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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建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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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说
202004/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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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贞的五次会面

我和贞的五次会面

 

 

秦建军

 

 

贞来信息说:我发神经了,我过来了。

我一时懵了。但是,我又有些小惊喜。

傍晚的天空撒着毛毛细雨。我甩着大步,跑向车站。

我不相信她会过来。在我的意识里,贞这样的女子不会来我这里,也不会去其他人那里。

第一次看见贞的时候,是三年前在市作协举办的一个创作培训班的晚会上。

 

晚会的节目有唱歌、说书、跳舞、诗歌朗诵的等等,五花八门。表演者都是参训者,组织者要求每一个参训者要表演一个节目。但贞没有表演节目。晚会的最后一个节目是大家跳交谊舞,自愿组合,有男女组、女女组、男男组。我那晚不想跳舞,就坐在最靠后的角落里。我看见贞也坐在最靠后的一个角落里。一支曲子开始,一个男人走过来请贞跳舞,她没动,请她的人就去请别人跳去了。又一支曲子开始,又有一个男人走过来,站在她面前微微鞠着腰,对她伸出右手。她拿眼看了那个男人一下,没动。那个男人说,美女,我们跳一曲?

贞的回答令人无语,令人扫兴,也令人尴尬,我为什么要和你跳?

如果贞是笑着回答的,或者他们是很熟的朋友,大可当着玩笑。但贞回答时候的表情一本正经,语气也一本正经。而且很显然,他们并不认识。这,只能说明贞是一个不识趣的人。

可可却好。那晚她一支曲子接着一支曲子跳,像一只美丽的大蝴蝶一样满场飞舞。谁请她跳舞,她都笑着应允,那么华丽,那么高雅,那么光彩照人,像女皇一样。

可可受人欢迎。特别是圈子里的几个男人有事没事聚在一起的时候,都会喊可可来。可可的酒量不错,据说保守数字是半斤。她一手捏着酒杯,一手握着酒瓶,碎步走到一个人身边,如果这个人杯子里有酒,不由分说端起来就喂到这个人嘴里喝完,再给这个人杯子满上,然后给自己的杯子满上,端起来往对方的杯子轻轻一碰,发出一声清脆的轻响,折回来一饮而尽。这个人一杯喝完,再下一个人。一桌子人,不落下一个。遇到喜欢搅酒的,可可妙语如珠,应对自如,常常这个时候说话也添趣似的讲究个韵儿,堪称圈里女人无有其右。圈里的大脸最喜欢跟可可搅,并以此为乐趣。大脸是一个男人的绰号,这个男人无论是业务还是职务都站在圈里的前头,特别是他写的小说,用可可的话说,市里算第一,省里算一流;很有面子,很多人也给他面子,加上人长得胖,脸大,时间一久,一帮子男男女女友好加戏谑就大脸大脸的叫开了。大脸这时已经喝得有点高了,他一手端酒杯,一手揽住可可的腰,吸溜着舌头说,我的可人儿,你说这酒咋喝?可可双眸含水,也不扭捏,任凭大脸揽着自己的腰,笑盈盈说,只要领导乐意喝,你说咋喝就咋喝。

大脸将酒一口喝干,丢下杯子,酒我是一口闷了,你可要跟我做个活儿,要这样做——说罢,大脸伸出那只手的三根手指头正面扬一下,背面扬一下。一桌子人大笑起来,将桌子上的杯盘碗筷都震动了。

可可酡红着脸颊,亮声回答,只要领导心情好,你说咋搞就咋搞。

对于大脸的乐趣,圈内圈外的人都不见怪。觉得像他这样有才情有成就的男人,没有一点儿花花绿绿的事情不配他的身份名头,也乐得凡有他的场子或聚会都把可可招来。可可是个人精,自然晓得里面的道道,浑身的劲儿都用上,连说话都讲究一个顺口有味儿,每回都把大脸招呼得舌头吸溜吸溜的。

我们坐的距离不远。我们没有说话。在次日白天的培训间隙中我们倒是说了话。她得知我就是发过她很多稿子的那个杂志编辑时,快步走到我跟前,叫了一声唐老师,话音还没落,她的脸就红了,说,谢……谢唐老师!

她有点紧张,说话有点口吃。显然,她是因为紧张才口吃。我说,应该的。

她说,写……写者很多,老师发我的稿子,老师是好人!

