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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这个年纪,就开始写回忆录,大概别人都会觉得为时尚早,有矫揉造作之嫌。因为人生的旅途不过才走了十之三四,还只刚刚走到半山腰,或许只有到达顶峰,才能俯瞰最美的风景,才能看到身后渐行渐远而又清晰可辨的脚印,从而可以更加完整准确地回味沿途所遇的景致。
在大多数人的价值体系里,写回忆录或者自传,只和那些白发苍苍的耄耋老人有关。他们的人生即将圆满,生命的圆圈就要添上最后一笔,有着非常丰富的人生经历和经验。他们的脸上刻满了时间的年轮,让人一看就觉得他们已经饱经沧桑,洗尽浮华。他们低沉沙哑的嗓音和那瘦弱佝偻的身躯证明,他们已经走过千山万水,经历人情冷暖,已经看淡世态炎凉,人生百味。不管是把这些经验记录下来,鞭策后人,还是把自己的故事讲给大家,流芳百世,他们都有足够的自信和资本。
每个年龄段的人,都有自己的优势和不足。幼儿有他们的天真可爱,即便是无知,也成了一种优点,少年人充满激情和热血,中年人老成持重,老年人经历过大起大落以及大悲大喜之后的从容淡定,和可以洞悉一切的睿智,是年轻人永远无法企及的财富。所以,年轻人不应该讥笑老年人年迈体衰,丢三落四,而老年人也不应该责备年轻人热情似火,调皮冲动。老年人曾经也年轻过,而年轻人最终也将老去!所有人,只是在不同的阶段显出自己的本相而已,无所谓对与错,好与坏,高与低。有时候,对错好坏往往是一念之间,一念对则涅槃重生,一念错则万劫不复。
我其实并不想这么早就去写回忆录,因为我的人生阅历还远远不够。我的生活还太过单调,太过平庸,没有多少可以值得写出来的东西。我没有万贯家财,可以到处炫耀;也没有高官厚禄,可以光耀门楣;更没有俏皮潇洒的气质,可以偷香窃玉,俘获许多年轻漂亮而又魅力十足的美人心。
至于饮食起居,我所摄取的不过是粗茶淡饭,聊以果腹。珍馐佳肴,玉液琼浆,更是无从说起,穿的也只是粗缯大布,遮羞素衣,仅此而已。
我虽然去过一些地方,欣赏过一些风景,但还不能说,已经阅尽天下春色,自然也没有值得一提的必要。所述之事不过杯盏碟盘,闲话家常,文中内容不免寂寥乏味,难以引人入胜。但是内心潜藏的那种对童年以及故乡的眷恋和怀念之情,一直都在我的灵魂深处萦绕不散,执着而又悠远,就像雨点打在荷叶上,响起密密麻麻的滴答声。
故乡,对于每个人来说,永远都是最好的避风港。不管身在何方,不管遭遇多少困难,不管身价亿万,还是一贫如洗,想起故乡,想起农村的十万大山,想起那些熟悉而又亲切的面孔,想起曾经天真无邪的童年,每个人的内心深处,都会燃起阵阵温情。土灶台上的大铁锅,斑驳腐朽的老瓷碗,灰暗发黄的旧年画,高大冷清的土坯房,还有母亲喋喋不休的碎碎念,都已经随着时间的流逝慢慢变老。
我姑且写一点东西去应付这种虚无而又真实的意识呼唤吧。让我去编造一些空洞虚假而不切实际的故事,我感觉很困难,这对我来说,几乎没有任何意义。我只能努力去回忆一些真实的人和事,这些人和事,是所有普通人一生都会碰到并且经历的,并没有什么十分特别之处。或许,恰恰是因为平凡和普通,才会让他们的形象显得更加真实丰满。亦或因为他们都是现实生活中活灵活现的存在,因而变得可爱起来也未可知。这些只是发生在我人生当中熟悉而又久远的往事,写着写着,自然越来越像回忆录。所以说这是回忆录不是完全没有根据,而又不敢确切地说这就是回忆录的真正原因。
我想缄口不言,保持沉默,就像两百年前的英国女作家简·奥斯汀在其长篇小说《傲慢与偏见》里写的:“留下一口气,能把粥吹凉。”言下之意就是少说话,多做事,或者说少管闲事。然而,既然上天偏偏让我识了几个字,又让我闭口不言,这确实让我很为难。就像一个三岁的孩子,得到了一个非常漂亮的新玩具而急于想和其他孩子分享一样。
这里首先要申明,请千万不要误解我的用意,我要表达的主旨,完全没有高人一等或者故作姿态的意思。我从没想过用文字去取悦他人或者献媚于人,因为我知道,就我而言,对于文字的驾驭和掌控还差得很远,只能说我读过两本书,些许认得几个字。
我不是应运而生的大仁大义之辈,亦非应劫而生的大奸大恶之徒,不过是碌碌红尘中,一个微不足道的凡夫俗子罢了。很多时候,文字可以轻松而准确地击败我,我却无法站到文字的顶端,去傲视它们,去征服它们。我只能无时无刻不去揣摩它们,对它们俯首称臣,甚至从某种程度上说,文字是我的心灵导师,而我不过是文字的奴隶而已。我是一个感性而又真实的人,敢于直面惨淡的现实,敢于剖析自己的内心世界。我不想欺骗自己,更不想贬低别人,只想把自己对人生、对生活最真实的理解和感悟表达出来。
无论如何,我不过是信笔涂鸦,管窥蠡测罢了。大家若对文中某处有所不屑或不满,可一笑置之,若文中稍有一二可愉目之处,我自然喜出望外。我对生活没有太多渴求,对自己也没有太多苛责,人生不过短短数十载,是非恩怨,爱恨情仇,转眼即逝。谁又能知道人生不是一场梦,那又何必太较真。就像曹雪芹在《红楼梦》里写的:“假作真时真亦假,无为有处有还无。”我们暂且读之用之吧!
2
不知不觉已经过了而立之年,兜兜转转最后还是要回到离家较近的地方生活。我们这一代人已经很难再回农村,只能在城市和农村之间来回折腾,这是我们个人的悲哀,也是整个农村社会的悲哀。
曾经多么渴望离开农村,离开大山,离开那贫瘠之地,离开那面朝黄土背朝天的艰涩生活。而当真正离开那一片生我养我的热土,思绪又一次次被拉回到过去,拉回到那个贫穷落后的小村庄。
人生短短几十年,在历史长河中只能算是沧海一粟,可在每个人的生命历程之中却是独一无二的,也是永恒的。后来才发现,离不开的并不是那个大山环绕的农村,而是那些曾经一起长大的熟悉面孔,那片赐予我快乐童年的黄土地,那一句句亲切的家乡话。
三十岁,对每个人来说都是一道重要的分水岭。
都说三十而立,到底什么是“立”,“立”的是什么,这就“仁者见仁智者见智”了。有人说事业有成算是“立”,有人说家庭幸福算是“立”,也有人说二者兼得算是“立”。
不管怎样,人一旦到了三十岁,尤其是男人,这句话最初的含义可能说的就只是男人,因为男尊女卑、重男轻女等思想的影响,女人只不过是男人的附属品,女人最大的成功就是成为一名合格的家庭主妇。现在不一样了,这句话不只是男人的专属名词,这句话对女人也同样适用。很多女人也和男人一样在工作,在养家糊口,甚至很多女人比男人更为出色,在事业上发展得一帆风顺、如鱼得水,在家里更是呼风唤雨、言出必行。男尊女卑、重男轻女的思想也在慢慢瓦解。
对于大多数男人而言,结婚已经变得越来越困难,因此,任何一个男人都不敢轻易小瞧一个女人。对于男人来说,家庭可能远比事业要重要的多。没有家庭,何谈事业,事业可以不断选择,家庭却有一定的时效性,俗话说“过了这个村,没了这个店”。在正当结婚的年龄,如果错失良人,恐怕这种机会以后就会很少了,甚至这种机会对于有些人来说一生也就一次。现在的“立”大概很大程度上都说的是家庭吧!
