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文锦
我们原本就未曾拥有什么世界尽头的女朋友,却为此组建了一支乐队,用以歌唱我们世界尽头的女孩们。那是一九九七年的事情,我时年二十一岁,大炳十九岁,耀民二十五岁,皆是不上不下无法固定女友的年纪。
之所以会忆起那个时候的事情,大概是某种中年痴呆症作祟的缘故。若不加紧回忆的步伐,那些存留于世界尽头的记忆便会随同时代的脚步毁于一旦。如今的我,身穿CK牌黑纱棉衬衫,开一辆二手路虎,拥有三十四岁的妻,五岁的儿子以及尚余二十五年贷款的市区高层复式小公寓。
凡中年男子应有的一切,我无一不有。即便没有,凭借手头的存款,怕也是可以即刻拥有。我所缺乏并且一直缺少的,是位于一九九七年盛夏最后一个周末的,世界尽头的女友。
那是一个酣畅淋漓的夏日午后,我所在的沿海城市大学举行了运动会,在距比赛终点还有两三公里的时候,我停下了冲刺的步伐。那是一个渐进的过程,也许是过于酷烈的日光闪耀在远处屋脊带来的幻觉,如同透明弹道般的赛道在终点处被吸入了周日午后的天光中。此一瞬间与下一瞬间彼此叠合,意识到即将迈入世界尽头的我,不由自主地将步伐放缓,最后在赛道上漫步徐行起来。
“49号加油,加油!”
作为动作离奇的49号,我受到的鼓励,呐喊与嘘声一样多。眼看原本位于第三名的我,在缓慢行走中落到了倒数几名的位置,最后,所有的鼓励变成了嘘声。赛道两边,裹挟着阵阵嘘声的人群陌生如电影场景,走着走着,我忽然心有所觉,一个加速冲向终点,结束了所有的嘘声。
茫然地接过工作人员递来的毛巾和矿泉水,扯下身上的49号贴,在喧闹的人群中我孑然独立,活像沙漠正中竖立的一根并无实际意义的电线杆。
“看到你在马拉松赛时的表现了,”耀民说,“我觉得你的内心深处具有某种独特的戏剧性天赋,很适合担当乐队的主音吉他。”
“是吗?”
我们在学校图书馆广场的铜像旁坐着,时值夏末,距夏日运动会结束差不多大半个月的时间。
“某种意义上来说,音乐使人具有某种再生功能。恰如其分地运用这种功能,我们或多或少可以通向无法抵达又竭力抵达的意识深处。”耀民说道。
“你说的我都明白,但我似乎没有这个必要,”我说,“但我所寻求的,不过是个长颈鹿般漂亮的女友罢了。”
“这个世界上长颈鹿为数不少,漂亮的女孩也多如牛毛。你何以会为这种事情苦闷?”
“呃,长颈鹿般的女孩不中意我在运动会上的表现。单单中意这种表现的,只有耀民君你。”
“啊。”他说,“不打紧的,一个看起来不怎么让人中意的举动,重复的次数多了,便会令你成为让人中意的,独一无二的人。”
耀民的话无不道理。但想到话里话外不过是为了拉我入伙从事他所谓的音乐活动,多少有些觉着乏闷。
从小我便擅长拉小提琴。五岁的时候被父亲送去学习音乐,十二岁戛然而止。停止练琴的原因再简单不过,当我意识到自己继续学下去,便会进入那种事物的那个地方——年幼时候解释不好,跑过那场马拉松赛之后就忽然明白了,自己有种躲避事物尽头的本能。因为觉得自己可以把琴学好,所以戛然而止。
“所……所以,我们的乐队名字叫做‘世界尽头的女友’?”大炳问。
在耀民租住的公寓里,大炳捏着啤酒罐,陷入松惺如大象肚皮的沙发深处。我和耀民各踞书桌一隅,他抽烟我喝啤酒,一言不发。
耀民考上研究生以来,组过相当数量的乐队,“袋鼠通讯”“火星探测器”“发条老虎”等不一而足。名字固然动听,乐队寿命却不怎么长久。寿命不长的原因具体解释起来很多,总的归纳起来便是耀民念研念得时间太久,与他同期的乐手们毕业的毕业,工作的工作,乐队继续成立下去的理由在现实性的生活面前纷纷触礁。
