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的确很偶然,一翻开书,我就蓦然发现了那句话。
它隐藏在密密麻麻的字码中间,寂寞地被挟裹在那些隐匿着暴风骤雨的语言之中,像《潜伏》里的余则成,不显山不露水,在那页文字形成的粘稠的大海里,显得无足轻重。
那句话嵌在一篇文章里,更确切地说,是隐藏在一本书里,那本书的封面已经落满了厚厚的尘埃。要不是我整理旧书,偶然翻看了一下,日子久了,它肯定会被另一页不知所云的文字重叠、覆盖、淹没。两页纸会渐渐粘合在一起,直至把它消融。
等那本书上了年纪,皮肤被岁月熬成褶皱,那句话也就随之作古。设若多少年以后,这几个汉字或许又被某个人重新排列组合,又赋予它新的生命,隐藏在另一本书里,等待和它心有灵犀的人相遇。谁知道呢,由寥寥几个字组成的一句话,在一本书里不过是大海中的一朵浪花,如果不是特别细心的读者,有谁会在意它。
退一步说,即使这本书有很多孪生兄弟,而在搞笑视频、花边新闻充斥的当下,人们只要有一分钟的闲暇时间,不拿起手机过过眼瘾就像丢了魂一样,又有谁能静下来去在意一本书!我不知道这本书的同胞的弟兄中,还有多少和它一样遭受着同样被遗弃的命运。一本书如此,何况书里微不足道的一句话呢。
我翻开那本书的时候,覆盖在封面上沉睡的尘埃蠢蠢欲动。好像得到某种神启,那些灰尘,在我用手“噗噗”的拍打之下,慢慢睁开眼睛,背对着背,脸贴着脸,手牵着手。我明显听到了一粒灰尘打哈欠的声音,伸了个懒腰,继而看见所有的旧事弹跳而起,形成了一片白色的小雾,直奔太阳的光柱子飞去,从窗外射进的一道阳光中,我看到灰尘们复活了。
那些得道的灰尘,落在书上这么久,一定吃透了书里所有的故事。既然书籍已经成了人们的弃儿,那它们就飞起来,把书里的内容说给天空听,说给阳光听。
当我拿起这本书,在随便翻开的一刹那,那句话就毫不犹豫地跃入了我的眼帘,虽然它既不在文章的开头,也不在结尾的显眼处。
瞬间,冲破了其它文字的掩盖、混杂,我眼仁儿里的光标一下子就指向了它。“太阳每天都是新的”,是的,毫无疑问,就是这句短得不能再短得话,让我的心怦然一动。
那本书,堆满了陈年的时光,以灰尘为证——积年跌落的尘埃就是死去的时光。那些小小的尸体,因我一个随意的动作,又重新活过来,混进了今天刚刚产生的年轻的灰尘里,于是,新旧时光在这一瞬间交合、混杂,似乎让人陷进了过去和现在交错的岁月里,正巧和活得一塌糊涂的我撞了个正着,如今的我于是与过往的我完成了一次静静的对视。
像遗忘一本书一样,我遗忘了那么多的事情。例如刮过一场风,被风挟裹着的许多东西,比如一声狗叫,一滴水,一只燕影,都从我的左耳朵梢刮过去,擦过鼻尖和额头,又从右耳朵梢飞走,然后飞得很远很远,直到淡忘了我的生活里曾有过这么一场风。
那本书,是不是一场凝固的风呢?它曾赫然出现在我的生活里,然后蒙上那么多旧时光,被我遗忘多时。
当初我是那么喜欢这本书,那时候,一闲下来,我就捧着这本书和它进行无声的对话。床头上、茶几上、甚至在厕所里,我们形影不离,它慢慢打量着我内心的锋芒,把我的锋芒磨平。可以说,除了妻子以外,它曾是我的另一位“情人”。
即便是如此喜爱这本书,况且不知翻看了多少遍那篇文章,那时候,那句让我怦然心动的话依然没有进入我的视野,或者说,即便看到过,也没有像现在这样在意它。
不知道是什么时候,我把这本书丢到某个角落逐渐忘掉了它,让它裹上了时光的尸体而与败落的蜘蛛网为邻。这和我曾经的生活如出一辙,曾在我生命中闪耀着光芒的东西,包括一棵树,一头牛,一些人,都渐次移出了我的脑海。然后呢,我在某个特定的时间,因为重拾一本书,让我和旧时光相遇,再然后,我因一本书里的一句话,和曾经的自己相遇。
