎就是被带上了一条船,而现在,啦啦看土包子一样看着我,说:“干嘛要船,有桥的,还是很长很长的桥,不单是人,车马都能在上面走。”
可主家找不到我怎么办,老黄会伤心的吧,他现在本就不太好过。
啦啦说在城里,如果一家人发现狗不见了,就会张罗一则寻狗启示,说明一下他们家的狗走失了,请有发现的人提供一些线索,当然多数是有报酬的。而在这村里,想来不会有人弄什么寻狗启示,更大的可能是他们会在房前屋后找一找,以期我能忽然跳出来,如果不能,在接下来的几天里他们还会念叨我几句,或是好话或是坏话,总之还有我的存在,再过几天,他们会养一条小狗取代我的位置,之后,我会从他们的语言与记忆里快速消失。
我问啦啦,既然如此你怎么确定你的主家一定会大张旗鼓地到处找你,甚至不惜为此花费巨大的代价呢,啦啦很骄傲地说自己品种高贵,而且是宠物狗,一直被当成主家女儿养的,自然不可相提并论,我听了心里一紧,发现她虽然嘴上不说,心里也一定认为是高我一等的存在,如果是在村里,她是否看得上我不要紧,反正是老子的地盘,老子这么多年守身如玉,身后的单身母狗排着队,可一旦去了外面,尤其想到是去啦啦的主场,那么她对我的态度就一定要搞清楚,分明白。
我有些心虚,又觉得忐忑,问啦啦是不是看不起我,啦啦笑魇如花,不,是笑魇如大骨头,她说怎么会呢,我跟你亲近还来不及呢。
转头看看堂屋,里面三个人还在啦呱,我抬头看看院子上方四角的天空,心里想,我年纪也不小了,这是头一回遇见心动的母狗,可不能轻易放过。
斜阳下,我跟啦啦走在村外的小路上,身后影子拉得又细又长,仿佛老黄喂给我的面条。
我忽然又想到一个问题,就问啦啦:“你只是被小主家捡回来的,怎么在他怀里那么乖巧懂事,一点也不闹腾,咱们狗从来可是对陌生人没有好脾气的,所谓忠犬不事二主。”
啦啦笑呵呵说:“我干嘛要闹疼反抗呢,当时我已经找不到小主人了,他带我回来给我吃的给我喝的,如果我闹腾,岂不是自己找罪受。”
嘿,这才是有奶就叫娘,我忽然觉得这妮子心眼太多,完全不是她外表所表现出来的憨厚可爱,对于跟她一起出去的前景也担忧起来,眼看远处已经露出一座大桥的影子,我猛地停住脚步,对啦啦说自己忘了带一些东西,也不等她回答,撒开四只脚就往回跑,等我回到村里的时候,太阳刚刚落山,天色黑下来,老黄正在大门外直勾勾站着,旁边是小黄,一脸焦急。老黄见了我很开心,等我一凑上去就摸我的脑袋,嘴里说:“咋样,我就说黑子自己认门吧,怎么会跑呢?你们还不信,现在不是自己回来了?”
