喝酒
阮以敏
婚丧喜庆喝酒,亲朋好友相聚喝酒,送行接风喝酒,无所事事吆三喝五喝点小酒,国人是无酒不成席。大块吃肉,大碗喝酒,是英雄气概;灯红酒绿,谈天说地,是今人雅兴。说是喝酒,其实不一定,大多数人,讲究的还是吃菜。酒只是润滑剂,制造气氛。少部分人,对酒有特殊的爱好,有菜无菜无所谓,一碟花生亦可,摩拳擦掌猜拳,一个晚上不亦乐乎。
读小学五年级的时候,一个女同学回家订婚了,只是感到好奇。当时农村普遍存在重男轻女现象,女孩子读书多是断断续续,忙时在家帮工,闲时再送去上学,所以年龄都偏大。读初一的时候,又有一个女同学回家结婚了。这一次,我亲自赴宴,因为她嫁的我同村人,小乡村人不多,几乎是家家户户都有请。这位女同学长得挺漂亮的,圆圆的、红扑扑的脸庞,就像那秋天的红苹果,只是当时不知道用“艳若桃花,静如处子”来形容。她倒是新潮,提出一定要坐轿,平生就一次嘛,难得。但在20世纪70年代中期,这还是不允许的,属于旧思想、旧文化、旧风俗、旧习惯“四旧”之一。男方家里还是同意了,娶房媳妇不容易呀,怎么能因此放弃了?那怎么办呢?万一被公社、大队抓了,轿子没收,还要被罚去做义务工。他们想出了个办法,傍晚时分出发,天黑到达,大路不走,走小路,走山路,前面还派人做探马。于是我第一次看到了大花轿,其实不花,挺简单的红红木箱子,四个人抬。没有高头大马,没有吹吹打打。如今想来,他们可能早就打过招呼,村干部碍于情面,乡里乡亲的,也是睁只眼闭只眼,只要不是明目张胆。
听说,有的新娘子上轿前,会提出几项订婚时不曾约定的额外要求,因为这是最后一次机会了,当时家庭人口多,多要的彩礼金器银器可以归个人。男方接亲时多有准备,一般会带些钱,或金或银戒指,有的还是从新婚不久的人家那里借的,先把新娘讨回家再说吧。不过现场还是会讨价还价的,因为大家都困难,都有难言之处,不能怪女方的狠,也不能说男方的抠。假如要价太高,无法接受,只好耗着,还要派人回去向东家汇报,如何定夺?现场谈判就看接亲人的嘴皮功夫了。有的因为时间拖延太久,眼看就要日落西山了,好说歹说上了轿,这抬轿的年轻人便故意一路摇晃,让新娘子吐得一塌糊涂,有苦难言。所以常常有新娘子误时未到拜堂,无法开席,宾客饿着肚子而牢骚满腹。有的实在不知道要等到几点,只好先吃了。一般情况,娘家那边和接亲队伍都会算计好路程,估摸好时辰,傍晚时分接到家,然后拜堂成亲,等待晚上开席。太早了,会被人认为女孩子不孝顺,赶着去婆家了。那拜堂的场面很是壮观,不是新人的“一拜天地,二拜高堂,夫妻对拜”,而是围观村民挤满了宅院,争抢散发的喜糖。分喜糖的抓起一把一把喜糖,照着人群扔,人高马大的人直接接到了,掉地上的,大家挤着拼命抢,甚至于有人受伤,就为了抢一块喜糖。那气氛好热烈,那场面好恐怖。我也会随着人群挤来挤去,只是偶有小得,至于新娘子好看不好看,也顾不得了,物质胜过精神。
有一阵子禁止大操大办,村民都是偷偷摸摸办酒,我这女同学的婚宴就定在凌晨四点多,迷糊中被母亲叫醒,擦把脸,带上手电筒出门。冬天的凌晨,寒风瑟瑟,为了吃,也是拼了。才上了几道菜,望风的说,“开坡亭”方向有手电筒光照来,不知是不是干部、民兵来抓了?大人们赶紧把煤油灯、红烛都吹灭了(当时没有电灯),把菜收藏起来。胆小怕事的一溜烟跑了,和我一样嘴馋的,就悄悄地躲着,大家都不敢作声。几分钟后,警报解除,原来是早起的过路客。于是,又重新开席。主人清点一下各桌人数,派人去挨家挨户叫唤。重新聚拢的宾客们嬉笑怒骂了一番过路客,吓了大家一大跳。照样吃饱喝足,天将亮时回家睡觉。
前些年,拼酒成风,一对一,多对多,一对多,多对一,说什么“感情深,一口闷;感情浅,舔一舔;感情厚,喝不够;感情薄,喝不着;感情铁,喝出血。”如江湖好汉,恨不得喝死对方才肯罢休。若是真的躺倒了,不仅伤身误事,还会丢命。近些年,拼酒陋习已渐至消失,酒桌上多是量力而行,不再勉强,表现的谦谦君子儒雅多了,大家都深刻认识到了身体是革命的本钱。而且根据刑法第十六条之规定,劝酒致死要承担民事责任,对于法律法规大家还是遵守规则的。何必为了一时高兴,没事找事。
最近当地政府出台的婚丧喜庆管理办法,对办酒进行了规范,值得赞赏,这“人情面份”越来越大,越来越广,确实是个沉重的负担。特别是农村,一年酒礼万把块,不在少数。一次回农村老家喝酒,邻居说:“今天的日子好大,我有十场酒。”一家子全出动,肯定还是顾不过来的,其实这办酒不一定是赚钱,浪费很多,大多是贴钱,大家都是碍于面子,不是有这么一句话吗?做人做名气,跟钱没干过(关系)。我曾开玩笑说,酒可以放开办,但要像办寿酒一样,不收礼,还要给红包。也许能堵住滥办酒现象,去喝酒的人也高兴。除了婚丧,家有喜事,简简单单办几桌,不收礼,至爱亲朋来凑凑热闹,大家都怎么做,也许习惯也就成自然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