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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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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说
20241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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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期天

1

出门的时候,遥美嘴上还叼着片吐司,手上的酸奶也没来得及喝。在路上解决完早餐,甚至小跑了一会儿才赶上首班的K201。车上的人有点多,不过遥美还是幸运地占到一个靠窗的座位。

想想也是好笑,今天明明是周日。平时上班赶地铁的时候,遥美都不至于边走边吃。当然了,那是因为上班路上要注意形象。即便刚才有点狼狈,遥美反而更喜欢这种不顾形象的轻松。何况她披着头发、戴着鸭舌帽呢,熟人也未必认得她。

乘K201观光巴士是遥美周日的休闲项目,而鸭舌帽是遥美乘车的必备物品。除了防晒,这顶帽子还具备伪装的功能,遥美的主要目的就是伪装。若想换种方式接近一个人,就得让自己变副模样。但遥美的这种办法还没有派上用场,因为她一次都没在巴士上遇到过哲一。

可能他最近正好在忙吧。哲一之前提到过,星期天有空的话,他喜欢乘K201看看这座城,而且特意坐首班和末班。遥美猜测,哲一是想在街景中感受一天的开始和结束。不过哲一却说,“开始和结束,其实没什么本质的区别,无非是串起了不同的风景。”

既然是追随哲一而来,遥美自然希望能遇见他。只是她想短暂地把自己变成一个陌生女子,而不是哲一的妹妹。

披下头发压低帽子,遥美仿佛沉浸在变身游戏里,扮演不知名的角色。哲一如果认不出她,不动声色地坐在旁边,任观光车穿过大街小巷,载他们奔向未知的终点,那还真有种细细的浪漫。像是不舍得嚼碎的糖,含在嘴里慢慢化掉,自有它舒适而不浓腻的甜味。就算哲一还是认出了她,遥美也不觉得输了游戏。毕竟捉迷藏被找到的玩家,多多少少会有点被爱着的感觉。

遥美知道不该对哥哥产生这样的感情,却没法否认它的存在。喜欢固然是种美好的感情,但越界的喜欢最终难逃被扔进阴沟、受人唾弃的命运。与其把它推向阴沟,不如将它埋在心里,至少还能保有一份简单纯粹。所以遥美始终在以自己的方式克制她越界的喜欢。

其实要是有人问遥美喜不喜欢哲一,她会大胆做出肯定的回答。事实上遥美确实被这么问过,而且当时哲一也在场。那时遥美公开表达了她对哲一的喜欢,哲一也以他对遥美的喜欢作为回应。大家都笑了,笑笑就过了,没人去怀疑这话的真假,更没人深究其中是否渗了几分秘密。遥美说的是实话,她相信哲一说的也是实话。但或许除遥美之外,大家都把它当堂兄妹之间的玩笑话来看待。坦诚就是最好的掩饰,遥美那时正好利用她的坦诚,狡猾地将她那不为人知的秘密一笔带过。

今天的K201比往常拥挤,尤其快到蔷薇广场的时候,预备下车的人在门边拥成了一团。

“朋友家的小孩报名了比赛,请我过来看呢。”

“这种活动挺好,周末就让学生唱个开心,平时课业太重了。”

遥美听着周围人的讨论,再看看窗外广场上搭着的舞台,大概明白了是怎么一回事。她一冲动,跟着人群一窝蜂在这里下了车。

广场在举办中学生歌唱比赛,遥美也挤到观众席里随便占了个座。看样子比赛已经开始了好一阵,刚唱完rap的男孩退场后,下一个登台的女孩唱起了英文歌。遥美注意到女孩是闭着眼睛唱的,手跟随抒情的旋律轻轻舞动。这首歌遥美没有听过,却也渐渐沉醉在女孩的歌声里。女孩唱完后,遥美隐约听见掌声里夹杂着零碎的议论,诸如“跑调”、“破音”之类,周围还传来窸窸窣窣的笑声。一瞬间遥美感觉回到了学生时代,台上拿着麦克风的女孩仿佛就是十四岁的初中生遥美。

