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的人活着,他已经死了;有的人死了,他还活着。”这是诗人臧克家在纪念鲁迅先生逝世13周年之际,于1949年11月1日写下的富有哲理的诗句。表面看似一句谎言,实际却是一句令人深思的大实话。
在这首诗成作72周年的纪念日下午2时许,岳父在家中与世长辞,享年89岁。中午用餐时,他一切正常,说话正常,行动正常,没有丝毫撒手人寰的征兆,没有临终的痛苦和遗嘱,也没弥留之际的留恋和不舍。他是躺在沙发上午休时,不想起来了。离世时面色安详、神态自若,寿终正寝,很自然。我和妻子接到家人报丧的噩耗后,带着满腔失去亲人的悲痛,连夜赶回老家,与兄、嫂、姐、杠儿哥为父守灵、共同商谈为老人送终的事宜。
五年前,岳母去世,葬礼和纪念日是由大哥操办的。这次岳父的丧葬事宜,轮到二哥了。到二哥家中,已是2日凌晨1点。在堂屋的中厅,放着一口恒温棺,岳父在里面静静的躺着。恒温棺前面置了一张供桌,供桌上面摆着老人生前爱吃的点心,还有供享的花糕,以及爱吃却不能经常吃到的水果。供品后面的香炉里竖着三只没有点燃的高香,还有一柱带着塑料罩杯的泛着小火苗的白蜡烛,这是为岳父引路的长明灯。
家人们没有睡意,全都沉浸在失去亲人的悲痛中,满脸沉痛,围坐在恒温棺的一边,述说岳父离世前的点点滴滴,讨论如何办理岳父葬礼的意见。大姐说:“咱爹是老死的,不是病的,还是不火葬吧,不能让咱爹到那边是一把灰儿。”二嫂说:“谁都想不火葬,不好办呀,政策太紧,咱这儿就在乡政府旁边,几十步远,人家盯着呢!上个月,听说韩楼有一家,有个老婆儿去世了,没有火葬,偷偷埋到她姑娘的地里,被人举报,镇长亲自带人去,逼他们把棺材挖出来,起尸还是火葬了。火化的补贴,全都取消不给了,三千块的奖励也没了,丢人大了。最近,桥盟乡也有一家。咱还是按政策办吧。”大哥说:“看能不能找人说说,不火葬。上千年的土葬传统,到咱爹这,改了,要把老爹烧成一把灰儿,心里难受呀!咱爹行好一辈子,没有得罪过人。死了却要遭火烧的罪。”杠儿哥说:“绝不能找人说情,连累人家不说,现在政策太紧,上面知道了,不但人家官位不保,老爷子也不能入土为安。人家有断气后连夜埋的,不办丧事的先例。俺那村有,别的村也有,光我知道的就十几起儿。”妻子说:“只要能给咱爹留个全身,入土安葬,不办葬礼也罢,老爹叫咱们节省呢。咱爹不是干部、党员,对社会没啥影响,一个普通群众,也没啥讲究的,总比把爹烧成一把灰儿的强。”二侄子说:“不想让俺爷火葬呀。咱县也没火葬场,还得去一百多里之外的市火葬场。虽然民政派车免费接,但不送,要送话还收费,而且孝子们都得跟着去,在那儿举行遗体告别仪式,还得排队等火化,也不知要等多长时间。咱这儿还没有建公墓,捧回来的骨灰儿,还得装棺土葬,埋到原来的祖坟地,和原先的土葬没一点儿区别。”大家的话,说出了各自的心愿和无奈。我捋了捋事情的缘由,问二嫂:“二哥和大侄子啥时能回来,他俩咋想的?”二嫂说“一个在新疆,一个在广东,最快也得明儿个后晌到家,他们也都不想让火葬。”
接下来,家人们你说会儿我说会儿,谈论最近发生在周边的丧葬情况。我从了解到的这些信息中,分析认为,这里所谓的“火葬”,除了“遗体火化”之外,土葬的习俗并没有改变。死后趁黑儿悄悄埋葬的,除了“被举报”的两起之外,其他也没有再“起尸火化”的情况。当地政府既然有“遗体火化”补贴和奖励的政策,说明政策是在引导丧事承办人由土葬观念向火葬意识转变,还没有严格执行实质性的火葬政策。因为政府只重视“遗体必须火化”,并未明令禁止“骨灰装棺”土葬的行为。只是主抓殡葬事务的工作人员,为响应上级指示,为完成既定的“火化”工作指标,把“火化”当成了“火葬”。却没有真正推行火葬,已达“节约耕地,杜绝大操大办,反对铺张浪费”的目的。他们的工作目的是,以尸体火化率为工作目标,仍然允许“骨灰装棺”土葬的行为发生。这样的管理明显违背常理和道德、在未禁止土葬的情况下,无视土葬风俗的过激行为。这种火葬与土葬,在结果上没有任何区别,反而多出的一个折腾人的劳民伤财的“火化”程序,令丧事承办人即费解讨厌,又无可奈何。
于是,我决定从法律层面弄清楚两个问题:一是不具备条件实行火葬的地区,“遗体不火化”的土葬,是否违法?二是工作人员为完成火化的工作目标,逼迫丧事承办人对已经土葬的死者,强制起尸火化是否合法?
