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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皮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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散文
20201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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秋夜蟋鸣

深夜,万籁俱寂,我被一阵又一阵昆虫鸣叫的声音从睡梦中唤醒。那声音唧唧唧、唧唧唧……时大时小、时缓时急,此长彼消、此起彼伏,仿佛一场昆虫交响曲般响彻在这空旷的田野里。这是蛐蛐的鸣叫声,那声音是那么的熟悉,那么的亲切,宛如天籁之音。

此时,正值十月金秋季节,我静卧在武汉郊外的一幢别墅里,白天,我刚从北京来武汉,回故乡陪伴年老的母亲。别墅前面是一条蜿蜒的小河,左边是一片菜地,右边是一座果园,后面是一望无际的稻田。这声音是来自菜地还是果园?是来自河边还是稻田?我仔细地聆听,默默地判断起来。

辗转反侧了好一阵子,我的睡意全无,索性翻身爬了起来。走出房间,“吱呀”一声打开大门,皎洁的月光立即涌进了屋子里。还未等我迈腿出大门,背后传来母亲的声音:“是哪个?”

母亲虽已年近9旬,可思维却十分清晰,听觉也十分灵敏,可能是我开门的声响惊醒了老母,我回答:“是我。”

母亲说:“这么晚了还不睡,出去搞么事?”

原本,我回来是陪老母亲的,反而把母亲给闹醒了,我感觉不好意思,立即回应道:“妈,您睡好,我也睡了。”我立即关上大门,折返回房间,躺床上了。

虽躺在床上,但又经这么一折腾,我更是难以入眠。蛐蛐悠扬的鸣叫声越来越清晰地传入耳畔,浓郁的菜果芬芳和泥土的清香阵阵扑鼻。我想起了曾经看过的一篇文章,那是沈丛文先生的自传,描写他小时候曾经《捉蛐蛐》的情形。大师那灵动的笔触至今还深深地感染着我,恍惚间,我的思绪插上了飞翔的翅膀,降落到50年前那青葱时光的枝头上……

60年代,是物资生活和精神生活极度贫乏的时代,逮蛐蛐、斗蛐蛐,给我带来无穷的乐趣。刚开始,我年幼胆小,不识路,只能在家附近活动。由于昆虫具有驱光性,每当晚上街灯骤亮时,昆虫便像聚会似的从四面八方飞来,这其中就有蛐蛐。我和小朋友经常玩的地方是家门口的汉正街,这里的路灯高大而亮堂,捕捉比较容易。蛐蛐翅膀小,体型大,在空中飞翔的时间不会太长,有时歇在灯杆上,有时趴在路面上。汉正街的路面是青麻石铺就的,凸凹不平,蛐蛐停留在坑洼处一动不动。我轻轻地走过去,拱着手,猛地一扑,就将其逮入掌中。

至今,我印象特别深刻,蛐蛐昼夜都在鸣叫,尤其是晚上声音更大更脆。每当夜深人静,人们进入梦乡,蛐蛐乐队开始演奏,长声短声,高音低音,彻夜不停,仿佛在弹拨着催眠曲,让整座城市进入深度睡眠。偶尔,有路人行进的鞋底叩响街面的青石,发出“当当”声响,像木棰在敲打;合着蛐蛐“唧唧”吟唱的旋律,宛如来自远古的一首歌谣。

然而,我们捕捉蛐蛐,不是听它唱歌的,而是用来打架的。当晚,将蛐蛐放入陶瓷罐里,用辣椒、黄瓜等菜果进行喂养。翌日,小伙伴们从各自家里出来,手里捧着陶瓷罐,轻脚轻手、小心翼翼地走到一起,围一圈,便摆开了战场。此时,所有参与的人动作轻缓,话音细小,谨慎小心,唯恐惊扰了蛐蛐。因为蛐蛐天生胆小,受惊吓后要么跳出罐外,撒腿就跑;要么不张嘴打架,在罐里来回打圈。

蛐蛐打架是非常具有观赏性的,就像两位勇士在拼命厮杀,虽没有鼓角争鸣,却见刀光剑影。然要将两只蛐蛐放入一个罐里打架,也是一项技术活,往往由有经验的人负责操作。一般用于打架的盆是透明的,便于围观的人看得清楚。他一手拿着掭子,一手提着过度筒,将蛐蛐引入过度筒里,慢慢提起来,再放入打架罐里。两只蛐蛐一碰面,就张开大刀一般的钳嘴,铰在一起打斗起来。有的蛐蛐腿功特别了得,调转头,等对方张嘴杀过来,它猛地一踢,将其踹飞。

往往,蛐蛐打斗一场下来,也就三五个回合,一二分钟。打赢了的张开翅膀,尖声鸣叫,仿佛在庆贺、在炫耀。打输了的灰溜溜地窜逃,然后躲在一隅不动。再看两个小伙伴,显然受到了很大影响,赢者得意洋洋,捧着罐子,迈着四方步往家走;输者将蛐蛐扔给一旁等待的鸡子,一脸漠然,垂头丧气地走了。

随着年岁的增长,我的知识面不断丰富起来,对蛐蛐有了进一步地了解。蛐蛐,学名蟋蟀,头圆、牙大、腿须长,颈粗、毛糙,黑褐色或深棕色。蛐蛐有雌雄之分,雌性尾部中间有一根很长的针状产卵器,不会鸣叫;雄性尾部没有针状产卵器,会鸣、善斗。雄性争斗是为了获得交配权,蛐蛐王国实行一夫多妻制,只有胜利者才能获得更多的妻妾。有一种与其相似的同类,我们称其为棺材头,头扁,前端平,向前倾斜,雄性头向两侧明显突出,不会斗。还有一种叫“莲花落”,比蛐蛐身体大一两倍,也不会斗。

