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年前,曾读过名字为《鲁迅的信》这样一篇文章,里面记载了鲁迅写给自己的母亲,以及胡适之、台静农和许广平等人的信件,是鲁迅与他人来往信件的一个综合。
一说到信,我们首先想到的是书信往来,有来有往。如果一个人总是写给一个从来不给自己回音的人,不知道写信的人会是怎样的一种毅力和勇气。
一个人或许只有到了一定的年纪,才肯从头去捋顺一些事情。多年前。曾有那么一个人,在毫无回音的情况下,给我写过174封信。最可悲的是,他给我写的这些信我当时并没有收到。
这位少年曾是我表妹的一位同事。那时候,乡镇企业还十分火热,我家乡的镇企业也曾盛行一时。我记得有毛巾厂、棉纺厂、棕发厂等,当然那些企业都是昙花一现,没有坚持几年就破产了。
那时,我已在县城工作。从县城坐着公交车到了镇上,距离我家的位置还有足足十里路。当时出租车也没有现在这样方便。十字路口常有摩的,不知为什么,就是不能接受自己坐在一个陌生人的摩托车上走街过巷。即便知道是出租车也不行。所以,每次下车后,我要先找别人借个自行车。以前表妹还没到镇上工作的时候,我一直借邻居三妹的,她在镇供销社当售货员。自从知道表妹也到了镇上,我就想先去表妹那里借她的自行车。
第一次去表妹那里,我就认识了法慧。
表妹工作的这个工厂在镇子最南端,因为是第一次去找她,路上又打听了几个人才找到她的单位。
门卫大爷带我去了表妹的办公室。表妹办公室一共五个人,表妹逐一为我介绍了她的同事们,最后。她指着一位个子并不太高,胖墩墩皮肤很白的少年对我说,他的名字叫“法慧,是个出家人。”说完表妹和同办公室几个人一起“哈哈”大笑起来。男孩快速从椅子里直起身,有点羞涩地对我说:“姐,你可别听她们乱说话,我可不是出家人,我可能吃肉了,这个名字是我爷爷给我取的,也没有什么特殊意义,开始取了几个名字总是有人和我重复,后来就取了这个名字,果然没有人和我重名了,哈哈。”
他的脸上充满了阳光般的笑容,我的心也受到了一屋子笑声的感染,感觉自己也很快乐。
可能因为表妹的特殊介绍,我不由多看了那个男孩一眼,男孩正坐在办公桌前写着什么,可能感觉到了我在看他,他侧头对我笑了笑,那两个酒窝里却多得是羞怯,第一次见面,他给我的感觉就像个女孩子。
后来又见了几次,每次见面的原因当然还是我去借表妹的自行车。之后的几次,我很明显感觉到了男孩对我的热情,多次主动提出来让我骑他的变速车。变速车是黑色与咖啡色相结合,当时最新式的变速车。那时,一辆变速车相当于现在的汽车同样宝贵。
有一个冬天的清晨,我去还自行车,又忘记戴上手套,裸手骑车十里路程,天寒地冻,凛冽的东北风像小刀子,我的手从起初的疼到后来的麻,感觉我的手已经不在自己胳膊上了。等到了表妹办公室,手已经冻得又红又肿。看到这样子,表妹倒了一杯热水让我捧着热乎手,可我连水杯都捧不住了,手指冰冷,像冻僵了一样的坚硬。
这时候,谁也想不到,法慧迅速走过来,掀开棉衣直接将我的手放到了他肚皮上。顿时,我的手就像一块冰,立刻在火上融化了。我感觉很不好意思,几次想抽出手,但都被他制止。他对我说:“你的手如果不这样捂热,恐怕会留下冻疮了。”屋里其他人也都安慰我,大家说:“手都冻成这样了你就别不好意思了。”那一刻,我们俩并排坐在凳子上,我的手在他怀中,我的手越来越感觉到来自于他肌肤传递的温暖。
这件事过去以后,因工作需要,有很长一段时间我没有回过老家,没回老家也就没去表妹那里借自行车。
隔了差不多一个月之后,我又去,表妹就神秘兮兮对我说要给我介绍男朋友,我对表妹说:“别人刚刚帮我介绍了一个,已经开始谈了,你这个就先别见面了吧。”表妹听我这样说仿佛很失望,欲言又止的样子,仿佛有很重要的事情被她忍下去了。我当时很粗心,没太考虑她的感受,就自顾自按照自己的意思拒绝了,表妹从此也没有再说起要为我介绍对象这件事。