换而言之,耀民看上我和大炳,大概是因为我俩在距离现实性的生活还有相当一段距离——足足四年。
我们很不来劲地喝了一个小时啤酒。之后,耀民的女友用钥匙开门进来,煮咖啡,打扫房间,整理唱片架,收拾桌上的一次性餐盒以及空啤酒罐,乐队名称遂固定下来。
世界尽头的女友。
大炳是个说话结巴的大一新生。不知是不是因为这点,唱起歌来尤其动听。嗓音好,音色像拖曳过海面的潜水艇,起起伏伏的水浪间含了金色丝绒般的色泽。
“曾经参加过朗诵补习班来着,小学六、六年级的时候,老师教、教了朗诵李商隐的诗词,”大炳说,“隔座送钩春酒暖,分曹射覆蜡灯红。”
“学是学会了,但并没有因此治好那,那个,只是能将距离日常语义遥远的句子顺利地加以拆、拆分,读出来而已。当、当然,包括歌词。”
排练房设在学校后门的居民老街,趟过各式麻辣、烧烤小吃店,招牌触目的情人旅馆以及韩国留学生租住的简陋公寓,在一家门面很小的修车铺背后,我们的Band房像年久失修的难民窟般半隐藏在地下。
房间混杂着潮湿铁锈的幽凉味儿,后墙仅有的小窗也用隔音棉遮挡着,只在我们抽烟时掀起来透一点风。排练休息间隙,我们三人蹲成一排在门口抽烟透气。不时有路人经过,会误认为是三只看门镇宅的抽烟貔貅也不稀奇。
排练几次下来,我发现自己已不再像从前那样对于演奏得心应手——孩提时代徘徊于音乐之门的灵巧劲儿早已过去,取而代之的是普通吉他手的庸常弹法。不过,对于这个,我也并未有什么不满。这样的排练,对我而言恰如多年前马拉松赛尽头的最后漫步,我抱着电吉他,缓步徐行,吹拉弹唱,自得其乐地四下兜转。
耀民的女友时不时地给我们担任键盘伴奏。时不时的意思是,这个女孩热爱超市零工和收拾房间更甚于乐队活动。她会在完成这两项工作后过来这边弹琴。来的时候带来超市的剩余物,有卖不完的鱿鱼煎饼,烤土豆,也有只差一天过期的啤酒和方便盒饭。总之,大家逮什么就吃什么,最离奇的一次组合好像是瘸腿螃蟹,压扁的西红柿加包装破损的小熊饼干。
乐队第一次登台,是校方举办了联欢晚会,“世界女友”乐队作为压轴性质的演出安排在了倒数第二的位置。最后一个压轴节目自然是校歌咏队合唱的《东方之珠》。
演出单上把我们乐队称之为“世界女友”,恐怕是出于世人习以为常的心理——世界女友远比什么世界尽头的女友符合众人预期,况且让女友处于末世感的位置,作为联欢会的演出也不太得宜。
“世界女友”,一个大众性的、且有走红迹象的乐队名字。这种称呼方式其他成员们似乎毫无所谓,作为灵魂人物的耀民在演出前忙于联谊沟通事宜,大炳埋头擦接线板及调试灯光,兼职键盘手,耀民的女友正准备着演出时的乐队袖章,而我——在后台抽一根烟的沉思时间里,也无可无不可地接受了这个名字。
不知哪个歌迷送来了可乐和巧克力,以挂着“加油哇,世界的女朋友们”的便签形式放在后台杂物桌上。颇有象征意味白朗姆酒味巧克力。我心想,接纳它的只能是那群从来没有现身过的世界尽头的女朋友们。
演出时下起了雨。雨本该就是下的,但若有若无的样子一直延迭到了我们的节目开始时。前奏响起时,灰尘样儿雨雾变成了黄豆大小的雨滴,滴嗒嗒地将整个舞台沦为海洋,唱出的歌词顷刻间沦为了台词。
便是这么样儿的十月夜雨。
有人在雨水中欢呼,刺目的聚焦灯晃出一大片水的形迹。黑魆魆的台下有人跟着唱歌,也有伞在黑暗中漂浮。高潮处我荡失了一小段音节,谁都没有发觉,暴烈的雨势掩盖了许多事物。察觉到台下哪里有哪个女孩在哭泣,待到回过神来,第一曲歌已经结束了。
