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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明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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散文
202006/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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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忆中的大集体

孙明建(江苏)

大集体是特定时代的产物,它是一个时代的烙印,也是一个时代的影子,这个影子拉得有点长,从1956年一直拉到了1978年,经历了长达20多年之久的漫长艰难岁月。凡是经历过大集体时代的人,脑海里都会铭刻着一道时代的印记,这道印记总是让人挥之不去、忘却不了。

出生于上世纪七十年代初的我,赶上了以毛泽东同志为领袖的时代,搭上了大集体的末班车,踏入了人民公社时期。当时的农村是“人民公社—生产大队—生产队”的管理模式(现如今的乡镇—村居—小组),一个村子就是一个大生产单位,称为“生产大队”,生产大队再按照人口、居住区域等划分出几个或十几个生产小队不等,现在大家所称的村民,在那个时代不叫村民,叫作社员。生产小队在大集体时代属于最小的生产单位,配备了生产队长、会计、记工员、保管员、民兵排长等。记得那时候,在水坝堤、学校、大队部等墙面上到处写着“农业学大寨,工业学大庆”标语口号,家家户户堂屋内正门墙上贴着毛泽东主席、朱德总司令画像,干部们左胸前配戴着毛主席徽章,社员们一起下地干活、一起吃大锅饭等等,生产队开会的时候每家要出1—2个人到指定的地方参加会议,开会时间一般都是安排在晚上七点或者八点左右,要是谁家没去人开会就会被罚扣工分。

给我印象最深的是农村实行工分制,也就是集体劳动评工记分,每个社员每天按照生产队长分派的活,干完了活,到了晚上,记工员按出工时间或按劳动量给每个劳动力一一记工分,每人每天最高记10工分(在当年也就是一元钱),大多数人每人每天能记七、八工分左右,能记到10工分的人非常少,然后按月累计并交由生产队会计核算,家家户户便可按所得的工分进行分配、分粮、分钱。那时同一生产队里的社员工分也不一样,且不固定,是以集体评议的方式决定每人每天应得多少工分。评议的依据,主要看每人在劳动中的长期表现和现实劳动量,其次,还要看性别、年龄、劳动能力等方面,最后,生产队长全面衡量,最终评定每个社员的工分。如今,记工分的年代已过去30多年了,农民劳动成果早就不需要用记工分的方式来衡量,只有那段记工分的时光,深深地留在我的记忆里,也深深地印刻在乡村岁月的皱纹里。

那时的农村孩子非常天真、单纯、憨厚、好动、能干,虽然家家都很穷,住的是昏暗潮湿的茅草屋、吃的是山芋干、玉米面做成的饭、穿的是大人穿过改成的并带有补丁的衣服、穿着露着脚跟的鞋……。但是那时的我们生活得倒是无忧无滤,也非常开心,比如,春天的时候,我们给生产大队放牛、割青草喂牛,有时也会跟着大人到田地拔秧苗、帮着家里做一些力所能及的活等;夏天来了,跟一群伙伴捉迷藏、钻草堆、掏鸟窝,天太热了就一起到河里洗澡,或者约几个小伙伴一起去河沟里捕鱼等等;到秋天的时候,跟着大人去拾稻穗、刨山芋、拔花生,要是生产队分粮就去看粮堆;到冬天,我们会到河面厚厚的冰面上打陀螺,下大雪时就一起堆雪人、打雪仗,或者一起推铁环、打溜子、丢沙包……。

每每回忆大集体时代留下童年的脚印和刻骨铭心的经历,总是让人内心起伏翻滚、感慨万千。随着岁月的风云变幻和几代人的不懈努力,今天,我们又赶上了新时代,见证了国家改革开放、创新发展带来的巨大变化,分享着祖国盛世太平美好生活。实践告诫我们,只有不断的努力奋斗,才能创造更加灿烂的明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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