那会儿遥美也报名了学校的歌唱比赛,演唱了英文歌曲《The Show》。贴合伴奏、没出错、没卡壳,遥美顺利唱完了自己喜欢的歌,开心地走下舞台。当时高考完正在放暑假的哲一也坐在台下,开心地为遥美鼓掌。然而遥美从后面穿过观众席的时候,捕捉到了掌声里的笑声和议论。

“这声音真够粗,跟个喇叭似的。”

“喇叭都比这好听,明明像鸭子叫好吧。”

哲一似乎也听到了这些话,因为他并没有对遥美突然由晴转阴的脸感到疑惑。比赛仍在继续,但哲一当即带着闷闷不乐的遥美提前离场。两人并肩走在街上,哲一没说什么,只是带头唱起了刚才那首《The Show》。不知哲一是故意卡壳还是真的忘词,总之遥美不禁接上了中断的歌声,然后兄妹俩合唱完了整首歌。一路上也有行人看着他们窃窃私语,但遥美却真正感受到了唱歌的快乐。

不是谁都能当歌手,但人人都可以喜欢唱歌。从那以后,遥美决心要继续喜欢唱歌。现在她时不时还会哼起这首歌,就是在重温那时候的感觉。

看完广场的比赛已经是中午了,吃完午饭的遥美决定再搭下午的K201,继续上午的旅程。遥美只坐过观光车的首班和末班,感觉在这两趟车上的是完全不同的自己,一个试图伪装,一个渴望真实。今天正好有机会坐坐下午这趟,看看日落时分是个怎样的自己。不知哲一是否偶尔也会乘这趟车呢?

即便空调口不断吹出冷风,车内不免还有些闷热。旁边座位的人刚下车,遥美正准备把背包放一边图个凉快,就马上有人补上了这个空位。那是个棕色短发的女子,遥美估摸着她比自己大不了几岁。短发女子坐下后不久,就从包里掏出一幅素描画,捏在手上打量着。

遥美瞥见那上面画着一个弹吉他的男人,而且是张侧脸画像。短发女子似乎察觉到了遥美的目光,突然转脸朝遥美看去。遥美有点尴尬,“抱歉”两个字差点脱口而出时,短发女子却对她笑了笑,然后又看向手中的画。

那一瞬的微笑遥美觉出好多种含义,像是既害羞又骄傲,真诚却又有所保留。不过总体来看,短发女子似乎并不排斥遥美偷看她的画,所以遥美才敢试探地和她搭了搭话。

“这是你画的吗?很好看呀。”

“嗯,谢谢啦,真人更好看呢。”

“画的是真人啊,难怪感觉特别细腻呢。”

聊这幅画的时候,短发女子的嘴角微微漾着甜甜的笑,放松着也克制着。遥美忽然有一个大胆的猜想,难道她也在单恋一个无法得到的人?

如果遥美懂画画,她也会画一幅哲一,而且只画侧脸。哲一热爱篮球,那么就画他投篮时的样子吧。公司旁边正好有家文具店,遥美提醒自己明天下班记得去买点画具,开始尝试学习绘画。

2

“芝士味道有点重,还是抹茶不腻。”

“这款蛋糕新出的,很不错啊。”

逛这家名为“WOW”的点心店时,哲一总能和其他顾客聊上几句,讨论哪种好吃或是帮纠结于吃什么的人出出主意。不知道的还以为他是店里的人呢,有时候哲一觉得这家店都可以雇他当美食导购了。

不过哲一确实有来这儿做兼职的想法。最近篮球俱乐部的经营遇到了瓶颈,虽然在大家的努力下有了些起色,但同伴们也未尝不在给自己寻找后路。也许就在不久的将来,哲一得靠做兼职来挽救自己的梦想,但他对此并不悲观。因为专挑周日来到“WOW”点心店,已经成了他的一种乐趣。况且哲一本就毕业于食品专业,还真有种落叶归根的感觉。从他住的地方乘地铁可直达点心店,所以哲一这阵子很少坐K201游览街景了。

