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命的皮囊
连忠照
李爱美的眼里,时间只是墙上移动的光影,以明暗和颜色来区分季节与时辰。早晨,东墙上那个高高的小窗户由灰色变成雪白,而后,一道金色的光柱斜斜地照进来,投射到对面的墙上。
光柱里,旋转着无数细小的尘埃,像数不清的、生机勃勃的小生命在纷纷扬扬。而李爱美的生命,却是沉寂的、死气沉沉的。她躺在炕上,倘若不是那微弱的呼吸,深陷的眼睛偶尔转上一轮,便让人无法感觉到生命的迹象。
每天这时,村道上便响起一声悠长的吆喝:“卖——豆——腐——”
那喊声拖得长长的,一直穿过整个村巷。
多少年了呢?李爱美躺在炕上,听着那声音由粗犷、底气十足,到变得沙哑、苍老。
卖豆腐的那个老人不知道,每天早上,他的吆喝,给李爱美带来了人世的一缕充满生机的信息,虽然他并不是为了李爱美才来到这个村子里。
也许,他知道这户人家有个瘫痪在炕上的女人,据说还上过大学。但他唯一能做的,也只是表示一点同情而已,很快他就会忘记这件事,为自己的生意忙碌去了。
村巷里渐渐就多了行人走动的声音,和一些零散的对话。农村人说话的声音总是大得像吵架似的,不时有几句飘到她的耳朵里。让她知道,这又是一个平淡无奇的日子。
这是一个位于城郊公路边的村庄。
此刻,喧闹之声已经随着变得明亮的阳光升起。重型卡车驶过时轰隆隆地震动,还有附近的饭店飘过来的包子、油条、胡辣汤的味道,让李爱美的肠胃蠕动起来,于是她知道又到了吃早饭的时间。
这是她最恨自己这副臭皮囊的时刻。她需要它发挥的功能,它已经生疏和沉寂,似乎已经死掉了,死掉就死掉吧,干脆一了百了,可她的脑子却是清醒的,甚至身体每一寸皮肤的触觉都是灵敏的,她知道痛、知道痒、知道饿,还需要一双温暖的手掌温情地抚慰。
每天,总是在这个时候,她的男人江平,拖着那双曾经让她憎恶的、患小儿麻痹后遗症的双腿,端着一碗糊状的“饭”走进来。
男人坐到炕边,拿着汤匙,一点一点地给她喂到嘴里。她的舌头也不大听使唤,他只能一次一点,让那饭糊慢慢流进她的喉咙里。这费了他很多时间,但男人有的是那种听天由命的人所具有的耐心。
偶尔来了一个买东西的人,他去外间的店里招呼一下,又回来继续给她喂食。
现在,她唯一能动的,就是一双眼睛了。
这一刻,她总是一动不动,注视着这个男人,用眼睛与这个男人无声地交流。她眼里有太多的东西,感激、悲伤,更多的是痛苦的哀告。至于眼泪,似乎已经流干了,然而那种枯干的眼睛望着人,更显出一种深入骨髓的悲凉……
十几年前,她嫁给他时,心里是多么不甘,她从来没有给过他好声气,一天到晚对他骂骂咧咧。他都用一副笑脸相迎,洗耳恭听,仿佛那是一件很享受的事情。他从不跟她斗嘴,她说什么,他都是绝对的服从和恭顺,一点也不违拗她的意志,看上去有点傻里傻气,叫她看不起也无可奈何。
可她彻底瘫痪后,他每天给她喂饭,学会了像给婴儿喂食似的轻柔,目光含着抚慰和温存。
他总是一边给她喂食,一边轻轻地给她说话,无非就是村子附近刚建起一个新公园、新社区。公园里有湖,有凉亭、有野鸭、白鹭……不远的山坡,即将举办一个全国汽车拉力赛、已经来了一些模样奇特的赛车……
她什么都听见了,什么都没有听进去,只有眼睛睁得大大地对着他,似乎在努力地告诉他什么。可能他并不懂她的意思,或者他已经看见她心里深沉的绝望,却还企图安慰她,让她忍耐、等待。
他一辈子确实都是在等待,在接受命运。他安分守己,没有改变什么的企图,这才是令普通女人最绝望的……但她李爱美还能算女人吗?甚至她现在还能不能称之为人,都无法确定了……
一切都发生在十五年前。
十五年前,十五年的时光,对李爱美是多么遥远而模糊,像是枕上一滴陈旧的泪痕。
躺在炕上,她能看见,光阴咕咕地流动的声音。那速度快得仿佛挥一挥手便是千年。时光尘封了她过去美丽的容颜,连同过去的一切物事,都变成模糊不清的影子,影影绰绰得不甚清晰。
一个人的时候,她总是极力地拂去那些灰暗的尘埃,企图从断断续续的记忆里,连缀起往日的蛛丝马迹,在对旧事反复的抚摸当中,支撑自己苟延残喘的生命……
……
十五年前,李爱美还是村里出来的第一个大学生,生活在她面前,铺好了锦绣的前程,爱情也向她展露出动人的面容。男友是附近的建筑科技大学的,学的建筑设计。而她,学的是当时刚刚兴起的市场策划和营销。
她一直以为他是世界上最俊美的男人,她在断断续续的回忆中,不断修正他的相貌:一米七八,高挺的鼻梁,嘴唇线条饱满,长得像梁朝伟。是每个女孩都喜欢的样子。而她呢,个子不高,丹凤眼,直鼻梁,月牙唇,是传统的北方女子形象。
他们曾经有过一段美好的时光。
她不大喜欢逛商场,周末公园里的流连,已经是烂熟的老套路。他们更喜欢的是附近的终南山。道观里旺盛的香火、如织的游人,以及山中那些神秘的隐者,都不是他们要去的原因。他们喜欢人迹罕至的地方。
当他们走出人潮汹涌、雾霾笼罩的大都市,站在起伏的山岭之间,呼吸着清新的空气里那种带着草木气息的味道,看着满眼浓得化不开的绿色,或者在一条清澈的溪流边聆听流水涔涔,都感到一种无法言说的快乐。
那水里有小鱼小虾嬉游,有倒映的纯净的蓝天。而天空呢,不时有他们不知名字却很漂亮的鸟儿,在缓缓地飞过。如果是夏季,山间坡坎上的一丛野地莓或者其他浆果,都能给他们一阵惊喜。
两个人坐在山坡上,拿一把野果,你一颗我一颗相互喂到嘴里,甜蜜的果汁和幸福,如同柔软的凉风,轻轻拂过心头。秋天,山上一片红、一片黄的叶子拥拥挤挤的,像彩色的波浪向着他们涌过来,把他们融化在秋天绚丽的色彩里。有时,他们还能碰到一树灯笼一样红火的野柿子……
每次,他们站在这样的山野里,觉得自己的身心都沉醉在其中。总之那时的快乐,如今回想起来都像是一场梦,缥缈而又让人向往……
毕业后,男友如愿进入省内一家大型建筑公司,李爱美也在一个房地产开发公司的售楼部上班。正是房地产初兴的时候,生意火红,他们的收入也很不错。虽然没有结婚,他们却已经搬到一起生活了。
他们像所有年轻人一样,沉浸在爱的游戏中乐此不疲,好奇地探索着爱的种种方式,以至于她相信他们已经融合为一个完整的整体,什么也无法将他们割裂了……
