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索
丝思的头像

丝思

网站用户

小说
202011/24
分享

西窗明月


自从苗雨走了,聊天室里冷清了许多。苗雨就像水族箱里的鳗鱼,用她的活力和激情激活了里面的所有病鱼。

所谓的病并不是平常所谓的头疼脑热,感冒发烧之类的,而是活得缺少了热情,对人对事都变得冷漠。

其实苗雨也是有病的,是一种爱情饥渴症,她不愿活在冷漠的环境里,她是在这个薄情的世界里深情地活着的典型。

虽然这样,也不是所有人都喜欢她。

女人不喜欢她是由于她太热情,她的热情盖过了所有另外的女人的热情,显得别的女人没有了光彩,也有男人不喜欢她,认为热情有些不真实

起初大家并没有理解苗雨为什么活得那么用力,她几乎对所有人都好,有时都替她累得慌,干嘛那么讨好别人呀,做好自己不就行了嘛。但是苗雨却全然不在乎别人怎么看她,就是活得带劲儿活得热烈,她总能看到别人身上的闪光点,习惯赞美别人

在单位时,办公室门口的张力业务熟练,她每次接手他的业务都说:张力,你怎么这么能干,真得好好向你学习;靠窗的汪士庆爱讲些国内国外时事新闻,她就说,小汪,你真有口才,当年怎么没考外交学院,如果考了,能当的外交官;侯勇谊点子多,她就常喊他小诸葛……,男人们的虚荣心得到了无比熨帖的安抚,由不得不对她有好感。在有好几个男人和好几个女人的办公室里,她这种风格很让女人们接受不了,虽然她也照样夸女人对女人们好,女人们还是心里酸溜溜的。

苗雨的名字已经是完全的汉族名字,她的祖籍却是漠北草原,虽然汉文化的浸润已让她看起来很汉化了,草原的大漠雄风却赋予了她草原民族的性格特点,骨子里有天生的热情和不羁。

十七岁那年她还在漠北读中学时,曾经爱上了班里的一个男孩,那个男孩是内地转学到他们班里的,高高瘦瘦文质彬彬,不爱说话,但学习非常棒,是名副其实的学霸,每次考试都是年级第一名,而且甩第二名几十分甚至一百多分,为此班里的几个男生很不服气,说他来自内地,内地的老师教得好,他是来抢他们本地的升学名额的,于是故意找茬羞辱他。

有一次晚自习,老师不在,一个男生故意大声说:有人从内地跑我们漠北来读高中,是为了我们草原的高考录取分数低,是来抢我们升学名额,真不知道羞耻,应该叫他滚回去。另一个男生也附和说,对,抢我们草原人的名额算什么本事,我们这里不欢迎,滚回去!一时好几个男生都拍着书说,对,滚回去!滚回去!

那个男孩脸色变得煞白,霍地站起来,大声说,我是随我爸爸工作调动过来的。这时苗雨也站起来大声说:顾宁飞,你们几个还是草原人吗?欺负外来人是吗,丢不丢人啊?

——,嗷——,男生们一起尖叫起来,为苗雨喝倒彩。苗雨才不管那些,她就是看不惯多数欺负少数,更看不惯本地人欺负外来人。那个男孩感激地看了苗雨一眼,一言不发地坐下了。

从此苗雨总是有意无意地接近男孩,她早就倾慕男孩,便经常向他请教数学题、物理题、化学题,反正她一直对数理化不开窍,问问题的目的就是为了接近他,每次他的讲解都很详细,她也听半明不白,她不管,她就是明白地告诉男生,自己就是要罩着他。

没想到的是,越是这样男生们越是嫉妒,男孩课桌上不是被人打翻墨水瓶,就是被人撕裂了课本,有几次课间去厕所都被男生撞两膀子。因此苗雨常常恨得咬牙切齿,有一次夜自习,她在班里大声说,以后再有人欺负余明我就去告老师。

苗雨对余明付出了满腔热情,为了安抚他被别的男生欺负带来的委屈情绪,总偷偷从家里带好吃的给他,有时是一把葡萄干,有时是一把红枣,有时是一个苹果,虽然多数时候男孩不收她的礼物,可是她却因此而创造了接触男孩的机会。

