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蓑衣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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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说
20241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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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春

1

年轻人总是在幻想未来,年长者总是在回忆过去,中年人却被眼下的生活捆缚羁绊住了梦想的翅膀,只能低着头吃力地向前爬行着。尽管他们的肩上已被生活的枷锁勒出道道伤痕,他们还是一言不发,似乎他们已经在庸碌而又乏味的生活面前选择了妥协和忍耐。

不知不觉中已过了而立之年,最近总是会在梦里回到从前,过往的琐碎一点一点串联起来,构成了一幅清晰可辨的童年画卷。

同桌,是一个温暖甜蜜的名词,每次想到它,都会让人有种莫名的心动,因为它承载着人们心灵深处太多美好的回忆。

当大家谈起老同学或者学生时代的时候,同桌是一个永远都无法绕开的话题。很多人可能都已经逐渐淡忘那些同班同学的名字,甚至对他们的印象也越来越模糊不清。但是对于同桌的长相和他们在学习以及生活上的点点滴滴,却能记得清清楚楚。

不得不说,记忆真的是一股非常奇特的能量,它既能带给人痛苦,同时也能带给人快乐和幸福。毫无疑问,童年时光对于每个人来说,都是非常珍贵而神圣的,即便是其中偶尔也夹杂着几许无奈和伤感,但不管怎样,这些都丝毫不能改变人们内心深处对于那无限美好而绵稠的生活的记忆和向往。

小时候,农村没有幼稚园,正式上小学一年级之前有一个学前班。学前班又叫冲气班,它和小学是一个系统,是小学之前的铺垫。学前班一般有两个学期,但是很多小孩子都只上一学期,甚至有些孩子压根不上学前班,而是直接从一年级起步,或七岁入学,或八岁入学,甚至还有九岁十岁入学的孩子。五六岁入学的孩子是极其少见的,一来要在家干农活,二来还要照顾弟弟妹妹,所以大人会尽量让他们晚点去学校。

很多小孩子在入学的时候还穿着开裆裤,但那个时候的快乐或许就是一条开裆裤或者一片白面馍,那种单纯的快乐不是言语可以表达出来的。

我至今都能清晰地记得我第一个同桌的名字,她叫春燕,是个文静而又内向的女生。春燕是我入学以后认识的第一个同学。

她在上小学之前母亲就已经离开人世,也永远离开了幼小的她,这种事对一个小女孩脆弱的心灵所造成的创伤是不言而喻的。就算是被生活磨平棱角的大人,恐怕也很难承受亲人之间这种生离死别的悲痛。

春燕还有一个弟弟,小她两岁,每天上下学弟弟都跟在她后面。她虽然失去了母亲,但身上的衣服穿得干净整齐,反而比我们这些有母亲的孩子要穿得像样的多。

春燕经常穿一条纯白色裤子,那个年龄那个环境的孩子,整天在泥里爬土里钻,能穿干净裤子就已经非常难能可贵了,更不用说是白色裤子。像我们男孩子,不管穿什么衣服,只需一天,就满身是泥是土是一副脏兮兮的样子。不是母亲不给我们洗衣服,而是母亲实在洗不过来,当然母亲那个时候也确实是忙得晕头转向,每天都要起早贪黑地在田里劳作,连她们自己都没时间梳妆打扮,哪里还有闲暇给我们天天洗衣服呢。要知道母亲在那个时候才只不过是一个二十多岁的年轻女人,然而她们却不得不把自己大部分的时间和精力都耗费到那片洒满无数汗水和泪水的黄土地上。

母亲早上很早就去田里,中午放学之前又得马上跑回家给我们做中午饭,自己基本上没有时间休息。一旦哪天母亲回来稍微晚了一点,导致午饭比其他人迟一些,那我们一定会耍小脾气,因为这样一来其他人就会比自己先去学校。大家都是以谁最先到学校而引以为豪的,不管是早上还是下午,大家都会老早就跑到教室去。这无形中会给老师增添许多麻烦,老师早上得跟着我们早起,甚至比我们起得更早,晚上备课要一直到深夜,中午也没时间午休。虽然老师每天都会统一安排大家趴在课桌上午休一会,可是大多数学生无论如何都睡不着,要么趴下装睡,要么发出各种奇怪的声音。

母亲走了以后,春燕姐弟俩是由父亲一手带大的,在后来的很多年父亲一直都没有续娶,至少在春燕结婚之前父亲都是一个人过。

我们去学校的途中,会路过吴家豁县,它在两个大山口互相交逢的豁口处,也是三个村庄汇集的山梁顶上。那里没有一户人家,只有一个特别小的小卖部,那个小卖部只不过是大艮子下面挖出来的一个小窑而已。窑外面随便安装了一扇木板门,里面摆放着小学生用的一些零零碎碎,有学习用品,也有零食小吃。

这个小卖部是春燕的姑姑开的,她姑姑嫁到了吴家豁县,她姑父是村支书,大概有点经济头脑,所以就想到了在一个人流量比较大的交通路口开一个小卖部。

我们几个村的学生,一旦谁手里有个一毛两毛,都会跑到这个小卖部去买点东西。那个时候一毛钱可以买很多东西,比如铅笔刀、小袋瓜子、冰棍、铅笔、橡皮擦等等都是一毛或者五分钱。

春燕偶尔也会去她姑姑的小卖部买东西,每次去她姑姑都不愿意收她的钱,而直接把东西送给她。姑姑知道春燕父亲独自供养两个孩子是多么不容易,但她又无能为力,帮不上什么忙。然而春燕是一个有自尊心的倔强的不愿白得嗟来之物的女孩子,她每次都会把钱硬塞到她姑姑手里,然后跑开。

后来姑姑只能和其他人一样收春燕的钱,另外会给她一点小零食或者小的学习用品作为补助。这些东西春燕也就不好意思再拒绝姑姑,她选择欣然接受,姑姑能为她做的恐怕也只有这些了。

后来,春燕的姑父把小卖部拓大了好几倍,他直接把那个地方推平重建了一排砖瓦房。小卖部也变成了大商店,另外他还同时经营起了其他业务,比如磷肥化肥还有煤炭生意等等。

入学第一天,对于每个孩子来说都是恐惧而麻木的,那时我已经过了八岁。春燕和我做了同桌,当时教室里面有两种课桌,一种是双人课桌,一种是三人课桌,三人桌有时候也会坐四人五人,具体要看班级人数而定。

那种课桌又窄又高,大多都是柳木或者白杨木做成的,没有刷漆也没有喷亮油,只是把毛角磨平了。一张课桌配备一条长凳,一条凳子足以坐四五个人。

那种课桌没有桌框,桌框都得学生自己制作。课桌有四条腿,四条腿之间会由四根方木棍固定,我们会在两条横着的长棍上面用毛线横竖各织一两层密网,把书包放在线网上面,这就是最原始的桌框。

由于一到六年级的课桌和凳子都是一样的标准尺寸,所以我们上一年级的时候坐那种凳子就显得格外吃力,几乎要站起来才能勉强把下巴挂到课桌上。

教室空旷寥廓,学生又多,若是声音小的老师在前面讲课,坐在最后排的同学往往听不清楚老师的讲课内容。不过那个时候的学生眼睛賊尖,视力是极好的,就算坐在最后排,黑板上再小的字也能看得一清二楚。

我们班一共有七十多人,我们的课桌是三人桌,除了我和春燕,另外一个同学是谁我已记不清了。因为那个同学是坐在边上的,春燕坐在中间,我的位置是挨着春燕的。

这七十多人里面有十几个学生还是二年级的,因为二年级的教室实在是容纳不下他们,所以老师们经过研究决定,把他们放到了我们一年级的教室,让他们和我们一起排班上课,事实上是我们跟着他们一起混日子。

虽然我们只是一年级的小学生,但那个时候已经有了派系之争。我们班有好几个派系,首先男生和女生是两个不同的阵营,然后成绩好的学生和成绩差的学生是两个不同的阵营。在男生里面也分各种不同的派系,每个派系一般都有一个领头的学生,其他学生都唯此人马首是瞻,一切都听领头人的安排。女生也是一样,她们或处于嫉妒心或处于羡慕心,会处处和另外一个阵营的学生作对。最直接最明显的对抗方式就是一派不和另外一派的学生说话,天天开启冷战模式,玩的时候大家也是彼此分开玩。听起来虽然好笑,可是在那个时候那个年龄的小学生心里,那几乎是一种残酷的虐待和摧残,尤其是在他们幼小的心灵上。

如果哪天有哪个学生没有遂他人的意,那么那个学生很有可能会联合其他学生一起孤立或者攻击诽谤这个学生,那种痛苦和悲伤没有感同身受的人是不会理解的。

男生大多数是为了争夺班长或者体育委员的职位而和另外一个阵营的人作对。当时大家笼络人心的办法也很简单,或是一块带油或带花的好吃的馍馍,或是一块牛奶糖,或是一张彩色的明信片等等。

我们班有一个男生,他似乎从来都不洗手,这一点从他那双手的颜色就可以看出来。至于他有没有天天洗脸,倒是不容易看出来,反正眼角好像没有太多眼屎,和大家没什么明显的不同。但是他的一双手完全就是黑色的,那上面的污垢就像是雨后地面上的苔藓一样,密密茸茸的,只不过苔藓是绿色,他的手是黑色。他的学习不好,人也很调皮,但是他有一个优势是我们任何人都没有的。那就是他书包里的馍馍,他的馍馍质量一直都是我们班最好的,不是油卷就是锅盔,再就是白面饼子里面卷了一层厚厚的香草,不管是品相还是味道,都极具诱惑力。

从这一点可以看出他的母亲厨艺高超,且非常疼爱他这个小儿子。我们班的每个同学都对他的馍馍垂涎三尺,都绞尽脑汁想骗取哪怕是一丁点的馍馍渣,以此来满足味蕾的躁动。有些人会花言巧语骗他,有些人会用自己的馍馍或小玩具来交换,还有的人会用作业来换取他那好吃又好看的馍馍。