不仅如此,我与小伙伴们玩蛐蛐的经验也日益增长,活动范围逐渐增大。我们经常起早床,踏着晨光上路,跑到很远的地方去捕捉蛐蛐,因为我们知道什么地方的蛐蛐能打善斗,武艺高强。我们去得最多的地方是古琴台的后面,或者老飞机场一带。古琴台属汉阳,那里坟墓多,乱石遍布,杂草丛生,蛐蛐个头大,呈黑褐色状。与其相邻的龟山,则盛产棺材头。老飞机场一带菜地多,阡陌纵横,蛐蛐体格壮,呈深棕色。但那里“莲花落”也多,往往与“莲花落”在一起生活长了的蛐蛐性格比较温顺,斗志不旺。

于是,古琴台是我们的首选,老飞机场是备选。这两处的蛐蛐体格大,战斗力强,打胜仗概率高。我们由于久经沙场,一般情况下捕捉的蛐蛐一打眼,就能判断出强弱。全须全尾的、黑得发亮的,钳嘴宽大的都十分凶猛,好斗,鸣叫的声音也特别浑厚。

有几尾好蛐蛐,绝对身价不一样,不仅打遍汉正街一带无敌手,连周围许多街巷的朋友都闻风而至,向你求师学艺。如果要求斗蛐蛐,首先,他们得登门拜访,请求约战;然后,由你确定时间、地点。到了开战那一天,一帮人前来助战,玩家们围得密不透风,一个个脖子伸得长长的,眼睛瞪得大大的。但见两雄相遇,一场激战就开始了:首先猛烈振翅鸣叫,一是给自己加油鼓劲,二是要灭灭对手的威风,然后才呲牙咧嘴的开始决斗。头顶,脚踢,转动着长长的触须,不停地旋转身体,寻找有利位置,勇敢扑杀,来回翻滚。几个回合之后,弱者垂头丧气,败下阵去,胜者仰头挺胸,趾高气昂。

我永远记得,那是10月的某一天清晨,天际刚现鱼肚白,秋风一扫“火炉”盛夏的炎热,我们一行上路了。穿街过巷,沿着汉水河朝上游行走,跨过汉水桥,经过龟山角下,到达古琴台背面。那时,古琴台只有简单的几间小屋,左侧一面水塘,右侧和背后一片坟地。

自古英雄出少年,在阴森森的坟地里,坟头遍布,甚至还能见到裸露的骷髅、骨头,但我们丝毫没有害怕的感觉。蛐蛐一般藏身于乱石之下,骷髅缝里,我们得循着蛐蛐的叫声,轻轻走过去,慢慢搬动石头,迅速出击,才能捉住。因为蛐蛐十分敏捷,跳动灵便,不易捕捉。所以,一般要两三人配合,一两人负责搬石头,一人负责捕捉。

我与我哥哥配合,哥哥力大负责搬石头,我瘦小负责逮蛐蛐。刚开始还很顺利,逮到两个体型小的,过了一会儿,在翻动一块大石头时,哥哥搬不动,我上前帮忙。石头落地时我躲闪不及,一下砸着了我的脚指头,将大拇指壳连根拨掉。瞬间,我的脚鲜血流淌,染红了鞋袜。哥哥见状立即背起我就跑,打算找医院包扎,然而,此地无人居住,更不可能有医院,只有往家走。

哥哥背了我一会儿,累得满头大汗,实在背不动了,就搀扶着我一瘸一拐地走。到了汉水桥下,坐下来休息了好一阵子,血凝固了,我的脸色也由苍白逐渐地恢复了正常,这才慢慢瘸回了家。回到家没敢告诉父母,也没去医院治疗,慢慢自愈了。自那以后,我的脚大拇指长得厚厚的,颜色变成了灰色,留下了永恒的伤痕。

多年后,街坊的一位高中语文老师还取笑我,说我“玩物伤身”,我后来得知,这是出自于“玩物丧志”的典故。据说风流皇帝宋徽宗酷爱玩蛐蛐,被金兵俘虏后,押送金国,路过山东宁津时,突然随行的行李散了,从车上掉下来一个小盆,里头蹦出一只蛐蛐。宋徽宗没有因为失去皇位而伤心,倒是因为失去了宠物而黯然神伤。南宋末年的贾似道,被称为“蟋蟀宰相”,他常与群妾伏地争斗蛐蛐,终于把半壁河山断送给元军,落得一世骂名。

当年,我周围也不乏其例,也有玩蛐蛐而沉醉其中、如痴如癫的。我有一朋友,一尾非常好的蛐蛐从盆里蹦了出来,被邻居家的母鸡追赶上去一口吞了。他气得追上去,抓住鸡,一把将其头拧了下来,母鸡惨死。邻居为此事与他大吵了一场,显些打架动刀,酿成大祸,幸亏民警赶来阻止了。还有街坊的一愣头青年,蛐蛐钻进了家里的墙缝里,情急之下,找来工具将墙挖开了一个大洞,有脸盆般大小,险些造成墙面坍塌。

这些往事,如今回忆起来,还是那么有滋有味,仿佛回到当年。此时,天已微微发亮,蛐蛐不知疲倦地鸣叫了整整一夜,似乎越来越响。我再也按捺不住了,翻身爬起床,拿着手电筒,打开大门,循着蛐蛐的鸣叫声蹑手蹑脚地走过去……

背后,又传来老母亲的喊叫声,“你在搞么事啊?”

我全然不顾,执意要逮两只蛐蛐,放入盆里斗杀一番,看能否找回当年的感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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