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世上,有些文字是浸润式,默默地打动你,而有些文字是袭击式,直接戳心。杨献平的散文长卷《作为故乡的南太行》就是这种突袭式,最近在我手里心里均停留很久。散文,我一向只喜欢贾平凹和李娟,这次鬼使神差读了一堆杨献平。很幸运,那些文字,并没有辜负我的大把时间和小笔金钱。
作者杨献平曾自述,写作就是用文字调情,这比喻貌似有故意咋呼嫌疑,但我严重认同 “用各种技巧、语言和角度,把人心中暗藏的水花撩起来,把人的精神和思想当中最幽秘和妖艳的部分逼到纸上来,遺送到文字当中去。”才是他本意。
优质“撩拨”和高水平“遣送”,一定具备打通和引领功能。那堵挡在人和人之间的无形的墙,会在某一刻轰然坍塌,然后摧枯拉朽,心意畅行,相近相亲,所以,才会有真的“粉丝”,激发认可和追随,这就是文字的魅力。当然,这种高水平游戏,也要得益于某种机缘。大千世界,浩瀚书海,多少绚烂都无意也无力聚焦,擦肩而过了,能与一本好书遇见,能使得你停下来想一想,甚至还意犹未尽,又翻来覆去研究,已是大不易。
杨献平羞于人称他作家,也不喜欢自称诗人,但他确实已经写了不少了。书,出了一本又一本,有时候一年两三本,有的还印了又印,直至今日,还在兴致勃勃地染指小说、散文、诗歌都一网打尽,应收尽收,像只“公鸡”中的“战斗机”,斗志昂扬,独领风骚。
的确,他在文字中单枪匹马,特立独行,一副帅酷的样子。
无论在大西北“大漠孤烟,长河落日”中壮阔抒怀,还是对南太行大中原的怅然回望,杨献平洋洋洒洒,以百万文字喷薄吞吐一腔热血,显得栩栩如生。读他的文字,我能想到,漫天大雪中,一串诡异脚印儿。我能想到,一只深情大蜘蛛,埋头织着一张大网,与内心纠缠,夜夜敲打修炼。我也能想到,一匹放浪形骸的野马,跃跃欲试,时刻准备突围、翻墙越界去挑衅一些什么,并且它已经上路,而身后尘土飞扬,在文学江湖上,荡起一股雄性大风或者小风。
2018年5月,花城出版社出版了这本孕育很久的《作为故乡的南太行》,在此之前,杨献平还写了《生死故乡》《自然村系列》《乡关日暮》《从前的黑夜》,组成一个完整的故乡,即南太行的文学书写。相信如他自己所说,每一次都是“重启”,把文学触角探向最深处的生命密码,了却一件心事,完成一项使命。我有时顺流而下,有时逆流而上,一路上心驰神往,坐卧不安。有时黯然神伤,有时哑然失笑,有时怦然心动,也有时怅然若失。我看见,天地苍茫,一株卑微小草,矮下去,又高起来。村庄里,人影攒动,血色饱满,极度焦渴的大地,臭气熏天的农田,青涩的果子,麻木的牛羊,日升月落,良民和刁民一样生生死死,前赴后继。
还有,一个心脏砰砰乱跳的少年,他总是色心四起,却又无比孤单。他被穷困刺痛,屈辱又绝望,渴望摆脱和逃遁。这是古老而弥漫无数传说的“南太行”,众生相在杨献平笔下次第显影,有的眉眼生动,有的身型完整,有的轨迹清晰,古人,今人,男人,女人,村人,路人,仇人,亲人,情人,以及牲畜、农作物,草地、山林,作者满怀复杂心绪,以全部诚意,呼拉拉展开一幅长卷。那其中,充满隐忍和看似冰冷的细节。这世界好深啊,人如草芥。
这本书的写作,并没陷入世俗的唯美和精致的光滑,它粗粝而富有质感,就像边塞长风裹挟砂石,迎面扑来,会打疼脸颊,会硌着脚底板,会牙碜,会迷眼,但更会自带生猛力道,长驱直入,直抵内心。
人,最忘不了的就是疼痛吧。不管你多老,走出多远,那些隐蔽在生命中的不美好,总在心底隐隐作痛,时不时出来扎你一下。
撕开伤口,露出血肉,也许,有的地方还在化脓滴血,扯一下,骨肉黏连,神经会瑟瑟发抖。这些疼,来自身心深处,与我们共处多年,我们甚至暗自彼此关照,小心回避,但终有一天,要拿出勇气断舍离。我看见,寒光一闪,刀刃挑开层层腐肉,鲜血淋淋。
