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田亚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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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说
202408/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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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中记忆

田堡初级中学,坐落在谭河街道西侧的野狐屲底下。

谭河街道紧邻学校,狭窄细长,大概只有四十步的宽度,长度却足足有一里路。坑坑洼洼的泥土街道两旁,盖满了一排排小瓦房,它们都是做生意用的小铺面,每逢“一、四、七”日,附近的村民都会来田堡街道赶集,这几天被定为“赶集日”。

每逢赶集日,街道两旁的铺面里面和门口,都会堆满琳琅满目的杂货商品,整条街道也被男女老少挤得水泄不通。他们有些人是来买一些物品,有些人则是特意跑到集市来凑热闹。

谭河街道是附近十里八乡最热闹的地方,也是人口最密集的地方,街道上有卖零食玩具的、有卖水果蔬菜的、有卖衣服鞋帽的、有卖各种杂货的、还有粮食收购站、牲口市场等等。

街道尽头有一条小巷子,巷子里面又是另外一番天地,那里有一个很大的牲畜交易市场,专门买卖牛羊猪鸡鸭等家畜家禽,全部都是活物交易,谭河街道没有屠宰场。

五岁的时候,父亲带我来过一次牲畜市场,我们买了一头小猪仔,带回去仅仅两天时间,那个小猪仔就开始拉稀不止,找兽医开了好几服药吃了还是无济于事。这头小猪仔是父亲花了很大价钱,和贩子们讨价还价了几个小时才买下来的,当时谈价的方法比较新奇,不像现在大家都是口头说多少多少钱少多少多少钱,那个时候谈价都是在袖子里面用手指互相出价,这叫做“袖里乾坤”。

最后实在是没办法,父亲就带着那头小猪仔又去了谭河街道的牲畜市场,用它倒换了一面牛皮大鼓,那面鼓质量非常好,我们家族用了十几年都还完好无损。

对我来说,谭河街道有一种熟悉的亲切感,在我上中学之前,父亲带我来过很多次,而母亲很少带我来赶集。很小的时候,我就知道赶集的含义了,每次逢集,母亲和村里其他妇女一起去结伴赶集的时候,都不带孩子,她把我们锁在家里,让我们在院子里玩。如果带上我们,我们则对一切新鲜好玩的东西都感兴趣,会缠着母亲们让她们给我们买玩具买好吃的,这是每一个小孩子的天性,却会使母亲们非常为难。

当时,家里的经济条件不好,连那些生活必需品都没钱购买,更不用说买玩具了。母亲每次去赶集的时候,通常会背半袋子玉米或小麦到集市上去卖,换了钱,再购买一点其他东西。每次我想跟着母亲去赶集,纠缠不休的时候她就会说:“你就在家里等着,我去集市上给你买一个‘耽搁娃’回来。”等她回来,我才知道所谓的“耽搁娃”就是什么都没有,我被“耽搁”了。

到我长大一些后,渐渐明白了生活的艰辛,也就不会死乞白赖要跟着母亲去赶集了。

学校大门在校园最东边一排商铺正中间,大门是两扇刷了银白色油漆的铁栏杆焊接而成的。两扇大门上面各开了一扇小门,平时大家都走小门,只有周末或放假的时候,大门才会打开。校门口出来,就是嘈杂的谭河街道,学校大门口正对着太阳升起的东方,背靠神秘的野狐屲。校门两侧各有一个商店,正对街口的是商店的正门。

两个商店的老板,都是学校的民用老师,是教育局花了极低的工资请的代课老师,他们是没有编制的临时工。很多老师因为工资收入太低无法维持正常的生活,所以老早就辞职不干了,或去经商,或去干其他行业。皇天不负有心人,那些坚持到底的老师,终于得到了应有的回报,他们绝大多数人后来都转正了,不仅工资增加了不少,退休以后也有不菲的退休金。

进校门右手边那个商店的老师叫鲍鹏程,身材瘦小,说话慢吞吞的声音有点沙哑,做事不紧不慢,脾气不急不躁。他妻子却又大又高,又白又胖,脾气暴躁,和鲍鹏程形成鲜明的反差。我们去商店买东西的时候,经常会看到鲍鹏程被他那拉着黑脸好像每个人都欠了她八百吊钱的老婆骂得低头不语。