哲一以前并不怎么吃甜食,也没来过这家点心店。喜欢吃甜食,而且总在星期天来这家店的是莉西。一次都没在这儿碰上过莉西,但哲一周日有空还是会过来,不知不觉尝遍了店里的大多数点心。莉西吃过的,哲一应该也吃过了,虽然他并不知道她喜欢吃什么。

说实话,如果真的碰到莉西,哲一也会不知所措。要是莉西和她丈夫一起来,那更糟糕。他不是不希望和莉西说说话,也并非不好奇莉西丈夫是个怎样的人,他只是想尽可能延长一种神秘感,或者说一种想象。但是今天,哲一突然决定冒一次险,甚至有点期待幻想破灭的时刻。所以他没吃午饭,而是要了好多种点心,直接在店里挑了个位置坐下。一个下午的时间,够他等到莉西了吧,他觉得自己至少有七成的胜算。

哲一往嘴里塞进一大个泡芙,思考着如何向莉西表明自己的心意。其实究竟是什么心意,哲一自己也说不清。他不可能去追求一个有夫之妇,甚至都没资格说是爱慕。好奇?向往?总之他忍不住想靠近一个可能是知己,或是可能成为知己的女子。

他从包里翻出一本杂志,凭手感直接翻到26页,那上面静静躺着那幅他欣赏过无数遍的插画。接着他又翻回到前面,确认着插画作者的名字和照片,那也是他确认过无数遍的。没错,就是莉西,棕色短发的女插画师,在纸上还原出哲一梦境的插画师。

那幅画上有座很接近天空的桥,一个小男孩站在桥上,踮起脚尖触摸月亮。第一次看到这画的时候,哲一就认定画中的男孩是自己,而插画的作者必然从哪儿窥视过他的梦境。小时候,哲一时常梦见自己站在桥上触摸月亮,仰着头、踮着脚。梦里也总是一轮漂亮的满月,就像画里那样。有时候哲一会想,自己之所以爱好篮球,恐怕就因为迷恋投篮时那种近似于触摸月亮的感觉。虽然摘不下月亮,但可以把篮球投向天空。

现在哲一梦不到触摸月亮了,他想那是因为人懂事了以后,反而不愿去追逐天空。而且这或许也能解释为何图上画的是儿童,而不是成人。当然,关于这幅画的构思,莉西才有发言权,所以他很期待和莉西聊一聊。虽然莉西的回答可能会打破哲一的预期,但这幅画已然给了他一种奇妙的精神寄托。他越发相信,不论篮球俱乐部将迎来何种局面,当初执意坚持自己的创业梦想,都是个很棒的选择。

所谓偶遇,不过是冥冥之中自有安排。某天因为俱乐部办活动的事,哲一到体育用品公司对接合作事宜。快到公司门口的时候,突然听见哪里传来一声清脆的“莉西”。哲一还没反应过来,一个长发女子就闪过眼前,披散的头发飞舞着。他顺着她的方向看去,便有一个棕色短发的女子回过头来,睁大眼睛露出惊喜的笑容。那是一张熟悉却又素未相识的面孔,哲一感觉杂志上的照片突然活在了自己眼前。莉西和长发女子开心地聊着,举起手中的点心袋子,又指了指马路对面的点心店。哲一愣在原地,感觉自己在做梦。直到俱乐部的同事打来电话,他才想起还有工作,赶忙冲进公司。不过他幸运地偷听到了莉西常去那家点心店的事,而且不知是幸还是不幸地得知了莉西已经结婚。