年轻时候的工作往往会存在着较大地变动,后来,表妹也不在镇上工作了。
一晃两年多过去了。有一次我回家,路上遇到一位少年时代常常在一起玩耍的玩伴。他把我叫到他家里,让我诧异的是,他从床下拖出一只箱子,箱子里满满一箱子信,更令我吃惊的是,他居然指着那一堆信件对我说:“看看吧,这些信全是别人给你写的,让我交给你。”他的话让我惊讶到了极点,我做梦都不会想到有这样的事情。我有点不太信似的,拿起那些信看了看信封,结果我发现,是的,收信人的确是我的名字,再看看落款,写信人居然是法慧,这让我太吃惊了。更让我疑惑的是,信件都被人打开了,也就是说这些信都被人读过了。
看见我的不解,站在一旁的朋友有些尴尬,他承认他看了我的信。我问他:“别人给我信你为什么不给我,而且还打开看了?”他低下头,仿佛感觉到了他当初的错误,他有些歉意地对我说:那时他打听着我已经和别人定了亲,觉着再给我这些信已经不合适,但他又不想伤法慧的心,于是,每次法慧把信交给他,他都痛快地收下,然后拿回家,看完了就放到床下的木箱里,没想到居然积赞了这么多。
望着那些信,雪白的信封像极了少年纯白的感情,干净的没有一丝尘埃,就那么自顾自喜欢着,不管对方会不会喜欢他,这种纯碎的喜欢不带一点世俗的衡量,不求回报,春天到了,花就开了,就那么简单,那样美好。我无法想象出,当他在写这些信的时候他的那种热情,我也不敢去想,一封信要等多少天,还是等不来一字回音,然后又是需要多么大的勇气让他继续写下去,然后将写好的信再次交给我那位儿时的伙伴,174封信,包含深情的心意,在当时,却并没有得到公平的待遇,没有如期交给该看见的人。想到这里,我在心里有点责备儿时那位伙伴了,你怎能辜负了别人对你一番信任呢?即使不交给我,你又有什么权利偷看别人的信呢?
我知道他的心意不一定适合我,但那174封信,如同174双包含深情的眼睛,它们见证了我们的青春时期,也见证了一位少年纯白的真情。无论如何,那都是应该得到尊重的一份感情。它可以没有结果,也可以自生自灭,至少应该得到公平的对待。
当时带着情绪,带着对朋友的不满,临走,我竟没有带走那些属于我的信。并且,当时只顾生气,我并没有仔细看信中内容,不知道他的信中到底对我说了些什么,174封信,相当于他对我174次倾诉。
后来我才得知,当我见到那些信的时候,他已经应征入伍了。
一直到今天,我与他再也没有见过面。很久以后,表妹才告诉我那次为我介绍的也是他,是那个男孩自己对表妹表达了他对我的意思。一个那么青春的男孩,主动让别人给他保媒,得需要多么大的勇气啊,可我还拒绝了,甚至没有问一问对方是谁。
后来,我一直十分关注着他,甚至主动从表妹口中打听他的消息。先是听说他在部队提了干部,后来又知道他娶了妻生了孩,再后来从部队转业到青岛一个事业单位工作了。他的消息一点一滴,都被我收藏着。
世间事,不断轮回。以前,我不经意伤害了一个人的心,后来,我却多年如一日关注着他的消息,不知是对过去的一种缅怀,还是对自己内疚的表达。
而且后来,我还企图想找回那些信,不为曾经的错过,也不希望今天能够得到什么,只是为了怀念曾经的青春岁月。
我给那位儿时的朋友打了电话,隔了二十年我又问他要这些信,让他很吃惊,他磕磕巴巴说:“那些信起初是保留着,后来盖了新屋,旧房子一拆,啥都没了,再说我还以为你不要了,早知道你还要我搬家时候就给你保存了。”
人生是一趟单程列车,无情的光阴在列车中流逝着,终点站到了,一个人的一生就这样过去了。
那些少年纯白,那些无忧无虑的青春岁月,都在人到中年的今天无比珍贵。回忆,像金子一样在日渐苍老的年轮中闪闪发光。有些事,亦真亦幻,似梦似真。那些梦中的人,梦中的事,曾惊鸿一瞥,又恍若隔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