现在说说让我怦然心动的那句话吧。“太阳每天都是新的”,那么我是否可以理解为,昨天的太阳已经死去,今天清晨升起的,是天地间孕育出的一个新生的婴儿。
当太阳绯红着脸从大海和天际的交接处跳跃而起的时候,渔民们向来认为,太阳是大海的儿子。而在另一个地方,当清晨中第一缕阳光从地平线上平拉过来,涂抹在华北平原还滑动着露珠的庄稼叶子上的时候,常年生活在没有山,没有海,眼前和脚下都是土地的人们,他们说,太阳是大地的儿子。
而在我村,多少年来,祖祖辈辈,都是看着每天的太阳从村东头的小山上开始冒出头,首先点亮了山尖尖上的一株草,继而点亮了山下村里的炊烟。所以我村的人都认为太阳就是东小山长出的一个顽皮的孩子。这个事情是传平爷爷说的,传平爷爷在村里最有发言权,他年纪最大,就住在离山头不远的地方,他每天早晨赶着他的羊群,小羊儿咩咩地叫着,偎依在妈妈的身边,试着啃食脚下被太阳点亮的嫩草,传平爷爷站在小东山的山头,看着太阳出生时那圣洁的憨笑。他说的话我们都确信无疑。
我曾经以为,阳光就是太阳的呼吸。太阳的呼吸以光的形式抛向大地,然后大地以声音的回响来应和他。比如在夏天,从蝉的歌声里就能听出来。太阳呼出的光线灌进蝉的腹腔里供蝉歌唱,蝉在早晨试着调门儿唱一首儿歌,声音是那么稚嫩清脆,奶声奶气。因为这时的太阳还是一个孩子,他还没有足够的气息供给蝉来大鸣大放。到了上午的八九点钟,蝉的歌声就会嘹亮起来,蝉这时候会换上一首青春圆舞曲,欢快、活泼,仿佛有着蓬勃之势。
县城的榆山路中段就是平阴一中,这是整个县城的最高学府。附近的人行道上,到处是十八九岁的球鞋猫步,笑语飞发,我每每在这里经过,一个个轻盈的身影擦身而过,这时候,太阳、蝉鸣、孩子,这些画面是多么青春而清爽,世界,此时都是他们的。蝉,就是天和地因为担心他们的太阳孩子寂寞,给他安排的一只口哨。东方红,太阳升,太阳一睁眼就看见了这一天的清晨,但他不知道的是,正因为有了他的呼吸,才让大地有了这一天的清晨。
太阳用呼吸在每一寸大地上留下脚印,蝉用歌声在每一片树叶上留下脚印,人们用微笑和眼泪在每一段生活里留下脚印......
太阳从小东山长了出来,走了一天,到了西山的脚下,就算走到了生命的尽头,原来,太阳的生命,只有一个村子从东头到西头的距离。当太阳走到西山山头的时候,留给他的时间就不多了。他累得脸都发红,他把童年和青春、壮年都馈赠给了大地,大地上的动物、植物都因他的呼吸而丰富多彩。
动植物们呼吸着太阳的呼吸,那么多的阳光,奢侈得甚至让人们不知道珍惜,我们纷纷躲到树荫下、帐篷里、高楼大厦里躲避着太阳的呼吸。终于太阳走累了,当他用尽最后一丝气力把呼吸吹拂在树叶上,树叶知道今天的太阳将要寿终正寝,它们赶紧抖落了白天沾满了一身的汽笛声,用绿色的泪水和今天的太阳告别,蝉也有气无力地吱吱两声,那是太阳最后的气力。这时候我们才感觉到,光明是那么弥足珍贵。
然而,日复一日,我们有谁去感恩今天这轮赴死延续我们生命的太阳?人们总是想,反正明天太阳照常升起,太阳每天都是新的。是呀,人们总是把生命中最重要的,容易得来的东西给遗忘掉。就像我遗忘了一本书。
2
当太阳耗尽了最后一丝呼吸,我的灵魂仿佛也被带走。白天,我借着太阳的呼吸在单位和家这两个点来回奔忙着。我乱糟糟的当下使我无法顾及回想一些什么,直到太阳消失,只剩下一间陋室和一张床与我为伍,哦,不对,与我为伴的,还有堆了一屋子巨型的黑。
我被黑夜包裹得严严实实,就像尘埃包裹着的那本书。我像被人遗忘的一本书,静静地躺在那张只容得下我的七尺之床,那轮今天逝去的太阳,西山把他收进母腹,我被黑暗吞噬在方寸之中。
