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遇艳子时,她才28岁,单论相貌而言,她算是长得还不错的,唯一让人不喜的是那对眸子,缺乏对生活的朝气,显得过于呆滞与麻木不仁。很难想象她这个年纪在蓝思已经是元老级别的人物了,在这个本科生如过江之鲫的时代,可惜她只有中专学历,不然早该高升了。
我问她是什么时候进厂的,中途是否换过其它工作。
她若有所思的想了一下说:“从毕业就一直没离开过,细细算来,不经意间,工作中已经修复了二百多万片玻璃屏,从一毛到三毛,擦掉了她十年韶华 。”
我没想到她能说出这么有诗意的话来。很显然她十八岁就入职了,这一晃就是十年,将最好的年华奉献在了这里,而她仿佛依旧还在原地踏步,也许,这便是她眼神如此空洞的原因。
“你喜欢这里吗,有没有发生有趣的事,或遇到难忘的人?”我接着又问,但问完我觉得自己的问题问的十分无趣。
艳子倒不觉得我的话题有多沉闷,她摇摇头后,像打开了记忆的匣子,说了一个很遥远而且很长的故事,“我也不知道喜不喜欢,就那样吧。当初与我一起进厂的有很多,光分到同一个宿舍就有六人,如今最怀念就是她们了。不过有联系的不多了,生活没有交集,话题就少了,感情也就慢慢淡了,这或许就是别人说的,‘有些人不用刻意想起,有些人永远不会忘记吧’。”
停顿了片刻,她接着说 : “宿舍里最先离开的是小夏,她在宿舍住了三年,就走了,也不是说她离开了蓝思,而是做客服去了,长年在外厂返工不良品,算出差,公司有补贴,所以在宿舍姐妹里她工资待遇是最好的。有机会回来都会带些小礼物来看看大家,她算是运气不错的。不过结婚后,就很少有她消息了,或许人一旦偏离了幸福的轨迹,就会淡漠与亲朋好友的交流。她老公在新疆工作,夫妻俩常年分居,两个人早就没了感情,婚姻名存实亡,只是为了小孩,选择离婚不离家。小夏谈了好多男朋友,当对方想要奔着结婚去的,她就开始打退堂鼓了,好几段感情不是草草收场,便是不欢而散。有人说她喜欢玩弄感情,也有人说她随性而活。
小红运气就没那么好了,她是第二个离开的,在蓝思干了5年,她被分到抛光部门,刚进去时,一双细嫩的手就被药水腐蚀的脱了皮,当时她经常一个人默默流泪,那时候做不够产量就会被线长骂,她也不跟大家说,可能是觉得说了也无济于事吧,十七岁的年纪,咽下了所以委屈,坚持了下来,当新的皮肤长出来,手才显得没有那么难看,吓人,应该是自身产生了抗体,后来工作熟练了,工作效率也提升了,她的情况才稍微好转。直到许多年后的某一天,她突然对大家说不想做了,姐妹们是都支持她的,毕竟一眼望到头的未来,的确让人深感惶恐,可是要离开一个自己已经熟知安逸的环境,去面对一个未知的领域需要莫大勇气,而小红选择了跳出这座围城,去外面的世界看看。可这样的想法却遭到家人强烈的反对,父母认为她工资那么高,说放弃就放弃,未免太可惜了。事情就一直僵持着,直到一天接到父亲的电话,说母亲在整理旧屋顶瓦片时,不慎从屋顶摔下,她为了回家照顾母亲请了两个月假,母亲康复后,她才返厂复工。她哭着跟大家细算了一笔账,两班倒每天工作十多个小时,十四天休一天,生活除了上班就是睡觉,一干就是5年多,家里修好了新房,付清母亲的住院费,自己口袋里居然剩不到两万块,五年最好的青春年华,廉价的多么可笑与讽刺。 小红很喜欢鲁迅先生的一段话,‘真的猛士,敢于直面惨淡的人生,敢于正视淋漓的鲜血。这是怎样的哀痛者和幸福者?然而造化又常常为庸人设计,以时间的流驶,来洗涤旧迹,仅使留下淡红的血色和微漠的悲哀。在这淡红的血色和微漠的悲哀中,又给人暂得偷生,维持着这似人非人的世界。然而我不知道这样的世界何时是一个尽头!’这些话一直激励着她,也在内心深处撞击过她脆弱的灵魂,因为她算不上真的勇士,只是一个手无缚鸡之力的弱女子,更不知道这样的日子何时才算是尽头。母亲的摔伤成了她离开的契机,回公司办理完辞职手续,再工作一个月就离开了。艳子问她既然那么厌倦了,为何还要执意回来辞职,做完最后一个月。小红的回答很简单,她喜欢有始有终。离开后听说她用剩下的钱报了一个电脑学校,毕业后做起了电商,虽然收入不是很稳定,但这些年也一直没有放弃,前年加入了一个团队,目前发展的还不错。
