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索
史飞翔的头像

史飞翔

网站用户

小说
202006/24
分享

春夏秋冬

春夏秋冬

史飞翔


春天的雨,说来就来。一如异乡人漂泊不定的心绪。就在我站着等34路公交车的那会儿,雨淅沥沥地下了起了,不大不小,不慢不紧。整个城市笼罩在一片烟雨中,湿润而惆怅。

街道对面的写字楼里涌出一群男女,他们着正装,戴工牌,迈着或轻盈、或稳重的步子,三三两两的边走边笑。中午十二点了,正是下班高峰期。周围那些个大大小小的吃饭地瞬间挤满了人。

嗨,帅哥,用一下你的手机。我的机子没电了。

说我吗?我一愣,慌乱之中看了一下四周,结果就我一个男的。

你在和我说话吗?

是啊!

哦。

我停止了打得正酣的“王者荣耀”,将手机递了过去。男人总是没出息,抵挡不住美色的诱惑,更别说是主动送上前的。

我退到一边,目的是不至于让人家感觉到我好像在有意偷听她。借着打电话这会,我仔细打量了一下距离我几步之遥的这个突如其来的女子。只见她肤色白皙,身材高挑,个头接近一米八的样子,上身穿着一件粉色的呢绒风衣,下身是一件白色的裤子,一双黑色的长筒靴更显得个子高挑。被雨水打湿了的一头秀发蓬松的散在微耸着的肩头上。一张精心装扮过的脸,如花似玉。

多么美丽的一个女子!莫非我要交桃花运?记得,过年回老家的时候,本家的一个婶娘曾对我说过,我今年会命犯桃花。我问为什么?她说相书上说的。难道真会如此?

我从小生活在农村,十八岁进入县城读高中,二十二岁考进北方的一所大学。学校里有不少女生说我长得像王力宏,或明或暗地追我。她们不知道其实我内心里很自卑,我很害怕与异性交往,原因是我真的没见过什么世面,不知道怎样和女生相处。

不好意思,用了这么长时间,怎么感谢你呢?

我说没事。

那怎么行呢?要不这么办,我请你喝咖啡怎么样?

我心花怒放,但故意装出一副深沉的样子。这怎么好意思呢?一个电话花不了几个钱。

我不想欠别人人情。

那好吧。

或许是因为下雨,偌大的一个星巴克,客人稀稀疏疏。我们挑了一个挨窗的位子坐了下来。一杯拿铁,一杯卡布奇诺。

窗外雨声淅沥。

起初我们只是腼腆地喝着咖啡,谁也不说话,偶尔目光撞在一起仓皇躲开,赶紧落在别处。总得有人打破僵局吧。于是,我没话找话的说了一句,你好像刚才叫我帅哥?

是啊。不叫你帅哥叫什么?

蟋蟀的“蟀”吧?

她噗的笑了一下。你挺逗。

我傻傻地撇了一下嘴。你知道吗?我们宿舍的人都叫我“老鼠”。

宿舍?

是的。我还在上大学呢。

哦!那你在哪个学校读书,什么专业?

外语学院。英美文学专业。

他们为什么叫你“老鼠”?你爱吃零食?

不。因为我眼睛小。

噗的一声,她又笑了。妈呀,笑死我了。你这人太逗了。

我们就这样有一句没一句地聊着。有时干脆一句话也不说,只是两个人静静地坐着,用小勺子晃动着咖啡。

还不知道怎么称呼你呢?这次她先说话了。

巴图。

你呢?

我叫胡蝶,是胡子的那个胡,不是蝴蝶的蝴。

哦。这名字好听。

是吗?她停顿了一下继续说,其实我挺羡慕你们这些读书人的,斯斯文文,干干净净。说这话时她望着窗外,一副若有所思的样子。

……

雨停了。我知道我们该走了。

不知以后还有没有机会再见到你。我小心翼翼地问。她矜持地笑了一下,什么话也没说。

走出星巴克,我正想加她的微信号,谁知34路公交车却来了。

快,你的车来了。好像人挺多的,带好东西。

不得已,我只好挤了上去。车子开动了,透过车窗我看见她在冲我挥手。那一刻我突然间有种说不出的感受,鼻子有点酸酸的。

如同千万个浪漫故事一样,心跳之后一切又复归于平静。生活依旧那么狗血。我照样每天骑着单车穿过校园的林荫道,照样颓废地躺在宿舍的床上没黑没明的打着“王者荣耀”,照样坐在“叁宝烤肉”摊上与那些狐朋狗友大口大口地喝着啤酒,照样在漆黑的夜里思念我那柏拉图似的恋人。

