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艳毫无征兆地找到了我,说,蒲扇,不如我俩结婚,凑合着过吧!
我震惊无比。
春艳是我的初恋。准确点说,是我最初的单恋对象。现在她竟然找到我,主动提出和我结婚,我怎能不震惊?
还记得,20年前,在把那张写满朦胧爱意的字条塞给班花春艳引起巨大波澜而被嘲笑之后,我忍痛把原本准备用来买中考总复习资料的钱全给了街头那位被称为“神算子”的跛脚老人。我得到了“神算子”十分肯定的回答:你犯桃花劫,不过,她迟早一天是你的。
真没有想到,20年之后,那个漂亮女孩——春艳,果真成为了我的妻子。
二
有些时候,我们不得不相信命运。
春艳很随意的一句“我俩结婚,凑合着过吧”,就把我俩的命运捆绑在了一起。
那天是我36岁的生日,离我刚刚结束第一段拉拉扯扯的婚姻还不到十天。
当时我正抱着被子睡觉,门铃响了一次又一次。
我恼怒地打开房门,门口站着的人竟然是春艳。
“怎……怎么会是你?”我目瞪口呆。
“怎么不可以是我?”春艳眉毛上扬,径直走进了屋内,一屁股坐在沙发上。
见我还在发愣,春艳拍了拍茶几,向我抛来媚眼:“还愣着干嘛?难道不欢迎我么?”
“欢迎,当然欢迎!”受宠若惊的我赶紧挨着春艳坐下,怯怯地问:“你怎么找到我的?这些年你过得还好吗?”
“废话!地球才这么大,只要有心,哪有找不到的?要是我过得好还会来找你吗?”春艳一顿抢白。
春艳一点都没有变,依然还像20年前那样尖刻泼辣,一点也不给我留面子。
被春艳如此数落,我无比尴尬,不敢再主动挑起话端,只得乖乖地静坐在一旁,听她大谈自己的婚恋史。
春艳天南海北讲了很多,我只记住了其中一点:她说她刚刚结束了自己的第八段婚姻。末了,她意味深长地问我:“怎么你这么老实的男人也要离婚呀?”
我只得如实回答:不是我要离,是别人不愿继续和我过下去。
听我这么说,春艳哈哈大笑,说,蒲扇,你真老实,现在像你这样老实的男人很难找!
我正揣摩春艳这话的意思,春艳突然用双手勾住了我的脖子,一个劲朝我脸上吹气:蒲扇,读初中时,你不是暗恋过我么?现在,我俩同病相怜,不如我俩结婚,凑合着过吧?
三
我的心情十分复杂。
与春艳这样的美人胚子恋爱、结婚,一起欢天喜地,的确是我从初中时就开始梦寐以求的事情!但一旦梦想成真,我却有些措手不及。
我忍不住想,春艳凭什么要主动跟我结婚?仅仅因为我老实?甚或因为她曾是我的初恋?
带着疑问,我成就了春艳的第九段婚姻。
太多的事实证明,春艳与我结婚,只不过是她心血来潮的一时冲动之举。
似乎从结婚证刚到手的那一刻,春艳就开始后悔了。
她把本子往我身上一扔,一脸的不情愿:“蒲扇,你家前辈子积了什么德,让老天爷把我这样一朵鲜花插在了你这牛粪上。”
我当然不承认自己是牛粪。
于是我鼓起勇气反驳道:都三十好几的人了,还是什么鲜花?至多也只能算是开在路边无人采的野花!
我话音未落,春艳已暴跳如雷:“你敢说我是野花?”
不顾大庭广众,春艳揪起我耳朵,威胁道:“你要再敢惹我生气,小心我休了你!”
四
我以为春艳只是口头说说而已。
我异想天开地认为,她即使想要休我,也不是现在这个时候。但显然,我错了。
与春艳这样的大美女结婚极大地满足了我的虚荣心。但俗话说得好,有得必有失。这话很快就在我身上得到了验证。
从跟春艳开始新婚生活的第一天起,我就意识到了娶一个美女为妻的错误。
就在新婚之夜,春艳对我“约法三章”,其中包括“三大纪律,十项注意”。
撇开“由她掌控经济大权”、“不准背着她去找女人”这些“起码”要求不说,单单那条“不准干涉她与其他男人交往”的条款,就令我叫苦不迭。
左右权衡之后,我除了坚持“经济大权”不放之外,其余的统统满足了春艳的要求。
我很快就发现,自己的这一决定是理智的。因为春艳是个十足的妄想症患者。
她除了整天盛气凌人,对我指手画脚不说,还总喜欢拿她的那八个前夫来与我比较;另外还有一点挺令人生烦,她一天到晚都在做着什么时候与靳东、胡歌等影视明星来一段一见钟情的浪漫爱情之类的白日梦。甚至在与我亲热时都还忘乎所以地呼叫着那些明星的名字。
而最最令人难以接受的是,刚与我结婚不到三天,春艳就毫不掩饰地兴高采烈告诉我,她又恋爱了。
她说这话时,神情很得意,俨然把我当做了空气。
五
原来春艳在楼下麻将房里遇到了一个长相酷似靳东的男人。
春艳和我摊牌:是和还是离?