紧跟着小红辞职的是小柒,她是宿舍最想小的一个,刚满十六岁就出来打工了,公司还算照顾她,给了一个保安的闲差。艳子觉得这辈子最对不起的人也是她了,有一天下大雨,艳子忘记带伞,想走个捷径,于是去了工作大楼的最近一个入口,而小柒刚好在那里值班,她想着对方应该会通融,到了后才知道自己想错了,自己好说歹说,小柒就是不肯放行,说她没有权限,要输入指纹才能通过,道理艳子也明白,不过她认为制度是死的,人是活的,况且如果不是这场大雨自己也不会麻烦她。同宿舍三年,她一直都没求过对方什么,也自认为对她还不错,此事让艳子觉得小柒死脑筋,不通人情,没有感情,冷血……反正觉得什么不好的词用在她身上都不为过。从那以后艳子就没再理过她,即使对方有意搭腔,她也无动于衷,导致两人多年一直处于冷战的状态。直到小柒辞职那天,她给艳子打电话,艳子都没接。又过了几年,小柒突然发来了一条信息,只有三个字“对不起”。艳子才突然释怀,艳子其实并不怨恨小柒,她只是在等一个道歉,可是真的等到后,她才发现自己失去的反而比得到的多得多。细究起来,小柒又有什么错呢,她不过是履行自己本职工作而已。艳子最终决定回了一行字过去:没关系,都过去了,我也有不对的地方,请你谅解。自此两人就像两条平行线,再无交集。直到某天接到小梅的电话,说小柒去世了,艳子才知道,小柒是弥留之际给自己发的信息。如今回想起来,小柒也挺可怜的,她是从很偏远的山沟沟里走出来的,刚来的时候土得掉渣,带着浓厚的口音,生活费准备的也不够,天天馒头就着开水下咽,一米六的个头,瘦的只有80来斤。大家虽然都不富裕,但还是会变着法儿请她吃东西,她也固执,很多时候东西塞到她嘴边,她也不要,因为父母交代过她,出门在外宁可多吃亏,也不要随便占别人便宜。第一次发工资,虽然只有两千多,她却激动的一夜没合眼,她从没见过这么多钱,也没想过自己能挣这么多,其实兴奋的何止她,只是她哭得最大声罢了。
小梅是第四个离开的,与她再次相遇是两年后,艳子的表姐开了个小宾馆,有天晚上她去帮表姐看一下店,进门刚好与小梅碰上,她才得知,小梅在一家洗浴中心做小姐,表姐这种小宾馆有时也为嫖客服务,为小姐揽生意,150元的交易,表姐要从中抽四十元的回扣。表姐让她不要和这样的女孩打交道,说她们社会背景复杂,容易引火烧身。自此艳子就没再联系过小梅。
“是不是连你也开始看不起我了。”几个月后小梅打来电话质问艳子,“既然如此,以后都都不要再联系了。”艳子有些慕名奇妙,她错愕的还没回过神来,对方就挂断了,艳子也没有回拨过去,因为她不知道该说什么,有些事可以看穿,却不能说穿,有些事可以假装不在意,却又不能当什么事都没有发生。艳子多希望那天两人没有邂逅,这样彼此间还能在回忆里仿如初见。艳子并没有看不起她,艳子觉得每个人都有选择自己生活的权利,生活本就是一滩苦水,艳子觉得自己把人生都过得相当潦草,又有什么资格去指责别人生活中的对与错,艳子是受到过新时代思想冲击的,但她毕竟是小山村走出的女孩,骨子里的那份保守是根深蒂固的。所以对于小梅的事,她难以反对,也做不到支持。
最后一个离开的是谭姐,宿舍里存在两种极端者,一种喜欢休息,有假尽量请。另一种,31天班,恨不能天天加班挣出32天的钱来。有人打工是为了享受生活,有的是因为背负责任而生存。很显然谭姐就属于前者。性格往往与家庭出生环境有关,谭姐的家境还算不错,初中毕业她上的是五年制的大专,所以她在宿舍里最年长,大家都管她叫谭姐。之所以干这么多年没有选择离开,是因为她一直都是月光族,凑不够去其他地方的路费。艳子与谭姐同属一个部门,关系也最铁,谭姐平时喜欢写些东西,她经常拿出自己写的文章给艳子欣赏。艳子最喜欢的是那首散文诗:
《平板》
永不凋零的白炽灯
昼夜不分
照亮了整个无尘车间
来到里面
年轻的姑娘就必须学会抛弃美好
香水,粉红色的美甲,漂亮的连衣裙……
正如男士放弃的
香烟,手表,金属腰带……
不,这些还不够
还得
口罩遮住半张脸,无尘服包裹着全身,
洗手,风干
将身体拥抱粘贴板
穿过长长逼仄的吹尘通道
人群鱼贯而入
寻找自己的位置
落座
便是十几个小时的忙碌
挥舞着双手
检查玻璃表明的光滑
在镜片上
我会细细研磨
用酒精擦亮
当汗珠在橡胶手套中流转
指套在关节勒出一圈血丝
也不忘用最高效率将成本降低
保证每块都是合格品
实惠又廉价
亲爱的陌生人
当你选择它时
这是我能送你的最好礼物。
艳子之所以喜欢这首,是因为它贴切自己生活。于是她抄录在了自己日记本的扉页,艳子有写日记的习惯。谭姐离开后也消失于茫茫人海,变得杳无音讯,听说她做传销了,后又听说她被别人包养了。对于这些谣言,艳子从不放在心上,因为在她心目中,谭姐一直都是那个敢于为姐妹们两肋插刀的女孩。”
艳子说,每当夜深人静的时候,她时常踹想,如果母亲知道,她们最爱的孩子,一直在这个物欲横流的时代,受着这样的磨难,当初是否还愿意将她们生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