雪花纷飞,火树银花。

到处是花花绿绿的圣诞树,到处是刺鼻的硫磺味。我失魂落魄地走在圣诞夜的街头,落败得如同秋风中的一片枯叶。

我失恋了!那个追了我三年的女孩,在大四一开学突然间提出了分手。她说她很累,也很辛苦。她说她在我身上找不到半点她自己的影子,她说她低到了尘埃里。我知道她说的这一切都是事实。我总是很骄傲,总是在不知不觉中伤害着别人。

毫不提防地猝然一击,使得我内心深处关于女人的那些个人设轰然倒塌。我烧毁了那个女孩子的照片,望着那蓝色的火苗我泪流满面。别人的爱情轰轰烈烈,我的爱情还没开始却已经结束。水纹珍簟思悠悠,千里佳期一夕休。从此无心爱良夜,任它明月下西楼。

为了将自己从那个感情的黑洞里拖出,我只好麻醉自己,抽烟、喝酒、打游戏。我陷入无边无际的手机游戏之中,一刻也不愿停下来。生怕一有空闲就会触及起心中那段隐隐的痛。但是在这个万人皆欢的圣诞夜我最终还是崩溃了,溃得不成人样。一个人有多坚强,他就有多脆弱。外表越坚强,内心越脆弱。我失魂落魄地走在圣诞夜的街上,落败的如同秋风中的一片枯叶。

站在天桥上我泪眼婆娑地望着车水马龙、霓虹闪烁,有种不知身在何处,恍若隔世的感觉。突然有人拍了一下我的肩。我抬头一看,一张娇艳白皙的脸,似曾相识。

怎么?你不认识我了。我们一起喝过咖啡。她用手比划着。我知道你叫巴图。

突然间我就明白了过来,想起了那个春雨沙沙、情意绵绵的下午。但我还是把头扭向了一边。

对不起。

你怎么可以这样呢?要知道我可是一直把你当成是读书人呢。

她这一说,我更惭愧了,泪水像决了堤的洪水,一下子倾泻而出。我几乎要哭出声了。真他妈狼狈!

她递过一叠纸巾,意味深长地望着我。

走吧。我们去喝咖啡。

我踉踉仓仓的跟着她来到了一家店面用树根装饰成的名叫“心情故事”的咖啡屋。屋子很小只有四五张桌子。桔红的灯光下,几对恋人正情语喁喁。

那女孩是谁?你恨她吗?

我说,不,是我不对。我不懂得珍惜。

她说,心里难受是不?相信的话你就告诉我。我开导开导你。要知道我可比你大,你就把我当成是姐姐好了。

我拿出一支烟刚想点,却被她拦下了。

于是我便将自己与那个女孩的恋爱经历和盘托出。待我像讲故事一样讲完我的这些经历时,我发现胡蝶的眼里含满了泪水。

我说,我的感情世界是一片狼藉,一塌糊涂。我很累,很疲惫。我渴望有个人能拯救我煎熬的心灵。

她说,我懂,我懂。

士为知己者死,女为悦己者容。我不知道此刻的胡蝶算不算是我的知己呢?也许是因为酒精的缘故,也许是因为受伤的缘故,突然间我内心产生了一种冲动,我握住了胡蝶的手。我希望她也能握住我的手,或是给我一个温暖的怀抱。事实上什么也没有。她抽出了手,淡淡地说了一句:其实人活着,都挺难的!

……

那晚很晚的时候我们才离开了那间咖啡屋。临分别的时候胡蝶对我说,以后别喝酒。一股感动涌上心头。就在她正要转身的时候,我突然对她说,胡蝶,你等等,有句话我想对你说。

她说,别犯傻。

我说,不。

于是她脸红了。

我知道她一定是误解了我。

我一本正经的对她说——你很像我妈。

池塘生春草,园柳变鸣禽。很快又迎来了一个姹紫嫣红,万木峥嵘的春天。春天是万物复苏的季节,春天是感情萌动的季节,春天也是恋爱的季节。

我和胡蝶相爱了。一切来得那么突然,又那么自然。瓜熟蒂落,水到渠成。我曾不止一次地在心中勾画并想象着我的爱情。不料到头来却是如此的突然。我清楚地记得那是一个春日温暖的午后。阳光金子般地铺撒屋中。在胡蝶那张窄小的床上,我一阵眩晕,懵懵懂懂地撞入了一窝草丛,一片森林,一个花园。那一刻世界停止了跳动,刹那变成了永恒。

