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发站在家门口的桥头上,望着。人们从南往北,从北往南;太阳从东边升起,从西边落下;风从南边来,从北边消逝;雨从天上来,从桥下的小沟里溜走;雪从空中来,飘荡在人间,落在树上、桥上,等太阳一出来,便迅速逃离,消失的无影无踪。
每一年的春夏秋冬,大发都站在家门口的桥边。村庄里的人,从这里往南走,越向南,离村庄越远。远远的田地与房屋交错在一起,田中有房,房边是田。太阳从东边升起时,人们穿着手工做的布鞋,牵着牛,扛着锄头去地里。把自己的土地翻过一遍又一遍,把野草埋入地下,把它们埋葬在大地里。可是来年,人们还是扛着这把锄头,还在这块田里,把野草再埋入大地。人们从来不会怀疑野草是否在捉弄自己,它们总是死而复生,一遍又一遍。人们从不抱怨,只是埋头锄地,即便知道野草还会回来,现在只管让它们死去,管它来年还复来。
后来人们从桥上经过,开着拖拉机,背着打药桶,穿着油亮的皮鞋,突突突地都过去了。这条路上多了两条鸡爪印的车辙子,深深地陷入泥土里,像两条小河,每当大雨过后,里面都积满了水,绵延出去,一直通到每家每户的田野里。只要顺着这两条车辙子前进,人们都不会迷失方向,无论是太阳高照的白天,还是满天繁星的夜晚。第二天,田地里的庄稼和野草分离开来,昨天还是绿油油生命力旺盛的野草,今天纷纷穿上了枯黄的外衣,俯首跪地,动也不动,等待死神的来临。人们跟以前一样,没有被短暂的胜利冲昏头脑,因为他们都知道,它们来年还会来,来势更凶猛,时刻要准备一次决斗。当人们没有力气扛动锄头,野草便趁虚而来,长在我们的手边,头发边,身子边,直至在我们身上生根发芽。人们眼睁睁地看着,看它们的根越扎越深。野草究竟有多少条命能够在人世田地间轮回呢,用我们一个村庄人的生命历程都不够。当曾经扛着锄头的人走到生命的尽头,被埋入自己劳作的一辈子的土地里时,他肯定知道,春风吹来时,覆盖自己的那片土地,野草又长起来了,随风摇曳。
最终,人还是没有熬过野草,整个村庄的这些人,都不会熬过它们,最后野草都会将把他们覆盖,并且若无其事地在阳光下、春风里飘荡。人们跟野草斗了一辈子,用尽了一辈子的力气,最终还是败下阵来。
大发的爹娶他娘的时候,也是老难的事儿。村庄里总有这样的事情发生,如果一个人娶不上媳妇儿,有人便给它介绍一些女子。这些女子可能是外地流落到此的苦命人,或者精神略微出乎正常人思维的人,或者缺胳膊少腿的人,又或者眼瞎耳聋哑巴的人。也算是门当户对,有总比没有好,从此光棍儿也是有了婆姨的人,香火也会延续下去。冰凉的被窝也多了一个人的体温。有了这个念想,人们便有了生活的信心,生活充满希望。即便酸甜苦辣填满每个角落,荆棘遍布人生的路,比起即将会有孩子,孩子又有孩子,子子孙孙的生命传承,这都算得了什么呢。
大发他爹,拉着一个人力架子车,把周围村庄的破烂捡了个遍。早上,车子空空地出去,黄昏的时候,车子满载而归。他从来不掏钱收破烂,他只是捡别人扔的不要的东西,捡回来卖到废品站。这是他的活计,他把大发慢慢地养大。然而凭着这点财力,大发和妹妹终究没有去上学。每天爹出门后,兄妹两个出门,站在桥边,远远望着,目送他出了村庄,又远远地迎着他从村庄外回来。
我上学时,有时候背着书包从桥上路过。看着他们两个,他们也直直地看着我,我觉得不好意思,快快地跑开。我不知道他们怎么不去上学,为什么天天都站在那,看什么?村庄没有多大,我转一圈就看完了,他们看的肯定比我多,肯定看到了我看不见的东西。我自愧自己是个凡人。人们都说,有的人有特殊的天命,身上有神的痕迹,他们的眼睛能看见凡人看不到的东西,他们能与神鬼通话,传递神灵的指示。我那时对此还深信不疑。