我在心里笑了一下,这话说的——我发她的稿子是好人,我若不发她的稿子就不是好人?我就说,是你写得好。于是她的脸又红了,想说什么又没说出来。我见她这样,就笑了,也没再说什么。她见我没再说什么,就说,谢……谢唐老师。说完走回自己的座位。

这之前,贞虽然给我编辑的一本文学杂志投过很多稿,我也发过她的很多稿,但我只知道在众多的投稿作者中有一个文字很老道的名叫贞的作者,是男是女是老是少并不清楚。贞在办公室偶尔拿起一本我们的杂志,随手一翻,看到了登载在上面的我的QQ,一时起意加了好友。巧就巧在她一添加,我就看见了。看见有人添加而及时同意添加是我们杂志将编辑QQ号与电话号登载出来的目的,是为方便作者投稿。贞一上来就说,老师,我能投稿吧?我说,当然。贞随即传过来一篇散文。贞的这篇散文写得很老道,我看了眼睛一亮。对于一个编辑来说,看到眼睛一亮的稿子是大愉快的事情,好比在沙漠上看到一处绿洲。

那篇散文我在当月就用了。

 

 

我跑到停车场,没有看见贞。我和贞在此以前总共见过四次面,第一次就是那次作协举办的创作培训班;第二次是在市图书馆举办的一个朗诵会上;第三次是我到她的单位采访;第四次是我去她单位相邻的单位采访,顺便去看望了她。她给人的印象是相貌平平,却又很有气场,让她在花红绿柳的女人堆里被人一眼认出。另外, 她的两根锁骨横在烟灰色的衣领间,显出楚楚可怜的气韵,也给人以深深的印象。

我又跑去候车室,候车室却已关门。我又跑到车站出口,还是没有看见贞。我相信我能够记住贞的模样,不管贞穿什么衣服,我都可以在人群里把她找出来。

我在车站里穿梭。可是没有看见贞,贞象是被蒸发了一样。我只得给贞打电话,贞,你在什么地方?

贞在电话里说,我在一棵大树下面。

我问,大树在哪里?

贞说,我不知道,我只知道我在一棵大树下面。

后来,我才知道贞缺乏方向感。但她很清楚她的状况,她离异,独自养育儿子,几乎自虐着生活。她唯一的希望就是儿子,她相信总有一天这种状况会得到改变,因为儿子终究会长大、独立。儿子独立了,她就可以不这样生活了。

她的状况,我知道的不多。我没有问过她 ,她也没有说。我们之间的说话都是在电脑的屏幕上,不知道是她的习惯,还是我的习惯,多与文字相关。也有极少时候不与文字相关,也只一句两句,都是她说,我想发神经。我就说,好啊,你发。她也没说她要发的神经是什么,我也没问。通常这样说的时候,我们都是在工作中感到累了,想歇歇眼睛。感觉好像我们是在一个房间里做事,我累了她知道,她累了我也知道。但知道的就是这些,其他的我所知道的她的事情,都是从别人的口中得到。

这个别人是圈里以大脸为首的几个男人。圈里的这几个男人有事也叽叽,无事也叽叽。叽叽着,就叽叽到了郊区的贞。一个说,这个女人有点意思。一个说,这个女人脑子有点问题。大脸听了两人这样说,就笑,笑得舌头吸溜吸溜的。还一个就说,听说她很有些故事……

我接口说,什么故事?

那个男人说,咋,你有兴趣?

我说,咋,你没兴趣?

然后,我们几个男人都笑起来。尤其大脸笑得厉害,像他每次喝酒喝得有点高的时候,笑得舌头都吸溜起来。大脸喝酒喝高了,嘴里的口水就多,一开口口水就要流出来,为了不让口水流出来,他就吸溜着舌头。

 

 

我终于看到贞了。贞穿着一件烟灰色的长羽绒服,站在停车场不远的一棵大树下。她在傍晚的余光中,和大树一起成为一幅剪影。

这个画面很好。我笑了。 

这时候,贞也看见了我,嘴角一扬,也笑了。

我迎上去,贞,怎么不出车站?

贞有点不好意思,我不知道车站的出口。

我说,你跟着下车的人一起出去不就可以了吗?

贞说,我怎么知道他们会走向哪里? 

我没有再问下去。我想,我如果一直问下去,或许会伤了她的自尊心。至此我已经知道她缺乏方向感。我们在电脑的屏幕上说过,我们希望我们的交往是轻松的状态,不要给对方造成任何压力。贞还说,网络就是网络,现实就是现实。不要将它们混淆了。我随手玩笑了一句,混淆了又怎么样?贞回道,我不会混淆,所以不予回答。 

我们走进了江边的一个小餐馆,准备吃晚饭。 

我问贞,想吃点什么? 

