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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一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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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学评论
20220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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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彻底干净的黑土块 ——读海子《活在珍贵的人间》

活在这珍贵的人间

太阳强烈

水波温柔

一层层白云覆盖着

踩在青草上

感到自己是彻底干净的黑土块

活在这珍贵的人间

泥土高溅

扑打面颊

活在这珍贵的人间

人类和植物一样幸福

爱情和雨水一样幸福

这首诗的基调是“活着”、“珍贵”和“幸福”,或许只有一个基调,那就是“幸福”。就“幸福”的意义而言,它已经对“活着”与“珍贵”进行了本质上的解释。幸福通指使人心情舒畅的境遇与生活。当然,这种境遇和生活又使人称心如意。境遇和生活通指人的活着,而且心情舒畅是难能可贵的。无论一个人的活着是怎样地难能可贵,可是他的最终目标都是通向幸福所指引的存在领域中。从一种时间顺序的原则上来讲,只要活着有意义深刻的境遇,就是一种幸福。“珍贵”就是价值大、意义深刻、宝贵的意思。在这首诗里,它更偏向于意义深刻。人间何以会珍贵?也就是说,人类社会何以会意义深刻?从辩证法的原则上看就是——人类对自然的关系应被理解为一个整体:世界之为世界是人类生活在它之中并改造它的结果,而人类有必须通过它在这个世界中的存在与境遇来获得其特征。这种见解在承认世界的独立存在的同时,还想强调人类主体在世界形成过程中的能动与创造性的作用。这种创造性可以主要地借助人们以生产和劳动改造世界的能力,以及人带给他们的世界的或揭示出它具有的意义来理解。可能这种理解就是人类社会的意义深刻,但是从本诗的出发点看,这还没有揭示出人间何以珍贵的缘由和本质。或许诗人作诗的目的并不是要证明人类主体的本质特征,而是仅仅从存在中去寻找人之为人的真理——诗作的本体就是在单方面地言说人处在自然之中的一切可能性,并非要产生改造世界的意图。人类之所以会意义深刻,那是因为人类通过在自然之中栖居,并在生存的过程中体会到了幸福,而后以幸福的名义发现了人之为人的尊严。海德格尔说:“人并不是诸存在的主人,人是一种存在的牧人,人在这种‘逊让’中没有失去任何东西;毋宁说他因达到了存在的真理而有所获。他获得了牧人特有的贫乏:这牧人的尊严就在于,他正在被存在本身召唤来看护存在的真理。”自然作为存在本身,它受于人的牧放,同时它也召唤着牧人来看护它。当然,看护存在就是一种沉思。而沉思乃是一种诗的对话。因此可以说,“人间何以珍贵?”的回答就是人能在自然之中进行思与诗的对话。

活在这珍贵的人间

在这首短小的诗作中,诗人用了四句这样的诗句(包括诗题)。因此,解释此诗的最好切入点应该以这句诗句的出现为领域。诗题道说了诗人生存的存在领域。“在”是一种尺度,是诗人的在场状态。诗题之中而少一个“这”,说明诗人只是在道说人何以活着的存在领域,而只有在以下的几句中道出“这”,才能把这种存在领域呈现得更加本体化。“这”与“珍贵的人间”是一种平属关系,都共同存在于“活着”的意义指向的领地中。“这”成功地把“珍贵的人间”简约化,从而使诗句到达一种切近精辟的国度。假如不运用“这”,那么诗句就是“活在珍贵的人间的珍贵的人间”,这让阅读起来使人陷入词语意义的永劫重复中。只有“这”圆滑了这场词语的劫难。因此可以说,“这”运用了思与诗的对话。但是,诗人所运用的思与诗的对话尺度应该以什么样的物质作为标准,这就是诗的开头所道说:

活在这珍贵的人间

太阳强烈

水波温柔

一层层白云覆盖着

“在”所持着的尺度是阳光、水和空气。这三者是人之为人的所需,如果缺乏其中的任何一种,那么人将无法作为人的意义生存下去。太阳本身是强烈的。强烈是一种力量。太阳的巨大力量运行几十万里,终于到达大地。在大地上空,太阳的力量变成了阳光,人欢快地接受它,并把它作为一种尺度来度量人的栖居。而水,温柔是它的属性。水乃仁义的本质,因此水呈现出来的乃是一种温柔。这种温柔就是水以仁义的本性对人类进行抚养,水把它的仁爱填补了人类称为“渴”的意愿;同时,人类栖居真正的意义存在于水的故乡。在大地上,只有水的故乡才会有人类的栖居(当然,这里所说的水乃是能解渴的水)。白云,是一团雾气,雾气的主要组成成分是空气与水。因此,白云从某种意义上讲就是空气。因为空气无法呈现它的形态,所以诗人以白云的形象来置换空气的抽象。空气在大地上,乃是一层层地覆盖着。它覆盖大地,也就覆盖了人类栖居的故乡。大地就是故乡,人永远生活在它之中。可是作为故乡的牧人,人类是这三者牧放的最具有智慧的种类。当然,这三者牧放的是所有的终有一死者,而人类只是最幸运的。人类因为幸运,才感到幸福,感到了幸福才显得人间的珍贵。其实,真正珍贵的是这三者是三位一体的。而只有大地或称为地球才具备它们,地球又是唯一有人类居住的星球,因此人间珍贵就不足为奇了。因此思与诗的对话尺度以阳光、水和空气为标准来度量人的栖居就更显得珍贵,意义深远。而人类要怎样来拥抱这三者,请看诗人怎么说:

