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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历九月已是深秋,天气已经变得很冷,深绿色的田野渐渐变成淡黄色,最后变成浅白色。萎靡干枯的树叶一片一片落下来,刮过几次大风后,树上的叶子就掉光了,人们也穿上了手织的厚毛衣准备秋收。
深秋的大地上,漫山遍野都是翠绿色的玉米杆和青绿色的洋芋蔓。刚开始,农村大部分土地都用来种植小麦,因为小麦是主食。后来,大家发现小麦的产量远远赶不上五谷杂粮,尤其是玉米和洋芋。所以大家就开始大量改种玉米和洋芋,小麦的种植量大大缩减。每年农历六七月,洋芋开花的时候,田野上就出现一道亮丽的风景线,洋芋花有紫色,白色,粉色和蓝色。
父辈很多人都经历过挨饿年代,他们小时候经常过着食不果腹、衣不蔽体的生活。衣服上面到处都是破洞,喜欢干净体面的人家会在衣服上面打几个补丁来遮丑。
大家穿的很多衣服都是自己的兄弟姐妹穿过的或是亲戚朋友送的,人们对挨饿有着刻骨铭心的记忆。每个人都很珍惜眼前的生活,也很爱惜每一粒粮食,他们一直都勤勤恳恳、任劳任怨,用自己的双手创造属于自己的幸福,也创造着属于全人类的幸福。土地给予他们的踏实感和满足感独一无二,是其他任何东西都无法替代的。
他们只有在这片热土上劳动着,闻着泥土和青草的芳香,才能感受到生活的意义,才能得到内心的平静和愉悦。这是一群最最可爱的人们,或许他们很多人都不识字,写不出优美的诗歌和文字,但他们谱写在大地上的华丽篇章,却成为永恒的史诗。大地是他们的衣食父母,而他们又是天下人的衣食父母。他们虽然生活在天地的最底层,但是他们应该受到天下人最崇高的敬意。
以前家里所有的粮食都集中在一起统一管理,这个管理者一般都是这个家的女主人,在我们家,粮倌自然是祖母。她把家里仅存的一点粮食和面粉都会锁到一口木箱子里面,这个木箱子是她当年的嫁妆。箱子放在上房的炕角上,每次都按人数多少定量取出一点面粉来做饭,说是做饭,其实大多数时候都是熬点稀粥喝。只有清粥才能让每个人都多喝几碗,稍微填充一下饥肠辘辘的肚子。直到满满一大锅清粥都喝完了,大家才打着饱嗝四散而去。然而过不了多久就又饿了,与其说是吃饱了倒不如说是喝胀了更为恰当一点。最艰难的时候,清粥舀到碗里可以清楚地照见房梁。有些人整天都恍恍惚惚、无精打采,严重的时候会被饿晕。
那时,家里的饭倌最难当,每次饭做多了吃不完,大家会说浪费粮食,做少了饭倌自己没饭吃,还要忍受其他人的唠叨甚至责备。做饭既要节约粮食,又要让每个人都能吃饱,在那种艰苦条件下,几乎是一件不可能完成的任务,俗话说“巧妇难为无米之炊”。
一年大多数时间里,家里都只有一袋子白面粉的储备,放在木箱子里面也不会占据太大空间,箱子里面偶尔也会放一点豆子和玉米之类的杂粮。有时候,父亲他们几个实在饿得前胸贴后背,忍无可忍,就想办法偷点粮食吃。趁祖母午休或者外出忘拿钥匙的空当,他们把钥匙拿上打开那口木箱子,每人偷偷地抓几把豆子或者玉米直接就生吃了。有一次母亲和二婶她们偷了一点豆子放在锅里面炒熟吃了,祖母回来闻到了一股浓郁的豆香味,把她们好一顿骂,从此以后,祖母的钥匙看得更紧了。
我们分家两三年以后,把那条大黑狗也牵上来拴在了后院,在后院的墙艮下面挖了一个窑给它当窝。后院的艮子上面那块地是我们家的,那一年秋天那块地里面种了玉米。收割玉米的时候,我们把掰下来的玉米棒直接从艮子上扔下来,正好扔在了狗窝前面的空地上,结果狗吃了玉米棒就嘴吐白沫,没过多长时间就中毒死了,大概是玉米之前打了农药还有残余的毒素。
养了十几年忠心耿耿的大黑狗就这样离我们而去,我们全家人都为它感到悲伤,从此以后我们家再也没养过狗。
那头驴子是田里的主要劳动力,基本上所有的土地都要靠它来耕种。那时候的一头驴子是一个普通打工人两三年的工钱,它算是家里最值钱的资产。
一个秋天的凌晨四点多,和往常一样,祖父他们赶着那头驴子去种冬麦,天还是黑乎乎的一片,伸手不见五指,只有大门口的那个路灯有一点微弱的光亮。门口出来是一条狭长的小巷子,巷子尽头有一棵大柳树,柳树下面就是悬崖。我们的老庄子就坐落在深沟上面的悬崖边上。可能是驴子的眼睛被路灯迷惑了,让它误以为前面还有路,结果走出巷子一脚踏空就掉下悬崖摔死了。可怜可悲可叹啊!或许是它老了应该休息了,去了它该去的地方,这又何尝不是一种解脱!
农村的秋天,晚上睡觉要盖厚被子,不然很容易着凉。农村都是纯土坯夯建起来的房子,房屋本身空间很大,加上房子在大山里面,海拔高,气温低,所以房子里面很冷清。上房的后背墙高度一般都要六七米左右,前檐也有三米多高。侧屋的后背墙就稍低一点,大概有五米左右。盖房子的那些土坯都是祖父他们弟兄三人一脚一脚用土坯机脱出来的,父亲十几岁的时候,祖父就和二祖父三祖父他们分家了。祖父留在了老院子,二祖父在我们老院子的旁边重新打地基盖了一院房子,三祖父则搬到了我们村的正中央,距离我们老院子有一里多路。土坯机一般都放在圆盘石磨上面,泥土用水浇湿但不能太稀,然后在土坯机底部洒一点炕灰或者炉灰,防止土坯粘到底下的石磨上,也是为了土坯表面光滑好看。
这个纯土坯盖起来的大四合院算是祖父的新房。说这是个大四合院是因为四合院里面有很多地方都空着,没有盖满房子。东面一间厨房,西面两间偏房,北面一间上房,东北角的院墙上面搭了一个土窑,土窑右上角和院墙连着的地方有一个小斜坡,从这里可以上到土窑顶上去。院子比较大,所以房间就显得很稀少,主要还是条件艰苦,没有能力盖那么多间房。我小时候经常爬到那个土窑顶上面去玩。
曾祖父以前也经常爬到那个土窑上面去晒东西,有一次,曾祖父不小心一脚蹬空从上面摔下来,没过多久就去世了,享年六十七岁。
曾祖父继承了高祖父的优良传统,他也练过功夫,会耍行云流水的长拳,曾祖父去世前几天还在院子里练了一套棍法。曾祖父也有音乐方面的才能,他是一个出色的唢呐手,他姐姐去世以后,他去吹唢呐送了她最后一程。唢呐呜呜啦啦的声音如怨如慕、如泣如诉,让人倍感凄凉,尤其是那些送殡曲更让人难以抵抗,一些老年人听到唢呐吹的送殡曲会潸然泪下。他们一想到自己也来日无多,不管活着的时候怎样风光无限,临死的时候,每个人或多或少都有点伤感和留恋。
屋子里面盘的是土炕,也叫火炕,因为炕下面要用燃料烧火,秋天开始就要烧炕。火炉只有冬天才会烧,到冬天最冷的时候,有些人家会象征性地买一点煤炭来取暖御寒,不过那是有钱人的事情,和穷人家没什么关系,大多数人家还是烧木头。
秋天烧土炕的燃料也是个大问题,大家都在抢夺同样的资源。夏天的时候,那些妇女每天早上四点左右就起床上山去割草,一来可以给牲口吃,二来晒干了还可以烧火做饭。山上的青草很快就被人割完了,我以前经常跟母亲去上山背草,有时候会在草堆里碰到蛇,有时候会碰到野鸡窝,有时候还能碰到鹌鹑蛋。
到了秋天,大家又开始争先恐后地扫树叶,铲草皮,冬天很快就到了,没有过冬的物资,对每个家庭来说都是很悲哀的事情。起初,大家都在自家地里扫一些草根秸秆之类,后面自家地里面的扫完了,有些人就开始打别人家地里树叶和草根的主意。有些人凌晨四点就起床偷偷地跑到别人家的苜蓿地里面去扫苜蓿和草皮。
苜蓿种子是西汉时期张骞出使西域的时候从西域带过来的,苜蓿在西域是专门喂马的上等草料,传说西域的汗血宝马专吃苜蓿。苜蓿地里的草皮是最厚的,苜蓿只要第一年种上就可以了,以后每年都会自己长出来,而且长得非常茂盛。有时候偷扫别人家的苜蓿地,被人发现了不免发生一场激烈而又粗俗的骂架,甚至会大打出手。
苜蓿花有紫色的,也有白色的,远远看去有点像薰衣草或者千屈草的颜色,到了夏天,苜蓿花会招来成群的蝴蝶和蜜蜂,我们经常跑到苜蓿地里去捉蝴蝶。
每年秋天,我家的麦场里就堆满了一摞一摞的干草和树叶,那是母亲用自己瘦弱的肩膀一捆一捆背回来的,母亲那渐渐被压弯的肩膀是我们全家人的希望。那些青草的芳香至今还弥漫在我的鼻尖经久不散,不知道散不去的是草香还是童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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童年的记忆已经隐约消失在了夏天的蝉声里,很多人都说三岁记老死,而我三四岁的记忆却很模糊。农村的月亮又大又圆,太阳还没有完全落下去,月亮就已经升到天边,经常会看到日月争辉的景象,夜空总是挂满耀眼的繁星。偶尔会有一股流星划过寂静的夜空,打破这纯粹的天籁。
那几天,母亲回了娘家,有一天晚上,母亲突然感觉身体不舒服,就让外祖母陪着连夜赶回婆家。虽然外祖母家不是很远,不到六里地,但是让一个即将临盆的孕妇走这么长一段山路还是很费劲,紧走慢赶,她们走到家门口已经凌晨三点多了。
这边祖父他们都已经睡熟了。祖父母一共有七个儿女,大姑社花是老二,二姑秋花是老三,二叔根平是老四,三姑荞花是老五,三叔国平是老六,小姑葡萄是老七。父亲是长子,也是家里唯一的读书人。
父亲十二岁才开始上学,在这之前一直给家里干活,祖父不大希望他去上学。如果走了,家里很多活就没人干了,何况家里也没有供给他上学的条件。随着年龄的增长,父亲急切地想读书认字,看着同龄人一个个都去学堂,他的心里很不是滋味。他一边在山上放牛,一边痛苦地思索着,后来他找了村里一位德高望重又乐于助人的长辈,让他帮忙去和祖父说情,祖父这才勉强同意让他去上学。
父亲是在甘沟上的中学,上中学的时候要住校,一个礼拜回一次家,一方面是回家拿点口粮,但主要还是回来帮家里干农活。在那种半农半学的状态下,能坚持读完高中很不容易,最痛苦的是,上学的大多数时间都处于半饥饿状态,家里没有存粮,只能挨饿。父亲一星期的口粮是七块高粱面饼子,半斤玉米面,几个土豆和一坛子浆水。饼子只有手掌这么大,薄薄的一层。每次去学校,祖母都往书包里装七个干饼子,书包是祖母用浆洗的十分干净的蓝色硬布长衫缝制的,上面打了几朵梨花形状的补丁。
学校离家近二十里河川路,在去学校的路上,两三个饼子就下肚了,因为去学校之前,父亲经常都不会在家吃饭。父亲的同桌是个瘸腿女生,她家的经济条件相对来说要比其他人好很多,父母都是基层干部,她来学校带的都是小麦白面粉和白面馒头。她的学习不是很好,老师布置的作业经常完不成,需要借鉴一下父亲的作业,交换条件就是她偷偷地塞一块饼子或两个馒头到父亲的桌框里面。父亲的高考成绩差了三分,上不了大学,很遗憾地告别了学生时代,以后只能做一个踏踏实实的农民。
高中毕业以后,父亲想去参军,每一个好男儿都有一个军人梦,都怀着满腔热血,立志精忠报国。但祖父坚决反对,父亲最后偷偷地走了,结果还是被祖父发现,父亲走到梁上的时候,被祖父追上,骂回家去了。祖父认为,一个正儿八经的农民,到了适婚年龄,就应该找一个合适的姑娘结婚成家,安安稳稳过日子。毕竟在几千年传统文化的熏陶下,很多农村人的思想都是根深蒂固并且古板迂腐的,认为传宗接代才是头等大事,古话说得好“不孝有三,无后为大。”
在封建传统思想的影响下,普通的农村家庭都要拼命地生男孩,生的越多越好,人多了既能多干活,又不会受别人的欺负。或许这就是他的命运,一辈子只能做一个安稳本分的农民。如果当时真的去参军,或者考上大学,走出农村的十万大山,可能命运就不一样了,这大概是父亲一辈子的遗憾!
