它蜷缩在县城的一隅,沦陷于钢筋水泥和玻璃大墙的峡谷里,逼仄,落寞,孤独。太阳慷慨地泼洒着离它不远处的的高楼大厦和玻璃幕墙,使得光明着的更加光明;只把剩下一点可怜的光施舍到这个狭小的空间,同理——暗淡着的愈加暗淡。
经常光顾这里的,是和阳光背道而驰的冷风和苦雨,因为四周的高大建筑物早已把风的过道堵死,风只能选择从这个脆弱的地方穿行而过。那些被高楼上的玻璃幕墙打落的雨无处安身,也随着风流落至此。现在的它,总是想以一株小草式的缄默来容纳泥泞和孤寂,可一切与它有关或无关的消亡与代序,精湛与粗鄙根本不吃这一套,它永远不能与那些高楼大厦平分秋色。
这些年,县城像一个四脚兽膨胀蔓延,从老城中心文庙开始,向四周不断攻城掠地。它迈到哪里,哪里就会成为高楼、厂区、商业街。假如把县城缩小为一只蚕,你会听到它的牙齿咬啮在周边土地上的“沙沙”声——不紧不慢,却一刻不停。
北关、东关、西三里、东南沟等这些村,都早已落入县城的腹中,成为新城的中心而村之不村了。如今,只有它,在我家楼后隔着一条马路的这一小片地方,孤独地被县城挟裹在胳肢窝里,似乎看不到出头之日。我曾经用少妇华美的裙裾上一点不合时宜的黑补丁来形容它。对,这句话再贴切不过。
在这里,它举目无亲,孤单而又倔强地偏安于这一小片方寸之地,试图坚守着它作为一个村子的底线,但它的血肉已经被城市慢慢吸干,剩下的,只有瘦弱而又干枯的骨骼。它曾经吸饱的城市的血肉,又被城市反噬。它曾经的荣耀和辉煌又被后起之秀的新农村所代替,现在,它是那么单薄,仿佛有一点风吹草动,就会低下卑微的头颅。
这是处于县城黄金地段的一片城中村。当初县城还没有这么大规模的时候,它只是周围众多村子中的一个。那个时候的它,因享有“南关”这个特殊地理位置,就被烙上了半个“城”字的“金印”,比起那些偏远的村庄有着得天独厚的优势。“生在皇城贵三分”,那时候,它和曾经的“城四关”其它村庄,拱卫着县城里的机器轰鸣,烟火升腾,政行令止,商通物流。用土地换取城市的反哺,惬意地安享着县城带来的各种实惠和近水楼台先得月的泽被,而只有城四关,才有条件享受到这天赐的恩惠。人们除了户口本的区别外,似乎和县城没有明显的分庭立户。在这样的城边村里,人们比上不足,比下有余。它们睥睨着那些偏远的村庄,高高在上地充当着城市的跟班儿。这里的村民,出了村子就是城里,出了城里就是家,俨然是半个城市人的身份,甚至对于我村这些“乡巴佬”来说,他们干脆就是城里人。
这些村庄,曾是多少偏远的农家待嫁村姑向往之地。她们挤破了头,托关系找媒人,一门儿心思地往城四关嫁。城里不好进,而嫁到城四关总归相对容易些。嫁到这里,就预示着她们的生活可能就是另外一番光景;嫁到这里,就预示着丑小鸭就很快长出白天鹅的翅膀。
我还小的时候,家院里已出了五服的一个二姑,出阁远嫁五十里,幸入南关村。年后携新郎回门,我村四邻八舍,东山西洼,惊动了半个村子的人拥到路口,争相一睹“城市人”的风采。二姑光彩四射的脸上掩饰不住喜悦和幸福,身边那个有着我村“粗鄙”的村民可望而不可及的身份,衣着光鲜的新婿,热情,帅气,潇洒。二姑周围一群家雀儿一样的大姑娘小媳妇叽叽喳喳,问长问短,心里充斥着五味杂陈,她们羡慕,嫉妒,更多的还是向往和顾影自怜。
这个将自己的际遇和命运托付给城边村的二姑,还未来得及真真切切去分辨,去体验生活中某些荒谬的本质,就草率地开始了另一段生活的征程。当时的二姑是幸福的,她躬身于城市的边缘,仅差一步,就会和城市相互拥抱。也许,像二姑这样的姑娘,能和她美丽、温柔的自身相贴合,相匹配的,是嫁到城四关这种像样的地方,命里注定,就该拥有这样的幸运,这是我村村民集体认同的想法。
几年后,当她再次回到村里的时候,二姑是拖着目光呆滞,表情木讷的一个儿子和一个乖巧可爱的女儿回来的。当我再次看到她,我已长成为一个能在地里打理一切活计的少年。我极力拼凑着我童年时美丽的二姑的模样,可眼前这个女人,似乎生活把所有的沟坎都复制到她的脸上,我找不到一点关于我印象中二姑的影子。