或许只是错觉而已。但我在弹奏中错觉总是太过真实。那个漾着颀长脖子的女孩,于雨水和歌声中哭出了某段真相。
但凡青春,多容易被哭声道出。
演出结束后校团委送来了“最佳节目”的锦旗。红彤彤锦旗覆在Band房深处的废旧机车零件上,由于字体过于醒目,有一天被耀民翻了过来,将其背面作为琴布盖在了电钢琴上。
那次演出之后,乐队几个人在相当一段时间内,成了学校红人。Band房里摆了锦旗,三五不时地在食堂或是篮球场被女孩索要签名,也有人写信来问什么时候出专辑,就连公共课上被老师提问的几率也大为增加。就音乐来说,我们的乐队平庸得可以。我总想,怕是因为雨。那场掩盖歌声的雨增加了某种料想不到的情感性。
是的,观众们想要的,是深具摇滚乐气质的雨。
秋日过后,很长一段时间我们没有再演出。我,耀民,大炳三人各自陷入了某种莫名的怅惘中。耀民同键盘女友分了手,接下来的女友如走马灯般更替着;大炳的单身母亲远嫁美国,失去经济来源的他在琴行谋了一份兼职,每日如盲人摸象般地教学生弹琴;我则因为打篮球撞伤导致桡骨骨折,手臂上石膏的那段日子,迷上了PS,整日在游戏机店消磨光阴。
世界尽头的女友因此失声。
圣诞前夕,枪炮玫瑰乐队来城市演出。我们仨喝着啤酒混在拥挤的人民广场里聆听异国吉他手撩拨城市深处的声音。我站在观众台最前端,把啤酒罐像鼓棒那样紧紧攥在手里,隔着围栏望着与CD封面毫无二致的乐手们的面容。“十一月的雨。”艾克索·罗斯唱到。不知何时,我的耳畔响起了某种幻听,那是雨中饮泣女孩的声音。天阴沉沉的,没有任何雨的迹象,城市的天空如此广袤,我在人群中却寸步难移。
怀中握住的,是早已干涸的空酒罐。
“有兴趣的话请到我们酒吧来,在广场街的后巷口。”演出人潮散去后,一位穿着翻领夹克,胡子略像海豹的中年男子递给耀民一张名片。后来我们才知道,他是酒吧老板兼小号手。
每个周末,我们演奏一些稀糖水般的乐曲,海豹男则在我们休息间隙吹上那么一两曲,偶尔兴致来时,也会与我们合奏几段。在怅惘的人群中弹奏存在感不那么明显的音乐,先前属于我们的惘然似乎也渐被周围的听众所吸纳。
那究竟是一群什么样的听众?如今回想起来,只记得旋着霓光的魔球灯,贴着彩色马赛克的小舞台,成桶成桶的冰冻扎啤,以及人迹往来处各式阔腿牛仔裤以及镶着鳞片的鱼尾裙。
许多年过去了,九十年代末温柔听众始终在无声处安然纳受我们所弹奏的一切。在酒吧驻场之后,大炳辞去了琴行的兼职,耀民也不再着手于寻找新的女友,而是写作关于新女友的歌曲,我有了更多的零花钱用来玩PS,却用那笔钱买了一辆二手摩托车。
新的键盘手叫娜娜,她在马路上弹琴时样子像个漂亮乞丐。在那里,她弹奏出霓虹灯、马路灰尘以及阴湿冬日的声音。摆放在地上的琴袋里有若干零零碎碎的散钞。一曲终了,耀民把手中新写的谱子递过去,问她能不能弹。
“白日萤火虫。”她念出标题。
“嗯。”
她试着哼了一小段,“感觉还不错,但你得给我伴奏。”她看了看我俩肩上的吉他和贝斯,像打量两个背着书包的失学儿童。
我们在马路边弹起了萤火虫之歌。夜晚被弹成白昼,路灯演变成荧火微光。娜娜的键盘声像宜于跳舞的吉普赛女郎,她有她的孤独,和曲子不一样。
也许三个青年所苦求不得的,是妙龄女子之感伤。
停下来抽烟时我们问她来自哪里,她摇摇头,不置可否,“你们还是大学生吧?我嘛,刚从里面出来。”
“嗯。”我们俩对视了一下,这微妙的动作,她视而不见。
“替男人顶罪进去的,出来一个月多了,两年前决定跟男人在一起时,就跟家人脱离了关系;至于男人,现在好像也消失了。怎么样,”她停下来抽了一口烟,“作为故事来说,还是写得出好歌的吧?”