他们的打算是,到了年底,跟双方家长见个面然后就结婚。所以他们的日子过得相当轻松,每天傍晚,他们还可以去当时正流行的露天舞场,随着音乐,在霓虹灯影里一起翩翩起舞。在这个时候,他们已经忘了周围还有别人,总是含情脉脉地望着对方……一切似乎都循着他们的梦想,在波澜不惊地发展。
也许,对大多数人都是如此雷同的人生,造物主偶尔也会心生厌烦,嫌它太过平铺直叙,缺少起伏,便不时制造一些事故,来增加人生的戏剧性,考验人的本性。
一个平常的日子,李爱美像往常一样,正在挤满顾客的售楼部忙碌,双腿忽然毫无征兆地一软,跌倒在地上,她扶着椅子想站起来,却怎么也无力站起。
客户和同事都吓得不轻,都问她怎么了,她摇摇头,她并没有感觉什么特别的不适,也不知道,她的命运会从此急转直下。她只是感到双腿忽然软弱得没有了力气。她想也许是她太累了,歇一会就好。
大家就把她扶到椅子上坐下,果然,过了一会她又恢复正常,她也就忘记了这件事,没有去医院检查。但后来,连续几天她都有一阵无缘无故地摔倒。
男友赶紧带着她去军医大学附属医院检查。门诊医生说病因不明,需要住院做个详细的检查,这让他们感觉意外,却也不以为意:她这么年轻,即使有病也不会是什么大不了的病吧?再说现在医学先进,一般疾病都可以治疗,他们相信她很快就会恢复健康,回到日常的生活中。
倒是李爱美的父母,听说女儿住进了军医大学附属医院,惊慌地赶到城里,连续多天,他们前前后后,陪着女儿做了各种各样的检查,从外科转到神经内科,医生的神情越来越凝重了。连李爱美和男友也由原来的坦然变得忐忑不安。
几天后,经过多位专家和教授会诊,李爱美的父母和男友被叫进科室办公室。他们进去后才发现,那个教室一样大的会议室里坐满了医生,一个个表情严肃。
当中一位头发花白的专家开门见山地说:“你们要有个心理准备,经过详细检查,你孩子患的是肌萎缩侧索硬化症,通俗的说法就是渐冻人症,是一种神经元病症。现在是双腿间歇性无力,随着病情发展,从腿往上慢慢地都会失去行动能力,直至全身瘫痪。这个病现在还没有什么有效的治疗方法,再住院也是白花钱,你们还是回去吧,在家里照顾好她,补充好营养,再用中药做保守治疗,尽量延缓病情的发展,延长病人的寿命就不错了……”
李爱美的父母听不懂肌萎缩侧索症这些学术名称,更不知道神经元是什么东西,但无法治疗、将来会瘫痪的这些字眼他们听得明白。
李爱美的母亲眼泪就止不住地流了下来:女儿还这么年轻,竟然要变成一个瘫子,甚至活不长,听到这些她就浑身软得没有了力气,她多么愿意患这个病的是自己,而不是女儿。
李爱美的父亲也是脸色蜡黄,他不甘心地哀求医生:“先生,你们再给好好想想办法!我女子才刚二十五岁,以后的日子长着哩,怎么也不能让她一辈子瘫痪啊……”
那专家无奈地摇摇头:“你要相信我们,我院在神经内科方面的技术已经是国内顶尖的了,我们也希望治好你孩子的病,但这个病现在还是个世界性的难题呀,没有哪个医院能治得了的……你们还是回去吧,最乐观的情况,是病人能再延续十年的寿命……”
李爱美的母亲一听,再也控制不住,“哇——”地一声哭起来:“十年呐,才是多少日子,我女子这么年轻就只剩下十年了……”
两个女医生急忙过来劝慰她,说他们也是尽力了,但是现在这个病是没有办法的,你们看看,英国那个著名的科学家霍金,不也没有办法治疗么,你们回去好好照顾,给病人吃好点,保证营养,是可以争取延长病人寿命的……
李爱美的母亲听着,还是止不住自己的哭泣。她机械地由老汉搀着走出医生办公室,躲在走廊的墙角哭了一会,才擦干眼泪,回病房去了。
这边,李爱美的男友,听到医生的话后,已经失去了感觉,他怎么也无法把霍金跟自己女友联系到一起。他脑子空茫茫的,他看不见那两个伤心的老人,只觉得整个世界都打乱了,像一些枝枝杈杈的东西全塞进他的心里。他一路走去,竟走错了方向,没有回病房,而是迷迷糊糊地回到自己公司去了。
那一天,李爱美老实巴交的父母第一次说了谎,他们告诉李爱美:医生说这病没啥要紧的,只是身体虚弱营养不良,要回家好好休养,等恢复了就可以来城里继续上班。
李爱美的男友回去都想了些什么没人知道。李爱美回老家那天他才来了,带着她的衣物和用品。几天不见,他脸色变得黄黄的,眼皮都成了青色的肿泡。他送她到城北车站,不敢直视她,只是往她手里塞了二千元,说:“你先回去养好身体,其他的事情以后再说……”
然后,他就慌不择路地走了。
李爱美并不知道,这就是他们的最后一面。
从此后,这个曾经口口声声说爱她如自己生命的男人,就销声匿迹了,再也不见踪影。她给他写过信,打过电话,可他就像隐匿到水里去了一般,无声无息,又仿佛这个世界上从来没有过这个人。倒是她的病犯得越来越频繁,她心里怀疑,却又不肯真正承认……
家里忽然多了一个什么都不能做的病人,天天要给煮个鸡蛋,还养着羊供她喝奶,隔段日子,就要炖只老母鸡补养身体。嫂子的脸色就一天天地阴沉起来。端起碗就摔摔打打。
李爱美的哥哥说了句:“把你能的,做个饭就摔碟子拌(打)碗的给谁看?”
嫂子的声音就吼得满村子都能听见:“做饭怎么啦?我一天到晚在地里挣死挣活的,回来还要做饭侍候你一家老少,不像有的人,一天到晚自在哩(意为舒服)坐在炕上,伸着两只手等着人把饭送到手里,见天鸡蛋猪肉炖鸡汤还有羊奶,把她惯得跟那王母娘娘一样了。我挣着命给你家生了俩娃,坐了两次月子也没有享过这个福……看你家人那眼里,女子才是亲的,我这个媳妇做得再好也是个外人……”
李爱美的哥听了,一个巴掌“啪”地扇到女人脸上,想堵住她那唾沫星子乱飞的嘴巴。
不想,那婆娘干脆扯起嗓子,连哭带嚎地往他身上撞去:“好呀,你打呀,你把我打死了,去找个看着顺眼的人去呀……要是换上我,迟早都要死,晚死不如早死,早死早解脱,免得受这罪……人家医生早都说过了,最后还要全身瘫痪的,等瘫在炕上了,一天到晚屎尿拉上一河滩,把人不恶心死……到时候看你一家子还过不过日子……”
李爱美的母亲这下不干了,她哆嗦地指着儿媳说:“把你个贼婆娘,我爱美惹着你啥了,你胡咧咧的,她有病,怎么也有我管她哩,又不要你操闲心,往后也不敢劳动你这大神……”
那女人冷笑一声:“你自己眼看就要老了,不知道还能扑腾几天,到那一天,不要人侍候你就不错了,还奓啥翅膀看顾别人哩?你能把她养到老去呀?”
