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木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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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8/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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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论《文心雕龙·丽辞第三十五》

南朝时期,奢靡之风盛行,进而影响到文学领域。当时的文风华丽纤巧,讲究格律、辞藻、用典等。生于这一时期的刘勰,对骈文是有所偏爱的,因此其对丽辞的研究也较为精细。《文心雕龙·丽辞第三十五》中对对偶的大部分总结和概括是可取的。因此古今学者对《丽辞》篇的褒是多于贬的。对于其价值,前人之述备矣,我们要继承和发扬,在此不作赘述。但对于《丽辞》篇中的不可取之处,我们也要敢于指出。

《丽辞第三十五》全篇共分为三部分:

“造化赋形,支体必双;神理为用,事不孤立。夫心生文辞,运裁百虑;高下相须,自然成对。唐虞之世,辞未极文,而皋陶赞云:‘罪疑惟轻,功疑惟重。’益陈谟云:‘满招损,谦受益。’岂营丽辞,率然对耳。《易》之《文》、《系》,圣人之妙思也。序《乾》四德,则八句相衔;龙虎类感,则字字相俪;乾坤易简,则宛转相承;日月往来,则隔行悬合:虽句字或殊,而偶意一也。至于《诗》人偶章,大夫联辞,奇偶适变,不劳经营。自扬、马、张、蔡,崇盛丽辞:如‘宋画、吴冶,刻形镂法’;丽句与深采并流,偶意共逸韵俱发。至魏晋群才,析句弥密:联字合趣,剖毫析厘;然契机者入巧,浮假者无功。”

“故丽辞之体,凡有四对:言对为易,事对为难;反对为优,正对为劣。言对者,双比空辞者也;事对者,并举人验者也;反对者,理殊趣合者也;正对者,事异义同者也。长卿《上林》云:‘修容乎《礼》园,翱翔乎《书》圃。’此言对之类也。宋玉《神女赋》云:‘毛嫱鄣袂,不足程式;西施掩面,比之无色。’此事对之类也。仲宣《登楼》云:‘钟仪幽而楚奏,庄舄显而越吟。’此反对之类也。孟阳《七哀》云:‘汉祖想枌榆,光武思白水。’此正对之类也。凡偶辞胸臆,言对所以为易也;征人之学,事对所以为难也;幽显同志,反对所以为优也;并贵共心,正对所以为劣也。又以事对,各有反正;指类而求,万条自昭然矣。”

“张华诗称:‘游雁比翼翔,归鸿知接翮。’刘琨诗言:‘宣尼悲获麟,西狩泣孔丘。’若斯重出,即对句之骈枝也。是以言对为美,贵在精巧;事对所先,务在允当。若两事相配,而优劣不均,是骥在左骖,驽为右服也。若夫事或孤立,莫与相偶,是夔之一足,‘趻踔而行’也。若气无奇类,文乏异采,碌碌丽辞,则昏睡耳目。必使理圆事密,联璧其章;迭用奇偶,节以杂佩:乃其贵耳。类此而思,理斯见也。

赞曰:体植必两,辞动有配。‘左提右挈’,精味兼载。炳烁联华,镜静含态。玉润双流,如彼珩珮。”

在第一部分中,刘勰论述了对偶产生的原因及其自产生到南朝这段时间内的发展脉络。关于对偶的形成,他认为自然万物产生时就是成双成对的,不可孤独形成,譬如“云”与“风”、“龙”与“虎”、“日往”与“月来”、“寒往”和“暑来”等。因此源于万物的文学创作只要全面细致地考虑事物的各个方面,就可以“自然成对”。刘勰认为古书中记载的“罪疑惟轻,功疑惟重”、“满招损,谦受益”等句虽然格式对应整齐、意义相对,但并不是古人刻意地使用丽辞,而是“率然对耳”而后他以《周易》中的《文言》、《系辞》、《乾卦》为例,说明有的对偶可能字句变化不同,但其意思是相对一致的。至于《诗经》中的篇章和春秋战国时期各国士大夫使用的外交辞令也是根据内容变化的,无法提前预知,也并不是苦心经营。

这一部分的论述显然是存在问题的。首先,刘勰提出的“造化赋形,支体必双;神理为用,事不孤立”这个引申出主旨的立论根据就并不是十分严谨。他所谓的“云”、“风”、“寒”、“暑”、“日”、“月”等确实都是客观存在的事物。但是他们之间的对应关系并不是客观的,而是人为划分出来的。因此“自然成对”的理论是有一定问题的。如果没有人为的划分,这些事物很难形成对应关系。其次,如果诗文篇章与外交辞令的对偶都是自然产生的,并不需要刻意为之这一观点是成立的,那为什么只有特定的人才能在无意中使用对偶呢?运用对偶写文作赋的人以及拥有巧妙的外交辞令的士大夫都是知识分子。这一点也是无法解释的。由此观之,与其说对偶是自然形成的,不如说这是人类整体的一种审美选择。因为对偶的句式、意义乃至声律都是比较完美的,所以人们才会逐渐趋向使用这种手法。

