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孙良言
我原不知道,踏春到底是个啥回事情?尽管如此,但我还是潜移默化,接受了。
记得童年,一到春暧花开之时,一些大不了我多少,同村的小伙伴们,每逢放学,或轮上哪个星期六,或是星期天(那时还没有双休日),就早早回到家里,扔下书包,约上一伙,到处叫叫嚷嚷,喊道:“走,我们踏春去哟!”
“我们踏春去哟!”“------”。然后,就疯也似的,雀跃着,向屋后的山坡上,或田野里跑去。
一路蹦的蹦,跳的跳,逗的逗,打的打,闹的闹。个个快乐得要命,活跃得要死。只觉得,随其一起出去,蛮是新鲜,也挺是热闹有趣。便不管三七二十一,尾随其后,鹦鹉学舌般,跟着大伙们,“疯”是一块“疯”,“跛”是一块“跛”。从这个山坡,跑到那个山岭,从这片田野,跑到那个山丘。为的是,争先恐后,寻找一种可以炒着吃的野菜、倒根须、小腥什么的。不像现在的孩子,天天为学习所累。对于踏春,究竟是怎么回事?自然一概不知。
所到之处,一片青色。那叫不出名的花儿,这儿一团,那儿一串。这儿一簇,那儿一片。那才叫人眼花缭乱,赏心悦目呢!尤其是,那树上和地面上,满是吐出的绿芽,不老不嫩,恰到好处,真给人一种春意盎然、生机勃勃的气象,那才叫人过瘾。
大伙们,小心翼翼,把它们采撷下来。带回家里,再就找来瓶子,然后在内面灌上水,再将花朵,插在内面。一养,就是一两个星期,不见凋谢。
那漫山遍野的绿色与鲜花,也就不在乎我们,时常摘下的那么几朵、几束。给人一个大方,绝不吝啬。山上田野里,仿佛摘不完似的,不是夸张。绝不像现在,圈养在小区的某个角落,生怕别人弄伤,或偷走似的,让人担心得夜不能寝。
也就从那时起,我总觉得,四月踏春,的确是蛮有意思!蛮有味道。尤其,能吃上自己,亲手从山上采摘回来,被母亲炒得香喷喷的野菜、倒根须、小腥等野味,那种喜悦之情,就甭说有多么耐人寻味,别人风趣。
在以后的岁月里,我时常想起,一到四月,踏春,肯定与出外看花、摘花、采野菜,至少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
随着知识的增多,和社会阅历的加深。过去,对四月踏春这个概念,渐渐模糊的我,如今,才真正对它有了一个全面了解。有关四月踏春一词之说,是否有其根源,在此,无须予以追究。
据诗书上记载,说,四月踏春,是旧时,一些文人遗留下的。过去,一些相好的文人墨客,常相聚一起。于每年杨柳依依的时候,结伴出外春游,一来触景生情,吟诗作赋,交流文化;二来采风,或以文会友,或访师求学。后来,随着社会发展,和古文化运动所带来的几次大变革,这一有着浓厚文化氛围的习俗,在社会文明的进化与市场经济大潮的冲击下,继而就随之慢慢被淡化。
淡化得,似乎让人忘记其本意。也有的说,四月踏春,是青年男女相亲相爱的季节,一到春天,相爱的青年男女,相约着一起,去外春游,寻找的是一种浪漫。还有人习惯地认为,四月踏春,就是出外看看一下绿色,舒活一下筋骨,观光一下春天里的景色,呼吸一下春天的新鲜空气,以达到廷年益寿,淘怡情操之目的。
对于四月踏春的理解,不管那种说法更为准确,我们仿佛,可以不予评价,但有一点,的确直得肯定是,春天,出去走走逛逛,倒是蛮有好处的。更何况,常年深居于钢筋水泥丛林中的我们,亲亲一下大自然,寻找一种回归,自然别有一番意想不到的情趣!或是别有一番感慨!何时能把它们搬进城市里,或是让我们的下一代,能像我们那时一样,也能在大自然的怀抱里,到处无拘无束地奔跑,嬉戏,该不会是一种奢侈吧!
(2002年3月14日原载于《咸宁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