母亲没什么文化,只读过村小三年级,因家里弟兄姐妹多而回家看牛,仅认得几个简单的字。关于她认字的事,曾留下几个“笑话”,典型的有两个。我上小学时,有次从大队部带回一张报纸,那时每份报纸的报眼位置都印有伟大领袖语录,这张报纸的语录是,“贪污和浪费是极大的犯罪”,回家后我把报纸随手放在了火铺小包墩(方言,用圆木柱截短做的坐凳)上,晚上吃饭前,母亲摆动包墩,看了一眼报纸说,“贫亏和浪费是极大的犯罪”,我赶紧说,不是“贫亏”是“贪污”。有贪污了国家才贫亏,母亲顺着话意思说话。十年前,父亲去怀化一医院住院,我开车从寨里接她去医院,高速路过芷江时,她问我,正江是哪里?我反问,哪里有个正江?她指了指路边的牌子,那不是“正江”?那是“芷江”,是“芷”字不是“正”字,我说。
但母亲做农活却是把好手,从我记事起,似乎没见她真正休息过,以前在生产队出工,回家后,又忙自留地园圃里的事,联产承包责任制后,更是激发了她的劳动热情,栽秧打谷,砍柴割草,喂猪放牛,就是坐在火铺上烤火,手头也不停歇,纳鞋底,做麻亮(方言,指针线活),怕只有睡觉,才得以休息。母亲勤劳,乐观,在困难年代,总认为通过自己的苦爬苦撑,会把我们家庭搞红火起来的。这种勤劳上进的心态,在潜移默化中感染了我,成为我读书的毅力,工作中的动力。但母亲对我影响较大的一件事,是她在我读书和工作后数次跟我讲的一个小故事。
那应该是1970年代初期的事,一个热天,扶罗街上供销社还是个什么单位,有个四十多岁女的,来到了云溪侗寨,家家户户上门去找人给她出证明,一段时间来,她从某家买了多少瓜果蔬菜,付了多少钱,凭回忆写在纸上,请群众给她签字认可。有的群众记得起的,就签字,有的时间久了记不清了,就没有签字。她急得不得了,讲那怎么办哟,我又没有贪污伙食费,都是用在了食堂上。原来这女的管单位食堂,平时没怎么记账,单位要清她的账时,她才一个寨子一个寨子去找人作证。我在读书时,母亲讲这个故事,意在告诉我们兄妹,平时做事要认真,要作好记录,不然没有凭据证明自己。我们参加工作后,母亲又讲这个故事,意在告诉我们,别人的东西是别人的,我们不能有非分之想,公家的钱和财物,贪污不得,拿了公家的钱物,终究是要退出来的。
几十年来,我一直记得母亲说的这个故事,有时我也问母亲,晓得当年那女的账搞清楚了不,那女的没受什么处分吧,母亲说不晓得,从那以后也没见到那女的了。1980年代初在新晃一中上高一时,语文老师要求我们写日记,自那以后,我养成了写日记习惯,至今已40余年,现在去翻以前的日记,某年某月某日,做了什么,清清楚楚的。参加工作后,先后换了六个单位,不论是作为一般干部还是科级干部,都坚持认真对待工作,工作笔记本分大本子和细本子两种,大本子又宽又厚,记录本职业务工作,主要是会议研究事项,细本子才一个香烟盒那么大,放公文包里,随时记录去县里参加的各种会议内容,与本职工作隔得远的,略记,隔得近的,详记。现在要查某个问题的研究过程,一翻笔记本,细节全部浮现出来。好记性不如烂笔头,是这个理。工作中,我时刻警醒自己,用清廉规矩要求自己,坚持大事民主决策,小事讲究原则,自觉做到不贪不占。二十年前,我从某乡党委书记任上调进城工作,乡财政所账上的钱一分不动,不因人走而突击花钱,听说有的乡镇是把钱都花光了的,留个空巴篓给继任者。有人讲我老实,不晓得用钱。为人还是老实些好,才过得旧(方言,指经得起检验)。这方面,毛主席他老人家早就教导我们了,做老实人,说老实话,干老实事。正因为这样,多年来,我所主政的单位多次被评为党风廉政建设先进集体,我本人也多次被评为先进个人。单位也没有因违反廉洁从政规定而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和事,县委巡察时,对单位廉洁从政和我个人廉洁自律给予了中肯的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