在接下来的日子里我幸福的一塌糊涂。一生只为一个人。我用26年时间终于等来了我的爱情。世间没有一个男人是多余的,同样也没有一个女人会剩下。

此后,我便经常骑着单车从城市的这一头蹿到那一头。为的是看一眼我的胡蝶。而胡蝶也会偶尔冷不妨的出现在我大学的宿舍楼下,给我一个大大的惊喜。每每这个时候,她总是会给我带来西装、皮鞋、运动衣、牛仔裤。每当周末的时候胡蝶总是会带我去她那单人小屋,我们缠绵又缠绵。

我很喜欢胡蝶那个温馨小屋,尽管它只有十几平米。那错落有致的布置以及那荷花色的窗帘我都喜欢。但我最喜欢的还是她那张窄小但却舒适的床,那床铺着厚厚的海绵,躺上去像漂在云层上。每当我俩躺在那上面的时候,胡蝶总是紧紧地抱着我。她说她喜欢听我给她读小说。

我为胡蝶读过马尔克斯的《百年孤独》、毛姆的《人生的枷锁》、卡夫卡的《城堡》、普鲁斯特的《追忆似水年华》等很多西方小说。“多年以后,奥雷连诺上校站在行刑队面前,准会想起父亲带他去参观冰块的那个遥远的下午。”“天亮了,天色阴沉沉的。彤云低垂,寒风刺骨,眼看要飞雪花了。”每当我读这些经典句子的时候,胡蝶总是睁大着眼睛,像个小学生一样认真的倾听。记得,有天黄昏我在读《简爱》:“难道就因为我一贫如洗,默默无闻,长相平庸,个子瘦小,就没有灵魂,没有心肠了——你想错了,我的心灵跟你一样丰富,我的心胸一样充实!”读到这,我突然听到了啜泣声,低头一看,胡蝶竟哭了。

我问,怎么了?

她说,为什么爱一个人那么难?抱我,抱紧我。泪水湿透了我的衬衣。我不知道胡蝶为什么突然那么伤心?

我深深地陷入对胡蝶的迷恋之中。而胡蝶也是那样的爱我,生怕一转身就会失去我。她几乎每隔一段时间都会在我耳边呢喃:说,说你爱我。

我俩就像两只断了线的风筝。越飞越高,越飞越远。

转眼大学毕业了。同宿舍的八个兄弟在吃过最后一顿散伙饭之后便作鸟兽状,各奔前程了。那天我站在操场上,一个人看着空荡荡,静悄悄的校园,突然间很伤感。一半是出于对过早流逝大学生活的眷恋,一半是对于即将开始的未知生活的一种深深恐惧。

在接下来的日子,我开始奔波于找工作。也只有在那一刻我才深切地体会到什么叫做社会,什么叫做生存。读了四年大学,花了近十万元,面对的竟然事毕业即失业。

在一个阶层固化,处处拼爹的时代,一个来自偏远农村的孩子,幻想着通过自己的打拼,过上体面的生活,融入上流社会,受到别人的尊敬,这是多么的可笑。生活远比一切小说更显真实也更显荒诞。“这是最好的时代,这是最坏的时代;这是智慧的时代,这是愚蠢的时代;这是信仰的时期,这是怀疑的时期;这是光明的季节,这是黑暗的季节;这是希望之春,这是失望之冬;人们面前有着各样事物,人们面前一无所有;人们正在直登天堂,人们正在直下地狱。”在这样一个时代,我们的身边每天都诞生着无数的新的“嘉莉”和“于连”。

几个月后我终于在一家事业单位里做了一名干事。从此,我每天西装革履,人模狗样地夹着皮包进出于机关大楼,对着认识不认识的人点头哈腰。我每天都做着一些与我所学专业八杆子都打不着的琐碎事情。我开启了自己慵慵碌碌的一生。

我与胡蝶一如既往,一周见一次。平时我们通过微信彼此问候。偶尔的一次激情换来的是更长时间的空虚。很多时候我心里很烦。我常常一个人盯着远处某个东西半天一动不动。我常常无端地生出许多人生的感慨。我常常觉得这人活着实在没啥意思。

好友荡荡(因其好色故名)电话里说有要事必须面谈。于是我与他约定在长安街的德克士见面。

等我坐地铁赶到时他已点好鸡腿、汉堡,端坐于桌前。这使得我很生奇怪。荡荡那可是出了名的贪吃之徒。用我们哥们的话说那叫猪八戒成不了神——嘴把人害的。除了贪吃荡荡还有一大特点那就是好色。任何女人哪怕是刚认识,荡荡也能将她哄得红晕满面。

我说,今个儿太阳打西头出来了。

荡荡嘿嘿一笑。坐,坐。

有话就说。有屁就放。没时间和你扯犊子。

荡荡说,巴图,你说咱哥俩关系乍样?