进校门左手边那个商店的老师叫李致学,他身材魁梧,脾气温和,说话稍微带点结巴,但语言表达十分准确。他妻子性格温柔,处事周全细致,对每个顾客都笑嘻嘻的,所以大家都愿意去她家店里买东西。

每到赶集日,这两个老师就会去自己的商店帮忙卖货,如果这天有他们自己的课程,他们会和其他老师调换一下上课时间。这两个老师虽然分属同行,但也是竞争对手,他们俩平时在学校很少说话,在生意上更是明争暗斗,互不相让。

田堡中学占地面积不大,大概只有五十亩左右,呈南北狭长分布,坐落于野狐屲底下的是一排整齐的教师宿舍,宿舍北边不远处是公共厕所,宿舍南边是水房和小食堂。水房的正东面,也就是整个学校的最南面一排,也是教师宿舍,这一排宿舍紧邻乡政府大院,我们的教师宿舍和乡政府大院仅有一墙之隔。我上初中的时候乡政府已经不复存在了,田堡乡政府和四河乡政府合并到一处,田堡乡政府的人员设施全部搬迁到了四河,从此以后,我们就属于四河乡政府管辖了。田堡乡政府大院也被彻底废弃。

小食堂是老师吃饭的地方,其实也就一间不到五十平米的小砖房。学校老师不多,一共三十多人,很多人打了饭就回自己宿舍吃了。小食堂开了一学期就关闭了,不知道是因为成本太高经营不下去,还是因为食堂的饭菜不可口大家都不喜欢吃的缘故。宿舍下面就是校园,校园里面盖了四座大平房作为三个年级的教室,每一座房子被分割成了三个小教室,一个教室里面可以容纳七十人左右。

学校的正大门和西面的教职工宿舍之间,隔着一块小花园和一个小广场,花园里面种了几棵大大小小的松树和柏树。其中一棵松树已经有大几十年树龄,树身高大,枝繁叶茂,树干粗壮挺直,沧桑古朴,很多学生都会去这棵松树底下读书。松树后面不远处就是升旗台,旗杆固定在一个水泥高台子上面,台子上面有两根细长的钢管旗杆,一杆升国旗,一杆升校旗。

旗杆在小广场的最中心,广场两边各有两座教室,教室和广场边缘接壤的地方种满了大柳树。每年三月份,红墙灰瓦的教室,加上绿意嫣然的柳树,使整个校园都充满了生命的气息。飘飞的柳絮撒满校园的各个角落,也会落在那些在柳树下读书的学子头上。

学校最北边是一块大土操场,操场上有两个篮球场,三个乒乓球台,两个羽毛球场。每个篮球场上,都栽了两个篮球架子,篮球架是粗壮的钢管,篮板是笨拙的柳木板。乒乓球台的支柱是小红砖砌起来的垛子,上面是水泥抹平的光滑的灰色台面。羽毛球场的两边各栽了一根木杆,羽毛球网子是两根木杆之间的一条长绳子。操场每天都尘土飞扬,尤其是春天刮沙尘暴的时候。

这简陋的操场,不知承载了多少快乐和记忆,那时大家正处在青春敏感期,精力旺盛,活泼好动,一下课就直奔操场占位置去了。

初中开始就要住校,大多数学生都是寄宿生,只有学校周围几个村落的学生,住在自己家里,他们中午和晚上都会回家。寄宿在学校,意味着每个人就要正式开始独立生活了,自己做饭,自己洗衣服,自己收拾卫生,还要学会如何与室友们融洽相处。

很多学生还没有学会独立生活,就被现实的洪流打翻在地,只能硬着头皮爬起来,继续向前。大家已经是十三岁左右的小大人,不能永远都活在父母温暖的羽翼之下,做温室里的花朵,鸟儿长大了都要离开巢穴,学会自己飞翔。

到了初中这个新社会,大家最初只认识自己的几个小学同学,慢慢才开始认识新同学,首先从自己的同桌开始,大概每个人刚到初中的第一个朋友,都是自己的同桌。我在班里结识的第一个朋友也是我的同桌,他叫李庆,是一个性格内向的“蔫”脾气男生,他善良淳朴,敦厚老实。个头和我差不多,不怎么说话,但总是笑眯眯的。