哲一还是头一回把甜点当正餐来吃。意识到桌上只剩一块黑森林蛋糕时,他为自己吃甜食的能力感到不可思议。这可是莉西的功劳,即便她还不知道他的存在。

哲一挖下第一勺黑森林蛋糕时,突然瞥见一只手正把另一份黑森林蛋糕端到旁边那张桌上。他不禁抬起头,看到一个皮肤白净的青年卸下背上的吉他,将其竖着放在哲一旁边的椅子上,然后蹲下去系鞋带。可能是膝盖碰了一下椅子,竖着的吉他开始一点点倾斜,差点要倒在哲一身上时,恰好被哲一的手稳住了。

“抱歉抱歉…啊,一样的诶。”青年赶忙站起来扶好吉他,并朝桌上的蛋糕努了努嘴。

哲一应了一声,正想着是不是搞艺术的人都爱吃甜食,青年又从别处搬来椅子,和原来的椅子拼在一起,把吉他躺倒下来。

“你爱吃黑森林?”青年挖下第一勺黑森林蛋糕时,哲一问道。

“还行吧,就是突然想吃了。像你这么爱吃甜食的男人倒是很少见啊。”

“周末嘛,就当换换心情呗。对了,你是乐队的吗?”哲一没法向他解释自己吃剩的一桌空盒子,只好假装轻松地搪塞过去。

“以前是组过乐队,不过很快就散了。现在大家各干各的,就我还抱着这玩意儿不死心呢。”青年盯着身旁的吉他,脸上挂着捉摸不透的笑意。

“你可以随时抛弃它,但它绝不会抛弃你,物可比人忠诚。”

“是呀,指不定哪天就把它卖了,回老家被人笑去。”

“理解理解。我要是两手空空回去,也是人家的笑料呢……”哲一说着突然愣住了。

“怎么?”青年顺着哲一的目光看去,那是一男一女的背影。男的看上去很魁梧,女的有一头玩偶似的棕色短发。两人似乎刚刚落座,女人正伸手拉过一张椅子,把手提包放在身边。

“看错了,以为是熟人呢。”哲一摆了摆手,往嘴里塞进最后一口黑森林蛋糕。

3

来到公园的时候,阳光已经温和下来,莉西便把遮阳伞收起。她放慢脚步把伞折好,迎着蛋黄状的夕阳深吸一口气,试图嗅出黄昏的味道。

虽是这般好的霞光,被染得橘黄的伞依然随处可见,大朵小朵地盛开着。莉西此刻似乎有点理解丈夫看她打遮阳伞时的心情了,但她仍旧不理解为何婚姻可以在拉近两人距离的同时,还能让他们彼此疏远。

有几对情侣和莉西擦肩而过,总是男孩为怕晒的女孩撑伞。莉西仿佛看见了曾经怕晒的自己,还有曾经那个乐此不疲为自己撑伞的丈夫。等着吧,结婚以后,他也会在正午的烈日下抱怨你打伞呢,莉西不禁为热恋中的女孩叹了口气。

如果恋爱必然要有归宿,那么单恋呢?要是主动选择单恋,并将它进行到底呢?不求结果,就会快乐么?莉西想知道答案,所以她总在星期天下午来到滨湖公园,等一个叫诺平的男子。

当然,等诺平这件事,无非就像买彩票。但正因为中过奖,莉西才不停地买,甘愿做一个狂热而清醒的彩票奴。

莉西无法忘记那个初夏的黄昏,丈夫临行出差的那个星期天。目送丈夫走进机场的安检门后,莉西便自己开车回家。在停车场倒车时,她不小心蹭到了旁边的柱子,黑色车身被刻下几道显眼的白色刮痕。莉西只好把车直接开到4S店进行维护。就在这个黄昏,她第一次来到4S店附近的滨湖公园,看见了坐在湖边石头上练吉他的诺平。

莉西第一眼就认出那是诺平,凭那把蓝色吉他,还有诺平几乎没有改变的相貌。晒不黑的皮肤真令人羡慕呢,或许他也有偶尔打遮阳伞的习惯?总之诺平再次出现在她的世界里,点燃了莉西心中一点若有若无的恋火。

