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谭丽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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散文
202007/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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冬天的爱情

那个冬天,他去找她。从车站下车天色已晚。由于路线不熟,普通话也不好,加上他身材高大威猛,肤色黝黑,他拦了好几辆的士,人家以为他是打劫的坏人,不停车。他徒步走了十公里,走到她们公司,给她打电话,董事长正带着她和同事们在外地,与抓城建的副市长谈判,手机调成了静音。三个小时后,谈判结束,她发现了他的来电,回过去,他正在她们公司前的人行道往返跑。她说:“一会我们要吃点饭,你再等一会儿。”就匆匆挂掉电话。

难捱的两个小时终于过去。又走了一个小时的路程,远远地,看到他像幽灵一样在公司门口转悠。下车的瞬间她仿佛掉入冰窖,不自觉地裹紧大衣。她在风中站了两分钟,轻轻地走过去,从背后抱住他:“你傻呀?怎么不进去?”“我怕对你影响不好”“不是说好了吗?就说你是我哥,从家里过来,看我的,有什么影响?”她擦干眼泪,带他走进公司,室内暖意融融,春天般的温暖。

他比她早毕业一年,已经在家里一个事业单位上班,拿着微薄的工资。而她毕业后执意要出来体验社会,应聘到这家建筑公司。他们经媒人介绍认识,不久她就离开家乡来到这座城市。他们像两条轨道,在某一个瞬间相交,然后各自向不同的方向延伸。

她出来的半年,曾一度没有与他联系。没有信笺,他也得不到她的任何消息。

她在外面,机会很多。他在家里,选择也更现实。

事实却是,她拒绝了很多听起来条件不错的见面。他也是。

她常常想起和他的第一次见面。那也是一个冬天,在媒人(也是他的表姐)的那间客厅。她早到一会儿,坐在沙发上,上身挺直,胳臂收拢,望着餐桌上的一盆盛开的腊梅。她喜欢梅花,不与春花争荣,不和夏花斗艳,不同秋桂比香,独在冬日笑傲风雪!她穿着一件小姨送给她的驼灰色羊绒大衣,毛领,里面的红毛衫露出星星点点,很像朵朵梅花。刚下学的她皮肤红润白皙,一脸的胶原蛋白。她是个美丽的姑娘,阳光也偏爱她,透过窗子整个倾洒在她身上,她柔和的面部被一片金黄笼罩,很像圣女玛利亚。

太阳突然被遮住,他进来了。好高大!她瞬间被这高大笼罩。太阳被他夺去,她却并不觉寒冷,反而有一种安全、踏实感。很快,他将阳光还给她,坐在对面的一个小木凳上。她感觉到了他的眼神,待她抬眼望去,他又迅速将目光投向地面。她笑了,这么大的个子,竟然有些害羞,还不如她一个女孩子。她试着用语言鼓励他放松,他似乎得到了暗示,两人终于有了对视的瞬间,然而又很快闪开。她终归胆子更大一些,在说话的时候偷偷的观察他,她发现他的头发不是发质特别硬的那种,可能有些长了,微卷,他高大的身躯把小凳子整个埋没,双手时而交叉时而分开,他的手指竟然白皙修长!那么美的手应该弹钢琴,而不应该打篮球……他似乎察觉到了她在观察自己,冷不丁地回敬她一个热烈的眼神,如一道闪亮的光、一团炽热的火,她瞬间低下头,脸也开始发烫。他似乎有些得意,有些不忍,却又被她一低头的温柔陶醉……沉默。

太阳终于知道害羞了,径自躲到西山。她有些矜持地站起身,说:“今天聊的很愉快,天晚了,回去吧。”他说:“好。”抢先走到门口把布帘掀开,待她出门,他紧随其后,她停住了。“我送送你。”他迅速说。她没有拒绝。

两人徒步走在马路上,她生平第一次感觉自己的娇小,一米六七的身高在女孩子中属于“高大型”了,加上她又穿了松糕鞋,目测应该一米七多。媒人说他一米八,她对这个身高没概念,因为她不在意身高。他一直走在外侧,高大的身躯象一座山。一辆车疾驰而过,他抬起右臂越过她的脖颈,抓住她的右肩,几乎把她轻轻一掂,她就往右移了两三尺。她有些吃惊,觉得他反应迅捷果断又有力量。待她站稳,他的手臂迅速归位,她窃喜:像个君子!但又有些留恋,留恋那只有力的胳臂揽着自己的感觉。