刚开始我们两个也很少说话,有一天,我去操场占乒乓球台子,一下课我就冲出教室,跑了过去,结果还是晚了一步,发现三个乒乓球台都被别人抢先一步占了。我垂头丧气,正准备回教室的时候,突然听见有人在背后喊我的名字,我抬头一看,原来是李庆。他和他的三个小学同学已经占了其中一个乒乓球台,李庆喊我过去一起玩,就这样我们慢慢熟悉了。

经常和李庆一起来打乒乓球的还有一个女生,是他的小学同学,初中他们又分到了一个班,她的名字叫李珮環。她很喜欢打乒乓球,我们是在操场打乒乓球的时候通过李庆认识的,久而久之,大家就都混熟了。

李珮環的座位在我的左前方,她很健谈,性格豪放直爽大大咧咧,长得眉清目秀唇红齿白。一双又大又圆的眼睛传神动人,嘴角两边挂着两个浅浅的小酒窝,圆圆的小脸上有两道若隐若现的坨红。她为人正直,就是有点刀子嘴豆腐心,脾气有点急躁。

即便如此,我们俩的关系还是很微妙,有种说不清的感觉。李珮環经常会转过头跟我说话,我也希望她能时常接近我,慢慢就产生了一种若即若离的情愫。我不知道这是不是传说中的“爱情”,就算是传说中的爱情,也不过是萌芽状态,不久就被扼杀在了摇篮里。或者根本不是爱情,只是一种专属于那个年龄段的心理情绪罢了。

我自始至终都不知道李珮環如何理解这种情绪,她大概和我一样,也是迷迷糊糊云里雾里。曾经有一段时间,我们交往得很频繁,走得很近,可能班里有些人会在背后议论纷纷。但是,这种关系持续的时间很短,一方面也是因为她的脾气。从此以后,我们之间慢慢变得疏远了,终于两不相欠,各自安好,相忘于江湖。

虽然我和李珮環渐行渐远,但她毕竟在我的青春中留下过印记,在我平静而又枯燥的生活中激起了阵阵涟漪,这已经足够了。通过她,我也结识了一些朋友,当时和她关系很好的一个同学,名叫马林儿,她分在了隔壁班。有一次,马林儿要参加学校的一个舞蹈演出,领队老师要求每个人必须穿一套豆绿色迷彩服,很多人都没有这种衣服,尤其是女生,马林儿也一样。当时我正好有一套,本来是母亲给表哥买的,后来他没有穿就留给我了,李珮環知道了就从我这里借去给她同学演出穿。

这件事令我印象深刻,其中还有一段小插曲,这套迷彩服本来已经有人从我这里借过了,是我们班一个女生,她也是舞蹈队一员,也要参加这次演出。李珮環是后面才问我借的,我又出尔反尔,把衣服借给了李珮環,这件事我觉得做得不是很地道,一直耿耿于怀,失信于人的滋味并不好受。

演出结束以后,马林儿亲自把衣服还给了我,我们自然而然成了很好的朋友。这是我第一次认识她,高挑苗条的身材,油光闪亮的长发落在肩上,微风吹过,一股淡淡的茉莉清香迎面扑来。她脸色红润,皮肤细嫩,一对细密的罥烟眉下面,闪现着一双聪明伶俐的大眼睛。她给我还衣服的时候,我们才算真正认识,我当时还有点害羞。平时似乎天不怕地不怕,但和男生打交道比较多,和女生很少交往,对女生有一种天然的羞怯感。

熟悉了以后,我和马林儿交往得就比较频繁了,她还戏言说做我“拜姐”,我当她“拜弟”,因为她自己说她比我大几个月。我们都知道这不过是一句玩笑话,但依旧非常开心,这样的友谊既单纯又神圣,没有掺杂任何世俗名利,也没有任何利益纠葛。