在床上,我觉得自己逐渐逝去了意识,我是不是和太阳一起死去?如果明天又是一个全新的我,我情愿;如果让我全部忘掉昨日的烦忧,我情愿。黑夜里,我还是一如既往地呼吸,太阳的余息还存留在我的腹部。
逐渐地,我感觉我飞出了自己的躯体,轻灵的,无声无息的。我漂浮在床的上空,看到躺在床上的这个男人,他一脸的疲惫,腹部一起一伏,时而咬得牙齿咯吱之响,时而无缘无故地大喊一声,时而又沉沉的,喉咙里发出呼呼之声。我知道,他在咀嚼白天的一些事。
月光追进了屋子,进来一股风,这个漂浮在黑夜里的我跟着月光和风飘出了屋外,独自留下床上那个躯体。让他好好呼吸吧,他白天太累了,让他好好在呼吸里捡拾一些白天顾不得回望的旧事。随着风和月光,飞出躯体的这个我再去替他捡拾,源源不断地送回到他的呼吸里。
这时候的他正在另一个不自知的世界里和自己身体的轮廓重合。在那个世界里,他总是能做成他理想中那些高不可攀的事,他总是能赢得他暗恋的某个姑娘的芳心,他总是能快意恩仇,如风一般潇洒,他总是能得到那些不可能得到的东西。
但有时候,他也面临无底的深渊,他在万丈悬崖边上朝下俯视,不知谁推了他一把,他像一只丢掉翅膀的鸟,无助地往下坠落,坠落,直至惊叫一声,睁开眼,眼前一片黑暗。很小的时候,在那个世界,他也会遇到大雨滂沱的某一天,他奔跑着,惊慌失措地寻找厕所,终于找到了,他终于放心地可以解决掉身上的包袱,可是雨越下越大,他没完没了地倾泻如雨,等睁开眼,身子已经浸泡在一片汪洋大海里。天地良心,这是小时候的事,与现在无关。
向北,三十里地,一忽儿的功夫,那座矗立在村子中央的像屏就在眼前,高大,显眼。我出生的时候,像屏已经在那里立了十来年,它站在那里静静的等着我来到这个世界,然后跟着村里的一大帮男孩子在它脚下“挤老鼠”,和二丫在它的身前过家家。
现在的我村,推倒了一切可以推倒的东西,掩盖了一切可以掩盖的东西。包括石头雕花的门楣,烟火熏黑的灶屋,五脏俱全的院落,风雨催旧的窗格,取而代之的是林立排列的楼房,漂亮耀眼的花圃,和光彩夺目的小汽车。只有这座像屏作为我村的标志还保留如初。时光把一切所谓的新的都熬成了旧的,再把旧的推倒、掩盖。再立起另一轮的新随着每天新生太阳继续熬。唯有像屏,依旧在和时光称兄道弟。
如果我随身带着录有我村史的录像带,我愿把录像带倒回到以前的我村。在离像屏西北几十米远的地方,对了,就是现在大逮住家的楼房这一地界儿,如果我把带子倒回四十九年前,你就会发现,在这个地方,楼房遽然消失了,这里重新长起了五间老北屋,东西各有厢房若干。院墙外的老槐树、老榆树、臭椿树、梧桐树又跑回来依次扎了根,四十九年前的燕子又飞回在屋檐下叽叽地鸣叫,鸡窝、狗窝、猪窝、牛棚按各自顺序排列。
在这座院子里,你会看到我曾拜为鸡大哥和鸡二哥的两只英俊的大公鸡,你会看到一个穿着开裆裤的小孩儿在牛棚里拽着牛尾巴和老牛嬉戏,那就是童年的我。老牛一点也不急,轻轻甩着尾巴躲避着我的骚扰,四蹄儿在地上转来转去,但不会往我身上尥蹶子,朝夕相处,它可能像祖父一样把我当做了它的牛孩子。祖父坐在院子里一块石头上,滋滋地吸着旱烟袋,眼里仿佛有着一些悲伤。他看着被他视为家人的老牛和自己的孙子嬉闹,显得心事重重。他过去给老牛添了一些草料,草料里出乎意料地拌上了人还舍不得吃的黄豆、黑豆,祖父做完这些,把脏兮兮的我抱了出来。
这头老牛,跟了祖父十来年,他陪着祖父走南闯北,祖父是十里八村有名的车把式,一人一牛一地排,东西南北几百里,什么样的沟坎没蹚过,什么样的歧路没走过!那时候人和牛是多么威武,牛健壮有力,人技术娴熟,把此地需要的东西送来,把那方产下的东西送走,十里八村四乡八镇,那人那牛那车,谁人不知,那个不晓!