看着身边的朋友一个个都结婚生子,孩子越来越大,而有些亲戚朋友熟人同学至今还孑然一身,反差何其之大,让人不免生出一丝悲凉之感。
三十岁,感觉一切都慢了下来,不管是时间还是空间,好像都放慢了脚步。和熟人朋友之间的联系越来越少,生活圈子也越来越小。慢慢地才发现很多事都已经变得无能为力,或者说已经命中注定无法改变。自己的人生可能会沿着三十岁所形成的轨迹而稳步前进,就像轨道里面的列车一样,永远都在设定好的轨道里面咣当咣当飞驰。
以前每个人都有很多朋友,很多熟人,很多同学。三十岁以后才发现,他们已经渐行渐远,全部都变得陌生而遥远,凄凉时常溢满心头。然而,朋友之间的隔膜并不是让人感到最悲凉的,最让人伤感的是听到有朋友永远离开了我们,离开了这个五彩缤纷的花花世界。
昨天晚上,从一个朋友那里得知我小学的一个同学兼好友去世了,只听说是抑郁自杀,具体原因谁也说不清楚。这个朋友还是从另外一个同学那里偶然得到的消息,那个朋友正是我这个小学同学的同村发小。
他不过才刚刚三十出头,正是意气风发、大展宏图的年纪,不想竟与这个世界永别了,不禁让人扼腕叹息。“黄泉路上无老少”,这句话一点不假。
想到这里,我又想起我的另外一个已经去世近十年的好友红彦。他是我在高中应届班的插班复读生,虽然他内向、沉默寡言,但我们俩却意气相投、一见如故,后来自然而然成了不可多得的好朋友。在我上大学的时候,他告诉我他得了白血病,并且已经是晚期。三个月以后他就去世了,只恨我当时没有去见他最后一面,可惜可叹!当时我还特意为他写了一篇小祭文,但那又怎能弥补阴阳两隔的缺憾呢?
虽然经常听到有人去世,却都不以为然,可当我们身边的亲人和朋友去世的时候,内心深处还是会五味杂陈,难以言表。
人生就像一组列车,中途总有人上车有人下车,能到终点的永远只有自己一人。陪伴自己的只有孤独和沿途的风景,孤独自然是无法摆脱的,那么就只能尽情享受沿途的美景,让人生多一些欢乐的色彩,少一些繁杂的忧伤。
3
每个人一生之中都会遇到各种各样的大小麻烦,一帆风顺的人生太过理想化,这是上苍对他们的考验;每个家庭也都会遇到无法化解的矛盾,相敬如宾、妻贤子孝、和睦融洽、其乐融融的家庭却也是凤毛麟角。
倘若这世界上还有一个人可以磨平你的棱角,那这个人一定是你的儿子或者女儿。
提到这个问题,肯定会有人站出来反对,并且反对的话都是现成的,不用再绞尽脑汁去想了。
人们不是常说只有在社会上,一个人才会被彻底磨平棱角吗?不错,社会确实可以把一个人的锋芒抹去,可是社会它不是一个人。那么又有人要质问了,社会岂不是一个个人组成的吗?对,这个我一点都不反驳,可那不是一个人,是千千万万个人,是无数人。我说的只是一个人或者两个人的问题,和千千万万人自然扯不到一起。解释完了这一点,再继续讨论棱角问题吧。
这里讨论的只是普遍现象,也就是家里只有一个或两个孩子的情况。家里如果有三四个甚至更多孩子的,这个法则也同样适用,因为不需要三四个孩子,只要前一两个孩子就可以彻底磨平你的棱角。
当然,这也只是一般情况,特殊情况毕竟只是在极个别人身上才会发生的事情,这里不作深究。比如说某些人已经是四五个孩子的父母,脾气性格以及为人处世方面还是一点都没变。这种人不是天生的英雄斗士,就是内心强大到极致的人,这种人很值得钦佩,别人却无法效仿,更无法超越。
这种人或许存在或许不存在,总之我没见过这种人,也没听过这种人,没见过没听过就不代表没有这样的人,只能怪自己见识浅薄,自然不能少见多怪。
很多人都说“老婆是别人的好,孩子是自己的好。”这句话我不反对,却又不敢苟同,孩子当然是自己的好,天底下有谁不爱自己的孩子!虎毒还不食子呢,何况人乎?古代“易子而食”的故事未必就是真有其事,虽然收录在《公羊传·宣公十五年》里面,但我宁可信其无。不过也有很多时候,很多父母都想一巴掌呼死自己的孩子,因为孩子的过分淘气和调皮,已经突破了父母的容忍极限。
我相信很多父母对这一点都深有体会,虽然可以有这种想法,却不能真的这么去做,如果真的这样做了,那父母岂不成了凶犯?