活在这珍贵的人间

踩在青草上

感到自己是彻底干净的黑土块

或许此处只有加上这样的一句诗,才显得全诗的匀称。加上了这么的一句,全诗就变成了我们所熟知的“十四行诗”。也只有加上这么的一句,诗歌才会承上启下,前后呼应;也只有这样,才适合我们阐释的切入空间。“我”在这里有特指和泛指两种属性。“我”从特指方向看就是诗人在道说自己;而从泛指的方向看就是指终有一死者。因此,“我”在这里单独成句不仅是在尊属“在”的尺度,连接以下诗句,而且它本身就是在双重意义之中道说诗意栖居的本己要素,是对阳光、水和空气的一种呼应。诗人在这里所呼吁的幸福是与大自然和谐统一:踩在青草上∕感到自己是彻底干净的黑土块。诗人的这种殷勤盼望正如席勒用“朴素”这个术语所表达的状态,从来不是一种如此简单的、自发产生的、似乎不可避免的状态,好像我们必定会在每种文化的入口之处遇到这种人间天堂似的。然而,要达到这种完全沉浸于外观美的素朴境界,是多么难能可贵啊!诗人所开启“在”的尺度乃是一种生态文明。“我”这种特指和泛指与生态文明如何地相处,诗人只能把自己变成彻底干净的黑土块。因为只有自己——终有一死者变成了真正的黑土块,人才会到达和谐的幸福壮观。可是,彻底干净是终有一死者的内心升华,而在大地上生存的人们,能有几个会领悟这种幸福呢?或许这是一笔珍贵的财富,而这个以常人居多的地球,恐怕是难以承受到这笔财富的光芒的。所以诗人在这里用了特指和泛指,即诗人是可以把内心升华到彻底干净的黑土块,而常人却只能泯灭在诗意失却的黑土块。无论两种状态如何地对立,然而他们都通向了幸福所指引的存在领域中:在黑土块上进行粮食的劳作。

活在这珍贵的人间

泥土高溅

扑打面颊

进行粮食的劳作,必须从两个方面来考虑:一是从客观世界取得填饱肚子的粮食所进行的劳作;二是从主观世界取得满足精神的粮食所进行的劳作。就第一个方面来讲,粮食和阳光、水、空气共通组成了人类存在的思维尺度。只是阳光、水和空气又是粮食生长的必要元素。而粮食是经过人类的劳作才会产生,前三种那是大自然对人类的恩赐。诗人在这里所规划“在”的尺度,似乎让我们看到:一个犁田的农夫,在早晨的雨水中,赶着水牛在进行劳作;田里的泥土被翻得稀烂,牛在行走中泥水四处飞溅,特别是牛尾巴所溅起的泥水,扑打在农夫的面颊上,农夫的斗笠上;而农夫却奋然不顾,依然赶着牛翻田,因为他必须在雨水的恩赐中把田弄好,以至田能够储水,然后才能种植水稻,得到粮食。这是一幅春耕图。诗人在这里所进行的思与诗的对话,就是在道说一种诗意栖居的本己要素。只有人类通过自己的双手劳动,把自己的汗水融入黑土块之中,那么人类才会得到起码的生存。在漫长的人类历史中,人类始终是以农业为基础的。即使像今天这个以工业技术为中心的时代,农业基础仍然难以置疑。因为只有人类填饱了肚子,一切工业才会得到发展。为此,人类拥抱粮食和拥抱阳光、水、空气是真正的幸福,其他的一切创造都是次幸福的。这次幸福就是人类从主观世界取得满足精神的粮食。它仅仅只能维持人类的精神层面而这个层面却依然要以物质粮食、阳光、水和空气为尺度,离开了这些,精神也就无所谓存在。可是,精神却是幸福运动的领域,幸福始终是以精神的世界为尺度的。因此可以说,就第二个方面来讲,进行精神层面的粮食劳作,也就是在给幸福构建基地。正因为如此,诗人最后道出了幸福珍贵的主体。

活在这珍贵的人间

人类和植物一样幸福

爱情和雨水一样幸福

人类对爱情是一种渴望,植物对雨水也是一种渴望。这种渴望在得到满足的那个时刻,我们就称之为幸福。因为这个时刻是使人心情舒畅、称心如意的。这里在“在”的尺度中,用了两个“一样幸福”。从横向看,人类和植物,因为有了阳光、水、空气和粮食,它们同在一样的空间里,所以它们得到的幸福是一样的;爱情和雨水,同一服务于人类和植物所以它们也是幸福的。从纵向看,就是这种渴望已经深入到了珍贵之中,在珍贵的世界里得到了体现;如此体现,是幸福的主体创造了一种在人类学高度或生态学高度的精神境界。这种境界就是我们所说的这首诗的最本质的基调:幸福。如果还要对这种幸福进行更深层次的解释,请看我在诗人最著名的诗作《面朝大海,春暖花开》的阐释。那里面有这样的一句:“那幸福的闪电”,这说明幸福是短暂的。人类之所以如同植物一样幸福,那是人类和植物都是短暂的。我们都知道,人生也只不过在一百年之久,而有些植物却是一年生的,这些时间相对于人类的历史和植物的历史来说,那是易逝的。人类的爱情也只能像雨水一样幸福,因为爱情是青春的内容,而青春就像一场雨,下过之后,就随水消失于大海。这里的两个“和”,都可以作为比喻手法。有了这种比喻,是我们觉得幸福是困难的,而要拥有幸福那更加困难。也正由于幸福是困难的,因此人间才会得以珍贵,因此“活着”才会意义深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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