关于对偶的发展,刘勰认为对偶最初的产生并非有意为之。直到汉代,扬雄、司马相如、张衡、蔡邕等人因为爱好骈俪,为了让整齐的句式和丰富的文采相互映衬,同时让相对的含义和高雅的韵味同时展现出来,才有意识地在作品上精雕细琢。魏晋时期的作者虽然造句更为严密、推敲更细致入微。但只有对偶得当的人才能创作精巧的文章,仅仅停留于表面形式的人是徒劳无功的。

此处对于对偶发展的概括是相对清晰、客观的。但仍有一些小的疑点。譬如刘勰对于杨雄、司马相如等人所写的汉赋的评价是有较强的主观性的。汉赋“穷山海之瑰富,尽人神之壮丽”的写法确实能够在很大程度上展现作者的文采与才华。但汉赋创作的后期大多辞藻繁复、大肆铺陈汉帝国的强大或者为统治者歌功颂德,距离刘勰“丽句与深采并流,偶意共逸韵俱发”的评价,尚有较大的距离。也许是刘勰所处的时代中,大多数人都较为推崇这种华丽纤巧的文风,才导致他作出如此带有主观性的评价。

在第二部分中,刘勰把对偶分为“言对”、“事对”、“反对”、“正对”四大类。并且引用司马相如的《上林赋》、宋玉的《神女赋》、王粲的《登楼赋》以及张载的《七哀》诗来说明各类对偶的具体意义。“言对”指的是单纯的文辞上的对偶,不需要用典;“事对”是用两种不同的前人典故组成的对偶;“反对”是事理相反、旨趣相合的对偶;“正对”是事情表面不同但意义相同的对偶。在此之后,刘勰对所引四个例句的具体内容进行了较为详细的分析,论证了自己“言对为易,事对为难,反对为优,正对为劣”的观点,同时指出“言对”和“事对”也分为正反两种,按照这一思路就能把对偶分类的问题弄清楚。

这一部分的论述是较为充分的,因此刘勰由此所得的结论也具有较高的合理性,为古今大部分学者所接受。值得注意的一点是,刘勰提到的对偶分类全部是针对对偶所写的内容而言的,并没有关于对偶在不同文体中的运用也不相同的论述。而包括对偶在内的各类修辞在发展过程中,其内容和形式的变化都应是多元化的。尽管对偶的形式相对其他修辞更为稳定,但其在诗、赋、散文等不同文体中的表现形式和需要达到的要求是不尽相同的。例如说理类的散文,为了最大程度上达到说理的目的,其语言应尽量做到通俗易懂。此时对偶句起的主要作用就是正反多角度论述或举例论证,使说理更为透彻,具有说服力。此时对偶句的形式应当尽量做到简洁凝练。如果是诗歌中运用对偶,对偶句在贴合诗歌内容的同时往往还需要符合平仄、韵律等要求,对形式的要求更为严格。只是刘勰所生活的南朝时期近体诗尚未产生。当时的诗歌对用韵、平仄等方面的要求相对较宽,所以《丽辞》篇中并没有提及相应内容。这是刘勰和《文心雕龙》不可抗的的时空局限性的体现。

第三部分中,刘勰以张华的《杂诗》和刘琨的《重赠卢谌》为例分析了使用对偶时应该规避的几种弊病,例如相对两方的内容多余或重复、两事相对却优劣不均等、所写事物孤立无偶、相对的事物太过平庸、对偶没有文采等等。在分析问题之后,他又提出了写文章应符合的条件,即“理圆事密,联壁其章;迭用奇偶,节以杂佩,乃其贵耳”。按照这种方式来思考,就可以明白运用对偶的道理了。

这部分分析和论证的合理性是很高的。但由于列举过于详细,也引出了一个新的问题。在这一部分的开端,刘勰最先论述的是部分对偶使用中存在的问题。因此这一部分的最后应该提出理想的对偶需要具备的条件。但刘勰所说的事理周密细致、有玉璧般精美的文采、像人用不同的配饰来装扮自己一样交错运用对偶句和单句等要求显然是针对写文章整体而言的,这就显得有些前后矛盾。

在篇末,刘勰又对《丽辞》全篇进行了总结,指出写文章如果能做到兼顾左右,对偶的精妙之处就能得到显现。如果把对偶句和单句都进行精心修饰则会取得更好的效果。这一处对于写作的要求就与第三部分结尾有些重复。如果能够合并论述会更符合他自己所提的“理圆事密”的要求。

结语

刘勰生于骈文盛行的南朝时期,《文心雕龙》也用骈文写就。由此推测,他个人应当是对骈文有一定偏好的。因此《丽辞》篇中在对偶之外提出的关于写文章的要求也应当是针对骈文的。刘勰在《丽辞》篇中所作的大部分论述都是可取的,具有很高的修辞和文论价值。但白璧微瑕,其中的问题亦不应该被忽视,而应该随着学术的发展而得到正视。

参考文献

[1](南朝梁)刘勰 著,(清)黄叔琳 注,(清)纪昀 评,戚良德辑校.文心雕龙[DB/OL].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15:565-5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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