那时候二叔三叔他们还没有分家,大姑二姑都已经出嫁,只有三姑和小姑年龄较小,还没有出阁。大姑和二姑比父亲结婚早,大姑家的大表哥大我八岁,二姑家的表哥大我六岁。农村普遍就是这种情况,女儿老早就嫁出去了,上门提亲的媒人能把门槛踩烂。而儿子娶媳妇却比登天还难,尤其是家境贫寒、老实本分的人家。当时祖父一家人算下来也有十几口子,算是大家庭,而且还是四世同堂的大家庭。
这个时候,母亲不忍心敲门去吵醒一大家子人,就挺着大肚子轻手轻脚走到麦场的草垛旁边去休息,打算天亮了再到家里去。结果一会儿我就出生了,天还是漆黑一片,没有一点破晓的征兆,天空只有几颗稀稀落落的星星一闪一闪地眨着眼。
我的出生似乎有点任性,有点滑稽,在这种艰苦岁月里,一个小孩的出生并不是什么大不了的事情,因为每家都有那么三四个孩子,多的五六个,那个年代的孩子真不是稀罕物。
那时候,农村的女人都在自己家里生孩子,从来不知道去医院,当然也没有条件去医院,最多找一个村里有经验的接生婆罢了。有些女人在厨房烧火做饭的功夫孩子就出生了,有些女人在地里割麦或者锄草的时候孩子就出生了,甚至有些女人衲一双鞋垫的功夫就把孩子生下了。那时她们的首要任务就是农活和家务,一直到孩子出生的前一天还在地里干活,坐月子的时间也不过三五天。
深秋的凌晨,已经很冷,草垛外面已经落了一层薄霜,晚上睡觉的时候要盖厚被子,很多人家都已经开始烧火炕了。
祖父是村里的会计,算盘打得又快又精。那时的会计不需要懂多少金融学和统计学方面的专业知识,只要认识几个字,会打算盘、会算账就可以。祖父没有上过学,但他也认识不少字,都是自己平时一个一个慢慢积累下的。和他一起的同龄人基本上都没有上过学,一个村里面也就一两个识文断字的人。
祖父家里十几口人,吃饭的人多,种的地自然也多,母亲是家里的主要劳动力之一。在我一岁的时候,小姑还没有出嫁,母亲下地干活的时候,就把我交给小姑照看。到我两岁的时候,父亲分家了,二叔三叔他们也都成了家,那个老院子里面的几间老土坯房已经挤不下这么多人了。所以,祖父只能给父亲兄弟三人分家,准确的说是把父亲和二叔分出去,祖父祖母他们留在了三叔跟前,跟着三叔过日子,由三叔三婶照顾他们的饮食起居。
我们家分了两袋子玉米面粉,几根白杨木椽条,一棵还在野外生长的大柳树,还有十几亩薄田。当时庄子下面的小沟里面长着四棵大柳树,那是祖父年轻的时候栽种的,已经长了十多年,做椽子绰绰有余,但是当檩子还有点单薄。我们家和二叔家各分了一棵,剩下的两棵分给了三叔。
祖父说等他百年以后,那棵柳树给他做棺木用。那时候,很多老人的棺材都是叫村里的木匠来家里现做,大多数材料都是柳木或者白杨木,村里最多的就是柳树和白杨。一个十几口的大家庭就这样简简单单的分了,那棵大柳树祖父最终还是没有用上,祖父的棺木是上好的松木打造的。那几棵大柳树现在还在那个小沟里迎风招展,现在都没人要了。
农村就是这样,兄弟多了,各自成家以后都要分家。老人一般都会留在最小的儿子跟前,我的祖父祖母也一样,在我三叔跟前,他们还是住在老院子,虽然显得宽敞了许多,可依旧还是那么贫穷。过了几年,三叔他们也搬了新家,搬到我们庄子旁边了,以前那个老院子在村子北面最低处的悬崖边上,光线阴暗,道路也很窄小。新庄挪在了我们村南头最高处,一下子亮堂了许多,可以登高远眺,一览全村。我们的庄院坐落在全村最高处,刚开始只有我们一家人,过了两年,又来了两户人家,做了我们的邻居。又过了两年,三叔搬来了,三叔家算是我们这里的第四家人。
在父亲分家三年以后,曾祖母去世了,曾祖母八十四岁的高龄,绝对能算老寿星。她是在曾祖父去世二十年以后离开人世的,曾祖母离世的时候,我已经五岁,还给她披麻戴孝,摔盆挂幡。
那一年,我们家特别不顺,先是我感冒了高烧不退,这种情况持续了很长一段时间,没有医院,没有医生,也没有高效感冒药。村里只有一个年龄很大的跛脚医生,只有一些最普通、最寻常的中药成分很大的感冒药。但我们基本上不会去他那里买药或者看病,因为家里穷,没钱看病,也没钱买药,感冒以后,基本上都是硬扛着,靠自身的免疫力痊愈。到实在高烧不退,或者咳嗽严重扛不住的时候,母亲才会去跛脚医生那里取一点药,大多数时候都是赊点药。
这年的后半年,母亲因为一点土地纠纷,和我们族里的一个堂叔吵架,甚至还大打出手,女人和男人打架本来就处于弱势,母亲自然不敌。
这次打架事件过去不久,一个下雨的黑夜,我们家麦场里的大草垛无缘无故起火了,火势冲天,高过院墙,家里人才发现。幸亏邻居们及时帮忙,加上下雨天,火势蔓延的不是很快,最后终于把火扑灭,但还是损失惨重,大半个草垛都被烧成灰烬。
祖父是姊妹五人里面的长子,曾祖母的一切后事都由他主持操办,当然所有的花销是他们兄弟三人一起平摊的。祖父兄弟三人分家的时候,曾祖母分给了三祖父,她是跟着三祖父三祖母一起生活的,去世的时候也在三祖父家。在曾祖母去世之前,她一直都不知道她的大女儿早在四年前已经病逝。可怜的曾祖母至死都还惦记着她的女儿,可怜天下父母心啊!天下最痛苦的事莫过于白发人送黑发人。姑祖母病逝的时候年仅五十七岁,那个时候我刚满一岁。
时光无情地流逝在历史的洪流之中,只有在梦里才能追忆当年的黄金岁月。
关于家乡,印象最深刻的还是那一道山梁。母亲经常抱着我,来回奔走于那道梁两边的村庄,对她来说,一边是娘家,一边是婆家,对我来说,一半是回忆,一半是童年。
那道梁就在村庄最高处的土堡下面,正下方就是上岔,它被夹在外祖母村和我们村中间。那道梁很短,只有五六百步的长短,但我小时候最怕走那条路,尤其是大中午或者日落西山以后,想到那个土堡就让人不寒而栗,简直不敢抬头去看它。和村里其他小伙伴经常一起去土堡上面玩,看到过堡墙里面露出来的根根白骨,从此后就对土堡产生了心理阴影。
我们村是典型的半个陀螺形状,我们村所有人家都坐落在西山上面,东山上面没有一户人家,全都是农田。东西山中间横跨一条深约十几二十米的天然沟壑。
村子最显著的特征就是中间的一条深沟,沟底离地面平均有十几米的高度,这大概是经过大暴雨长期冲刷而渐渐形成的。深沟下面长满了野草和可以食用的地软,雨后,很多人会跑到沟里拾地软去,地软可以蒸包子,也可以包饺子,做汤。
孩子们最喜欢做的事情就是玩,但是也不能平白无故地整天都从家里跑出去疯玩,玩也要找一个正当理由,这样才不会被大人阻止,更不会挨打。我们小时候半年挨的打大概要比现在的孩子十年挨的打都多,因为父母们都坚信棍棒底下出孝子,这是老祖宗几千年留下来的传统,他们自然视若珍宝。另一方面,父母们也没有那么多时间,更没有那么多耐心和学问去用更加文明的方法教育孩子们。当然,现代这种非常文明的方法教育出来的孩子,品质上能不能胜过当年棍棒底下教育出来的孩子们,还有待商榷,至少还要时间的验证,这或许是一个非常漫长的过程。
这样,放牛就成了孩子们出去疯玩的最佳理由,为了节约草料,也为了锻炼孩子们的主观能动性,大多数大人是不会反对孩子去放牛的。不过有些大人嫌放牛太麻烦,不会同意,有些孩子放牛,只是跟着其他人图个新鲜,劲儿过了以后,就不想再去放牛了。
一旦给牛换了嫩草绿草,就不容易再改口,出去沟里面放几天牛,牛既能吃到新鲜的嫩草,又能自由自在地散步,再让它们回到家,拴在牛圈里吃没什么营养和水分的干草,牛自然不大愿意。这样也很容易把牛的牙齿弄坏,大人正是知道这一点,才不会轻易同意孩子去放牛。
孩子们把牛赶到沟里就四散而去,一直到日薄西山,牛饱人尽兴,才悠闲地赶牛回家。在牛自己吃草的这段时间,孩子们就去捉鸽子,捕田鸡,抓松鼠,烤土豆。
后来,沟里种满了槐树,到了夏天,一沟葱茏的树木就像原始森林一样,几年时间,槐树就高过了十几米的深沟。沟里面渐渐有了各种各样的野生动物,最多的就是七彩山鸡和兔子,七彩山鸡在农村俗称雉鸡或者野鸡,因为色彩斑斓的羽毛而得名。
野鸡漂亮的羽毛随处可见,一些大户人家,地桌上的瓶子里会插几支五彩缤纷的野鸡羽毛来装饰。也有人用野鸡羽毛做鸡毛掸子,还有农村唱社戏的时候,很多骁勇善战的将军,头上也会插几支翎子,都是雉翎做的。
那几年,野鸡泛滥成灾,沟里面,田野上,山梁上到处都有。每当人们从它们潜伏的草丛边走过的时候,它们受到惊吓会扇着翅膀扑扑扑飞起来,反而会把过路的行人吓一大跳。这样一来,庄稼就遭殃了,它们在庄稼地里面肆无忌惮地刨土,啃禾苗,吃粮食,村民实在没办法才去捕猎它们。有用大网子网的,也有用麻药麻醉的,还有用气枪打的。母亲和三婶她们经常一大早就去山梁上捡野鸡,每次去都会有所收获。
有一次,母亲捡回来一只又大又漂亮的七彩野公鸡,野鸡的双脚用绳子绑着,把它放在厨房的灶头下面。结果,它休息了一会就扇着翅膀开始乱飞,在厨房横冲直撞,我们费了好大劲才把它抓住,拴到门闩上了。过了两天玩腻了,就把它下了锅,我本以为漂亮的野鸡肉会很好吃,最起码要比自家养的土鸡肉要好吃得多,结果煮了两小时,用筷子夹了一下,发现肉还是硬邦邦的根本插不进去。又煮了很长时间,还是煮不烂,最后实在没有办法,就捞出来凑合吃了,野鸡肉还是嚼不动,就像木棍一样。
这件事完全超越了我的认知范围,看来很多事并不是表面上看到的那么简单,很多事并不是眼见为实,眼睛有时候也会骗人。野鸡肉还是不如家鸡肉香啊!