这个同学倒也不傻,他不会轻易地把馍馍送给其他人,但是他经常会很乐意把馍馍给春燕分一部分。不知道他这样做的动机是什么,是出于天生的怜悯之心还是纯粹的爱美之心。总之每当这个时候,春燕都会毫不犹豫地拒绝他,而这一举动也会招来班里其他学生的起哄。

多年过去,对春燕的印象还能如此深刻,有很多原因,她的母亲离世只是其中一个原因。

她母亲应该是在她上小学前后才去世的,那段时间同村很多高年级的同学都在说这个事,所以我们大家都知道。

我和春燕不是一个村子的,可是我们的村庄距离比较近,方向也大概相同,上下学要走同一条路,所以我们两个村子发生的所有事情大家都能互通有无,几乎没什么秘密可言。

我们一年级的时候就开始上美术课和音乐课,当时美术课和音乐课都是同一个老师,那是个男老师,姓贾。大家都叫他小贾老师,然而他的年龄却不小了,他还是我父亲的老师,年龄大概超过五十了。当时对于大人的年龄不是那么敏感,五十不过是我大概的推测。

之所以叫他小贾老师,是因为我们学校还有一个老师也姓贾,他是我们学校的校长,也是小贾老师的亲哥哥。大家都叫校长为大贾,大贾胖硕,小贾瘦小,他们兄弟俩的长相和体型完全不一样,根本看不出来有亲兄弟的影子。

小贾老师是我们整个小学的音乐老师兼美术老师。从同学们的流言蜚语得知,小贾并不是专业的美术老师,也不是专业的音乐老师。那个时候我们小学是没有专门的美术老师和音乐老师的,或者说至少没有从美术专业和音乐专业毕业的老师授课。

虽然身兼数职,小贾老师却并没因此而多拿一分钱,只是无条件地无怨无悔地为我们这些大山里的穷孩子默默付出着他所有的心血。他也会将自己的一生都奉献到这个平凡而又伟大的岗位上,奉献给农村大山一茬又一茬的孩子们。

除了这两门艺术课,小贾老师还是我们一年级的班主任,兼任我们的语文和数学老师。除此之外,小贾老师的书法也是独具一格。不得不说,小贾老师的确是多才多艺,德艺双馨。

我是一个几乎没有一点艺术细胞的小学生,上音乐课的时候还可以勉强跟着老师胡乱唱几句。可是上美术课的时候就不行了,不管是干涩的蜡笔,还是水润的彩笔,在我手里都勾勒不出任何漂亮的图画,就算是看着老师黑板上的模板,我也很难画出完整的图案来。

美术课让我很头疼,而我的同桌春燕好像是天生的画家一样,不管她画什么都能画得栩栩如生,美术本上几乎全都是100分的满分。而我的本子上面不是60分就是70分。

后来春燕教会了我画一种画,那就是花开富贵。不用说谁都知道这就是牡丹,她画的牡丹是花瓶里面的插花,先画一个四方形的瓷瓶,然后再从瓶口延伸开画一些弯曲的枝干,接着在枝干上画几片叶子,最后再到枝干尽头画上花苞。

这就是一幅完整的花开富贵图,叶子染成绿色,花苞染成粉色或者红色。这是我小学唯一会画的画,也是到如今我唯一会画的画。

从这一点不难看出春燕是一个心灵手巧的女生,不光美术成绩好,她的文化课,也就是语文和数学,在班里面也是稳居前列的。

我们一年级的同学,平均年龄在八岁左右,那个年龄的孩子真是让人捉摸不透。有天真无邪的一面,也有调皮捣蛋的一面,甚至还有恶意搞怪的一面。

说来也怪,按理说八岁左右的孩子是不会明白男女之情是怎么一回事的,可是我们那个时候的男生偏偏对这些事已经产生了一丝懵懵懂懂的感觉。相信女生也是一样,她们甚至比我们更早就懂得这些。

春燕长着一头黑黝黝的长发,圆圆的小脸蛋就像刚剥完皮的熟鸡蛋一样,光滑柔软,白皙纤细,很显然她是一个漂亮又可爱的女生。这样的女生是大多数男生都会喜欢的对象,班里面一些男同学经常会在她的背后鼓捣她的头发,要么就在她的作业本上面乱涂乱画,有时候会当着她的面露出一脸坏笑,或者说几句让人脸红心跳的流氓话。流氓话虽然粗糙刺耳,却是纯粹而率真的,大家不会认为那是不可原谅的或者多么难以接受的,只觉得那是一种正常的沟通而已。

春燕是一个可怜的孩子,可是那个年龄的大多数男孩子无疑不懂得如何去释放哪怕一丝的怜悯之心,当然更不懂得如何怜香惜玉。有时候为了彰显自己的与众不同,可能会故意捉弄别人以求达到被人另眼相看的效果和目的。

我想班里面的大多数男生都是喜欢春燕的,只不过他们表达喜欢的方式有点独特罢了。

每天早上五点左右,我们都会起床准备去上学,有时候还要比这个时间更早。母亲缝制的粗布书包,在前一天晚上就会收拾好,里面除了书本和铅笔盒,还会装有一两个馒头或者一两块白面烙饼,外加一瓶凉水,有些学生还会装一两根大白葱。这就是我们一上午或者一整天的干粮。

大多数时候,我们都喝直接从井里打上来的凉水,尤其是大夏天,趴在水桶边,咕噜咕噜一气喝几大口凉水,那感觉堪比玉液琼浆,谁也不会因为这个而闹肚子或者有什么不舒服。

不知道为什么早上那么早就要去上学,老师一再强调让我们天亮了再去学校,不要去太早,可是根本没人听老师的劝告。

尤其是在冬天,早上五点钟,月亮还挂在天边,满天的繁星还在闪着耀眼的光芒,田野上蒙着一层淡淡的忧伤而又多情的银白,公鸡才打过两次更。很多人都在做着甜蜜的美梦,这个时候就能隐约听见有人在门外喊着起床上学的口号了,当然他们都是高年级学生。一语惊醒梦中人,我也会一下翻起身,快速穿好衣服,背上书包跑出大门,跟着大家一起去学校。

每年冬天,很多学生的手上都会得冻疮,脚后跟也会皲裂开来。每天晚上临睡觉的时候,母亲都会在脚后跟处抹一层棒棒油,塑料纸包裹着的棒棒油和大人食指般大小,一棒两毛钱。棒棒油抹到干裂的伤口处,凉丝丝的,伤口过不了几天就缓解了。没有棒棒油的人家,会在伤口皲裂的地方抹一层老猪油,也就是上一年或者更久之前剩下的已经过期无法食用的猪油,最好是那种已经变成黑色的猪油,治伤口皲裂是最有效果的。

早上五点到八点之间是我们的早读时间,八点多开始上课,早上一般有四节课,中午12点正式放学。下午两点半开始上课,下午只有两节课,四点半左右就结束了。接下来就是活动课时间,活动课一般四十分钟,活动课其实就是自由玩耍的时间。活动课结束以后就是下午自习课,自习课上我们一般都是写老师当天布置的作业。我们那个时候的作业,绝大多数同学都会在学校完成,要么活动课写作业,要么自习课写作业。只有极少数同学会把作业带回家去写。

我们的父母至少有百分之九十都是大字不识一个的文盲,极个别家长上过一两年学,然而要让他们来辅导我们的作业,哪怕是最低一年级的作业,他们都是不会的。所以我们所有的作业全部都是自己独立完成,第二天去学校交给老师,老师经过认真的批改之后会把错误的地方标注出来。每个人的每一道题老师都会认认真真的批改,大家都会出错的典型题目老师会在课堂上统一讲解一遍。

期中考试或者期末考试结束后,老师会不定期到部分学生家里进行家访活动,把这些学生在学校的整体表现给家长详细汇报总结一遍。这样有助于学生更好地成长。

去学校的时候不用排队,也不用家长护送,大家都是成群结队自由行走在山间小路,跟着高年级的学生翻山越岭一起去学校。中午和下午放学的时候却要排着队回来,一个村庄一个队列,有两个路队长,一个正队长一个副队长,路队长都是由高年级学生担任。

路队长主要负责队列的秩序和大家的安全,他们一前一后,一旦发现有人脱离队伍或者队列出现混乱的情况,路队长会及时发出命令纠正过来。有时候会有个别一些小孩子打架,这种情况路队长是必须要汇报给学校老师的,由老师来做最后的裁决。

那时农村没有水泥硬化路,每一条道路都是颠簸而窄小的泥土路,路上除了牛羊等牲畜就是人,没有任何机动车辆。偶尔会有自行车,不过自行车不常见,要么是邮差骑自行车送信,要么是乡镇的公职人员骑自行车办公。那时的自行车在路上是一道非常靓丽的风景。

中午十二点放学,大家会排着长长的队伍回家来吃饭,有些离学校比较远的同学中午不回家,他们中午会待在学校,早上来学校之前已经带够了干粮和水。

春燕经常中午不回家,一直到下午六点放学后才跟着大队伍一起回家去,虽然她家离学校只有不到三里路,可是她的父亲似乎每天都在忙着田里的劳作,中午没时间给她做饭。

我偶尔中午不回家,大多数情况下都会回家去吃中午饭。一中午待在学校着实无聊透顶,那漫长的午后时间对我来说,就是一种寂寥而痛苦的折磨。

中午不回家的学生很少,一个班一般也就那么五六个人,他们要么是家离学校很远的学生,要么是父母太忙中午没时间回家给他们做饭的学生。每当这个时候,大家都会跑出学校到操场上去玩,操场是学校外面一大片空旷辽阔的土坪。操场最北面有一排土坯房,最边上一间是一个小卖部,其他房间都是村部办公室。操场南边是戏台,每年唱社戏的时候,操场上都会挤满看戏的人群。很多小孩子都会爬到戏台沿子上,近距离观看那些唱戏的演员和乐器师。

