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谭勇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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散文
202106/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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访南半截胡同7号记

  周六的早上,天气晴朗清凉。晨起散步忽忆初春来时就想去寻访的鲁迅住处,于是打车先到法源寺——因为打听到就在法源寺附近胡同里,然后下车边问边找。

初夏的北京城,处处生机盎然。七曲八绕的胡同里,浓密的树荫如清亮亮的水波一样,漏光鸟音,人声足跫,置身其间,令人心生对于庶民生活的热爱。我拿出耳机来,戴在一只耳朵上,留另一只耳朵给远远传来的市声。

当我站在南半截胡同7号前时,耳机里正好响起竹内好见翻译的鲁迅的《一件小事》。——这种感觉实在奇妙,正好是100年前,也是初夏,名不见经传的外省青年鲁迅,“北漂”来此,写下了这篇小小说。

住进这宣武门外南半截胡同的当天晚上,三四十只臭虫为鲁迅举行了“欢迎仪式”:咬得他无法安眠,只好挪到大方桌上去睡。这本是个普普通通的百姓胡同,格局气氛百年前后应该大同小异,不过因为鲁迅来住了,进入我眼帘的这里的一切,似乎受到了一种近乎于烈士的光辉的映照,立时就有了许多的不同。即使是这里的北京城处处可见的槐影和飞虫,也立时从鲁迅的文字底下走进了我的心里。“夏夜,蚊子多了,便摇蒲扇坐在槐树下,从密叶缝里看那一点一点的青天,晚出的槐蚕又每每冰冷的落在颈上。”槐树和小虫,借着鲁迅超拔的笔墨,仿佛也可永垂不朽了。

确切地说,这篇《一件小事》,是鲁迅1912年5月住进这7号院子后的4年,即1916年5月迁入“补树书屋”后写得。其时,还写了《狂人日记》、《孔乙己》、《药》。这使我想起白居易初到长安时顾况的话。如此奇崛俊朗的文笔,异乡青年鲁迅想要不出名都是不能的了。世间确是有天才。在这里沉寂着、彷徨着、苦闷着、深思着的鲁迅,好似一柄藏在混沌的鞘里的宝剑,每至深夜必作壁上长鸣——如此犀利思想和批判精神,他的呐喊而起,扬剑江湖已随时可以了。然而,其时的鲁迅身处铁桶般的黑暗,正是最须奋争之时,他说“我的生命居然暗暗的消去了,这也就是我惟一的愿望。”又说“仍不免呐喊几声,聊以慰借那在寂寞里奔驰的勇士,使他们不惮于前驱。”生命,似乎要走过绝望后,才能变得无坚不摧的坚强吧。

所谓“补树书屋”,是因为原有棵开淡紫色花的楝树,后不幸折断而补种了一棵槐树。槐树在北京胡同到处可见,而在南半截胡同7号院的槐树丛中,我竟分明看见一棵这一带不多见的楝树,树干颀长壮实,树枝撑开很大一片绿云,很有些飘逸。我抬头望着,想,或许是那棵折断的楝树根上发出来的也未可知。要说书屋早已没有了,究竟哪棵槐树是“补树书屋”旁,鲁迅曾经坐在下面,“从密叶缝里看那一点一点的青天”的那一棵呢?

鲁迅在这里住了7年,还写了《我之节烈观》等杂文,以及20多篇随感录和50多篇译作。我走在反复重叠搭满“违章建筑”的院里,竟感到每一寸土,每一块砖、每一根草、每一片瓦,乃至每一丝空气,每一缕水汽里,都闪动着鲁迅深思、冷峻,又不乏调皮的目光——这里先生曾经走过吗,这里先生曾经注目过吗——当时鲁迅在民国政府的教育部挂着闲职,常常抄写残碑拓片消磨沉闷的时光。这位世界的先觉着,蛰伏于青灯黄卷,经常和同院的许寿裳兄弟俩到一街之隔的广和居夜饮消愁,去琉璃厂淘书散心。钱玄同来访,看着案上的古碑抄本,便善意地提醒他不要浪费生命,该写点东西。鲁迅环顾陋室,语出惊人:“中国原本是一个没有门窗的铁屋子。假如这座铁屋子万难破毁,里面又躺着许多熟睡的人们,这些人最终都要被闷死——在不知不觉中由昏睡转入死亡,谁也感觉不到痛苦和要死的悲哀。现在你大声喊叫起来,惊醒了较为清醒的几个人,让他们尽管醒来却依旧无可逃脱,让这些人知道痛苦和将死的悲哀,而你又无力拯救他们,这究竟是仁慈,还是残忍?”话虽这么说,鲁迅终究还是要呐喊了。

1916年10月,鲁迅的姨表兄弟阮久孙自山西来投,声称被人追杀,并且写了遗书。看着患上“迫害狂”精神病的表兄,他窥察到一个时代的病情,于是创作了《狂人日记》——新文学史上的第一篇白话小说。当时的鲁迅仅仅是文学青年周树人,一个逃婚的外地人,一个不善逢迎交际的失意职员,然而,其思其文,一提笔,就占据了时代的峰巅。

在蜂巢兔穴般拥挤密集的棚屋间,我边走边想。看见一株羸弱的紫藤,只稀疏几片绿叶。100年前,院内确实有过一棵古藤,还花枝招展地走进了鲁迅的小说。这里的一草一木,无不因为鲁迅的到来焕发出别样的生机。然而,最让鲁迅怀念的,应该是无比温暖的人间手足情吧——1917年,周作人来与兄长会合。鲁迅帮周作人找了工作,租了房子。双剑合一,并肩创业,兄弟俩有时“翻书谈说至夜分方睡。”俩星相遇,奇彩绽放。周氏兄弟意笃情深,齐飙文坛。几年后,名高财大的兄弟俩,合力在西直门内购置了一套四合院,喜迁新居。

昔人已去,其名长留。蜗居此院的人,或许都读过鲁迅的文章,应该知道鲁迅曾在此住过吧。我挎着背包走走,停停,就有人以一种习以为常的口气说,看鲁迅吧。又指着那门边的孩子说,我们都住在鲁迅那屋呢。我想要问得确切些,却又谁也说不清楚了。再要问,见露出了些不耐烦的神色。于是,打住话头。听着自己的足音,慢慢走,慢慢详。毕竟,100年啦。那么,再过100年呢?我这样想着,走出7号院门,回首那油漆剥落的门框,回首那院门口散乱叫卖的人影,回首那胡同上空摇曳的树荫,我的脚步,渐渐地汇入了大街上的人流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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