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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华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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散文
20230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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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百味

生活百味

◎月理朵

 

 

 

 

  “静室”是阁楼上的一间斜顶小屋。屋顶最低处距地面不足一米,装修时我用一扇推拉门将它隔成了里外两间,外间做客厅,里间则成了我的书房——“静室”。

  “静室”可供人直身站立的面积不足两平方米,除了两扇嵌有玻璃的木质推拉门采光外,其余三面皆为墙壁。门外两侧贴着用毛笔书写的“静”“室”,红底黑字,笔酣墨饱。拉开门,席地铺着一块厚实的地毯,绛红色底子、印着黑白两色圆圈,醒目而温馨,右边长长的暖气罩则被用来当书架。等脱了鞋,合上推拉门,按亮简易小桌上的灯笼台灯,点上一枝檀木熏香,屋里便弥漫着一股说不出来的气氛和情调,足以和西班牙女作家阿娜伊斯宁的“船屋”相媲美。

  或写或读、或坐或卧,闲雅异常。偶有故友造访,席地置一小桌,对酌清茶咖啡,昏昏灯火话平生,兴味十足。

  “静室”最适宜冬天,室小暖气足,是名副其实的暖阁。夏天则因顶层的缘故,有些闷热,只有洞开所有窗户,将地毯换成凉席,才觉得凉快些。之所以选择这块巴掌大的地方做书房,完全是因为儿子。他喜欢在阁楼上学习和休息。夜深人静,想着他一个人待在楼上会害怕,于是自作主张倒腾出这么块地方,取名“静室”,意为静静地陪伴,不做打扰。

  可我常常背离初衷,估摸着他写了一个多小时的作业,便起身到隔壁,如归有光《项脊轩志》中的娘般,叩问“儿寒乎?欲食乎?”有时他学累了,走过来扳着“静室”的门问我文章写好没?或者径直躺在我身边的垫子上,重重地打着呵欠……

  如今,儿子住校已两年有余,寒暑假大部分时间待在外公外婆家,一年只在几个有限的假日回来住几天。我呢,除了那几日伴在“静室”中外,其余的日子大都窝在楼下。

  偶尔上楼给花浇水、打扫卫生之际,我常会拉开“静室”的门,探头朝里张望几眼,只见陈设宛然、细尘暗生,由不得一阵黯然。

 

稳定的关系

 

  辣子临走时,背着我给儿子给了一百元钱。儿子连同我早晨留下的十元钱整整齐齐地夹在钱包里。尽管他离开时我不在场,但我大抵也能感受到他黯然的心境。所以,每逢他回去上班那天,准备好早餐之后我就先自出门了……

  天闷得要死,儿子兀自在家睡了一下午。吃过晚饭,娘俩百无聊赖。他双手环抱着头躺在床上,我拿了一本小说,坐在对面的沙发上,一会看书一会看他。过了一阵,索性丢下书,抱了靠枕,斜倚在床榻的另一边,专注地给他扇扇子。他眯着眼睛躺着,不时腾出一只手来撂撂头发、挠挠耳朵。除了那些轻轻浅浅的痘印、绒毛似的胡须之外,几乎看不出这是一张刚满十六岁的少年的脸。他的双膝上环绕着数条浅白色的波纹,那是前两年个头蹿得太猛,把皮肤撑花了所致。他的头发在我眼里长得过分。可又有什么法子呢?青春期的孩子又叛逆又执拗,说了不下一百次,总也不肯理短。

  一家人最快活的当儿,莫过于晚饭散步那会。三个人晃晃悠悠地出了门,挤过人群穿过街道,走进那所大学的后门,便是环绕着树林的人工湖了。学生们都在放暑假,湖边十分幽静。石径的小路有些逼仄,有的地方仅能容下两个人并排通过。辣子通常落单,他忿忿不平地在后面叫嚷着:“你俩得适当照顾一下户主的感受!”于是,我和儿子大笑之后,让他挽着儿子的手臂先行。朦胧的月光下,他一会指给我俩看草丛中有只猫做扑食状,一会又发现树林中蹿过一只野兔。

  辣子的眼神出奇的好,上中学时曾认为戴眼镜显得有学问,只恨自己的眼睛过于争气,如何折腾都不肯近视。无奈之下,遂跑到眼镜店里配了一副五十度的眼镜。戴了两天,又觉得压鼻梁,才死了戴眼镜的心。

  因着视力好,家里打蚊子的活非他莫属。他觉得此活渺微,纯属大材小用!我用辩证法论证:有蚊子惊扰——睡不好觉——第二天没精神——影响儿子学习——成绩不好——考不上好大学——没有好工作云云,他听完故作惊讶状,目眶冉冉动:“照你这般推理,打蚊子这项活还关系到儿子的前途?好!为了儿子的前途,我今天豁出去了!”