这条深沟不仅是孩子们的乐园,也是全村人的生命之源,村里所有人都在这条沟里面挑水吃,天然的山泉水甘甜而又清澈。清泉周围长满了青翠欲滴的野荷花,大家都叫它灯花,或许这不是它真正的名字,但它应该叫什么我实在弄不清楚。灯花的叶片较小,花根底部有很多小红豆,听说是一味草药的配方,很值钱。灯花开的花和荷花很像,只不过比荷花花骨朵小了很多,灯花叶子也比荷花叶小很多。夏天,很多妇女和孩子都会跑到沟里去挖灯花卖钱。
每当大家来沟里挑水的时候,会在舀满水的桶里面放一片大大的灯花叶,这样水就不会轻易洒出来。我们家还算好一点,走一里地就能挑到水,有些人家要走二三里路才能挑到一担水。水瓢大多都是木质的,也有用半个葫芦的,水桶也是木匠用一块一块的木板箍起来的。后来,慢慢有了铁水桶,但是大家挑水还是喜欢用木桶,因为木桶轻便,铁桶用得时间长了容易生锈,质量也不行,摔几下就扁了或者破了。
小时候,最吃力的活就是和姐姐去沟里挑水,我们会用扁担或者长木棍,一人挑一头,把水桶挂在中间。我的个头矮,下山的时候,我走在后边,上山的时候,我走在前面,这样,水桶就不会滑到我的肩膀跟前增加我这边的重量。与其说是挑水,还不如说抬水更恰当一点,虽然肩膀上垫了破布垫子,但每次抬完水以后,肩膀还是会红肿一大块,也不知道抬过多少桶水,走过多少次颠簸的山路。
我上小学的时候,父亲打了一口十几丈的地下井,我们才不去沟里挑水了。这口井是利用杠杆原理,用手工制作的辘轳来转动汲水,这样节省了不少力气,井里面的水量充足,地下水源源不断,我们和三叔两家人用都绰绰有余。
冬天,沟里的泉水会结冰,村民需要挑水的时候,会把冰泉砸出一个大口子来舀水。山泉周围都是白花花的冰溜子,孩子们会成群结队跑到沟里去溜冰。跑到最高处,屁股底下放一块塑料布或者半个烂塑料盆子直接冲下去,可以这样玩一整天。有些孩子甚至会从家里拿一个铁锹或者木掀去当坐垫溜冰,令人匪夷所思的是,他们的小屁股居然没有被铁锹削成两瓣,也算是奇迹。现在回想起来都感觉头皮发麻,后背冷汗直冒,当年大家居然玩得不亦乐乎。
小时候,孩子们喜欢到处去玩,尤其喜欢跑到山顶的土堡上面去玩。站在堡墙上面迎风远眺,灰色的山头和蓝色的天空连成一片,看着连绵起伏而又一望无际的山峦,心中充满了幻想和憧憬。曾经无数次想象过最远的山后面是什么,有朝一日能不能走到山的那边去看看,阵阵狂风擦脸而过,让人不寒而栗,或许,这就是所谓的高处不胜寒吧!看着堡墙里面露出来零零散散的白骨,让人毛骨悚然。难以想象,以前,在这个现在已经种上了小麦的土堡上面是怎样的一种惊心动魄而又壮怀激烈的场面,而这个城堡下面不知道埋了多少尸骨和英魂。
这个土堡是集全村人的力量,花了整整三年时间才夯建成的,主要是为了防御盗匪,作为村民最后的避难所。只要有人发现土匪进村,会最先敲响村口的警钟,让村民带着粮食,跑到土堡里面避难。它建在山梁最高处,易守难攻,可以俯瞰到周围好几个村子的动静。
土堡高十丈,长宽各五十丈,成正方形,土堡底部墙面厚两丈,最上面的墙体宽一丈。墙面内部呈梯形打造,外部垂直上升,这样可以增加它的稳定性和牢固性。土堡虽然是黄土堆砌而成,却牢不可破,已经一百多年过去,它依然屹立不倒。土堡是村民用石杵一寸一寸夯实起来的,泥土里面还掺杂了干草碎末以增加土的黏合性。建成之后,经历了无数的风吹雨打,墙面底部也夹杂了沙子和碎石,来加强墙体的坚实度。
土堡进出有两个洞门,一大一小,大洞门有三丈多深的样子,从里到外,是由上而下的一个斜坡。平时都用大石头或大土坯堵着,只有在大量人口和物品进出的时候才会打开,平时进出都走小洞门。村子如果遇到土匪来抢劫,全村人都会在村长的率领下带着足够的食物来到土堡避难,把洞门封好,准备和土匪周旋到底,甚至有可能大战一场,直到土匪退走,他们才重新回到村子里正常生产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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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上学认字之前,就已经跟着母亲下地干活了,六月是丰收的季节,天气炎热,土地都快被烤焦了。
晚上八点半以后,天色逐渐黯淡下来,脸边吹起阵阵南风,燥热才开始散去。晚上的田野呈现出一片宁静祥和的氛围,空旷的天地间只剩下嘎嘎的田鸡声和喳喳的蚂蚱声。蚂蚱声音虽不大,但是很有节奏感,清脆悦耳,动听非常。白天,这片土地是属于人类的,熙熙攘攘,匆匆忙忙;到了夜晚,这个世界就完全属于这些小动物了。
六月初,小麦差不多已经成熟,饱满的麦粒压得麦穗抬不起头,微微下垂的麦穗显得谦虚而又沉稳。大片大片的麦田好像金黄色的油画一样,铺满整个田野,扑面而来的南风,夹杂着成熟的麦香,农家的脸上也洋溢着得意的微笑。这是胜利的喜悦,也是淳朴敦厚的返璞归真。
天空偶尔会下几次雷阵雨,但雨量都不大。虽然六月干热,大地需要雨水,但是庄稼人却不希望这个时候下雨。如果连续下好几天暴雨,成熟的小麦会被雨水浸泡,时间长了很容易发芽腐烂。那样一来,损失会很大,庄稼人一年的辛苦就要付之东流了。
俗话说“朝霞不出门,晚霞行千里。”如果早上出现红霞,预示天要下雨,大家得把田里的麦捆摞起来,一排一排码好,以防被雨水浸泡,如果麦场里晒了麦子,也要及时摞起来。有时候,人们正在紧张地收拾,突然会乌云滚滚,昏天黑地,一道闪电哗地划过天际,紧接着一个惊天的响雷轰地一声,好像要撕天裂地一样。不一会儿,就下起了滂沱大雨,一串串雨珠好像织布机上滚动的丝线一样源源不断。老家有句谚语说得好“白雨忙,跑不过一面场。”很多在麦场收拾麦子的人还来不及跑回家,就被突如其来的暴雨淋成了落汤鸡。
有时,会在家里听见咔嚓一声巨响,就知道又是什么东西遭到了雷击,有时候是一棵树,有时候是一堵墙,有时候是一座山头。在山上干活来不及跑回去的人,躲在树底下避雨的时候也会被雷劈到。有人就会说一定是那个人做了什么伤天害理的事情,遭到了天谴,这是他的报应来了,这么说未免太武断,也不科学。晚上,天边如果出现了一片红霞,就预示第二天是个好天气。
农村的房舍,都零零散散地坐落于村庄各处,农村地广人稀,高低不平,夜深人静的时候显得很寂静。晚上大家睡觉很早,十点之前基本上就都睡了。母亲毕竟是一介女流,胆子较小,凌晨四点不敢一个人上山割麦。不要说一个女人,就算是一个男人,在凌晨四点也不敢轻易到处乱跑。
天还没有亮,别人都在满天繁星的梦里熟睡,母亲会叫醒还在睡梦中的我们,上山割麦去。出发之前带上被子,到了麦田,母亲先割几捆麦子给我们铺上,让我们继续睡觉,然后她开始割麦。等别人来到麦田的时候,母亲已经割了一大片麦子了。
小时候,对父亲的印象很模糊,他一年四季都在外面打工,很少回来,所以我很少见到他。父亲到年底才会回来几天,就算是夏天收麦,也经常不回来。所以,母亲一个人割麦的时候,就感觉身心疲惫,脾气也变得很暴躁。经常一边割麦一边骂人,有时候骂我和姐姐,更多的时候都是骂父亲。刚开始大声叫骂,到后面就变成自怨自艾,怨天尤人了。不管骂得多大声,隔着千山万水,父亲也听不到,也不会回来帮忙收割小麦。
虽然是大夏天,但昼夜温差很大,白天太阳晒得睁不开眼,晚上睡觉还要盖厚被子。
五六岁的时候,我还拿不动镰刀割麦,都是跟在母亲身后捡麦穗。母亲割麦很快,一天大概能收割一亩半地的小麦,在当时也算是小有名气,不过这也是被逼无奈,吃了多少苦只有自己知道。小麦又干又脆,几镰刀下去,地上就会掉很多麦穗。这时,就靠我们姐弟俩来捡这些麦穗,这样,母亲就可以少弯几次腰,加快割麦的速度。
刚开始钻进麦田的时候,感觉好像到了原始森林一样,永远到不了尽头,也找不到方向,后来磨炼一段时间,也就习惯了。
我们中午一般不回家吃饭,早上出来带点干粮和凉开水,中午,用麦捆搭两个麦垛遮阴,我们钻进去吃一点东西,休息一会继续割麦。后面,我稍微大一点,大概七八岁的时候,有力气拿镰刀了,也开始学母亲割麦,我一般都是割麦田边上又稀又矮,杂草丛生的那一绺。就割不到一米宽的地方,不一会儿,就钻到前面去了,一般靠近地艮子或者地畔边缘的庄稼长得都不太好,靠近艮子的被挡住了光线,采光不足,影响长势。靠近地畔边缘的肥料和雨水不足,也会导致庄稼营养不良,边缘的土地本身比较贫瘠。
有一次,母亲为了鼓励我快点割麦,说我割的小麦是属于我自己的,打下粮食可以拿去卖钱花。一听到这个,我眼前一亮,一下子精神抖擞,挥动镰刀开始拼命割麦,下一秒就把脚面割了一条口子,鲜血直流。
小时候,常听大人说我的眼睛总是迷迷糊糊睁不开,好像刚睡醒的样子,或许是太阳晒得太厉害,伤了眼睛的缘故!
母亲不仅是麦田里的守望者,还是我们全家人的守望者!
夏天的酷热渐渐褪了下去,夜晚,悲戚的蝉声告诉这个世界,夏天就快结束了。经过六月紧张的抢收,一片片黄灿灿的小麦,终于变成一摞一摞的小房子,被整整齐齐地码在田间地头。农民的脸上也绽放着收获的喜悦,忙活了一年,就是为了迎接收获的这一刻。
小麦收割完之后,大家就可以松口气了。为了让麦粒快点干透,农民会把收割完的小麦在地里放十天半个月,等太阳彻底晒干了才往回拉。大路可以通到地头的麦田,大家都用两轮木架子车拉小麦,一车可以拉十几摞小麦,一摞是十捆,装满满一架子车,用绳子捆好,慢慢拉回去。
乡间小路大多都是窄小的土路,最多有两米宽的样子,还经常被雨水冲得坑坑洼洼、高低不平,加上山路陡峭,翻车是司空见惯的事情。大部分小麦的秸秆都已经晒干了,又轻又虚,装在架子车上面,重心不稳容易翻车。这些架子车可以通到田里的小麦,很快就被拉回去了。但还有很多地块没有大路,麦田卡在别人家的田地中间,这些地里的小麦只能靠肩膀一捆一捆地背回去。
大人一次可以背二十捆小麦,有些人也用扁担挑。我们孩子太小,不会挑扁担,只能靠肩膀背,湿一点的麦捆我一次只能背两三捆,干透的麦捆一次可以背四五捆,晚上回去,肩膀像染了颜料的馒头一样,红一块紫一块,过很长时间才会结疤褪去。
所有的小麦都拉回麦场以后,接下来就是最重要的一环——碾场。碾场之前,大家通常会把摞好的小麦拆开,放到太阳底下好好的暴晒几遍,等彻底干透了才开始摊开碾场。晒麦捆的这段时间,母亲会挑秸秆整齐粗壮的麦捆,单独筛选出来,放在一边。把小麦前面的穗子用剪刀剪掉,剩下的秸秆放到阴凉处,晚上,把这些秸秆用凉水浇湿,等这些秸秆变得柔韧一点,就能掐麦辫了。
村里大多数妇女都会掐麦辫,麦辫可以编草帽草鞋,也可以编筐子篮子。晚上吃完饭,睡觉之前的这一段时间,她们会抽空掐一些麦辫,白天一直都在干活,腾不出时间。很多人只会掐一些简单的麦辫,只有极少数心灵手巧的妇女,会把掐好的麦辫编织成草帽、筐子、篮子之类的生活日用品。空闲了拿到集市上去卖,这样就能多卖几个钱,不过,她们也要经历很多个日日夜夜的辛劳,手上会磨出一层厚厚的老茧,黑眼圈里布满了血丝,整个人都会瘦一圈。
碾场的时候,大家要互相帮忙,互相合作,一般都是就近原则,邻居们互相组团。碾场要挑一个晴空万里的好天气,要是被突如其来的雷阵雨搅和一下,那就损失惨重了。碾场的劳力和工具是牛拉辘轴,辘轴也叫石磙,是用天然的石头打磨的一种圆柱形农具。石磙两端中心位置有洞,洞里面加上木轴,外面套上架子,用牛拉动起来,一圈圈地平场碾麦。后来,渐渐有了拖拉机代替牛拉辘轴碾场,刚开始,一个村里面只有一台拖拉机,全村的小麦基本上都靠这一台拖拉机来碾。
我五六岁的时候,姨母家买了一台拖拉机。从此以后,我家的小麦每年都是姨父开他的拖拉机过来给我们碾,这样,我们就可以少花很多钱。
一般人碾场,拖拉机后尾都拉一只石磙,而我姨父每次给我们碾场,拖拉机后面都拉两只石磙。那时姨父正值中年,意气风发,年轻气盛,做事不拘一格,出人意表,也是情理之中的事情。这也成了很多人茶余饭后的谈资,只可惜,后来姨父发生意外事故去世了,走的时候年仅五十九岁。姨父虽然已经驾鹤仙游,但是他开拖拉机的样子,一直都在我的记忆中徘徊,拖拉机突突突的声音,也一直在我的耳边回响。
碾完场以后就是扬场,以前都是纯靠人力用木掀扬场。晚上起风的时候,大人就用木掀一掀一掀地扬场,一晚上下来,胳膊就抬不起来了。木掀有点像铁锹,不过,掀板是一层薄木板做的,两边没有卷起的沿子,不像铁锹两边是卷起来的。如果一直有风,一晚上可以扬出很多小麦来,用不了几个晚上,所有的小麦就都扬完了。
后来,有了手摇木风车代替木掀扬场,速度快了许多,也可以省不少力气。不过木风车还没有普及,一个村里面也就两三台风车,想要请一个木匠做一个风车,代价很大。再后来,大家都用拖拉机的发动机带动三叶铁风扇来扬场,效率大大提高了,既省时又省力。
时隔多年,虽早已看不到这些场景,但这些记忆已经牢牢地印刻在我的内心深处。不管浮世如何变迁,我永远都不会忘记一个农村人的本分,不会忘记那些黄金岁月,也不会忘记母亲为这个家庭所做出的伟大贡献!