有爱的日子总是过得飞快,转眼间他们毕业了,男孩果然考上了最高学府清华大学,而苗雨只考了本地的一个三类大学。接到录取通知书的那天,她哭得饭都吃不下,她多盼望能跟男孩考上同一所大学啊,哪怕不是同一所大学,在一个城市里也好啊,现在却只能跟他分开。

好不容易熬到大学开学,她从班主任老师那里要到了余明的联系地址,给他寄去了第一封信。很快男孩回信了,鼓励她好好学,争取考研。

那时刚好是秋天,漠北草原的草已经黄了大半,每天放学后她都跑到草甸子上坐一会儿,看着西天的晚霞想象余明此时此刻在干嘛?在打篮球?在跑步?不,他不喜欢运动,也许正泡在图书馆里,也许在实验室做试验,又或者还在教室里做题……,然后拿出他的信细细地读,他的字真漂亮,又潇洒又有力度,她把每个字都读一遍,虽然没有甜言蜜语,也没有卿卿我我,但是有他的信她就感觉很幸福,那种见字如面的幸福感让她很想放声歌唱,或者一个人跳舞。

那段时间,她几乎每天都想给他写信,每次接到他的回信她都高兴得想要飞起来,可是渐渐地他的回信越来越少越来越短,她开始害怕,她知道清华校园里有的是优秀的女生,难道他遇到好女孩了?不行,她可不能让别的女孩抢走她的心上人,要把他拉住,要把自己的爱告诉他,要让他知道在这个世界上自己才是最爱他的人。

终于,她在一封信里向他表白了心迹。

余明你好!

最近学习忙吗?还经常做试验吗?又读了什么新书没有?向我推荐几本?还记得漠北草原吗?春天的草原像毛茸茸的绿毡,草地上的小雏菊像天上撒落的彩色星星,远处的牛羊像流动的标点符号,还有静静流淌的小河里的小鱼儿,清澈见底的河底的白色鹅卵石,一切都像诗画一样美丽,有一次咱们放学晚了,你送我回家,经过那片草场时,闻着草花的香气,看着走在身边的你,我觉得幸福得有些不真实,真想时光就在那一刻停留,咱们就永远那样在草原上漫步……,当我知道自己考上了远离你的大学时,我的心都碎了,真恨自己不能和你进同一所大学,能与你朝夕相处该多好啊。

余明,我喜欢你,喜欢你的聪明好学,喜欢你的钻研精神,喜欢你高高的个子,喜欢你看人时专注的神情,喜欢你走路的样子,天呐,你不会笑话我吧?我也不知道为什么这么喜欢你,我是不是很傻?……

后面她自己也不知道又说了些啥,反正一股脑把对他的倾慕和渴望都告诉了他。

然后她盼星星盼月亮般地盼他的回信,每天都跑去传达室几回,那一个星期长得好像几年,她每天最重要的事儿就是去传达室查信,他为什么不回信?是不是在嘲笑我多情?还是也在犹豫不决?两个星期后,终于盼来了他的信,当她把那洁白的、贴着彩色邮票的信封拿在手里时,她的心跳得那么快,她不敢拆开,小心翼翼地把它装进书包,到学校小花园里,找到一处干净又没人的地方,仔细地把那封信拆开。信很薄很轻,苗雨拿着信的手却微微发抖。

苗雨你好:

来信收到,首先很感谢你的喜欢,而且一直感谢高中那次你的仗义执言为我挡枪,我也很喜欢你的性格,天真无邪心地善良,但是,我,我早就有女朋友了,是我家乡的同学。希望咱们永远是好同学好朋友,谢谢你!

祝你学业进步、早日找到男朋友!

                     余明敬拜!

一边读信,一边心跳得仿佛要蹦出胸膛,她的手微微发抖,脸色因激动而发红,当读完最后一个字,她恨不得大哭一场,余明,余明,你这个坏蛋,你怎么那么狠心啊,为什么你不早点告诉我你已经有女朋友?你这个坏蛋,你这个坏蛋!她真想把信撕掉,可是她舍不得撕他的信,他写给自己的每一个字都那么宝贵,她要好好收藏他的每一个字。