每天中午,那些不回家的学生都会跑到戏台上面去玩,有人在台上扮演生旦净丑,有人在台下扮演群众小贩。

除了这些,我们经常会用踢毽子或打沙包或滚铁环来打发那无聊而漫长的午后时间。记得学校西北角处有一片杏树林,很多杏树已经有一抱之粗,我们实在无事可做的时候会爬到杏树上去玩,运气好的时候还可以在杏树上掏到鸟窝。

五年级的时候,我转学到了另外一所小学读书。最让我记忆深刻也最难忘的恐怕只有我那个既漂亮又温柔的同桌春燕。我却没来得及或者说压根就没勇气和她说一句道别的话,甚至我都没勇气去学校和老师以及同学们作最后的分手告别。

那天,是父亲去学校办理一切转学事宜的。

从此以后,我再也没见过春燕,时隔多年,偶尔回忆过往,还能时常想起她,内心也会泛起一丝波澜不惊的涟漪,或许,这就是生活赐予我们的幸福和感动。

2

田堡初级中学,坐落在谭河街道西侧的野狐屲底下。

谭河街道紧邻学校,狭窄细长,大概只有四十步的宽度,长度却足足有一里路。坑坑洼洼的泥土街道两旁,盖满了一排排小瓦房,它们都是做生意用的小铺面,每逢“一、四、七”日,附近的村民都会来田堡街道赶集,这几天被定为“赶集日”。

每逢赶集日,街道两旁的铺面里面和门口,都会堆满琳琅满目的杂货商品,整条街道也被男女老少挤得水泄不通。他们有些人是来买一些物品,有些人则是特意跑到集市来凑热闹。

谭河街道是附近十里八乡最热闹的地方,也是人口最密集的地方,街道上有卖零食玩具的、有卖水果蔬菜的、有卖衣服鞋帽的、有卖各种杂货的、还有粮食收购站、牲口市场等等。

街道尽头有一条小巷子,巷子里面又是另外一番天地,那里有一个很大的牲畜交易市场,专门买卖牛羊猪鸡鸭等家畜家禽,全部都是活物交易,谭河街道没有屠宰场。

五岁的时候,父亲带我来过一次牲畜市场,我们买了一头小猪仔,带回去仅仅两天时间,那个小猪仔就开始拉稀不止,找兽医开了好几服药吃了还是无济于事。这头小猪仔是父亲花了很大价钱,和贩子们讨价还价了几个小时才买下来的,当时谈价的方法比较新奇,不像现在大家都是口头说多少多少钱少多少多少钱,那个时候谈价都是在袖子里面用手指互相出价,这叫做“袖里乾坤”。

最后实在是没办法,父亲就带着那头小猪仔又去了谭河街道的牲畜市场,用它倒换了一面牛皮大鼓,那面鼓质量非常好,我们家族用了十几年都还完好无损。

对我来说,谭河街道有一种熟悉的亲切感,在我上中学之前,父亲带我来过很多次,而母亲很少带我来赶集。很小的时候,我就知道赶集的含义了,每次逢集,母亲和村里其他妇女一起去结伴赶集的时候,都不带孩子,她把我们锁在家里,让我们在院子里玩。如果带上我们,我们则对一切新鲜好玩的东西都感兴趣,会缠着母亲们让她们给我们买玩具买好吃的,这是每一个小孩子的天性,却会使母亲们非常为难。

当时,家里的经济条件不好,连那些生活必需品都没钱购买,更不用说买玩具了。母亲每次去赶集的时候,通常会背半袋子玉米或小麦到集市上去卖,换了钱,再购买一点其他东西。每次我想跟着母亲去赶集,纠缠不休的时候她就会说:“你就在家里等着,我去集市上给你买一个‘耽搁娃’回来。”等她回来,我才知道所谓的“耽搁娃”就是什么都没有,我被“耽搁”了。

到我长大一些后,渐渐明白了生活的艰辛,也就不会死乞白赖要跟着母亲去赶集了。

学校大门在校园最东边一排商铺正中间,大门是两扇刷了银白色油漆的铁栏杆焊接而成的。两扇大门上面各开了一扇小门,平时大家都走小门,只有周末或放假的时候,大门才会打开。校门口出来,就是嘈杂的谭河街道,学校大门口正对着太阳升起的东方,背靠神秘的野狐屲。校门两侧各有一个商店,正对街口的是商店的正门。

两个商店的老板,都是学校的民用老师,是教育局花了极低的工资请的代课老师,他们是没有编制的临时工。很多老师因为工资收入太低无法维持正常的生活,所以老早就辞职不干了,或去经商,或去干其他行业。皇天不负有心人,那些坚持到底的老师,终于得到了应有的回报,他们绝大多数人后来都转正了,不仅工资增加了不少,退休以后也有不菲的退休金。

进校门右手边那个商店的老师叫鲍鹏程,身材瘦小,说话慢吞吞的声音有点沙哑,做事不紧不慢,脾气不急不躁。他妻子却又大又高,又白又胖,脾气暴躁,和鲍鹏程形成鲜明的反差。我们去商店买东西的时候,经常会看到鲍鹏程被他那拉着黑脸好像每个人都欠了她八百吊钱的老婆骂得低头不语。

进校门左手边那个商店的老师叫李致学,他身材魁梧,脾气温和,说话稍微带点结巴,但语言表达十分准确。他妻子性格温柔,处事周全细致,对每个顾客都笑嘻嘻的,所以大家都愿意去她家店里买东西。

每到赶集日,这两个老师就会去自己的商店帮忙卖货,如果这天有他们自己的课程,他们会和其他老师调换一下上课时间。这两个老师虽然分属同行,但也是竞争对手,他们俩平时在学校很少说话,在生意上更是明争暗斗,互不相让。

田堡中学占地面积不大,大概只有五十亩左右,呈南北狭长分布,坐落于野狐屲底下的是一排整齐的教师宿舍,宿舍北边不远处是公共厕所,宿舍南边是水房和小食堂。水房的正东面,也就是整个学校的最南面一排,也是教师宿舍,这一排宿舍紧邻乡政府大院,我们的教师宿舍和乡政府大院仅有一墙之隔。我上初中的时候乡政府已经不复存在了,田堡乡政府和四河乡政府合并到一处,田堡乡政府的人员设施全部搬迁到了四河,从此以后,我们就属于四河乡政府管辖了。田堡乡政府大院也被彻底废弃。

小食堂是老师吃饭的地方,其实也就一间不到五十平米的小砖房。学校老师不多,一共三十多人,很多人打了饭就回自己宿舍吃了。小食堂开了一学期就关闭了,不知道是因为成本太高经营不下去,还是因为食堂的饭菜不可口大家都不喜欢吃的缘故。宿舍下面就是校园,校园里面盖了四座大平房作为三个年级的教室,每一座房子被分割成了三个小教室,一个教室里面可以容纳七十人左右。

学校的正大门和西面的教职工宿舍之间,隔着一块小花园和一个小广场,花园里面种了几棵大大小小的松树和柏树。其中一棵松树已经有大几十年树龄,树身高大,枝繁叶茂,树干粗壮挺直,沧桑古朴,很多学生都会去这棵松树底下读书。松树后面不远处就是升旗台,旗杆固定在一个水泥高台子上面,台子上面有两根细长的钢管旗杆,一杆升国旗,一杆升校旗。

旗杆在小广场的最中心,广场两边各有两座教室,教室和广场边缘接壤的地方种满了大柳树。每年三月份,红墙灰瓦的教室,加上绿意嫣然的柳树,使整个校园都充满了生命的气息。飘飞的柳絮撒满校园的各个角落,也会落在那些在柳树下读书的学子头上。

学校最北边是一块大土操场,操场上有两个篮球场,三个乒乓球台,两个羽毛球场。每个篮球场上,都栽了两个篮球架子,篮球架是粗壮的钢管,篮板是笨拙的柳木板。乒乓球台的支柱是小红砖砌起来的垛子,上面是水泥抹平的光滑的灰色台面。羽毛球场的两边各栽了一根木杆,羽毛球网子是两根木杆之间的一条长绳子。操场每天都尘土飞扬,尤其是春天刮沙尘暴的时候。

这简陋的操场,不知承载了多少快乐和记忆,那时大家正处在青春敏感期,精力旺盛,活泼好动,一下课就直奔操场占位置去了。

初中开始就要住校,大多数学生都是寄宿生,只有学校周围几个村落的学生,住在自己家里,他们中午和晚上都会回家。寄宿在学校,意味着每个人就要正式开始独立生活了,自己做饭,自己洗衣服,自己收拾卫生,还要学会如何与室友们融洽相处。

很多学生还没有学会独立生活,就被现实的洪流打翻在地,只能硬着头皮爬起来,继续向前。大家已经是十三岁左右的小大人,不能永远都活在父母温暖的羽翼之下,做温室里的花朵,鸟儿长大了都要离开巢穴,学会自己飞翔。

3

到了初中这个新社会,大家最初只认识自己的几个小学同学,慢慢才开始认识新同学,首先从自己的同桌开始,大概每个人刚到初中的第一个朋友,都是自己的同桌。我在班里结识的第一个朋友也是我的同桌,他叫李庆,是一个性格内向的“蔫”脾气男生,他善良淳朴,敦厚老实。个头和我差不多,不怎么说话,但总是笑眯眯的。

刚开始我们两个也很少说话,有一天,我去操场占乒乓球台子,一下课我就冲出教室,跑了过去,结果还是晚了一步,发现三个乒乓球台都被别人抢先一步占了。我垂头丧气,正准备回教室的时候,突然听见有人在背后喊我的名字,我抬头一看,原来是李庆。他和他的三个小学同学已经占了其中一个乒乓球台,李庆喊我过去一起玩,就这样我们慢慢熟悉了。