或许,这就是青春该有的样子,可以肆无忌惮地笑,也可以撕心裂肺地哭,安静的时候,像一只沉睡的雌兔,放开的时候,像一头奔跑的骏马。

初一的时候,学校的集体宿舍不够用,我们所有人都在校外住宿,租的是谭河街道那些村民自建的土坯房,我当时住在街道入口处的一个老婆婆家里。

老婆婆家还是那种土堡式的深宅大院,院墙又高又厚,是用黄土夯实垒建起来的,院墙上面可以并排走两个人。院子坐落在甜河河畔上面的一块平地上,院基要比大门外面的小巷子高出两米多。进大门要上六七级石板台阶,大门是一块经历了几十年风吹雨打依旧如故的暗灰色柳木板,像是镶嵌在院墙里面一样,门廊上面搭了遮雨的门檐。大门右边建了一个小高房,高房要比普通房子高三四米,很多人家都有这种小高房。小高房西面一排是厨房和偏房,大门正对面就是主屋上房。

这个老婆婆当时已经七十多岁,满头灰发步履蹒跚,但是精神很好,她是我小学同学士奇的外祖母。她的老伴已经故去多年,家里只有一个三十岁还未成家的儿子。她儿子身材高大,相貌清秀,听她说是因为儿子眼光太高,别人介绍的他几乎都看不上,总是挑三拣四眼高手低,所以一直都没成家。

我就住在她家上房,上房盘了一张大土炕,住着我、士奇、蔡斌、还有我们村的两个小伙伴。士奇外祖母也住在上房,她睡在一张双人软沙发上。冬天,那个土炕经常是不温不火、不冷不热的状态,家里就她一个老人,儿子不在家,她没时间也没精力去收拾那么多烧炕的燃料。幸亏我们人多,加上青春期火气大,也就不会感觉太冷。

我们做饭的小屋是个杂物间,小房间又窄又小,只有不到一米五的宽度,里面放着一条大长凳。我们四个人的煤油炉子都放在长凳上面,其他的做饭物品,都放在一口木箱子里面,当时每个人都有一口老式的木箱子,它们大多数都是母亲们的嫁妆。

士奇有她外祖母做饭,所以不用和我们挤在一块。我们四个人勉强能够挤在那里面做饭,刚开始,四个小煤油炉子同时打开,一股强烈的煤油味一下子就溢满整个小房间。做出来的饭,全是煤油味,前面两个星期,简直难以下咽,后面慢慢也就习惯了。我几乎天天都做同一种饭,就是蒙面或者说焐干饭。先在锅里少倒点油,再削一个土豆切成土豆块或者土豆片,放锅里面稍微炒一下,再倒点水,最后在土豆上面覆盖一层面条或者面片,用小火焐一刻钟,就可以出锅了。我懒得揉面,直接用筷子搅一点碎面疙瘩放里面,这就是我的焐干饭,吃了三年,一直到初中毕业。

刚上初中,我和小学同学蔡斌两个人合伙做饭。他个头不高,胖嘟嘟的,有点鬼灵精怪,他和我一样属于调皮捣蛋一类,在班里也算是一号人物。最让人羡慕的是,他那一手好字,他写字很快很潇洒,经常被老师叫到讲台上面抄写授课笔记或作业。除此之外,蔡斌还有一副好嗓子,唱歌很好听,每次表演节目,他和我们班另外两个同学马宝以及谭平组成铁三角,一起合唱一些经典老歌曲,唱的最多的是迟志强和陈星的歌曲。

李庆当时住在谭河街道中间的一个小巷子里面,他的房东是谭河街道的生意人,经营着一间磨坊。他和其他几个男生,就住在磨坊后面的一个四合院里,他们的宿舍也是一张大通铺,不过不是土炕,而是木板床。冬天,他们都是用电热毯取暖,因为房东自己有磨坊,用的是三项动力电,大概电费比较便宜。我经常跑到他宿舍去玩,我的宿舍他来的却很少,毕竟在人家上房里面,还有房东老婆婆一起住,很不方便。

当时,谭河街道有一个非常出名的烟馆,这个烟馆坐落在谭河街道正中间,就在我们学校大门斜对面。烟馆隐藏在一个杂货铺里面,杂货铺是一个六十多岁的老太太经营,大家都叫她老婆子。

老婆子把一盒盒香烟拆开来卖,价钱从两毛到一块都有,分不同的档次,学生一般都抽一根两毛钱的低档香烟。每天晚上放学后,这个杂货铺里面,就挤满了抽烟的学生。杂货铺窗户边放着一套铁架子高低床,可以坐五六个人,其他人都坐在凳子上或蹲在地上。烟馆里面时常烟雾缭绕犹如仙境,学生们享受着那种吞云吐雾的时髦和快感。