我百度查阅了《国务院殡葬管理条例》及《HN省殡葬管理办法》结论是:第一,不具备条件实行火葬的地区,“遗体不火化”土葬的,并不违法;只有实行火葬的区域,需要“遗体火化”后安葬在指定公共墓地,不能再土葬建坟。第二,强制起尸火化的行为,没有合法的法律依据。
那么,MKX是不是火葬区呢?根据《HN省殡葬管理办法》的第十四条规定,目前为止,这个县区域内,还没有火葬场、没有公共墓地,这个乡也不是县级政府所在的镇,不具备法定的火葬区的条件。至于是不是省政府划定的火葬区,也未见公告。根据《国务院殡葬管理条例》相关规定,这个地方,销售棺材、纸扎等土葬用品的商店依然存在,生意照旧;火化的骨灰允许装棺土葬;丧事允许搭台唱戏、吹响、放炮、鸣哀乐;允许大摆宴席,招待宾客;允许设灵棚、披麻戴孝、允许纸扎、冥币焚烧。对照可见,这里不具备火葬区的法定环境。所以,这个县不能视为事实上的火葬区。在这里“遗体不火化”土葬的,不能构成违法。
在“Q县人民政府”官网上的政府公开信息里查找,也没有发现关于“遗体不火化土葬”违法违规的政府规范性文件及有关内容。百度搜索时发现的《Q县关于严厉打击偷埋土葬行为专项行动的通告》,其中“Q县全境均为火葬区,县域内居民去世后,除国家另有政策规定外,必须全部实行火化,严禁未火化偷埋土葬”。以及对偷埋土葬者限期改正,拒不改正的,将强制起尸火化;举报奖励500元;对工作不力者给予各级负责人严厉的党纪政纪处分等内容。可知推知三点,首先,该通告强调了对死者不实行火化的行为,必须严厉打击,即打击的对象只是不火化直接土葬的丧事承办人。从Q县境内的土葬环境依存、骨灰装棺土葬的事实来看,通告并未明令禁止骨灰装棺土葬的行为,也没有出台相应的管理措施。其次,该通告的题目含“严厉打击、偷埋”字样,说明通告的行为,属于治安或刑事的工作范畴,落款应该是“公安机关”,可落款却是个临时机构,什么“殡葬新风工作领导小组”。第三,通告本来就不具有强制力,只是告诉你知道此消息即可,并不强调接受此信息必须执行!加上殡葬管理是一个长期的行政管理事务,不是突发性事件,故这个临时机构不具有发布该通告的主体资格。该通告不具有诉及力,也无任何强制性,对不火化土葬的行为没有任何约束力。同时,该通告混淆了“火化”、“火葬”、“土葬”三者的真实含义,在还不具备“火葬区”条件的区域,为了政绩,掩人耳目,干着欺上瞒下的“只火化,不火葬”的无用工作。
有了法理和事实的支撑,为了家人的心愿,我查资料、找依据、思过程、预测结果,不知不觉,已到了2号的中午。决定“不火化装棺埋葬”。我和家人都不反对真正意义上的火葬,也不会故意违反法纪和政策,影响政府依法行政。但对“骨灰装棺”土葬的事实,从情感、移风易俗、丧事从简等方面,有一种说不清道不明的无奈和反感,甚至特别憎恶。
当地的习俗是,守灵三天、五天或七天出殡。二嫂一早给亲戚们报了丧,也安排了办丧事的人员和用品,准备正常操办,五天出殡。期间,大哥多次问我是否要火化。妻子也如坐针毡,总觉得火化老爹即折腾人,又增添了新的烦恼、不安和痛苦,一心一意地想正常土葬。下午两点,大侄子给二嫂打来电话,听说他爷要火葬,非常生气,决定要找关系打点,不火化。我告诉他不可找人说情,直接土葬即可。在二嫂犹豫不决,恐惧得不知所措的当儿,妻子趁机道:“今天是礼拜天,乡里的人明天8点才上班,过了今夜12点,咱爹正好儿三天,凌晨出殡,这是个机会呀!”二嫂没有吱声儿。我赶紧接着妻子的话茬跟进,让二嫂打电话,把办事预订的东西全部退了,通知帮忙的人先不要来,亲戚也暂时不用来吊孝了。二嫂像被迷魂药控制了一样,都乖乖地一一照办。随后,我和杠儿哥为岳父选了棺材,与殡葬队的头安排好进展事项。又到墓地勘察选择了出殡路线。
