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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柳老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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散文
201909/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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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写长篇小说《春困》的初衷

     

当下的农村,除了少数人在留守,大多数都选择了逃离。不要说别人,我自己就是一个较早的逃离者之一。不过,只有脱离了村庄,我才慢慢的有了故乡的思绪,故乡的概念,成为一个有故乡的人。尽管我逃离的不是太远,但我离开故乡才知道,故乡是我们的根,人虽离开了故乡,根还在那里。我们每个人都随意改变不了梦境,故乡自然就成了我梦绕魂牵的地方。

我生于农村,在农村长大,后来为了生活,进入城市。过了天命,在农村和城市生活的时间各占一半。城市给我的记忆不是太多,留在我心底的却是农村的山山水水,农村的天地,农村的人和事,深深地刻在我的心里,磨灭不掉。在我已经写出来的一些自认为是作品的作品里,大多是有关农村的。

农村的人怎么生活,怎么生存,想的啥,说的啥,他们的感情,他们的盼望,他们的艰辛,是我最熟悉的。

毕竟农村有我回不去的童年、青年、初恋、成家和抹不掉的喜悦和忧愁,还有充盈我几十年的成长和欢乐。农村不但是我生活过的家,也是我思想上和精神上的家,是我能在纷扰而繁杂的城市驻足而不至于逃离的根源,更是我虽身居闹市而尚能保持内心安宁平淡的动力。

家乡的故事很多,有过去的,现在的,已经发生过的,还有没发生过的但不能说是不发生的故事。这些故事深埋在我的心底,但不能封尘在心底。在城市过了几十年,我逐渐一点一点地明白了自己与家乡之间的许多源渊和纠结。

尽管这些发生在大时代背景下的小故事中的都是些小人物,小事情,真如我一样,我的世界里都是些平凡的不能再平凡的人和事,大人物、大事情对我来说遥不可及,但我虽然在写,却不清楚能说明和代表什么。里面的故事一个接着一个,也许以后还有许多故事。我只是简单地想让“往事不会逝去,往事甚至不会成为过去,”让它在历史的长河中和文字的镶刻中留下些见证。

离开故乡的人,能在城市安身立命也许是幸福的。城市在巨变,在改变着人们的生活。农村同样在变,同样在改变着人们的生活。在变化中,有些人和事物变好了,有些却变得面目全非了,有些改进了,有些却消失了。农村空了,留下的是老人和孩子。我居住的城市也没有怎么样繁荣,新进城的大多是像我一样的农民,他们的后代们不是在外地打工,就是在外地上学,跟城市原住居民的子女一样,不愿回到生养他们的小城和乡村。农村没有年轻人显得死气沉沉,城市没有年轻人同样无精打彩。

这些我已经写了还要继续写的家乡素材,是家乡对我的馈赠。家乡虽未给予我生活和事业中成功的收获,却赠与我慢慢积淀的生活阅历的广阔和厚重,家乡让我常怀敬畏之心,使我在一次次的渐行渐远中,没有迷失本真,让我能抵达岁月的深处,保存灵魂的纯洁与平静。

虽在城市生活了几十年,但总爱抽空到乡下住几天。在白天或是夜半到田间地头行走,像个离不开乡土的游魂一样,带着回忆、寻觅、恐惧和惊喜。像年少时跟朋友花一整夜去捉鱼这种自虐式的行走,晨雾中静静地趴在河边等黄鸭出现这种傻气样的痴心,让我在写作中体验到了许多乐趣,也使我突破了遇到的许多盲区。

如春天的田野和种子,夏夜的村庄与狗吠,秋天的收割与喜悦,冬日的泉水和河冰,其实是在寻找我的童年和青年时的记忆,自到了城里,我已经逐渐,甚至完全陌生了。

   我常到乡下住几天,是想重新当一回乡下人,重新回到儿时和少年时光。这个愿望不难实现,但这个愿望却难满足,而我却在写作中满足了。往来路上,或是在田边地头、老村破庄反复寻找,我发现我丢失了的太多东西,是都可以找回来的。

于是,在这篇小说里,也因此有了青山绿水、深山老林和田野乡间的气息,有了老猎枪,有了老人的羊锅头烟锅,有了神鬼,有了枯树老屋,镰刀麦堆,草帽牛车,小吃美味,泉水蛙声,泥土鸟雀,还有种子,还有初恋的青涩,儿时的纯真,年少的快乐,还有许多植物,以及其他……我有一个嗜好,就是爱吃乡下的饭,其实,我是怕断了跟乡下的联系,也就是怕没了乡愁。我觉得这是对乡村的敬奉。

我不敢忘了乡村的下雨、刮风、落雪、阴天、雷电、月夜,在小说里,对景物描写的自信心就来自常在乡村行走。我喜欢跟上了年纪的乡下人彻夜长谈,他们会给我讲好多故事,还有他们的心里话,他们的烦与乐,喜与愁,这种“围炕夜话”,比书本上,网络里,微信中,或是老外祖母的故事更加精彩。

我曾在一个夏天,跟一位菜农在地头的窝棚里睡过一夜,是为了感爱一种洪荒中的心境。在那样的夜晚,我看到了世界上最繁华灿烂的星空,宇宙中最明亮清晰的银河。

我感受到了那种最深的荒凉、寂静、空旷、恐惧、清澈、有声如无声、无我和无他,但我的心灵与天地产生了相知相交,天人合一的暖流,这种暖流使我激动而又沉重,那真是一个崇高而又伟大的夜晚。在那个夜晚,我觉得无话可说,最丰富的陈述和记录,便是沉默。

这种体验,在城市里是得不到的。城市的一天很短,短得来不及拥抱清晨,就已经手握黄昏。乡村有太多的悲伤,但我无法承担全部,我对着时光悲伤也罢,喜悦也罢,时光却早已把我健忘。

