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茂
我有一个习惯,但凡看到好的文章,不舍得一口气读完,我会一小段一小段反复读,慢慢品,一段话要读上好多遍。那种感觉,像在品一瓶上十年的茅台,又像在喝一壶清香四溢的新茶,酒香和茶香都把人滋养得醉了似的。忽然还想到一个情景,就是夏天捡菌子,先看到远远的前方伫立着一颗菌菇,不会立马将它取进篮筐,而是先行在菌窝周围慢慢悠悠的找寻,看有没有其他的菌子,反复找,生怕漏了哪个角落。找寻一圈后,最后再来摘最先看到的那颗菌子。
我比较喜欢山啊树啊云啊的自然物,尤其那种古朴的与世隔绝的村子,更是着迷。比如在描绘“云端上的村寨”时,文章里是这样写的:“那白白的云花,仿佛做了阳台,房子呢?像靠在山上一样。”四句话,简简单单,把坐落在云端的村寨形象的展示出来,很有蕴感。
第二个就是关于乡土一类的文字,我总觉得,人无论活到多大年纪,不管走到哪里?哪怕远离故乡几千公里,也不应该忘却生自己,养自己的故土,那些有关村庄和自己的细枝末节,是日后一辈子也无法抵达的远方,是永远不该遗忘的。就好像,人无论经受多大的磨难,一定不能自己把自己从心底里打垮。
写作是一项硬功夫,一个字一组词,一个逗号或者句号,组成一篇文章,在文章里有作者真实或虚构的情感,有时候,一篇文章运用了多个片段画面的拼凑,这个画面是在这里见到的,那个画面是在另一个地方见到的,比如,你去大理看到的景致,回头又写入了其他旅行有关的文章。但这样的书写是合情理的,因为人类的情感和人性具有共通,所以连接起来自然也一应俱全。
人生有太多未知的预测,写作也有太多未知的预测。有时你提前规划好文章的构思和路线,突然在写作途中冒出一个突兀的想法,那想法又突然打断你,行文的结构又发生变化,这一变就使整篇文章主题思想和意蕴发生了流变,与你原先预设的线路不相符合。
我喜欢文学,从小就喜欢,文学与文字是我生命中的细胞和露珠,让我的人生多了一种颜色和风景,让我在艰难困苦时可以依靠它继续坚定的走下去。文学可以熏陶人,使一个人内心丰盈,使一个人有情有义,使一个人内心柔软。一个人最大的财富就是自己的经历,包含那些苦难,我相信苦难,伟大的作家是在苦难中脱颖而出成长起来的,阅历丰富的人思想深度也一定丰富,当然,一篇好的文章,除了文采飞扬,最重要的就是思想的深度了。好的写作者具有思辨精神,善于捕捉生活的细微之处,诠释人情练达。
一个好的作家要心无杂念,要笃定的相信这世间的美和善,虽然,这世界有时候布满了恶和丑。那些只关注到丑恶,笔触里没有一点儿人性的东西,是没有温度和童心的。写作需要童心,做人也需要童心,童心使人柔软和快乐,使人在衡量这个世界时,带有纯真与纯粹。
我最近迷上一个云南作家,他写的东西很细腻,有种如沐春风的细致感,文字天上散落的雨滴,密密的扣在地上,擎在枝头,融进泥土,那种细腻感又让人很亲切。好的文字如行云流水,拿捏得当,收时亦可收,放时亦可放,拐弯亦可拐弯,读起来很有嚼头。
当我还在高中每天三点一线认真学习着从北边流过来的是什么洋流时,我的数学老师说,中国有个叫迟子建的作家,她很喜欢,后来我一直没明白为什么不是我的语文老师说迟子建这个作家,而且数学老师说,再后来我明白了,原来文学是不分人的,所有人所有行业所有领域都可以喜欢文学,都有那么一群人或者一个人在默默地书写着自己的故事。其实,我也很喜欢迟子建的文字,读起来干净,干练。
在中国,我喜欢的作家有很多,但大多是写散文的,远的要数鲁迅,三毛,史铁生,尤其史铁生的《我与地坛》,可谓当今时代最能称之为散文的散文了。我的文学老师说,散文当如史铁生,乃为绝品。近的比如彭学明,贾平凹。彭学明的长篇纪实大散文《娘》是三天前读完的,感触很深,把母亲一生的不容易和我作为人子的不孝与后悔统统细致地刻画了出来。娘是什么?娘是“家”字的那个宝盖头,上面顶着的是我这最重要的一点,下面护着的横撇弯钩捺是家里的田地,房屋,牛羊鸡鸭,少了哪一样,家都不是家。孝顺又是什么?先顺后孝,就是听从父母,顺从父母,顺从了就是孝。而贾平凹的《丑石》和《写给母亲》也是从小影响着我长大的。
“人活着的时候,只是事情多,不计较白天和黑夜,人一旦死了日子就堆起来;算一算,再有二十天,我妈就三周年了。”
人总是在时间长河里追忆,追忆那些至亲至善的人,追忆那些温暖的瞬间,追忆故土,忏悔,反思,遗憾。最后扭转头来,只剩下那暗暗的文字,在岁月里烹文煮字,以示想念。
我有一种感觉,自己想写的东西很多,有时一天能冒出几十个有趣的题目,比如,《心愿清单》,《我们仨》,《站在大学的尾巴上》等等,恨不得把所有想写的文字都在一天完成,但我又写不深,写到一半基本就无法往下继续了,往往都是半途而废。我这些写了一半的文字也不是没有用,下次灵感来,再写类似题材的文字时,那些半途而废的文字就可略加修改后拿来直接填补。
我常常思考,什么样的散文是好文章?青春类的,乡土类的。谈到文学的时候,我记得一个老师跟我说过:“什么样的文章都好,只要是灌注了感情就有看头,最怕就是不带感情的去强制述说,这样写出来的东西非但生硬,还会让自己迷失。”一个人在三十岁前都是文风的锤炼期,文字风格定了,以后就很难改变过来,所以从一开始就要养成好的写作习惯,慢慢形成自己的文风。写作可以模仿,但一定不要盲目,最终要回归的还是自己的风格。属于你自己的适合你自己的东西才是好东西。就像恋爱,最适合的那一个才是最好的。
我总在写作中找到一种欢愉,心底油然而生一种亮生生的快乐,因为我只有在文字王国里能找到最清晰透亮的自己,只有书写那一刻,内心最丰盈。一个喜欢文学的人,无论他在现实世界里多么卑微,在文字王国里,他就是国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