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陶剑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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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笔杂谈
201909/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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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爱读书吗?

假如有人问我,你爱读书吗?我答,过去我不爱读书,现在爱读书了。我的意思是说,我小时有很长一段时光,比如暑假,是经常无所事事和游手好闲的,因不爱读书而最怕读书。那时我的姐姐妹妹是一个个优等生,很用功,很好学,她们不但学习文学写作,看小说,还学习数学;但我不爱读书。顶多也只是翻翻小人书。我读的第一本书还是我妹妹向我推荐的,书名叫《地下小学》,还有一本叫《高玉宝》。

有一次,我妹妹见我东游西荡一天了,就过来对我说:“哥,你看看这本书,很好看的,书里有很精彩的故事。”我就开始读了。这一本书就是《地下小学》。讲的是抗日战争时期,一些农村儿童们在地下秘密读书的故事。后来,又读了当时风靡一时的小说《高玉宝》。因为当时大家都知道的故事《半夜鸡叫》,就取材于这本小说。

但读了这几本书后,我还是不喜欢读书。相比这下,我更喜欢的事情是“做实验”。我的所谓“做实验”,其实是做一些异想天开的事情,而且总是会弄得家里乌烟瘴气,而常被父亲责骂。比如,我将当时有一种叫桑菊感冒片的瓶子,像试管一样,我当作做化学反应的试管,然而,弄一些蜡烛油什么的烧;或自己去捉来的一些小鱼、泥鳅,将它们剖腹,取出一些内脏,然而缝上,再将它们放回水盆里,这样我观察它们的活动;或将捉住的苍蝇剪掉它的后面腿或弄掉它的羽翅,然而放飞,看它是如何再飞起来;也常将家里的如半导体收音机、广播喇叭或小闹钟等等,凡是可拆开来的物件,我都要背着父母亲,一一拆开来去看个究竟。后来,家里买来了一架当时很贵重也很时髦的红灯牌自鸣钟,父亲严肃地对我明确规定,不准再拆它了,而我只能作罢。

上初中时,家里书多了起来。原因是我姐姐非常爱读书。当时她已下乡,在一所乡村小学里教书。她常常带回来一些好看的书,大多是小说,也有一些文艺杂志。当时我就读的学校里有一个图书室,我也有一些书可借阅了。有一次,管理图书的老师向我推荐了一本叫《荔枝蜜》的书,他说,这本书写得很好。我回家一看,大失所望,怎么也提不起我的阅读兴趣。我没看完,便将书还掉了。

我的所谓的整个高中阶段,其实也就是两年时间。我读得懵懵懂懂的,既不爱读书,也不爱看课外书。但这一时期,有一本书却引起了我极大的兴趣。这一本书就是《十万个为什么》,但始终借不到,等我能借到了,我也已长大了。

引起我极大的好奇的书,倒还有一本,这里有一个故事可说。在乡村小学里教书的姐姐,常带回一些书籍,我也经常翻翻这些书。但有一次,我看到她分明带回一本书,但我怎么找,也找不到它。后来,终于在她的一大堆书里找到了。我还记得是一本薄薄的书,封面是蓝色的,画着一个月亮,和一些草。应该说,书的装饰今天看来并不考究。书的作者,我记得,叫胡石言。书名叫《柳堡的故事》。我姐姐越是这样神秘兮兮,越是激发了我的阅读兴趣。我分别用两个下午的时间,躲在楼上,自己的房间里,将书阅读完。

随后,我读了我姐姐带回家的小说《红岩》,《青春之歌》等等,这些书深深地吸引了一个不谙世事的少年之心,给了我初步的文学启迪。

我人生的第一份职业是在当地一家大型工厂里劳动,业余时间我在工厂图书室读了大量的书,后来,几乎将这个图书室的文艺类书籍读了个遍。记得当时,我脱口而出:“怎么回事,你这书咋这么少?”