我怕被人看笑话,只得无奈地说,离就离吧!反正现在离婚比撒泡尿还要容易。
“毕竟夫妻一场,你总不能让我空着手走吧?”春艳摊着双手站在我的面前。
痛定思痛之后,我伸出了一个指头。
“一百万?”春艳面露喜色。
春艳真是痴人做梦。
我没好气地说:“即使现在把我自己卖了,我也拿不出一百万。”
“那你到底给我多少?”春艳一脸的期待。
“一万。”我咬咬牙,毫不含糊地说出了一个准确的数字。
“才一万?蒲扇,你娘娘的也真够抠门!我不是你的初恋吗?好歹我也陪你睡了三个晚上,你怎么就这样绝情?”春艳离开我家门时依然忿忿不平。
结婚三天,就让春艳拿走一万,其实我比她还更不心甘。
六
春艳是有理由说我小气的。因为就在十多天之前,我的前妻就分走了我整整60万。
其实我真的不是富翁。如果时光再倒回去三个月,我还只是一个靠摆地摊苟且偷生的穷光蛋。
我这人信命。相信自己是劳苦命。
在与前妻相识之前,我走南闯北,一路漂泊,可一分钱也没有赚到。好在前妻不嫌弃了,戴了个我花八元钱从地摊买给她的结婚戒指走进了我的家门。
前妻长相普通,但贤惠顾家,能吃苦耐劳。在与前妻共同生活的第四年,我们积攒了一笔钱开了一家早餐店。没想到因经营不善,钱没赚到,还赔了老本。无奈之下,我与前妻只得选择了“入行”门槛最低的摆地摊来维持生存。
摆地摊同样赚不到什么钱,我们的日子依旧清贫,但我和前妻都很知足。套用一句流行语来说,我们有我们的快乐和幸福。
但这种快乐和幸福的生活因三个月前的一场意外事故而戛然而止。
那场意外事故,夺走了我们刚满四岁的唯一女儿。
前妻把女儿离世的责任全怪罪在了我的头上。在拿到128万元赔偿金那天,她断然与我离了婚。
七
那天,我说春艳“至多也只能算是开在路边无人采的野花”不过是气话。春艳做过路边的“野花”这点不假,但“无人采”就完全不符事实了。
春艳把“好歹我也陪你睡了三个晚上”作为她吃亏的依据是有底气的。因为直到几个月前,尽管三十好几,但风韵依旧的春艳在南方某座被坊间称为“*都”的城市都还称得上“头牌”。
如果不是因为最近一段时间“风声紧”;如果不是因为第八任老公卷走了她的所有积蓄;如果不是因为听说我“一夜暴富”的消息,春艳绝对不会找上门来屈身下嫁给我——跟我维系了一场三天的婚姻。
当然,春艳能够在这样一个恰当的时间点准确地找到我,还有另外一层原因——20年前,曾在街头给我预测过爱情的“神算子”,就是春艳的祖父。
八
我总有一种预感:春艳迟早有一天会回来找我。
没想到半个月不到,春艳果真又找上门来了。
“难道你又离了么?”我问。
“离了!”春艳回答得很干脆。
“为啥?把离婚当儿戏呀?”我漫不经心地问。
“舍不得你!”春艳又故伎重演,突然用双手勾住我的脖子,直往我身上吹热气。
“别演戏了,还不是想从我这里再拿走一些钱!”我一针见血。
“蒲扇,你怎么一下子变得这么聪明了?”春艳强行在我脸颊上亲了一下。
春艳果然是来向我要求的。
不,准确点说,她是来向我借钱的。
“蒲扇,看在曾经夫妻一场的面份上,你就借点钱给我用吧!”春艳大言不惭地说出了此行的目的。
我苦笑,摊摊手,说,春艳,我哪里还有钱呀?再说,你有那么多前任丈夫,怎么不去向他们借呢?
“蒲扇,你别废话那么多!我只问你愿意借还是不愿意借?”春艳的泼辣劲一下子上来了。她一把推开我,用手指着我的脑门,一副兴师问罪的样子。
春艳的嚣张把我的倔强劲也激发出来了。
“我凭什么要借给你?”我用淡漠的眼神看着春艳。
“凭什么,就凭这个行不?”春艳扯着脖子冲我吼:“蒲扇,你知道吗?是你的这张不伦不类的纸条毁了我的青春。因为它,冬狗再也不愿理我了。”说完,她从挎包里翻出一张发黄的小纸片,在我面前来回晃动。
那不是我20年前塞给她的那张写满朦胧爱意的引起过巨大波澜的小纸片吗?
我有些心虚。
我万万没有想到春艳竟然把那张纸条保留到了现在。
九
我最后花了五万块钱才打发走了春艳。
临走时,春艳不无同情地感叹道:“蒲扇,拿走你的钱我真的有点不忍心。你很不错,但并不适合我,因为我的心在更远方。”
我不知道春艳所说的更远方究竟指的什么地方,更不知道何处才是她的归宿。
我只知道她很快就开始了她的第十一次婚姻。据说她的第十一任丈夫比她大二十岁,是个暴发户。
有一个秘密我至今依然保守着:其实那张写满朦胧爱意的纸条并不是我写的。我只是传递者而已。它出自我的同桌兼情敌——当时的帅哥学霸——我那位如今在政府当县长的堂兄冬狗之手。(作者:蒲建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