如今,祖父老了,牛老了。祖父再也驾不了他那辆老牌地排车,牛也拉不动了。祖父的腰累弯了,老牛浑身也伤痕累累。我所不知道的是,那天,我是和老牛最后一次玩耍。我懂什么,一个还穿着开裆裤的小孩,大人决定什么大事,不会和我商量。
老牛拉不动车了,我们家再也养不起它,今天是买家来牵走老牛的日子。它为我们家出了一辈子力,最后却以自己的肉身再次为我家奉献最后一次所有。不然怎么办呢?家里因为太穷了,它被卖了一百多块钱,一百多块钱对一个穷家来说,能顶好几个月的柴米油盐。它只是一头牲口,牲口的命运只能这样。
买家来牵老牛的时候,我才知道以后再也见不到它了。我抱着它的腿大哭大喊,不让那人把老牛牵走。老牛可能知道要离开了,它低下头用嘴角蹭蹭我的脸颊,眼睛黯然无神,肚皮上少了一片毛,上面结着老疮痂。那是某年某月某日它和祖父拉着重物上一个大坡,老牛拼尽全力往前拱着,四蹄把僵硬的地面都刨出了坑,缰绳突然断开,老牛和祖父一个趔趄跌倒在地上。老牛的肚皮被勒出了一片血印。
老牛使劲歪着头不让买家牵,买家使劲牵着缰绳,用鞭子抽它了好几下。祖母哀求买家:“求你别打它,别打它”,我看到老牛的眼睛里印着大哭大叫的我和一些清莹的液体,我知道,那是它的眼泪。祖父把自己关在屋里不敢出门和它见面,母亲则颤抖着声音把我一把拉开,照我屁股上打了两巴掌。
老牛终于被牵走了,临出院门,它回头“哞”地叫了一声,又看了一眼这个破旧的院落和它的牛棚,看了看和它朝夕相处的我和送它的家里人。它那时可能在寻找祖父,可它不知道的是,祖父在窗户里头在默默地看着它,眼泪流成了两串线。
我们一家还得继续生活,对于一头牲口,它不比一个穷家吃力地往前过更重要。太阳照常升起,没有人会更关心它以后的命运。
3
没过几天,我逐渐忘记了这头老牛,家里人也慢慢恢复了笑声。他们依然日出而作日落而息地正常生活。只有牛棚,石槽落上了灰尘,棚顶斜着身子摇摇欲坠,我们谁也没有再去管它。
我那时得了一场奇怪的病,村里的神婆大奶奶说,必须认家里两只公鸡做干哥,让干哥用每天清晨的打鸣声把我的病叫走。
祖母用一把高粱米把家里的两只公鸡引到门前,她指着其中一只器宇轩昂的红公鸡说,叫鸡大哥。我瓮声瓮气,老气横秋地喊了声:“鸡大哥”。祖母又指着一只稍逊风骚的紫公鸡说,叫鸡二哥。我又喊了声:“鸡二哥”。两只公鸡抬起头,目不斜视地嘎嘎两声,逗粒儿大的眼睛里,露出长兄般的柔和,两个月后,我的怪病神奇地好了。
我早已忘记我的鸡大哥、鸡二哥是怎么离开我的,最可能的原因是我那时刚刚记事儿,脑子里盛不下更多的事情。还有可能,我那时根本不理解什么叫做留恋。它们把我的病喊走,但它们和老牛一样,是家禽牲口,结局还能好到哪里去?像这种事情,我忘记了很多。
这所院子,是我高祖父建的,我的曾祖父、祖父、父亲就一直延续下来住在这里,直到我辈来到这个世界,我辈是这所院子的最后见证者。以后,我和我的哥哥弟弟们分别走出这个院子,各奔东西。我的祖先们完成了他们各自的人生求索,把繁衍大任交于我辈,都最终归于了南小山的怀抱。从父亲到祖父,我和祖先们的交集渐次减少,到曾祖父和高祖父,我根本没见过他们,对于我来说,他们只不过是一个名字和称呼。除了每年祭扫的日子,有谁还会记起他们?