至于说老婆是别人的好,这我更没有发言权,别人的老婆好不好,我不知道,因为我没有过这样的经历,当然也不应该有这样的经历,若从一个文明社会的基本道德准则来判定的话。
如果只是从视觉感观来看,就认为别人的老婆好,多多少少有失偏颇,因为眼见不一定为实,很多事情还是要透过现象看本质。
至于说自己的老婆好不好,每个人肯定都知道的一清二楚,这一点毋庸置疑。
也有人说“文章是自己的好,老婆是别人的好。”这后面一句话已经论证过,无须赘述。前面一句看似有道理,可到底有没有道理却很难说,因为要证实这件事的真假很困难。自古文人相轻,的确是不争的事实,俗话说“文无第一武无第二”,说的大概就是这个道理。
自己的文章好与不好,恐怕还得别人来评判,自己宣传的再好总是缺乏说服力,不大靠得住,别人也不会轻易相信。
虽然很多人都这么说,可也还是有人持反对态度。建筑学家梁思成就第一个不服,他说道:“老婆是自己的好,文章是老婆的好。”
不管梁思成这句话是发自内心还是随口一说,不管他是说给外人听的还是为了取悦林徽因,我都相信林徽因当得起这句话。这句话是梁思成说的,自然不会有人怀疑,若是其他人说的,那就另当别论了。别人能不能当得起这句话,恐怕也有点悬。
哲学家金老用几十年的身体力行,也直接论证了这一点。他一生的行为告诉我们:“老婆是别人的好,文章是别人老婆的好。”
哲学是一切科学的基础,是一门非常严肃的学科,逻辑严密,论据充足。所以,金老肯定是不会骗人的,大家都坚信他说的绝对是真话。这也间接地支持了梁思成的“老婆与文章”这一经典命题的准确性和合理性。
说着说着又扯远了,本来是要说一说棱角问题,怎么又掰扯到女人身上去了,虽然棱角问题离不开女人,不过终究还是有点离题。那就言归正传,还是继续讨论棱角问题。
要想彻底说清楚棱角问题,只是纸上谈兵可能远远不够,最好还是举一些现实生活中活生生的例子,或许这样才更有说服力。我简单列举两个我所了解的现实生活中的例子来稍作说明。
马家庄有一对夫妻,他们到了四十多岁才生了一个儿子。单是满月酒就喝了三天三夜,宴请了所有的亲戚朋友以及村里人。他们生了个儿子倒像是得了天上的星星一样,含在嘴里怕化了、放在手心怕摔了、夏天怕晒了、冬天怕冻了,简直视若珍宝,不让别人说一句,更不让别人骂半句。
总而言之,他们把一切最好的东西都给儿子了,他们认为儿子是他们在这个世界上唯一留恋的人,当然也是他们的命根子。
转眼间二十多年过去,儿子已经长大成人,身高马大,膀阔腰圆,待人接物态度蛮横毫无教养。而老两口已经年过花甲,行动迟缓。儿子不仅不尽心赡养老人,还对老人恶语相向,有时候甚至会拳打脚踢。老父亲的腿被儿子踢断了,老母亲的额头也被儿子的皮鞋尖踢破了,没过几年,老两口就饮恨而终。
对他们来说,儿子出生的时候是瑰宝,他们年老体衰以后,儿子居然变成了他们的仇人,当然他们也变成了儿子的仇人。此时后悔也来不及了,可见事情都有两面性,有好就有坏,有得必有失。
还有刘家弯的一个五十多岁的中老年人,他一共弟兄三个。老大很早就入赘到别人家,作了上门女婿;老二开了一家家具厂,在外地做生意;留在刘家庄的是老三,他继承了两个兄长的全部土地,同时必须要负责赡养父母,给他们养老送终,这是农村一个不成文的传统。赡养父母老人的儿子总要比其他人多分几亩地,多分几件家具和农具等。
老三愿意赡养父母,并不是老三有多孝顺,而是分家的时候老三为了多要父母的那几亩旱坡地。他看上的只是土地而不是父母,世世代代的农民,只有土地是他们唯一的出路,除了种地,再没什么干的。出去打工的人一茬接一茬的都还是回到了农村,还是继续去种地,所以土地对农民来说就是生命,甚至可以说土地比他们的生命还要值钱、还要贵重,农村人为了田垄的一点点交界大打出手的情况屡见不鲜。可是后来土地越来越不值钱,老三的年龄也越来越大,对种地有点力不从心,他就有点不大想要父母那几亩土地了。
不想要土地也罢了,关键是连同和土地一起分给他的父母也不想要了,谁让父母是土地娘家的人呢。这一点当然就是父母的错了,谁让他们活了八十八岁还不入土、还要拖儿子的后腿,老三也看清楚了这个不争的事实。所以,他下定决心把父母和土地一起甩出手,免得还要伺候父母,一日三餐可不是那么容易的事情。
在老太爷还在世的时候,他还没有明目张胆撕扯下那张人皮面具。不过对父母的一日三餐已经伺候得有点不耐烦,言语之间往往会对父母旁敲侧击、指桑骂槐。有时候三餐变两餐,这也无伤大雅,一天两顿饭还是足以维持生命。
过了一二年,老太爷去世,儿子才彻底露出了庐山真面目。他把老母亲的一日两餐直接变成一日一餐,还是他们吃的剩饭才给老母亲像端狗食一样端过去,后来为了方便,直接不管饭了。老太太想吃饭,就得自己去厨房找寻,而厨房的吃食大多都被他们夫妻二人藏了起来,老太太能找到一点馍馍渣和剩饭就得谢天谢地了。
以前,老太太跟着老太爷,每天早上都要喝罐罐茶,老太爷一命呜呼之后,老太太的罐罐茶也断了顿。罐罐茶断了也就断了,有开水喝也可以,就算是没有开水喝有凉水喝也行,最起码不会被渴死。饭少了也无所谓,饥一顿饱一顿也能凑合,短期内总不至于有饿死的风险,好死不如赖活着,活一天是一天呀。
人老了以后会更加爱惜生命,会更加怕死,或许很多人以为老人活了一辈子应该活够了,不惧生死了,可是事实真的是这样吗?据不完全统计,大多数老人还是更愿意活着,即使活着在受罪,也不愿意死去,并且内心深处是非常恐惧死亡的。
问题是不仅仅只是赖活着这么简单,老太太还要面临儿子的推搡毒打,这让一个年近九旬的老人如何受得了?还是一个裹脚老太太,走路一步三巅,摇摇晃晃。不用别人推,她自己被风一刮就倒了,还用得着儿子动手,这简直是浪费儿子的体力,老太太也太不厚道了,别人看见自然要说这个老太太的不是,不懂得体谅儿子,就会给儿子添乱。
俗话说:“父母的心在儿女上,儿女的心在石头上。”看来这句话还是说的不对,你看这两个儿子,老了老了,心不但不在石头上,反而又转到了父母身上。他们非得让父母挨饿受骂遭毒打,他们心里才能好过一点,不然晚上怎么睡得着呢?人们都说无毒不丈夫,看来这句话似乎还是有点道理的。
他们是不是“大丈夫”很难说,但他们确定已是女人的“丈夫”,不知道他们是因为变成女人的丈夫才会成为毒丈夫,还是他们天生就是毒丈夫,这一点似乎很难判断,无法判断的事情自然不能轻易去推断。
