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一家在年岁更新的前几天回了老家。
很久都没有认认真真把“家乡”这两个字写实了,政府修建的柏油路是决计不能填满这个词的。
却该是那掩藏在林木深处的陡坡土塘,下雨天沁入骨髓的寒凉和萦绕鼻尖的草木香,还有路边对着所有经过的车辆打招呼的同乡,才能写出“家乡”的风骨和漂亮。
身后跟着一群鸡鸭,发丝上挂着一捧的烟火气,鞋底粘着稠密的泥土颗粒,我常会慢慢悠悠走出院子大门,沿着马路向下走,走进更多的人里去,走进更深沉的感情里去,走进更陌生的风景里去。
是一定会经过柏油马路尽头的老房子的。
真是久违了。
破败却坚守着的木头房子,只有两个房间却住下了六个人的木头小床,刷着红漆却遮不住苍老的橱柜,被尘埃当作定居地却最受幼时的我喜爱的土炕,失去了遮挡却被奶奶用纸糊住的窗口,吱呀吱呀却结实的家门。
快要遗失这些带着餐厨味道的记忆了。
对了,还有鸡腿的味道——那天奶奶好容易买了半只鸡,把唯一的鸡腿给了我。
可是由于当时对鸡肉的抗拒,最终我把那个热腾腾的鸡腿甩进了家门口的泥潭里。
犯下的这个错误,我记到现在,并且一直觉得自己简直是不可饶恕。
虽然只要我说一句:那个时候还小,也许就能得到几乎所有人的原谅。
不过我心里的疙瘩反而会愈发成为阻碍。
那个时候还小啊,觉得天大地大,这可爱可亲的老屋尤其大。
那个时候还小啊,洁癖还没冒头,三观也还懵懵懂懂,对人对事的爱意毫无保留,毫不吝啬。
我总是会在那个地面凹凸不平的长廊疯跑。来回来回,不知疲惫。
只觉得这条路真长,要是能跑完,要是能一直跑,要是能随意跑,那自己可真厉害。
幼时的于勤跑完了,成年的于勤唯唯诺诺,不敢迈步了。
时过境迁,老屋的片片面面都被浸润在了时代的长河里,甚至连奶奶和父亲也不再提及。
可我却总会在任何一个树木繁茂的地方,把老屋灰蒙蒙的影子拉出来晒晒太阳。
为那个鸡腿,为温馨的六口人,为永远存在的长廊,为稳稳当当护住三个人的木床,为我干净纯粹的依赖和喜爱,为粗粝的时间,为细腻的童年。
近来听了几节写作课,老师说作者笔下的所有文字,都带有童年的味道。
是啊是啊,有泪有笑的二十年,每分每秒都有它自己的名字,每时每刻都有存在的权力。
一开始写作的时候总是更愿意写自己的未来,自己的幻想——那些几乎和自己生活毫不相关的幻想,对自己有所付出的岁月嗤之以鼻。
多愚蠢,多狂妄,多无能。
否定现实,只是想象,捡不起过往,不相信未来。
所以大概“承认”和“接受”确确实实能被称为最实在的词语。
虽然实在,但却不可滥用,也不可以此作为借口,剪裁自己的征途。
否则,可惜竟然成为残瓦,可惜甚至不留影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