李爱美听着,一颗心顿时紧缩了。
她这才明白,自己的病真是治不好了,以后还会变成一个瘫子,想到以后会像僵尸一样,动也不能动,却还要吃喝拉撒,那活着有什么意思呀?
她“叭”地把手里的碗摔到地上,然后抓起炕头一切能抓起的东西都扔下去。等她抬起头时,眼泪已经淌得满脸都是,她干脆哭着把头往墙上砰砰撞去,她是真的想一死了之。
一家人都慌了。嫂子也噤了声,拾掇了碗渣躲到灶房去了。
母亲扑过来把李爱美紧紧地抱住:“我娃,别听你嫂子胡说八道。你要死了妈也不活了!咱娘俩在一起好好活着……我就不信那老天爷不长眼睛,你还小着呢,会好起来的……”
母亲说着,眼泪哗哗地流到李爱美的脸上,李爱美僵硬的身子抖抖索索地软下来,母女俩哭成一团……
那几天,李爱美不吃不喝地躺在炕上。
她终于明白,男友为什么没有消息了。
人都说“患难见真情”,一点都不假呀。别看平日卿卿我我的,甜蜜得能把地上的石头都化掉了,真到了危险的时候,人的原形就显露出来了。什么“宝贝”“心肝肉”,什么“离开你我就不活了……”“我要跟你一起慢慢地变老……”都是骗人的鬼话。人啊,其实是最现实的动物,到了危及自己利益的关键时刻,那腿上都长了翅膀,跑得比飞的还快,连同那些甜言蜜语都消失了。
李爱美第一次感受到人性的残酷。
原来,这个世界上并没有什么无私的爱情。所谓爱情,不过是你用得着我、我用得着你。而她现在,她已经失去利用的价值,男友的离开便是再自然不过的。
想想曾经视为生命另一半的、至亲至爱的人都可以离开,那嫂子的冷言冷语李爱美便感觉可以理解了。换个角度,如果自己处在嫂子的位置上,遇上这样的事情,会怎样做?
这么一想,李爱美觉得连男友都可以原谅了。他不过是一个普通的男人。没有为他人做出伟大牺牲的义务,何况她还不能跟他相伴一生。
可瘫痪毕竟是残酷的事情,想到她的肢体要一点一点慢慢地死去,最后变成一具僵尸,她的心就紧缩起来。她的眼前,就浮现出小时候见到的那个瘫痪的老人——光着两条萎缩的腿,满眼无神地躺在光板炕上,由于缺少照顾,屎尿抹得炕头炕尾到处都是,满屋子恶臭。而自己的未来,正这样一步一步地逼近,想到这些她就恐惧不安——她绝不愿自己的将来会是这样的……
绝望的时候,李爱美哭着乞求母亲:“妈,你给我买瓶安眠药,我不愿受这个罪……这样活着比死还惨呀……”
可母亲一把鼻涕一把眼泪地劝她:“好娃哩,好死不如赖活着,你还小哩,咱再想些方子。说不定再过几年,人家医生就发现治你病的药了……”
话是这么说的,一家人确实没有放弃。父母见人就打听个偏方,还寻访了数不清的老中医。
那些中医倒是热心的,捉过脉、看过口舌,虽然觉得希望不大也不妨试试,便下笔开了一张又一张药方。除了补中益气、调理身体的中药,还有当归、丹参、藏红花、川芎、赤芍、三七一类活血化瘀的药。
甚至蝎子、毒蛇、蜘蛛、蜈蚣这类以毒攻毒的毒物,也被父母按照民间单方捉来……总之,不管是不是药,只要别人说能治她的病,哪怕要冒生命危险,父母都去给她寻来,焙干后研末口服,蛇则泡酒。
下雨的时候,父母从菜园的篱笆下边,掏出一堆一堆粉红的蚯蚓,加上三七粉,捣烂了给她敷在双脚上。
每天,浓重的中药味,从她家飘散到整个村子,以至于陌生人路过,都知道村里有个病人,而且多半是病入膏肓。
她吃药,都是一碗一碗,直接往嘴里灌。相对于求生的本能,中药的苦味就算不上什么了。家里用过的药渣慢慢堆成了山。
在求生的欲望面前,人就变得无所畏惧。李爱美自己都难以置信,小时候她连蚯蚓都害怕,可现在父亲抓回一条绿油油的大蛇,她看到的却是一线希望。蛇被放进一只装满六十度烧酒的玻璃坛子里,开始在坛中还扭动了几下,慢慢就翻起了白肚皮。
半年后,她开始喝这坛带着腥臭味的蛇酒,连喝带洗,几个月就完了,她甚至连剩下的、散发出腥臭味的蛇身,也忍着恶心分段吃掉了。
她把自己当成一个试验品,满含着希望,凡是听人说可以治她的病,甚至是治风湿的,都一样一样去喝、去洗、去敷。除了锻炼,气功、瑜伽什么的,她也学着练。
夏天早晨,她将一块席子铺在村头的塬畔上,双手合十打坐端正,静静地等着第一缕阳光沐浴到她的身上,把那刚阳精气注入她的身体。冬天她不能出去,就坐在炕头闭着眼睛,默想自己置身于一片绿色的森林里,吐纳着山野清新的空气,吸收天地精华……
在病痛的发展中,平日被忽视的神灵,成了他们的另一份寄托。逢着庙会,母亲带着她去烧香,回来的时候,领到的除了香表、神符、红腰带,还有请回的一尊尊神像。如来、弥勒佛,观音、地藏王菩萨,太上老君、玉皇大帝、药王爷。只要是神灵,都供在案上,点上香火虔诚地膜拜。
一个远房亲戚,甚至给李爱美推荐了天主教。李爱美每天烧香念佛之余,就在晚上读圣经,祈祷天主的救赎。东方、西方不同的宗教,就这样在李爱美家里和谐地共处一室。
李爱美的父母,除了照顾李爱美,每天还要下地干活。家里种植苹果、玉米。那几年的苹果价格也不过七八毛钱,辛苦所得大多都变成药草、香烛,然后化成烟雾渣滓,惹起嫂子不依不饶的吵闹。父母似乎自觉理亏,干脆分家另过,给哥嫂盖了一处新院落,老两口带着李爱美住在老院子。
后来哥嫂又带着孩子去城里打工,田地都留给父母了。老两口天未明就赶到地里去,苹果疏花、套袋,玉米覆盖地膜,夏天还要收麦子。为了多挣钱,自家的活干完后,又去别人家干活。镇上有了开沟修路栽树的活计,父亲也跟着去干。母亲做家务、照顾李爱美之余,春天采些野菜拿到集市去卖,夏秋则卖些自种的蔬菜……
过度的劳作,把父母的身体渐渐地抽干了。换来的钱有多少都用到李爱美身上,就像扔到水里一样,连个声响也没有留下。李爱美病情反而严重了,双脚踩在地上,倒像踩着棉花一样虚飘飘的,人也瘦了下来……
过年了,哥嫂回家,见李爱美这副样子,嫂子的脸不由又长了几公分。她觉得如果还能看到点希望,那样坚持还值得,可现在这样明摆着是白忙一场,那就不是简单的盲目,纯粹是睁着眼睛把钱往水里扔。
所以她走到哪里,就在那里向人唠叨李爱美的罪过,句句都苦大仇深的。
她娘家婶子一听,动了心思:“你说,你小姑长得还漂亮的?照我说,不如给她找个男人嫁了。你想想,现在女娃稀罕的,但凡是个女子,不管好赖,只要能喘口气都有人要,把她嫁出去,她自己有了后路,你们一家也没了拖累,还能收一笔彩礼……”
嫂子听了,说这可是个好办法,我咋就没想到?不过这妹子能嫁给谁呢?谁家愿意接下这个累赘?
