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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玺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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散文
202007/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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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痴迷诗文

我上学第一次接触诗歌,还是在上中学的时候,就是登台演出配乐诗朗诵《老汉参观韶山冲》。

这是学校组织文艺汇演,各班要选送节目,老师就定了这个节目,而且让我们俩抄写诗歌,分配角色,反复演练,我承担了诗中叙述者和服务员的角色;他就扮演老汉了。现在看是个诗歌情景剧吧。

老师给我们排练,甚至连服装都帮我们设计安排好了,我的服装好办,一身灰色套装就行,老汉的服装是老师压箱底的旧深褐色短褂。我们上台前还画了妆,演老汉的同学还戴上老师旧的绿色大棉帽,脸上打了红褐色的低粉,用毛笔画了几笔黑色抬头纹和眼角纹,腰里还扎了条布黑色腰带,插着一个烟杆和烟叶包,看上去真是个小老汉了。

这首诗是写一位老汉参观韶山冲来的,他怀着对伟大领袖的无限热爱参观毛泽东的故居,他彻夜难眠,早早起床,想去赶快参观啊。他见到了宾馆服务员后,表达了热爱毛主席,翻身做主人的感激之情,表达了为社会主义建设贡献全部力量的决心。

诗凭借我的记忆大体是这样的:当东方的霞光绽放,老汉就急匆匆起床,他今天要参观韶山冲啊,那是一个伟人出生的地方......。当当,谁个叩门窗,服务员开门看见,古铜色的脸庞外来的客啊,他说要去参观毛主席的故乡。他抑制不住对服务员讲,他的故乡在黑龙江,翻身得解放当家作主分房分地了,吃饱穿暖家里有余粮,这日子越过越红火,他的家乡变成鱼米之乡......。感谢毛主席,感谢共产党,不能忘记先烈抛头颅洒热血,为人民打江山,让劳动者当家作主翻身解放......。不能忘记过去穷苦的日子,吃水不忘挖井人,代表乡亲们参观韶山冲,让新中国幸福的日子万年长......。

这首诗歌没有什么华丽的辞藻,情感真挚,语言朴实,形象鲜明,意境隽永,打动人心。我们的演出获得极大的成功。

从此以后我就迷上写诗了,为了写出优美的诗句,我带着笔本,看见有意思的情景就记下来。譬如:看见老师批改作业,我有了诗句“红墨水——老师的心血”;看见父母伤心哭泣,我有了诗句“泪——心泉”;看见暖瓶有了诗句“心总是热的”;后来到暖瓶里的剩水有了新的诗句“心虽然是热的,搁置久了,也会心烦意冷”;我上街碰到朋友有了诗句“拍疼了肩,攥热了手,闹事遇知友”;我投给编辑的诗稿退回有了诗句“风吹落了我的诗稿,大地发表了”;我看见电风扇有了诗句“躲在角落里摇着头吹冷风”;我戴手套劳动有了诗句“靠别人的手填满肚子”......。

我迷诗歌、迷作文、迷写作,迷了几十年了。我从中获得了无限的乐趣,人生还有比快乐更珍贵的事吗?我还是感谢生活让我迷恋作文,我不会忘记我青春的岁月有诗歌的陪伴,我感谢人生的痴迷兴趣爱好,假如没有那我将是不可想象的活着。

人生琴棋书画多少追求,我还是喜欢写诗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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