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记得毛毛说过:“我觉得她这一生就会一个又一个的不停的搞。我在香港的大街上又一次得见到了她,我还记得她,但是她已经不记得我了。她脸上长了斑,我觉得她大概是开始吸毒了。”一个人对自己的初恋总是忘不掉,彼时是他生命的全部,此时又是他所厌恶的总和。人前会骄傲地提起,晚上一个人的时候会默默的为她留下两滴泪。
但我只记得小M不吸毒。我想我这个人不会像马尔克斯一样在晚年找到自己20岁时疯狂暗恋的女星,告诉她他的爱恋。我总是及时享乐,有了多少就会觉得这是世界的全部,有了女友便觉得会和她这样一直下去,直到她的离开。
如果不是小M,我觉得我一生都不会踏上俄罗斯的土地,我真的很想知道这片养育了她的地方是什么样,是荒凉还是富饶。她和我约会的第一天就告诉我,“你要把我完完全全的当成一个俄罗斯女孩。”我想我是奉行了这句话。所以她一旦离开,我的加速度落了空,它一下把我带入了这片陌生的土地。
莫斯科的天很低,紫色的云彩压在八百年的城墙上。高高的红色的围墙带给你对一种制度的怀念与尊重。此时此刻的你,忽而觉得这里好像家。真正的旅者会不会有这样的感觉,在找到自己喜欢的地方之前会一直寻找,找到了之后又觉得这里像极了家。
我16年出国,在异乡的土地一直期待一场雨,这场雨会洗涤我的心灵,我会在这场雨里迷失,升华,洗涤,然而这场雨一直没有来。
我到莫斯科已是10月,克里默林宫的墙上已经有了雪,但我再次回忆时,那明明是雨。
中古世纪的城堡,近代俄国耸入天际的红星,故乡里俄国人19世纪铺的鹅卵石,红场上一望无际的巍峨辽阔。博物馆里悠扬的风琴,taxi里21世纪的慢摇。
在莫斯科河上我看不到邮轮,我看不到霓虹,这种静是我所神往的,只有三三两两穿着不算暴露的人,蜿蜿蜒蜒树林里的道路。“愿一切浩瀚到归于渺小。”这种浩瀚归尽后的渺小,洗尽铅华的执着,旨意改变人类历史却失败了的崇高,像那逐日的跨父,并没有跨海追逐金钱的名利,并没有奴役别人成就自己的阶级感,有的只是对伟大的单纯的思索。这种特有的静,让我体味一次不会轻易忘掉。
塔秋莎她站在高高的山上,小M却浪迹于美国的奢靡的舞会,我到不知道我爱的是塔秋莎还是小M。体味伟大,不是剥削别人所成就的一朝一夕的美丽与自身的性感,而是实现某个全人类提升的终极伟大的使命,解放。或许衣不遮体,或许食不果腹,或许暂时牺牲,但是会有守得云开见日出那天。
于是我在莫斯科的雨里等你,或许你并不会来,或许我等到的是塔秋莎而不是你。但是我会在这儿,不打伞的站在这儿,升华,忘我,洗涤,和雨交织在一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