青菜。贞的回答很干脆,接着又说,我能够好好吃一顿青菜便是很好的事情。我问,青菜有很多种呢,你要哪一种? 

贞说,哪一种都可以,只要是青菜。

餐馆的人拿来菜谱,我点了几样青菜,有小白菜、大白菜、包包菜、油麦菜。餐馆的人很好奇,全部点青菜?我回答,对,全部点青菜。我还特别交代餐馆的人,一定要清淡。我想起了那次在贞的住处吃的中饭,她好像不喜欢吃味重的东西,比如荤菜,比如卤菜。

贞一脸的好奇,你怎么知道我喜清淡?

我说,清心寡欲,还是清淡为高。

 

贞在她近乎清教徒的生活中,能够好好吃上一顿青菜,常常只能是一种奢望。她节省所有能够节省的钱,常为早餐吃一个馒头还是两个馒头纠结,等到去学校看儿子一下子稀里哗啦地花完。大包小包地去,两手空空地回。那次,我到贞所在的单位采访。采访结束后,我告诉贞想去看看她的住处,想看看她的生活状态是什么样子。

她说,一定要看?

我说,一定要看。

在我的坚持下,贞勉强答应了。我来到贞的住处。贞的住处是单位给她租的一间民房。里面有厨房,但厨房里除了一个水池,其它的,比如锅碗瓢盆之类,却没有。显然,她没有单独做过饭。

我有点伤感,没想到你的生活状态这么差,比我想象的还要差。

贞没有说什么,把着一贯淡淡的表情。

我要看贞的生活状态的一个大原因基于我对贞的好奇,这个好奇来源于她的一篇投稿《一个女人的天堂》 。这篇稿子说它是小说吧,也像散文;说它是散文吧,也像小说;说它是童话吧,也有点像,又有点牵强。我们杂志没有用那篇稿子,但它留在我脑子里,让我很有印象。其中有这样一个片段——

她又问:如果可能,你会带我去天堂吗?

他说:如果可能,我会带你去天堂。 

他们说得饿了。他问她:你想吃点什么? 

她说:我想吃青菜。 

她想吃青菜?那么,在平常的日子,她是连青菜也吃不到? 

于是,他带她去吃了青菜。 

 

 

贞吃得很投入,完全没注意到我在看她一下一下地把绿绿的青菜送到嘴里。

这是我第三次看贞吃饭。

 

第一次是那次去她单位采访,她单位领导听我说我和她原来就认识,中午吃饭特地安排她坐在我的右边,让她给我夹菜、给我盛汤、给我添饭。可惜贞的领导安排错了。贞青涩得很,搞得黏里巴糊的,夹筷子菜抖抖索索,夹几下都没夹起来,好不容易夹起来了,却没夹紧落下一半;盛勺汤也抖抖索索,从锅里到我碗里,卓半径不到一米的距离,却一路泼泼洒洒,落到碗里的三分之一还弱。这也就罢了,席间,她还三次碰翻我的碗,两次碰掉我的筷子。

显然,贞对这样的饭局很生疏,很不适应。

贞的领导无奈地对我笑笑,拿眼睛看贞,你看你,要多加锻炼撒,每次让你参加接待工作锻炼一下,你还这里那里的推,以后可不能这样了!

贞低下了头。

我拿手放在贞的肩上轻轻地拍了拍,没事没事,贞是写文章的人,搞不好这样婆婆妈妈的事情很正常。

贞的领导把酒瓶子递向贞,贞,你看唐总对你多理解,你要敬唐总一杯酒撒!,

贞站起来接过酒瓶,接下来却不知道咋搞,杵在那里站也不是坐也不是。

酒杯是三钱的容量。我将右手一扬,看了贞一眼,满上。贞如获大赦一般抿嘴一笑,双手捧着酒瓶小心翼翼地将微黄的酒倒满我的酒杯。我端起来一口喝干,捏着酒杯,将杯口朝下对着席间扬了一下。

贞的领导竖起两只手的大拇指,唐总豪爽!好事成双,贞,再给唐总满上。

贞拿眼睛看我。我知道贞看我的意思,斟吧,怕为难我,不斟吧,又怕领导说。我呢,圈里的人都知道我烦喝酒,因为我一沾酒脸就红,比关公的脸还红,但我这会儿没觉得烦,还暗自思量三钱的小酒杯,多喝一杯也死不了。我看了一眼身边站着的贞,一股热气冲上喉头,朗声说,满上!