其实说“复燃”更为准确。早在大学的时候,莉西对诺平的恋火就悄悄萌芽了,只是她很快便接受了一个家境富裕的同班同学的追求,那人就是她现在的丈夫。的确,如果没有她丈夫,莉西的插画师之路不知会曲折多少倍。理想主义者是无处容身的,莉西庆幸自己早就明白这个道理,并且做了明智的选择。然而直到重遇诺平的那刻,莉西似乎才发觉,自己并不是个纯粹的现实主义者。

莉西在草地上坐下,拿出铅笔和素描纸。几处野餐的人们大声拉扯闲话,追风筝的孩子笑着闹着,各色嗓音糅进苍白的风声里。此处是最佳的作画位置,既能轻松观察到诺平,又不至于让莉西自己过分显眼。她并不预备去接触诺平,她不想让事态发展到无可救药的地步。况且,诺平多半早已忘却她这号人的存在,毕竟曾经的他们也不过是泛泛的点头之交。无法奋不顾身的人,就要做好单恋的准备。

但以后会发生什么,谁知道呢?莉西心里的某个角落,也在默默期待和诺平再续前缘的那天。而且她最近总是忍不住去想,要是当初她和诺平在一起,会过得怎样呢?也许他们到今天依然漂泊无依。那有没有可能,坚持梦想的两个人能够互为彼此的归宿呢?诺平过着怎样的生活,莉西无从知晓。不过她认为,至少那个在湖边弹吉他的诺平是快乐的。

不远不近地望去,莉西仿佛看见一池发光的精灵在水里嬉戏,湖边的石头也笼罩在异世界般奇幻的暮色中。只是她的模特不在其中,显得这一切单调而寂寞。看来今天,她还是没法现场作画么?

除了去4S店那天,莉西只在公园碰到过诺平一次。他依然在湖边练吉他,她则第一次在这片草地上为他作画。在那以后,她的画纸上就只出现过别的景物,以及别的真实或虚构的人。但她始终相信,总有一天她能再为他现场作画。

莉西又拿出上次画的那幅诺平,落日为它洒上了一抹温暖又冷寂的色彩。那张微微低下的侧脸泛起了红晕,此刻他也在想念某个人吗?画纸在风中摇曳着,画中的诺平似乎总是一副欲说还休的模样。

“为什么不画正脸呢?”

“侧脸才引人遐想呀。”

莉西忽然想起,刚才她在观光巴士上端详这幅画时,坐她旁边的鸭舌帽女孩问了她这样一句话,而她也半真半假地回答了那女孩。其实莉西有点怀疑女孩看穿了她的心思,那双鸭舌帽下的眼睛也同画中的侧脸一样,仿佛掌握着很多秘密。莉西有点后悔当时没有反问那女孩一句:“你戴鸭舌帽,真的只是为了防晒吗?”

夕阳渐渐调暗光线,路灯投影出另一个模糊而陌生的莉西。湖边的石头孤零零的,却还残留些许日光的余温,将某种不可言说的感觉传达至莉西的手心。曾被诺平倚靠过的石头,大概永远都会是这种触感吧。他就像落日的余晖,看似已经散去,实则将自己的温度赠给了痴心的性情中人。

莉西扫了辆共享单车,绕公园转了一圈。夜幕降临的公园换上另一番景象,广场舞乐曲在音响里时断时续地嘶鸣着,晚饭后的人们必然不会在草地上追逐奔跑。莉西心里陡然升起一股落寞,感觉在那样神秘的昼夜更替之际,一个人的身心也悄然发生着微妙的悸动。黑夜的存在是为了遮掩和麻痹什么,还是刻意用它的昏暗去衬托那些不甚明了的东西呢?