4
在农村,像父亲这样的经济困难家庭,要想娶一房媳妇简直比登天还难。据说,母亲能嫁过来也是在媒人的威逼利诱之下,媒人是母亲同村的一个中年人,人们都叫他大平。此人身高八尺有余,体格健硕,眉如春山,眼若铜铃,能言善辩,巧舌如簧,说起话来如滔滔江水,连绵不断。
若论资排辈,他比母亲还要小一辈,但是年龄却比母亲大整整三十岁,这也不足为奇。俗话说:“摇篮里的爷爷,拄拐杖的孙子。”他以说媒为生,祖父三顾茅庐他才勉强同意去说这个媒。
母亲出嫁的时候,外祖父已经去世六七年,大舅父也去参军了,一切婚嫁事宜都由外祖母一个人操办,外祖母独自支撑这个穷困潦倒的家庭实在不易。
媒人来到外祖母家的上房,照例大家互相寒暄几句,外祖母请媒人坐下,媒人把一包红纸包裹的点心放到桌子上,然后就开门见山说道:“二婆,我之前给你提过的那件事考虑得怎么样了?”
“这是一件好事情,按理说娃娃大了也应该找婆家了,不过我还不敢替她马上答应下来,还得问一下她自己的意见。”
“从来都是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只要你老人家点头,转儿岂有不同意的理。”
“话也不是这么说,平子,现在不比以前,毕竟这是转儿自己的终身大事,无论如何都要她自己愿意。”
“我看丑平那年轻人确实不错,身材魁梧,仪表堂堂,为人正直,他父亲也是老实本分、勤勤恳恳的庄稼人,大家都知根知底。”
“我们商量好了给你回话吧!”
媒人后来又催了三四次,外祖母才同意去父亲家看一下家庭状况,不看则已,一看大失所望,回去后毅然回绝了媒人。
为了这次接待,祖父也算做足了准备,家里没有白面,祖父就让小姑去邻居家借了二斤白面。专门请了村里的厨子田何氏擀了一锅清汤白面片,我应该叫她大奶奶。那个时候白面片非常奢侈,一般人家过年也难得吃一顿,平时基本上都吃杂面。即便是这样,结果还是不尽如人意,因为家里的条件实在太差,单是房屋建设这一关就过不了。
当时,父亲兄弟三人都没有成家,自然也没有分家,还有几个姑姑也没有嫁出去,祖父一家接近十口人,算是大家庭。父亲和二叔三叔他们三个人挤在一间偏房,睡在一张大通炕上,父亲没有单独的婚房。土炕的墙上已经被炕烟熏得焦黄焦黄,靠近窗户的那一面炕墙上围了一层薄薄的塑料纸,也已经支离破碎,摇摇欲坠。整个房间只有一个半米见方的木格方窗,窗框是白杨木,窗棂上面粗糙地裱糊着一层已经褪色的白纸。房间里面光线黯淡,一股发霉的陈年老土的味道。
外祖母看到这种情况,心凉了半截,已经不打算把女儿嫁过来了。后来,媒人说母亲如果不嫁过去,大舅父的亲事也就吹了,大舅父和大舅母也是大平保的媒。这样一来,外祖母和母亲都进退两难,最后被逼无奈之下,她们只能勉强答应了这门婚事。
第一次去送礼,祖父请了媒人和同族一个长辈,带着父亲来到了外祖母家。送礼也就是我们常说的定亲,一般都要带二斤红糖,一公一母两只纯红色土鸡,二斤茶叶,两瓶白酒,十个大馒头。祖父家里当时实在拿不出这些东西,最后只带了两个大白面馒头和二斤红糖。他们到外祖母家里简单吃了个便饭,把婚书和礼物放到地桌上面就直入主题了:“二婆啊,有件事我实在难以启齿,但又不得不说,彩礼丑平父亲这边一时半会凑不齐,你看能不能宽限两年,两年之内凑齐一定送过来。”
外祖母听媒人这么说,一下子不知所措,表情变得异常冷漠,脸上的肌肉抽搐了一下,说不出一句话。彩礼本来已经讨价还价多次降到最低了,如果还凑不齐,那以后女儿嫁过去还怎么过日子,外祖母顾虑的是这些问题。
“照理说也不是没有这样的先例,只是我儿子这边也等着给人家上彩礼,如果他们那边能欠,我这边也没问题。”
这句话分量极大,一语中的,其实是将了媒人一军,竟然把平时能言善辩的大平噎得一句话都说不出来,只在那里巴巴地望着外祖母,最后,大家不欢而散。
回去没几天,父亲就出门打工去了,但远水不解近渴,靠短期下苦力挣钱,不过是杯水车薪,根本无法解决眼前的燃眉之急。家里边,祖父也在想方设法筹钱,思前想后,家里能变卖的也就一头小牛,就算是卖了还是凑不够。最后问遍了所有的亲戚朋友才借到了一点钱,加上卖牛的那部分刚刚好。祖父找人写信叫父亲赶快回来,打算再次去上门送礼,以免夜长梦多。父亲回来以后,又是原班人马去了外祖母家,距离第一次去已经过了大半年时间。这次还算顺利,外祖母痛痛快快答应了。
迎娶那天,祖父借了村里一户人家的一头灰色小毛驴,准备把新娘驮过来。因为村里面没有马,也没有自行车,只能找毛驴来替代,那个年代赶毛驴迎娶新娘是司空见惯的事。在毛驴头上扎一朵大红纱布折的牡丹花,象征富贵吉祥。引亲人在前面牵着毛驴,新郎和背箱人跟在后边,新郎胸前也戴着一朵红纱布折的牡丹花,后面跟着几个吹鼓手。背箱人一般都是新郎的兄弟或者侄子,是年轻力壮的小伙子,背箱就是把新娘的陪嫁背过来,而陪嫁的衣物等一般都会放在一口木箱子里面。
刚出庄的时候,吹鼓手们吹得很起劲,出了庄到梁顶的时候就停下了,快到外祖母家里就又开始摇头摆尾、不遗余力地吹起了迎亲曲。那天正好立冬,寒风刺骨,走到半路,天突然下起了鹅毛大雪,雪花纷纷扬扬地落下,地面上很快就打滑了,田野上下瞬间变成白茫茫的一片。冬天的早晨寒风凛冽,大家都缩手缩脚,虽然在走路热身,但还是冻得瑟瑟发抖,时不时把手放到嘴角边哈哈气暖和暖和。唢呐和笛子的声音里夹杂着丝丝呼啸而过的北风,显得有点沙哑,有点浮躁,时有时无,虚无缥缈,但无论如何都掩盖不了这喜庆的气氛。
雪越下越大,大家也都加快了脚步,很快就到了外祖母家。大家先到上房上香磕头,拜祭祖先,然后开始吃饭。最后把彩礼拿出来让媒人清点好交给外祖母,外祖母这边也请了同族的长辈作陪,彩礼放在一个绣有牡丹花的红色洋托盘里面。大家坐了一会,媒人和父亲到侧屋去接新娘,媒人和新郎到门口的时候,侧屋的门关得严严实实,有几个小孩子和年轻媳妇在屋里面要红包。这是我们老家的习俗,俗称“堵红包”,实在没办法,媒人就拿出提前包好的红包从门缝里塞进去,一直把所有的红包都塞进去了门才从里面打开。
迎新娘出门以后,大家就加快了脚步,到半山腰的时候,地面实在太滑而坡又很陡峭,基本上是直立的,毛驴上不去了。不管引亲人在前面怎么用力拉都没有用,毛驴一步都不走了。后面有人用力推毛驴想让它快点上去,结果毛驴的两条前腿直接跪倒在地起不来了。最后没办法媒人只能请新娘下驴步行上坡,等到前面平缓一点再骑上驴背。
众人回到家已接近午饭时间,先是门口有人放了几串鞭炮,挤满了围观群众,大家都争先恐后抢着看新娘,一边看一边七嘴八舌地议论着。接着新郎把新娘从驴背上抱下来,背进院子里面去了。烧香祭拜过祖先以后就是拜天地,给父母敬茶改口,照例父母都要象征性地给新郎新娘一个红包,红包里面的金额不拘多少,就是图个吉利。
这一切都结束以后,新娘就被送到了洞房,这个洞房就是之前父亲兄弟三人共同居住的侧屋。因为父亲要结婚,二叔三叔他们俩搬到门房去了,把这个房子腾出来简单布置了一下,作为父亲的婚房。
床上放着前几天刚刚赶制的一床新棉被,棉被放在一个破旧的木箱子上面。土炕上铺了一个酒红色的涤纶床单,床单下面铺着破烂不堪的一层棉花垫子,垫子底下是一张方竹席,竹席已经被炕烟熏得黑一块黄一块。房间里面坑坑洼洼的地面虽然用水洒过,但还是压不住飞扬的尘土。墙角平放着一张白杨木做的方桌,方桌上面摆着两条叠得方方正正的红色洗脸毛巾,两个印有东方红字样的铁缸子,旁边还有一块牛皮纸包裹着的香皂,这就是婚房的全部摆设。
虽然是大冬天,但是屋里面实在太小,容纳不下一张十人的饭桌,所以只能在院子里面搭个简易帐篷来招待大家吃酒席,院子里再生几个碳炉取暖。说是在饭桌上吃饭,其实大家人手一碗,端起来很快就吃完了,不会放到饭桌上精挑细选,细嚼慢咽。所谓的酒席其实就是清汤玉米面片,一人一大碗,辅菜是白萝卜干腌制的咸菜。新郎一直在院子里招呼客人,给大家一一敬酒,一直要到晚上客人全散了才能去休息。
客人都散了以后,还剩下最后一个环节——安床。直到这个时候,新郎才算是第一次近距离看清楚新娘的脸。他翻过红盖头,呈现在他眼前的是一个圆脸方额,红光满面的小个子女人。黑黑的眼睛炯炯有神而微带一丝羞怯,弯弯的眉毛就像两片柳叶一样,匀称细致,虽然个子不高但是长的也还算均匀。之前虽然见过两次面,不过那都是在远处匆匆一瞥,根本看不仔细。
对于新娘来说也是一样,这也是她第一次近距离面对面看清楚眼前这个她将要托付一生的男人。细看他五官端正,身材高大魁梧,脸上长了好多青春痘但并不难看,长方形的面孔上流露出不自然的微笑。一对浓黑的眉毛下面藏着两只又黑又大的眼睛,高高的鼻梁骨显得脸更大更长,嘴角微微上扬,显得很自信。
安床由媒人和伴娘两个人共同辅助完成,媒人端进来一盘子大枣、花生、桂圆、瓜子组成的干果拼盘,寓意着早生贵子!伴娘拿一把桃木梳子准备给新娘梳头,媒人撒一把干果,伴娘就梳一下头发。
5
每个人的童年都有几个形影不离的小伙伴,我自然也不例外。在我六七岁的时候,姨母村里面有两个小男孩和我关系很要好,我们是名副其实的铁三角,他们给我的童年增添了精彩绝伦的一笔。
其中一个小伙伴是姨母邻居家的新民,他只比我小几个月,但是人很聪明,鬼点子多,我们几乎每天都在大门外的那条巷子里玩。记得有一次,他母亲在山上捉来了两只小松鼠,我们在他家那个小耳房里面玩,不知道什么原因,我把一只小松鼠弄死了。或许是我无意而为,或许是我有意为之,已经记不清楚。不管怎样,这件事都是因我而起,我不仅残害了一个小生命,还伤害了一个小孩子的心,因此他伤心了很久。
还有一个小伙伴,是姨母村北头的艳增,他比我小一岁,我们的母亲是同一个村里的堂姊妹,她们也是从小一起长大的玩伴。所以,我和艳增的关系自然比旁人更加亲密。我们俩虽非亲兄弟,却胜似亲兄弟。很多事都会优先考虑对方,而不会只顾自己。我们俩经常合作,赢其他小孩子的玻璃球和硬币,那时候,弹玻璃球是我们最喜欢的游戏之一。
有一次,我们俩骑着自行车,去石庙山根底下的一条小溪里捉泥鳅。一天时间,我们居然跑了两个来回,足足有二三十公里路,对于我们那个年龄的孩子来说,这个距离已经相当遥远了。很多人都说那条溪里有泥鳅,我们经不住诱惑就想过去看看,到了那边,发现溪里面果然有很多小泥鳅。我们费了很大功夫才抓了一条,就骑着自行车打道回府了。回到家,总感觉美中不足,意犹未尽,辛苦大半天才抓了一条泥鳅,我们俩谁养都感觉不合适。我们纠结了好一会,最后决定再去一次,我们又骑车飞奔到那条溪边去,没过多久,又抓了一条肥大的泥鳅,然后兴高采烈地回家了。