她婶子说这事就包在自己身上。
嫂子回家一说,李爱美的哥哥也觉得这是个柳暗花明的办法。
李爱美母亲却急了:“我看你就没有安好心,急着把爱美赶出去,你就别想了,只要我活着,爱美就在这个家里,看谁敢不要她……”
嫂子委屈地说:“我这不是给爱美寻条后路么,你跟我阿公总要老的,那时候你们自己都顾不过来,爱美靠谁过活去?咱给她找个人结婚,就是把她托给人家,她成了人家的人,人家自然就会操心照顾她,你跟我阿公也轻省了,你说这是多大的好事呀?”
母亲一想也是,但又不放心:“爱美这样,能找到好人家吗?就是找下了,嫁过去了,万一人家对爱美不好咋办哩?”
嫂子说:“这没事,咱就给爱美好好找个老实人家去……”
母亲也就不吭声了。
李爱美坐在那里回味着,有一种受辱感觉。她想自己真是成了这个家的多余人,到了人人都觉得应该推出去的地步。
几天后,嫂子娘家的婶子来了。
她打听到一个三十岁的光棍,名叫江平,家在城郊,因为患有小儿麻痹症,一直没有说下媳妇。她去一说,人家高兴得很,说不嫌李爱美有病,更重要的是,这家只有母子俩,都是忠厚老实的人,靠得住的。要是愿意,就带李爱美去相亲。
嫂子和母亲听了,都有些兴奋。他们带着李爱美去江平家里,因为在城郊,江平摆了一个修自行车的摊子,日子过得还可以,家里唯一缺的就是个年轻女人。
当江平迎出来时,李爱美看见他瘦瘦的显得身骨单薄,两条腿从膝盖以下向外弯曲,所以看着个子矮矮的,一件过长的新西服,使他显得像个衣服架子。因为天长日久地坐在路边修车,风吹日晒,汽车废气的熏染,瘦瘦的脸膛就越发黝黑,看上去足足比真实年龄大十来岁。
江平见了李爱美,脸一红就更黑了——面对这么漂亮又年轻的女人,他讷讷地不知道怎么好。
李爱美心里一千个一万个不愿意,可知道这事已经不由自己了。
江平的母亲很热情,一见面就亲热地扶着李爱美嘘长问短,仿佛李爱美已经是自己儿媳一样,又是给她端水,又是拿好吃的,一只手还爱惜地、从头到肩地抚摸着李爱美的长发,让李爱美感觉亲切,像两个人本来就有缘分一样。李爱美从她身上看见母亲的影子,心里有了一点安慰。
回家后,嫂子问李爱美感觉咋样,李爱美不知该怎么说,也知道说了没用,但表情仍有些幽怨。
嫂子不高兴了:“是给你找出路又不是害你!再说,照你这样子,这是多好的一户人家,人家妈妈都把你当自己女儿了。我知道,你不就是放不下那啥爱情的,那是城里的事,咱农村不兴那个。咱就是生娃过日子的,白天到地里干活,晚上炕头有个人说话就行了。像你原先那个,到要用人的时候,人家还不是跑得没影了。这家人跟别人也不一样,他们娶媳妇不容易,保准不会亏待你……”
李爱美无话可说。
她也觉得自己辞穷理屈。
一连几天,白天她默不作声,心里却不住地翻腾。说真的她不喜欢江平,一个只上过几年小学,年龄又大形象猥琐的人,她都不忍看多看一眼,两个人又能有什么共同语言?怎么相处?但是她这些想法又能跟谁说去?
李爱美第一次感到自己孤立无援。
那个夜里,李爱美觉得自己就像陷入一片孤寂的大漠,一眼望去四周都是空茫茫的一片,除了黄沙还是无边的黄沙。她想喊,可远近看不到一个人影,甚至连一点生命的迹象都看不见,那真是可怕的绝望。身边母亲的呼吸,在她听来是那么遥远而又陌生。
她忽然觉得自己被亲人抛弃了,他们生怕她继续拖累他们,急着把她打发出去,嫁给一个她不喜欢的人。可她心里明白,像她这样的女人,能有人接受已经不错了,按理她是不应该挑剔的,可是她还是觉得委屈。
李爱美就这样嫁给了江平。
但是李爱美从没叫过江平的名字。她还能说话的时候,叫他时就“哎——”一声,他也知道是叫自己,闻声就拖着残疾的腿,颠儿颠儿地跑过来。
这个诚实的男人,娶了李爱美像得了个稀世珍宝。新婚前很少洗澡的他,特地到澡堂里洗了澡,把一身尘垢和灰暗的过往都搓掉了,仿佛脱胎换骨一般浑身都轻松了很多,人也显得精神不少。
就这样,新婚第一夜,客人散尽,他怯怯地走进新房,李爱美软绵绵的手指了指炕上另一床被子,示意他单独睡一个被窝,他就连秋衣裤都没敢脱,盖着被子缩在炕边上。整整一夜他大气都不敢出,但是女人身上散发出的带着中药味的芳香气息,还是让他激动。
他一夜未眠,女人一声一声地呼吸,传到他耳朵里都让他迷醉。他想自己终于有了女人,一个让他身骨酥软的美丽女人,这足以让他感到幸福。
从此,江平理所当然地接过了照顾李爱美的角色。
天一亮,他就烧好水,端到炕头让她洗涮。女人刷牙、洗脸、梳头、往脸上拍上护肤品,还往唇上涂了点淡淡的口红。他一直恭候在旁边,随时准备听她差遣。女人那一连串繁琐的过程,他看着都觉得是一种享受,脸上就露出一个憨憨地笑。
李爱美出去的时候,他不远不近地跟着,随时准备在她摔倒时扶起来。
李爱美不喜欢他跟着她,感觉他就像一条丑陋的尾巴,让她羞于见人。她从不拿正眼看他,他为她跑来跑去忙碌的时候,她想到的不是感激而是不屑。谁让他娶了她呢,可她明明知道,是自己家人把自己当作一个包袱抛给了江平。
当然江平自己并不知道内情,即后来,他母子俩都知道李爱美的病,并不像江平的腿那样固定不变,而是渐渐发展着,他们也没有后悔和嫌弃。因为他们已经把她看成自己的亲人了,既然是亲人,哪有因为她生病而抱怨的呢。他们只是更加体贴地照顾她,力图减轻她的痛苦。
李爱美也很少跟江平说话,她需要什么的时候,几乎是对着江平吼出几个简单的字。他都不以为意,以为她一直就是这样说话,或者她的性格就是这样。他喜欢她,所以他就宽容了她对他的一切粗暴和任性,当然也宽容了她的病。
他的包容没有换来李爱美的亲近,倒让她更觉得他的窝囊。
这样过了三个月,三个月里,江平一直毫无怨言地睡在炕边,除了李爱美要脱鞋上炕时,他殷勤地蹲下去,笨拙地替她脱掉鞋子,把她的双腿抬上炕,就再连碰李爱美也没有碰过。他对李爱美的照顾,比李爱美的母亲还细心周到。她需要什么,她刚想到,他马上就给她送到手边。
早饭后,他要去路边摆摊,临走还要倒一杯热水给她放到炕头。春天中午的阳光正好,李爱美想出去晒太阳,当她刚走出大门,他就端起凳子跟上来,侍候她坐下。然后他就把摊子摆在不远的路边,一边干活一边看着她。
每次他干完活,就要过来问李爱美喝水不?上厕所不?问得多了,她就骂他:“你烦不烦,不说话哑巴不了……”
他听着,反而像得到了莫大的奖赏,裂开厚厚的嘴唇憨憨地笑了。
一个燠热的初秋夜,李爱美梦里醒来,看到身旁的江平没有盖被子,穿着短衣蜷缩在炕边上,仿佛怕冒犯了她似的拉开一段距离。李爱美想到这段日子江平尽心尽力地照顾,他为她端水送饭,甚至洗脚,把她当个小孩子一样娇宠。每隔一段日子,他就把攒的钱拿去照单抓药,每天傍晚熬好送到她手里。
而婆婆呢,不仅每天单独给她做好吃的,只要能买得起的、对身体有好处的营养品都买给她吃。娘家把那只奶山羊送来后,婆婆每天还要出去放两次羊。如今的山林不许放牧,只能在田边路畔河滩放羊,羊吃一口草走两步,婆婆亦步亦趋地跟着,一天不知要跑多少路才能让羊吃饱。
想想,在这个世界上,除了自己的父母,谁还能像江平和婆婆这般对她好呢?而自己却像受之理所当然一样,结婚到现在这么长时间,一直拒绝他的亲近,是不是太不近人情了?