我说,少绕弯子,有话直说。

荡荡突然从座位上坐起在我肩上重重的拍了一下。愣头愣脑地冒出了一句,兄弟啊!说完这话,他将头转向窗外,一言不发。

我开始有一种不详的感觉。说吧,什么事?是不是遇到什么麻烦了?

荡荡的喉咙里像鸽子一样地发出咕咕声。

怎么了?荡荡。

我,我不知道该怎么对你说。我……我……巴图……他刚要说,却又突然打住了。

……

霓虹闪烁的街上一对对恋人依偎着从身边走过,个个脸上洋溢着幸福。

从德克士出来的时候我只有一种感觉,那就是想哭。我好想一个人跑到一座山上或是一个旷野,噗通一声跪在地上,扯开嗓子,嚎啕大哭。

当荡荡颤巍巍、怯生生向我讲起那天他与客户在著名的洗浴场“水云间”消费时意外地撞见胡蝶时。我恨不得立马将荡荡那颗大脑袋拎下作成拖把,塞进马桶里。

午夜。房间一片漆黑。我躺在床上,眼里噙满了泪水。太他妈狗血了,怎么会这样,怎么会这样?我多么地希望荡荡说的一切都是假的。但是当我冷静下来,在脑海里将胡蝶交往的点点滴滴仔仔细细地滤了一遍又一遍的时候,我却不得不承认这个事实。现在想想,我真的很傻。怪不得有好几次我在她的包里发现型号不一的安全套子。还有一次我看见她身上有伤,她说是洗澡摔的。我怎么就这么傻呢?我怎么也不相信胡蝶会是那种人。那个躺在我怀里温顺得像只小猫一样的女人,那个常常对着我喊,快,说你爱我的女人怎么会是那样的人。我不敢想象胡蝶与别人做那种事的时候会是什么样子。我的眼里满是泪水。老天爷啊,你也太会捉弄人了。瞬间送给你幸福,瞬间又将它收回。

秋天,一地落叶。

我已经伤害过一个女孩了,我不想也不能再伤害胡蝶了。就算她是那种人,哪又能怎样呢?荷花长于污泥,但一样高洁,是池上青莲。是胡蝶让我第一次趟过了女人河,是胡蝶让我品尝到了幸福的滋味,是胡蝶让我懂得了什么是爱以及怎样去爱人。尽管我的内心有冲突,有不甘,有羞赧,但我在心里实际上已经原谅了她。在这个世上,人人皆靠出卖某种东西而生存。有人出卖体力,有人出卖智力,有人出卖人格,有些出卖尊严,也有人不得已而出卖身体。有谁又能说出卖人格和尊严的人一定就比出卖体力和肉体的人高尚呢?

我决定去找胡蝶。我不在乎别人怎么看,生活是自己的,和他人无关。但是,胡蝶却躲着不肯见我。住处找不着她,我就打她的手机。手机打不通我就发微信。可是不管我打电话还是发微信,她都不理我。几天后她的手机变成了停机。就这样,她从我的世界里消失了,眼睁睁地看着消失了,消失得无影无踪,消失得无声无息。

我的世界再次塌陷。我开始怀疑自己是不是生活在现实之中,总觉得周围一切都那么的不真实,好像水中花、镜中月,我的神情开始恍惚。单位打来电话,说我再不上班就要被除名了。我没有荡荡哄女人的本事,我只能上班去,过那种每天看似人模狗样地夹着包进进出出,对着认识不认识的人一律点头哈腰的慵慵碌碌的生活。

有一天,我收到了一封快递。打开一看顿时就愣住了。那是胡蝶写给我的信。

巴图,我最爱的巴图:

原谅我。原谅我所犯下的错误。我知道你的那位朋友已将一切告诉了你。尽管我一直担心这样的结局,但最终还是没能挽留得住。也许这就是命。命中注定我不能永远得到你。我什么都不想解释,解释也没有用。我要说的是,我爱你,很爱很爱你。我爱你胜过爱我自己。可能你不明白我为什么这样爱你。那现在就让我告诉你。