她坐在娘家的大门前,拿着手绢,仔细地擦拭着弱智的儿子眼角的眼屎。她自己的眼睛里,没有一点光泽。我并不了解她那几年经历了什么,但有一个确凿的事实是,她并不像我们想象的那么幸福,对她来说,也许半个城市人的身份没有带给她多少预设的惊喜,城边村的天空也许是昏暗低沉的。重新回到我村的二姑,她已有了斑白的头发,她再也不是那个我村人人羡慕的半个城里人。幸好,她还有一个乖巧可爱的女儿。
我美丽可怜的二姑,她曾经成为我村的幸运儿,最终她带回来的是满脸的哀伤和沧桑,她曾带着一个美丽的梦去实现她追求的幸福,可生活却以现实的名义去阻断着她的实现。是的,她,最终没有成为生活的幸运儿。
几十年前,一个十来岁的小男孩,曾经和他的父亲拉着一地排车西瓜,走了五十里路,穿过县城中心的榆山路,一路叫卖着拐进了这个村子,他们被晒得黑黑的脸把搭在肩上的汗巾也染得黑黑的。县城里的一切,对这个孩子来说是那么新奇,马路上散发着的汽油味儿,路边饭店传出来的香味儿,百货商店门口特有的奇怪味道,是那么好闻;工人们骑着单车,穿着蓝色帆布工作服,单车后座夹着一只白色猪腰子似的铝饭盒。姑娘们个个都像仙女一样,骑着坤车“叮铃铃”,轻盈地从他们地排车旁飘过。回村后,他激动得小脸发红,不停地对着村里的小孩吹:“城里真好,真好!”。
城边的这个村子,一式儿的前厦平房,气派、明亮。干净的巷道和庭院绿树掩映——这是城四关的村庄有别于他类村庄的明显标志。不时有漂亮慵懒白净的少妇趿拉着拖鞋走出来,敲敲这个瓜,拍拍那个瓜。
“保熟吗?”少妇问。
“保熟保熟,咱自己种的,又甜又沙!”父亲答。
“好,不熟给你送回来,下次别想再来”少妇说。
“哎呀大妹子,你看我们老的老,小的小,大老远拉来,哪能卖生瓜蛋子”
父亲殷勤讨好地应答着,卖力地帮着挑瓜,然后把称好的瓜装进塑料袋子。男孩则费力地扛起袋子,畏畏缩缩,跟在少妇的后面,帮着她送到家里。少妇走路带起的微微香风,曾深深地印在了这个男孩的记忆里,因为这又是城边的村民区别于他类村民的明显标志。他的村庄,都是坑坑洼洼的村路,被烟熏黑的门脸儿,低矮昏暗的灶屋,牛粪遍地的庭院。他村庄的味道,总是脱离不了一股牛粪味儿。帮着人家送瓜的时候,他心里想,什么时候我也能住在这里就好了。
几十年后,那个卖瓜的孩子,那个瓜农的儿子,终于如愿以偿。他自从离开被他称作故园的那个偏远的村庄,去过很多地方谋食,几经辗转,他终于住在了这里,成为一个真正的城里人。他现在住的地方和当初卖瓜的村子仅有一条马路之隔。仅有一条马路之隔的那个地方,他几十年前从自家瓜地里踩来的那脚泥,至今还留在那已经七齿八裂的巷道上。
你一定猜到了,当初的那个孩子就是现在的我。当初的那个村子,就是现在被高楼大厦遮蔽起来的这片逼仄的城中村。这个曾经高高在上的城边村,经过日晒尘磨,已经老旧不堪,历经几十年的城市蚕食,被城市包围得严严实实,成了地地道道的城中村。这里曾拥有的一切优越感,已被一双无形的大手拍得七零八落了。那个卖瓜的父亲,我倾尽余生也写不完的父亲,如今已安眠在老家那片瓜地里。那个给人送瓜的男孩,如今也已经远远超过了当时他父亲的年龄,和这个城中村一样的老迈和落魄——这是现在的我真实的写照。
那时我心中高不可攀的南关村,毕竟不是我的村。我在那里连见到同岁的孩子都要避让到墙角,我怕他们在巷道里踢得乱飞的足球砸到我的头。我的心收得紧紧的,因为听说城边村的孩子都不好惹,弄不好就要挨揍。在这里,我一点也不敢造次。而卖完瓜回到我村,就没有了那种拘束感。只有在我村,我才有辗转腾挪的空间,我可以脱得溜光,撒丫子在黄河的岸边和同岁的熊孩子跑得满身冒油,然后跳进沁凉的坑河里去充当“浪里白条”。我可以爬上高高的槐树去够一只鸟刚刚生下的孩子.,我可以在村里瞎二叔拿着棍子往前一步步挪动的时候,发坏地悄悄踅到他跟前突然大喊一声跑开,任凭瞎二叔在那里骂骂咧咧......几十年来,这个充斥着牛粪味儿的村子,始终让我念念不忘。我随时都可以变成一个“野孩子”,把母亲随着炊烟飘在空中,呼喊着我的小名,回家吃饭的声音当成耳旁风。我始终觉得,我那时浑身的汗臭味儿,才能和这牛粪味儿的村庄相搭,相配,相慰藉,相取暖。