李爱美定定地望着江平,这个男人睡得很踏实,一声呼噜接着一声呼噜,那神情像婴儿一样安详。这一刻,她不再觉得男人难看,相反她的内心升起一股柔情。
在淡淡的灯光里,她慢慢脱掉自己的衣服,露出玲珑的身躯,像只温驯的羔羊一样,贴着男人缓缓躺下,把他因为长期修车而磨得粗糙、关节突出的手放到自己身上……
这个夜晚,江平第一次体会到做男人的幸福,也是他一辈子的幸福。
那个妙曼的时刻,清白的灯光照着女人的身体,女人的身体缠绕着他,他在身体的栗动中,完全溶化了,他们成了彼此的一部分。
经过这一夜,江平看上去似乎年轻了几岁,单调乏味的生活都变得美好起来。他对女人更好了,有时远远看见女人上炕很吃力,他就急急地赶过来,把她往炕上抱。他的双腿站不稳,抱着女人时就摇摇欲坠,费力地吭哧着,她就忍不住吃吃地笑,然后他也傻笑起来。
这样的日子久了,李爱美就感到一种平淡日子的安宁,是一种沉到心底的平凡、真实。她想人真奇怪,她大学毕业,他只读过小学,按说他们之间不会有什么交集,也不可能有心灵的融合,但她还是慢慢地为这样的日子感到满足,也许这就是嫁鸡随鸡嫁狗随狗吧,她甚至慢慢对自己的病都有些淡忘了,假如日子就这样过下去,那也是一种人生,千百年来,那么多农村妇女,不都是这样过着的吗?
一年以后,他们的儿子出生了,没有她担心的疾病,孩子很健康,出生时有六斤半,胖嘟嘟一个粉肉团子。而她身体,似乎也比以前好些了,连她的母亲都感到吃惊。
按地方风俗,孩子满月后要回娘家住段日子。那些天,李爱美的母亲抱着外孙,看着孩子睡梦中的笑脸,自己也笑了。只是,笑着笑着眼里却流出一滴眼泪,是幸福的……
现在,阳光转到西窗上,由明变暗,最后成为一抹金色的霞光,在短暂的辉煌之后,慢慢地收敛了。随后,屋子就渐渐昏暗下来。
外间的小店反而更忙碌了,准备上高速的大货车司机们攒足了精神,到店里来买烟买水买方便食品,然后才结队去赶夜路。而村里的人,忙碌一天后,准备睡觉了,也会来买几盒香烟,或者买了酒,呼朋唤友地去路边的夜市畅饮……
九点半后,江平才关了店门,先进来看看李爱美。然后去浴室放好热水,去掉她身下的尿布,把她包裹好抱进浴室,再一层层揭去她身上包裹的布。
李爱美能感觉到,自己的身体已经变得轻飘飘的了,好像她的灵魂都飞走了,只剩下一层单薄脆弱的外壳。
这个小浴室,是江平专门为李爱美修的。瘫痪以后,她的大小便都无法控制,虽然江平一天几次地给她换尿布,她身上还是充满屎尿的味道,她被这味道弄得烦躁,躺在炕上破口大骂。江平便找人修了这间太阳能浴室。老式的浴缸,是一户人家从城里的旧房子淘汰下来送给他们的。
现在,李爱美对自己身上的尿骚味已经感觉麻木了。她的知觉已经退缩到空洞的躯壳里去了,只有触及她的皮肤的时候,它们才短暂地苏醒过来,游离在身体的表层。
江平把她放到浴缸里,那缸里的水马上温柔地包围了她。然后江平用自己粗糙的手,从上往下给她清洗、搓揉按摩。
江平的力道不轻不重、不急不缓。十几年了,她的身体变得软绵绵的,似乎没有骨头支撑,残存的肌肉松弛稀薄得像经年的旧棉花,包裹在没有脂肪的皮肤里。
江平的搓揉按摩其实都是徒劳的,只能避免她的皮肤发炎、生褥疮而已,但他还是一丝不苟地按摩着。
他知道她喜欢干净,便将她浑身上下,连私密的部位都仔细地洗过,又换了清水冲洗。浴缸里的水热乎乎的,有一种让人浑身松弛、精神放松的气息。她浸泡在水中,苍白的皮肤有了一点颜色,看上去像只剥了皮的羊羔。
她仿佛融化在水中——如果她真的就此消融,像雪花一样变成无形的水雾升腾到天空里去,那该是多好啊,可是她不能。
洗完了,江平重新给李爱美裹上一层干净的棉布,这几年,她的头也不能动了,连舌头都失去自主。躺着时,为了方便,就不再穿衣,而是裹上一层容易清洗的棉布。
江平把她抱回炕上,换了炕上的防水布,铺上垫子让她重新躺下,还对她笑了笑,就出去了。跟着,她听见水声,知道他在洗换下来的尿布。自从婆婆去世后,这个粗糙的男人不但要做生意、照顾她,还学会了做饭,洗衣服,甚至能腌咸菜、缝补衣裳。
儿子是六点多放学回家的,已经在自己房间睡了。江平忙完了才关上大门,上了炕在她身边躺下。
她听见他长长地出了口气,伸过手来抱着她。然后,他有一声没一声地给她讲今天遇到的事情,讲着讲着,他就打起了呼噜,抱着她的手臂就越来越沉,只有他的体温,通过手臂传到她的身上。
她知道他睡着了,而她,却是睡不着的。
这样的夜晚,对于她更是一种煎熬。
跟白天的昏沉相比,在黑暗里,她的思绪是清晰的,不停地跳跃……
她不清楚已经过了多少年,窗口的阳光经过多少次的起起落落。偶尔,儿子到她房间来,那个半大小子,让她恍如隔世。记忆里那个粉红的小肉团,如今个头已经超过了他的父亲……
在这漫长的岁月里,江平对她始终如一,不离不弃,一直无怨无尤、温存地照顾着她。哪怕她对他发脾气,对他吼叫他都没有动怒过。如果她是一个健康人,她会觉得,这一辈子,有这样一个男人爱护和照顾自己就已经足够了,然而她不是……
李爱美的病情恶化,比医生预料得晚些,这无疑归功于江平母子的照顾。
在儿子两岁后,李爱美的两只脚便完全不受大脑的驱使了,她勉强用大腿带动下肢移动,这让她总是像踩在空处一样,不扶墙壁就会摔倒。而后,她的膝盖也不能动了。
她忐忑不安地等着江平和婆婆的抱怨,因为她的家人欺骗了他们,把她这个累赘扔给了他们。
然而,他们没有怪罪她。
他们眼里她已经跟他们筋脉相连,不可分割。她的每一次疼痛都牵扯着他们的心,她睡不着的时候,他们也彻夜难眠。他们只是埋怨命运,甚至情愿分担她的痛苦。他们能做的就是用他们的方式,希图把她从沉疴之中拯救出来。