我知道,我迟早也像一本书一样被人忘记。或许以后,我这本“书”会有人翻一翻,数落着我的不是,念叨着我的好处。当世界上最后一个能记起我的人也像昨天之落日归去,那么我是不是也只落得个只剩下一个名字?
4
我五岁时就“结婚”了,和二丫。那时候我除了和院子里的鸡狗猫鸭厮混,就是到像屏前去“挤老鼠”。村里的三臭、二迷糊、鼻涕虫、二丑、发面卷子一干人等经常吃过饭就来到像屏前,分作两伙,排成一排倚着像屏的墙,往中间使劲挤,谁撑不住了就被挤出来。两边领头的喊:“老鼠老鼠一月一”,两边当兵的齐声答:“早哩”,使劲往前挤一挤;领头的喊:“老鼠老鼠二月二”,当兵的答:“早哩”,又使劲往前挤一挤。到了老鼠老鼠七月七,谁被挤出队伍,谁就得受罚。等领头的喊,老鼠老鼠七月七,逮着老鼠吃一吃。受罚的就得站在那里等待每人都往他头上拍一巴掌。我就是经常被挤出来的那一个,因为我个头小。
像屏的另一端,老头们在那里晒老爷爷儿(晒太阳)。他们把手抄进袄袖子里吹牛:“想当年,我.......”他们年轻的时候走南闯北,见过“大世面”,有吹牛的资本。但是他们无论走到哪里,最终还是聚集在一起,村里的像屏始终在等着他们。他们小时候也像我们一样在它跟前挤老鼠,以后无论走多远,像屏早已为所有的人留下一个位置。太阳每天新生一回,像屏就迎接一回,太阳每天陨落一回,像屏就目送一回。像屏迎接和目送的,还有村里的孩子和曾经的孩子。
我不愿挤老鼠,我喜欢和二丫玩。二丫整个儿罩着她娘给她做的白兜兜,头上扎着两个小夹夹,迈着小碎步,看起来像一个白面袋儿,我一看见二丫就有了意思。二丫也“爱”我,我用从育红班(幼儿园)里拿来的粉笔为她画了一个大大的新房,又采了一大把杜鹃花为她做了一顶红盖头,她用苇叶、榆钱儿、洋槐花为我准备了一大桌子“菜”,又用泥巴捏了水饺和馒头,她用胖胖的小手把她亲手做的饭给我端上了一方小石板——我们的“饭桌”。还用小手绢包了一只玉米棒子做成了我们的“孩子”,我们于是成了“夫妻”。
直至都上了一年级,二丫变成了大名叫做韩苗的姑娘。其他人,如二迷糊、大臭、发面卷子等也变成了赵三强、刘大宝、李蓝森、孙红军。
我不得不提到一个人叫罗天扬,他高出一般男孩一头,是村里我们一般大的孩子头儿。上一年级之前,他就经常欺负我。不幸的是,他和我分到了一个班里。和我分到一个班里的还有他的一伙小弟上述赵三强他们。
我踢毽子是一把好手。我腿柔软得像根面条,别的男孩子踢毽子都用杠子腿直着腿踢,而我像小闺女儿一样把毽子用脚挑起来,弯着腿一个,一俩,一仨,四啊的,一边拉着长音儿一边把毽子玩弄于股掌之间,那潇洒度堪比当今的流量小生。
我的毽子功引起了班里女生们的尖叫,并且我成功地晋升为班里一颗冉冉升起的“明星”。这引起了罗天扬的嫉妒,本来我们就不合拍,况且罗天扬属于“道”上的人,手下有一干小弟。他感觉他的权威受到了挑战,我给他带来了威胁。于是他处处找我麻烦,拉起杆子,合纵联横,针对我一人,他拉拢了一帮小弟“晒”我,“晒”我就是不理我,不和我搭腔。