大家哗哗地拍起巴掌。贞的领导又拍巴掌又竖拇指,唐总豪爽,唐总豪爽!

我身上热烘烘的。我说,莫唐总唐总地叫,我就是一跑腿的小编辑,让我们总编听见你这样叫,可是害了我。

我们总编就是大脸。

酒火辣辣地在我胃里横冲直撞,弄得我要反胃,不是我暗自一口一口地往胃里吞气压着,胃里的东西早就冲出喉咙了。吞了一阵子气,胃里更难受。我就向席间告假去洗手间。一进洗手间,我就撅起屁股头朝下,对着马桶张开了嘴。没等我用手指去扣喉咙,胃里的东西哗地一声喷溅出来,溅得马桶一圈都是,我的脸上也是。

莫看我吐了,我真没醉。我清楚地记得,吃饭之前,也就是上午采访结束后,我去看了贞的住处。贞徒有四壁的厨房让我心里生起隐隐的不忍。这会儿,我心里仍在不忍,并且这种不忍益发的强烈了。我想到自己当年刚到这个城市的这个杂志社的那些日子,白天像一个落水者在挣扎时抓到一根稻草一样在采访、赶稿与赶稿、采访中扑腾,夜晚卷缩在只有一张床的斗室里饿得肚子咕咕响,却弄不到吃的东西……

吃罢午饭,我谢绝了贞的领导开房让我休息好了再回家的好意,一个人去了超市。我买了一个小电饭锅、一个电磁炉、一口锅、一把铲子、四个盘子、四个碗和一把筷子。这些东西,我虽然选最贵的买,一共也没用到一千块钱。是的,这些东西是我为贞买的。我没有直接将东西送到贞的住处,而是半路上给贞打电话,让她来帮我一个忙。我没在电话明说,我知道若明说了贞就不会来。我不送到住处,是不想让贞以为我有什么非分之想而借故去她的住处。

贞很快就来了。许是走得急,她的小鼻头上沁出几粒细小的汗珠。任我怎么说,贞就是不接收。一会儿摇头,一会儿摆手,不不不,我怎能要老师这些东西呢?

我急了,一颗一颗的汗珠榨油似的从额头上挤出来,顺着脸颊往下滴。这时,一辆计程车从前面慢慢开过来,我急中生智,一边对那辆计程车扬了扬手,一边说,拿着,我们这样站在大街上推推搡搡的影响不好。收下吧,接受一个善良人的善意也是一种善良。我要赶回单位去了,再见!

我真是服我自己了,说话的速度控制得刚刚好,我刚说完,车子就刚到跟前。没等贞反应过来,我一把拉开车门,坐了进去。跟司机说了一声快走,车子就开走了。

 

 

大约过了一刻钟,贞才发现我在看她吃青菜,有点不好意思,停下说,老师为什么不吃?

贞这样一问,我也有点不好意思,心里刹那间像长了一个什么瘤子,热突突地使得我的心儿突地一跳。为了掩饰,我耸了耸肩当回答。但不说点什么也不好。我就在心里找话题。就想到她那篇《一个女人的天堂》 。我说,你写了不少好文章,但那篇什么天堂的,我不敢恭维。

她瞠着眼睛看我,两只眼睛如同两只相对放着的黑色玻璃杯,里面装满了大大小小的问号,怎么?

我两手一摊,写得太作了。

她继续着刚才的表情和语气,怎么?

我笑了一下,直白着说吧,你写人却没写到人性。你想想,一个大男人抱着一个女人睡了一夜什么都没做,可能吗?可能的话,那就是这个男人有病。

贞放下筷子,坐直了身子,说话又口吃起来,你……你为什么要这样想?难道一个男人和一个女在一起过夜就非要像动物一样交……交配吗?人为什么不能纯洁一点、有情操一点、高尚一点?

贞这样说,我不感到意外。她脑子想的事情或许跟绝大多数人不同。世上就有想问题与绝大多数不一样的人。贞就是这样的人。我斜了贞一眼,男人跟女人做那个事情就不纯洁、不高尚、没有情操了?

在小餐馆的灯光下,贞的脸涨得通红,我的意思是男人和女人之间除了那个……那个事情,还有更好的一个空间。

我是一个正常的男人,正常男人有正常男人的想法。于是,我跟着自己的思路说话,你说的那个空间充满了人性的虚伪和不确定。

贞的眼睛一眨不眨地看着我,两只眼睛里像各自又装了一百只眼睛,凝重地说,如果老师硬要说这是虚伪,那应该这样说,虚伪在极少的特定的环境下也没有什么不好,不啻为一种自我约束。

我一听,脱口而出地将贞说的话重复了一遍,但贞用的是肯定句式,而我用的是疑问句式,虚伪在极少的特定的环境下也没有什么不好,不啻为一种自我约束?