有一个女孩子家在东北农村,很偏僻的那种。她父亲一心想要一个男孩子。她姐姐叫转转,她叫转弟。可是无论是转转还是转弟都没能给他父亲转回一个弟弟。因为这个原因,她经常挨他父亲的打骂。他父亲常说,九个闺女不抵一个瘸腿儿。生你们都是些腾囤的。后来她上学了。班里有个男生猛追她。那个男生长得高高大大,一表人才。不少女生都心仪他。可他偏偏只喜欢这个女孩。她问他为什么要追她。男孩说因为你与她们不同,你身上有种特别的东西。一种空旷。一种忧郁。一种孤寂。男孩的话戳痛了她。于是在一个月亮高悬,凉风习习的夜晚,在校园小树林的一张长椅上,她轻而易举地将自己的第一次献给了他。

后来那个男孩考上了省城的一所大学,而她却高考落榜了。落榜之后他父亲更凶了,她只好背起行李去城里打工。在一家工厂一天工作十几个小时,用砂纸打磨一件又一件的模具。尽管如此,她仍然没有忘记和那个男孩保持着联系。男孩对她说,让她等着,四年后就娶她。四年里,她源源不断地给这个男孩一笔又一笔的生活费。好不容易等到了四年。可她等到的却是他已和系主任的千金结婚的消息。得知消息后,她欲哭无泪。她把嘴唇咬得都渗出了血。她恨自己为什么那么傻。她恨自己为什么不在省城的大学里。她恨世界上所有花言巧语的男人,她万念俱灰。

不用说我就是那个女孩。那天当我在公交站牌下远远看见你的时候,我本能地就联想到了他。你长得太像他了,连眼神都像。于是我就撒谎说自己手机没电了,其实我是想找机会接近你。

巴图,原谅我欺骗了你。我真的很爱你。在这个世界上只有我最了解你。你永远是个长不大的小男孩。你需要有人照顾你。你需要有人宠着你。巴图,你是不知道我有多爱你。我知道爱不是一支玫瑰,也不是一次饭局,它是一种来自生命的体验。我无法抛弃对自己生命的真实感受。它曾经是那么的真切,那么的铭心刻骨。从爱上你那一刻开始我就决定接受你带给我的一切,包括你的欢乐,你的孤独,你的忧伤,你的无助,你一切的一切。我从不奢望你能给予我什么。我只希望能携子之手,相伴一生。无论前路怎样坎坷,只要有你我就有幸福。说出爱你的时候,就是向你承诺一起去担当以后岁月中的甜蜜,苦难,快乐,忧愁。

巴图,我原想着等我攒上一笔钱后,我们就结婚。这样你就可以不用去上班,每天呆在家里写诗。你说你很喜欢小孩子。到时我给你生个双胞胎。让这些小家伙整天围着、喊着,累死你。

巴图,我最爱的巴图。原谅我。原谅我所犯下的错误。你可能无法理解我,永远都无法理解。你是天之骄子。你坐在窗明几净的教室里。你进出于机关大楼。你坐在有着空调的办公室里。你不知道地层人的艰辛。你不理解一个女孩子是怎样挣扎着生存于这个弱肉强食的社会。你不知道这个世界还隐藏着多少丑恶。你永远都不会知道。我曾经是那么地热爱这个世界。满心希望,满心憧憬。可是现实一次又一次地将我碾压、揉碎。

巴图,你是一个好人,重情重义。你配拥有一切的美好和幸福。忘了我吧,巴图。爱如烟花只开一瞬。和你在一起的那些日子是我一生最快乐的时光。我已经知足了。拥有你是我今生最大的福。当你看到这封信的时候我已经离开了这座城市,这座曾经给过我欢乐,也给过我伤痛的城市。

巴图,我想告诉你,在你将来的生活中不要再被往事所牵绊。要勇敢地往前走。一直走,别回头。不要因为受伤而拒绝相信所有的女人。这对她们不公平。你知道吗?好好对待那个将出现在你生活中的她,那个值得你真爱一生的人。千万不要伤害她,折磨她。我求你了,好吗?请真诚爱人吧,这世界太冷!

看完信,我泪如雨下,泣不成声。一种撕心裂肺的疼痛撕扯着我的心。我站在市中心最高的立交桥顶。我想,站在立交桥顶的我看上去一定很美。我的身上披了一层厚厚的夕阳的余辉,红彤彤的。

当我站在立交桥上俯视着下面川流不息的车辆和行人时,我强烈地感到时光在流逝。也就是在那一刻,我突然间对这个相处了十几年的城市觉得陌生起来。我甚至搞不清自己身在何处,一切像是一场电影。我分不清哪个是现实,哪个是梦境?我的脸上湿漉漉的,那是我流出的泪。我知道冬天很快就要来了,到那时整个城市将是一片白雪皑皑。

我也说几句0条评论
请先登录才能发表评论! [登录] [我要成为会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