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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柳老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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散文
201807/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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亲近大自然,包括蚊子

亲近大自然,包括蚊子


                       孙志明


        老家的地因规划在湿地公园被征了,房屋农院有碍景区美观,也被拆迁了。村里人全搬进了城里。

我在老家最后的、唯一能被乡亲们常想起我来的、我曾经生活过的窝巢消失了。以后的老家窝巢只能在梦里。梦里常在回老家的路上,每次都是还没到就醒来了。终经不住想老家的念头,盛夏,邀约些朋友来到了老家村里。

         大家被青山绿水、草地密林迷醉,摆美姿拍照时忘了河边疯狂的蚊子,我也忘了提醒,提醒也没用。正要拍时,女士们的尖叫声一惊一炸,胳膊、腿、脸上被老家特有的尖嘴蚊子刨起大小不一的片状红包,让本应陶醉在美景里的女士们花容失色,无不提高警惕,保卫嫩肤,不敢大意。

         朋友们忙着张罗烧烤,我在草地铺块帆布,躺在虽改变了模样但不陌生的家乡河边,仰望着树梢上的蓝天白云,思绪像河水一样,一会平静如潭,一会波浪翻滚。

 河边潮湿,是蚊子的天国。这些蚊子无牲畜可咬,更无其他动物可叮,人类自然就成为它们的进攻对象。老家的面貌已不是原来的面貌,河道也变了原样,可蚊子好像没变,还是喜欢叮人咬血,仍保留着勇敢好战的精神。人与自然本是一体,蚊子也是自然的一部分。蚊子叮咬人,也许说不清是人与自然亲近了一把,还是自然与人亲密接触了一次。

         遐想间,烧烤的烟升了起来。蚊子怕烟。河边的蚊子越多了。我漫不经心地用树枝驱赶着它们,它们却更加疯狂的对我乱轰滥炸,轮番进攻。老家的蚊子不善于偷袭人类,它们朝你俯冲时有声音。我盯着它们中间较大较强的,尖尖的嘴张开着,像标点符号里的小黑点,那黑点里发出的声音似冲锋号,号子声越响亮,说明它离你的皮肉越近,越使你胆战心惊。它们甚至采取蜻蜓点水式,在我凡是裸露的皮肤上稍微一碰即飞走,虽来不及吸我的血,但却能让我感觉到它们在哪块皮肤上碰过,最直接的感觉是微微的痒。它们对人类的进攻肆无忌惮,挥之即去,稍静即来,不顾死活,前仆后继。

我忙于招架,不得不败下阵来,欲站起来到烧烤炉前。稍一不留神,左手腕前落下了一只大而壮的蚊子。右手已抬起,正要拍打时,心中一动,没有打扰它,静下心来,注视起它来。我从小到大,不知被多少蚊子叮咬过,吸过血,可从来不曾留意过它们叮咬我吸我血的过程。今天,我突闪奇想,大发慈悲,想仔细看看它是如何咬人吸血的。

它落在我的手腕上,号子声也停了,觉察到我不动,慢慢稳下来,紧抿薄而小的翅膀,昂着头,仿佛与我对视。我紧盯着它,似乎看见它的眼睛在一眨一眨,不知是在挑战我,还是在嘲笑我。黑点点一样的尖嘴此刻张得像个句号。不知它是蚊类中的首领,还是英雄,当然也不知它是公的,还是母的,八成是母的吧。突然,它头朝下,尾部上翘,两片薄如蝉衣的小翅膀张开,从那句号似的嘴里吐出一根剌来,像横竖勾的弯刀,更像一根折弯的针头。随着皮肤上似针扎时的微疼,我明白它已刺入我的皮肉了。我好像还听到“噌”的一声。眨眼间,它的干瘪的肚子慢慢地鼓胀起来,变成红色。我清楚那里面是我的鲜血。

我死盯着它,不打扰它。多吸点吧,你也不易,我少那点血无关紧要。我心说。少吸点吧,吸的太多怕你飞不起来。小时候半夜起来撒尿,灯光下墙上爬的那些你的先辈们,那个不是乘人熟睡后吸血太多,拖着红红的小圆肚飞不动,勉强挣飞到墙壁上,被我们拍打死的。

它却不管不顾,拼命的吸着,小翅膀一张一合,沉迷在兴奋和快感之中。突然,我好似听到轻轻地“啪”的一声,它那鼓胀的圆圆的肚子随声而破,它瘫在应声而溅出的一小片红中带黑的血泊里,挣扎了几下,不动了。它刺进我身体里的那根针还深埋在我的皮肤里,没来得及拨出。

我惊呆了。为它的贪婪而痛心,也为我没打扰它,让它提前飞走而愧疚。继而又想,是它太贪婪自取灭亡?还是我太自私?为了观察它怎样叮人吸血,间接地杀死了它?我与它对视,是我的眼睛害了它?还是我不惊动它,是我的淡定迷惑了它?我万万没想到,一只小小的蚊子居然这么贪婪,更想不明白,如果景区不来人,它们怎么生存,叮咬何物?

我从血泊中轻轻提起它的死尸,慢慢地放到河水里,让它随流而去,回归自然。用河水清洗手腕上的血迹,它刺过我的地方,针眼似的痕迹清晰可见,只是不痛不痒,也没起包,想必是它死的太突然,来不及往里输入毒液吧。

 蚊子们为了生存,为了喜爱的人血,奋不顾身,舍身忘死,对人类来说也许不算什么。但说它们贪婪不为过,说它们敢于吸个痛快,一死了之,似也不错。肚子撑破而死是死,被人打死还是死,还不如来一次畅快淋漓的开心之死,倒也死而无憾。

看着顶着遮阳帽,打着阳伞,戴着墨镜在草地上撒欢的男男女女,心中不由得为自己的家乡能吸引来络绎不绝的游人而高兴,但高兴归高兴,心中却想:城市的人们喜爱自然,向往田园生活,尤其爱舞文弄墨者们,下个雨,晴个天,刮个风,落个雪,无不赏风吟雨,赞美阳光,踏雪而歌,诗词文章一大堆。既然弄诗作赋,采风描画,拍照留影,必是喜欢之极吧。可是,喜欢雨吧,却在雨中打伞,生怕淋湿了衣衫;喜欢太阳吧,却在阳光明媚的时候躲在有阴凉的地方,生怕晒黑皮肤;说是喜欢风,却在刮风的时候紧关上窗户,生怕风吹进室内;更喜欢雪吧,却不愿在雪地行走,生怕污了鞋子;都在赞美大自然,却在来到大自然之前,把自己从头到脚捂的严实,防范于自然,生怕被大自然侵袭,让大自然占了便宜。城市的人都说喜欢乡村田园,可谁愿意在农村生活一辈子呢?说到底,人们其实只爱自己。

眺望着被纳入湿地公园的老家,只见游客不见农人乡亲,老家已是有名无实,心中不免惆怅。

我来到烧烤炉前,跟大家继续野炊。刚才在我的手腕上发生的血案,虽触目惊心,但我一字未提。只是,我分不清这桩血案,是人侵犯了蚊子,还是蚊子侵犯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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