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索
田亚红的头像

田亚红

网站用户

散文
202402/25
分享

我的中学

田堡初级中学,坐落在谭河街道西侧的野狐屲底下。

谭河街道紧邻学校,狭窄细长,大概只有四十步的宽度,长度却足足有一里路。坑坑洼洼的泥土街道两旁,盖满了一排排小瓦房,它们都是做生意用的小铺面,每逢“一、四、七”日,附近的村民都会来田堡街道赶集,这几天被定为“赶集日”。

每逢赶集日,街道两旁的铺面里面和门口,都会堆满琳琅满目的杂货商品,整条街道也被男女老少挤得水泄不通。他们有些人是来买一些物品,有些人则是特意跑到集市来凑热闹。

谭河街道是附近十里八乡最热闹的地方,也是人口最密集的地方,街道上有卖零食玩具的、有卖水果蔬菜的、有卖衣服鞋帽的、有卖各种杂货的、还有粮食收购站、牲口市场等等。

街道尽头有一条小巷子,巷子里面又是另外一番天地,那里有一个很大的牲畜交易市场,专门买卖牛羊猪鸡鸭等家畜家禽,全部都是活物交易,谭河街道没有屠宰场。

五岁的时候,父亲带我来过一次牲畜市场,我们买了一头小猪仔,带回去仅仅两天时间,那个小猪仔就开始拉稀不止,找兽医开了好几服药吃了还是无济于事。这头小猪仔是父亲花了很大价钱,和贩子们讨价还价了几个小时才买下来的,当时谈价的方法比较新奇,不像现在大家都是口头说多少多少钱少多少多少钱,那个时候谈价都是在袖子里面用手指互相出价,这叫做“袖里乾坤”。

最后实在是没办法,父亲就带着那头小猪仔又去了谭河街道的牲畜市场,用它倒换了一面牛皮大鼓,那面鼓质量非常好,我们家族用了十几年都还完好无损。

对我来说,谭河街道有一种熟悉的亲切感,在我上中学之前,父亲带我来过很多次,而母亲很少带我来赶集。很小的时候,我就知道赶集的含义了,每次逢集,母亲和村里其他妇女一起去结伴赶集的时候,都不带孩子,她把我们锁在家里,让我们在院子里玩。如果带上我们,我们则对一切新鲜好玩的东西都感兴趣,会缠着母亲们让她们给我们买玩具买好吃的,这是每一个小孩子的天性,却会使母亲们非常为难。

当时,家里的经济条件不好,连那些生活必需品都没钱购买,更不用说买玩具了。母亲每次去赶集的时候,通常会背半袋子玉米或小麦到集市上去卖,换了钱,再购买一点其他东西。每次我想跟着母亲去赶集,纠缠不休的时候她就会说:“你就在家里等着,我去集市上给你买一个‘耽搁娃’回来。”等她回来,我才知道所谓的“耽搁娃”就是什么都没有,我被“耽搁”了。

到我长大一些后,渐渐明白了生活的艰辛,也就不会死乞白赖要跟着母亲去赶集了。

学校大门在校园最东边一排商铺正中间,大门是两扇刷了银白色油漆的铁栏杆焊接而成的。两扇大门上面各开了一扇小门,平时大家都走小门,只有周末或放假的时候,大门才会打开。校门口出来,就是嘈杂的谭河街道,学校大门口正对着太阳升起的东方,背靠神秘的野狐屲。校门两侧各有一个商店,正对街口的是商店的正门。

两个商店的老板,都是学校的民用老师,是教育局花了极低的工资请的代课老师,他们是没有编制的临时工。很多老师因为工资收入太低无法维持正常的生活,所以老早就辞职不干了,或去经商,或去干其他行业。皇天不负有心人,那些坚持到底的老师,终于得到了应有的回报,他们绝大多数人后来都转正了,不仅工资增加了不少,退休以后也有不菲的退休金。

进校门右手边那个商店的老师叫鲍鹏程,身材瘦小,说话慢吞吞的声音有点沙哑,做事不紧不慢,脾气不急不躁。他妻子却又大又高,又白又胖,脾气暴躁,和鲍鹏程形成鲜明的反差。我们去商店买东西的时候,经常会看到鲍鹏程被他那拉着黑脸好像每个人都欠了她八百吊钱的老婆骂得低头不语。

