咖啡杯
咖啡杯已经伴我五年。五年前迷恋上各种杯器,于是在网上遍寻中意之款,从典雅含蓄的中式器皿到花团锦簇的英式茶具,乱花渐欲迷人眼,越看越喜欢,越看越难以取舍。偶然间看到一个叫作LOUIS·CAETON的店铺,是一家主营欧式家居的网上小店,店里的咖啡杯虽是欧式风格,但并非西欧宫廷风那样浓郁的花式杯盘,也不是北欧的冷淡风,这家店铺的咖啡杯取法俄式,图案繁复却不显浓郁甜腻,色彩也以清淡的蓝色为主,倒让人眼前一亮,当即下单。几日后到货,拆开包装,果然不负多日期许,且近看之下,比图片漂亮许多。杯子采用了高温釉下彩的工艺,手绘蓝色的纹饰间嵌有少量的黄金图案。杯、盘通体白底蓝图,勺子为金色,勺柄顶端配有与咖啡杯相同的纹饰,四周描金装饰,呈水滴状,似是滴水绵延而下形成了一把咖啡勺,颇有意味。杯口内端顶部和盘口杯底内圈都有一圈描金花纹,半圆形外圈里绘着小半圆形,小半圆与大半圆之间有放射性线条连接,类似一个个半个太阳一般,装饰着杯口。杯口和盘口则是金线环绕。我顶喜欢的要数杯子的手柄:宝蓝染色,仿佛一块蓝宝石熔化后,把自己生命里全部的蓝都给了这小小的杯把。杯把手握弯曲处一叶一花,共绘有五组花叶图案,沿手柄底部向上延伸,远看不大能注意到杯把侧面的图案,拿近了细看,方能留心到这处小心思。总而言之,这款咖啡杯一眼望去,整套杯盘于淡雅中不失华贵,颇显俄式风格。
因我喜欢饮茶,所以这款咖啡杯买回来后,其实很少用到,大多数时候是当作摆设,杂乱在书堆里的。前年不知怎的,突然不能喝茶了,每每茶刚入口不久,肚子便翻江倒海,闹腾不已。几个回合下来,我终于明白自己从此是要远离各种茶了,于是将家中所剩新茶旧茶索性都送了人,茶杯、茶壶等各种茶具也一并收了起来,买来的三盏香器随着茶器的失宠,也被打入冷宫。香器倒也不全因茶具而失去地位,只因每次燃香,家里的空气净化器就开始疯一样地工作,往日雾霾那么严重,都没见它欢腾过。净化器的努力工作加重了我对空气质量的担忧,于是便不再燃香,减轻净化器的滤芯负荷,也减轻我的焦虑。茶是喝不成了,可是对茶的依赖却成了瘾。也不知是哪天起,我开始喝咖啡,等到发现这已成习惯,咖啡已然是每日必备饮品了。于是,这几年间都不怎么使用的咖啡杯从审美物件化而为实用器皿,承担起自己本来的使命。日日用它,金色的勺子染上了咖啡的颜色,倒有些古铜的面貌了。杯盘依然完好无损,图案鲜艳如昨,几次想要换新杯,然而每日见它用它,真要动了换掉它的心思,总有些不忍。那日在朋友圈发了一张图,咖啡杯偶然出镜,朋友说“杯子好看”,索性断了换杯的念头。
年年岁岁花相似,岁岁年年人不同。它陪了我这么久,我这岁岁年年不同样的人,它已见惯,何必再找新杯磨合?只是它年年岁岁依旧,我不知有生之年能不能读懂它?