每天早晚,婆婆把烧酒点燃,给她火燎、按摩双腿,一天三次,从不间断。酒精燃起的蓝色火焰,在她的腿上摇曳着,从双脚到臀部,带着炙热的气息、婆婆手上的力道,像是要把自己的精气,也输入到李爱美的体内。
吃饭的时候,婆婆端上的,是用黄芪、当归、生姜熬的土鸡汤。李爱美吃的很少,婆婆总是站在旁边,一遍遍地央求她:“再吃一点,再吃一点,一点点……”可她自己却一口也舍不得吃。李爱美眼望着守在炕边看着自己吃喝的婆婆,喉头就有了打结的感觉。
每晚睡前,忙碌了一天的江平,都要给她捶腿,把她的双腿托起来做运动。她的腿软得像面条,在江平手里折叠拉伸,无数次往返复回,枯燥单调让她厌烦。江平却每隔一会儿就满怀希望,一边托举一边问她是不是好点了?她烦躁地对他吼:“怎么能好?你长点脑子好不好,还能好起来吗?”
那语气好像一切都是江平的错,江平于是就神色黯然,继续他的按摩。
李爱美不愿再做徒劳的挣扎。
她想:早点结束也好,这样活着,跟今天一刀明天一刀的零刀碎割有什么差别呢?那种刀是看不见的,它没有割去肌体,而是把肌体里的灵魂,一刀刀地剜出来,留下一堆僵死的肉……
江平母子除了找医生,他们也烧香、拜佛。李爱美的父母为她做过的,他们都重新做了一遍。还特地带着她,再去了一趟省城的大医院,结果不用说,医生还是一副无能为力的表情。
随着病情的发展,他们看着那病像一条巨大的蟒蛇,慢慢将李爱美吞噬下去,就像吞噬他们肌体的一部分,他们却无能为力,心里便塞满了绝望和无助的痛苦……
李爱美的大腿渐渐也失去行动能力,小便失禁,被褥经常被她尿得水淋淋的,让她羞愧难当。她深陷在恐惧当中。她只能眼巴巴地看着自己的生命一点一点地退缩,从双脚退到小腿然后是大腿再是盆骨到腰部。如果它是真的一点感觉都没有那倒好点,她就权当自己身上没有那一部分。
问题是,她的知觉是清楚的。她知道痛、痒,那痛、痒,如群蚁的啃噬,还有蚊子的叮咬,一丝一缕,都清晰传导到她的心尖上。
她的身体还特别怕冷,仿佛她的皮肤不存在了,寒气直接从敞开的肌体上渗透到她的骨髓里,像冰冷的刀子刮着骨头似的。而她,想让这个躯体动一动,抖掉这些痛苦都不可能。
李爱美仿佛陷在一个梦魇里,她看着灾难一步步地逼近,像冰冷的水渐渐淹没胸脯,将要漫过脖颈,她却怎么也挣不脱。那该死的身体变成条冻僵的蛇,失去生命的动力。
她想走,她想跑,她想飞。总之,只要能站起来,离开这个该死的土炕,飞到明媚的阳光里去,就算叫她给别人当牛作马,一个人干十个人的活,一天到晚拉犁拉磨,流血流汗都是幸福的……然而这些,她只能想想而已……
李爱美仇恨自己的双腿,继而是整个身体,她抓它,抠它,捶它,虽然她力气虚弱,指甲还是在腿上划出一道道血痕来。
每到这时,江平和婆婆就跑过来,婆婆抱住李爱美的头,江平拉住她的双手,一起安抚她,试图让她平静下来,不再伤害自己。
她狂躁地对着江平喊叫:“你打我呀,你打死我,快打死我。我不活了!我这样活着有啥意思啊……”
李爱美一哭,婆婆也哭。婆婆哭时,那一辈子受过的苦难,全都从记忆的角角落落爬出来,在她面前挤得密密实实的。婆婆忘了自己是在安慰儿媳,开始了哀哀的啼哭。
她哭自己老汉死得早,哭自己一个婆娘家操着男人的心,干着男人的活,好不容易把儿子拉扯大,还是残疾了的。儿子三十了才娶媳妇,怎么媳妇又成了这样啊。
她坐在那里,叫天叫地都不应,眼泪鼻涕一起往下流。哭得江平也开始抹眼泪。哭够了,一家人虚弱地坐在那里,觉得天地都昏暗地向他们压过来。
很多时候,李爱美躺在炕上,昏昏沉沉地,偶尔清醒的时候,她就想,要是自己睡过去不再醒来,那就解脱了,离开了活着的痛苦。
然而,每天早上的阳光照过来的时候,她照样醒来,吃饭的时间,她一样会饿肚子。她绝过食,江平给她喂饭,经常挨她一顿大骂。江平有着足够的耐心,体谅她的病痛和泼烦,不管她怎么骂,他也不生气。他流着泪,端着碗固执地不肯离开。婆婆也守在她的床边,眼巴巴等着她吃。
母子俩在这一点上出奇地一致,他们都坚守着,能让她多活一天就是赚一天,说不定还有奇迹出现。面对他们的坚持她还能怎么呢?她骂着骂着还是和着满脸的泪水咽下几口饭菜。
唯一能让李爱美感觉活着的意义的,是她的儿子。
每天,婆婆把儿子从幼儿园接回来,儿子一跑进屋,就扑到炕边,伸着稚嫩的手臂拉她起来,拉不动,就给她学说幼儿园的事,念老师当天教的儿歌,给她跳刚学会的舞蹈。
李爱美看着儿子稚气可爱的模样,她心里就有了些许暖意,儿子让她对人间有了那么一点甜蜜的留恋。儿子长得像她,眉清目秀还特别聪明,她给儿子教唐诗宋词、拼音字母,儿子都能很快学会。
所以每天下午,儿子在家的时候,曾是一家人最快乐的时刻,家里有了少见的笑声。也是这个时候,她才觉得自己需要继续活下去,为了自己的儿子。只要自己活着,儿子就还是个有妈的孩子,为了这点,她可以忍受痛苦……
接送儿子上幼儿园、上小学是婆婆的事。
这个中年守寡的女人,经历过那么多的痛苦,学会了默默地忍受,也学会了坚忍不拔。庄稼地里的活计她没有不会的。如今,家里的地虽然不多了,但还是要照常耕种的。除此之外,给李爱美养的那只奶山羊还要她放牧。那头羊的奶水丰富,肚子下布袋一样巨大的奶头,每天都能挤三碗奶,李爱美吃不了多少,孩子也不喝羊奶了,就卖给村里一户生了孩子的人家。李爱美躺在炕上,听着院子里婆婆来来去去干不完的活计,心里就踏实而又愧疚。
儿子上小学后,骑自行车的人越来越少,江平修车的生意便做不下去了。幸好村边的公路扩建后,车流量一下子增加了,来往的司机少不了要吃饭买烟、买水、买食品,道旁就开了几家饭店,倒也热闹起来。江平就听了别人的建议,把这幢房子临街的一面开了一道门,改成一个小便利店,总算有了一份固定的收入。
江平母亲的去世是那么忽然。