进校门左手边那个商店的老师叫李致学,他身材魁梧,脾气温和,说话稍微带点结巴,但语言表达十分准确。他妻子性格温柔,处事周全细致,对每个顾客都笑嘻嘻的,所以大家都愿意去她家店里买东西。

每到赶集日,这两个老师就会去自己的商店帮忙卖货,如果这天有他们自己的课程,他们会和其他老师调换一下上课时间。这两个老师虽然分属同行,但也是竞争对手,他们俩平时在学校很少说话,在生意上更是明争暗斗,互不相让。

田堡中学占地面积不大,大概只有五十亩左右,呈南北狭长分布,坐落于野狐屲底下的是一排整齐的教师宿舍,宿舍北边不远处是公共厕所,宿舍南边是水房和小食堂。水房的正东面,也就是整个学校的最南面一排,也是教师宿舍,这一排宿舍紧邻乡政府大院,我们的教师宿舍和乡政府大院仅有一墙之隔。我上初中的时候乡政府已经不复存在了,田堡乡政府和四河乡政府合并到一处,田堡乡政府的人员设施全部搬迁到了四河,从此以后,我们就属于四河乡政府管辖了。田堡乡政府大院也被彻底废弃。

小食堂是老师吃饭的地方,其实也就一间不到五十平米的小砖房。学校老师不多,一共三十多人,很多人打了饭就回自己宿舍吃了。小食堂开了一学期就关闭了,不知道是因为成本太高经营不下去,还是因为食堂的饭菜不可口大家都不喜欢吃的缘故。宿舍下面就是校园,校园里面盖了四座大平房作为三个年级的教室,每一座房子被分割成了三个小教室,一个教室里面可以容纳七十人左右。

学校的正大门和西面的教职工宿舍之间,隔着一块小花园和一个小广场,花园里面种了几棵大大小小的松树和柏树。其中一棵松树已经有大几十年树龄,树身高大,枝繁叶茂,树干粗壮挺直,沧桑古朴,很多学生都会去这棵松树底下读书。松树后面不远处就是升旗台,旗杆固定在一个水泥高台子上面,台子上面有两根细长的钢管旗杆,一杆升国旗,一杆升校旗。

旗杆在小广场的最中心,广场两边各有两座教室,教室和广场边缘接壤的地方种满了大柳树。每年三月份,红墙灰瓦的教室,加上绿意嫣然的柳树,使整个校园都充满了生命的气息。飘飞的柳絮撒满校园的各个角落,也会落在那些在柳树下读书的学子头上。

学校最北边是一块大土操场,操场上有两个篮球场,三个乒乓球台,两个羽毛球场。每个篮球场上,都栽了两个篮球架子,篮球架是粗壮的钢管,篮板是笨拙的柳木板。乒乓球台的支柱是小红砖砌起来的垛子,上面是水泥抹平的光滑的灰色台面。羽毛球场的两边各栽了一根木杆,羽毛球网子是两根木杆之间的一条长绳子。操场每天都尘土飞扬,尤其是春天刮沙尘暴的时候。

这简陋的操场,不知承载了多少快乐和记忆,那时大家正处在青春敏感期,精力旺盛,活泼好动,一下课就直奔操场占位置去了。

初中开始就要住校,大多数学生都是寄宿生,只有学校周围几个村落的学生,住在自己家里,他们中午和晚上都会回家。寄宿在学校,意味着每个人就要正式开始独立生活了,自己做饭,自己洗衣服,自己收拾卫生,还要学会如何与室友们融洽相处。

很多学生还没有学会独立生活,就被现实的洪流打翻在地,只能硬着头皮爬起来,继续向前。大家已经是十三岁左右的小大人,不能永远都活在父母温暖的羽翼之下,做温室里的花朵,鸟儿长大了都要离开巢穴,学会自己飞翔。

到了初中这个新社会,大家最初只认识自己的几个小学同学,慢慢才开始认识新同学,首先从自己的同桌开始,大概每个人刚到初中的第一个朋友,都是自己的同桌。我在班里结识的第一个朋友也是我的同桌,他叫李庆,是一个性格内向的“蔫”脾气男生,他善良淳朴,敦厚老实。个头和我差不多,不怎么说话,但总是笑眯眯的。