我不管,只要有二丫,谁不理我我也不在乎。当然,后来他的很多小弟都叛变了,都纷纷暗地里找我“搭腔”。例如赵三强就是第一个想和我搭腔的人。他背着罗天扬,找到孙红军做中间人,孙红军问我,三强想和你搭腔你愿意吗?我说愿意。于是我们就在教室的屋东头举行了“搭腔”仪式。我们那时候,仇人之间想搭腔,就得举行个搭腔仪式。在孙红军的见证下,赵三强喊了一声:“刘太义”,我说:“哎”;我喊了一声:“赵三强”,赵三强说:“哎”,于是我们就算搭腔了,以后陆续又好几个找我搭腔的人。
更不幸的是,我和韩苗相好的事不知怎么让罗天扬知道了。要知道,韩苗是一年级二班最漂亮的女生,那怎么行,他罗天扬是班里的老大,他决不能让一个他嫉妒的人独占花魁。于是他不断制造我和韩苗之间的“绯闻”。今天说他看见放学时韩苗和我一块儿走了,明天说他看见我偷偷塞给韩苗一块糖了。当韩苗甩着漂亮的小辫儿走进教室的时候,阳光正好照在她圆圆的脸上,韩苗像一只精神的小天鹅,飞着飞着就引来了罗天扬他们高声齐喝:“大辫子,捋又捋,待不了三天就要娶,丢人哦,丢丢丢......”这谁受得了,韩苗终于不堪重压,和我分道扬镳,我们的夫妻关系走到了尽头。
我恨罗天扬,不是一般的恨。我曾当着李蓝森的面把罗天扬的八辈祖宗问候了个遍。那言辞之激烈,骂技之娴熟,在我七岁之前是从来没有过的事情。哪知道李蓝森是罗天扬派来的“卧底”,他早已被罗天扬用一包糖豆收买。
李蓝森一五一十地向罗天扬描述了我对他的家人极尽丰富之想象,就连我的表情都描述的淋漓尽致。罗天扬大怒,某天放学的路上,他带领几个小弟把我堵住揍了一顿。
我和罗天扬的梁子算是结下了。据偷偷和我搭腔了的他的小弟透露说,后来罗天扬一直想跟我效仿廉颇蔺相如将相和好。但我没有理他这个茬,一个活生生拆散我“夫妻”的人,我和他将不共戴天,我们这种仇人关系一直维持到小学毕业。
直到我离开我村,我把我村与我的所有记忆都装进了行囊带走,包括罗天扬他们和那个叫二丫的韩苗。后来,我琐碎纷繁的生活又把他们挤出了我的记忆,他们被我淡忘并搁置起来,毕竟,眼前的事要比过去的事重要的多。我对罗天扬的恨随着时光的延续逐渐消融,想想甚至觉得有些好笑。
后来,我的这些同学陆续通过各种方式在县城找到我。我们喝着茶,抽着烟,有滋有味儿地回忆小时候那些事,聊着聊着就笑起来,再联想到后来生活的各种不易,笑着笑着就笑出了眼泪。我们已然进入了中年。
聊起罗天扬,赵三强说,天扬现在混好了,自己白手起家,办了公司,手下管着好几百口子。赵三强说,太义你还记仇呢?其实天扬是个不错的人,他把我们这些“没本事”的同学都招进公司,待遇很好。又帮李蓝森、赵红军他们办起了自己的公司,县里镇里都选他当乡村振兴、共同致富的先进呢!每年过年过节,他都给村里的孤寡老人送米送面送钱送鸡蛋。其实天扬说过很多次要找你喝酒聊天,让我组织组织,你们都忙,就耽误下来。
其实,我早已对罗天扬消除了那种愤恨,不过是现实生活的繁忙一直没有机会和他见面。说到韩苗,赵三强使劲抽了一口烟,把烟头狠狠掐死在烟灰缸里。他唉地一声叹了口气,神情凝重地说,太义你说二丫这么漂亮贤惠的女人,怎么就嫁了这么个东西。
原来,韩苗嫁给邻村一个叫王大毛的酒晕子,此人好吃懒做,全家都靠韩苗打工、种地维持生活,王大毛喝了酒就打韩苗,三天两头把韩苗打得遍体鳞伤。赵三强说,有一次王大毛向韩苗要钱喝酒,嫌韩苗拿的少,拳打脚踢把她打个半死。罗天扬带领几个我们班的同学把王大毛堵在胡同里揍了一顿,为此,他们几个还在局子里蹲了几天呢。“我真他妈想弄死这个驴东西!”,三强嘭地一声把拳头砸在桌子上,茶杯被震得跳了起来,茶水溢了一茶几。“怎么不报告妇联呢?怎么不离婚呢,还跟着他干嘛?”我听了感到心里一阵阵的疼。
