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完美之完美
——赏析小说《主角》的人物塑造
刘小革
《主角》是作家陈彦在2019年获得茅盾文学奖的长篇小说,在我看来,是应该读的。
读的过程,禁不住时常心潮澎湃,掩卷思索,读毕很想写点什么,提笔却又茫然。我自问,明明深受感动,怎么无从下笔呢?
是故事情节太曲折?是人物个性太复杂?是时代背景太漫长?都是,也都不是。近80万字的巨著,我真不知从何说起了。积在心里多日,总是心欠欠的,也许这就是所谓不吐不快吧?
终于再次提笔时,才发现繁杂曲折的故事情节已经在我头脑中日渐模糊,而故事中的各种角色,却更加顽强地从情节中走出来,在我眼前晃来晃去,且越来越清晰。
我忽然感觉,这本书原本就像一个大舞台,那些情节似乎不重要,时代背景似乎也不重要,只是表现人物的场景,而人物才是舞台的灵魂。书中人物中自然是主角忆秦娥最为耀眼,但似乎又不完全是,那些形形色色的各类人物,都以他们独特的形象,让观众难以忘怀。而我就是这样一个观众,书中各色人等走马灯似的在我脑海里盘旋转动,赶都赶不走。
《主角》,讲述的是秦腔皇后忆秦娥从艺五十年经历的风风雨雨。改革开放后几十个春秋,正如一位评论家所说:《主角》是一部宏大之书,是用“生命灌注的人间大音”,涉及戏曲文化、历史变迁、社会变革、艺术境界、女性主义等多个领域。读这本书的过程中,我也的确感受到这部书的宏大,它涉及的每个领域或许都可以单独成为一个专题来研读并加以评论。
但我不是评论家,只是一个普通读者,或者说是观众,只能说说这本书给我最大的艺术享受——即那些精彩的人物形象。
我甚至有些奇怪,书中人物并没有十分高洁的灵魂,让我崇拜、景仰,也没有十恶不赦的罪行,让我深恶痛绝。他们实在很普通,可为什么对我有如此大的吸引力呢?
首先要说的是书中名副其实的主角忆秦娥,她绝对称得上是秦腔界的一朵奇葩,人们或称之为表演艺术家。有人也许认为,既享有艺术家的盛誉,就应该德艺双馨,就应当完美无缺。是的,在我国过去和当下的众多文艺作品中,都不难看到这样的完美人物形象,似乎只有这样才是所谓正能量。而读这本书,有这样想法的读者会非常失望。因为书中的主角忆秦娥,实在是太不完美了!让你一边读她的故事,一边为她着急,一边骂她傻,甚至骂她活该倒霉,却又一边盼着她有好结局。
作家笔下的忆秦娥在事业上和生活中的反差实在太大了。事业上她是天之骄子,虽然生于贫穷山村,但上苍赐予了她超乎寻常的甜美嗓音和惊人的美貌,而从小吃苦养成的耐力又成了她独具的优势。别人不能忍受的练功之苦于她就是一种常态,一天不练功就浑身不舒服。更为幸运的是冥冥之中她又得到若干贵人相助:小小年纪舅舅胡三元就把她带入了县秦腔剧团,县剧团台柱胡彩香老师一心一意教她基本功,巴心巴肝地保护她。更为有幸的是四位秦腔老艺人发现她的天赋和不怕苦的性格后,又毫无保留地把秦腔的各种绝活都传授给了她。再加上各级剧团的历届团长,也都因为热爱秦腔艺术而对她这个秦腔天才倍加珍爱。
最难得的贵人是著名秦腔编剧秦八娃,他看准了她的天资:“演员很难有浑全的,有的有嗓子,却没功,有的有功,却没嗓子,有的有功有嗓子,扮相却不赢人。她是真正把一切都占全环了。算是秦腔的一个异数,一颗福星!大西北人,应该为这颗福星的降临,而兴奋自豪啊!”因此,不但为她取了响亮的艺名忆秦娥,(与原名易青娥谐音)还精心为她量身打造创作出新剧本《狐仙劫》,使得她一举成名,年纪轻轻就被推上了“秦腔小皇后”的高台。此后忆秦娥在事业上就一路绿灯,从小县城唱到地区再唱到省城,红遍了整个大西北。直至唱到北京,唱进了中南海。
按常理,忆秦娥取得这样的艺术成就,读者应当为她高兴了吧,可我无论如何都高兴不起来。因为她这一路走来,太多的坎坷,太多的磨难,太多的悲伤!关键在于,除了别人的构陷外,有不少痛苦竟然是她自身缺陷造成的,这实在令人沮丧!
