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汉平
养犬,那是近五年前的事了,回忆起来,事情的轮廓仍十分清晰,饶有趣味。大概在两年的时间里,我共养了3只犬,前后占去了3个年头。
第一次,是2002年春节之后,我还在岗。应邀去同事家“喝年酒”,看他家里共养大小土狗好几只,我喝酒说酒话,“唉,咱家住在楼顶层,一个单元3户。家家整天关门闭户,各扫门前雪,到了晚上,好生寂寞,不如带只小犬回家玩玩。”其实,土狗也并不怎么好玩,长大了又丑。孰料,这位同事当真,竟将产后不到两个月的一只小狗儿送给了我。说来好笑,小狗离开主人还不打紧,只是对它的母亲却一千个舍不得。临别时,那狗的小脑袋不停地打转张望,其母也是如此,依依不舍地“汪汪”叫个不停。
带回家中,给它洗了一个热水澡,取名“花虎”。花虎本是雄性,到了异处,更是耍赖,野性十足。养了不到三个月,咬坏了我的两张藤椅,伤了我好几钵名贵花草。有时调皮得又非常可爱,每当我写字时,总爱咬着我的裤脚不放,有时嘻皮笑脸地蹦跳着。一次毛笔不小心掉在地上,我弯腰准备去捡时,谁知它已用小嘴将笔含了起来。于是,我毫不犹豫地将一块巧克力填了它的小肚皮。俗话说“人大性长”,狗通人性,道理相仿,它渐渐地长大了,这个家伙太不好料理了。于是,我又让它回家了。说个心里话,依它的灵性,我是一万个舍不得。
第二只狗,是学生的家长赠送的,乳名“思思”,白色雌性小洋狗,纯粹的宠物。性情温和,静多动少,但很乖巧。只是有一点不太好,喜欢与小朋友疯玩。每逢有小孩来家里玩,它几乎个个都要纠缠到。可小朋友个个又十分感兴趣,狗与人一样,小时候好奇,所以有相似的地方。然而对我的不利,又恐万一伤了哪位“儿皇帝”或“小公主”,岂不自找麻烦吗?因此,也不足两个月,便转送给了一位挚友。最后临别时,将它放在一个编织袋中。它听到主人的声音后,嚎叫了三四个小时。它的嘶叫,让我在那一周内总觉得有一种说不出的滋味。
我喜欢小宠物,尤其是狗,女儿也很爱。于是,花了8.8元买了一本名犬图鉴,学点玩养与鉴赏狗的知识。
大约过了几个月,在妻姨住处又引回一只,名叫“聪聪”,雄性。刚满百日,冬天里天气冷,怕冻坏了“小生命”,便用汽水箱加旧棉袄做窝。小东西睡得热乎,早晨待太阳晒到屁股才起来。它很会吃,一顿下来差不多半斤牛肝还抵不住。头几天,过把瘾,每天要。时间一长,无肉食时,嫌素食味道不佳,闻都不闻,一点不像梁实秋《狗》中说的那种完全负责“洒扫应对”的狗。那种狗只是一种传统性的看家狗,并没有如今这些宠物犬的灵性。过去,人养狗目的是防范和守门,所以越在主人面前表现得越会咬人,主人就觉得这狗的作用就越大,就越对狗放心。而现在的狗,与从前的狗大不相同,既可看门,也可赏玩。
可爱的小“聪聪”,不属凶猛那一种,它虽刚烈又活泼,但从不咬人,即使有陌生人登门,它会叫,给主人信号。它好动,喜欢户外活动,一天不外出心里不悦。当它不高兴时,会不理睬人,睡在地上伸着懒腰,甚至有时丝毫不动,像不满示威一样。最有意思的事情终于发生了,一天,它与楼下的“笨笨”结下了“秦晋之好”,还把“笨笨”带回家,如今“聪聪”已死了三四年了,可每当我们路过“笨笨”的家门时,它总会“汪汪”不停地向我们打招呼。说句煽情的话,年轻的公子早早离去,那多情的“小情女”只有默默的想念。
让我不愿提起的是“聪聪”的离别,一次意外夺走了它幼小而脆弱的生命。临走前,悲痛惨烈,做了一次翻江倒海的呕吐。我不仅给他服了药物,甚至还送去宠物门诊给它注射了急救针,当它知道我与妻子都束手无策时,就独自躲进墙角。女儿放学回家,它摇头摆尾地又跑了出来,挨在女儿身边。但是,最终谁也无法挽救它的生命。
事后,妻子埋怨我后两只狗的名字都未取好,“思思”多念,而“聪聪”谐音为“匆匆”,其实这仅仅是一种巧合而已,不可迷信。养宠是人们的一件快事,但是一旦产生了情感,它的归宿让人费神,弄得不好,使主人沮丧,揪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