人的奴性和劣根性有时候会潜藏得很深,只有到了关键时刻才能发挥出作用来,这个关键时刻或许就是一个导火索,或许就是一个环境,能让一个人内心的恶显露出来的环境。每到这个时候,好人也许会变成坏人,坏人则会变成更坏的人。有时候不单单是个人恶,还会有集体恶。
比如说我们看到有人站在楼顶想跳楼自杀,楼下很快就会集结很多人在观看。有些人会规劝他(她)不要想不开,赶紧下来。但是更多的是看热闹的人,有些人是看热闹不嫌事大,他们看到这个人站在上面不跳,他们就着急了。甚至有人会说,要跳你赶紧跳啊,大家都这么忙的,哪有时间跟你在这儿瞎耽搁。说这话的或许还不是一个人,而是好几个人,甚至是一群人,只要有一个人说,就会有一群人附和,因为他(她)们知道法不责众,即便是因为他(她)们的怂恿而间接导致了这个人跳楼自杀了,他(她)们也不会受到法律的制裁。
本来站在楼顶的这个人只是一时冲动,而当他(她)站在楼顶,近距离面临死亡的时候,他(她)已经没有死意了,可是经不住这些人的怂恿,结果控制不住自己的情绪,纵身一跃,就直接跳下来了。
这就是人性的恶,这个有时候不只是个人的一种恶,有时候也会有集体恶。这种恶是在特定的时间、特定的环境中才产生的,一旦有了这种环境,这个恶很容易就会被激发出来,到最后一发不可收拾,造成无法弥补的悲剧。这种恶古已有之,不是现在才出现的。
鲁迅先生在其《呐喊》自序中写道:“有一回,我竟在画片上忽然会见我久违的许多中国人了,一个绑在中间,许多站在左右,一样是强壮的体格,而显出麻木的神情。据解说,则绑着的是替俄国做了军事上的侦探,正要被日军砍下头颅来示众,而围着的便是来赏鉴这示众的盛举的人们。”
没有多久,又见几个兵,在那边走动。衣服前后的一个大白圆圈,远地里也看得清楚,走过面前的,并且看出号衣上暗红色的镶边——一阵脚步声响,一眨眼,已经拥过了一大簇人。那三三两两的人,也忽然合作一堆,潮一般向前赶;将到丁字街口,便突然立住,簇成一个半圆。
再比如鲁迅先生在其短篇小说《药》里面写道:“老栓也向那边看,却只见一堆人的后背;颈项都伸得很长,仿佛许多鸭,被无形的手捏住了的,向上提着。静了一会,似乎有点声音,便又动摇起来,轰的一声,都向后退;一直散到老栓立着的地方,几乎将他挤倒了。”
鲁迅先生的这两个片段描写的都是砍头的场景,为什么会有这么多人特别是中国人对砍头这个事这么感兴趣呢,说到底还是一种人性的恶在作祟。谁没事干大清早天还没有亮的时候就跑去看砍头,当然其中也有一些人是确实被迫去的,是为了去购买血馒头治病,但这只是其中很小的一部分,大多数人还是为了看热闹。
这种恶不仅仅只针对事不关己的陌生人,有时候在亲人之间也会有恶的存在,包括父母子女,包括宗族邻里等等。也不只城市生活中才有恶,农村生活中同样有恶,可以说恶是不分时间和地域的。
以上列举的两个例子都是真实的案例,你若去这两个地方追索,或许还能找到一点蛛丝马迹。
举别人的例子,未免有点做贼心虚,还要遮遮掩掩、虚与委蛇、化繁为简、修枝剪叶,掩去张三的名,遮住李四的姓,隐去王二麻子的出生地。最后举出来的例子不免有点似是而非、虎头蛇尾,这样讲故事实在不痛快,别人听着也会大费周章、不明所以,犹如雾里看花、水中望月。
所以,最好还是举自己的例子,幸而要论证棱角这个问题,自己还是有点经验,毕竟自己也有一些亲身经历。文章开头就说了,棱角问题的主角,不是父母就是儿女,这个条件我也已经具备。至于讲出来的故事别人爱不爱听,那就不是我所能左右得了的,那又是另外一回事,暂且不论。
4
很多人都说父母和子女是欢喜冤家,正所谓“不是冤家不聚头”嘛。也有人说女儿是父亲的情人,儿子是母亲的情人。这些我都不反对,或许是有一定的道理的,在现实生活中,无数父母子女的关系也都已经充分说明了这一点,完全没必要再去怀疑其真实性。
如果我再继续纠结这个问题,不免有拾人牙慧之嫌,就算是拾人牙慧,也没有过多新鲜的东西。我要说的是另外一件事。
我认为儿女是父母天生的仇人,尤其是母亲。如果从父亲和母亲里面选择一个侧重点的话,那母亲的概率可能要大一些。
一个小生命从诞生开始,做母亲的就在忍受折磨和痛苦,母亲和子女的斗争也已经开始。十月怀胎可不是闹着玩的,虽然男人没有经历过十月怀胎。可是,恐怕世界上没有任何一个男人不会不承认母亲的伟大,不管是东方还是西方,不管是古代还是现代,不管是圣人还是凡人。
十月怀胎也罢了,很多母亲或许都会因为这十个月而获得各种各样的奖励——产妇后遗症。对于大多数妇女来说都可以忍受,谁让她们天生是女人呢?既然生为女人,并且结了婚怀了孕,就要义无反顾地去完成这个神圣而庄严的使命,这是一个女人一生躲不过的劫难。
当然,我们这里说的也还是普遍现象,不包括那些特例。因为有些女人选择永远单身,人家不结婚;或者结婚了也不生孩子,自然就不用去受这种磨难。从这一点来看,这样的女人似乎是明智的,别的不说,最起码人家少了一个仇人。
可是,世事无绝对,是好是坏谁又能准知道呢。虽然做了母亲会有很多限制、很多弱点、很多坏处,可也不能说完全没有一点好处,这个只有做了母亲的人才能明白。孩子刚出生的那一刻,恐怕母亲感觉自己是这个世界上最幸福的人,那种惊喜和激动超越了一切。这是孩子带给母亲的第一件礼物,还是母亲非常喜欢的礼物。
女人应不应该结婚,应不应该生孩子,这个我不知道,我也无权干涉,我只是陈述一个事实而已,绝没有褒贬之意,也不想因此去得罪那些不愿结婚、也不愿生孩子的万千女性。托生为女人就是伟大的,就应该值得尊重,我一向都不会看低任何一个女人,看低女人的男人往往会吃大亏,很多事情都已经证明了这一点,不用我再一一举例说明。我们还是只讨论愿意结婚,并且愿意生孩子的这一类女人。
单是十月怀胎还不足以让母亲和子女成为仇人,任何事都不可能一蹴而就,都有一个变化发展过程,亲情也一样。一个孩子的出生,会产生很多仇人关系,若父母变不成子女的仇人,就是子女变成父母的仇人,或者父母子女互为仇人,总会有一种情况出现。
一个生命的诞生是非常不容易的,一个母亲承受了多少压力和痛苦,恐怕只有母亲自己知道。别人是绝不知道的,尤其是男人,更无从知晓,永远也不可能感同身受。