“白天和夜晚,简直就是两个完全不同的自己。”

鸭舌帽女孩似乎老爱讲些匪夷所思的话,然后盯着窗外发呆。莉西越发怀疑这个女孩连晚上都戴着鸭舌帽。

丈夫今晚有应酬,因此莉西又可以偷偷拿甜食当晚饭。她骑车从公园出来,在十字路口往右拐,到达那家熟悉的“WOW”点心店。最爱吃的酸奶泡芙已经售完,莉西就挑了几种看着不错的新品蛋糕带走。早知如此,她下午到公园之前就该先来买泡芙的。虽然莉西觉得自己也会喜欢上这些新品蛋糕,但还是不免这样想道。

确实,往常她都是顺路先来买点心再带去公园吃的,那会儿总能买到酸奶泡芙。只是今天和杂志社编辑一起吃午饭,不知不觉聊了很久,下午她才乘巴士从饭店直奔公园,生怕稍晚一点便会与诺平错过。她很少坐这种观光巴士,不过今天这趟坐得太值了。在车上偶遇的鸭舌帽女孩令她印象深刻,莉西决定将她做为自己下一幅画的主角。

头戴黑色鸭舌帽的女孩托腮望着车窗,窗外是不断流动的风景,从白天流到黑夜。那么昼和夜的交替要如何在画面中呈现出来呢?莉西粗略地构思着,穿梭在骑行回家的路上。

4

背着吉他跑了一段路,诺平终于跳上末班的K201观光巴士。刚才我俩在路上的样子很滑稽吧,诺平轻轻拍着怀里的吉他,差点笑出声来。

其实赶不上K201也无所谓,只是诺平总有一种遥美会在这趟车上的直觉。之前他在车上碰到过遥美两次,每次都是星期天,每次都是末班车,每次她都戴一顶黑色鸭舌帽,坐在靠窗的位置。诺平想着若是能有第三次,就去和遥美搭话,然而第三次还没有到来。

诺平是凭声音认出遥美的。那天她上车的时候打着电话,飘到诺平耳边的一句“好,那再联系”似乎恍然间勾起了他的记忆。他朝声音的方向看去,只见一个头戴鸭舌帽的女孩挂断了刚才的电话,坐到一个靠窗的座位上。

帽子下那张脸诺平看不太清,但她的声音却定格在他的耳边。诺平回忆着他听过的声音,感觉这种沙哑而略带粗犷的女低音有点熟悉,于是就这样发着呆,错过了目的地车站。不过回到家时他终于想起,这就是他曾在电梯口听到的那个哼着《The Show》的女声。

“昨天下班在电梯口碰见一个女生在哼歌,那声音粗得不像女的。”

“哦,我也见过,是市场部的遥美吧。长得挺秀气,嗓音却相反。”

“听市场那边的人说,她经常哼哼唱唱的呢。反正很爱唱,但唱得不咋地。”

诺平还在航空公司工作的时候,就有几个同事在谈论这样一个奇特的女子。当时他听听就算了,并没有在意,因为辞职搞音乐的想法正在他脑海里愈演愈烈。而到他真正辞职离开的那天,电梯门打开的瞬间,一阵渺远得像从天外飘来的歌声突然逼近又戛然而止。电梯里站着一个盘着头发的年轻女子,两人对视了刹那,然后一路静默地被这个魔术箱般的机器变到了一楼。

她那一小截歌声犹如无风时候的海水,沉静而低缓地滚向岸边,再被悄然收进某个神奇的海螺。不知不觉间,这个装着遥美歌声的海螺掉进了诺平的口袋,有一天将被他偶然拾起。

回想起有关遥美的事情后,下次在巴士上,诺平第一眼便认出了她。她把头发披了下来,戴一顶鸭舌帽,径直走向靠窗的座位。当然,除了同事们那几句话,诺平对遥美一无所知。不过他开始确认了一点,那就是遥美戴帽子并不是为了防晒。那么她唱歌呢?她爱唱歌,也并不是为了拥有听众么?