这句话引起了工厂图书室管理员的不满。她一脸不屑地还嘴道:“这还少啊?也只有你天天来看书。”

当时我对一本叫《百年孤独》的书名感到奇怪,于是我取下书,读了起来,这本当时名不见经传,写的是拉丁美洲的事,我阅读感到很吃力,终于因读不懂作者意图而作罢。哪知这本书,后来竟获得了诺贝尔文学奖。我还努力尝试阅读马克思的《资本论》。我敢相信,这部放在我们工厂图书室书柜上端大部头书,没有一个人去阅读过,甚至去翻看一下。当然,《资本论》太深奥了,我也是因为读不懂而作罢。

当我们工厂图书室的书基本被我阅读完了后,我就转向市里的图书馆。但没几年,这家图书馆的文艺类书籍尤其是诗歌类书籍,也被我借阅完了。这这两个图书室(馆)的清仓般的阅读,带给我的好处是说不出的,它往往是一种潜移默化的影响;最直接的是我的眼界变得深远了一些,至少比那些工友们要远一点点。

读书阅读从枯燥无味变成了我一辈子的享受。年轻时,我在工厂业余时间,都是阅读,往往是我得到一本好书,会在被窝里看书至后半夜,这样的情景是常有的。

书读多了,我就有了一个自私而好奇的想法。我在那段日子里的某一天,我忽然产生了一个了不起的想法。这里也有一则故事可说。我在繁重的工厂生活中,突然冒出了一首诗的某个句子,好像是“我是一峰在沙漠上跋涉的傻骆驼”,灵光一现,我就马上将它记录了下来,后来,我又作了补充与完善,也不知是胆大妄为还是不知天高地厚,我竟将完善以后的句子,当作诗歌投给了编辑。

在这段时间里,我的文字能不能变成铅字的念头一直占据在我的脑海里。于是, 我悄悄尝试投稿。大概是7月里的一天,稿件终于发表了,我大为惊喜。没有想到自己这一投稿,竟与写作打下了一辈子的交道。可以说,我这辈子是以写作为生吧。是我手中的笔和指尖下的键盘养活了我自己,这点倒是我始料不及的。

当然我所写的大多是一些“冷面孔”,如新闻报道和公务文书之类,细说就是报告啊,汇报啊,讲话啊,总结啊,文件啊甚至是检讨啊、批评啊等等,新闻类的就是通讯,消息,特写,随笔等,属于文学作品的并不多。这是一个遗憾。

不过,写作,让我建立了家庭;写作,让我拓宽了思想维度,丰富了人生阅历。从这一点看,写作这一门手艺,对我并不薄。我爱阅读,我爱写作。

似乎写到此便可结束本文了,但我还是要透露一下我的“隐私”。我的工厂时期的尾声,当时我与妻子正谈着恋爱,有一天中午,平时爱听广播的她的父亲,在广播电台里听到我的姓名。一个广播电台里写通讯的作者竟与我的姓名相同,他感到好奇,于是便问了他女儿:

“平时在广播电台里常说的那个陶剑刚,是不是与你正在交往的那个陶剑刚?”

他女儿也不知道,故她问了我:“电台里有一位作者,是不是你?”

我说:“是啊。”

她又问:“怎么没见你说起这事呢?”

我问:“怎么啦?”

她说“我父亲电台里听到了你的名字,还有你写的人物通讯。”

“呵,原来如此,——我的作品,发表了!”我问她:“你父亲讲了些什么?”

她回答道:“我父亲说你,如果是同一人的话,那这位陶剑刚,倒有点才华。”

光阴飞驰,阅读的丰盈,就是在力所能及之下,读好每一本书,写好每一篇文,而与书籍的遇见,就是轻轻盈盈地便点亮了我内心的灯火。世间薄凉,自有深情,书的柔情与力量,温暖着我的心怀,激励了我的斗志。正如鲁迅先生所说,它催我自新,催我奋斗,并增长了我的勇气和希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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