此时已经夕阳西下,暮色苍茫,村落里面,一道道炊烟袅袅升起,笼罩在静谧的村舍间。田野从蛋黄逐渐变成血红,又从血红变成鱼肚皮,最后终于变成了一缕浅黑。傍晚的田野安静祥和,温柔敦厚,好像睡着的婴儿一样。天地间只剩下稀稀落落的蛙鸣,以及此起彼伏的犬吠声。
回来的路上,我们因为着急回家而骑得太快,我的自行车链条突然咯噔一声绷断了。链条断了,自行车也就瘫痪了,眼看着太阳已经落山,我们心急如焚,张皇失措。艳增突然想到了一个办法,用断了的链条把两个自行车首尾连起来。一头绑到他的自行车后座上,另一头绑到我的自行车前车把上,他骑着他的自行车在前面走,后面拉着我的自行车。这样我倒是轻松了很多,他却显得很吃力,回到家,姨母她们已经吃过了晚饭。
我来不及吃晚饭就得赶回家去,因为我答应母亲,晚上必须回去。我家距离姨母家有十多里地,我让表哥赶紧把链条修好,不然我推着自行车回去估计都半夜了,他说不好修,让我赶紧推上跑回家去。我软磨硬泡,硬是让他修,最后,表哥居然真的把那个断裂的链条修好了。表哥那时才十二三来岁,就表现出机械修理方面的天赋,后来他自己也的确成为一名出色的机车修理师傅。我把泥鳅带回去,养在吃饭的一个大瓷碗里面,第二天早上,它就从碗里跳出来,死了,因此我还伤感了好长一段时间。
最有趣的还是我们养蚕的那段时光,那时候,像我们这么大的男孩子都喜欢养春蚕,我们大部分零花钱都花在了春蚕上面。养蚕的工具是擦脸油小铁盒,以前卖的擦脸油大多数都是那种椭圆形铁盒子装的。盒子上面有各种彩色图案,有绣大牡丹花的,也有雕野菊花的,还有画茉莉花的。直径十公分左右,厚度两公分左右,我们找来这样的盒子,在盖子上面钻几个小孔就可以了。
到蚕稍微大一点,我们会把它们放到长方形卡通铁皮铅笔盒里面,笔盒相对来说要大很多,里面可以养很多蚕。仲春时节,把蚕蛋放到稍微暖和一点的地方,幼蚕就会自己慢慢孵出来。刚开始,蚕蛋上面只有一个模糊的小灰点,渐渐地颜色越来越黑,最后,幼蚕会咬破蛋壳自己爬出来,最先出来的是针尖大小的头部,接着幼蚕的整个身子就全部钻出来了。
蚕的一生要经历四次痛苦的蜕变才能吐丝结茧,而结茧后还要蜕变两次,一次是由茧到蛹,一次是由蛹到蛾。从严格意义上来说,一只蚕一生要经历六次蜕变才能变成美丽的白蛾。对于蚕来说,桑叶是它们最好的食物,但是我们村里没有那么多桑树,所以我们经常用榆树叶或者蒲公英叶来喂养它们,它们的营养价值要比桑叶差很多。榆树叶和蒲公英喂养的蚕又黑又瘦,成长周期也较长。榆树叶子可以养蚕,榆树皮在挨饿年代还可以充饥,而榆角是不可多得的美食,用开水把榆角煮熟,凉拌了就是一道佳肴。每年三四月份,榆树开花的时候,很多人都会跑去采摘榆角。
艳增要比我会养蚕,他养的蚕又肥又大,我的蚕大多都是他送的。我最多只能养到蚕吐丝结茧,他可以把蚕养到破茧成蛾,最后产卵,完成蚕一生的使命。
春蚕和人类的生命历程有点相似,从起点到终点刚好是一个圆。蚕的生命开始之前是一只针尖大小的白色小圆蛋,生命结束之前又会变成无数个白色的小圆点。美丽的白蛾在完成自己的使命之前,会产出一肚子的蚕卵,这是它们一生为之奋斗的目标,用一条生命来滋生无数生命。
人类也是一样,来到这个世界上,也是为了苦熬这几十年光阴,来滋养下一代。只不过蚕和人类的成长过程不一样,蚕刚出生完全是黑色的,慢慢长大了,经过多次蜕变,会变胖变白。而人类恰恰相反,人类刚出生最纯洁、最干净、最善良,长大以后,有些人就渐渐变黑了。
农村的夏天是最有生命力的季节。一层层金灿灿的麦浪微笑着,一片片绿油油的玉米挺拔着,一树树黄橙橙的杏子倒挂着,一茬茬紫艳艳的荞麦绽放着,它们都在向人们展示着生命的魅力。夏天的阳光还是那么刺眼,夏天的南风还是那么狂热,夏天既是成长的季节,也是收获的季节。
6
人生除死无大事,对每个人来说,生和死都是最重要的两件事。
在我们农村老家,不管是生命的诞生还是结束,村里所有人家都要参与。只不过大家所怀着的心情不一样,生命诞生的时候,大家怀着兴奋和喜悦的心情去上门道喜,顺便吃吃喝喝。如果一个生命消逝了,大家则怀着悲伤和惋惜的心情去上门哀悼,顺便去帮忙。
每个家庭出生的第一个孩子都要过满月或者百岁(睡),摆几桌酒席,请亲戚朋友和村里人来庆祝一番,希望孩子以后可以幸福安康,长命百岁。我二祖父家的孙女过满月的时候,我刚刚两岁,母亲带我去参加了这个堂妹的满月宴,这也是我人生中第一次吃酒席。她家里人都笑容满面,热情洋溢,尽心尽力地招待客人。一个新生命的降临,给这个家庭注入了新的活力。
母亲带我坐在偏房的炕沿上,炕上坐着的都是妇女和孩子,炕桌上面已经摆上了四五个小碟子,还有一瓶甜酒。碟子是老式复古搪瓷小碟,里面印有粉色牡丹或茉莉花图案。一碟胡萝卜条,一碟苹果片,一碟黄瓜丝,还有一碟炸虾片,这是几个下酒菜。主食是大碗臊子面,臊子是用土豆,胡萝卜,豆腐和肉丝切碎做成的。我吃了一点东西以后,就一直指着那瓶甜酒要喝。刚开始母亲不同意,我就一直哭闹,最后实在没办法,一个堂叔给我倒了一小杯甜酒,喝完我就醉了。
喝醉以后,我在上房的台子上过来过去跑个不停,一边跑一边笑,实在跑不动才停下来,坐到角落的一个小凳子上,一会儿就睡着了。等我醒来的时候,已经是晚上十点多钟,睡在自己家的土炕上。
有生命诞生,就有生命流逝,这是亘古不变的天道循环。
祖母去世之前,就已卧床多年,饮食起居多不能自理。事情的起因源于一场大暴雨,当时祖母正在地里干活,突然大雨如注,倾泻而下,她来不及躲避,就被淋成了落汤鸡,从此后就落下了病根。
随着祖母年龄越来越大,身体也越来越差,大脑反应迟钝,行动迟缓,隐约感觉祖母可能得了癫痫症,或者类似于脑中风之类的疾病。因为一直都没有去大医院诊断过,所以不能妄下结论,这只是我的猜测罢了。
祖母和祖父一样,都喜欢喝罐罐茶,祖父每天早上起来,第一件事就是给炉子生火,然后熬罐罐茶。这已经成为他生活的一部分,也是农村很多人的生活习惯,他们每天早上四五点就起来开始喝茶,日复一日,年复一年。
有一天早上,祖父不在家,祖母就自己生火煮罐罐茶,她自己行动不便,一不小心,一个趔趄就摔倒了。面部恰好碰到了刚生好的炉盘上,炉子的火势很旺,一下子就把祖母的半边脸烧伤了,幸亏眼睛无大碍,但是眼睛周围烧得很严重。等家里其他人有所察觉,跑进屋的时候,祖母已经躺在地上不省人事,从这以后,祖母就一直卧床不起。
祖母去世那天,我正好骑着自行车和一群小伙伴去赶集。回到村口,在一个堂叔家门口讨了一碗水喝,刚喝完,他就让我赶紧回家去看看。我也没想太多,还以为他是看我出去玩得时间长了,怕家里人担心,所以催促我快点回去。结果还没到家,我就远远听见一阵撕心裂肺的哭喊从三叔家里传出来,回去一看,原来祖母已经去世。
到家以后,看见二祖父三祖父还有几个堂叔都已在上房,二祖父三祖父俩人陪着祖父在炕上坐着,其他人在地上或站或跪。屋子里面挤满了人,已然乱成一片,祖父捶胸顿足,嚎啕大哭着,二祖父和三祖父在一旁劝慰他。父亲和二叔三叔他们跪在地上,声嘶力竭地哀嚎着,声音已经有点沙哑。
祖母被放置在上房地面的草垫子上,脸上蒙着一沓干净的白纸,身穿一件苜蓿花颜色的宽松寿衣大褂,脚上蹬着一双崭新的黑色老布鞋。
进了屋,父亲让我跪下,我怔怔地望着眼前的祖母,惊愕地一句话也说不出来,一滴眼泪也流不下来。我从未见过死人的样子,一下子反应不过来,被眼前的景象吓到了。看见母亲三婶还有几个姑母跪在祖母跟前,用纸壳子和簸箕前后左右扇风,应该是给祖母的身体降温而不让身体膨胀,毕竟三伏天刚结束,天气还有点余热,老家把这个叫做“凉丝”。
过了一会儿,二祖父让父亲去请总管,让总管安排一切丧葬事宜。父亲这才如梦初醒,一下子翻起来,可能是跪得时间太长,膝盖有点麻木,父亲走路一颠一跛的。二祖父让二叔去请祖母的娘家人,当时家里没有什么交通工具,二叔只能徒步翻越两座大山,跋涉二十多里路去报丧。二祖父让三叔去请木匠,来家里给祖母做棺材,让一个堂叔去请吹鼓手和阴阳。一切都安排妥当以后,二祖父看见我还在地上跪着,就让我回去吃饭,我顺势退了出来。
总管一般都是村里德高望重的长者,说话分量重,又能把一切事情都安排得井井有条,非常熟悉整个丧葬程序。红白事都有大量的活要干,如果没有威望和控制全局的能人运筹帷幄,大家互相推卸责任,办事推三阻四,拖拖拉拉,事情就很难顺利进行。
总管一来就开始安排任务,先让几个堂叔在院子里搭一个简易长棚,接待前来吊唁的亲朋好友。傍晚,二叔领着舅老爷家的人来了,他们到了以后,祖父他们哭得更加伤心,舅老爷家的人也在黯然地抹眼泪,大家互相劝慰好一会才止住。过了一会儿,三叔带着阴阳和吹鼓手也来了。按照惯例,来人要先在上房的地桌上给死者上一炷香祭拜一下,以示对死者的哀悼。祖父带着父亲以及二叔三叔他们鞠躬回礼,然后才请大家去休息。
母亲和三婶两个人专门负责做饭,丧事上面的饭倒也简单,不过是萝卜粉条白菜汤加白面馒头。大家吃过晚饭,总管安排了几个年轻力壮的年轻人去给祖母打坟。阴阳定好的下葬吉日是第三天,时间很紧张,所以,大家当天晚上都忙得不可开交,挖坟的几个年轻人和木匠都是通宵达旦干活。
第一天晚上,父亲和二叔带着几个孙子给祖母守灵,第二天晚上,三叔和几个姑母守灵。他们夜里挖墓坑的时候,要给他们送一些吃喝,还要在墓坑里面扔一点散钱下去,表示对他们的慰劳和酬谢,这是我们老家的传统习俗。第二天早上,祖母的坟墓挖好了,松木棺材也做好了。
第三天早上六点下葬,大家五点就启程。出发的时候,阴阳穿着紫色太极长袍大褂走在最前面,后面跟着四个年轻力壮的小伙子抬着棺材。祖父领着我们大家跟在棺材后面,我们披麻戴孝,哭声震天。吹鼓手跟在我们后面,呜呜啦啦地吹着悲伤的送殡曲。
唢呐大概是我听过最悲伤的乐器,唢呐声凄凉哀婉,呜呜咽咽,如泣如诉,如怨如慕……像是在诉说着一个古老而又伤感的故事。
到了坟头,首先要祭奠一下五方五土,然后让亡者的亲人去墓坑底下的四个方位和正中间撒几粒五谷杂粮,在墓坑最里面的小灯窑里放一碗倒头饭。然后,抬棺人慢慢地把棺材放进墓坑里面去,棺材两边分别站着四个人,用绳子把棺材挽起来,慢慢地往墓坑底下滑。棺材放到底以后,会下去两个人把绳子从棺材底下抽出来,再把棺材移到墓坑最里面。这一段时间,祖父带着大家大放悲声,痛哭流涕。