烟馆不仅只是学生抽烟的地方,也是重要的聚会场所。每次冲突一触即发的时候,双方都会先来烟馆谈判,如果谈判成功,自然熄火,如果谈判失败,下一步就准备开打。当时田堡初中有两大组织,被称为双龙会和七匹狼,成员都是一些平时不爱学习专门喜欢打架的学生。双龙会一共十二人,两个龙头一文一武,一唱一和,青龙主打,白龙主和,双龙会成员大多数都是初三复读生。

七匹狼成员自然只有七个人,他们都是初二的应届生。同学之间发生一些不可调和的矛盾和纠纷,必须要开打的时候,如果有一方势单力薄,而另一方人强马壮,那么弱势一方就会通过关系,请双龙会或七匹狼出面来调解。

我们偶尔也会去烟馆看看热闹,但去的最多的地方还是木器厂大院,木器厂大院就在磨坊正对面,是建明带我们去的,建明是李庆的小学同学。建明三叔是这个木器厂大院的管理员,这个木器厂是谭河街道最大的老板苟文明的产业之一,也是谭河街道唯一的木器厂。木器厂西面有一排房子,其中最大的一间房,就是建明三叔的宿舍兼办公室,建明初中三年一直都住在他三叔这里。

建明三叔隔三差五都要去县城采购新木料,或者给客户运送木材,晚上经常回不来,每当这个时候,建明就带我们去他那里玩个透夜。我们大家每人凑点钱,买一些啤酒零食香烟瓜子之类,我和李庆两个人不抽烟也不喝酒。偌大的木器厂大院,就建明三叔一个人住,晚上很安静,不怕被人打扰,也不用担心打扰到别人。我们尽情玩乐,一直到天亮。

有一天,凌晨四点左右,建明三叔突然回来了,他进到屋子的时候我们正在打牌,屋子里面乌烟瘴气,一股香烟啤酒的味道,地上到处是瓜子皮和烟头。他虽然没有暴跳如雷,但是眼神投射出来的寒光,也让我们望而生畏。我们马上就去了学校,校园一角有光亮的地方,已经有人在早读,从此以后,我们再不轻易去木器厂大院了。

初一我们要学习七门课程,平时有很多作业,作业一般都是中午休息时间或者上晚自习的时候写。我不想写那么多作业,就让别人帮我代笔写作业,我前面坐着一个女生叫刘萍,她也是李庆的小学同学。她的一双大眼睛炯炯有神,说话语速很快,偶尔有点结巴,她的学习一般,但写字又快又工整。她模仿别人的字体惟妙惟肖,基本上可以以假乱真,所以我经常让她帮忙给我抄写一些文科类的作业,这样我就有更多的时间去玩。

初一第一学期就这样结束了,我认识了很多人,有同年级的,也有高年级的,不知道称呼他们为同学好还是朋友好,亦或应该称呼他们为青春的符号……

初中第一学期,我都是在虚度光阴中度过的,一学期很快过去,我的心思基本上都放在了玩上面,完全把学习抛诸脑后,成绩也是一落千丈。

期末考试,发生了一件让我记忆犹新的事件——作弊。当时我的综合成绩排名在班里只是中上水平,但是我的英语还不错,虽不能名列前茅,成绩也能达到优秀。李庆的英语相对来说要差一些,偶尔也能及格,如果题目难度大一点,及格就很困难。

英语考试的时候,我和李庆的座位离得很近,他坐在我的正后方,考试之前,我们就商量好,我帮他传递答案。我很快做完了所有题目,把选择题答案写到一张纸上,抟成一个小圆球,准备递给李庆,我刚扔到他脚下,正好就被监考老师看到了。

监考老师是初三的一个语文老师,名叫鲍威,他走过来直接在我们的考卷上面画了两个大大的零,顺便再给我们几个响亮的耳光。自此以后,我对鲍威有了深刻的记忆,他个头不高,却打扮得油头粉面,头发梳得整整齐齐,油光锃亮,蚊子飞到上面得打滑,苍蝇飞到上面得摔跤。他平时总喜欢板着面孔,时不时甩几下头发,说话总是一副高高在上,盛气凌人的姿态,声音尖细刺耳。