贞圆睁着两只眼睛,一眨不眨地看着我的眼睛,用力地点了一下头。

我在一瞬间陷入了沉思。我不找资料就能确定,虚伪一词从出世就与贬义为伍。但此时此刻,在一个普遍被人认为不讨喜的女人嘴里,虚伪与褒义发生了关系。套用贞的思维方式,与好相悖的因为虚伪,就成了好?如果说法成立,这是人性的进步,还是退步?

我本能地叹了一口气。我现在的心情跟那会儿去车站接贞的心情是两样的。如果说那会儿有些小惊喜,那么现在这些小惊喜如装在一个气球里的空气,恰好这个气球刚刚被扎了一针,里面的空气正嗤嗤地往外跑。我垮下刚才还端着的双肩,拿起筷子伸向一个装着清炒的小白菜的盘子。我要吃点东西以补回正嗤嗤往外跑的气儿。

贞有些局促地坐在对面,一会儿看我,一会儿看桌上的菜,一会儿看桌上的菜,一会儿又看我。看样子她是觉得自己有些什么不妥,抑或拂了我的什么兴致。

第四次看见贞,贞就有过这样的神情。

 

去年夏天,我去那个单位采访。这个单位就在贞的单位隔壁。中午饭本来是要在采访单位吃的,但我想都没有想就推辞了。我跟采访单位的人说,我这里的一个亲戚知道我来了,中午一定要请我吃饭。采访单位的人死命地留我,我死命地推。最后自然是我赢了。我直奔卤菜店,买了一份酱烧猪蹄爪、一份咸鸭蛋、一份海带拌豆皮。我给贞打电话,告诉她我中午要到她那里吃中饭,让她只用做点饭,不用管菜,我带菜来。

是的,那回我直接用手机给贞打的电话。我们约定,平时说话在电脑的QQ上用文字说,手机信息能不用就不用,至于语音和电话有大惊人的事情才能进行。我们这样约定,也是不言自明地用以约束我们的交往不能给对方造成什么压力。贞也直接用手机打来电话,什……什么,你说什么?

贞显然被我要到她那里吃饭惊住了。

我一手提着这些吃的东西,一手握着手机,一边迈着大步,一边轻快地说,我中午到你那里吃饭,菜我都买好了,都是熟菜,你只用做点饭。

贞还是不相信,是真的吗?

我呵地一声笑了,你这样不相信,是不是不欢迎?我可是已经在来的路上了。

不是……是我太意外了。

在贞的厨房里,我看着贞站在水池前,斜倾着身子洗盘子。贞穿着一件烟灰色的短袖连衣裙,裙子很长,只露出贞细细的脚踝。细细的水流从水龙头出来,在贞细细的手指上滑下,像要滑走贞的手指。手指往上是细细的手腕,手腕往上是细细的前臂,前臂往上是怀着上臂的阔阔的衣袖,衣袖往上是阔阔的衣领,领前就是两根横着的锁骨。左边的锁骨溅了一滴水。贞偶一抬头,看见我在看她,脸突地红了。我走上前伸出右手的食指在贞的左锁骨点了一下。贞左肩一缩,刹那间用右手捂住了左锁骨,手中的盘子啪的一声掉到了地上,摔成了大小不一的块儿。

这一声啪非常尖锐,像一桶冷水从我头顶泼下。我真真切切地打了一个冷颤。我将右手的食指伸到贞的眼前,像个屌丝一样耸了一下肩,说,我帮你擦了上面的水。

贞愣了好几秒钟之后,拿左手拍了一下脑门,自嘲地一笑,我真笨,洗个盘子都洗不好。

那顿中饭,我们很快就吃好了。那是我第二次看贞吃饭。第一次看贞吃饭,一大桌子人,她被她领导安排着坐在我身边招待我,吃得手忙脚乱;这第二次看她吃饭,就只我们两个人,她坐在我对面,倒是没有手忙脚乱,却过于拘谨,我买的菜只我吃了一些,贞几乎没有伸筷子,她低着头端着小半碗白饭,好半天用筷子挑起几粒送到嘴里,抿着嘴唇慢慢地嚼,慢慢地吞下,再好半天用筷子挑几粒送嘴里嚼,像一只猫在进食。那个气氛跟我想象的不一样,我吃完饭没等贞收拾完碗筷就告辞了。

 

 