是一个冬日的早上,江平起床后,给李爱美洗换了尿布,看着天亮了,却一直没有见到平日天色未明就起来忙碌的母亲,母亲的屋子里也是无声无息的。等江平去母亲屋子查看时,母亲已经没有呼吸了。
原来老人是半夜和突发脑出血的,早就浑身冰凉了……她死得那么不甘,一只手向前伸着像是要抓住什么,一双眼睛还是死死地睁着……发病的那一刻,她肯定是放不下这个家,放不下孙子、儿子和重病的儿媳……
那几天,李爱美躺在炕上嗓子都哭哑了,她内心充满内疚和悔恨,她觉得都是自己连累了善良的婆婆,让婆婆操劳过度离开人世,而自己这个什么都不能做的废人却还活着……
渐渐地,李爱美的肩膀和脖子也不能动了,她的生命从她的肢体里全部退缩出来,萎缩到大脑那么丁点的地盘上,也只有大脑还活着并且意识清楚,这才是这种病的残酷之处。
她的身体分明还是自己的,她也能感觉到它们细枝末节的存在,但是它们却像背叛了她,投奔了冥冥中的另一个主宰者,拒绝了她的调遣,不再为她所用,反要拖累她,这让她感觉害怕。
李爱美越来越担心江平离开自己,如果连他也抛弃了她的话,她只能孤单、恐惧地面对那个神秘的力量,等待着黑暗的地狱到来。死虽然是注定要到来的事情,但想到自己一人,孤零零地跟着面目可憎的黑白无常,走进一个未知的黑暗世界,她还是很害怕的……
李爱美甚至宿命地想,是不是自己上辈子真的做了什么亏心的事情,才要受到这样的惩罚……
她甚至将自己这有限的一生,都前前后后翻检了一遍,并没有找到值得惩罚的部分。这样的时候,她才感觉到江平对自己的重要,只要这个男人还在身边,她就不至于孤独地面对这些恐惧。
若半个小时看不见江平,她就难以控制,歇斯底里地用模糊的声音嘶叫起来。如果外面正好有客人,江平没有及时跑进来,她就会莫名地愤怒。
连她自己,都觉得自己变得那么不可理喻,更别说村人了,人们都在议论着,为江平感到不平。
然而,大多数时候,江平总是适时出现在她面前,问她要水还是什么。
她不能说话,只是望着他,他便哄孩子似的,把她的手攥在自己手里,摩挲着她的头,安慰着她,于是她安静地睡去了……
儿子开始害怕见到她,觉得她面目可憎,所以放学以后,很少到她的屋子里来了。
她心里充满矛盾,只要她愿意,只要有人帮她,死也许就是一闭眼的事情,从此解脱,不再承受这不死不活的痛苦。可她心里还是在挣扎,她还想看一眼外边世界里那些美好的景致……
李爱美的父母隔段日子就来看看她。十几年间,她看着父母的头发由黑变得花白,脸一点点地风干皱缩。父亲总沉默地蹲在一边,叹着气吃着旱烟。母亲每次来都有诉不完的苦,数落不尽儿媳的为人做派。
李爱美的哥嫂全家搬到城里,城市像个大染缸,彻底改变了嫂子这个农村女人,她学会了往脸上涂脂抹粉,纹眉割双眼皮。李爱美的哥哥是做房屋装修的,城市一套套灰扑扑的毛坯房,在他们的手中犹如破茧而出的蝴蝶,变成富丽堂皇的温柔之乡。
嫂子看了太多豪华的房子舒适的生活,那欲望就割了一茬又长出一茬,一茬比一茬更茁壮。只恨那些房子都不归自己所有,于是抱怨丈夫挣钱太慢。两个孩子上学、房租、水电都是火烧眉毛,那钱就是水,一股一股往出泼,怎么浇得灭那些不断生长出来的欲望呢?
终于买了房子,熬到孩子毕业、结婚、独立生活了,嫂子又想要汽车,身上有了珠光宝气,还要去丰乳美容,生怕自己落在人后。饱暖思淫欲,她忽然扔下全家,投奔了她以前看不起的、城市的爱情,跟着城里的男人私奔去了。那男人是有家室的,两人在外面混了两年,男人的公司破产欠下一屁股债,她又灰溜溜地回到丈夫身边……
李爱美的母亲说起这个折腾不够的儿媳,就一脸怨气:“造孽的,你哥遇上这个婆娘,就没过过一天松泛(轻松自在)的日子。不知道啥时天就让她蹬塌了……听说跟你哥一搭(起)干活的一个人,婆娘也是个泼势的人,一天到晚满嘴都是金钱,她男人要上工了,还被她骂了个寻不着南北,结果干活时分心,头朝下从脚手架跌下来了。那婆娘倒好,人死了,拿了赔的钱,就跟别的男人走了……唉……”
李爱美无声地听着,十几年与世隔绝,现实社会对于她是陌生的。每天的电视打开,她看到的都是一个灯红酒绿纸醉金迷世界,那些爱得死去活来的男男女女,对于她来说都是虚幻的影像。
她觉得,世界离她是如此之远又如此之近,她羡慕所有能走会跑的人,就算那些过得再贫穷、再平淡的人,在她眼里都是幸运的。如果上天能给她一天这样的日子,短短一天,对于她都是幸福而又满足。在母亲口里那样不堪的人和事她都是可以忍受的。
偶尔来看李爱美的,还有她的一个高中同学。那同学从这里路过时,进来买了瓶红茶,碰到李爱美的母亲,才知道李爱美在这里。
她看见李爱美就惊讶得张大嘴。若不是李爱美脸上还有一点往昔的影子,她几乎认不出来。
这以后,那同学到湖边公园玩耍时,就要顺道到李爱美这里,李爱美成了她倾诉自己心情的对象。李爱美才知道,她结过婚,有个儿子,又离了婚,儿子也让男方带走了,她现在被一个有钱的男人养着,那男人有家室有孩子,还给她买了房、车,她的日子过得轻松悠闲。她喜欢跟李爱美说话,她什么都可以给李爱美说,包括那些不能告诉别人的秘密。
李爱美总是安静地躺着,注视着自己的同学。她首先看到的,是同学胸脯上高耸的两团肉,然后是两瓣花朵一样猩红的嘴唇,它们不停地开开合合,那些男女间的风流韵事,就不断从那翕动的嘴里飞出来,夹杂着对男人的讥笑。
她说男人跟女人不过就是逢场作戏,没有一个有真心的。女人唯一可靠的就是自己的身体,身体是她真正的财富,能换来自己所需要的一切。男人要想得到理之当然就要有所付出,公平交易谁也不欠谁的……
女同学来的时候,总是出手大方,给李爱美带来一些蛋白粉,果汁,奶粉。偶尔还在附近的饭店买几份菜肴,李爱美不能吃,她就拉着江平吃喝,她喝起酒来一杯又一杯,江平只能惊讶地看着。
