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虫”这个名号,是小时候姐姐给我起的,外界应该没有人知道。
那还是我上小学三年级的时候,最头疼的就是写作文了。每次老师布置下作文题,任我咬断笔杆也憋不出两句话来。好几次为了交差,我只能硬着头皮请作文写得好的哥哥帮忙,没少挨他的臭骂。
我打小脾气犟,心想,同为一娘生,哥哥能写好作文,我为啥就写不好呢?语文老师说,多学多看,仔细观察是写好作文的基本条件。于是,我跑到店头街道新华书店,用自己积攒下来的五毛钱,买了第一本课外读物,《儿童文学》。新颖的故事,曲折的情节,活泼、形象、生动的语言吸引得我在上课时,忍不住在课桌下偷偷地看,结果被老师抓了个现行。
当老师发现我看的是《儿童文学》时,竟然当着全班同学的面表扬了我,说我汲取课外文学读物对于提高我们的作文水平有很大的帮助。他告诫说,不能只看热闹,要学习别人的情节构思,中心思想和语言表达能力以及对于景物、人物描写的特点等等。还鼓励大家先从模仿开始,照猫画虎,这样更有利于提高自己的作文水平。当然了,老师也批评了我上课时看课外书,影响了正常学习。还说课外读物就要在课外看,学人之长,补己之短。
从那之后,全班掀起了学习课外读物的热潮。同学们在语文老师的带领下,开展了读课外书,写心得体会的活动,全班整体作文水平在不知不觉中大幅提高了。大家以在作文课上被老师把自己的作文当范文给同学们分享为荣。在这种你争我赶的学习氛围里。倔强不服输的我,想尽办法借阅大量的课外读物,作文水平也因此得到很大的提高,每次作文都因有新意而被老师当做作范文分享。
不知不觉中,我迷上了读书,凡是能借到的书我都会分秒必争地看完,生怕人家随时讨要回去。所以,我走路时看书,常常会撞到电线杆上。晚上睡觉前,躺进被窝也要偷偷地看。吃饭时一手拿书,一手拿筷子,看得入迷时竟忘了吃饭,气得姐姐骂我是“书虫”,迷到书里面了。
那时候我不光看儿童文学作品,大人看的《红日》、《林海雪原》、《红岩》、《铁道游击队》、《钢铁是怎样炼成的》等小说,只要能逮到手里,都会囫囵吞枣地咽下去。
记得一九八零年的时候,哥哥参军三年了,第一次回家探亲返回部队时,我和父亲送哥哥到宝鸡坐火车,顺便应堂姐的邀请,在宝鸡逛两天。那年十四岁的我是第一次去宝鸡,特别兴奋。坐在去宝鸡的火车上,看到窗外飞驰的田园风光,我激动得在座位上坐不住,趴在车窗前不断地发出一声声惊呼,搞得哥哥涨红着脸很没面子,不住地拽我坐好。
火车晚点半小时后才到达宝鸡火车站,堂姐和姐夫早早地在车站等着我们。当时的宝鸡火车站候车室就像我们大队一砖到顶的会议室,芦席与芦苇杆织就的无数小方格天花板和我们农村人结婚时布置的新房一样,屋顶的大红机瓦在阳光的照射下反射出粼粼波光。 出了检票口,堂姐和姐夫笑容满面地迎了上来,我的目光没有停留在他们热情洋溢的脸上,而是被车站对面的“新华书店”四个大字深深地吸引住了。我贪恋地盯着这四个大字迈不动脚了。这书店的规模要比我们店头街道的新华书店大好几十倍,橱窗里摆设的书籍就像在勾引我的馋虫似的,全是我向往已久的经典名著。直到我们坐上了车顶斜拉着两根带叉的杆子,挂在电线上的公共汽车,才将我留恋不舍的目光拽断。
我们在人民印刷厂的站牌下车,来到了鸽子楼似的堂姐家。城市里的楼房里摆放着我们农村屋里很少见的新式半导体收音机,上面苫盖着雪白的用针钩的窗花似的苫巾,连沙发的扶手和靠背上也都是这样好看的苫巾,跟纪录片《新闻简报》里毛主席接见外宾时坐的沙发苫巾一模一样。
堂姐和姐夫热情地为我们倒上茶水,端出好看的水果糖让我们吃。这时候,小外甥却哭闹着要吃冰棍,我自告奋勇地提出带小外甥出去买冰棍。堂姐和姐夫正陪着父亲和哥哥聊天,想都没想就批准了我的请求。
我拿着堂姐给的一毛钱,高高兴兴地领着小外甥来到了大街上,在一个用自行车驮着白色的冰棍箱前,用五分钱买了一根冰棍给小外甥,剩下的五分钱我另有用处。我哄小外甥说带他去看前面更好玩的东西,小外甥开心不已。我攥紧我俩仅有的五分钱,拽着只有五岁的小外甥沿着人民路走向了自己心目中的圣地。不知走了多长时间,终于来到了火车站,我一头扎进新华书店里,如饥似渴地翻阅起文学书籍来。不一会儿,小外甥不乐意了,我赶紧跑出去,用剩下的五分钱买了最后一根冰棍,哄着他坐在书店里的排椅上吃冰棍,我转身又扎进了书堆里,犹如一个在无垠的沙漠里行走了好久的旅客,突然发现了一泓清水,一个猛子扎了下去。
时间在一分一秒地走过,直到小外甥哭闹着要找妈妈时,我才醒悟过来,赶紧放下手中的书,带着他匆匆回家。没走多远,小外甥就喊脚疼,我背起他就走。来的时候没觉得有多远,回家时的路好像无限地被延长了,怎么走也看不到人民印刷厂的车站牌,我甚至怀疑自己走错了路。我无心欣赏身边繁华林立的商店、马路上来回穿梭的自行车、公交车,只盼着赶紧到家。
终于看到人民印刷厂的公交站牌了,汗水早已湿透了我的衣背,豆大的汗珠顺着我热得通红的脸蛋滚落而下,累得我实在挪不开步子了,而小外甥早已在我的背上睡着了。
“找到了,找到了!”一位不认识的工人模样的人看见我背着小外甥,像中了大奖是似的大惊小怪地喊了起来。我莫名其妙地看着他,以为他认错人了,没理会继续挪动着如灌满铅的双腿。
这位工人的呼喊惊动了周边一大波陌生人围了上来,我在人群中分明看到了父亲和哥哥苍白的脸上流淌着着急的汗水。
原来,堂姐、姐夫和父亲、哥哥聊了好大一会儿,突然意识到我带着小外甥出去买冰棍长时间没有回家。他们出去分头去找,却怎么也找不到我们。姐夫赶紧向厂里汇报了情况,厂里派出大批工人,拿着小外甥的照片满大街寻找我们。堂姐和姐夫心急如焚,却安慰父亲说不要紧,丢不了。父亲和哥哥觉得我闯了祸,太丢人了,第一次到堂姐家就把人家的孩子给弄丢了。他们不敢走远找我们,一是怕我俩突然回到家里找不到他们,二来他们对宝鸡也不熟,怕连他们也丢了就更不好找了。
当听了我们“走失”的原因后,堂姐和姐夫竟然舒心地笑了。“这娃是个可造之材,从小爱读书是好事,尽管虚惊一场,但这种学习的劲头还是值得表扬的!”
父亲气得在一旁直跺脚,“简直是个榆木疙瘩,是啥可造之材,书虫一个,丢死人了!”
从那之后,我这个“书虫”的名儿就被叫得妥妥的了,幸亏小伙伴们不知道,否则人可就丢大方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