为什么会这样呢?
原来,她除了在秦腔舞台上是“色艺俱佳”,被誉为“百年难遇的秦腔名伶”外,生活中却近乎傻子。用书中朱团长的话说“是一个瓜得不能再瓜的瓜娃了。就跟一条虫一样,瓜得除了唱戏,啥啥啥都不懂。”
是的,她的瓜真是让读者既心痛又心焦。
她九岁就辍学放羊,不到十一岁进了县秦腔剧团。谁知不久就因她舅舅出事,被剥夺学戏的资格,成了伙房烧火丫头。伙房里有个下三烂想欺负她,虽然没能得逞,但这件事却如阴魂附体跟随了她一生,成为别人毁坏她名誉的凶器。这种肮脏事明明是越抹越黑,可怜她虽已经成为名伶,却连这些起码常识都没有,性格又固执,居然跑回县秦腔剧团开证明,还非要省秦腔剧团团长在大会上宣布,以表明自己的清白。甚至还跑到医院让医生开了处女膜完好的证明,也要领导在大会上宣布。天呀呀!哪有这么瓜的女娃呀?难怪她的追求者刘红兵说她“这号事,还能回去开证明?还能到医院做检查?你想证明给谁看呢?还有比你更傻的女人吗?”她瓜得让人好心痛啊!
可这也真不是她的错。可怜她出生在极贫穷的家庭,三年小学所受的教育实在不能支撑她应对复杂社会钩心斗角的人际关系。对别人为争夺她的主角地位设下的一个接一个的陷阱,她完全无力招架,只是愤怒,却无法还击,她的心实在太累了。为了证明自己的清白,一横心就嫁给了她并不爱的刘红兵。她以为嫁给刘红兵这事就了了,就可安心练功演戏了。
但是她错了,她不懂没有爱情的婚姻必然是悲剧。因而此后她不仅在舞台上是悲剧主角,在现实生活中,也必然是悲剧主角,这是读者可以预料的。
而我没能料到的是,在故事的结尾,当她在主角的位置上站了几十年,达到艺术顶峰,并获得“秦腔金皇后”桂冠后,竟然也不知不觉飘飘然而爱慕虚荣,不愿让出舞台给后起之秀——她亲自培养出的养女小忆秦娥。按我的理解,她历经风风雨雨走到今天,应该历练出一种胸怀和气度,应该懂得小忆秦娥是在延伸她的艺术生命。
可惜她不懂!她不能理解长江后浪推前浪的道理,她终究不能脱俗,无法达到德艺双馨的艺术家高度,最终停留在了“色艺俱佳”的艺人档次,十分令人惋惜。但,这就是真实的忆秦娥。
作为一个女读者,不禁会从女性的角度来探寻忆秦娥悲剧人生的原因,而我发现这原因竟然就是她的天性:“她是不甚懂得男女风情的,除了演戏,还是演戏,演戏以外,她就基本像个傻子了。”这天性造成了她对生命中的三个男人的错误态度,可以说这是她最突出的不完美。
忆秦娥原本是可以幸福的,她的生命遇见了封萧萧、刘红兵和石怀玉三个品行不同,性格各异的男人,但他们有一个共同之处,都是用生命去爱她,这对于一个女人是多么的幸运。可是,就因为爱她,封潇潇成了酒鬼,刘红兵成了瘫子,石怀玉竟为她结束了自己的生命。是她错误的对待他们,导致了三个男人的悲剧人生,同时也是她自己的悲剧,实在是不能不令人扼腕叹息!