她喝醉了,就号啕大哭:“爱美,你看我整天活得好像没心没肺的,其实我心里很苦呀,我没有家没有归宿,别看跟我睡的男人多,可他们只需要我的身体不是我的人,我这样活着真没意思。我羡慕你呀,你看江平对你多好呀,一心一意地照顾着你,可我老了谁管我呀……”
可下次来了,她还是嘻嘻哈哈的,说人就是这样,活一天算一天,以后的事情管它呢,能享受一天就先享受一天……
李爱美看着她,就想,也许每个人都有自己的一种生活吧?然而,她李爱美算什么人呢?她觉得自己连那没有思想的动物都不如,动物还能奔跑嬉戏,自己寻觅食物,而她连食物都无法自己下咽。
李爱美也想起过霍金,那个跟她患同一种病的科学家,但她知道自己跟霍金是无法相比的。霍金虽然也只剩下一个大脑和一双眼睛,但他的脑子是跟上帝联通的,他洞悉宇宙的奥秘,他的思绪可以穿过黑洞,从一个时间空间到达另一个时间空间,自由地神游。他的灵魂已经超越了那副躯壳的限制,获得了真正的自由。
而她呢,只是一个平庸的凡人,她的学识有限,也没有霍金那种高科技设备。她羡慕的只是最简单的日常生活:室外清新的空气,明媚的阳光,和田野里葱葱郁郁的绿色,以及一棵树、一片庄稼的拔节生长,花儿渐次开放的声音,树林里小鸟婉转的歌唱。
她渴望在这样的地方,伸开手臂和双腿,像鸟儿一样掠过大地和草原,山川与河流……这些心情,她的同学是体会不到的,人们总是忽略自己拥有的一切……
躺在炕上的日子,是由多少时光,一寸一寸的流动组成的。十几年了,时间磨光了李爱美心里残存的欲望。她开始觉得自己的痛苦,完全来自自己的欲望。到了连吞咽都很困难的时候,她一天比一天更仇恨自己这具躯壳。
记得浴室刚修好,江平第一次抱着她走进浴室,她躺在浴缸里,看见对面的镜子里,自己的躯体干瘪、单薄,像是附着一层皱缩的牛皮纸的干尸。
那时她的手臂还能动,她望着那个干枯的身体,恐惧而绝望地哀嚎一声,开始撕扯自己,她想撕掉那个不属于自己的外壳。
江平当即取掉了那面镜子,从此浴室里再也没有镜子。可她仍然记得自己那副可怕的形象。
她觉得这个躯壳、皮囊已经成了她的囚笼。而肉体的痛苦,是一群嗡嗡嘤嘤叫嚣的马蜂,它们钻进她的身体,刺着她的心、她的肝,占据了她的所有意识。她想逃离、挣脱,可这躯壳的牢笼异常坚固,把她牢牢地锁住动也无法动。她的喉咙运动艰难,江平给她灌进稀薄的流食都不容易。
江平坚持给她喂羊奶,蛋白粉,这些温暖的汁液,延续她的生命的同时,也延续着她的痛苦。
她心里那点活着的渴望,经过多年的囚困已经完全消失了,她疯狂、激动,只求一死。她看着江平,请求他快点放手,让她早早解脱。
但她喉咙里只有一串呜呜噜噜的喉音,似乎被痰卡住了。
她知道,他以为让她活着就是对她的爱,也是他应尽的义务。其实他给她的爱,还有他的善良,都不是她想要的,他越是爱她,她越是痛苦,成为一种折磨,她想用眼睛传达她的愤怒,她想拒绝,想大吼:“住手,放我离开……”但她什么都不能做,被动地任由那液体缓缓顺着喉咙流下。
李爱美已经无法分清白天和黑夜,对于她来说,无论白天还是黑夜,每一刻都是痛苦的折磨。
她的灵魂在号叫着,她渴望躯体外面的自由,渴望解脱这个禁锢。
那哀号在身体里积聚着,在囚禁她的躯壳里左突右冲,像盘古那样四处敲敲打打,寻找着突围的方向……
那是一个漫长的过程,那灵魂的号叫,一天天地茁壮成长。
终于有一天,那个躯壳被撕裂了一道缝隙,李爱美的灵魂立刻发出一声欣喜的欢呼,逃遁而出。她飘浮在空中,看见囚禁她的皮囊失去了支撑,像放空了似的瘪了下去……
李爱美还看见,江平已经花白的头颅,趴在她遗弃的皮囊上放声哭着。她想摇摇他,劝他别哭,告诉他炕上那个躯体不是她,她已经摆脱了那个尘世肉袋的羁绊,获得自由了。
随即她却发现,她已经忘了他的名字。
相处过那么多的日夜,她没有叫过他的名字,因此已经不记得他叫什么。然而她又是如此怜惜这个被她遗忘了名字的男人,甚至可以说,她对他的爱恋,已经超过了对儿子。
这一刻,儿子也趴在旁边,这十多岁的少年,还不完全明白死的真正意义,甚至他对她已经没有多少感觉了。
李爱美望着江平,她想给他世界上最美好的一切,只要能减轻他的痛苦,但这已经不可能了,他们已不是一个世界的人了。她只能祈祷他健康地活着,并且得到一个女人的真正的爱。她甚至觉得自己的过往其实是幸福的,因为她拥有过这样一个诚实的男人……
她还看见对面的墙上,贴着一幅陈旧的图画,依稀记得,是个叫梁朝伟的电影明星。然后,她想起了自己的初恋男友,她才发现,自从男友离开她,他就从她的心里消失了,变得模糊不清。她一直记着的,自以为是男友形象的,不过是自己根据墙上这幅梁朝伟的画幻想出来的,而他真实的模样,她早就忘了,或者她对他的怀念,只是出于对自认为美好的日子、对自己青春的一种追念而已。对时间来说,年轻人的爱情是多么容易被清洗掉啊。
她还看到了她的父母,他们的头发全白了,步履蹒跚,相对于江平,他们是冷静的,他们用了这么多年,等待着这一天的到来,所以他们的心已经痛得麻木了。他们老了,也明白了,生命其实就是一场注定要离开的旅行。只不过每个人的旅行期长短不一。他们哀伤的倒是为了活着的人,担心女婿和外孙往后的日子……
李爱美感到死的气息在屋里回旋着,那气息是有味道的,是一种属于人间的、深入骨髓的苍凉。然而她已经不属于人间了。
她听见丧乐响起来了,唢呐声凄厉尖锐,她的灵魂在这哀乐声中,慢慢地离开这些深爱着她的人,离开禁锢她多年的地方,轻轻飘了起来。
她将飘到一个无痛无痒、空灵的世界里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