长大后,我从流浪中回来,经过这座桥。大发和妹妹依旧站在桥边,远远地望着我。我看着他们,衣服还是多年前的旧衣服,神情有些木讷,看着人有些胆怯,有些原始的空灵。我迅速地走过去,头也不回的奔家去。村庄里的一切像冬日里的冰水,永远都在零度以下,凝固着。这里的快乐幸福悲伤悄然发生着,全然不顾外面世界是个什么情况。我曾经攀爬的柿子树、梨树、槐花树的枝变成了烧火棍化为灰烬,叶子融进了大地,树干成了房子的大梁,为人们遮风挡雨。树枝叶茂盛,遮天蔽日,庇护着这个村庄。空气和光线都暗淡而又深沉,我呼出的是现代的空气,吸进的是旧日的味道。
我在外几年的光景里,我变了,变成了一个村庄不认识的一副模样。原来我面容姣好,如今皮糙肉厚,岁月的裂纹布满脑袋正面。原来少年风发,如今拼命拉住时间,拖住它前进的步伐。原来我穿着母亲做的衣服、鞋子,倍感温暖,如今锦衣玉食也没有舒适和香甜的味道。原来我只会关心小虫子,小蚂蚁,猪牛羊,关心雨雪天热天阴,如今我关心世界上的每个人,却忘记了身边的人。只有大发他们身不动,心不动,不动不惊。村庄里的一切都被他们看在眼里,沉淀在他们的心里。我成了村庄的过客,他们才是村庄的主人,永远与村庄一起,从生到死,不弃不离。
后来,我经过这座桥,见大发自己一个人站在桥边,他妹妹不在身边。听说他妹妹嫁了人,多么美好的事情。人总要有个归宿,再亲的家人都要分离,分离不是痛苦的诀别,分离是另一种幸福的开始。她嫁的是一个四十多岁的,比她大二十岁的人,但总比一个人孤独一生要好,况且她也生了娃,这是比我自己生娃都令人激动的事儿。
一个人一辈子,一个世界的幸福和不幸,只有时间才能高诉我们,选择孤独终老还是儿孙满堂。时间只是准时地记着你步履蹒跚地回来,看着你回头望一生,带你离开。
村庄的人们的脾气性格,放在一块儿就成了村庄的脾气和性格,悠远而又深沉。一个人在村庄里,从小长大,看着一代人活在这里。只有他们熟悉这里,记住这里的每朵云,每棵树,每个人,每件事儿。一旦走出去了,连时间都追不上他们,最后被埋在外边的人群里。守着村庄的人,在行将就木前,早早地给自己看好一块儿地,百年之后情愿深藏地下,离村庄不远,夜夜望着村庄里发生的一切,望着自己的子子孙孙。
现在,大发一个人,自己做饭,自己睡觉,自己站在桥边,朝北望半天,再朝南望半天。
在他的眼睛里,有看不完的风景,不然也不会这么多年都没有看够,并且还要再继续望下去。他的眼睛里贮存了整个村庄的人,整个村庄的事儿,没有人比他的思想更饱满。如果在外奔跑的人,累了,回来了,记不起年轻时的时光了,看到他,便找回来原来的自己,他的身上藏着每个人要的过去。
一个人的世界,就是一个人。在世界的一个角落,一间房子里。睡着了,不醒,可以睡一万年,没有人来叫醒你。墙根的一窝蚂蚁,在我家的院子里,忙忙碌碌。日日在这里徘徊,一辈子没有走出过我们家的大门。一场大风有时把它们送往更远的地方,风把它们刮出去又刮回来。一只小蚂蚁,越过大地上的一个小水沟,一个矮墙头,就是千山万水的旅程。所以我从不在一群蚂蚁中间挖沟,这一锹下去,它们就是相隔万里,至此骨肉相离。我找来一个玻璃瓶子,填上黄土。让它们在里面筑窝安家。我带着蚂蚁和它们的家出发,走过尘土荡漾的土路,穿过玉米翠绿的秆拥趸的小道,奔驰在宽阔的柏油马路上,穿梭在高楼林立人头攒动的城市。村里的我和蚂蚁从此也成为城市的一群过客。
有人教大发吸烟了。他把烟卷放入口中,深吸一口气,烟草烧的红通通的,烟弯弯地飘荡在村庄的空气里,一直上升到村庄头上的那块儿云上。在这烟雾里,人们都说他以后不会再孤单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