纸火这时也开始烧起来,到坟头堆成一个大馒头的时候,纸火也差不多烧完了。这时,村里的房下还有堂叔他们,会来搀扶起还跪在地上痛哭的我们,整个丧葬仪式就算结束了。
人就是这么奇怪的生物,降生的时候大家都欢天喜地,笑逐颜开,去世的时候却哭天抢地,撕心裂肺。很多人都认为亲人去世了不哭就是不孝,别人会说三道四,让自己背负骂名,好像哭得越厉害就越孝顺。很多人就算没有眼泪,但为了自欺欺人,也要假装哭一场。
孝不应该只是做给别人看的,而应该是一种从始至终,由内而外散发出来的一种品德,一种人生态度,一种历史传承。缘聚缘散不过是一场旅行的结束和另一场旅行的开始,生命本就是一场轮回。
7
随着年龄越来越大,回家的次数也越来越少,故乡的原风景已经渐行渐远,偶尔回去一次都会生出无限感慨。
门前的小巷子是一条倾斜的土路,被雨水冲刷出一道道深浅不一的水渠,水渠里面有几个孩子在追逐嬉戏,一边玩玻璃球,一边朗声大笑。从门口的上坡一直玩到古井下面的低洼处,再折回来。笑声散落在空旷的田野,泛起阵阵回声,惊醒几只飞鸟。被雨水长期浇灌已经变成黑色的黄土夯实的院墙上,长满了青绿色的苔藓,让单调乏味的院墙一下子有了生命的气息。
小时候,对于家乡,对于故土,没有太多思考和留恋,一心只想远离抬头只见天的农村大山。到后来真的有机会离开生活了二十年的地方,才开始慢慢去审视、去思索、去怀念这被称作“故乡”的地方。离开的时间越久,记忆深处的碎片也变得愈加清晰。渐渐开始明白,故乡并不只是一个曾经生活过的地方,而是儿时的回忆,是母子之情,是天伦之乐,是那些挥之不去的点点滴滴,是那些日久弥新的玩伴的身影,是一切的一切……
门前的五棵杏树,株株有腰口粗,枝繁叶茂,高大雄浑,树身早已高过院墙,向空中快速伸展开。它们不仅是这所院落的见证者,也是我童年的密友。五棵树分三个品种,靠近北面一排房子的那棵是甜核杏,果实圆润剔透,红彤彤,水灵灵。
中间三棵是黏核杏,杏子熟透了会变成金黄色,果子虽然不是很大,但却很甜,果肉和杏核牢牢地黏在一起,吃完杏子,总有一层果肉黏附在核上面。
东南面最边上的一棵是“羊粪蛋”,果子又绿又小,密密麻麻,杏子上面还有针尖大小的黑点,成熟以后也只是一股子钻心的酸味,杏仁倒是腌制咸菜的好配料。因其大小形状都酷似真正的羊粪,所以大家都这么叫它,学名叫什么也就没人在意了。小时候经常和小伙伴一起爬到树上去摘杏,打杏,摇杏,掏鸟窝。
杏树底下也成了大人午后乘凉的好去处,坐在那一簇阴凉下面,听风吹过树梢,发出沙沙的声音,让人感觉舒适惬意,神清气爽。他们一边在杏树底下说着闲话,一边吃从树上掉下来的杏子。杏树不只提供孩子们玩乐,也是鸟儿筑巢的好地方,尤其是夏天,树叶绿意悠然,密不透风,鸟儿最喜欢在上面垒窝。麻雀的窝一般都不会垒得太高,就在枝干互相交叉的地方,孩子们只要爬上树去就能够得着。
夏天,是麻雀大量繁殖的季节,麻雀蛋和小孩子的大拇指头肚一样大小,麻雀下蛋的数量和时间月份有密切关系,如果是五月份,麻雀会下五个蛋,最后孵出五只小麻雀。如果在六月份,就会下六个蛋,最后孵出六只小鸟儿。
院子里面就是我生活了二十年的老屋,院子很大,可以作跑马场,房间却很少。以前,母亲经常在院子里给牛套上石磙碾胡麻和豌豆,有时候她自己会用连枷打大豆、小麦之类的粮食。院子东西南三面都是黄土夯实起来的孤零零的墙体,只有北面盖了半排房子,一间厨房,一间偏房,这一面还剩下一间房的空间,这半排房子正对着山梁上的土城堡。尽管房子距离土城堡足有千步之遥,但只要堡墙上面站一个人,在院子里面就能看得清清楚楚。
房子靠着黄土墙面而建,黄土墙面以上的后背墙是大块的土坯砖垒建而成的,足有五米多高,而前檐墙相对来说低一点,大概只有两米多高。檩子是用刨子把大柳树刨光削平以后改制成的,椽子是白杨木或柳木树干,只有婴儿手腕粗细。有些椽条太细,恐难承受房面的重压,就把两个椽条绑在一起当一个用,我们的厨房房顶就有很多这种二合一的椽条。椽条和檩子上面先铺一层用木头木棍削成的尖细木条,然后在木条上面裹厚厚的一层泥,最后在泥上面盖一层灰瓦,整个房面子就算做好了。如果是厨房里面,要在灶台正上方靠近房顶的地方预留一个正方形或者圆形的通风口排气走烟。这个通风口还要安装一块木板窗,冬天,拉下木板保暖,平时做饭的时候,把木板拉上去,控制木板的机关是一条细长绳子。
房间里面的墙壁是细泥裹起来的,里面夹杂着一些碎柴草,印在墙面上清晰可见,斑斑点点的白色柴草混搭在黄白色的墙面,倒别有趣味,房间里面到处充斥着泥土和柴草的香味。有些人会在墙壁上糊一些旧报纸或者彩色的薄塑料山水画。屋子里面只有两件家具,一件是炕上的赭黄色炕柜,一件是地上的咖啡色地桌,炕柜也就是小衣柜,长两米,高一米,宽七十公分。这两件家具是请蔡河的一个老木匠来家里现做的,木材是分家的时候分的一棵大柳树。这个老木匠是我们庄子上一家大户人家的女婿,已经满头白发,年过花甲,但为人忠厚老实,善良淳朴,说话慢条斯理。干木匠活虽然有点慢,但做工扎实,俗话说慢工出细活,打出的家具质量优良,用几十年都不会开缝,也不会变形。
最初的大门是在偏房这一排的东北角,在院墙上面凿了一口不大不小的洞,高约一米二,宽约一米,再安装一块薄木板。小时候大人下地干活,把大门上锁了以后,我经常会从这块木板门下面出出进进,只要稍微用点力就能把木板门从底下的门栓里抬出来,然后自己就可以轻松钻出去了。后来大门改了方向,安到了西南面厨房正对面,不仅变了方向,大小和材质也跟着变了,由薄木板变成了铁皮门,新大门直接把院墙打开一个两米来宽的豁口,这样架子车都可以轻松推进去。
小时候的记忆忽远忽近,忽明忽暗,有时候只是一些断断续续的片段,有时候却会想起完整的故事。大家都说人越老越孤单,而在我的记忆中,小时候就已经开始触碰孤单。四五岁或六七岁的时候,下午一觉突然醒来,偌大的房间里面只有自己一个人,一种莫名的孤单就会涌上心头。
除了孤单,还有恐惧,好像整个世界只剩下自己一个人,四下寂静无声,静得出奇,静得可怕,就连公鸡打鸣的声音也听不到了。自己就像被这个世界抛弃了一样,无依无靠,惊慌失措,又像一下子掉进了一个深不见底的黑洞里面,直到隐隐约约听见远处有人说话的声音,才会回过神来。这种情况偶尔在梦里也能体会到,但梦里的孤单没有现实中真切,自然也容易淡忘。
有时候自己一个人在外面玩,抬头看见被大风吹得噗呲响的杨树,心头会突然一阵颤动,好像被什么东西电了一下似的。顿时“玩”的心情一下子消失得无影无踪,只会怔怔地低头思索,思索些什么不得而知,只是已经能感觉到时间漫长,岁月无情,还有让人讨厌的微风。原来孤单也是与生俱来的,婴儿刚一出生就会哭,不仅因为出生以后就开始走向死亡,而是即将要面临无穷无尽的孤单。
8
自从上中学开始要住校,我就很少回家去了,基本上一个月回去一次,而到了高中、大学,基本上一年只回去一次。大学毕业以后,有时候两三年都不回去一次,单从这一点看,吾实不孝。幸亏这些年父母一直都不在农村老家,而是在千里之外的城里打工,这或许多少可以抵消一点我不孝的“罪过”,可我知道这只是我为自己找的借口罢了。
成家后的这五六年,倒是回去的比以往频繁了许多,不过不是去我自己家,而是去我岳父岳母家。一方面,父母还在城里过着背井离乡的打工生活,我就算回去,家里也是冰锅冷灶、无从下手。另一方面,我家在静宁县南部的大山深处,距离静宁县城有接近四十公里山路,加之交通不便,回去一趟着实不易,尤其是我这种不爱坐车的人。
我家门前没有城乡汽车经过,每次坐车都要去五六里外的田河川,若是空手一人,倒也轻松自在,权当锻炼身体,过不了多久就走下去了。如果拖着一个大行李箱,再从山沟那坑坑洼洼的泥土路走出去,并不轻松。久而久之,我回家的心情也就慢慢淡去了不少。不过,从去年开始就一直有好消息频频传来,说我们村庄这一段山路要开始硬化了。听到这个消息,大家都兴高采烈,希望早日走在平稳宽阔的水泥硬化路上。果不其然,十几辆大型压路机、挖掘机以及铲车开进了村里,进村的时候直接推出了一条六米宽的马路,很快我们村也加入了硬化路的行列。
岳父岳母家在灵芝乡的高文义村,灵芝乡地处静宁县北部高山区,东与宁夏回族自治区西吉县公易镇接壤,南与八里镇毗邻,西连高界镇,北依原安乡。
至于这几年去岳父岳母家比较频繁的原因就多了。首先,岳父家大门口就有通往静宁县城的城乡汽车,距离也很近,只有二十公里路,来去方便快捷。其次,岳父家几年前就重修了一座高大巍峨的院落,里面盖了六七间大房子,我们一家三口每人住一间都绰绰有余。最重要的原因是每次去岳父家,我都会受到前所未有的贵宾待遇,好吃好喝的不断,自己什么都不用做,只是饭来张口,大快朵颐地享用。我倒比他们的亲生女儿还要享受,我在岳父家,就和在自己家一样,有一种宾至如归的感觉。
农村的生活条件虽然简朴一点,却很规律很健康。一年有大半时间都能吃到自家菜园子里面的各种蔬菜。岳母的菜园子是我平时最爱去的地方之一,春天有新鲜的菠菜和韭菜,夏天有茄子、辣椒、西红柿、黄瓜、番瓜等,秋天有卷心白、莲花菜,冬天可以在草地上捡拾一些蒸包子的地软。
在城里面,对于四季交替,大概不会有太明显的感受。除了看到树叶绿了又黄,天气热了又凉,恐怕再不会有特别的感受。而在好多城市,恐怕连这一点变化都很难体验到。农村的一年四季,都有不同的山野风景。
春天,有小河刚破冰的潺潺流水,有初吐金丝的鹅黄柳绿,有百灵鸟欢快的歌唱,有桃花红杏花白梨花翠……
夏天,农村山里面不仅是最佳的避暑胜地,还是天然氧吧,山里面空气新鲜,景色宜人,最适合修身养性,陶冶情操。
秋天,有碧绿万顷的麦芽地,有黑里透紫的荞麦田,有金灿灿的玉米棒,还有漫山遍野的野菊香……
冬天,门前的杏树上有叽叽喳喳的鸟雀叫,有大如席的雪花飘,还有香气袭人的深山野梅……
岳母的菜园子就在大门口的一块地角边,这块地有两亩多点,一半种洋芋,一半种玉米。玉米棒掰完以后,岳母都会把玉米杆捆好,一摞一摞码成堆,立在田间地头,到了冬天,玉米杆彻底风干了才开始拉到门口的麦场里面,给牛铡草吃。靠近菜园子的那几摞玉米杆下面,往往会有鲜绿的菠菜惬意地生长着。当玉米杆被扒拉开的时候,几分钟时间,刚露出头的菠菜就被冻僵了。
谚语说“三九四九冰上走,三九四九冻死狗”还真不是骗小孩的,在这种滴水成冰的时节,人都不敢轻易出门,稚嫩的菠菜又怎能抵抗这风刀霜剑。但仅仅在三九寒天能看到这一抹诱人的绿,心里也能泛起无边春意,冬天已到,春天还会远吗?