小黄却说:“那怎么不见小花,它俩一起不见的啊。”
“那谁知道,没准你那洋狗跟山上的野狗跑了呢!走,黑子,咱们回家,我给你留了大骨头。”老黄哈哈乐着。
我则摇晃着尾巴跟他进了门,留下小黄一个人在夜色里孤零零杵着,他大概是等不到他的小花了。
换头术的成功在我意料之外,最让我揪心的是我没有预想到一旦无法换回去所引发的后果,我难道从此以后就做一条狗,同时让那条狗扮演我的后半生吗?所幸,不久之后,变成我的那条狗竟然主动来找我,将自己换了回去,事后我想,它一定是做人做得很不开心,才会主动寻求重新做回一条狗。
做人身心疲累,有什么值得开心的呢?狗的选择是对的,但我无从选择,只能硬着头皮在这个糟糕的世界里继续烦躁。
杨李阳大约是生怕我央求他来照顾我,敲着啤酒瓶子把自己的行程详细叙述了一遍,确实很紧凑,除了飞机刚落地的这天晚上可以跟我喝点小酒,其余时间都在不停地干活,我觉得这很正常,出差就要有出差的样子,趁着出差公费旅游,那是网红做的事。
我本就没有麻烦身边亲朋的打算,护工是一早就联系好的,按天收费,但这不是心疼钱的时候,跟杨李阳吹了一晚上牛逼,我又悄悄溜回医院的病房,竟然没被发现,我终于还是躺在手术台上挨了一刀。
麻药是人类文明里一朵功德金莲般的存在,可惜它只能将一些痛苦不同程度地延迟,却不能消除丝毫,比如说我在手术台上的痛苦被麻药顺利拖延到了术后换药的时候,且不知是否因为时间的人为推迟而产生了疼痛的累加,做完手术的那个下午,我成功地让整栋楼里病患医护都倾听到了我的呐喊。
下午四点,病房里剩下我一个人,同病房的两个病友不知道是出去散步还是干什么,或者只是为了躲避我的哀嚎而出去找了个清静的地方,但此刻,我一个人躺在明堂堂的病房里,暖风吹开窗帘,把阳光让进来,仿佛身上的疼痛就弱了一些,我雇的护工不在,一天五百块,但他不是只对我一个人服务,他明言自己同时接了三个病人的活,我只是他的主顾之一,另外两个病人分别在本栋八楼跟后面那栋的十一楼,他要来回跑,如果不是深知自己是个穷鬼,我其实很想给他加点钱的,得知他是一个勤工俭学的大学生,我心里很佩服,我上学那会除了泡在图书馆里混日子,什么也没干成,那会胆小,整日里畏首畏尾怕人瞧,什么也不敢去做,等我好不容易鼓起了一点勇气,发现时间已经不在原地等我了。
我就着傍晚的暖风回忆逝去的一丝青春,不提防有人进来,等我发现的时候,病房前头已经围了一圈人,离我最近的是一个少年和一个中年女人,女人身边是中午给我换药的护士,再远些的床尾处杵着两个活体手机支架。
“这是龙华区的公益团体来送温暖了。”护士向我解释道。
“送温暖?可以帮我报销一点医疗费吗?”我忍住肉体上的疼痛,回应她。
护士张了张嘴,似乎不知道该说什么,我体会到她的尴尬,便也不好继续增加彼此的难堪,主动替她解了围:“我这个玩笑是不是有点冷场了。”
“哈哈,能开玩笑,看来你恢复得不错,”护士说,“送温暖主要还是来聊聊天,沟通感情,你不知道,他们都是孤独症儿童,组织参与这些义工活动也是为了帮助他们早点融入社会。”
孤独症?我倒是不太了解这个群体,顺着护士的眼神,我注意到眼前站着的少年。他的眼睛太干净太漂亮,如同一双闪闪放光的星星,不,不是两颗星星,是天神将无数个童年里仰望过的星空割裂开来,揉进了他的双眼,那双眼睛里藏着无数的繁星,和无数的幻想,很容易让人迷醉其间不能自拔,此刻我感到语言的苍白无力,这是一双让我穷尽词汇都难以描绘的美丽的眼睛,而拥有这样一双眼睛的大男孩,除了干净、纯洁,我找不到别的合适的词汇来形容他的气质,记忆深处,我也曾经拥有过这样纯粹干净的一双眼睛,那是很久以前了。