孩子出生的时候,会把母亲折腾得死去活来,骨骼会发生裂变甚至碎裂。有些母亲会因为难产而一命呜呼;有些母亲因为生孩子而元气大伤,从此一蹶不振、百病缠身;很多母亲为了生孩子,小腹上还要挨一刀,那一刀印痕足有十几公分长,那是一辈子的印记,永远也不会消失。不管是身体上还是精神上,这个烙印都会把母亲和孩子紧紧的拴在一起,已经都这样了,子女还不是母亲的仇人?事情都要讲究依据,这就是铁证。
这才有了后面的“儿行千里母担忧”、“母子十指连心”、“打在儿身,痛在母心”等等俗语。这里都用了“儿”而没有用“女”,绝不是我重男轻女,我也从来没有过重男轻女的思想。只不过我此时只想到了这几句话,这些话已经流传了百年甚至千年,要怪也只能怪古人,这个锅我实在背不动。中国封建社会一直都是男权社会,儒家一直都讲三从四德,而中国封建社会一直都是男人主导的社会,女人只不过是男人的附属品而已。有重男轻女的思想也不足为奇,是合情合理的事情。
或许古人用儿同时指代了儿女也未可知,在这里我们姑且认为就是这个意思吧。
我们不能老是只怪子女,一直说子女是母亲的仇人,如果真的这样,那就是有意偏袒母亲了。
母亲有时候也会成为孩子的仇人,一个母亲辛辛苦苦怀胎十月,临了儿,到孩子出生的时候,谁能保证不出点意外呢。一个不小心,母亲会难产或者小产,轻则母亲或孩子一方罹难,重则双方全部罹难。
若子女罹难,母亲自然成了子女的仇人,就算是子女泉下有知,不会为难母亲,不把已经阴阳两隔的母亲视为仇人。这个母亲的良心恐怕一辈子也不会安宁,她总会感到愧疚,总会认为这是她的错,也总会把自己当成子女的仇人。
经历了十月怀胎,经历了孩子的出生,大多数女人的野性和傲气都会被子女削去一大半。不要以为这就结束了,其实这才只是个开始,这只是九九八十一难的第一难,后面的路才是荆棘丛生、千难万险。
我的儿子是在农历二月初二出生的,所以我给他取了个小名叫初二。他的出生彻底打破了这个家庭的生态平衡,最明显的就是我们夫妻关系,没生初二之前,我们夫妻俩几乎很少拌嘴吵架。几个月半年时间偶尔辩论两句也是为了调节气氛,绝没有大骂特骂、甚至像其他很多夫妻一样出现大打出手的情况。
自从初二介入到这个家庭生活当中以后,我发现我们拌嘴的次数无形中增多了。以前或许三五个月偶尔拌拌嘴,调节一下生活,现在十天半个月就要拌嘴一次,这就是奇事一件。一个小小人儿怎会有如此巨大的能量,我实在想不通。特别是在他一岁之前,很多烦心事都是因初二而起,其实也不过是一些鸡毛蒜皮的小事。或许是初二的突然降临,让我们都有点猝不及防、难以适应,所以在沟通方面出现了问题;或者是我们过于紧张烦躁,导致无法心平气和地去沟通。
幸亏我们的适应能力比较强,心态也比较强大,不到一年就知道如何去应付这种状况,吵架拌嘴的频率自然也就降低了。
初二他妈忍受的痛苦我就不再一一累赘,上文已经提到了。总会经历一两种或者两三种那样的折磨和痛楚,我只能用伟大来形容,因为每个女人都是伟大的,这个词总不至于用错而被人误解。虽然这是个很抽象的概念,却也找不出更合适的字眼来表达,姑且用之。而男人你绝不能用伟大来形容,不是因为男人不伟大,男人当然也有伟大的,但是在父母子女的关系上面,用伟大来形容男人或者说父亲,似乎并不合适。
如果初二他妈仅仅只作为一个女人、仅仅生了初二,我就说她伟大,很多人可能都不同意,当然这只是其中一个原因。还有另外一个非常重要的原因,如果这个原因讲出来还不能让人信服,我就实在没辙了。
这个原因就是她还是我们家的当家人,这是我说她伟大的最重要的论据。这时候又会有人站出来反驳了,肯定会说我们家阴盛阳衰,女权主宰一切,这只怕还是比较客气的说法。有些性格耿直的人,可能会直截了当地说我是怕老婆,这种人可能还不在少数。
怕老婆本来也没什么大不了,于人于己于家都没有什么损害,何乐而不为呢?更何况怕老婆在当下不也是一种时尚吗?虽然我不懂得时尚为何物,但若是时尚找上门来,我也不会排斥。有时候怕老婆可能还会起到很多积极作用,它的好处不胜枚举。
举个很简单的例子,有一个很好的朋友叫你去外面喝酒聚会,你本来不想喝酒或者此时没时间,但是这是一个和你关系非常好而又好长时间都不见了的朋友,怎么办呢?拒绝别人会被人误以为你看不起他或者你不够朋友,违心赴约又实在非你所愿。这时候老婆的作用就发挥出来了,你一句“老婆不同意”或者“正在陪老婆逛街”,朋友又能奈你何。朋友当然也知道老婆的命令绝不可违背,或许朋友也是一位怕老婆也说不定。只是朋友的老婆此时恰巧回娘家了,所以朋友才趁机放纵一下。
看来和朋友一起去喝酒也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真为那些嗜酒如命的男同志担忧。幸亏我不是嗜酒之徒,不然我又得扯多少谎,费尽多少心机。
再举一个例子,有很久不联系的朋友突然找你借钱,你不借吧,会驳了朋友的面子,甚至会因此而失去这份友谊。借钱给他吧,你自己还三餐不济呢,最重要的是你没有把握这个钱借出去了还能不能收回来、什么时候能收回来,这些都是需要慎重考虑的问题。这时候老婆又能解救你于进退两难之间,你一句“钱归老婆管”就可以解决一切烦恼,朋友除了望婆兴叹还能怎么样呢。
当然,我并不是因为这些原因才说初二他妈是我们家的当家人,等我解释完这其中的是非曲直,大家再作定论也不迟。我自己也想作这个当家人,可是我实在能力有限不能胜任,试问谁又不想作一家之主呢?在外面见人得点头哈腰,客客气气;在单位上班更得八面玲珑,处事圆滑,有时候甚至要溜须拍马,阿谀奉承;在公交车上还要时不时地站起来客客气气地给老人孕妇让座位。
在外面辛苦了一天,晚上回到家里还不应该享一享一家之主的小福吗?不应该把在外面受的气在家里撒一撒吗?应该,按理说确实应该。可是,要想撒气,要想成为这一家之主,仅靠以上几个理由还远远不够。
以我自己的亲身经验告诉我,一家之主最起码要具备以下几个条件。首先要勤奋刻苦,吃苦耐劳;其次要有坚韧不拔的毅力,有行事果断的魄力;再者还要上得了厅堂,下得了厨房;除了这些,还要能写会画,能涂能背;最后还要懂得夫妻相处之道,婆媳相处之道;最重要的还要懂得理财之道,菜米油盐酱醋茶可是要实打实的银子才能买回来,而不是大风刮回来的。
说到这里,肯定会有人问我:“女人要是也不具备这些条件呢?”
答:“那就得男人具备这些条件。”
又问:“若两个人都不具备这些条件呢?”
答:“若都不具备,这个家恐怕就没有当家人了,或者两个人都是当家人。”
再问:“如果是这样,那么这个家还能和谐相处吗?”