这件事过后,我和李庆之间,总感觉有一层隔膜,没有了之前那种无话不谈,亲密无间的感觉。终于渐行渐远,这也是我后来一直都耿耿于怀的遗憾,就这样失去了一个好朋友,或许,人生就是在不断的失去和得到中度过的。

这次作弊事件,使我的班主任和英语老师两人都非常震怒,因为我们两个人的成绩,可能会影响我们班和其他几个班之间的排名。另外一方面,作弊本身也不是一件光彩的事情,作为我们的班主任和英语老师,他们会觉得脸上无光。考完英语紧接着考地理,地理考试的监考老师,正好是我们班主任文泰。考试还没开始他就过来了,一把揪住我的一只耳朵,在教室的过道里来回走了好几圈,耳朵差点被他揪下来。

期中考试本来我已经下滑了很多名次,结果,期末考试的成绩更让人觉得匪夷所思,已经滑到了班级末尾,刚入学的时候我可是班里的四号。这一下子引起了家里人和老师的极度不满,期末考试结束之后开了初中第一次家长会。我自然是首当其冲被批评教育的对象,尤其是语文老师,在家长会上批评以后,还在私底下当着母亲的面,又数落了我一顿。

那个语文老师叫张彩霞,身材苗条长相秀丽,是典型的南方美人。她经常扎一个简洁的马尾辫,上身穿一件白色绣花衬衣,下身穿一条橘红色高腰长裤,脚上穿着一双粉红色平底皮鞋,衬衣下摆经常束在裤腰里面,整个人显得格外精神。说话清脆利落,一口普通话流利又标准,声音就像百灵鸟的歌声一样婉转动听。张老师是南方人,为了爱情,毅然决然跟着她丈夫,来到我们这穷乡僻壤。她丈夫是我们学校一名非常优秀的语文老师,我上初中的时候,他已经被调到四河中学去了,所以无缘得见。

只可惜,张彩霞老师仅仅教了我们一年就走了,听说调到了她丈夫教书的学校去了。她对我的谆谆教导也算是一语惊醒梦中人,让我醍醐灌顶,幡然醒悟。我也开始对自己进行深刻的反思,最后,终于从内心深处想清楚,我应该努力去做一个好学生,不应该这样吊儿郎当混下去,不应该辜负老师和父母的期望。

初一第二学期,我搬到了一个新宿舍。之前那个房东老婆婆,晚上一直咳嗽,吵得我睡不好;另外一个原因是她每天晚上都要看电视,我们上完晚自习回来八点多,她还在看电视,为了节省电费,连灯也不开。这样,我们根本没法学习,对眼睛伤害也很大,最后没办法,我只能搬离了那个地方。

我的新宿舍离李庆的宿舍很近,就在木器厂大院后面的一个巷子里,那个巷子后面,就是以前的牲畜市场,我上中学的时候,这个牲畜市场已经彻底废弃。新宿舍离学校稍微远点,但不在街面上晚上非常安静,院子外面栽满了杏树桃树。

新学期新开始,刚开学我就在心底痛下决心,一定要迎头赶上,不能再这样昏昏沉沉蹉跎岁月。我断绝了所有兄弟关系,同班同学都觉得不可思议,对我的突然转变大为吃惊。他们觉得我完全像变了一个人一样,不再是以前那个调皮捣蛋的我了。

每天早上,我也学那些好学生,很早就起床去校园读书,刻苦努力了几个月,成效显著。期中考试我进步了很多,得到了老师的表扬,也让家人心里踏实了许多,但是接下来发生的一件事,让我彻底跌入深渊。

有一天早上我们上英语课,上课铃响了之后,英语老师阴沉着脸走进教室,站到讲台上一语不发。突然她点名喊我到前面的讲台去,她二话不说,一顿噼噼啪啪的耳光直接扇过来。打完也没有解释她这么做的原因,这让我更加莫名其妙,最后,她把我罚站到教室外面的房檐下面,她自己正常上课。