在不同的月份去岳母家,会有不同的惊喜。四月份有刚刚盛开的榆角可以拌凉菜,五月份有鲜嫩脆甜的豌豆荚可以煮着吃,六月份有花红柳绿的茄辣西,七月份有金灿灿黄橙橙的水果玉米和黏玉米,八月份有饱满成熟的新洋芋可以蒸着吃、煮着吃、炒着吃、烤着吃、炸着吃。一年四季都有吃不完的农家小吃,每一种食物都能吃出童年的味道,都能勾起童年的诸多往事。
岳父家的房子一排坐北朝南,一排坐南朝北。三百多平的大院子基本上被占满了,两排房子中间留下一条狭长的小院子,院子用小红砖铺得平平整整,红艳夺目,如赤红的玛瑙一般。尤其是被雨水冲刷过后,院里的小红砖显得格外干净鲜艳,每一块砖感觉都是一件艺术品。
坐北朝南的一排房子是主房,中间是四五十平的大客厅兼餐厅,两边有两间大卧房,客厅里面有一个套间。坐南朝北的一排房子也有三大间,靠近西面大门口的一间是厨房,最东头的一间是粮仓,最中间一间房是住人的正房。北面一排房子夏天很凉快,是避暑的绝佳地方,冬天却很阴冷,南面的房子冬天相对来说暖和很多。
房子里面的装修和城里的楼房一模一样,干净整洁,堂皇亮丽。房面子全都是上好的松木椽和松木檩子。纯白色的墙面,淡黄的瓷砖地板,双层隔音防冻玻璃,断桥不锈钢材质的两开大窗户,电视、冰箱、洗衣机、电脑等家电一应俱全,现代化的柜子、双人实木大床、实木硬垫子沙发、写字台、书桌等家具应有尽有。客厅外面有一条走廊,走廊和院子之间隔着两片长约七米高约三米的雕花透明玻璃。这样的房子住在里面很舒服,比城里的楼房要好很多。
人生在世,每一代人都有自己的任务或者说使命,而这个使命也是他们一辈子为之奋斗的目标。每个人一生都要去完成或者尽量努力去完成这些任务,对于我岳父岳母来说,尽自己的能力在有生之年盖一院砖木结构的新房就是他们的使命,这也是他们一辈子的心事。房子盖好之后,不仅对他们自己有一个交代,也对儿女有一个交代,这一院房子就是他们俩一辈子的事业,也是他们的毕生功业。
作为地地道道的农村人,一辈子都在黄土里面刨食吃,他们前面大半辈子从未想过自己有朝一日能住上这么豪华奢侈的大房子。他们活着的唯一目标就是维持基本的生存,然后供给几个儿女顺利读完书。现如今不可能实现的理想已经实现,这和他们起早贪黑、荷锄戴月的辛勤劳作密不可分。
最近几年整个农村旧貌换新颜,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一座座纯土坯房庄院全部倒下去,一栋栋砖木结构的新式楼房如雨后春笋般生长起来了。
岳父家之前的老院子现在只剩下一点断壁残垣,再过几年大概连那点残瓦碎片都不复存在了。我十几年前第一次去岳父家的时候,他们还住在老院子里面,老院子里面只有坐东朝西的一排房屋,一共三间,一间厨房,一间卧房,一间耳房兼粮仓。大门很小,不过是用小红砖垒建起来的,大门外面有一棵高耸入云的榆树和几棵挺拔笔直的白杨。偌大的老院子里面空荡荡的,院子的墙角各处零零散散地放着一些农具。有耕地的木犁,有粪斗,有耙子,有铁锹,有木掀,有镰刀,有扫把笤帚簸箕等等。
现在的新院子里面,这些东西都已经销声匿迹,或许是被时光藏了起来,或许是被记忆尘封在了当年的黄金岁月里。以前人们每天都要用到的农具,每天都离不开的伙伴,现如今已在看不见的犄角旮旯,落满尘埃泥锈。现在已经完全进入机械化时代,木犁被柴油耕地机和播种机代替了,镰刀被收割机代替了,粪斗被四轮大型拖拉机代替了。
以前,高文义的村民都在沟里面挑水吃,这两年每家每户都通了自来水,自来水窖就在大门口,有些人家直接用水管把自来水接到了自家厨房里面,这样用水就更加方便了。
静宁县城去岳父岳母家,先要经过静宁县城西北面的八里镇,然后从八里镇斜上方的一座桥洞上马圈山。传说马圈山因静宁籍宋朝将军吴玠吴璘兄弟俩在此山养马抗金而得名,又说这儿是唐王李世民亲旨从陕西大荔迁过来的养马圈。雨后的清晨,偶尔能看见马圈山上面云雾缭绕、恍若仙境的云海。
马圈山又称“小六盘”,只因这座大山盘桓缠绕的山路急转弯很多,稍不留神,车就会翻到山下去,事故层出不穷。前几年终于摆脱了这种状况,静宁县城到灵芝乡,再到灵芝乡后面的原安乡,一条七八米宽的柏油马路横穿而过。每一个急弯处都安置了防护栏和危险信号提示,安全系数高了很多。小轿车从山底爬到山顶足足需要半小时,可见“小六盘”绝非浪得虚名。
马圈山上来之后,就是平坦的大路,大路两边种满了松柏和各种花草。二十年前,大家在这一道山梁植树造林,当年的小树苗现在已经长成腰口粗细的大树了,俗话说“大树底下好乘凉”,炎热的夏天在这条路上经过的时候,丝丝凉风吹过脸颊,很是舒适。
山顶是密密麻麻的猫娃刺(一种灌木科植物),山坡上是大片的野桃林,再往下就是白桦林、槐树和柳树。参差不齐而各具特色的植被基本上完全覆盖了这一道山梁,远远看去就像是一片小森林。到了秋天,马路两边的鸡冠菊、百日菊、波斯菊和一些不知名的野菊花盛开的时候,就是这道梁最美的时候。
梁上到高文义村里的一段路也有三四公里,全部是水泥硬化路。水泥硬化路虽没有柏油马路那么宽阔坚韧,但在农村能有这样的水泥硬化路,已是上天的厚赐,给高文义以及后面很多村落的人们提供了很大的方便。以前雨雪天就寸步难行,山坡太陡峭,雨雪后的泥土路面又很湿滑,人都无法行走,更不用说车了。硬化以后的大马路,雨雪很快就会化掉,不会影响正常出行。
进高文义村山梁最高处有一个大豁口,豁口处有两棵迎风飘扬的大柳树。柳树葱葱郁郁,浓荫蔽日,为高文义遮挡了多少漫漫沙尘,又拦截了多少阴风苦雨。柳树枝干粗壮,两个成年人勉强才能合抱住,树根稳稳盘在地下,延伸到大地深处,有些树根和树须已无法继续向地底伸展,就转了方向,往地面上蹿。
柳树树身上一层层叠加的树轮和一道道深浅不一且有一指多宽的沟壑足以说明它们已经饱经沧桑,不惧风雨,守候了高文义很多年。它们就像两个钢铁战士一样,日复一日、年复一年地坚守着阵地,从不抱怨,从不叫屈。它们不仅是全村人的幸运树,也是高文义的守护神。
高文义的农田在十几年前还是近乎直立的陡坡陡屲,牛车走在地里很容易侧翻,田地也是又窄又狭的小地块,耕种极为不便。就在五六年前,一辆辆大型挖掘机、推土机、铲车等现代化机器把高文义所有的土地都变成了一块块整齐划一的梯田,陡坡变成了平地,荒地变成了良田。既方便村民耕种,也大大提高了土地使用效率,庄稼的收成一年也比一年好。
高文义的人家都集中在四周被大山环抱的盆地里面,从高处看恰像一个巨型洗脸盆。山脚下是一片方正而又辽阔的平川地带,站在山顶看下面,好似一个天然聚宝盆,把所有的运气、精气、福气、财气都聚集在这个盆子里面。只留下一条细长的深沟排水,顺便排走所有的霉运和不顺,村民在深沟里面夯建了一座水坝,干旱季节,可以抽取水坝的水灌溉部分农田。
从大柳树这里一直到每家每户大门口,全都是水泥硬化路,路两边也栽上了松树和各种花草。路两边每隔五六十米就有一个路灯,一直通到每家每户门口,晚上出门再也不怕看不清路了。村庄的墙面上,全部用白灰涂抹得干干净净、一尘不染,白墙上面画了二十四孝图,农耕一览图,有春天的牡丹、夏天的荷花、秋天的菊花、冬天的梅花等多种水墨画,还有儿童启蒙读物如《三字经》、《百家姓》、《千字文》等等。高文义这几年以来,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村庄正中央新修了戏楼,戏楼对面是村部委员会办公地址。戏楼右边是一个宽广的文娱广场,广场四周设计了美丽的小花园,安装了各式健身器材,广场最前面建了一个高一米的水泥舞台,专供村里的中老年人在上面跳舞、打太极、唱歌。
文娱广场的东面就是高文义的八百亩平川,也就是在山梁的大柳树边上看到的洗脸盆盆底。平川上,也统一做了规划,建造了很多塑料大棚,大棚里面种上了各种各样的蔬菜和鲜花。这些蔬菜和鲜花专门供给城里的各大超市、菜场、菜铺子、花卉市场等。
这不仅让整个村的人在冬季可以吃到平价新鲜蔬菜,同时也给高文义带来了一定的经济收益,真的是两全其美。
塑料大棚基地在村庄马路的西北面,马路东南面是灵芝培育基地。据专家研究,高文义的气候以及土壤条件等都适合灵芝生长,所以建立了灵芝培育基地,请来了专业人员来高文义做灵芝种殖培训。一两年时间,就取得了喜人的成绩,对高文义甚至整个灵芝乡的经济总值都有巨大贡献。
每隔几年,高文义都会举办一次大型灵芝展览会,很多公司、投资商会来这个大山深处的村庄参加这一盛会。一方面是庆祝丰收,另一方面也是招商引资,当地的经济得到了进一步提升。
现在的高文义和以前完全不同了,虽不敢说高文义是甘肃最美丽的乡村,却是我见过的静宁县最美乡村之一,希望以后的高文义会越来越好。
9
每个人的命运都是注定的,注定你能活多少岁,注定你会是什么样的人,会过什么样的生活。在这花花世界,有形形色色的人,不管他(她)们多么平凡或者多么伟大,他(她)们都是这个世界上独一无二的存在,谁都无可替代。
去岳母家次数多了,自然能多听多看到一些有趣的人和事,其中小岳母就是其中之一,她不仅令我刮目相看,还使我非常佩服。
小岳母十六岁就嫁到了婆家,虽不是童养媳,可如果放到现在,她这个年龄结婚,的确会让人大吃一惊。之所以称呼她为小岳母,丝毫没有不敬或者轻视她的意思,只因为她的年纪比较轻,仅仅大我十岁。她是我岳父的弟媳妇,也就是我岳父二弟的媳妇,我岳父和他兄弟两人年龄相差十几岁,所以他们之间一直都有一种长兄如父的疏远感。
在外人看来,岳父和他兄弟的关系不错,但事实恰恰相反。他们俩的关系是一种若即若离、忽远忽近的关系,到了紧急关头需要帮忙的时候,两个人会团结一致。若是在平常,关系似乎很疏远,尤其是当一家的光阴过得好一点的时候,另外一个人除了一点点羡慕之外,剩下的大多都是嫉妒了。这种现象不是个别现象,在农村已经是普遍现象了。不光兄弟之间是这样,就是村里人邻居之间,也基本上都一样,虽然表面上大家客客气气,互相恭维,背地里则互相嫉妒甚至会互相拆台。