答:“据我的经验和见闻,恐怕不能。”
综上所述只是冰山一角,沧海一粟,想要作当家人且作好当家人还需要很多素养,我不再一一陈述。单看以上几点,我几乎一样都满足不了。不是咱懒散、懈怠、不思进取,而是个人能力实在有限,或者根本就没有这个天赋。而这些条件或者说能力素养,随便什么吧,初二他妈基本上都具备。既然我不能达到这些基本条件,又凭什么去争当家人的头衔呢,我不想让位都不行,只能甘拜下风,让位与有德者居之。我虽然缺乏能力,但最起码的自知之明还是有的。
如此这般,还有多少人想要争先恐后地抢着去做当家人呢,可见当家人并不是好当的。
5
既然已经出现了主人公初二以及初二他妈,我应该好好的从出身、才学、性格、脾气、个性、长相等方面深入简出地论证一番初二他妈。可是,说多了难免会让人以为我有“老王卖瓜自卖自夸”的嫌疑。一点也不说,也会授人以柄,有人会说我是故意和梁思成唱反调,这顶帽子我实在愧不敢受。所以还是约略说一下初二他妈的情况,不是为贬低或者夸耀她,而是为了让我从这种非议的漩涡中解脱出来。
我和初二他妈第一次相遇已经是十好几年前的事情了,我们从相遇到相识也经历了三年马拉松长跑,第一次相识也已是十年前的事了。这些陈年往事说起来蔓蔓就长了,我在自传里面已经作了详细记载,就不在这里重复了,还是挑重点说说。
就从儿子降生开始说起吧。儿子出生之前在医院折磨了他妈妈三四天,他好像是诚心捣乱似的不愿意出生,最后实在没有办法,她忍受了破腹之痛,才有了初二。
初二的降生,让初二他妈元气大伤,休养了很长时间,都没有恢复到一个相对来说比较良好的状态。相信每个生完孩子的女人都会有同样的感受,这也给很多母亲带来了终生都甩不掉的各种产后修复后遗症。这样一来,孩子和母亲就结下了不解之缘,也结下了不解之仇。
人都是善变的动物,即便是初二把我们大家都折腾得团团转,好几个晚上都不能睡一个囫囵觉。可是当他出生以后,看到他胖嘟嘟的小手小脚,看到他红扑扑脏兮兮的脸蛋,看到他散乱黝黑的头发,甚至看到他龇牙咧嘴地大哭,我们都会不自觉地喜笑颜开,抑制不住内心的激动和兴奋之情。连他的哭声都成了一种美妙的音乐,我们围着他不停地看着欣赏着赞叹着,真感叹母亲的伟大,也感叹初二这个小小生命的神奇,这么一点小人,居然也有情绪,会哭会笑会惹人注目。
不过对初二的怜爱和关注并没有持续多长时间,新鲜劲儿很快就过去了。他的第一声、第一天、甚至是第七天的啼哭我们都能忍受,把它看作是初二精力充沛的证明。可是半个月过去,一个月过去,三个月过去,他还是一直没完没了地啼哭,搅扰得你心绪不宁不说,主要是无法睡觉,那你就不会觉得他的哭声有多么美妙了。
初二睡着的时候,嘴巴像一片刚吐出新芽儿的鹅黄嫩柳叶,细密紧致,曲直合宜。瞌睡了打个哈欠或者张大嘴巴哇哇大哭起来,他的小嘴巴至少能吞进一头小象,这个时候,他的嘴巴成了黑洞,可以吞噬一切。
人们都说夫妻之间相处一段时间会看腻,不过那至少也得三五七年吧。想不到儿子七天就看腻了,从这一点来看,父母和子女之间的关系远不如夫妻关系来得牢靠、来得长久。
我说的只是普遍现象,不是个别现象,或许有七天就看腻甚至厌烦憎恶的夫妻,那肯定是他们结婚之前找的算命先生是个二把刀或者江湖骗子,不会看生辰八字呀。把人家五行里面天生相克相害甚至是相杀的生辰八字硬生生给说成是上三合上六合的美满八字,岂不是存心害人吗?
不过这也符合事物的发展规律,万事万物都在永不停息地发展变化当中,它们都是对立统一的关系,人与人之间的关系自然也不例外。相看两不厌的,恐怕只有敬亭山了,可惜敬亭山离我太远,大概只有在梦里才能去欢喜一场了。
初二可不是一般的孩子,他好像是专为整人应运而生的,一般的婴儿晚上都会睡觉,初二不一样,他睡觉没个准确时间,但晚上基本上都不会睡觉。不用说晚上了,就连白天他都很少睡觉。
6
在一岁之前,他每天晚上都在凌晨两三点以后才睡觉,那么很多人就要问:“那么晚睡觉,他在干嘛呢?”“哭!”人家在哭,或许是在哭着玩,或许是在哭着打发时间,或许是在吊嗓子,长大了想唱戏,谁知道呢。尤其是到了晚上七八点以后,就开始哭闹,一直能哭四五个小时。
其他孩子饿了渴了,水火来了或不舒服了才会哭,初二是吃饱了也哭,饿了也哭,舒服了也哭,不舒服了也哭,抱着要哭,躺下还是哭。当然,人家到底饿还是饱,舒服还是难受,这些我们无从得知。但我想一天那么长时间,他不可能一直都饿着吧,初二他妈也没有不给他喂奶而让他硬生生饿肚子的道理呀。
那么人家为什么白天哭晚上也哭,一天大多数时候都在哭,到底在哭个什么劲儿呢?不知道,我要是知道就成神仙了。我把他抱上哄一下,为是让他不要再哭,就算是我们不睡觉,街坊四邻也要睡觉,不能天天这样吵得邻居无法休息。
孩子的哭声,我相信每个人都领教过,声音尖细刺耳,特别是当你即将睡着的时候,孩子的哭声更能声声入耳,好像专门和你作对一样。你说了他不懂,骂了他不听,简直一点办法都没有。谁让人家是婴儿呢,婴儿的身份就可以掩盖一切问题,能让所有人都哑口无言。
我抱上初二,人家怒目圆睁,哭声反而更大更响。其他的我不知道,有一点我是坚信不疑的,那就是初二肯定是吃饱了,若没吃饱,他怎会有力气哭那么大声。弄清楚了这一点,最起码就不会一直给他喂奶吃了,初二他妈倒省了不少麻烦。
可是有什么用呢?还是没有解决根本问题,人家还是一个劲儿的哭,眼看着初二他妈已经筋疲力尽,毫无办法,我也不能假装看不见。我又把初二抱起来在地上来回转悠,刚开始他还是哭,走着走着,我的脚疼腿麻胳膊酸,人家却不哭了,整个空间一下子寂静下来了。我的自豪感也油然而生,不让他哭简直比登天还难,我却解决了这个问题,哪怕是暂时的也值得高兴。
虽然一直这么抱着转悠不是长久之计,可是除此之外还有什么法儿呢,能清静一刻是一刻。结果我低头一看,人家居然睡着了,感情是人家哭累了自己睡了,大概和我抱起来走没多少关系。
如果真的是这样,那人家无休无止大哭的时候,最好还是放在床上躺着,让人家尽情哭去好了,床上躺着哭最起码比抱起来哭舒服一点,大人孩子都舒服,同样都是哭,你非要给他换一个地方,何必多此一举。