毕竟是第一次见面,她不想让他知道自己的家,说:“你回吧。”他却说:“再送送吧,天晚了,路上不安全。”说话间,一个醉汉呈S路线从马路那沿斜过来,他右臂夹着她快步闪开,醉汉与他们擦肩而过。这次他的胳臂没有再放下,她便被他揽在了臂弯下,那个冬天不冷。

时钟敲了十二下。她简单地给他煮了两袋方便面,打了两个荷包。他已经歪在沙发上睡着了,深咖啡的大袄敞开着,里面是一件淡黄色的鸡心领毛衣,看起来有些光景了。她很想给他打一件新毛衣,线都买好了,却至今没有学会。她知道自己不善女红,在古代,她应该是嫁不出去的那一种。她给他买过一套西服,好不容易遇到一套190的,哪都合适,唯独袖子有些短。她嗔怪道:你怎么是个残疾?身材不成比例!脑子里却想起刘备两耳垂肩双手过膝的姿容。

北京方便面卧荷包是他的最爱!他被这熟悉的味道诱惑了,睁开眼睛端起就吃。哧溜哧溜地,狼吞虎咽,看起来真是饿极了。她很惭愧,他大老远的来看她,她却让他在寒风中等了五个多小时,公司位置又偏远,连个地摊都没有。吃过饭,她把他安排在楼上的男宿舍。她也是又累又困,很快睡了。第二天不到八点,她又走了。

每天都是早出晚归,他被一个人丢在公司里,很少与人交谈。他是来喊她回家结婚的,看着她像一只辛勤的小蜜蜂,他觉得他抓不住她了。他很想抓住她,冲她发脾气:体验得还不够吗?是不是不想回去了?他甚至希望她直接告诉他不要来了,分手算了。但他又舍不得。

他想起他们第一次见面。他清楚地记得那是一九九九年最后一天,他已经回老家了。表姐说你返回吧,不要因为错过落下遗憾。他真的不想见。刚下学,又刚刚失恋,他觉得见也是白见。碍于表姐的面子,他又折返几十里,去了。快进门的时候他突然想先偷看一眼,不行就直接回了。他透过窗子向里瞧,看到一个女孩在凝视一盆梅花,长睫毛大眼睛,美得不可方物。主要是她的神态,似笑非笑若有所思。阳光温柔地洒在她的身上,他觉得她是那么的美好。他认定她就是自己要找的女孩。

她毕业了,说要出去打工一年,体验社会,他没有阻拦。其实他有机会留在市里,但可能要费些周折。他也想出去体验社会闯荡一番,奈何二老年事已高。父母在不远游,他不想折腾了,就业意味着稳定。他是个孝顺的孩子,想让老人省心,所以没有为自己争取。她想去外面看看那就去吧,他觉得应该给她自由。

待她和公司的同事们拿下那块地,他已经回去了。留下一封信:你的辛劳我都看在眼里。什么时候累了,就回来。我等着你。

她的泪一下出来了,大颗的珠子滴到信纸上,模糊了字迹。她想起每个周末,别人都回到温暖的家,或者与男友约会,她孤单得象一叶浮萍,漫无目的地漂流在陌生的城市。她想起那个炎热的夏季,她感冒发烧三十八度,请假回家,第二天公司打电话要她去工地摄像,她又坐依维柯赶回去,拖着病体扛着摄像机冒着酷暑在工地拍摄……她想起无数个加班加点。每一个白领与每一份高薪的背后,都有与之匹配的艰辛与酸楚。

矿小打来电话,通知她被录用了,周一报到。她去矿小应聘老师很顺利,她可以留在那里当一名老师,档案随时转过去。她放弃了。放弃了高薪,放弃了留在那里生活的机会。

她始终没有爱上那座城,因为那只有力的臂膀不在那里。没有他的冬天,很冷。

2003年的冬天,她躺在他的怀里,象一只慵懒的小猫。他已经醒了,他喜欢看她睡着的样子。她的长睫毛微微翘起,鼻梁高挺又不僵硬,漂亮的鼻孔规律地翕合,最后他的目光停留在她红润性感的嘴唇,太阳光温柔地洒在她的脸上,他忍不住俯头轻吻,她轻蹙眉头:“干吗?让人家好好睡嘛!”他轻刮她的鼻头:“你不是勤劳的小蜜蜂吗?怎么不起来做饭?要饿死夫君吗?”她不睁眼地笑问:“老实告诉我,那辆疾驰而过的车怎么回事?还有那个醉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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