经常和李庆一起来打乒乓球的还有一个女生,是他的小学同学,初中他们又分到了一个班,她的名字叫李珮環。她很喜欢打乒乓球,我们是在操场打乒乓球的时候通过李庆认识的,久而久之,大家就都混熟了。

李珮環的座位在我的左前方,她很健谈,性格豪放直爽大大咧咧,长得眉清目秀唇红齿白。一双又大又圆的眼睛传神动人,嘴角两边挂着两个浅浅的小酒窝,圆圆的小脸上有两道若隐若现的坨红。她为人正直,就是有点刀子嘴豆腐心,脾气有点急躁。

即便如此,我们俩的关系还是很微妙,有种说不清的感觉。李珮環经常会转过头跟我说话,我也希望她能时常接近我,慢慢就产生了一种若即若离的情愫。我不知道这是不是传说中的“爱情”,就算是传说中的爱情,也不过是萌芽状态,不久就被扼杀在了摇篮里。或者根本不是爱情,只是一种专属于那个年龄段的心理情绪罢了。

我自始至终都不知道李珮環如何理解这种情绪,她大概和我一样,也是迷迷糊糊云里雾里。曾经有一段时间,我们交往得很频繁,走得很近,可能班里有些人会在背后议论纷纷。但是,这种关系持续的时间很短,一方面也是因为她的脾气。从此以后,我们之间慢慢变得疏远了,终于两不相欠,各自安好,相忘于江湖。

虽然我和李珮環渐行渐远,但她毕竟在我的青春中留下过印记,在我平静而又枯燥的生活中激起了阵阵涟漪,这已经足够了。通过她,我也结识了一些朋友,当时和她关系很好的一个同学,名叫马林儿,她分在了隔壁班。有一次,马林儿要参加学校的一个舞蹈演出,领队老师要求每个人必须穿一套豆绿色迷彩服,很多人都没有这种衣服,尤其是女生,马林儿也一样。当时我正好有一套,本来是母亲给表哥买的,后来他没有穿就留给我了,李珮環知道了就从我这里借去给她同学演出穿。

这件事令我印象深刻,其中还有一段小插曲,这套迷彩服本来已经有人从我这里借过了,是我们班一个女生,她也是舞蹈队一员,也要参加这次演出。李珮環是后面才问我借的,我又出尔反尔,把衣服借给了李珮環,这件事我觉得做得不是很地道,一直耿耿于怀,失信于人的滋味并不好受。

演出结束以后,马林儿亲自把衣服还给了我,我们自然而然成了很好的朋友。这是我第一次认识她,高挑苗条的身材,油光闪亮的长发落在肩上,微风吹过,一股淡淡的茉莉清香迎面扑来。她脸色红润,皮肤细嫩,一对细密的罥烟眉下面,闪现着一双聪明伶俐的大眼睛。她给我还衣服的时候,我们才算真正认识,我当时还有点害羞。平时似乎天不怕地不怕,但和男生打交道比较多,和女生很少交往,对女生有一种天然的羞怯感。

熟悉了以后,我和马林儿交往得就比较频繁了,她还戏言说做我“拜姐”,我当她“拜弟”,因为她自己说她比我大几个月。我们都知道这不过是一句玩笑话,但依旧非常开心,这样的友谊既单纯又神圣,没有掺杂任何世俗名利,也没有任何利益纠葛。

或许,这就是青春该有的样子,可以肆无忌惮地笑,也可以撕心裂肺地哭,安静的时候,像一只沉睡的雌兔,放开的时候,像一头奔跑的骏马。

4

初一的时候,学校的集体宿舍不够用,我们所有人都在校外住宿,租的是谭河街道那些村民自建的土坯房,我当时住在街道入口处的一个老婆婆家里。

老婆婆家还是那种土堡式的深宅大院,院墙又高又厚,是用黄土夯实垒建起来的,院墙上面可以并排走两个人。院子坐落在甜河河畔上面的一块平地上,院基要比大门外面的小巷子高出两米多。进大门要上六七级石板台阶,大门是一块经历了几十年风吹雨打依旧如故的暗灰色柳木板,像是镶嵌在院墙里面一样,门廊上面搭了遮雨的门檐。大门右边建了一个小高房,高房要比普通房子高三四米,很多人家都有这种小高房。小高房西面一排是厨房和偏房,大门正对面就是主屋上房。

这个老婆婆当时已经七十多岁,满头灰发步履蹒跚,但是精神很好,她是我小学同学士奇的外祖母。她的老伴已经故去多年,家里只有一个三十岁还未成家的儿子。她儿子身材高大,相貌清秀,听她说是因为儿子眼光太高,别人介绍的他几乎都看不上,总是挑三拣四眼高手低,所以一直都没成家。

我就住在她家上房,上房盘了一张大土炕,住着我、士奇、蔡斌、还有我们村的两个小伙伴。士奇外祖母也住在上房,她睡在一张双人软沙发上。冬天,那个土炕经常是不温不火、不冷不热的状态,家里就她一个老人,儿子不在家,她没时间也没精力去收拾那么多烧炕的燃料。幸亏我们人多,加上青春期火气大,也就不会感觉太冷。

我们做饭的小屋是个杂物间,小房间又窄又小,只有不到一米五的宽度,里面放着一条大长凳。我们四个人的煤油炉子都放在长凳上面,其他的做饭物品,都放在一口木箱子里面,当时每个人都有一口老式的木箱子,它们大多数都是母亲们的嫁妆。

士奇有她外祖母做饭,所以不用和我们挤在一块。我们四个人勉强能够挤在那里面做饭,刚开始,四个小煤油炉子同时打开,一股强烈的煤油味一下子就溢满整个小房间。做出来的饭,全是煤油味,前面两个星期,简直难以下咽,后面慢慢也就习惯了。我几乎天天都做同一种饭,就是蒙面或者说焐干饭。先在锅里少倒点油,再削一个土豆切成土豆块或者土豆片,放锅里面稍微炒一下,再倒点水,最后在土豆上面覆盖一层面条或者面片,用小火焐一刻钟,就可以出锅了。我懒得揉面,直接用筷子搅一点碎面疙瘩放里面,这就是我的焐干饭,吃了三年,一直到初中毕业。

刚上初中,我和小学同学蔡斌两个人合伙做饭。他个头不高,胖嘟嘟的,有点鬼灵精怪,他和我一样属于调皮捣蛋一类,在班里也算是一号人物。最让人羡慕的是,他那一手好字,他写字很快很潇洒,经常被老师叫到讲台上面抄写授课笔记或作业。除此之外,蔡斌还有一副好嗓子,唱歌很好听,每次表演节目,他和我们班另外两个同学马宝以及谭平组成铁三角,一起合唱一些经典老歌曲,唱的最多的是迟志强和陈星的歌曲。

李庆当时住在谭河街道中间的一个小巷子里面,他的房东是谭河街道的生意人,经营着一间磨坊。他和其他几个男生,就住在磨坊后面的一个四合院里,他们的宿舍也是一张大通铺,不过不是土炕,而是木板床。冬天,他们都是用电热毯取暖,因为房东自己有磨坊,用的是三项动力电,大概电费比较便宜。我经常跑到他宿舍去玩,我的宿舍他来的却很少,毕竟在人家上房里面,还有房东老婆婆一起住,很不方便。

当时,谭河街道有一个非常出名的烟馆,这个烟馆坐落在谭河街道正中间,就在我们学校大门斜对面。烟馆隐藏在一个杂货铺里面,杂货铺是一个六十多岁的老太太经营,大家都叫她老婆子。

老婆子把一盒盒香烟拆开来卖,价钱从两毛到一块都有,分不同的档次,学生一般都抽一根两毛钱的低档香烟。每天晚上放学后,这个杂货铺里面,就挤满了抽烟的学生。杂货铺窗户边放着一套铁架子高低床,可以坐五六个人,其他人都坐在凳子上或蹲在地上。烟馆里面时常烟雾缭绕犹如仙境,学生们享受着那种吞云吐雾的时髦和快感。

烟馆不仅只是学生抽烟的地方,也是重要的聚会场所。每次冲突一触即发的时候,双方都会先来烟馆谈判,如果谈判成功,自然熄火,如果谈判失败,下一步就准备开打。当时田堡初中有两大组织,被称为双龙会和七匹狼,成员都是一些平时不爱学习专门喜欢打架的学生。双龙会一共十二人,两个龙头一文一武,一唱一和,青龙主打,白龙主和,双龙会成员大多数都是初三复读生。

七匹狼成员自然只有七个人,他们都是初二的应届生。同学之间发生一些不可调和的矛盾和纠纷,必须要开打的时候,如果有一方势单力薄,而另一方人强马壮,那么弱势一方就会通过关系,请双龙会或七匹狼出面来调解。

我们偶尔也会去烟馆看看热闹,但去的最多的地方还是木器厂大院,木器厂大院就在磨坊正对面,是建明带我们去的,建明是李庆的小学同学。建明三叔是这个木器厂大院的管理员,这个木器厂是谭河街道最大的老板苟文明的产业之一,也是谭河街道唯一的木器厂。木器厂西面有一排房子,其中最大的一间房,就是建明三叔的宿舍兼办公室,建明初中三年一直都住在他三叔这里。

建明三叔隔三差五都要去县城采购新木料,或者给客户运送木材,晚上经常回不来,每当这个时候,建明就带我们去他那里玩个透夜。我们大家每人凑点钱,买一些啤酒零食香烟瓜子之类,我和李庆两个人不抽烟也不喝酒。偌大的木器厂大院,就建明三叔一个人住,晚上很安静,不怕被人打扰,也不用担心打扰到别人。我们尽情玩乐,一直到天亮。