走出小餐馆时已近夜间九点,毛毛细雨仍在飘飞。我和贞信步走到江边。这条江是这个城市的地理标志。江两岸万家灯火,灿若星海。特别是两岸江畔的灯带,沿江而亮,像两串悠长的硕大珍珠的珠串,散发着灿烂的光华,在夜间勾勒出江的形态,犹如天上银河,美轮美奂。尽管是在夜间,尽管下着细雨,在江边徜徉的人仍很多。多是情侣,他们或牵手,或依偎,卿卿我我,成了夜间江景的一部分。

受环境影响,我很想握着贞的手漫步。有几次我都把手抬起来了,但是我又放下了,我不知道贞看见了没有,如果贞看见了,她会是什么反应。会是那次在她住处吃饭时的反应么?那天,仅仅因为帮她拭了她锁骨上的一滴水,她就惊恐到将盘子摔碎了。

我偷偷看了贞一眼,她似乎没有看见我的举动,她的兴致很高,她说这条江真美,美得像不是人间的。她的兴致像小姑娘的兴致,一会儿快走两步,一会儿慢走一阵,一会儿驻足在那里,自言自语,我要是诗人便好了,我会为你写很多诗,很多诗……

贞将旁边我这个大活人忘了,还是真沉浸在自己的兴致里,我不得而知。我跟着贞的自言自语说,你不是写过诗吗?那次在图书馆的朗诵会上你不是朗诵过自己写的诗吗?

 

市图书馆举办的那次朗诵会,很多人参加了,有圈内人,也有圈外人。可可也参加了。我看见可可那会儿,朗诵会还没开始,可可正坐在那里有说有笑,前后左右的人都在跟她说话。跟她说笑的人,有圈内人,也有圈外人。

可可看见我,老远就站起来打招呼。她穿着一件宫廷红的风衣,站在那里像一朵盛开的火红的鲜花。我捏住可可伸过来的右手,像拈着一朵美艳的鲜花,又像递向嘴边的一个剥了皮的红艳艳水汪汪的红心火龙果,美女,你真迷人,每次看你都是一种享受。

可可任我捏着她的手,笑得满面春风,看大主编你更享受!

贞也在会场,她两手支着头坐在最后一排位子上看书,那排位子只坐着她一个人。她穿着一件烟灰色的衣服,头发垂下来盖住了她的大半张脸,看不见她脸上的表情。感觉贞不像是会场上的人,她与会场的氛围一点儿也不合拍。诸如此类的活动,来者一是为了活动本身,二是为了与各自相关的熟人朋友聚聚。通常,第二个原因是主要的。

这是我第二次看见贞。我走过去,我要跟贞打招呼。我在离贞两步远的地方站住了,我没有立即喊她。贞看书看得很专注,没有发现我站在那里。这个在QQ上跟我说了不短时间话的女人就坐在眼前,我则站在她旁边差不多有三十秒钟了,她却不知道。我哂笑了一声,什么好书,看得这样投入?

贞一惊,抬起头,见是我,突地红了脸,随即站起身,您……您好,唐老师!

贞的反应跟她在QQ上的反应不一样,在QQ上,她离我很近,在现实中,她离我很远。难道就像她说的,网络就是网络,现实就是现实,不能混淆?

我想的是,混淆了又怎么样?

那次朗诵会上,参会者差不多都朗诵了作品,有朗诵诗歌的,有朗诵散文的,有朗诵小说片段的,多半是朗诵者自己写的。可可朗诵了一首我市著名诗人写的诗。她朗诵完,除了长长的掌声,还有人跟她在台上合影。贞也朗诵了一首诗,是她自己写的,是一首短诗,因为短,我还清楚地记得内容,诗是这样的:

那些小白菜

铺了一地翡翠

这一带

居民和田野只稀罕农家肥

所有的赞美都很苍白

不抵一瓢蠕动着蛆虫的粪水

不知是诗短了听众没听出味儿,还是贞不讨喜,贞的朗诵只获得零零落落的几点掌声。就这几点掌声,也不排除是象征性的礼貌。

说良心话,贞的这首诗还是可以的,朗诵得也不错,抑扬顿挫的,普通话也蛮标准。比可可要朗诵得好,单就普通话就比可可标准。但贞不是一个讨喜的女人,我从不少人的目光里看出来了。

 

 

一阵风吹过来,贞打了一个喷嚏。她拉起袄子上的帽子戴在头上。

我抬眼四顾,这边江畔的徜徉者只剩下我和贞了。时间不早了。我说,困了吧,贞?贞说,不困。我说,不困是假的,从市郊到市区,撇开你在车上颠簸的一个多小时不说,我们又走了这么远的路,累是肯定的。