那个可爱的二丫,那个我们班里男生都稀罕的二丫,那个我的“老婆”二丫,没想到她有着如此悲惨的生活!“妇联也插过手,警告过王大毛,可是狗哪能改了吃屎?妇联又不能天天看着他。二丫不敢离婚,王大毛说要是离婚就弄死她全家”三强深深地又叹了口气。
这个罗天扬啊,他就喜欢把人堵住揍一顿,想当初他也把我堵在路上揍,我曾经那么恨他。可是,我现在有点喜欢上了这个让我痛恨了好几年的人。
又过了几年,有一天赵三强突然打电话过来,“天扬出事了”赵三强语无伦次,带着哭腔。我赶忙询问缘由,原来三天前韩苗踉踉跄跄的跑到罗天扬的公司门口昏迷过去,大家赶紧把她抬进了屋里,见韩苗浑身是血,胳膊上脖子上好几道深深的刀痕。等韩苗醒来,断断续续地说明了原委。
原来,王大毛喝酒的时候嫌韩苗炒的菜咸,韩苗顶了几句,他厨房里抄起菜刀就向她乱砍,扬言要砍死她。不是韩苗跑的快,眼看就没命了。
罗天扬静静的抽了一根烟,让众人好好照看二丫。他把烟掐灭,说出去办点事,安慰二丫说,等办完回来就解决这个事,让韩苗安心在这里养伤。大家谁也没有注意,他顺手袖走了一把水果刀。
半天的功夫,罗天扬满身是血的回来了。他微笑着对韩苗说,二丫,以后他再也不会打你了。原来罗天扬出公司后,直接开车去了王大毛家,把王大毛一顿好揍,最后用棍棒敲断了王大毛的腿骨和胳膊,又挑断左脚筋和右手筋。之后他自己报了警,让警察直接去他的公司带他。二丫听后噗通一声跪下,泪如雨下,“哥,哥,你以后可怎么办啊”
“这回天扬没有叫上我们几个去,他知道这次去了必定是大罪,他是不想连累大家啊!”,三强在电话里抽泣着说。这是四年前的事了,当时我们都已经快进入知天命之年。
听说二丫终于离婚了,在大家的张罗下和丧妻的赵红军成了家。鉴于王大毛以前的恶行,法院酌情判罗天扬五年刑期,他的公司由老婆和孩子继续经营着,等着他出来。据说罗天扬在里面反思了很多,他对去探望的赵三强说,当时不该那么冲动,该拿起法律武器去帮二丫解决这个事,不该用暴力去对付暴力。罗天扬嘱咐老婆,把残废了的王大毛招进公司,派了个看大门的差事,也算让他今后生活有个保障。
罗天扬,他欺负了我好几年,曾把作为二丫的“丈夫”我堵在路上走了一顿,现在又把二丫的丈夫打成了残废,他锒铛入狱,按说我该幸灾乐祸,因为我的“仇敌”终于有了报应。可是我现在怎么也对他恨不起来,我心里早已把天扬当成了知己和哥们儿。我算了算,罗天扬应该快出来了。
又一个清新的早晨,清晨的太阳在鸟儿的叽喳声出生,躺在床上的我在新太阳的感召下也醒来了。我也感觉自己好像重生了一回,一夜的功夫,我从穿着开裆裤重新走了一回人生,然后太阳循着以往的规律从东方出生。
我起床第一件事就是给赵三强打电话,后天就是周末,让他约上一年级二班的同学们和我一起去看看罗天扬,我要告诉他,天扬,好好改造,太阳每天都是新的。然后去家里看看韩苗,我要告诉她,二丫,好好生活,忘记过去,太阳每天都照常升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