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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木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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散文
20201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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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书

我平生第一次写情书,是在读高三的时候。

她叫张凤英,坐在我前排,是一位高个子美女,大眼睛清澈明亮,如一潭绿水,秋波欲流。她不论穿什么样的素衣华服,都显得身材颀长,剔透玲珑,尤其是她那件酒红色的长上衣,百褶的下摆,很令我着迷。上课时,我眼望着讲台上的老师,余光总会不由自主地停留在她那一头乌黑浓密的秀发上。每当她低头看书时,那两根粗粗的麻花辫时常在我的桌面上拂来拂去,我心里不禁掀起阵阵涟漪。

那时候,同学们学习紧张,很少有人在教室里交头接耳闲聊的。对于我这样的农村孩子来说,高三无疑是人生的转折点,决定着我一生要走什么样的道路,过什么样的光景,是在苍茫的黄土地上当农民,一辈子打牛的后半截,还是做个令乡亲们羡慕的、有着体面职业的城里人以便光宗耀祖。这道理,我懂,也告诫自己要心无旁骛,专心求学,只是满脑子都是她的俏模样,整个身心都满满地被她包裹了,一想起她,就心跳得厉害,让人欲罢不能、魂不守舍。

尽管那时候农村中学闭塞,封建思想强烈,男女生很少说话,但我总是找借口和她搭讪,或探讨学业,或关心生活。对于我的殷勤,她倒是心怀坦荡,颇为大方,并不羞涩与我交流,似乎不是很反感我。

在一个难眠之夜,我心血来潮,忍不住给她写了一封长信,以诉相思之苦。那是一封圣洁的情书,纯净得如同一杯恬淡的蒸馏水,情啊爱呀的词语一字也无,只是表白我心中对她难以割舍的异样感觉。第二天下午放学时,趁着她外出,教室里人稀灯暗之际,我匆忙将那封情书塞进她的书包,之后,慌忙逃回家。

第二天早上见到她时,她一如既往地平静,好像什么事情都没有发生。我却惴惴不安,心儿很慌乱,如同台风下波涛汹涌的大海,久久不能平静。在很长一段时间里,罪恶感始终盈满我的心胸,沉重得让我难以呼吸,似乎我做了一件很对不起她的错事。我羞愧难当,竟胆怯地不敢看她一眼。

几天后,我在书包里看到了一封信,是她写的,不知道什么时候偷偷放进我的书包里。那晚回家后,我关上房门,心里既有莫大的期盼,又有些许不安地打开信,一字一句认真地读了好几遍。她在信里感激着我对她的青睐,说理解我的情感,但我们稚嫩的肩膀还难以承受爱情之重,对我没有讽刺,没有嘲笑,更没有一丝伤害,只是劝告我要用功读书,不要在无谓的事情上浪费精力,徒生忧虑和烦恼,虚度了青春,辜负了父母的期望。她言辞诚恳,语重心长,赤诚善良和善解人意跃然纸上,令我感动。我虽然很失落,但决意不再胡思乱想,一心求学。

这以后,我俩就不太说话了,彼此都觉得怪难为情的。

不论是单相思,还是两情相悦,青年男女之间的爱慕都是一种很美好的情感。把这种情感深蔵在心中,不说出口,独自品味,有时候,要比说出口好很多。爱在心里口难开,于自己,或许是一种痛苦,但于别人,就不会有丝毫的伤害。这不是怯懦,而是一种大胸怀、大修养,可惜当初青春年少的我还悟不透这个道理。

那年高考,张凤英考上了咸阳师范学院的公费生,我考上了西安交通大学的自费生。由于家里拿不出昂贵的学费,我被迫放弃读自费大学,选择复读。

我本少年自多情,见了漂亮女生就忍不住心猿意马。这一年,我认识了同桌女生王林,和她很聊得来,渐渐地对她心生好感,后来竟到了无话不说的地步,以致于老师和同学们都谣传我俩早恋。填报高考志愿时,我俩相约一起在西安上大学。那一刻,我有了恋爱的感觉。