封萧萧是忆秦娥在县剧团时的初恋。可单纯的她自己并不清楚这就是初恋,只是感觉心里装着这个人。而是封潇潇与她一样是闷葫芦,明明深爱她却因自卑不敢表白,不敢争取幸福。再加上刘红兵的出现,便误会忆秦娥移情别恋,而她又不知怎样解释。就这样,两个真心相爱的人因为双方性格的缺陷就与纯洁美好的爱情擦肩而过。更可怜的是封萧萧对她又一辈子不能释怀,便借酒浇愁,最终堕落成了一个天天烂醉如泥的酒鬼。一个纯朴的青年就这样毁掉了。
刘红兵是忆秦娥的第一任丈夫,一出场就令人十分厌恶。他依仗高干家庭,成天不务正业,花天酒地。认识忆秦娥后痴迷她的惊艳美貌,就恬不知耻到处宣布这个女人是他的,不准别人染指。他对忆秦娥完全是死缠烂打,不管忆秦娥走到哪里,他都会出现在她面前,嬉皮笑脸大献殷勤,故意让人误会他们是在谈恋爱,封萧萧就是因此而误会知难而退的。他特别善于找机会争表现,每当忆秦娥遇到难关,一筹莫展时,他就突然出现去为她排忧解难,让她不得不接受他的帮助。渐渐地,他由爱恋忆秦娥的美色进而转变为对她的一切都爱,而无微不至的体贴照顾和保护她。他甚至偷出父亲的警棍打欺负忆秦娥的人,把自己弄进了派出所。而且不管忆秦娥怎样恼他,骂他,甚至拳打脚踢,他都是笑脸相迎。结婚后,他不像有的男人,得到了就不珍惜,他依然珍爱忆秦娥,一而再,再而三的忍受她的家暴。而她因演戏武功极好,有一次差点打死他,而他也还要回到她身边,对她说:“你记住,就是再骂再打再踢,我都是打不散踢不走的,这一辈子,都心甘情愿做你的奴隶”。
这样死心塌地的爱,很少有女人不为之感动。
可是,忆秦娥少年留下的心理阴影,使她认为两性关系很肮脏甚至是罪恶的。再加她对刘红兵原本没有爱,所以她心安理得地享受刘红兵无微不至的关爱,却完全不知珍惜,不懂得夫妻间的尊重,反而动不动就不知轻重地拳脚相加,导致原本十二万分珍爱她的刘红兵最终不得不离开了她。他之所以离开,是因忆秦娥一再对他冷若冰霜,他崩溃了,终于出轨。
但即使这时,他仍疯狂爱着忆秦娥,认为是自己愧对妻子。面对别人恶意伤害忆秦娥,依然表现出男子汉大丈夫的胸怀,他怀里抱着忆秦娥,对恶人大喊:“请不要再在我妻子身上打主意了,不要再给她泼脏水了!她就是一个给单位卖命的戏虫,戏痴。她已经遍体鳞伤了!我敢说,她比这个世界上任何女人都纯洁,都干净。我首先不配拥有这样好的女人!”他喊得泪流满面,不觉中,我的脸颊也被泪水打湿。
直到最后他落魄到成了残废,自己生活都过不下去了,却坚持借钱来给儿子的生活费。此时我对他再也厌恶不起来了,心中却泛起深切怜悯的涟漪,一个多么可怜的生命啊!
忆秦娥的第二任丈夫石怀玉,又是一个爱她胜过爱自己生命的人,和刘红兵一样,他受尽感情的折磨,却欲罢不能心甘情愿给忆秦娥当牛做马。
石怀玉是一个极具天赋的画家,我感觉他对忆秦娥的爱,有很大的成分是艺术家对艺术珍品的爱。自从他认识了忆秦娥,听了忆秦娥的秦腔,就不可救药地爱上了她。在石怀玉心中,秦岭是他生命的腹地、艺术的源泉,而忆秦娥就是秦岭巍峨山脉的精魂。他从忆秦娥身上捕捉到了多年求之而不得的创作灵感,由此,他以忆秦娥为模特儿创作出了精品之作《秦魂》。作品中忆秦娥的裸体,掩藏在烂漫的山花丛中,与秦岭融为一体。任何人都能看出,画家对画中主体包含着无限爱怜和深情。石怀玉自己认为《秦魂》终于画出了他心中最美的画。
可悲的是,只读了三年小学的忆秦娥完全不懂得绘画艺术。在她的眼中,画了她的裸体,就是下流的、丑陋不堪的、罪恶的,绝对不能容忍的。她竟然疯狂地将一瓶墨汁泼在了画上,毁掉了石怀玉这幅生命之作。当天晚上,石怀玉就用一把利剑,刎颈自杀在这幅画作之下。可他临死也没责怪忆秦娥,反而依旧深爱着她。他留下遗嘱:“再一次向我的爱妻深深致歉!是我损坏了她的名誉,我当堕入地狱,万劫不复……”读到这里,我的眼眶再次盈满泪水。
我特别心痛石怀玉,他如此惨烈地结束生命,忆秦娥却仍然一点也不能理解这是对她的爱,还傻傻地问:“石怀玉的死,到底算咋回事?”天呀!她怎么就是不能懂得,石怀玉是一个视艺术为生命的人,她毁了的那幅画包含着他全部的爱,就是毁了他的心啊!还有什么比这个令他更绝望呢?石怀玉又是一个多么可怜的生命啊!