就好比要宰杀一头牛,明明可以让牛高昂着头站着受死,你却非要让牛难受地跪下,以为这样牛会舒服一点。结果牛不仅丢失了尊严,反而更加难受,那两行泪很自然地就流出来了,泪汪汪的让人看着难受。可见,人往往都是在自作聪明。
别人家的孩子都是晚上睡觉时间长,白天睡的少,初二是晚上几乎不睡觉,白天倒是睡,不过也睡不踏实。他睡一会就醒来哭一回,保准折腾的谁也睡不好,好不容易把他哄睡着,以为自己可以补一觉,身体再好,谁也架不住天天晚上这样熬夜折腾。
可是初二偏偏要和你作对,你才刚刚迷糊了不大一会儿,和周公碰面还没有说上两句话,人家哇哇两声就将你的梦境粉碎,一下子让你回到现实中。准确的说,应该是一声,人家不需要两声,只要那一声啼哭,就足以让左邻右舍的人都从美梦回归到噩梦中来。不得不说初二的能量是巨大的,一个人能同时掌握七八家人的睡眠时间,这一点其他人恐怕很难做到。
这样看来,初二似乎一天都不睡觉,难道他可以不睡觉就靠哭来吸收营养、维持生命吗?不是,他也睡觉,不过大多数时间都是在白天,并且白天睡觉时间每次都不会超过半小时,睡一会哭一会,哭完把其他人吵醒他再继续睡,其他人却只能干巴巴坐着,被他搅得睡意全无。
不要看初二眼睛小,笑起来会变成一条缝,可是当他怒目圆睁的时候,眼睛却能变大好几倍。纯黑的瞳孔清澈无暇,这个时候,初二的眼睛又变成了黑洞,能把一切东西都无声无息地吸收进去。
初二真是一个神奇而又伟大的生物,他的伟大在于他对宇宙做出的贡献。宇宙本来有4000亿个黑洞,加上初二的嘴巴和眼睛,宇宙又多了两个黑洞。从此以后,宇宙就有了第4001亿、第4002亿个黑洞,这真是伟大的创举,也是伟大的发现。
初二好像有对哭上瘾,这谁也无可奈何,有瘾的人是不容易改变的,或者说有瘾的人是有无穷无尽的去做那件事的瘾的,谁也阻挡不了。如果我们试图想去戒掉人家的哭瘾,那简直是瞎胡闹,人家非和你拼命不可,这一点已经反复论证过很多次了,已经成了不可改变的事实。
如果你硬是要戒人家爱哭的瘾,不但没有一点效果,反而会适得其反。人家可能会戒掉你想戒掉人家爱哭的瘾,事情确实不大好办。怎么办呢?还是来听听二大妈三姨嫂四姑婆怎么说,她们都说小孩就是这样,得忍耐,忍到一岁就好了。这简直是至理名言,咱怎么没早发现,要是早点发现,不就少打许多麻烦、少受许多折磨吗?就不用每天都愁眉苦脸想对策,只要安安稳稳挨日子就好了,现在虽然是亡羊补牢,却也为时不晚——忍耐!
7
好不容易熬到了一岁,以为万事大吉,一切都会步入正轨。可是初二一下子改变了习惯,以前人家整晚不睡觉,白天一觉也不超过半小时。现在人家颠倒过来了,晚上睡觉,白天不睡,不过每次一觉还是不超过一小时。一小时就一小时,总比半小时要多两刻钟,也算是进步呀,我们谁都没有阻止别人进步的权利,不但不能阻止,还要大力支持,因为儿童是祖国的花朵,是要不惜一切代价去培养的。
这下倒好了,一年好不容易养成的习惯,初二说改就改,可我们不行,我们养成一个习惯要一年,改掉一个习惯还不得三五个月。
或许可以让一个天天吸毒的人戒掉毒瘾,让一个嗜赌成性的人戒掉赌瘾,让一个烂饮成风的人戒掉酒瘾,但你绝不能让一个嗜哭成性的婴儿戒掉哭瘾。谁要能做到这一点,那他就是一个了不起的英雄。我相信所有人都会佩服他,至少我会佩服得五体投地。
虽然晚上都是初二他妈陪着初二熬夜,可是初二他妈一晚上醒来二十八次,我保不齐也得跟着醒来五六次。不是我有多勤快,而是实在睡不着,躺在床上睡不着要比起来不睡更难受,索性起来算了。
虽然我不能把初二怎么样,但起来到他床前瞪他一眼总还可以,说不定他看到我在瞪他,他就乖乖的睡了。这五六次就够我受的了,要是晚上也醒来二十八次,第二天准得进医院不可。要不怎么说初二他妈伟大而我平凡呢,这个时候,伟大和平凡就会一目了然。
这时候想起来自诩为过来人的二大妈三姨嫂四姑婆的话似乎还是不对,你去找人家理论吧,好像师出无名。何况人家谁也没安坏心眼,一切都是为了我们好,这样一想,再怎么好意思去找人家理论,连有这种想法都觉得是犯了大错一样。
可是问题并没有得到解决,咱不能晚上睡不着,白天还陪着初二苦熬,不是不愿意共患难,实在是力所不及,总得想一个折中的办法。这时不能再去找二大妈三姨嫂四姑婆了,那就找张太太王老夫人李四姨娘,她们也说小孩都是这样,忍忍就过去了,两岁就好了。
若说初二没有一丝让人觉得满意的地方,倒也不尽然。还是应该实话实说,不能冤枉人家,在初二两岁之前,唯一让人觉得高兴的事情就是“抓周”,抓周是在他一周岁当天举行的一大盛典,为的是看一看此子将来的志向。抓周的时候,初二母亲在地上铺的一张垫子上面放了很多东西,有书、笔、银元、纸币、玩具、零食等等,摆好之后,她把初二抱了过来,让他爬在垫子前面自己抓。
当时他只会爬行,还不会站立,他爬过去东看看西瞧瞧,也打不定主意应该抓什么好,最后他终于选定一样东西,他抓到手的是一本书。他没有选择银元或纸币,虽然没有了发财的希望,但抓了书,就有考取状元的可能。俗话说“万般皆下品,惟有读书高。”这也足以让人对他刮目相看,之前的磨人、折腾,或许是他将来成才的铺垫也未可知。我们姑且用这种自我陶醉式的精神胜利法来安慰自己吧,除此之外别无他法。
张太太王老夫人李四姨娘人家可是一路披荆斩棘过来的,说的准没错,不听也得听。问题是怎么对付是个难题,一岁的孩子,你打又打不得,骂又骂不得。白天他活泼的像只猴子,我们却在打盹,一边打盹一边还要睁开半只眼盯着他,万一掉床底下去可不是好玩的。
最后还是托了赵五姥姥的堂侄子的三女儿的表姐给我们想出了一个办法。她让我们在地上铺一张席子,把初二直接放席子上,我们都睡在席子上,这样,初二总不会再有从床上掉下去的危险。这个表姐简直是天才,我们怎么就想不到呢,看来还是人多力量大,人外有人天外有天。
心想这样我们总应该睡个好觉了,可睡得正香,天突然下雨了,一下子会把你惊醒,醒来一看,原来是初二撒尿了。不偏不倚,人家刚好浇到你的脸上,好像一个圆形喷壶一样,喷出的尿是一个圆圈,恰巧能覆盖你的脸庞,人家还是躺着撒的,不得不佩服初二精准的方向感。看来放在地上也不保险,还是得警醒点,不能让他把你的脸当尿壶使。那就睡觉的时候在初二和你中间放两个枕头挡一挡,不管有没有效果,心里至少会踏实一点,现在除了病急乱投医还有什么好办法呢?