城市里有光怪陆离的颜色,但我还是喜欢乡村的色彩。

我喜欢在乡村行走,除了割裂不了的情与感,还能寄托我的一颗叶落归根的心。

我十分清楚我是一个俗人,笨人,愚人,我无法对老子文化有深刻的理解,只能肤浅的理解为:人不能跟命运较劲,不能跟自己较劲,不能跟别人较劲,更不能跟自然较劲……写文章也一样,不为功名利禄而写,不为写作而写,全心全力地写了,对文字虔诚地写了,写出自己的真性情,糊涂也罢,聪明也罢,文学艺术高也罢,实话实景俗也罢,文笔华丽精彩也罢,题材新颖独特也罢,由人去评由人去说,褒贬由他,喜厌由他,都是客观存在的,就如我说普通话,标准不标准,总有人能听得懂,一切顺其自然吧……

   每个人的一生都是一本书,都值得书写。但我无法把村里的每个人都写到。我只好挑有故事的人,有代表性的人写。我不打算为村里的任何一位立传,更不会为谁歌功颂德。我只想通过我的村庄我的村民,写出个体生命虽平凡但起伏跌宕的轨迹,写出艰难的尘世带给我们的或悲或喜的命运感,并努力写出时代打锻在他们心灵上的深深的烙印。

他们本就是些微不足道的人和事,由微不足道的人来写,很可能写出来也微不足道。但不写憋在心里更加微不足道!

小说里的人物都是真实的,他们大都是些生于七十年代以前的小人物,能顺应时代潮流,转变观念,但一些深藏心底的陈旧观念和令人惊讶而又痛斥的愚昧却顽固地不易改变,往往导致一些悲剧的发生。

小说试图探讨一些当下农民的困惑,挖掘一些人性的劣根,鞭策乡村一些人司空见惯的愚昧和陈旧的观念。

他们从懂事到现在,几十年来,思想随时代巨变而变,很难有其独特思想,能适应不断变化的社会环境是绝大部分人的选择,随波逐流是生存的法则,独立特行需承担极大的风险,比如被人及社会排斥、不理解,孤独、寂寞、嘲笑、挖苦将伴随着你,行走在自己苦求的布满荊棘的苦旅之中,其酸甜咸辣的滋味只有他们自己清楚。

一个人可以没有信仰,但一个人不能没有思想观念。而一个人的观念跟他(她)的家庭、学识、劳动环境、生活阅历、对世界的感知均有关系。他们的思想观念,对这个世界的认知,对新生事物的接受,从少年、青年到现在,不敢说成熟,但至少是随形势而逼迫改变的。一些陈腐的旧观念和随身而带的愚昧,虽然社会已飞速发展到现在这个时代,但在他们身上还是继续存在的。随着他们逐渐离世,这种旧观念和愚昧并不会消失,还会在他们的后代身上存留下去。

观念与信仰分不开。年轻时,他们壮怀激烈,少不更事。慢慢地,接受了正统的教育,那时只有被动的观念,没有自己的观念,所经历的文革等各种政治运动,灌输在脑海里的只是红与黑、正与邪、好与坏,具体那些黑为什么要黑,那些邪为什么要邪,那些坏为什么要坏,却不曾想过,也轮不到他们来想,想也想不明白,一切皆被冲天的热情替代。待成年,娶妻生子后,时代已变,他们的思想和精力也只能停留在如何为生计而奔波上,其间经历了诸多生活中的喜怒哀乐、悲欢离合。观念在各种环境、各种事物中不断变化,虽有生活、劳作中的艰辛和坎坷,也只是积累了丰富的人生阅历,传承了父辈的做事风格,为现在对感知这个世界的人和事奠定了基础,当然也形成了自己待人接物的态度和风格。变化不断的观念也曾有过闪光点,但很快就被生活中的现实破灭。现在想来,大多数人的观念是属于整个社会的,普普通通的人和普普通通的观念,正是这个社会健康和谐的基石。

把他们的正如世间大多数人一样的灵魂放在一边吧,大体都是纯洁、善良、本分的。若非要翻开阴暗、肮脏、罪恶的这一面,大多人是:遇到不公正、欺负时,竟诅咒对方尽快死去。还常梦想一夜暴富。看见美好的东西老想居为己有。还有偷盗、抢劫,甚至抢银行的念头。时不时还冒着伤害别人或者杀人的想法。看,还有领袖或是出人头地的欲望。好色的细胞很多,但被理智的底线约束,不敢乱来,但不妨碍幻想貌美少女和她们的裸体,随意意淫,也不妨碍用眼睛渔猎美色,喜欢看美女的臀部,在适当的场合,口中常有低级下流庸俗的话语流出。瞧,有些细胞无法用语言表达,但绝不是好细胞。好逸恶劳,老想不劳而获的欲望随处可见。不愿太多施舍他人,逃避责任,背后嚼舌这些毛病也存在。再看,在灵魂最深处还躲藏着妒忌、羡慕、恨三剑客,跃跃欲试,随时想吞噬心灵中阳光的一面。

人的灵魂深处的这些阴暗面时常会遮蔽阳光的一面,正如乌云遮住月亮,雾霾挡住太阳一样,使人迷失方向。但这些深藏在心灵深处的古怪精灵,不易被人察觉,有谁愿意把自己的另一面轻易展露给别人呢,内心的真实想法往往见不得阳光,人们生活在理智中,一旦失去理智,内心的魔鬼就会跳出来占了上风,悲剧也会随之而来。一个人心有所思,不可能不露形于外,只是邪不压正,每个人都有吞噬这些歪门斜念的免疫功能,要不然,这个世界就乱了。

   2019年9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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