有一天,凌晨四点左右,建明三叔突然回来了,他进到屋子的时候我们正在打牌,屋子里面乌烟瘴气,一股香烟啤酒的味道,地上到处是瓜子皮和烟头。他虽然没有暴跳如雷,但是眼神投射出来的寒光,也让我们望而生畏。我们马上就去了学校,校园一角有光亮的地方,已经有人在早读,从此以后,我们再不轻易去木器厂大院了。

初一我们要学习七门课程,平时有很多作业,作业一般都是中午休息时间或者上晚自习的时候写。我不想写那么多作业,就让别人帮我代笔写作业,我前面坐着一个女生叫刘萍,她也是李庆的小学同学。她的一双大眼睛炯炯有神,说话语速很快,偶尔有点结巴,她的学习一般,但写字又快又工整。她模仿别人的字体惟妙惟肖,基本上可以以假乱真,所以我经常让她帮忙给我抄写一些文科类的作业,这样我就有更多的时间去玩。

初一第一学期就这样结束了,我认识了很多人,有同年级的,也有高年级的,不知道称呼他们为同学好还是朋友好,亦或应该称呼他们为青春的符号……

5

初中第一学期,我都是在虚度光阴中度过的,一学期很快过去,我的心思基本上都放在了玩上面,完全把学习抛诸脑后,成绩也是一落千丈。

期末考试,发生了一件让我记忆犹新的事件——作弊。当时我的综合成绩排名在班里只是中上水平,但是我的英语还不错,虽不能名列前茅,成绩也能达到优秀。李庆的英语相对来说要差一些,偶尔也能及格,如果题目难度大一点,及格就很困难。

英语考试的时候,我和李庆的座位离得很近,他坐在我的正后方,考试之前,我们就商量好,我帮他传递答案。我很快做完了所有题目,把选择题答案写到一张纸上,抟成一个小圆球,准备递给李庆,我刚扔到他脚下,正好就被监考老师看到了。

监考老师是初三的一个语文老师,名叫鲍威,他走过来直接在我们的考卷上面画了两个大大的零,顺便再给我们几个响亮的耳光。自此以后,我对鲍威有了深刻的记忆,他个头不高,却打扮得油头粉面,头发梳得整整齐齐,油光锃亮,蚊子飞到上面得打滑,苍蝇飞到上面得摔跤。他平时总喜欢板着面孔,时不时甩几下头发,说话总是一副高高在上,盛气凌人的姿态,声音尖细刺耳。

这件事过后,我和李庆之间,总感觉有一层隔膜,没有了之前那种无话不谈,亲密无间的感觉。终于渐行渐远,这也是我后来一直都耿耿于怀的遗憾,就这样失去了一个好朋友,或许,人生就是在不断的失去和得到中度过的。

这次作弊事件,使我的班主任和英语老师两人都非常震怒,因为我们两个人的成绩,可能会影响我们班和其他几个班之间的排名。另外一方面,作弊本身也不是一件光彩的事情,作为我们的班主任和英语老师,他们会觉得脸上无光。考完英语紧接着考地理,地理考试的监考老师,正好是我们班主任文泰。考试还没开始他就过来了,一把揪住我的一只耳朵,在教室的过道里来回走了好几圈,耳朵差点被他揪下来。

期中考试本来我已经下滑了很多名次,结果,期末考试的成绩更让人觉得匪夷所思,已经滑到了班级末尾,刚入学的时候我可是班里的四号。这一下子引起了家里人和老师的极度不满,期末考试结束之后开了初中第一次家长会。我自然是首当其冲被批评教育的对象,尤其是语文老师,在家长会上批评以后,还在私底下当着母亲的面,又数落了我一顿。

那个语文老师叫张彩霞,身材苗条长相秀丽,是典型的南方美人。她经常扎一个简洁的马尾辫,上身穿一件白色绣花衬衣,下身穿一条橘红色高腰长裤,脚上穿着一双粉红色平底皮鞋,衬衣下摆经常束在裤腰里面,整个人显得格外精神。说话清脆利落,一口普通话流利又标准,声音就像百灵鸟的歌声一样婉转动听。张老师是南方人,为了爱情,毅然决然跟着她丈夫,来到我们这穷乡僻壤。她丈夫是我们学校一名非常优秀的语文老师,我上初中的时候,他已经被调到四河中学去了,所以无缘得见。

只可惜,张彩霞老师仅仅教了我们一年就走了,听说调到了她丈夫教书的学校去了。她对我的谆谆教导也算是一语惊醒梦中人,让我醍醐灌顶,幡然醒悟。我也开始对自己进行深刻的反思,最后,终于从内心深处想清楚,我应该努力去做一个好学生,不应该这样吊儿郎当混下去,不应该辜负老师和父母的期望。

初一第二学期,我搬到了一个新宿舍。之前那个房东老婆婆,晚上一直咳嗽,吵得我睡不好;另外一个原因是她每天晚上都要看电视,我们上完晚自习回来八点多,她还在看电视,为了节省电费,连灯也不开。这样,我们根本没法学习,对眼睛伤害也很大,最后没办法,我只能搬离了那个地方。

我的新宿舍离李庆的宿舍很近,就在木器厂大院后面的一个巷子里,那个巷子后面,就是以前的牲畜市场,我上中学的时候,这个牲畜市场已经彻底废弃。新宿舍离学校稍微远点,但不在街面上晚上非常安静,院子外面栽满了杏树桃树。

新学期新开始,刚开学我就在心底痛下决心,一定要迎头赶上,不能再这样昏昏沉沉蹉跎岁月。我断绝了所有兄弟关系,同班同学都觉得不可思议,对我的突然转变大为吃惊。他们觉得我完全像变了一个人一样,不再是以前那个调皮捣蛋的我了。

每天早上,我也学那些好学生,很早就起床去校园读书,刻苦努力了几个月,成效显著。期中考试我进步了很多,得到了老师的表扬,也让家人心里踏实了许多,但是接下来发生的一件事,让我彻底跌入深渊。

有一天早上我们上英语课,上课铃响了之后,英语老师阴沉着脸走进教室,站到讲台上一语不发。突然她点名喊我到前面的讲台去,她二话不说,一顿噼噼啪啪的耳光直接扇过来。打完也没有解释她这么做的原因,这让我更加莫名其妙,最后,她把我罚站到教室外面的房檐下面,她自己正常上课。

我们的英语老师名叫杜鹃,中等身材,身体圆润,大方脸上总挂着一副严肃认真的表情。脸色稍微有点酡红,可能这就是所谓的高原红,我们大西北很多人都这样。她一双驼铃般的大眼睛活灵活现,两绺眉毛又黑又密,五官端正大方,说话富有磁性,脸上零零散散地分布着一些淡黑色的美人痣。她那乌黑亮丽的头发常披在肩上,上面扣着一个黑色蝴蝶结发卡。她经常穿一套褐青色牛仔服,脚穿一双白色运动鞋,或者红色平底皮鞋。她走路如风,快如闪电,好像有人在后面追赶一样。每次上课,她手里都提着一个录音机,那是给我们练习听力用的。

杜鹃是很多高年级男生眼里的冷美人,当然,也只是在千沟万壑的乡村中学,在那些只有十三四岁,土生土长,没有出过大山,没有见过世面的男孩子眼里。她长得也算标致,不过和我们语文老师张彩霞相比,还是稍逊一筹。

那一年,是杜鹃第一年来田堡初中教书,我们是她的首届学生。听别人说她以前是美术专业,她是一边教学,一边自学英语。初一的英语相对来说比较简单,只是一些入门的英文字母和单词,句子也只有简单的对话。我之前在小学从没有接触过英语,英文字母也不认识,初中算是从零开始。

杜鹃一边自学一边教我们,也不是太吃力,最起码她之前上高中或大学时应该学过英语,现在只要稍微复习一下就可以。不知道她是大学本科毕业还是只上了专科学校。当时对初中老师的文凭要求还不是很高,加上我们那个地方又在偏僻遥远的农村大山里面,交通阻塞,资源缺乏,师资力量很薄弱,我们学校的很多老师都只是大专文凭。

下课后,杜鹃走出教室,我以为她是因为我们之前作弊,看我不顺眼想教训一下我,这件事就这样过去了,结果她让我跟她去办公室。去了才发现,事情并没有我想的那般简单,她给我看了一张字条,说是在我英语作业本里面夹着。我一看瞠目结舌,字条上面赫然写着一句英文:“You can go to die!”

看到这句话,我脑子一片空白,感觉到天旋地转。

此时此刻,我才明白过来,上课的时候,她为什么那么怒不可遏,竟然对我大打出手。诚然,任何人遇到这种事都无法忍受,她那么做也在情理之中。但在没有弄清楚是非曲直之前就妄下结论,恐怕有点武断。我后来才反应过来,如果当时我就反应过来的话,或许就不会傻傻的挨那一顿打,也不会遭受不白之冤。这件事不仅毁了我的声誉,也对我造成极大的精神压力和心理负担。

在杜鹃的办公室,我已经不记得她对我说了什么,我已经接近崩溃的边缘,耳朵里面一直嗡嗡响,好像有一个声音在不停地告诉我:“你完了,这下你完了。”

最后她让我叫家长来,一个星期以后,我让父亲来学校见她,我直接带父亲到她的办公室,我在办公室外面站着,她和父亲说了什么,我无从知晓。父亲从她办公室出来,对这次谈话内容只字不提,只是叫我不要有心理负担,好好学习就行了。

我不知道到底是谁在陷害我,是不是我以前得罪过的同学,但是我转念一想,应该不会是他们。这些人都是男生,他们应该还不至于会用这种下三滥招数,最起码我认为他们的情商还达不到这个层次。

能做这件事的人很少,英语作业本交上去,都是放在英语老师宿舍外面的窗台上面,她很快就批改了,完了她又会放到窗台上面,由英语课代表抱回来,直接发给我们。一般人根本没机会下手,可能性最大的是英语课代表,但我第一时间就打消了这个疑虑。