世间的夫妻模式自有多种,我和辣子肯定不属于举案齐眉式的。我俩的关系充满了挑战与讽刺。儿子常常提意见说:“你的快乐是建立在讽刺我爸的基础上!”我引用《霍乱时期的爱情》中的乌尔比诺医生的话:“你要永远记住,一对恩爱夫妻最重要的不是幸福,而是稳定的关系。”

 

南瓜记

 

  厨房的窗台上摆着三只南瓜,很久了。颜色由最初的黄绿相间变成了金黄色。辣子每次回来,诧异南瓜怎么还在?我说不独为了吃,摆在那里有日子的味道。就像小时候住家属院,秋天几乎家家房前都挂着成串的辣椒或成辫的大蒜,给人的不仅是踏实日子,还有一些红火在里面。可气的是,务实的老公但凡看到,嚷嚷着非要吃进肚里才觉得欢欣。于是,阳台上又开始空空如也起来。

  张爱玲曾在《道路以目》一文中写到:小饭铺常常在门口煮南瓜,味道虽不见得好,那热腾腾的瓜气与“照明眼”的红色却予人一种“暖老温贫”的感觉。每次在饭店餐桌上看到南瓜,总会想起这句话。

  后来读杨绛写的《记钱钟书与围城》,文中提到钱钟书小时候的一些趣事:说大人哄钱钟书说,伯母抱来了一个南瓜,成了精,就是他,钱钟书真有点儿怕自己是南瓜精。读到此不禁哈哈大笑。

  老家把南瓜称作葫芦,较之韭菜、大白菜这一类菜蔬,南瓜不大受待见。究其原因,大概是厌弃它产量低和成熟慢吧。自家园子里种出来的南瓜,颜色远没有市场中卖的那般鲜艳,呈黄绿色。瓜熟蒂落之后,通常要在院子里晒上十天半月的,才吃。做法无外乎是葫芦面,或是和土豆一块炖了吃。

  上大学时,食堂里有现蒸的南瓜买,切成一瓣一瓣的,装在蒸笼里。但我从未买过,不喜欢那种未添加佐料的味道。

  上班后,单位里几个女人用毛线编织南瓜形的抱枕,金黄色的瓜身,鲜绿的蒂把,煞是好看。等在里面塞上丝绵,圆鼓鼓的,更加令人爱不释手。可惜,我不擅长毛线活,和辣子谈恋爱时,新鲜地给他织过一件毛衣,袖子却死活织不好,织了拆,拆了织,颇费了一番工夫。等袖子完工后,毛衣已被他当成背心穿了半年有余。幸喜他不曾挑拣,尽管两只袖管肥瘦不一,还是乐颠颠地上身了。这件事情直到现在还被他哥们当作笑料提起。所以,任凭他后来百般鼓励游说,但严重受损的自尊心促使我将织女生涯戛然而止。

  自然,编织南瓜抱枕是无望了,这一直是个遗憾。

 

假日炊事记

 

  手臂上赫然有一道暗红色的灼痕,横在晒了一个夏天的微黑肌肤上,着实醒目。呜呜,这是前日蒸鱼时不小心烫伤的,也是这个漫漫长假留给我的印记。

  儿子酷爱吃鱼。每次去菜市场买鱼,我都感觉自己又背负了一重杀生害命的罪孽。好在从杀到剖,鱼贩子都包揽了,回家只须稍作拾掇即可下锅。腌制时,剖开的鱼身还在微微颤动,一下、两下,我胆战心惊地看着,心里不住地发誓,再也不吃鱼了!但这个誓言从未兑现过。一旦儿子回来,我依旧周而复始地买鱼、周而复始地发誓。

  记得以前看一档娱乐相亲节目,其中有个女嘉宾说自己理想的生活是“出有车食有鱼。”觉得这也是自己的理想生活。缘由无它,辣子朝夕在家,杀鱼切肉此等血腥之事,皆有他操刀,吃现成的美味当然幸福了。如今他每周只如度假般回来一次,这些可怕事悉数交由我,理想生活就此变了味。出有车犹可盼,食有鱼则千年万年的不想了。

  饺子是我和辣子的最爱,好吃不过饺子!儿子却不喜,但凡听闻我包饺子,就会皱眉头。小小的一家三口,却也是众口难调。

  记忆中,饺子总是和过年连在一块。老舍曾写过一篇文章,大意是快过年时,他常向母亲报告邻人这家宰了两口肥猪,那家请了两座像小塔样高的供佛的“蜜供”……这时,母亲总会摸着儿子的头说:“咱家的饺子菜多肉少,但最好吃!”

  依老家的风俗,正月初一早晨才吃饺子,年三十晚上家家做搅团,有缠年之意。帮着母亲辛苦包了半日饺子,第二天方能吃到,这对一个馋嘴的孩子来说,不能不算是一种煎熬。

  如今的新年,饺子作为“国食”年年依旧有,胃口却不似从前了,三五个足矣,饺子重点烘托的是一种气氛。

  前几天在网上看到章子怡因新恋情遭人毁谤,辩白说自己是一个会包饺子的传统女性时,我笑了。关键时刻,还得拿饺子来堵住悠悠之口。可见,作为中国女人,如果不会包饺子,就不能算作是一个传统的中国女人。连三毛那样一个有着异国情调、漂泊不羁的女子,亦会在撒哈拉沙漠中做饺子大宴。

  忙碌了大半晌,当我端出两盘热气腾腾的饺子时,辣子喜眉孜孜地说:“这才像过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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