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由诗(现代诗)进入我国这片古老的诗词王国并生根,始于上个世纪一九一五年至一九二三年的新文化运动,至今已有一百年的历史。与我国古老悠久的传统诗词发展的历史长河相比,可谓沧海一滴。但在这短短的一百年中,无论是诗的量和诗人之多,恐怕也是前所未有的。从量上呈现出蓬勃发展的趋势,从质上分析未必使人乐观。
是照搬外国诗歌的模式,还是使之具有中国特色,赋予现代诗歌一定传统诗歌的形式美,以符合我国传统的审美情趣,一时争论不休莫衷一是。有的持自由发挥不受任何形式限制的观点,有的则主张要考虑本民族的审美观,使之有一定的民族特色。
“断竹、续竹。飞土、逐宍(肉)。”这是最早记载的诗歌的初始形态,描写的是发明弹弓,用以狩猎的情景,有简单的节奏和韵律,具有诗歌最基本的特点。诗歌产生于文字出现之前,人们在劳动中为了步调协力一致,便有了“杭哊杭哊”(鲁迅语)之歌,于是原始的诗歌就产生了。
诗歌为歌吟舞而生,一开始就有一定的节奏韵律,以便于吟唱传诵。因此,不论是什么语言文字的诗歌,都有各自不同的音律节奏。我国传统诗词对音律节奏有严格的要求,达到了相对完美的程度。虽然现代诗歌音律节奏没有传统诗歌那样严格的要求,但不同国度的诗歌,仍然有自己的音律要求和特点。
现代诗歌传入我国,由于语言文字不同,以及翻译等的原因,给我们的印象是自由散漫,没有音律节奏的。其实不然,未经翻译的诗歌用原民族的语言读来,依然是朗朗上口,有自己的韵律美。
对于诗歌的韵律音乐美,历来受到中外文人学者的高度重视,为我们留下许多名言论述。“韵文(有韵律的诗歌)显然是韵律节奏形成的段落”(亚里士多德语)“诗的韵律也是一种音乐。”(黑格尔语)“没有韵脚诗就会散架。”(马雅可夫斯基语)“诗歌最难传达的意义,往往是通过整首诗的音乐和音调揭示出来。”(布洛克语)“有韵为诗,无韵为文。”(章太炎语)“诗是有音律的纯文学。”(朱光潜语)“诗,有韵律可歌咏者的一种文体。”
诗歌韵律之所以受到中外文人学者的关注重视,是因为诗歌本身的韵律节奏属性所决定的。闻一多先生提出诗歌的“音乐美”,是考虑到民族文化的特点,及诗歌的民族审美观和审美倾向等因素,认为现代诗歌也要像传统诗歌一样,具有一定的韵律美。
但纵观我国现代诗歌的现状,诗歌应有的韵律节奏被许多诗歌作者忽视了,诗歌没有韵律,节奏不明快,缺乏自然流畅感。汉语言文字词汇最为丰富,多音多意为诗歌创作提供了词汇的选择内容空间。如果不考虑诗歌的韵律,不考虑民族诗歌审美情趣对音律美的欣赏,不发挥汉语言文字多音多意的特点,不免是一件憾事。
我个人赞同闻一多的“三美”诗歌观念。闻一多先生要求诗歌具有音乐美,绘画美和建筑美。音乐美即音节和韵脚的和谐,追求韵律感。绘画美即辞藻的华丽,讲究诗歌的视觉形象和直观性。建筑美即节与节的匀称,和行与行的整齐。
闻一多把辞藻华丽、形象性和直观性,作为诗歌的三个要素,充分考虑到了意象在诗歌中的重要性。在这里必须强调指出的是,“辞藻华丽”并非流于形式浮夸华而不实,而是词语精炼、准确、生动。诗歌与其他文体相比,一首诗歌的内容形式都有限。如何在这有限的空间里,将诗歌的意象表现描写极致,就需要运用精炼、准确、生动的语言文字,使读者目触诗而为其意象美感染,生发出丰富的联想。文字简洁精炼、准确生动这方面与其它文体基本相同,为此,诗歌文章才不拖沓沉闷而更有感染力。
闻一多先生认为,诗歌节与节的匀称,行与行的整齐,构成了诗歌的建筑美。“音乐美”和“建筑美”,是诗歌别于其它文体的两个重要标志。无韵律不为诗,无较为匀称整齐的特殊排列,则与其它文体无别。“建筑美”的形式,给人视觉以独特的感受,使人一目了然是诗,而不是其他文体。
说到这里有人会提出这样的问题;“音乐美”和“建筑美”既然是诗歌的重要标志,那么不具有这两个标志就不是诗歌了?我认为答案是肯定的。虽然这个结论是根据诗歌的特性和历代文人学士的论述认识得出的,但可能会遭受到许多人的反对反驳,特别是热衷于写“散文诗”的人,他们认为这简直就是缪论。
闻一多的“三美论”的观点,只能作为我们创作现代诗歌的参照,切莫把它作为教条,不要为了格律化又回到传统格律诗歌的老路。现代诗是自由的诗,自由是现代诗的特点之一。但为了使现代诗有一定的韵律音乐美,我们在其中加入传统诗歌的音韵元素,使现代诗的内容形式更加完美,更具有诗歌的特性,让人赏心悦目,也应该是我们学习提倡的。
诗歌之所以为诗歌,是有别于其他文体的特性,如果我们不强调这一点,只把好的内容文字,按诗歌的形式排列起来,字句臃肿,没有节奏韵律美,这样的诗歌不仅让读者疑问,也使我们对诗歌的认识产生困惑。
诗歌创作与其他文学创作一样,需要具备一定的理论知识,一定的文学修养,培养出自己的欣赏能力,才能写出一定水准的诗歌来。否则,创作欣赏就找不到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