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影《芳华》有段经典旁白:”说芳华只有青春,是不对的,芳华不光包裹着青春,而且拥有更多青春以外的诗篇,来让青春的烟花绽放得更持久,更璀璨。而每个人芳华的颜色,都是不一样的。”电影看后,头脑中一直像过电影一样闪现着自己的芳华岁月。可以说,我的芳华里写满了青涩和懵懂,幸福和快乐。
我是在村子里上完初中后考入西安师范的。初到大城市的我像海绵一样,张开了所有的毛孔,用力吮吸着。
那时,我们都很单纯,似乎有用不完的时间,使不尽的精力。现在想想,只不过是周末都不回家,又没有电视、手机,所以有大把时光供自己消受!
当时,正值琼瑶热。她在小说里描写的爱情完美无瑕、甜蜜浪漫、惊天动地、轰轰烈烈!这让懵懂的我们青春萌动,疯狂地迷上了琼瑶小说。班里总有人能想方设法地搞到一两本,想先睹为快却很难,因为抢不到手,所以,别人白天看,我只能等她睡了,偷偷地打着手电筒在被窝看,一看就是通宵。《窗外》《聚散两依依》《庭院深深》……都是这样读完的。
当然,除了看书,我们还爱徒步出行。只要老师课堂上提到的地方,周末我们都会去。在动物园,看了孔雀开屏,才知道开屏的孔雀是雄孔雀!竟无师自通地互相打趣“孔雀开屏,自作多情。”
在植物园,认识了郁金香,认识了睡莲,认识了雍容华贵的牡丹。在标本陈列室认识了凤蝶、枯叶蝶、粉蝶,知道世界上仅蝴蝶就有17000种。
在碑林,见识了柳公权、颜真卿、张旭书法的真迹,知道了昭陵六骏,分清了圆雕、浮雕。
那时的我们,敢于尝试,善于行动,经历了许多惊险刺激,收获了许多快乐,生活可谓丰富多彩!
第一次体验坐火车,是因李英参加摄影兴趣班。她倡议去渭滨公园,那时我们都很少照相,一听既能坐火车,又能在渭河边照相,甭提多开心了!我们六人兴冲冲地从西安火车站到咸阳,再到渭滨公园。每个人拿着太阳伞(其实只有卫华的一把,大家轮流用),摆弄着花纱巾,极尽“搔首弄姿”,那种快乐,那份激动无以言表。
第一次滑冰,是和刘莉去的小寨体育场。穿上滑冰鞋,根本就站不起来。刘莉拉着我,耐心地讲要领。刚学会,有几个滑得很溜的男孩单脚着地,另一条腿与地面平行,双腿成直角,故意在我们跟前飞快地转圈,吓得我不停地摔倒,他们坏笑着“嗖”地一下滑走了。
第一次进远足文学社,就被张韧,董安慧两位老师感动了。当时并不知道他们是两口子,只感到他们年轻、热情、负责。为了指导写影评,不厌其烦地带我们看电影,评电影;为了写观后感,和学校协商,给兴趣班的每个同学多办一张借书证,那一段时光里。我读了很多书,《简爱》《复活》《安娜.卡列尼娜》《高老头》《小妇人》《羊脂球》…… 在文学社,我的收获很大。可以说,我文学的眼,审美的眼,是那时打开的。
第一次参加书画兴趣班,得遇恩师武墨馨老师。他是一个瘦小的倔老头,敬业、严格、负责。在他那,我知道了芥子园,知道了徐悲鸿,知道了齐白石,知道了水墨丹青和油画的区别,知道了写意和工笔的不同。我的画还得过市二等奖,奖品是一套芥子园画谱。
写到这里,突然想到两件趣事,一下子就忍俊不禁了。
第一件,班主任刘老师首次点名,点到尹雯时,细心地给我们纠正尹和伊的区别,还给我们说当老师开学最重要的事就是第一次点名,千万不要读错字,那样不但会闹笑话,还会让同学觉得老师不重视他。他说自己拿到我班同学名单,提前做了功课,把全班同学名字一个个查字典,把生僻的字音都标记着。说着点着,点到尹馨,一出口先挠头,小声嘟囔说:“咦!奇怪了,我怎么把尹雯又写了一遍,还写成尹馨了。”话音刚落,尹馨站起来了,大声答“到!”全班同学惊呆了,一米七,瘦高挑,古典美女一个。尹雯小巧玲珑,简直是黛玉现身,俩人各有特色。老师懵了,同学们瞬间反应过来了,哄堂大笑。从此,我们就把“尹雯”叫“尹馨的别名”,成了大家打趣的对象。
第二件事,是和李英,陈剑莉几个人徒步去兴庆公园,路遇一个患老年痴呆的奶奶。她坐在路沿石上,嘴里念念有词,包着一块蓝头巾,头抵到胸膛。我们看到她可怜兮兮的样子,以为迷路了,就想做好事扶一把。上前问话,她直摇头,就把她送进派出所。派出所民警问不出所以然来,就把我们凉到那。我们傻呵呵地以为做了好事,给她买水,买面包,陪了一天,直到晚上十点多,她儿子才来接。他没好气地说:母亲在家门口,从来就没丢过。下班回来不见人,害得他从下班找到现在。要不是报案,怎么会想到在派出所。陪掉了一天时间,又冷又饿,到头来连句好话都没落着。哈哈,这也算“做好事不留名”!
严歌苓在《芳华》里说:那个混账的年龄,你心里、身体上满是爱,爱在浑身满心乱窜,你不知道把它给谁。
的确,那时的我们,单纯、热情,却又敏感、善变,每个人都有不离不弃的死党,每个人都有不愿说的秘密。
我的死党是尹雯。她不开心,我会难过;她不舒服,我会心痛;她和别人聊,我会嫉妒。除了寒暑假,她都陪在我身边,偶尔回她家也带着我。她外婆家在五柳巷,她家在南门里的大吉昌巷子里,紧临城墙,和学校对门。她是个西安通,我们一起上城墙散步,一起去护城河边看书,一起去兴庆公园坐船,一起去新华书店。三年时间,足迹遍及城墙內的大街小巷。尹雯不娇气,没有城乡偏见,善解人意。我俩真的很默契,志趣相投,有人戏称我俩是同性恋。
那时,最喜欢看王军踢足球了。他似乎对足球有一种奇妙的触觉,无论哪个方向传来的球,只见他脚起球落,就像粘在脚下,灵活地在场上闪转腾挪,左冲右突。突然急停,转身,用脚背顶着球,一个倒挂金钩,球就像激光弹一样射进门里。每每比赛,女生们就会欢呼雀跃,为他摇旗呐喊。有一阵子,女生宿舍里聊得最欢的话题就是他,我可以算他的一铁杆迷粉!
这就是我的芳华,既写满青涩和懵懂,又充满了好奇心;极其不安分,又激情燃烧,一路歌唱,一路前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