我们的英语课代表叫苏娥,她身材清瘦颀长,性格娴雅文静,为人温柔善良,举止大方,气质优雅。她平时说话不太多,神情严肃,有点像《红楼梦》里面的林黛玉,让人敬而远之。也许是因为她单薄的身体,加之偶尔表现出来的那种多愁善感的情绪,让我联想到林黛玉和大观园。初一的时候,我和苏娥基本上没什么交集,我相信她也不屑于和我这样的学生交往,我在她们这些好学生眼里,应该算是另类。她没有理由整我,我自认为也从没有得罪过她,以她的品质和身份来说,她也绝不可能做这种下三滥的事情。

还有一个人也能做这件事,我曾经怀疑过她很多次,但我还是尽力强迫自己打消了这个念头。她就是英语老师本人,这件事对她来说,只是举手之劳,我曾经暗自想过无数次,她为什么要这么做,这么做对她来说有什么意义。我实在找不出一个受人尊敬的老师会做这种龌龊事的理由。如果一个老师都能做出这种事,那么,师德、师风岂不是荡然无存。

我也想过是不是因为我之前作弊那件事,让她一直怀恨在心,想伺机惩罚我。但转念仔细想一想,这并不是什么十恶不赦的大事,就算是对她有影响,也非常有限。如果一个老师连这点心胸都没有,何谈形端表正,何谈蜡炬成灰,何谈高风亮节,何谈教书育人。

不知道杜鹃本人怎么看待纸条事件的始末,我相信她应该有判断是非辨别真假的能力。不管是私底下和其他同学了解,还是对比字迹,应该不难发现其中的猫腻,最起码拙劣的字迹模仿应该能看出来。

有时候,很多事情就是这么残酷无情,明知不是你的错,你却要承担相应的后果。

杜鹃当时私底下在她最器重的几个好学生那里了解过情况。除了英语课代表苏娥,还有明月、润雪、串串、李霞、卫卫、金虎等人,他们几个都是名列前茅的好学生,自然得到杜鹃的器重。

润雪是李庆的小学同学,她是个豁达乐观、可爱大方的女生,一向谦虚谨慎,低调含蓄,情商极高。她长得珠圆玉润,落落大方,常常梳着短发,显得精神抖擞,她的皮肤白皙细腻,吹弹可破。所以,我常调侃她,说她像《红楼梦》里面的薛宝钗,又像太真妃杨玉环。

当时润雪在课间还跑过来问我:

“你知道纸条上面的内容吗?”

“老师给我看过了,知道。”

“那是你自己写的吗?”

“不是。”

“那就不用放在心上,没事。”

“……”

明月是我小学同学,初中又分到了一个班,她小考成绩不理想,发挥有点失常,上初中以后,每次考试都名列前茅,是名副其实的三好学生。

串串是一个性格开朗的女生,说话慢条斯理,逻辑严密,为人温柔体贴,流畅的语调里面,总是夹杂着一丝幽默风趣。她性格豪爽而又细腻,和同学很合得来。后来,她和大帅、雁孤行、建文、蔡斌等五人义结金兰,成为至交。

李霞平时很少和大家交流,说话时声音也很低,她总是一个人静静地呆在某个角落读书或学习。她脸色有点苍白,感觉有点营养不良的样子,已经有几缕白发爬上了她的眉梢,当时真有点病如西子胜三分的感觉。

金虎是艳增的亲姨表哥,他是复读生,我们刚上初一,他就分到了我们班,是我们班的班长,我们算是远房亲戚,他母亲和我母亲是同村的发小。

我小时候最好的两个伙伴新民和艳增,上初中以后,新民和我分到了一个班。新民当时个头比较小,又很调皮捣蛋,上课经常睡觉,每天都被老师点名批评。他在班里经常和同学打架,令我印象比较深刻的是,他经常和一个叫王贤明的同学打架,老是打不过,经常要我的帮忙。艳增分到了另外一个班,我们一直都保持良好的友谊。

卫卫父亲是谭河街道一名非常出色的医生,他的药店就在我们学校正对面。他当时是我们班学习最好的男生,也是和那几个学习最好的女生关系最好的男生,自然很容易招来大家的羡慕与嫉妒。

纸条事件虽然对我造成了极大的伤害和影响,但并没有持续太长的时间。到了初二,英语老师杜鹃去教初一,不教我们了,又新来一个女英语老师负责教初二。

心理素质不好的人,很可能被彻底打垮,甚至会造成不可弥补的心理阴影。我是一个比较乐观的人,能够及时调整好自己的状态,去面对新的生活。人生的每个阶段,都会遇到各种各样的困难和挑战,畏缩不前还是勇往直前,往往就在一念之间。

纸条事件就这么轻描淡写地翻过去了,我没有得到平反,着实有点意难平。杜鹃调查了很长时间,不知道她有没有得到答案。总之,我没有得到任何答案,这件事最后成了不解之谜,我一直都想不通这其中的来龙去脉。一直到现在,我都找不到合理的解释,既然如此,那就让它随风而去吧。或许,人就得经历不断的创伤和折磨才能成长,只有经得起风吹雨打,才能变得百折不挠。

6

初二以后,我开始谨言慎行,奋发图强,刻苦读书,学习成绩也迅速提高。期中考试,我在班级的名次也排到了前面,很多人都开始对我刮目相看。

这一段时间,我认识了好朋友雁孤行。

雁孤行为人低调,不善言辞,在班里面寂寂无名。他个头和我差不多高,赭色的方脸上,有种久违的沧桑感,好像是经历浮世三千而沉淀下来的印记。他的学习在班里面算是中等偏上一点,表面上看着默默无闻,但熟悉以后,才发现他内心其实是一个很有想法的人,有着坚定的信念,对很多事情都有自己独到的见解。

雁孤行也是贫苦出身,家里有一个小他四五岁的兄弟,还有一位年过古稀的裹脚老祖母。老人虽然已白发苍苍,但精神饱满,身体健朗,为人亲切随和,善良大方。老人平时除了给家里做饭之外,还干点力所能及的杂活。我每次去他家,老人都给我们做好吃的饭菜,她是我见过最好的老人之一,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在她身上体现得淋漓尽致。

雁孤行父母是老实勤奋的农民,他们用结满老茧的双手,不分寒暑地在这片黄土地上努力劳动,创造属于自己的幸福,属于这个家庭的幸福。他们只有不辞劳苦,起早贪黑地辛勤耕种,才能让家里的每个人都能吃顿饱饭,才能让他们的儿子安心上学。他们和天下所有生活在这片黄土地上的父母一样,只管耕耘,不问收获,平凡而又伟大。

我和雁孤行在一起,交流最多的是学习,除此之外,我们还有一个共同的爱好——阅读。这让我们的友谊日益加深,后来,我们为了节省时间,就在一起合伙做饭,基本上一人一天轮流做。我做饭的时候,他则留在教室学习,到饭快熟了才来宿舍吃饭,吃完饭我们一起去教室,相反也是一样。

初二,我们还没有搬进学校的集体宿舍,依然住在谭河街道的村民家里。雁孤行在街道入口处一家做煤炭生意的人家里住,他的女儿叫冬梅,被分到了我们班复读。我当时也已经搬离了那个废弃的牲畜市场那边。那里虽然环境优雅安静,但距离学校实在太远,随着课程逐渐增加,时间也越来越紧张,为了给自己多争取一点学习时间,我搬到了距离学校近一点的地方。

新房东家在甜河边的一片白杨树林上面,他家经营着一个轧棉机小作坊,每次逢集,他们从早到晚都在作坊里忙活。我的宿舍在他家大门右上角的一个高台子上面,宿舍里面住着五个人,床是一张大通铺土炕,有初一的学生,也有初二的学生。宿舍在他家院子外面,所以雁孤行可以经常来我这里。

一般情况下我们都是一星期回一次家,星期六中午一放学,大家就冲出学校大门直奔宿舍,拿好换洗衣服和书包,骑上自行车朝家的方向飞奔。有些女生不会骑自行车,要么就是回家的山路非常陡峭,不好骑车,她们就步行回家,男生基本上都骑自行车回家。我的自行车是一辆半新不旧的黑色高梁直杆自行车,也是家里唯一的自行车,轮胎已经磨得很光滑,刹车有时候也不太灵活。

我一星期的生活费是五元钱,这应该算是比较高的,其他同学一星期的生活费大多都是三元左右。其中一大半钱都要用来买煤油,剩下的钱买点学习用品或零食。当时我们很少到街道的菜铺子里面买菜,就吃从家里带来的土豆,面粉,面条和白菜,所以,剩下的两三元钱到周末还在兜里面装着。

我基本上两星期回一趟家,回去一次就多带点东西,至少够吃半个月时间。周末的宿舍,其他人都回家了,雁孤行晚上经常会来我宿舍住下,他家离学校很近,他回去拿点东西很快就返回来了。

每到周末,宿舍就完全属于我一个人了,没人打扰,我可以安安静静地看书。当时,我们都是去街道的一个小书店里面借书看,那个书店在木器厂隔壁,书店是一对年轻夫妻在经营。除了卖书租书,他们还卖一些唱片、录音机、复读机之类的电子产品,他们是谭河街道本地人。他们还在县城开了好几家电器分店,生意都做得不错。

借一本书的押金是十元钱,一天是一毛钱或者两毛钱佣金,旧书一天一毛钱,新书一天两毛钱,我们一般周六借过来,周一还回去。有时候看得入了迷,饭都忘记吃了,从早到晚一直看,晚上吃点饭又通宵达旦地看,一部中篇小说,不到一天就看完了。

当时很喜欢看小说,比如《海底两万里》、《悲惨世界》、《巴黎圣母院》、《三个火枪手》、《钢铁是怎样炼成的》、《林家铺子》、《四世同堂》、《西游记》、《水浒传》等等。每次借回来,都是我和雁孤行两个人一起看,看完马上还回去,然后再借一本,我每星期剩余的生活费,差不多都用来借书看了。