“我叫小岱,很高兴认识你。”少年声音很轻,有些羞涩,我看到他在开口之前向身旁的女人投去了询问的目光,得到肯定之后他才做出了如此标准的自我介绍,那人应该是他的妈妈吧,从她满是慈爱的目光中我近乎可以确信这一点。
“你好,我叫黄耀祖。”我尽量在脸上扯出一个笑容来,以此回应少年的热情。
“小岱,你来这里要做什么呀!”那个疑似少年母亲的女人循循善诱。
我注意到小岱的手上还有一个东西,黑黢黢的,让我想起了老家时常出现在餐桌上的风干的咸菜疙瘩,我要是没认错的话,这种乐器叫陶笛。
一种略带呜咽的曲调缓缓响起,在温暖的病房里,化成一缕青烟,在耳道与脑海中来回穿梭,很优美,尽管少年的吹奏有些生疏,基本不影响这首世界知名的曲子——故乡的原风景,我仿佛真的置身在故乡的原野上,此刻,旷野寂静,蚂蚱从山道旁的草丛里纷纷跳出来,阳光将它们的影子拉得很长,那时候,我迫不及待地想要长大。
呜咽的曲子戛然而止,周围的人纷纷鼓掌,接着开始花式称赞起来,他们脸上洋溢着无以言表的满足,并且配上真挚的语言,你追我赶地聊了起来,叽叽喳喳就像春天北方大地冰雪尚未化尽时抢先登场的鸟雀,仿佛小岱完成的表演是他们穷尽心血的劳动成果,至于这劳动果实的真正缔造者小岱,此刻则被遗落在世界的一角,他局促地站在病床前。
“太吵了。”我说。
“什么?”护士看着我。
“你们太吵了,我想安静一会。”
“好的,既然曲子吹奏完了,我先带他们出去,你休息吧。”护士说着就要带那些人出去。
“我想跟小岱聊会天。”
我能从这些人的眼中看出困惑与好奇,但他们依旧答应了我的请求,随后,被晚霞映成橘红色的病房里,只剩下一个偶尔呻 吟的病人和一个浅笑着不说话的明媚少年。
“你的陶笛吹得真好。”
“是埙。”
“什么?”
“这是埙,不是陶笛。”
这回我听清楚了,同时感到一丝尴尬,为自己的无知与自大。
“谢谢你,你吹得很好听。”我郑重送上我的谢意,“其实也没别的事,我就是想多看一看你的眼睛,你的眼睛很漂亮,像夜空里一闪一闪的星星。”
我看了看他的表情,不知道他有没有听懂我我说的话。
“谢谢。”小岱依旧用低低的声音回复,看来他听懂了。
“在此之前,我一直很烦,你明白这种感受吗?我的世界里所有的人都在催促我结婚生孩子,你应该不明白,你爸妈只希望你能快乐地生活,而我不一样,我那半辈子没出过县城的父亲打小就告诉我长大了要出人投地。什么是出人头地呢,我理解为非一般的人,那就不能是按部就班过小日子的平头百姓,于是我拼了命往上爬,爬了半天发现还没到人家起步的位置,于是我开始躺 平,但接着就有人指责我的庸碌无为不思上进,到今天,我渐渐琢磨过来,为人父母,生育能力尚在其次,最紧要的是得学会接受自己和子女的平庸,如果做不到这一点,还是不生的好。”
自言自语之后,我心中郁结的烦躁释放了不少,但我确信他没有听懂这一段牢骚。
“跟你说一个秘密哦,我会一种换头术,跟人对换身体之后,就可以体验不一样的人生了。”
我始终盯着小岱的眼睛。
“你要试一试吗,虽然多半不会成功。”
小岱按照我的指示,将脑袋抵在我的额头上。
原来这就是一个孤独症的内心世界吗,可是这种感觉很好呀,我甚至觉得此刻的身心十分愉悦,比起先前的我,比起此刻对面被另一个灵魂占据的躯壳更要健康,真要比较起来的话,似乎原先的我才是一个病人,哪里有什么自闭之说呢,我只是比他们更懂得爱自己,比他们活得更纯粹。
我们什么都不想,欲望少,所以快乐就多,就像初生的婴儿,对这个污秽的世界来说,我们的内心是一片空白,成年人的世界充斥着无穷尽的欲念,比如他们知道了我跟眼前这人互换了身份,他们一定会追着探寻之后发生的事情,以此满足自己的好奇心,但我们偏偏不让他们如愿,我对床上的病人回以笑脸,转身离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