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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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散文
202306/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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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窃读

 最惬意的窃读,是在冬日的被窝里。太阳在暮色里下了山,屋子仿佛漏了风,寒风从那些看不见的缝隙里灌进来,寒气逼人。母亲将汤婆子——暖手炉,再裹上一层布,放进被寒风冻僵了的被窝。我在母亲的监督下早早入睡。

父亲是老师,是一个喜欢读书的老师,家里藏有不少好书。临睡前,我总会挑一本喜欢看的小说书,掖在枕头底下。待母亲离开,蜷缩在暖暖被窝里的我,带着欢天喜地的快乐,脚尖顶着汤婆子,紧紧握住分量不轻的手电,将书搁置在弯曲的双腿上,一页页地翻读,把认识的不认识的字囫囵地吞下去,直到手痛脚麻,再换一个姿势。

家里那只扯着洪亮大嗓门为四邻八乡报时的“三五牌”台钟每隔半小时敲一下、每隔一小时敲二下金属的撞击声,也被我挡在了被窝外。

寒风刻骨似的刺痛我的双肩,窗外那一轮清冷的明月爬到半空后的树梢,时间晃悠晃悠晃到深夜。这样偷看,要伤着眼睛,父亲是坚决的不允,像胜利者收缴俘虏手中的兵器一般要收缴我手里的书,我把书匿在身后,脚步往后移去。孔乙己偷了书,鲁迅也不过这么说了一下:“孔乙己便涨红了脸,额上的青筋条条绽出,争辩道:‘窃书不能算偷……窃书!……读书人的事,能算偷么?’”那个幼小的我,不懂得《阿Q正传》所意涵着深刻含义,学着孔乙己的样子:“被窝里读书不能算偷……读!读书人的事,能算偷么?”父亲无奈,不能由着我随心所欲,在床头边上,支起了一个三角形的木架。木架外面糊上一层牛皮纸,白炽灯悬在木架里,比太阳月亮还温暖、明亮。偶尔亮起,能够照亮整一个童年和童年里的所有记忆。这,大概十岁多的时候。

父亲的纵容,使我的窃读大胆起来,晨起、课间、夜眠,凡是客观条件存在,总要饱餐一下课外书带给我幸福的味道,好像不可或缺的一日三餐那般重要。

到后来,我的窃读惊心动魄。记忆最深刻的是初三年级的数学课,把小说书夹在数学书里面,合成一本,然后,竖起来,装模作样地听老师讲课。这样子,只能坚持十多分钟,手臂自然酸痛,下垂到桌肚里,头也瞌睡虫似的低伏下去。偶尔,打起一些精神,听老师讲一会儿课,那魂立马又被小说情节摄走,欲罢不能。时间一长,秘密藏不住,老师从讲台上下来,走到我身边,故意清清嗓子,咳嗽一下,沉浸在小说情节里欲死还生的我茫然地抬起头,老师嘴角往上一扬,露出洁白的牙齿,眼睛似笑非笑,比厉声呵斥严肃沉重,面红耳赤的我只能舍下摄我魂的小说。读书那会儿,理科都是强项,上课认真听讲就能够应付考试参加学校竞赛,数学似乎更简单。数学的理论和公式枯燥、简单、乏味,实在与小说的跌宕起伏、曲折波澜难以抗衡。这窃读,像毒品一样令我着迷、兴奋、上瘾,欲罢不能。不多日,这魂又被那瘾吸走,故技重演,老师看我不影响出类拔萃的成绩,由着我任性妄为。

现在,做了“伪”老师,揽了一份重任在肩,唯恐误人子弟,容不得学生做细微的小动作,更不要说窃读什么的。至今,回忆起来,惭愧和感激交替——年少时光的窃读对老师是多么不尊重,但老师那份坦然的“纵容”胸怀成就了今日弄文舞墨的我——还能够将启发式写作教育在我手中星火点燃。

窃读,几乎霸占我所有的闲暇时光,可以浪漫一下、温馨片刻、饭后茶余时分,都为书中人的悲欢离合而悲喜交加。世故人情,一概与我无关,吃饭就简、节日淡忘,都是常事,比如说今天晨起,嘴里含着饼干当早餐,思想在文字里舞蹈。要说窃读带来最大收益,应是孕期那一年,常常挺着大肚子,一个人偷偷地躲进静悄悄的图书馆,与三三两两的人,在书的包围里,尽情畅游在无边无际浩瀚的文字里,饱览诗韵。中秋佳节这富有诗意的节日,也未曾缺席。这份可掬的憨态,是给未出世的孩子最好的礼物——她在妈妈的肚子里开始窃读,窃读十月,收获天空一般深邃、大地一般厚重、大海一般无垠的富有。

若说窃读的那份紧张、暗喜和欢然,点点滴滴私藏起来,甜甜蜜蜜储存成一份岁月的醇香。这岁月的醇香里,再添一份她人窃读的快乐,这醇香无比温厚、宜人。

中考前夕特别紧张,紧张到吃饭、睡眠都潦潦草草。大家赶食堂如赶集似的,匆掠的背景忽左忽右,唯恐错过了最佳时间。小跑着去食堂,捧着饭盒,嘴上小和尚似的念念有词。我故意落在远处,饱尝那些唇齿间书写的墨香和火急火燎的碎步从青石板发出的音律。“你站在桥上看风景,看风景的人在窗口看你。”卞之琳的这情诗,用在这里也有十分的妥帖。

夜晚,在学校宿舍,熄了灯以后,开始热闹。每个被窝透出手电的光,好像萤火虫被关在一个密封的空间,而这个空间恰恰张了一个大大的口,光线跟着这张口大摇大摆地飞奔出来,淡淡的光晕氤氲成一份别致的朦朦胧胧。我斜偎在这一份隐隐约约的光晕里,把手枕在后脑勺上,书丢弃在床的另一角,闲适地闭上眼睛,飞出满心的窃喜去倾听从每个床铺上迸溅的窸窸窣窣的翻书声调,铿锵而起、倏然回落。谁也不在意这样的时候,唯独我在意,在意这一份大弦嘈嘈如急雨、小弦切切如私语的翻书声细密地包围我、沐浴我。这窃读,惬意到无以伦比,竟然令我舍弃自己的窃读去品尝这份特别的美丽。有时候,会在这样的一种状态中朦胧睡去。这一切,常常是我怀念那青春岁月一个极其充足的理由。

成长后,窃读人的面部表情、动作神态,读懂一个一个真实的内心,我发现自己在渐渐地逃离现实,更愿意与书为伴、倾心相交。这亲密,带着诗一般的柔情蜜意,如胶似漆。

2003年去香港,对飞机的起、落和途中的颠簸置若盲闻,昏暗的机舱似乎亮若星辰,埋头于心中的明亮,如痴如醉地饕餮《读者》的盛宴。旅途归来,所有带去的、买来的名贵和不名贵的全塞在旅行包里做托运。下机后,一声怔怔的哑然,旅行包被窃。幸喜,随身携带的双肩包陪伴左走。一同前往的朋友惊讶于我的淡定。淡定,是因陪伴的书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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