不行,我不能就这样善罢甘休,我要去他们学校找他,听他亲口告诉我他的女朋友的情况。

苗雨说到做到,她立刻买了去北京的车票,当天晚上就去了北京。当她风尘仆仆地站在余明面前时,余明惊得目瞪口呆,苗雨,你怎么来了?你是怎么来的,怎么不提前告诉我一声,我去车站接你啊。苗雨看着眼前的余明,比中学时代更帅更斯文,眼泪围着她的眼圈转,她真想扑到他怀里大声喊:余明,我爱你!其实她不这么喊余明也已经从她眼神中读懂了一切,可是,他真的只是把她当好朋友,她不是他心中的恋人。

既然来了,余明就请她把清华校园的所有地方都看了一遍他常去的图书馆、阅览室、篮球场、电影院、食堂……,而且边看边给她做了详细的介绍,又安排她住在学校宾馆里,第二天又陪她游了天安门、故宫、颐和园。也算是尽了地主之谊。苗雨只提了一个要求,就是在游览北京的过程中,她要挎着余明的胳膊,她要像亲妹妹一样体验跟余明亲亲热热在一起的感觉,既然做不成他的恋人,她就要做他最亲的亲人,这样才不辜负她爱他一场。然而,她这种做法有点儿壮士断腕慷慨就义的悲壮,她臂弯里的余明给她的感觉不是亲密和被爱的坦然,而是十二分的不自在和被绑架般的惶惑和拘谨,苗雨无奈地放开手,她悲哀地意识到,他的心终究不属于她。

什么做亲妹妹,她终究难以接受他爱着别人这个事实,还是着满心的痛离开了余明,离开了清华,离开了北京。

她知道办公室里的女人们不喜欢她,所以她尽量不去招惹她们,办公室里的男人她更不敢招惹,俗话说兔子不吃窝边草,她不想让自己陷于危险中。

这些年网络兴起,但凡办公室能上网的人,差不多都接触到了天南地北的网友,苗雨也不例外,她喜欢写小品文,迷上了网络论坛,渐渐地与同样喜欢泡论坛写文章的一个男生在论坛里认识了。后来他们又都进了同一个聊天室,他就是华庭,华庭的文风温和敦厚,颇有古风,凭着敏锐的直觉,苗雨觉得华庭应该是个谦谦君子。

通过一来二往的聊天,渐渐地,苗雨把华庭当成了余明,她高中的初恋梦一直没醒,华庭成了余明的替身。

谁是谁窗外的那轮明月,谁又装饰了谁的西窗?

今夜月照西窗,拥被枯坐的苗雨百无聊赖。

丈夫又被调整工作,被派到二百里外的偏僻县城,为了照顾他的生活起居,她也又一次随他迁居到了这个小县城。这里人更少,思想也更保守更封闭,苗雨在一个只有几十个人的小企业找到了新工作,工作不太累,收入也不多,她照样每天很投入地工作生活着。可是一到晚上,她的心就悬起来,总感觉无着无落,不知道怎么打发时间。

华庭,你在干嘛。失眠的夜里她自言自语地说此时此刻有没有也想我?

苗雨内心是孤单的,她能看到人们身上的闪光点,也同样能看到他们身上的缺憾,办公室里的一个男同事对她不错,看她时眼睛都发光,可是她不喜欢他那样的人,天天吹牛冒泡,自己能力不够老拿家里的七大姑八大姨显摆;另一个男同事虽然有几分可爱,可是又扭扭捏捏躲躲闪闪,她到底看不上那样的男人。网上有几个人跃跃欲试地跟她套近乎,但她偏偏不喜欢他们,只有一个华庭叫她放不下。

她觉得她的家越来越没有生气,她为了他一次次连根拔起背井离乡,他不但不感动,反而觉得理所应当。他们不是因为爱情结合,是为了生活而结合,她跟他走也是因为是他妻子就应该他走到哪里自己就跟到哪里。她心底里爱的仍然是余明,虽然余明拒绝了她,可是余明的影子始终活在她心里,现在华庭成功取代了余明。

张奉先不是她的爱情选择,只是婚姻选择,他也爱过别人,也有过初恋,很清楚她的心没有完全投入到自己身上,他回家后不是看手机就是上网,最近又迷上了无人机,明明是个普通人,却天天晚上鼓捣小小的机器,只把一个爱好者当成了专业研究员,好像无人机才是他的老婆,老婆倒成了摆设。