她说极其中意世界尽头的女友这个名字。
耀民偏爱弹琴动听的女孩,而长颈鹿般脖颈的女子是我心之所往,大炳说他对唇形像兔子的女性颇为心动——从这三点看来,娜娜无一不具备。可说到底,她身上的某种近乎于天性般的冷诮气质,让我们得以单纯自在地相处着。
有时候也来Band房,但是次数不多。排练的新歌听过几次便能配合上来,有一次,她看到掩埋角落的“最佳节目”锦旗,“嗤”地一下笑了。
“对不起,不该笑的。”娜娜解释说,“只是想起自己年轻时候。”
我们在Band房附近的海鲜排档宵夜,娜娜吃得极多。烤金枪鱼,炒海螺,凉拌海蜇,芥末味的凉菜,一味地吃个不停,吃完了就抽烟。酒足饭饱之后的眼神像个孩子。
“那个,曾经给债主唱过歌来着。”她说。
“债主?”我问。
“嗯,”娜娜点头,“有一次,跟男人被一大帮耸头耸脑的讨债混混堵在门口,情急之下我唱出了歌。”
“当真?”
“嗯嗯,”娜娜哼了一小段,是旧时流行粤曲的一小段华彩,“本想开口求情的,结果一出口成了这样。”
“还蛮好听的。”
“那个头头,叫我继续唱下去。我看了看他,不像是开玩笑的样子。”她说,“于是我坐到键盘前,边弹边唱。感觉上声音不像是从嗓子里发出来的,而是心脏某处。”
“我一连唱了七八首,抵得上小半场演唱会的时间,那头子才说停。”
“唱歌能抵债吗?”
“嗯,不然还能怎样?”她点了根烟。
临近冬假,我和大炳等人忙着复习期考,娜娜忽然打电话到寝室,问我能不能出来一趟,她在校门口的樱树下等我。
的的确确有那么几棵形姿可人的樱树,不远不近的地方还矗立着一座红色电话亭,活像明信片场景的地方。
挂完电话我忙不迭地拿起牛仔夹克往上套,下意识地拎起吉他套盒,走到门口又放下了——每次见到娜娜总是带着吉他的,也许这次有点例外,我想。
穿着毛呢长裙灰褐色冬衣的娜娜扎着马尾,双手插兜,倚着树干。她嚼着香口胶,上下打量我一番,“几天不弹琴,活得好好的嘛。”
“那是。”
“能陪我去见男人?”
“那个人?”
她点点头。
说实话,娜娜要求我做什么事都不出奇,不过,为什么是我?