我开始大量阅读小说主要是在初二的时候,因为初二的学习任务还不十分紧张,我也不像初一那样迷茫无助,彷徨失措。我和雁孤行的话题越来越多,关系越来越密切。除了讨论学习,也讨论小说里面的人物和情节,以及小说带给我们的启迪,这一阶段,我们的价值观逐渐变得成熟稳定。我们的友谊日趋加深,我们有太多相似的地方,日益见长的学习能力,对小说执着的热爱,或许,这就是“近朱者赤”。

到了初三,我们全部搬到了学校的集体宿舍。有一个周末,我和雁孤行两人都没有回家。当时留校的还有隔壁班的一个复读生,大家都叫他大帅。初二的时候,他被分到了隔壁班,他是我们班主任文泰老师的堂侄。他们班的教室后门和我们班的教室前门挨在一起,早晚读时间,他经常在教室后门读书,课间休息也会时不时跑到教室后门那里玩,所以,我们逐渐成了朋友。

那一段时间,我、雁孤行、蔡斌、大帅、建文还有孔飞六个人关系比较密切,经常在一起谈天说地,畅聊人生。初三毕业前夕,他们来过我家好几次,晚饭后我们喜欢到田野散步。走在逐渐暗淡的大地,看着慢慢升起的残月,我们几个都很健谈,各自的心里也都装着一些小心事,藏着一些小秘密。晚风吹过田野,有丝丝凉意袭来。虽然我们只是空谈义理,有点为赋新词强说愁的嫌疑,但还是对未来充满了希望,总感觉壮志凌云,日后必将成为擎天之柱,栋梁之才。

就在我、雁孤行以及大帅三个人做饭的时候,我们宿舍另外两个学生已经返回学校,时间是星期天下午两点左右。他们两个是亲兄弟,并且是双胞胎,老大叫李全风,老二叫李全明。他们来到宿舍,看见我们在做饭,就打开他们的煤油炉子底盖,翻来覆去地看,然后硬说我们偷了他们的煤油。这让我义愤填膺,我忍无可忍,准备动手教训一下他们,被大帅劝住了。毕竟他是复读生,年龄比我们大,忍耐力较好,这件事暂时就翻过去了。

结果,当天晚上下了晚自习,刚回到宿舍的时候,他们兄弟两人又开始指桑骂槐,其中老二李全明和雁孤行两个人突然撕扯到一起,打了起来。他们两个打得难舍难分,不相上下,其他人都按兵不动,静观其变。过了一会,李全明把雁孤行摁倒在床上,半天翻不起来,突然看见雁孤行一脚踢中了李全明的腹部,李全明被弹开了。接着,李全明又拿了一个擀面杖,准备去打雁孤行,他们两个人又纠缠在一起抢那个擀面杖。

就在这个时候,老大李全风有点按捺不住,眼看他兄弟落了下风,他想上去帮忙,两个人一起对付雁孤行。就在这千钧一发之际,我一个箭步上去,一把抓住李全风的一只胳膊,把他扯到门口。他不服气要还手,我一把拧住他的胳膊,来了个缠丝擒拿手,从后面把他的一只胳膊锁到背后,让他动弹不得。接着,我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在他脸上踢了几脚,他的鼻子和嘴角马上流血了。这时候,他兄弟李全明和雁孤行两人已经停手,看着我和李全风。晚上下了一场大雨,院子的低洼处积了很多雨水。

我正准备把李全风扔出去,老班长金虎、李茂、郭万城、建文以及向利几个人回来了。他们把我们拉开了,金虎让我们停手,说再打就出问题了。过了一会儿,我们班主任文泰也来了,他把我们几个叫到他办公室,狠狠批评了一顿。

李茂、郭万城还有向利他们几个人都是初二分到我们班的复读生,李茂的理科学得很好,尤其是物理化学,文科相对来说差一点,尤其是英语最让他头疼。郭万城和向利两个人,都是我的好朋友,我们经常一起打羽毛球,交流一些学习上的问题,初三,我还和郭万城一起合伙做过饭。建文从初二开始,就当了我们班的班长,他仪容不俗,聪明伶俐,处事圆滑。

这几个人在文泰面前都帮我说了好话,而李全风和李全明两兄弟平时人缘不好,没人帮他们说话。这都是年轻时候的荒唐事,后来,我们和他们两兄弟言归于好了。初中毕业的时候,我还请了李全明给我拍照,他当时有一台小型照相机。

初中老师为了节省时间,经常会把两个班放在一起上课,我渐渐认识了一些朋友,其中和我关系较好的就有沅贞和孔飞两姐弟。

沅贞身材修长,留着剪发头,总是沉默寡言,说话的时候慢条斯理,不紧不慢。脸上总挂着一抹令人捉摸不透的愁容,这倒引起了我的好奇,我觉得她很有个性。后来熟悉了,我发现她其实也是一个有说有笑、天真烂漫的女孩。她堂弟孔飞的性格和她完全不一样,孔飞天生活泼开朗,一副无忧无虑的样子。

初二这一年,算是我初中最充实的一年,因为我认识了两个最好的朋友,一个是雁孤行,另外一个就是新刚。

新刚在我们隔壁班,他是我的新室友,个头细瘦高挑,仪表堂堂,走路快如闪电,脸上总有一种无辜而又悲天悯人的神情。他也和我一样,家境贫寒,老父亲已经上了年纪,满头白发。母亲因为身患痼疾而备受煎熬,家里还有一个小他四岁的弟弟,全靠年迈的老父亲一人支撑整个家庭。俗话说,穷人家的孩子早当家,我觉得这简直是至理名言,用在新刚身上再合适不过。

新刚比我勤奋刻苦,他从来不睡懒觉,每天早上不到五点就起床,一如既往地坚持不懈。他起床洗漱完毕,就开始做早餐,一般是西红柿鸡蛋汤加饼子,饼子是从家里带来的。

新刚每天早上起来做好鸡蛋汤的时候,我还在睡梦中,经常都是他喊我醒来,我们一起吃早餐,然后去学校。那一年都是他在照顾我,他虽然沉默寡言,不苟言笑,但是心肠很好,为人善良正直,从不得罪人,也很少发脾气,这就是他坚韧不拔的高贵品格。

我们之间虽不是亲人,却已胜似亲人,这是一段可以珍藏一生的美好的回忆。不管浮世如何变迁,每当想起这一段青春,心里总感觉暖暖的,这就足够了,也许,这就是青春的意义。

7

每个人的青春都有一段难以忘怀的经历,每次想起那些如烟往事,嘴角都会扬起一丝温柔的笑意,像是抿了一口陈年老酒一样,让人如痴如醉,回味无穷。

不管西风吹老了多少岁月,都带不走心灵深处的那份美好。无论用多少华丽的词藻,都无法诠释埋藏在心底最深处的那份真情。

初中三年,发生了很多至今都令我难以忘怀的事情,其中,让我印象最深刻的,还是那惊鸿一瞥的艳遇。

当时,我还在谭河街道废弃的牲畜市场后面的那个小巷子住。一个星期天下午,三月的小暖阳懒散地照耀着大地,潺潺的流水欢快地浅吟低唱,树梢上时不时传来黄鹂婉转清脆的啾啾声,妖娆的桃花开得如火如荼,正和含苞待放的杏花争奇斗艳。

我骑着自行车从家里返回学校,在宿舍外面的桃园旁边,碰到了一个让我心跳加速的女生——蕸。

她上身穿一件红黄相间的丝棉长衬衫,下身穿一条纯黑色中腰直筒休闲长裤,光鲜亮丽的头发扎成简单而又舒畅的长辫子。走起路来步履轻盈,婀娜多姿;眉不画而黛,眸不转而嗔;白皙细腻的圆脸蛋美丽动人,绯红的樱桃小嘴娇艳欲滴,嘴角边两个浅浅的酒窝,就像是盛满香气袭人的佳酿一样,让人不喝自醉。两绺前刘海自然侧垂到额头两边,有一种清水出芙蓉的脱俗之感。

蕸是来找她的小学同学百灵,百灵和我租住在同一户房东家里。她住在院子里面的侧屋,我住在大门外面的小门房,那家人似乎是百灵的远房亲戚。蕸和百灵被分到了不同的班级,百灵和我在一个班,而蕸被分到了隔壁班。

蕸这个名字,是很久以后我在不经意之间听到的。

这还是我第一次对一个女生有如此奇怪而温暖的感觉,就像春天的阳光透过窗户,照进冰凉的屋子,又像刚破冰的小河,缓缓流过心田。不知道这是一见钟情还是一时冲动,当在桃园第一眼见到她的时候,我就有种莫名的喜悦和似曾相识的心动。

虽是初次见面,但感觉却像是久别重逢的故友。不知是她的一顾三回头给了我心有灵犀的暗示,还是她无意间所流露出的微笑,给了我无限遐想的空间。

从此以后,我的生活中处处都有蕸的影子,不管在课堂上,还是在睡梦里,不管在喧哗吵闹的白天,还是在夜深人静的夜晚,她的一颦一笑,一举一动,时时刻刻都在我的脑海中浮现。

我们有早晚自习,是学生自由背书时间,早上是七点半之前,晚上是六点半以后。背书的时候,有些学生待在教室里面,有些学生拿凳子坐在教室外面,有些学生在校园各角来回走动。

我属于第三种学生,教室里面人多嘈杂,感觉有点压抑,拿个凳子静静地坐在教室外面背书,我也缺乏耐心,我还是喜欢到处转悠。

蕸经常坐在她们教室外面的窗口下面背书,偶尔也会去操场和其他地方。大多数女生都喜欢固定在一个地方背书,男生则喜欢到处走动,我到处转悠背书的另外一个原因,就是希望能够多看她几眼。