可怜这个忆秦娥啊!秦腔的天才,生活的傻子,毁了三个爱她的男人,也毁了自己。
《主角》的故事里,还有很多人物,也都是不完美的普通人,但也给我留下深刻的印象。
比如忆秦娥的舅舅胡三元,完全就是一个为秦腔而生的敲鼓佬,“文革”中被批判为走“白专道路,业务挂帅”。他像得了魔怔一样迷恋秦腔,迷恋敲鼓,甚至坐牢也天天要敲“见啥都要敲几下,不是拿指头敲,就是拿筷子敲,床沿、门框、水管子、逮啥敲啥。连好多犯人的头上,背上、屁股上他都敲过,刷马桶,在马桶上也敲。”他常说忆秦娥傻,其实他也一样,除了能敲一手好鼓,生活完全一团糟。而且性格又极其暴烈,见不惯别人不认真敲鼓,说是糟蹋秦腔,遇到这种情况就控制不住自己,多次失手用鼓槌敲掉了别人门牙,害自己坐牢。
还有故事中最阴暗的人物楚嘉禾,她生性好强,偏执地认为是忆秦娥的出色挡住了她当主角的道,对忆秦娥羡慕嫉妒恨,设下各种毒计败坏忆秦娥的名声,想把忆秦娥搞臭,好取而代之。但她似乎也情有可原,她也算天生丽质,可惜嗓音有限,悟性也差,天赋不够又吃不了苦,因而心性再高也赶不上忆秦娥。其实,忆秦娥从来没想要与她争当主角,只是因为天赋加刻苦,剧团硬要她当主角。她推不掉,只好采取生娃儿的办法退出舞台,为楚嘉禾让出了机会。可楚嘉禾却无法撑起主角的场子,这就是她的天命。可她偏不认命,在忆秦娥从艺四十年演出季时,她甚至以出卖肉体为手段,以达到败坏忆秦娥名声的目的。但最终她争了一辈子,也失败了一辈子。想想也是个可怜的角色。
《主角》中的许多人物,让人感觉都是可怜的生命,因此,读者的心情不免有些沉闷。而这种沉闷,又往往会被作家对人物生动活泼的描写而驱散。
比如书中只出现过一次的一个小角色,吹嘘自己笛子吹得好“连县上领导吃饭,都让我去吹了,吹了还让我上桌子喝酒。说我懂专业。”但别人却说,“这家伙的笛子,吹得音调能从印度跑到外蒙去。”“纯粹是拿着裤腰上领子——胡整呢!”仅三言两句,这人可笑的嘴脸就暴露无遗了。
又比如刻画一个看门老头儿也只有几句:“一天到晚眼睛都睁着,以为是醒着,却在打鼾,以为睡着了,却是醒着的。有人半夜偷了一块做布景的木板出去,听着他鼾声如雷,地都震得在动弹,结果第二天就把那人报告领导了,还说出了具体出门的时间,还有木板的长宽厚薄。”老头的形象跃然纸上。
书中有许多这样的描写,读着十分有趣。
作家陈彦曾长期作编剧,《主角》写的是他最熟悉的人群,是许多人很轻视的“戏子”和围绕戏子的人们,他们有着各种各样的性格缺陷,但作者对他们怀着很深的感情。再看看我们身边,不正是由这些并不完美的芸芸众生,构成了我们的大千世界吗?
我恍然大悟,正是作家塑造出这些人物的不完美,才构成了完美的艺术形象,让读者难以忘怀,这就是文学艺术的完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