我们沿着校门口的樱花道走了一小会儿,坐上九零五路电车,眼下正是傍晚,返校的同学基本都坐返程车,出城的电车空荡荡的,我和娜娜各自占据一个靠窗的位置,各看各的风景。从我这个角度看去,她的后脑勺形状很好看,盯得久了,让人有种恬淡的疏离感。
注视了一会儿风景,我摸到牛仔夹克兜里的单词速记本,想着拿出来翻翻,不过想想还是算了,几乎没怎么努力用功的我在娜娜眼皮子底下忽然奋进起来,多少有些傻气。
斜阳渐渐西下,电车转入市区时,沿途的街灯差不多亮起来了。期间有一个带菜篮子的老奶奶,一个背着书包的小男孩和一个穿着入时的白领在娜娜身旁坐下又下车,到了西街口,娜娜转过身来,“还有两个站。”她说。
下两个站是海澜街,一个新开发的高级社区,崭新的街道,四平八稳的别墅公寓,人工修剪的草坪和林荫树,无不显示出新区的阔绰和有致。
电车把我和娜娜在车站放下随即驶离,这里人行稀少,偶尔哪间别墅传来几声狗吠,冬日的冷寂意外地明显。
我问娜娜冷不冷。
她甩了甩马尾,一个演奏时惯有的姿势。
不怎么冷或是冷得不以为然,我紧了紧外套,跟着娜娜高跟鞋的步伐往前走着。她好像来过,走得异常熟练,鞋跟踏地的节拍错落无暇。
我们在一栋挂着姓氏“M&K”的白玉兰别墅面前停了下来。娜娜按响了门铃。对讲机里传来人工呼吸般的回答:“请进。”
进了大门,是个极小的典雅庭院。暮色暗薄,鱼池和林梢零星点缀的依稀晕黄的小装饰灯,映衬出某种黯然的幽华。
一位管家样儿的男子将我们引进客厅。装饰低调的客厅,沙发左右各开着两盏落地灯,灯不怎么亮,只刚刚看得清家具轮廓的程度。偏角处,一座身形庞大,古褐色的三角钢琴犹如孟加拉海龟般安然蛰伏着,在阴影深处。
“红茶还是咖啡?”管家问道。
“茶。不加糖。”娜娜说。
一会儿,管家端来茶盘,除了茶,还放着一本乐谱。
“说是由您来弹,会好听。”管家说。逆光中,他渗着银发的鬓角深处,有一道极细小的纹身般的疤痕。
喝茶的当儿,管家拧亮了娜娜身边的落地灯。乐谱薄薄的,放在娜娜双膝上犹如一双色泽暗旧的白蛾。
沉默。
娜娜大约读了三分钟,安静,专注得近乎于禅。那并非她惯常的读谱方式——排练时,她总是瞟一眼新到手的谱子随手开弹,亦或是哼出前奏便用双手流畅地将余下旋律一一在琴键上铺展。
“能弹一弹?”三分钟之后,娜娜抬起头,问道。
“能的。”管家说,“还从没人弹过,在等你。”
娜娜起身坐到海龟般乖驯的钢琴前,琴凳顶上的聚光灯感应般地亮了起来,一小簇椭圆形的灯光照亮她的手和手底的黑白琴键。几近完美无瑕。
是那种起伏不定,亦真亦幻的声响,起初如细浪般嬉戏四下的暗夜,逐渐逐渐如重云般裹卷着此时与彼时的世景。听了好一会儿,我意识到哪里有人,对方倾听乐音的方式与娜娜弹奏乐音的频率不谋而合。弹奏的人和倾听的人犹如爱与被爱。
高潮结束后不久,乐音渐趋渐弱,钢琴的顶灯也慢慢湮熄。一曲终时,娜娜的身影遂同钢琴一并隐入阴影处。她的双手轻轻放在膝盖,隔了好一会儿,才合上琴盖,起身走过来。
坐下来时,我发现她眼角有泪。
男人其实死了。无声无息、万众凌迟又狡黠如梦的死法。预知了死之将至,男人罗织了几项不大不小的罪名,将女人送入监狱,由此得以逃脱那个什么。按照俗世套路的解释,生离好过死别,久别远胜重逢。
我摸索了半天,从衣兜深处掏出纸手帕,擦去她的眼泪。
管家说,他葬在池边的冬青树下。
她的弹过钢琴的,修长如泣的手,握着手帕有轻的颤动。
乐谱出自于一个无名的芬兰作曲家之手。
初春三月,娜娜离开了K市。留给我们的音乐簿,里头尽是写给债主的情歌。“写了新歌,附在明信片后寄回来。”走时她这么说的。
有时候我们也能从她留下的曲子弹出纸醉金迷的味道,但大部分时候,也不过奏出中规中矩稀疏如糖水的时光。新学期一来,忙碌的事情好多。篮球社集训,实习报告,交换生考试,臃肿的琐事一件接着一件,乐队的排练时间缩减。
五月,酒吧老板死了。那之后,我们差不多两个月未再练琴。娜娜寄了新的曲子来,附在有海岛教堂的明信片背后。初夏的日光淡薄地湮进Band房,耀民坐在台阶,哼起那首新调子,我总觉得好像在哪里听过——且不止一次。
世界尽头的女友断断续续存在了两年多——一九九九年末,我考上某大学的交换生,临行前给耀民介绍了新的吉他手。那是个沉默寡言,发色染得喑白的小伙子,他说,不如改名为铿锵往事可好?
没什么不好。我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