忙活停当后,我们继续守灵。也在等。一等,如果村干部来说事,就讲明事实,拿出发条,据理力争。若挣不到想要的结果,就按他们的工作要求办;二等,二哥和大侄子能在出殡前回来,跟老爷子见最后一面;三等,3号凌晨一到,村干部没来干涉就出殡。亲戚们听说老爷子三天出殡,需要半夜下葬,都陆陆续续前来吊孝。堂兄弟们和堂侄堂孙儿们也都来了,为老爷子行孝送终。除了没有白花花的孝衣,没有惊天动地的响器、哭声、鞭炮声、没有阴宅、花圈、看供外,和正常的丧事一样,亲们三五成群,聚到一块,念着老爷子生前的点点滴滴,抒发着内心深处的思念之情。评论着火化、土葬的是是非非。
12点的钟声一响,出殡的时间到了。村干部没有来,殡葬队来了辆小卡车,孝子们小心翼翼的抬起岳父的恒温棺,稳稳当当地放到车上,固定好,在不正常的时辰,正常出殡。
到了墓地,岳父的木头房子已在地上等着。孝子们齐心协力,轻轻地把岳父的恒温棺移驾地面。天上的星星眨着眼睛,看着地面一群头戴矿灯的人们。四个高个子孝子,成一个大大的四边形站着,高高地举起双手,撑起一个提前准备好的足以遮住星星偷看的帐篷来,拦住了担心惊醒已经长眠的老爷子的星光。帐篷下,大姐和妻子在棺材的底部,为爹铺了厚厚的褥子,铺了两层,在褥子的上面,均匀的放置了四个方孔圆铜钱。孝子们打开恒温棺的天盖,再次小心翼翼地托着岳父,轻轻地稳稳地移驾棺材中,调整岳父的睡姿、头枕、脚枕,整理衣服、掖被子,大姐给岳父洗了脸、净了面、最后放入收音机、唱戏机等陪葬品,盖棺后完成入殓仪式。除了支撑帐篷的四个孝子,大家在棺材前方的两边,分两队对面下跪,一个一个按顺序依此起身,到灵前再下跪,作揖磕四个头祭奠。然后,吊车吊起棺木下葬、埋土、封坟,烧金、银元宝、纸钱,再次祭奠,岳父入土为安。
黎明前,二哥家一切恢复正常。像没有丧事一样。
3号早上7点半,二哥家大门口来了三个人。
“你爹老了?”
“没,病重了,去省城住院了。”二哥回道。
“哪个医院?”二嫂担心二哥说漏了嘴,赶紧过去接道:“昨天去的,我二妹把老爷子拉走的,还不知道那个医院咧。”
二哥趁机回了屋。二嫂和他们对了一会儿话。其中的一个人,往院子里、屋里瞅了又瞅,没进屋。
三人走后,没说过谎话的二哥和二嫂,回到屋里,出了一身冷汗,忐忑不安。
“不用怕,就这样说。”我们安慰他们。
“再来找,可咋办呀?”二嫂还是后怕很。
“不捅破,就坚持这样说。捅破了,再跟他们讲事实,摆法理,人之常情吗,他们也懂。起码咱们做到了丧事从简,没给制造动静。总比那些骨灰装棺土葬的大操大办者,要好的多。”我再次安慰道。
有的人死了,他还活着。说的是岳父。说他去住院了,他还活着。有了这句谎言,就不会有人来找二哥家的麻烦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