张奉先,你还有完没完,天天倒腾那些玩意儿,卫生间里的开关坏了两个月了,什么时候修?天天嘟囔你我自己都腻了。修,明天修。他还是那句老话。她都没有骂他的力气了,不光开关坏,阳台上的磁瓦掉了一大块,喊他修喊了三个月,最后还是苗雨自己去市场买来又找人贴上的,以此类推,什么衣橱的把手、墙上的各种方便用的小物件就更不用说,每次都是她自己吭哧吭哧买来再费劲巴拉安装,他不但好像看不到,连问也不问,好像这个家是她一个人的,每当想起这些,她就气不打一处来,嘟囔他几句他就吼:行了,你有完没完?她想赌气说:没完。想跟他使劲吵一架,又怕邻居笑话,于是,满肚子怨气没处发泄,也只好生气不理他。

苗雨无情无绪地歪在床上,很想有个人能说说话,她觉得自己就像一个被潮水带上岸却没有带回去的鱼,躺在又冷又硬又荒凉的沙滩上,风冷太阳热,也许很快就会变成鱼干,她拼命蹦跶,却越蹦越干渴无力,她盼望着一双温柔的手,把她捧起来,送回清澈的水里去,她留下的文字就是她呼救的声音,可惜,虽然她已经声音嘶哑,却没有唤来施救人

没奈何,她又走进那个每天必去的聊天室,华庭在那里,她不在乎华庭的冷落,就算是冷落他都表现得含蓄、和气、文质彬彬,她就喜欢他这样,当初就是他的这份好脾气和温和的谈吐打动了她的心。无论是她撒娇还是任性耍赖,他都完全包容和迁就她,使得被老公搁在一边不闻不问的她感觉又找到了真爱。她已经四十岁,再不抓住青春的尾巴活出点儿滋味儿,这辈子就白活了,像一个名人说的,人这一辈子,要么拼命地爱一场,要么拼命闹一场,否则就是白活,所以,苗雨要拼命爱一场。

那是怎样的一段日子啊,她仿佛又回到了十八岁,总想唱歌想跳舞,想跟小鸟小树说话,想在草地上打滚儿,想抱住华庭赖在他臂弯里。

我不管,他爱不爱我是他的事儿,反正我就爱他,能每天看到他就好。虽然嘴上这么说,心底里还是希望自己的爱能得到回应,所有的爱都渴望对方知情惜情,当发现那份爱不被重视时还是心意沉沉。于是写诗抒发自己的爱成了感情的最好出路。

柳芽又绿

杨花落尽子规啼

燕子双双

人隔千里情无绪

又试单衣

满眼风絮

千千结尽春梦迟

不如登楼

看绿向天涯春归去

写完,不及修改,发到群里,群内悄悄,不见一人,等了好久,全没半个人影,苗雨心灰意冷,正准备退出去睡,皇朗贴了一个鼓掌�的表情,说到:好诗。

于是无情无绪的苗雨跟皇朗一阵笑虐,寂寞的时候有人陪闹也好过无声无息。

苗雨知道华庭也在看群聊,但他故意躲着她不出来,好没意思。不如就跟皇朗调笑一阵,她已经试过了,这个群里的男生女生都是些奇怪的人,打闹时个个插科打诨百伶百俐,真要想在感情上依靠他们时,一个比一个躲得快,有时她会有一种绕树三匝,无枝可依的凄冷感。聊天室的这些男女来自全国各地,都是在网上泡了多年的妖精,网恋、见光死大抵都经历过,早就历练得刀枪不入油盐不进,只有苗雨还对人生对异性怀有满腔热情。

其实苗雨跟华庭见过面了,那是在他们论坛版聊半年之后,他们也在电话上联系了几次,网络的新鲜、神奇、苗雨的温柔体贴善解人意和热情似火,叫华庭心动不已,他惊诧于世上居然有如此乖巧可爱的女子,他想象柔美清甜嗓音之下的女子会美得让人沦陷。自己太太从来对自己都是吆五喝六,说话粗声大嗓,而且他跟太太也不是因爱情而结合,只是柴米夫妻,经过十几年的烟熏火燎,当初仅存的温情已经所剩无几,苗雨的声音则甜美得仿佛刚从蜂蜜水中拎出来的,而且她的小品文写的多么细腻清新啊,让他无限地向往着拥有这种声音和才华的人。苗雨更不用说,早就被华庭的温文尔雅打动而沉沦于他的魅力。

苗雨,这个周末我有机会去漠北,能见到你吗?他给苗雨留言。

下午,苗雨发来了回话:

啊?真的吗?你真的会来吗?