诺平喜欢音乐不是为了拥有听众,但若要把人生献给音乐,就必须拥有听众,而且是足够多的听众。单有一腔热血的音乐人是干不下去的,所以诺平他们乐队的几个人很快便各奔东西。有的回老家当了公务员,有的忙着开店做生意,诺平则进了航空公司做技术。所谓热爱,不过是自娱自乐罢了,没有资格对别人谈起。那份沉甸甸的欢喜摆出来看,居然可以轻得一文不值。残酷的道理诺平不是不懂,但他最终还是选择辞职离开,重新走上自己的音乐之路。他第一次意识到,有时候死心比坚持还要难。

尽管不知未来通向何方,每天背着吉他的诺平倒也充实快乐。做吉他教学,到餐厅演奏,坚持编曲和创作,偶尔还能接到演出的配乐工作。梦想就是场赌局,充满着不确定。赌上了青春的诺平也许明天就会一无所有,但他感到自己切切实实地走在路上。未知不免令人恐惧,却也正是生活的意义所在。就像和遥美的几次邂逅,正因无法预料,才使诺平能够期待许多种不一样的可能。

“很爱唱,但唱得不咋地。”——或许这是公司许多人对遥美的印象。但现在诺平是这样理解的:唱得不咋地,但很爱唱。不知是不是因为从中看到了自己,诺平有种想给遥美做吉他手的冲动。音乐的初心不就是快乐么?

如果再遇到遥美,诺平要问问她愿不愿意闲暇时一起到公园玩音乐。她唱歌,他伴奏,只为一种纯粹的快乐。而且诺平相信,纯粹的快乐是能够传递的。哪怕只有一个路人为此驻足,这种快乐都会加倍。那如果一直等不到遥美呢?

距离往常遥美上车的车站已过了三站,还有三站诺平就该下车了。诺平猜到今天的希望又会落空,但他并不后悔刚才赶车的匆忙奔波,甚至享受着这样有所付出的等待。

其实星期天搭K201,诺平通常是无需赶路的。下午在滨湖公园练完吉他,找地方吃个饭,再慢悠悠晃到公园对面的车站,时间绰绰有余。只是今天临时接到了演奏工作,就没去成公园,而晚上从演奏的餐厅赶到最近的K201车站比较费时。“物可比人忠诚”,诺平挺赞同下午那位瘦瘦高高爱吃甜食的男人说过的话。如果把吉他换成人,那这人可不会陪着诺平像今天这样,为那么个陌生女子而傻乎乎地跑一路呢。

说起来,下午在点心店坐诺平隔壁桌的男人像是个有故事的人。看他那一桌点心盒,诺平怀疑他其实并不是爱吃甜食,而是在买醉。估计失恋了吧?总之爱吃甜食的应该是他身边的某个女孩,而不是他。不过他看上去倒挺乐观,也许是因为有着自己热爱的事业,对此诺平颇有共鸣。诺平和他吃着一样的甜点,两人闲聊了一阵,分享着部分心情。这座城到处是背井离乡的人,萍水相逢的游子也绝不止他们两个。不过,在相同的时刻品尝相同的味道,倒是个令人难以忘记的缘分呢。

偶尔才吃甜食的诺平今天刚好走进“WOW”点心店、吃到黑森林也是缘分。下午去公园的路上,诺平接到了一家餐厅的电话。本该在今晚表演的钢琴手临时告了事假,所以餐厅想请诺平带着吉他过来顶替一下。这家餐厅名字叫“森”。当时正好经过点心店的诺平突发奇想地走了进去,点了一份黑森林蛋糕,算是给这次天降的演奏机会做个纪念。打篮球那男人的满桌子甜点,也是在纪念着什么吧?

末班的K201人还是不多,各人有各人的乘车用意。这个站只有诺平一个人下车。当然,还有诺平的吉他。诺平背着他那一大个宝贝,在夜晚依然喧闹的街上轻轻跑了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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