我们的英语老师名叫杜鹃,中等身材,身体圆润,大方脸上总挂着一副严肃认真的表情。脸色稍微有点酡红,可能这就是所谓的高原红,我们大西北很多人都这样。她一双驼铃般的大眼睛活灵活现,两绺眉毛又黑又密,五官端正大方,说话富有磁性,脸上零零散散地分布着一些淡黑色的美人痣。她那乌黑亮丽的头发常披在肩上,上面扣着一个黑色蝴蝶结发卡。她经常穿一套褐青色牛仔服,脚穿一双白色运动鞋,或者红色平底皮鞋。她走路如风,快如闪电,好像有人在后面追赶一样。每次上课,她手里都提着一个录音机,那是给我们练习听力用的。

杜鹃是很多高年级男生眼里的冷美人,当然,也只是在千沟万壑的乡村中学,在那些只有十三四岁,土生土长,没有出过大山,没有见过世面的男孩子眼里。她长得也算标致,不过和我们语文老师张彩霞相比,还是稍逊一筹。

那一年,是杜鹃第一年来田堡初中教书,我们是她的首届学生。听别人说她以前是美术专业,她是一边教学,一边自学英语。初一的英语相对来说比较简单,只是一些入门的英文字母和单词,句子也只有简单的对话。我之前在小学从没有接触过英语,英文字母也不认识,初中算是从零开始。

杜鹃一边自学一边教我们,也不是太吃力,最起码她之前上高中或大学时应该学过英语,现在只要稍微复习一下就可以。不知道她是大学本科毕业还是只上了专科学校。当时对初中老师的文凭要求还不是很高,加上我们那个地方又在偏僻遥远的农村大山里面,交通阻塞,资源缺乏,师资力量很薄弱,我们学校的很多老师都只是大专文凭。

下课后,杜鹃走出教室,我以为她是因为我们之前作弊,看我不顺眼想教训一下我,这件事就这样过去了,结果她让我跟她去办公室。去了才发现,事情并没有我想的那般简单,她给我看了一张字条,说是在我英语作业本里面夹着。我一看瞠目结舌,字条上面赫然写着一句英文:“You can go to die!”

看到这句话,我脑子一片空白,感觉到天旋地转。

此时此刻,我才明白过来,上课的时候,她为什么那么怒不可遏,竟然对我大打出手。诚然,任何人遇到这种事都无法忍受,她那么做也在情理之中。但在没有弄清楚是非曲直之前就妄下结论,恐怕有点武断。我后来才反应过来,如果当时我就反应过来的话,或许就不会傻傻的挨那一顿打,也不会遭受不白之冤。这件事不仅毁了我的声誉,也对我造成极大的精神压力和心理负担。

在杜鹃的办公室,我已经不记得她对我说了什么,我已经接近崩溃的边缘,耳朵里面一直嗡嗡响,好像有一个声音在不停地告诉我:“你完了,这下你完了。”

最后她让我叫家长来,一个星期以后,我让父亲来学校见她,我直接带父亲到她的办公室,我在办公室外面站着,她和父亲说了什么,我无从知晓。父亲从她办公室出来,对这次谈话内容只字不提,只是叫我不要有心理负担,好好学习就行了。

我不知道到底是谁在陷害我,是不是我以前得罪过的同学,但是我转念一想,应该不会是他们。这些人都是男生,他们应该还不至于会用这种下三滥招数,最起码我认为他们的情商还达不到这个层次。

能做这件事的人很少,英语作业本交上去,都是放在英语老师宿舍外面的窗台上面,她很快就批改了,完了她又会放到窗台上面,由英语课代表抱回来,直接发给我们。一般人根本没机会下手,可能性最大的是英语课代表,但我第一时间就打消了这个疑虑。

我们的英语课代表叫苏娥,她身材清瘦颀长,性格娴雅文静,为人温柔善良,举止大方,气质优雅。她平时说话不太多,神情严肃,有点像《红楼梦》里面的林黛玉,让人敬而远之。也许是因为她单薄的身体,加之偶尔表现出来的那种多愁善感的情绪,让我联想到林黛玉和大观园。初一的时候,我和苏娥基本上没什么交集,我相信她也不屑于和我这样的学生交往,我在她们这些好学生眼里,应该算是另类。她没有理由整我,我自认为也从没有得罪过她,以她的品质和身份来说,她也绝不可能做这种下三滥的事情。

还有一个人也能做这件事,我曾经怀疑过她很多次,但我还是尽力强迫自己打消了这个念头。她就是英语老师本人,这件事对她来说,只是举手之劳,我曾经暗自想过无数次,她为什么要这么做,这么做对她来说有什么意义。我实在找不出一个受人尊敬的老师会做这种龌龊事的理由。如果一个老师都能做出这种事,那么,师德、师风岂不是荡然无存。