在这场人生回望中,生长痛,是最鲜明的亮色。对疼痛的反刍和倒嚼,我鼓掌。当一个人变得强大,就能消化掉坚硬的东西,比如屈辱,比如仇恨,比如思念,比如懊悔。这样,就能从被欺负,被拒绝,被羞辱,被漠视,被蔑视,被伤害过的全部过往中挣脱出来,像一粒土豆,顽强地“拱”出地面。作者自言至此已把全部素材掏空,掏出心肺,不再意难平。于是才有此刻,一株小草,以最大的虔诚,眼含热泪,叩拜太行山的荒草坟茔和列祖列宗,一拜到底,立此存谢。莫言在《红高粱》开头说过:“我愿扒出我的被酱油腌透了的心,切碎,放在三个碗里,摆在高粱地里。伏惟尚飨!”有幸,我在杨献平的叙述里找到了这种火热的赤诚。阿托尔斯泰说过“在清水里泡三次,在血水里浴三次,在碱水里煮三次,我们就会纯净的不能再纯净了。我在献平的故事里也找到了这一款浴火重生。
在这场人生回望中,充满着成长的过程和人性的体现。随处可见那种杨献平式大咧咧的怦然心动和表达,对美好的向往,是生命的天性反映,让这个世界充满希望和梦想。比如“一头乌黑长发,脸庞也黑,但黑得周正、俊美,两只眼睛看我时,感觉像是夏天的清水,冬天的文火......”,“一张俊美的脸庞,皮肤白如石膏,眼睛很大,睫毛很长——我一阵羞涩,赶紧闭上眼睛......”《身体的梦靥》中,写自己一个男孩青春到来。如一棵春芽懵懵懂懂地萌生,风吹雨打中,慢慢长高,眼见着抽穗,拔节,就像人的身体,就像这个世界,永远充满活力,生生不息。
还有一种宝贵的东西,那就是,还没有被生活打败的温良。它们像点点星火,藏于内心,保持底线,懂得孝道和感恩,永远努力,照耀自己,温暖他人。
几乎没有一个写作者不写故乡,不追溯来处。可最容易做些下意识的粉饰、硬邦邦的歌颂,最终千篇一律。不知何时,写故乡,变成了一种危险动作,极其容易跟无数泡沫同归于尽,而杨献平坚持写独一无二的自己,写“此刻我在”,没有掉进坑里。
捧读《作为故乡的南太行》,体会到作者缭绕期间的一分清醒两分醉意。曾经微小,丑陋,可笑,穷困潦倒,也真实存在过,鲜活过。无论是谁,不管走多远,都背着一个村庄。这是宿命。对每一个刻的自己,全部接纳。当再次告别故乡,避开妻子对着车窗外的一切,才会“突然间泪流满面。”
体会到作者一份野心。这本书立意高远,构思奇崛。三个部分,既居高临下,又照见细微。高出地面,高出村庄,高出山川,又亲近人类,亲近自然,对万物抱以耐心,与时间和解,寻求一份通达。他眼中的麋,以“绝妙之音中宁愿葬送身体,超度灵魂。”而荆棘“要爱,必然做好流血的准备。”以一腔子血气,对太行山的生灵,揉搓它们,为它们留影,以恨示爱。
体会到作者一份盛邀。亲不够,恋不够,爱不够,一程一程,他以极大的热情,尽地主之谊,跟你说一些人,一些事儿,一些传说,一些思考,一些鸡毛蒜皮,一些雄心大志,每句话,都是滚烫滚烫的。
体会到这是一道生命的涓涓细流。生而为人,捧出很多个第一次。从出生到第一次尿床,第一次梦遗,第一次暗恋和失恋,第一次经历死亡。第一次失去至亲。他怀念亲爱的爷爷,老人家对他的文学启蒙,他的去世让人措不及防,他忧伤地写下:“故事,早已黯然失色,场景也不再活色生香,内心的惭愧,泪如雨下的哀悼,时光的使命是消失和带走。”
《我们的父亲》,作者忍住悲伤,一幕幕回忆父亲的音容笑貌,劳累一辈子,皱纹如割的父亲,生病治病,弥留之际的巨大无力感。最后,儿子以血泪凝成一段墓志铭:“这里躺倒的人是我们的父亲。他累了,他在阳光和五谷之下。他是大地的亲人。南太行每一株草木都与他有过美好的纠葛。人世间的尘埃与云朵,必将从这里经过。他在这里静静回忆苦难与美德。他在这里必将得到永恒的福乐。只有开始,永不止绝。”肺腑之言,赤子之心,献给天下所有父亲,我禁不住潸然泪下。
“总有一天,我也会像他们一样,老了死了,躺在这里,在绵延无际的人间,莲花谷以东的野地上,成为一颗亡灵,并且以黄土的形式,享受同类和后代的怀念和祭奠。”至此,完全能理解作者这样的忧伤和感怀。
再次掩卷,我遥想一种理想时光——
允许太阳有时被大山挟持,天色可以并不总是明媚,但依然能与泥土互闻鼻息,倾听大地的心跳;有新坟耸起,也有炊烟缭绕;疼痛时也能微笑,听得见鸡鸣狗叫;有贼心不死的爱情,有蓬勃如初的欲望。处处活色生香。
这样的人间,足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