那年高考事随人愿。我考上了西北大学,王林考上了西安外语学院。之后,我屡次找她,始终无缘相见。我俩虽然都在西安读大学,但那时候都没有手机,大学宿舍里也没有固定电话,联系很不方便,全靠鸿雁传书。大学开学后,我写了平生的第二封情书,是写给王林的。不久后,我收到了她的回信。她尽说些劝勉我努力读书的话,对我的示爱,毫无回应。我不禁凄然伤怀,心中那团刚刚燃烧起来的爱火被一盆冰水当头浇灭了。

两次求爱失败后,我对风花雪月的事情心灰意懒,在四年大学中,只一心将旺盛的精力都放在了读书上。

人到了什么年龄,就应该去做与之相称的事情。比如学生就要以学业为重,学成就业后,到了谈婚论嫁的年龄,就得考虑个人问题。早恋或者晚而不恋都是不合时宜的。但凡适当的人生体验,都有它的快乐和历练。一个人如果不经历恋爱结婚、生儿育女,那么就可能缺少家庭责任的切身感受,只会永远是个长不大的孩子,不管他的年龄多大。如果说没有感情的婚姻,是一场罪恶的交易的话,那么,同样的道理,一个钟情的少男,或者是怀春的少女到了恋爱的年龄,如果没有经历过写情书,或者收到情书,那么,他或者她的恋爱,就是不浪漫的,甚至是不完美的,至少可以说,他们很可能都不是文学青年。

大学毕业参加工作后,我住在单位附近城中村的一个小院里。在那里,我认识了F女士。经过大学四年的改造,我早已褪去了农村孩子的青涩,不再羞于和异性相处,脸皮自然厚了很多。我的邻居是一位女同事。F女士是她的大学同学,皮肤白皙,长相甜美可爱。她好读书,是个文学青年,与我志趣相投。我见到F女士的第一眼,如同《红楼梦》宝黛初会时那样,有一种似曾相识的感觉,心中那一团几近死寂的情火又被重新点燃了。

F女士在外地工作,见她一面颇为不易。她每隔一阵子就要来西安办事,必来我的邻居家看望同学,还会在那里小住几日。每当这时候,我才有机会和她相处。对于我的热情和示好,她似乎无动于衷,跟别人说话都是一副笑脸,唯独对我总是一副冷面孔。我是一俗人,遇到自己喜爱的女子,犯点贱也心甘情愿。我日思夜盼着她能常来西安,又请求F女士的几位同学,向她传达我的衷情。

一次,我去F女士所在的城市出差,打电话约她相见却被拒绝,又千方百计地去她的工作单位找她,遗憾的是,始终没有见到她。

“此情无计可消除,才下眉头,却上心头” 。对于爱情,一般人“拿得起”很容易,要洒脱地 “放得下”却很难。我也不例外,对F女士的思念,如千万缕丝线缠绕着我,让我倍受煎熬。无奈下,我只得给她书信一封。这是我平生写的第三封情书,内容大约是“有美一人兮,见之不忘。一日不见兮,思之如狂”以及“思君忆君,魂牵梦萦。翠销香暖云屏,更那堪酒醒”之类的情话。信寄出后,我惶惶不可终日,不知道这次又会是怎样的结局,既盼望着F女士尽快回信,又担心落花有意流水无情。

好些天过去了,迟迟等不到F女士的回信,我已近绝望,想着这件事情怕是没有什么盼头了。忽一日,我在家里接到她的电话。她说自己心有所属,要我俩以后做个普通朋友。尽管这样的结果,我早有预料,但还是悲从心来,忍不住泪湿衣衫。

此后,我多次搬家,手机号码几经更换,就与F女士彻底失去了联系。时光飞逝,一晃近二十年过去了。前不久,一次同事聚会时,我竟然意外地见到了她,得知她早年间就去南方工作,这次是回陕探亲。令我惊叹的是,上天很垂青她,几乎没有在她脸上留下什么岁月的痕迹,她依旧是绿鬓朱颜,还是那么开朗乐观。

“逝者如斯夫!不舍昼夜。”再相逢时,忆往事,我们不禁感叹青春易逝,韶华难在。岁月如静静的流水,不知不觉地把曾经那个少年的我变成了如今的小老头,衰老了我的容颜,抚平了我的心境。出于道德自律和家庭责任的坚守,坐在F女士对面,我心如止水,再无当初的心旌摇曳。

F女士告诉我,她至今单身,却不是为了等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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