我第一次见到小岳母是在五年前,当时她还不到四十岁,那个时候她已然做了婆婆,已经背负了几十年的风雨沧桑和含辛茹苦。小岳母个子不高,身体圆润敦实,脸若银盘,好比一轮明月;眉如秋黛,恰似远山淡影;肤色白皙,唇红齿白,一双大眼睛犹如两颗晶莹剔透的黑葡萄一样忽闪忽闪的。她干活手脚利索,走路大步流星,性格开朗豪爽。
小岳母当着一个人的面能把这个人捧上天,好像这个人是世界上最好的人或者说最能干最厉害的人,完全没有一个缺点。但是在背地里,她和别人一起闲谈的时候,那就另当别论了,不是说东家长就是说西家短,要么就是某某人又做了什么缺德事之类的,她似乎是一个包打听,村子里什么事她都知道,好像比当事人知道的还要清楚。
单从年龄差距来看,我和小岳母不像是两代人,最多也就是半代人而已,甚至从某种程度上来说,我们都可以算同一代人。若从辈分来讲,她是我的长辈,从她的人生阅历和生活背景来看,我们更是名副其实的两代人。
第一眼看到小岳母,我并没有觉得她有什么过人之处,当我慢慢了解了她的过往才知道,她是一个非同凡响的人。想不到小小的人儿体内竟会蕴藏如此巨大的能量,“浓缩的都是精华”这句话在某些特定的场合和特定的时刻简直是真理。用这句名言警句形容小岳母完全没有贬低之意,只是发自内心的无上赞誉,因为我曾经也被人冠之以此等殊荣,我也不以为意,并不认为这是贬谪之语。
“浓缩的就是精华”这句话本身富含褒义,随着越来越多的人开始滥用,让人渐渐以为它是贬义词。很多词语或者句子就是这样被误用的。就像空穴来风一样,空穴来风的最初意思是流言蜚语不是没有根据的,也就是说那些传言或者流言是有根据的。它和捕风捉影、流言蜚语等成语本来是反义词,但很多人都认为空穴来风就是子虚乌有、道听途说的意思,是完全没有依据的。随着越来越多的人开始误用空穴来风这个成语,它最初的意思也就慢慢被改变、被淹没了。
十六岁这样的年龄,很多人可能还在父母的庇护下过着“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温馨生活,有些人可能还只是一名在校读书的初中生,不管怎样,都只能算是孩子。而小岳母却已经为人妻子,做了年轻小媳妇,无形中长了一辈,成了大人。这个辈分的提高,有人羡慕,有人鄙夷,有人夸赞,也有人嗤之以鼻……
对于小岳母来说,婚姻既有憧憬也有压力,刚结婚的前几年她的日子并不好过。她的头上有一座大山,压得她喘不过气来,就像被如来佛压在五行山下的石猴孙悟空一样,彻底失去自由,这座大山就是她婆婆。
俗语说“千年的媳妇——熬成了婆!”又说“锅盖上的米,快熬出来了!”都暗含的是婆媳之间的微妙关系,在封建社会,婆高媳低,婆贵媳贱,婆大媳小。媳妇除了每天早晚都要给公公婆婆请安问好之外,还要给他们端茶倒水,洗衣做饭,把公婆伺候得妥妥帖帖。甚至很多时候很多家庭的媳妇还要给公公婆婆倒夜壶,这些都不足为奇。而公婆对待媳妇,尤其是婆婆对待媳妇就像对待下人一样,说骂就骂,说打就打。当然也有比较融洽的婆媳关系,不过那是凤毛麟角。
三十年前,妇女地位有了很大提高,被封为半边天,婆媳关系也发生了很大变化,封建社会那种不近人情的近乎扭曲变态的婆媳关系早已不复存在。婆婆在家里的主导地位已经动摇,媳妇的家庭地位有了质的提升,她们之间的天平开始慢慢倾斜。婆媳关系就像东西风,不是东风压倒西风,就是西风压倒东风,完全平衡的关系基本上是不存在的。
小岳母和她婆婆就处于这种尴尬的过渡期,她婆婆想极力维持自己在家里的绝对话语权,不想跌落神坛。小岳母又不想任人摆布,做一只温顺的羔羊,所以她们之间的矛盾不可调和,越陷越深、越闹越凶。她公公自然站在她婆婆那边,两个人经常一起夹攻小岳母,小岳父又经常外出打工,所以小岳母一人面对公婆二人的排挤和刁难,也是倍感亚历山大。
结婚第三年,十八岁的小岳母生了一个淘气可爱的儿子。孩子的降临,给这个家庭注入了新的活力,小岳母的公婆自然十分高兴,他们和小岳母之间剑拔弩张的关系也稍微有所缓和。可惜好景不长,孩子满月以后,在照看孩子和下地干活这两件事上,小岳母和她公婆之间还是发生了重大分歧,导致矛盾升级。
小岳母坚决认为孩子现在正在哺乳期,她应该留在家里照看孩子,顺便给家里做做饭干点家务。她公婆却希望她能下地干活去,孩子由婆婆来照看,中午晚上回来了再给孩子喂奶,哪有年轻媳妇天天呆在家里不干活的,他们看不惯。双方僵持不下,最后竟大打出手,大闹了一场,最初只是小岳母和她婆婆两个人互相对骂,后来她公公忍不住上来就要打小岳母。小岳母拿了一把铁锹,她公公拿了一把木掀,两个人都跃跃欲试,却没人敢向前一步真的打将过去,最后被邻居拦劝住,这件事也就不了了之了。
虽然小岳母没有挨公公的打,她却认为这是奇耻大辱,绝不能善罢甘休。她托人把远在县城打工的小岳父叫了回来,扬言要分家,如果小岳父不愿意分家,她就离婚,不离婚她就一走了之。眼泪,是女人最具杀伤力的武器,眼泪如果不管用了还有一哭二闹三上吊,女人总有办法对付男人,只要自己能豁出去。
小岳父回来之后,颇难抉择,他本身脾气温和,性格软弱。结婚之前,一切大小事情都听父母的;结婚以后,他不能再继续听父母的,却也不能完全顺风倒,公然违拗父母而全听媳妇的,他处在进退两难之际。这突如其来的变故也把小岳母的公婆震慑住了。
小岳母公婆一共两个儿子,老大是我岳父,早已分家另过。他们比较疼爱小儿子,所以在分家的时候就约定,他们由小儿子来赡养,他们俩人的那几亩地自然也划分到了小儿子名下。在农村,老人一般都会跟着最小的儿子一起生活,由最小的儿子给他们养老送终。二老怎么都没想到竟然娶了这么一个让他们难以控制的儿媳妇,他们只能自认倒霉。其实不是这个儿媳妇厉害,而是他们自己的传统老观念已经不合时宜了,不管娶谁做儿媳,他们的那一套老思想都是行不通的,和儿媳之间都很难和谐共处。
若真的再和小儿子分家,以后谁给他们养老呢,要想再回到大儿子家里,那是万万不可能的。三思而后,他们只能收敛锋芒,低声下气,尽量和小儿媳妇和睦相处,他们知道,往日的那一套已经派不上用场,那个时代也已经结束,现在是年轻人的天下。他们的辉煌已经随着时光的变迁而逐渐远去,剩下的只有落寞和孤独,就像即将掉落的残阳一样,一点一点黯淡下去。他们只能迫使自己去适应这个新环境、新时代、新变化。
从此以后,她公婆再没有提下地干活的事,也没有为难她,大家相安无事。几年下来,小岳母的公婆年龄越来越大,身体也越来越弱,脾气自然有所收敛,西风终于压倒了东风,小岳母成了一家之主。她算是改变婆媳关系的先驱之一,这种现象在当时的农村普遍存在。在小岳母嫁过来之前,我岳父岳母他们还没有分家的时候,一直都是东风压倒西风,婆婆一直都拥有整个家庭的主导权。
又过了几年,小岳母的公婆都相继辞世,小岳母成了实至名归的当家人。以后的日子里,她好像变了一个人一样,把整个家都归置得整整齐齐、有条不紊。她好像一下子有了无穷的动力,干劲十足,尽她最大的努力去经营这个普通的小家,日子比以前滋润了很多。无论是锄草还是割麦,小岳母都是村里出了名的快手,赢得了所有人的赞美。
小岳母没有上过学,大字不识一个,做生意却是一把好手。每年腊月,她都会去集市上摆小摊卖对联、门神、冥币、立香、黄裱等物品,她算账又快又准,不知道她是心算还是口算,总之很神奇。去乡镇的街道上摆小摊,要在凌晨三点多就要出发去占位置,因为逢集的日子摆地摊做小生意的人特别多。
寒冬腊月,地里的庄稼早已全部收割结束,大地一片肃杀之气,大家都在家里闲着无事可干,都想趁着年节之前拾两个零花钱,过年好买一些零零碎碎。吃苦耐劳是每个农村人的普遍品质,若只凭吃苦耐劳就想过上富裕的好日子,那还远远不够。要想走在人前面,除了吃苦耐劳,还要心思活泛,会精打细算。小岳母就是精明强干的人精,不管在哪一方面,她都不会落在别人后面。
每年正月里,村里都要唱社戏,届时附近村里的人都会来看戏,戏场里面人头攒动,摩肩接踵,做的小生意也是五花八门。小岳母看到了商机,她也买了一个小推车,批发一些小零食和做烧烤的材料,摆在戏场的入口处,来来往往人很多,她的生意也做得有声有色,一天下来能有不少收入。对亲戚朋友和熟人,她是半卖半送,让他们尽情吃饱吃好,因为这些东西的成本并不高,而他们也会给小岳母拉来更多的顾客。在农村,大家都讲究人情世故,你来我去、礼尚往来是几千年传承下来的美德。
小岳母三十八岁的时候,就当上了婆婆,她的儿子在二十岁的时候娶了一个年轻漂亮的媳妇,对于农村人来说,早点成家立业就是最大的成功。在她三十九岁的时候,就做了奶奶,第二年,又有了第二个孙子!
随着老龄化越来越严重,加上男女比例严重失调,很多男人都娶不到媳妇,结婚显然已经是一件非常奢侈的事情。之前我并没有觉得早婚早育有什么值得夸耀之处,现在看来,早点结婚生子也许并不是一件坏事。结婚是很多普通人一生必须要去完成的任务,不管基于何种原因,也不管面临多少困难,都不是不结婚的理由。从目前的现状来看,小岳母的早婚早育,她儿子的早婚早育,都是明智之举。
做了奶奶的小岳母比以前更加勤快,儿子儿媳要去外地打工,两个孩子只能交给小岳母照看。但只照看两个孙子是远远不够的,小岳母还要创造一点额外收入,来维持家里的日常开销,她还种着十几亩地,家里养着牛羊猪鸡兔等家畜。每次出去遛孙子的时候,小岳母一手推着小孙子的婴儿车,小孙子在车上坐着,一手牵着一只奶羊,大孙女和奶羊一齐跟在小岳母身后。两个孙子平时除了喝奶粉,基本上天天都在喝羊奶,被小岳母养得白白胖胖。
这就是小岳母的神奇之处,对一般人而言,仅仅带一个孩子就已经弄得精疲力尽,更不用说带两个孩子了。就算是一个人能带两个孩子,再想养那么多家畜、干那么多家务活也绝非常人所为,更何况小岳母还种着十几亩玉米和洋芋。一年要耕地、播种、施肥、锄草、浇水、打农药、收割,若非三头六臂,又怎么能忙过来呢!
我生平佩服的人很少,我对小岳母却是由衷地钦佩,从她身上,我看到了一个女人所蕴藏的巨大潜力和能量。
在这片黄土地上世世代代生活的人们,善良而淳朴,敦厚而老实,勤奋而务实,他们是真真正正的大地之子,他们是属于这片土地的,土地也是属于他们的,只有他们才懂得土地,也只有土地才放心地让他们去耕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