贞一脸的意犹未尽,我……还想发神经。

听贞这样说,我心里又刹那间急速长出一个什么瘤子,热突突地又使得心儿一抖,发神经也是要睡觉的。说完,我径自走进江边的一个宾馆。我要订一个房间。在前台办手续时,服务员说,身份证。我迟疑了一下,伸手去钱包拿身份证。这时,贞将自己的身份证递给了服务员。我的心儿又一抖,贞是看出了我的迟疑,为了给我解围才拿的身份证;还是贞压根儿没看见我的迟疑,是主动拿出的身份证?

房间在三楼。等电梯的时候,我们没说话,乘电梯的时候我们也没有说话,走出电梯往房间去的过程我们仍然没有说话。说实话,我心里有很多想法,可我不知道这些想法具体是什么,或者说我本来清楚这些想法是什么,我却不承认这些想法是什么。

贞会和我一样的心思么?

到了房间门口,我将房卡贴在房门的电子锁上,一声嘀嘀过后,顺手一推,门就开了。我随手将房卡插入取电开关,刹那间,柔柔的金黄色灯光飞泻出来。

我一扭头,看见贞正看我。贞,你早点休息,我回去了,明天早上来请你吃早餐。我一边在嘴上这样说,一边又在心里说,老唐,你真是一个虚伪的人,嘴里说的跟心里想的完全不一样。依据我对贞的了解,贞应该接口说,好的,谢谢。然后她进屋,我则转身回家。出乎我的意料,贞没有进屋,而是站在原地,唐老师,你是一个好人,我没有看错。我今天来是发了一直想发的神经,我来……检验人性。”

我从来不相信鬼,我的诧异却不亚于大白天看到鬼,检验人性?

是的。如果你方便,可以进来。贞边说边走进房间。

应该是方便的。我出办公室去车站接贞时,打了电话告诉老婆晚上有事情,会回家很晚,让老婆不要等我。老婆说,你哪晚不是很晚回家,我看你身体咋吃得消?老婆说这话的另一个意思是,知道了,你做你的事情。做编辑的晚上在办公室加班太正常不过了,通宵达旦的加班几率也高。老婆心疼我,常在嘴边唠叨,让我也找找人,换个哪怕工资少点的工作,也不要做这个经常熬夜的编辑了。老婆是真心疼我。 当年大学毕业来这个城市的这个杂志社工作了五年已二十八岁大龄的我,正为谈了五个女朋友仍不能定下终身而垂头丧气。文学青年的老婆不嫌我没房没钱和山里人的出身,不惜与父母撒气,收留了我的情感与身体,用一张火红的结婚证在诸葛亮的躬耕地给我争到一个叫“家”的地方。我还清楚地记得,我们第一次那个的晚上,老婆用她比我小六岁的身体热突突地覆在我的身体之上,流着眼泪说,从今往后,我要让你在离老家400里外的我这里也能天天吃到你老家的味道。

老婆是这样的老婆。

贞是怎样的贞?

是进去,还是不进去?

我突然看见老婆的眼睛、儿子的眼睛、老爹的眼睛、老娘的眼睛、领导的眼睛、同事的眼睛在看我,一眨不眨地看我。

贞站在门内,两眼闪动着一种光芒,与门内柔柔的金黄色灯光非常合拍。贞说,老师现在很迷惑?贞嘴角微微上扬,那老师可以问我一个问题。

贞今晚是怎么了?

我站在那里没有动。心里面有一场战斗开始了激烈的厮杀。

贞的嘴角微微上扬,像一朵白色的雏菊静静地盛开一样静静地笑着看我。

厮杀了足足50秒钟,我力挽狂澜般开口了,说,今晚很晚了,你肯定累了,好好休息。我明早过来请你吃早餐,然后我有好多问题要问你。

贞继续着刚才的表情看我,像一朵白色的雏菊静静地盛开一样静静地笑着,说,真好,老师是一个好人,我在老师身上看到了人性的美好。

贞的这句“老师是一个好人”坚定了我回家的念头。我走到了门廊。这时,贞在我背后说,今晚以后,我再也不会发神经了。

贞怎么这样说,是在留我么?