真的。

好啊,当然能见到我啊,把你的车次和到站时间告诉我,我去车站接你。

好。

华庭心情激动得像初恋的小男生,他又想起了青涩的初恋,他的初恋纯洁得像春天刚刚打苞的玉兰花,不染半点儿风尘,那个清纯的女生则像半开的梨花,不知道为什么,他就爱上了她的清新怡然,总悄悄关注她,他们却连手都没有拉过一下,他只是默默地关注她,偶尔找机会跟她说句话都会脸红心跳,他是标准的好男孩,谈恋爱这种事被他看得非常神圣,他把自己心中的初恋女孩当作女神。她就那样带着神圣的光环忽然在他的生命中消失了,连个招呼都没有打,直到她不见一个星期后,他才从同学处知道她已经跟随部队转业的爸爸转学去往千里之外的浙江某地,叫他失落了好长一段时间。

苗雨勾起了他的初恋情结,他的初恋情人应该像苗雨这样吗,不对,苗雨比他的初恋还要更甜美一些,初恋女友只是清纯,还算不上甜美。

华庭到达漠北车站时已经傍晚,他走出出站口四处观瞧,寻找自己意向中的苗雨。他看到的是小城的寒酸和简旧,地上扔着些报纸碎片,一阵风吹来,一只黑色的塑料袋旋转着飞上天去,像一只黑色的怪鸟。他无心看这些,猜想着她会以什么样的面貌出现,她应该感性而窈窕,漂亮而风趣,她会穿什么颜色的衣服呢?青灰?粉黄?淡绿?而向他走来的女子却一袭大红的毛呢外套,让他瞬间有时空错乱的感觉?红上衣,花裤子,黄皮鞋,怎么和他想象中的苗雨对不上号?而且眼睛、鼻子、嘴巴、眉毛、手型……哪里哪里都不对,只有声音还是那么甜美。他愣了几十秒,迟疑地伸出手去,握住苗雨已经伸过来的手,“你好,我是苗雨!”“你好,华庭。”

苗雨打量着华庭,却比她想象中还要出色,个子虽高却不悍孟,五官舒朗,温文尔雅,一开口,温柔敦厚,一副谦谦君子样,比余明更男人,更亲和,一瞬间,苗雨就不可救药地爱上了华庭,她觉得自己为了华庭可以做任何事儿,她的心再次沦陷得一塌糊涂。

华庭心中却是掩饰不住的失望,他抱着满怀的热望而来,换来的却是一怀失落。

每个人心中都有一个爱人模板,虽然说不清楚,却也十分具体,具体到个头、体型、脸型、眼睛、神态……,总之一个人的方方面面。歌德曾经说过,编一个花环容易,找一个合适的头却很难。华庭发现,苗雨并不是自己编织的花环的主人,虽然他还是很君子地请她吃饭,并很客气地让她陪着游览了她所在地的风景,他的心却是涣散的,有些强打精神心不在焉,第二天他就乘晚上的火车离开了,而且没让苗雨送站。

苗雨自从见过华庭,感情彻底沦陷,想起他时忽而哭忽而又笑,为他写了很多诗,但华庭却不冷不热,既不拒绝也不接受,让苗雨欲爱不能欲罢不忍。

爱情主角们多数时候都是唱的独角戏,很难对等,有时候我们爱的是另一个自己,和另一个人无关,所以另一个人接不起我们抛出的橄榄枝。苗雨就那样自编自演地唱着自己的爱情独角戏,直到两年后在另一个群里亲眼看到别人发的华庭牵着另一个女人的手的照片时,苗雨的梦才彻底醒来,从此她退出了华庭所在的所有群,删除了为华庭写的所有诗文,从华庭的世界里彻底退出。 

在周围人们眼里,苗雨照样热情热烈地活着,依然对所有人都好,谁都不知道她已经又经历了一次大爱一场的故事。


我也说几句0条评论
请先登录才能发表评论! [登录] [我要成为会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