刚开始我们两个也很少说话,有一天,我去操场占乒乓球台子,一下课我就冲出教室,跑了过去,结果还是晚了一步,发现三个乒乓球台都被别人抢先一步占了。我垂头丧气,正准备回教室的时候,突然听见有人在背后喊我的名字,我抬头一看,原来是李庆。他和他的三个小学同学已经占了其中一个乒乓球台,李庆喊我过去一起玩,就这样我们慢慢熟悉了。

经常和李庆一起来打乒乓球的还有一个女生,是他的小学同学,初中他们又分到了一个班,她的名字叫李珮環。她很喜欢打乒乓球,我们是在操场打乒乓球的时候通过李庆认识的,久而久之,大家就都混熟了。

李珮環的座位在我的左前方,她很健谈,性格豪放直爽大大咧咧,长得眉清目秀唇红齿白。一双又大又圆的眼睛传神动人,嘴角两边挂着两个浅浅的小酒窝,圆圆的小脸上有两道若隐若现的坨红。她为人正直,就是有点刀子嘴豆腐心,脾气有点急躁。

即便如此,我们俩的关系还是很微妙,有种说不清的感觉。李珮環经常会转过头跟我说话,我也希望她能时常接近我,慢慢就产生了一种若即若离的情愫。我不知道这是不是传说中的“爱情”,就算是传说中的爱情,也不过是萌芽状态,不久就被扼杀在了摇篮里。或者根本不是爱情,只是一种专属于那个年龄段的心理情绪罢了。

我自始至终都不知道李珮環如何理解这种情绪,她大概和我一样,也是迷迷糊糊云里雾里。曾经有一段时间,我们交往得很频繁,走得很近,可能班里有些人会在背后议论纷纷。但是,这种关系持续的时间很短,一方面也是因为她的脾气。从此以后,我们之间慢慢变得疏远了,终于两不相欠,各自安好,相忘于江湖。

虽然我和李珮環渐行渐远,但她毕竟在我的青春中留下过印记,在我平静而又枯燥的生活中激起了阵阵涟漪,这已经足够了。通过她,我也结识了一些朋友,当时和她关系很好的一个同学,名叫马林儿,她分在了隔壁班。有一次,马林儿要参加学校的一个舞蹈演出,领队老师要求每个人必须穿一套豆绿色迷彩服,很多人都没有这种衣服,尤其是女生,马林儿也一样。当时我正好有一套,本来是母亲给表哥买的,后来他没有穿就留给我了,李珮環知道了就从我这里借去给她同学演出穿。

这件事令我印象深刻,其中还有一段小插曲,这套迷彩服本来已经有人从我这里借过了,是我们班一个女生,她也是舞蹈队一员,也要参加这次演出。李珮環是后面才问我借的,我又出尔反尔,把衣服借给了李珮環,这件事我觉得做得不是很地道,一直耿耿于怀,失信于人的滋味并不好受。

演出结束以后,马林儿亲自把衣服还给了我,我们自然而然成了很好的朋友。这是我第一次认识她,高挑苗条的身材,油光闪亮的长发落在肩上,微风吹过,一股淡淡的茉莉清香迎面扑来。她脸色红润,皮肤细嫩,一对细密的罥烟眉下面,闪现着一双聪明伶俐的大眼睛。她给我还衣服的时候,我们才算真正认识,我当时还有点害羞。平时似乎天不怕地不怕,但和男生打交道比较多,和女生很少交往,对女生有一种天然的羞怯感。

熟悉了以后,我和马林儿交往得就比较频繁了,她还戏言说做我“拜姐”,我当她“拜弟”,因为她自己说她比我大几个月。我们都知道这不过是一句玩笑话,但依旧非常开心,这样的友谊既单纯又神圣,没有掺杂任何世俗名利,也没有任何利益纠葛。

或许,这就是青春该有的样子,可以肆无忌惮地笑,也可以撕心裂肺地哭,安静的时候,像一只沉睡的雌兔,放开的时候,像一头奔跑的骏马。

我也说几句0条评论
请先登录才能发表评论! [登录] [我要成为会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