不过还好,我这一辈子,总是有一个与我身份相配的村庄陪伴。当我是一个地道的村民的时候,我自己的村庄以土地的厚实让我的脊背晒出一道道太阳的印痕。当我离开我的故乡,混迹于四方,终于又有一个村庄,抛却了穿上城市外衣的繁华,等待着我的到来。不管什么原因,这个处于县城黄金地段的村庄,还是没有跻身于城市的行列,村子是没有错的,错的是人的欲望,人类自身为私欲而争斗的结果,耽误了一个村子的成长。村子的大声疾呼,也高不过人的声音。
由于错过了城市开发的最佳时机,这里已成了原住民心中的一块鸡肋,大多已经搬走。他们把那些已经破旧不堪的前厦房,经过简单的修葺改造为小旅馆、小作坊、养殖场、廉价出租屋租赁出去。现在住在这里的人已不是村子的主人。他们是外来务工者、废品收购者、陪读的父母、四处奔波考公考研临时租住的年轻人、早餐车的摊主、长期住院重病患者的家属等。他们每个人都有每个人的故事,每个人都正在用他们不算硬朗的肩膀和内心,去承受生活中硬朗的风雨。他们之中,得过且过者有之,心存至高者有之,债台高筑者有之,未来大贵者有之。他们每天清晨行色匆匆地迈出城中村,消失在繁华城市的各个角落,晚上又拖着疲惫的身躯,沿着昏暗的路灯开辟出的一条昏暗的巷道,回到各自昏暗的前厦屋。夜晚中的前厦屋,有欣喜,有辛酸,有绝望,有梦想,有三更灯火五更鸡。各种情绪的声柱,在城中村的上空升腾、回响,飘融于广告铁皮挡墙以外的城市灯火里。
唯一与这些租住者不同的是,我住在和他们一条马路之隔,一个不错的小区。我拖家带口从一个破旧的小区搬来的时候,心里松了一口气。我终于以沉重的房贷换来了一所还算体面的住所。这样,我可以在和妻子散步的时候,看到那些阔气的楼房不会羞愧地低头匆匆而过,天知道,以我微薄的收入,每个月的房贷,我比那些城中村的租住者实际好不到哪里去。
我闲下来的时候,总会到楼后的城中村走一走。我想努力寻找当年卖瓜时那个记忆中美丽而年轻的村庄的影子,就像我当年努力寻找美丽而年轻的二姑初嫁时的影子一样。但是“二十四桥犹在”,只是这一切都垂垂老矣。而现在的我村,业已成为一片花园式的社区。生活和居住的环境与大城市几乎没有什么两样。人们早已没有了对大城市的向往和崇拜。他们说,大城市有什么好的,除了车多人多,咱的家乡一出门也是城市样。
我走在坎坷不平的巷道里,在我和父亲当年停放地排车地方,找了一块石头坐下,点着了一支廉价的香烟深深吸了一口。我屁股下的这块石头,经过风吹日晒已经颜色发黄。当年它也是被人们开采搬运,离开了常年居住的深山。它的同伴曾经那么羡慕它,终于离开寂寞的深山去做一块人间的基石。可命运就是如此阴差阳错,它不光没有被安排在房屋的墙壁上,还被当做一块废料遭到抛弃。它只能长年累月地蜷缩在一条巷道的角落里,慢慢陪着一个村庄变老。
我不由想起张二棍的一首诗。这块石头里是否藏有一尊佛呢?或者它本身就是佛,只不过穿上了石头的外衣。如果遇到一位能工巧匠,在合适的时间,合适的机遇,把佛从石头里雕刻出来,那么他不光拯救了一尊佛,也同时拯救了一块石头。这块石头就会和现在有着完全不同的命运,它会拥有享受不尽的人间香火,时时接受着人们的顶礼膜拜。
日子总要继续,没有传奇也没有神话。那么这片城中村以后的命运将会如何?它会得到重生吗?租住在这片出租屋里的人们呢,他们的生活将会发生怎样的变化?对于我的追问,城中村沉默寡言,不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