睡着睡着,突然闻到一股刺鼻的气味,既熟悉又排斥,本来以为是马桶年深日久碎裂了,结果醒来一看,初二在席子四周拉满了黄金泥儿,吓得你赶紧一个鹞子翻身蹿起来。不过在人家看来,这不过是平常小事而已,人家根本没工夫搭理你,还继续在用黄金泥画画,画的是什么,看不懂,大概我们还是缺乏艺术细胞吧。
这次初二算是手下留情了,人家没有给你脸上拉黄金泥,你应该暗自庆幸才对。
看来还是张太太王老夫人李四姨娘有办法,人家毕竟身经百战。人家说小孩两岁以后就会好好睡觉了,这话的确不假。
8
初二两岁以后,晚上基本上可以正常睡眠,虽然一晚上还会醒来三四次,但总比一晚上醒来二十八次要好得多。可能是人家觉得这个游戏玩了两年,实在没什么新意了,或者他自己疲劳了没力气折腾了。
可是,已经被初二折磨了两年之久,他一下子变好,实在让人难以置信,更有点受宠若惊,一时半会还不能适应。就像电影《肖申克的救赎》里面的瑞德和老布一样。
老布在肖申克监狱呆了50年,在监狱的图书馆工作,各种人际关系处理得很好,工作干得也是得心应手。有一天,他被通知刑满释放,得知这个消息,老布不仅不开心,还愁容满面。他拿了一把小水果刀劫持了一名狱友,想通过这种方式来给自己加刑,让自己可以继续留在肖申克监狱。
最终老布还是离开了肖申克监狱,然而出狱没多久,老布就在公寓内自尽了。他已经适应了监狱生活,外面的世界已经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他无法适应、也无法生存。
瑞德也一样,瑞德是一个老好人,他在肖申克监狱呆了40年,前面两次申请假释都被拒绝,第三次终于成功出狱。然而,他在外面的超市找到一份工作,每次想上卫生间的时候都要给管理员打报告,不打报告上不出来,在众目睽睽之下,这让超市的管理员感觉到很尴尬。因为瑞德在肖申克监狱已经习惯了这种模式,每次上洗手间都要打报告。
人都有这种心理舒适区,一旦适应一种环境,再变一个环境可能就难以适应。这才有了“温水煮青蛙”效应,青蛙到死也不会从舒适的水里面跳出来,这就是习惯性和惰性综合作用的结果。
我不得不怀疑,初二这小子不定憋着什么坏呢,咱“骑驴看唱本,走着瞧。”其他的先不管了,最起码能晚上好好睡一觉,这就是天大的好事,夫复何求?
两岁多的初二能走会跑,能说会笑,虽然晚上不再起夜二十八次,可是白天不会让你闲一分钟。
初二一岁多刚学会走路的时候,很喜欢自己走路,你拉都拉不住,他踉踉跄跄一个劲地往前冲。到了两岁多,出门去买点东西,手里提着东西不能抱他,想让他自己走路的时候,他偏偏一步都不走,硬是让你抱。这不是故意捣蛋吗?
这也罢了,他慢慢发现了一样好东西——钱。不管是现金还是手机上的电子货币,在他眼里,都是世界上最好的东西,因为可以在超市买东西。当他发现这一惊人的秘密以后,如获至宝,简直比哥伦布发现新大陆还要高兴。每次出门,走到超市门口的时候,他就要拉你进去逛逛,逛一逛也无妨,主要是这一逛他必定得买一两样东西,要么是玩具,要么是零食。
你不进去吧,他就像路桩一样长在那里;进去不买东西吧,他会撒泼打滚、连哭带闹,非得把东西买上不可,不然你没有任何办法让他停止胡闹。一而再,再而三,他发现只要他闹,他就有玩具和零食。你却一点办法都没有,你不能天天都不出门,也不能把他扔在超市自己回去。如果这样,别人又会说你虐待儿童,这罪名可大了,你万不敢冒天下之大不韪。因为不敢,所以只能乖乖买单,只能被他牵着鼻子走。堂堂七尺之躯,竟被一个两岁幼童指挥得手忙脚乱而毫无办法,这才真叫稀罕事儿。
除了要玩具和零食,初二还要抢你的手机,这下你再也忍无可忍了,其他的都好说,都可以忍耐,可手机是救命稻草啊。你可以三天三夜不吃饭,绝不能一天不看手机,不知道手机有什么魔法,总之每个人都有一个智能机,并且一天到晚都在看手机。好像人所需要的营养都要在手机里面汲取一样。
以前,家里刚有一部按键老年机的时候,你晚上不睡觉,藏在被子里面捣手机,母亲恨得牙痒痒,一顿狂轰滥炸式的骂声就过来了,要么就是噼里啪啦一顿狠揍,好像她对手机有仇一样。
再看看现在,每个父母都有一部智能机,老人比你还玩得溜,一天到晚都在看,不知道她们在看什么,不止他们,就连七八十岁的高龄老人都离不开手机了。现在倒好,连两岁的孩子都被手机蛊惑了,不得不说智能机真是世界上最伟大的发明,没有之一。只是不知道自己的眼睛还能坚持多久,自己的视力范围还能看多远。
初二抢走手机,你无论如何都要抢回来呀。不为自己,也得为初二的眼睛着想,可是你越抢,他就偏不给你,没办法,最后只能用武力解决问题,“棍棒底下出孝子”,不妨试试看。
不管你是要阻止初二寻找人家的快乐,还是你要在棍棒底下打出一个孝子,人家都认为你是有意和他作对,不但不配合,反而会对你越来越有偏见。久而久之,很多事他都会站在你的对立面,专门和你捣乱。
历史是惊人的相似,这久远而又熟悉的一幕,又呈现在你的面前,这种似曾相识的感觉就像陈年老酒一样,让人回味无穷,勾起多少美好的回忆。
曾几何时,我们也是天真无邪的孩童,我们也在大人的生拉强拽中摸爬滚打、撒泼耍赖。可惜,往事如烟随风而逝,昨日还童心未泯的我们已变成今天铁石心肠的他们;昨日还咿呀学语的稚子已变成今天满面风尘的大人;一排排灰土房变成了一栋栋高楼大厦,烂泥、土坑、爬树、鼻涕、灰头土脸以及肆无忌惮的欢笑,变成了商铺、广场、玩具、新衣、干净整洁和谨小慎微的枷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