我们正处于青春期的关键阶段,虽然内心热情似火,表面却表现得非常内敛。所以,我对她没有太多想法,只希望每天都能看到她,就心满意足了。

我打听关于她的消息,还是在新刚那里,而她打听关于我的消息应该是从百灵这里。新刚是我的室友兼好友,他和蕸在一个班,他还是蕸的小学同学,百灵也是蕸的小学同学兼好友,她正好在我们班。新刚算是我的牵线人,百灵也算是我的半个红娘。然而,这句话始终都没有成立过,因为这件事到最后也没有成为事实。

课间休息的时候,我们经常会到教室外面的台子上闲聊放松。那段时间,我的朋友雁孤行,时不时会把目光暼到我们隔壁班方向,我不知道他在看什么,经常打趣他,说他是不是有了心仪对象,他从来都不正面回应。

有一天晚上在宿舍,他告诉我说他确实有了意中人。我问那个让他茶饭不思,爱慕已久的梦中情人是谁,他支支吾吾半天,才说出了蕸的名字,这倒是让我颇为震惊,之前我居然毫不知情。

我曾经猜测过,他肯定在内心深处藏着一个人,但是从没想过他居然和我一样,心仪的是同一个人。后来想想也很正常,蕸这样的女生本来就是很多人眼里的美人,雁孤行有这种眼光,我自然也不会感到奇怪。不管有没有结果,不管人家怎么看我们,在意气风发的年代,每个人都有喜欢别人的权利,因为这才是青春该有的样子。

说来这个世界真的很奇妙,我和雁孤行也算有缘。我们意气相投,无话不说;一起点灯,夜读红楼;一起搭伙,起锅烧饭;一起并肩,力敌校霸;在寒屋中,我们挑灯夜读;在夕阳下,我们共读唐诗宋词;在星空下,我们指天问月,巧对诗词。那段时间,让人怀念,令人难忘。

雁孤行有个淡绿色硬皮笔记本,性格内向的他会将心事一一写在暗黄的纸上,他这样描述他和蕸初次相遇的情形:

一个月明星稀的夜晚,冬天的北风冻得我瑟瑟发抖,干枯的树枝在冷风中吱吱作响。下了晚自习,我第一时间冲进宿舍,拿起水桶就去打水。那时候,大家都去宿舍外面的公共水龙头打开水,放学后,打水的人很多,有学生,也有老师。

我提着水桶匆忙赶去,在红砖铺就的崎岖小道上,差点和一个女生撞了个满怀。她一头黝黑的秀发,在月光中闪闪发光,用红头绳扎着的辫子,犹如蜻蜓点水般,从我肩膀滑过。我好似被电击了一下,就像平静的湖面,突然落入一块飞石,噗通一下,沉入湖底,击起的水花却久久不能平静。她银铃般的笑声飘在夜空中,如同动人的歌谣。她已经走远,可我依旧傻傻地站在原地,心想这是哪个班的同学,为何之前从未见过。

正是:“此人只应天上有,却为何故落人间。”

她身形轻巧而不瘦小,个头不高却尽显玲珑,脸庞圆润而不着一丝俗气,虽然皮肤不是很白,但却十分耐看。

自从那次擦肩而过,我的青春就此拉开帷幕。我不知道她是谁,但从此以后,她实实在在地闯进了我的生活。不管是课间休息,还是拼班上课,或是周末回家,我总会留意她,偷偷看她,心里想她,那种感觉既痛苦又美妙。甚至在周末回家的时候,我都会远远地跟在她的后面,看着她和姐妹们嬉笑怒骂。感觉像做贼一样,生怕她发现,既不敢靠得太近,也不敢离得太远,近了怕被发现,远了又看不见她。

多少个风花雨雪的周末,就在这样的小心翼翼中度过了。她那秀美的名字,我不停地在纸上写,写了涂掉,涂掉再写。

后来,我将这个重大秘密告诉了我最好的朋友鹄。他竟然表现得淡定从容,似乎早就认得此人,还鼓励我去大胆追求,大胆表白,他替我排忧解难,出谋划策。有很长一段时间,我们都在讨论她,说跟她有关的人和事。

直到我们初中毕业,一个炎热的夏天,我去好友蓑衣家中做客,他给我看了几张照片,其中一张竟然是蕸。

原来这是蕸很早之前就送给他的,在惊愕唏嘘中,我慢慢了解了他们之间的相遇、相识、相知。我突然感觉自己和一个插足者一样,参与了我最好兄弟的感情,而他选择不告诉我,可能也是为了维护我那脆弱的自尊心。

得知这件事后,我越发不敢靠近她了,那懵懂纯洁的青春岁月,就在那样的忐忑不安和辗转反侧中,落下了帷幕。留在心底的是最美的回忆,也是人生尤为宝贵的经历。

看到雁孤行的日记,我顿时情绪低落了很多。我的情况也和雁孤行差不多,虽然我经常可以看见蕸,但几乎没有说过话。一方面是没有机会,最主要还是我胆怯自卑。我在女生面前多少还是有点羞怯,让我无缘无故上去和人家搭讪,几乎不可能,所以,后面那两年,我们俩基本上没有说过几次话。

我们初二的英语老师是丽华,她是英语专业毕业的大学本科生,我们是她第一届学生,所以她对我们的英语教学格外尽心尽力。

丽华老师长相秀气,有一种小家碧玉的感觉,说话流利,戴着一副高度近视眼镜,有时感觉,她会从眼镜片上面看大家。后来,丽华和我们学校一个姓包的计算机老师结婚了,这个包老师还是我三婶娘家的堂侄子。

丽华老师有一本厚厚的英语语法大全,国庆节放假的时候,我从她那里借了过来,利用假期那几天,我把语法书一字不落地抄了一遍。假期结束回到学校,我就把书归还给她了。

从此以后,我就开始认真钻研英语语法,不久之后,我的语法水平有了新的突破,语法书上面的内容,我熟悉到几乎可以全部复述下来。中考的时候,我的英语成绩全年级第一,也算是不负老师,不负自己。

我和蕸第一次正面交谈,还是英语笔记的功劳。初三第二学期的一个星期天下午,她在操场东北角那里背书,当时我也在操场背书。那个时间点,操场背书的人还很少,大家都回家了,还没有返回学校。

我在内心挣扎了很久,也不敢过去和她搭话,我知道这是一个千载难逢的机会,可就是迈不动步子。眼看着操场的学生越来越多,我也感觉越来越焦虑,最后,我终于鼓足勇气,打算过去和她说几句话。可是到她跟前的时候,我又说不出一句话来,脸一下子就红了,我把我的英语笔记塞到她手里就走了。她接过英语笔记本,只是抬头微笑着看了我一眼。

还有一次,她和士奇在教室外面的窗台下闲聊,士奇现在是蕸的同班同学。我走过去和士奇说话,具体说了什么,我已经不记得了,但印象深刻的是,蕸当时也和我说了几句话,她说士奇是白萝卜,说我是花心大萝卜。这话不知因何而起,也不知寓意何在,却耐人寻味。

这算是蕸第一次认识我,而我认识她的时间在这之前还是之后,已经搞不清楚了。并且我对这件事几乎没什么印象,但是蕸却对这件事印象深刻,这是后来她告诉我的。

除了背书,我们两个班在一起合班上课的时间,我也能见到她,我们两个班的任课老师都一样。为了节省时间,老师经常会把两个班放在一起上课,尤其是我们的物理老师力强,特别喜欢把两个班合在一起上课。他占用的都是我们的体育课或者自习课时间,不经过我们班主任同意,就自作主张直接过来上课了。

当时,大家可能会觉得有点烦人,但现在看来,这样的老师才是难能可贵的好老师,像这样兢兢业业,勤勤恳恳,任劳任怨的老师恐怕已经不多见了。

我们物理老师的口头禅就是:“骚轻打不住颗粒”、“人轻事出来”、“跳的越高跌得越狠”等等。他惩罚学生有两种方式,都是简单粗暴的方式。一是用皮鞋尖踢学生的小腿,二是用玻璃窗上取下来的软条子打学生的手和脖。他每次上课来都拿着那个条子,有上课睡觉的、不认真听讲东张西望的、交头接耳互相说话的、搞小动作影响他人听课的、上课吃东西的等等,他都会直接过去抽上两下。

初二的时候,我是物理课代表,有一次我把作业抱过去时间慢了一点,他直接拿皮鞋尖踢了我好几下子,小腿上刹时黑一块紫一块。这是我唯一一次挨物理老师的打。

物理老师私下又是很好的一个人,谁的小收音机或者复读机坏了,拿给他他都会维修好,那些东西主要是坏在线路上,而线路对物理老师来说是最熟悉最简单的手到擒来的小事一桩。

合班上课的时候,一般都是蕸她们班学生来我们班,每次我都满怀期待,内心却充满矛盾。既希望她能坐到离我近一点的地方,这样可以多一点机会接近她,又怕她离我太近会难为情。

毕业的时候,正值农历五月初,紫色的苜蓿花开得如火如荼,娇艳欲滴,很多同学都会去甜河的苜蓿地里面拍照留念。蕸曾经让新刚带话给我,说想和我拍一张合影,地方就选在甜河的苜蓿地,可是后来不知道什么缘故又没有拍成。

蕸当时也和她们班同学一起在苜蓿地里面,可是她始终都没有喊我和她一起合影,我也没有勇气过去喊她一起合影,就这样阴差阳错地错过了唯一一次可以一起合影的机会。

初中的时光短暂又美好,每个人的心灵深处,总有一种寄托,一缕思念,一份执着。三年,对于整个历史长河来说不过是弹指一瞬,但是如此精彩绝伦而又让人永生难忘的三年,对于我来说却是永恒的。当我们白发苍苍烈士暮年的时候,回想起当年青涩懵懂的青春,回忆起那个让人怦然心动的女子,是否依然会露出甜蜜的微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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