我也想过是不是因为我之前作弊那件事,让她一直怀恨在心,想伺机惩罚我。但转念仔细想一想,这并不是什么十恶不赦的大事,就算是对她有影响,也非常有限。如果一个老师连这点心胸都没有,何谈形端表正,何谈蜡炬成灰,何谈高风亮节,何谈教书育人。

不知道杜鹃本人怎么看待纸条事件的始末,我相信她应该有判断是非辨别真假的能力。不管是私底下和其他同学了解,还是对比字迹,应该不难发现其中的猫腻,最起码拙劣的字迹模仿应该能看出来。

有时候,很多事情就是这么残酷无情,明知不是你的错,你却要承担相应的后果。

杜鹃当时私底下在她最器重的几个好学生那里了解过情况。除了英语课代表苏娥,还有明月、润雪、串串、李霞、卫卫、金虎等人,他们几个都是名列前茅的好学生,自然得到杜鹃的器重。

润雪是李庆的小学同学,她是个豁达乐观、可爱大方的女生,一向谦虚谨慎,低调含蓄,情商极高。她长得珠圆玉润,落落大方,常常梳着短发,显得精神抖擞,她的皮肤白皙细腻,吹弹可破。所以,我常调侃她,说她像《红楼梦》里面的薛宝钗,又像太真妃杨玉环。

当时润雪在课间还跑过来问我:

“你知道纸条上面的内容吗?”

“老师给我看过了,知道。”

“那是你自己写的吗?”

“不是。”

“那就不用放在心上,没事。”

“……”

明月是我小学同学,初中又分到了一个班,她小考成绩不理想,发挥有点失常,上初中以后,每次考试都名列前茅,是名副其实的三好学生。

串串是一个性格开朗的女生,说话慢条斯理,逻辑严密,为人温柔体贴,流畅的语调里面,总是夹杂着一丝幽默风趣。她性格豪爽而又细腻,和同学很合得来。后来,她和大帅、雁孤行、建文、蔡斌等五人义结金兰,成为至交。

李霞平时很少和大家交流,说话时声音也很低,她总是一个人静静地呆在某个角落读书或学习。她脸色有点苍白,感觉有点营养不良的样子,已经有几缕白发爬上了她的眉梢,当时真有点病如西子胜三分的感觉。

金虎是艳增的亲姨表哥,他是复读生,我们刚上初一,他就分到了我们班,是我们班的班长,我们算是远房亲戚,他母亲和我母亲是同村的发小。

我小时候最好的两个伙伴新民和艳增,上初中以后,新民和我分到了一个班。新民当时个头比较小,又很调皮捣蛋,上课经常睡觉,每天都被老师点名批评。他在班里经常和同学打架,令我印象比较深刻的是,他经常和一个叫王贤明的同学打架,老是打不过,经常要我的帮忙。艳增分到了另外一个班,我们一直都保持良好的友谊。

卫卫父亲是谭河街道一名非常出色的医生,他的药店就在我们学校正对面。他当时是我们班学习最好的男生,也是和那几个学习最好的女生关系最好的男生,自然很容易招来大家的羡慕与嫉妒。

纸条事件虽然对我造成了极大的伤害和影响,但并没有持续太长的时间。到了初二,英语老师杜鹃去教初一,不教我们了,又新来一个女英语老师负责教初二。

心理素质不好的人,很可能被彻底打垮,甚至会造成不可弥补的心理阴影。我是一个比较乐观的人,能够及时调整好自己的状态,去面对新的生活。人生的每个阶段,都会遇到各种各样的困难和挑战,畏缩不前还是勇往直前,往往就在一念之间。

纸条事件就这么轻描淡写地翻过去了,我没有得到平反,着实有点意难平。杜鹃调查了很长时间,不知道她有没有得到答案。总之,我没有得到任何答案,这件事最后成了不解之谜,我一直都想不通这其中的来龙去脉。一直到现在,我都找不到合理的解释,既然如此,那就让它随风而去吧。或许,人就得经历不断的创伤和折磨才能成长,只有经得起风吹雨打,才能变得百折不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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