我停住脚,扭过头,贞站在那里看着我,神情平静,是的,再也不会有今晚这样的事情了。我心里又刹那间急速长出了那个什么瘤子。我是一个正常的男人,我有正常男人的想法。我看着贞的脸,眼角的余光却落在贞的前颈处,那里严严实实地覆着棉衣,贞的两个锁骨就藏在棉衣的底下。

我想到了可可。

 

那个晚上,我没能抗住可可红心火龙果一样的魅力。舌头一伸,我就尝到了火龙果水汪汪、软嫩嫩、甜沁沁的滋味。那次市里搞的XX杯小说大赛颁奖仪式,我和可可都去了。我是去采访,可可是去领奖。市里所有圈里的什么赛,可可都会参加,每次参加她都会获奖。圈内圈外的人都有这样一个共识,但凡可可参赛,可可必获奖。可可不获奖,谁获奖?!晚宴上,我和可可与圈里的几个男人女人坐一桌。大脸没在,他去省里开会去了。可可挨着我坐。可可真是善解人意,我什时候想吃什么菜,刚想到,可可就夹来了;什么时候想喝汤,刚想到,可可就盛到碗里了。红袖添香,利利索索。一向烦喝酒的我,那晚被可可招呼着,三钱一杯的酒,我竟然喝了十几杯。我们又吃又喝又说又笑,怎么快活怎么来。不知是不是大脸不在我们更放松一些还是怎么的,那晚我们似乎更快活。晚宴结束,为了更尽兴,我们去了可可住的宾馆房间继续胡谝胡侃。房间是主办方为当晚不能回家的市外参加者准备的。可可虽然是市区的,主办方仍给了可可一个房卡。

进了房间,我们坐的坐,躺的躺,怎么舒服怎么来。我躺在床上,身体软得像面条,说着说着就睡着了。醒来的时候,首先映入眼帘的是可可鲜嫩欲滴的红唇。我打了一个激灵,一下子坐了起来。房间里没有其他人了,只有可可。只见可可一双星眸水汪汪地看着我。她刚才是两手支在床上托着脸趴在那里看我,现在正慵懒地直起身靠着床枕看我。可可的红唇也在看我,那么近地在看我,看得我的眼睛里只有她的两片嘴唇,刚切开的红心火龙果一样的唇。我想都没想,舌头一伸,我就尝到了刚切开的红心火龙果水汪汪、软嫩嫩、甜沁沁的味道。

没有谁先谁后,没有谁主动谁被动,总之,我的大嘴含住了可可的唇,可可柔嫩的舌头蛇一样在我嘴里游动。紧接着,我们扯下了我们的衣服,是我扯下她的衣服,还是她扯下我的衣服,还是我们各自除下了各自的衣服,我现在已经记不得了,我只记得我们都光溜溜的了,我们光溜溜地抱到了一起,我们没有一丝迟疑地做了那个事情。没有思想,只有身体的本能的运动,纯粹的动物性的搏斗,你死我活的搏斗。我越斗越勇,任凭可可母狼一样嚎叫,斗到最后,我将全身的气力集在一起,放在一个点上奔命一搏,大叫一声,结束了战斗。

战斗结束,我想到了老婆。我在心里对老婆说,莫怪我,我是男人。男人是猫,天性爱腥味物。不光鱼,泥鳅、黄鳝、虾、蟹,只要能吃到,不辞辛劳,绝不客气。尤喜送到嘴边的,有多少吃多少,绝不怕撑破肚子。


 

可可的嚎叫犹在耳边。却听贞说,唐老师,谢谢你!你让我看到了人性的美好!

听贞这样说,我心里虚死了。对贞说了句早点休息,逃也似的走了。

其实,贞说的这个谢谢应该我来说,我谢谢贞,不是贞,我今晚就会留在宾馆,就会在老婆的眼睛、儿子的眼睛、老爹的眼睛、老娘的眼睛、领导的眼睛、同事的眼睛的注视下,跟一个不是老婆的女人干着应该是跟老婆干的事情。

我几乎是跑着的,在走廊的拐弯处,我撞到了一个人身上。那人打着哈哈,小唐你跑啥子跑,被谁的另一半抓到了?

我定睛一看,却是大脸。他身后跟着一个女人,那个女人穿件猩红色的羽绒服,羽绒服的帽子拉起来戴着,还戴了一条白色的大围巾,捂得严严实实,看不清脸。但其穿羽绒服的神态却有些眼熟,又一时想不起来像谁。我顾不得探究,也对大脸打了一个哈哈,不耽搁你的宝贵时间了,春宵一刻值千金哪,哈哈……

大脸哈哈地一笑。那个女人也呵呵一笑。

这一笑,我听出来了,是可可的声音。这一刻,我也终于知道,我们为什么喜欢可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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