或许,有一日,它也会出现在旧物市场上,把我微末不值一提的人生告诉给新的物主听?于是我明白了,哪怕我的人生再平庸,它也会如水滴绵延成河一样,静静地倾听我的一字一句。
这么一想,我突然觉得生而为人,不再孤独。
绿手镯
读书时买过一只绿镯子。透明松紧细带上盘了一圈仿制水钻,镯子中间三颗圆润饱满的绿石嵌在几粒小水钻之间,盈盈的,令镯子顿然生色。镯子是松紧的,没有扣带,接口处的松紧细带自然垂下来,也用了小水钻装饰。镯子从“祖母绿”到“钻石”,都是仿制,不值钱,但我因为特别喜欢它的款式,因而也带了许久,直到它自然断裂。
镯子最抢眼的要数那三颗通透翠绿的“宝石”。仿佛是经了春天的绿染色而成,这三颗珠子绿得让人欢喜,每每见之,精神气色似乎都被这绿的生动感染了,心里总是不由得愉快起来。“水钻”们众星拱月般地烘托着这三颗珠子,在阳光下也闪耀出自己的光芒。因为欢喜,几年间我一直随身佩戴着它,不离不弃。有时候买了新的手链或者手镯,戴一阵子,心里就又惦记起绿镯子来,还是把它从首饰盒里拿出来,戴在手腕。
那几年,我过得愉快、平静、满足。
某日,我依旧准备从盒子里拿出绿镯子,然而就在要戴上它的那一瞬间,镯子的松紧细带突然断裂,“水钻”们纷纷脱离松紧细带,飞散落地。三颗绿珠子随着小“钻石”的脱落,也滑了出来,滚落到首饰盒周围。我拾起绿珠,试图把它们完璧归赵,然而手镯绳断裂的程度已经无声地向我宣告了绿镯子生命的终结——即使换根带子重新穿起镯子,珠子和小“钻石”的排列也不可能还原如昨了。“算了,用了这么久,也够本了。”这么想着,就把它随手丢到了首饰盒里,不再去管。后来觉得它占地方,某天便随手扔掉了。
绿镯子丢掉已经好几年了。昨晚突然想起它来,便去翻了翻往日的照片,发现除了当年的结婚照留下了绿镯子的身影,其余照片竟不见一点踪迹。照片里什么手链都有,就是不见绿镯子,然而那些年手腕上戴过的链子,我一点印象都没有,独独印象深刻的绿镯子,我却再也找不到了。
我多么怀念那颗愉悦、平静、满足的心,丢了,就再也找不回来了。
平安符
车里内后视镜上挂着的平安符是六年前朋友送我的。那时刚刚换了台新车,翡翠绿的颜色,开出去特别显眼。那是日子最如意的几年。去4S店看车,销售导购说相中的马德里金一个月左右才能到店提车,现提的只有白色、红色和绿色。我去停车场看了看,这款车的红色土里土气的,见之让我脑海里陡然浮现出刚下过雨的泥点子沾满车身,我开着车颠颠簸簸地行驶在乡间小路上的恼人情景;至于白色,满大街都是这款车的雪白身影,实在毫无新意。得意的日子,谁在乎多深想一点?我不假思索地跟销售帅哥指了指绿色,就它吧。
车很快提了回来,上牌、办手续,事事完备、顺利。呵,人生顺利时,万事都随心所愿。
没多久,我开着车去给朋友送杂志。车开到她工作单位门口,她早已等候在那里。见我换了新车,不免随口称赞一番,然后递过来一个精致的盒子,我打开一看,是一个蓝色水晶平安符。长条形的微透晶体上雕刻着“平安”两个字,“平”字的竖笔随晶体延伸舒展,收笔处与“安”字之“女”重合,“平安”底下一朵蓝莲花剔透如冰。我笑了,说这正好挂在我车里,朋友亦笑,说没料到我换了车,这平安符倒是恰逢其时。
朋友长我若干岁,审美成熟,彼时我的审美倾向还趋于粉嫩可爱一类的小玩意儿,便不觉得这平安符好看。但我极少在车内装饰上花工夫,又觉得开车胆大心细、遵守交规,自然平安,符饰一类的玩意儿至多起到心理安慰之用,所以不甚留心车里这些挂饰配件是否能保我平安。然而朋友所赠,是意外之意,亦是彼此间心有灵犀,所以这水晶符也就一直挂着,没有换过,如今已快七个年头了。
这几年越发少见朋友们。人到中年,各有各的忙碌,各有各的心事。前几年见不到面,微信上还聊几句,群里也是热热闹闹的,疫情以来,人与人之间交往疏远了不少,虽自信友谊仍在,但也不似当年那样“如胶似漆”。工作的烦心、生活的焦虑渐渐比与朋友见面更让人牵肠挂肚。当年我们曾探讨人生,可人过四十,才发现人生无需探讨,因为我们每天正在经历的,都是人生。三十而立,四十不惑。四十岁,每个人的人生走向已然明朗,“性格决定命运”,每一天的经历其实都在磨砺着一个人的性格,只是有人选择了妥协,有人选择不甘妥协。与环境妥协了,叫认命;不愿与环境妥协,叫不认命。看清了一己之力改变不了环境,只能多少改变自己。而那些看清了现实,依然选择不肯妥协,甚至甘以一己之身抗争平庸生活的人,他们是真正的勇士。这样的抗争代价太大,是人生观、价值观与个人命运的抉择。
我们的普通,大抵都源于无力改变环境,只能改变自己。这些年眼看着朋友们与我一样步入中年,工作和生活上的烦心事“按下葫芦起了瓢”,时间仿佛一位公正而客观裁判员,一脸严肃地东流不回,我们的生活也在波澜不惊地随着时间的流逝,默默前往生命的终点。在生活的河床里,性格的棱角从尖突的峭石磨成光滑的鹅卵石,然后随着众多石头一起沉入河底。所谓宿命,或许即指此。
送我平安符的朋友在学国画。我们有两年没见面,她也几乎不发朋友圈,只一两次,她在群里发了自己新近画的山水花鸟画。我不懂画,但看着觉得很好。
近来我也拿出毛笔临帖。无力改变的环境,不甘放弃的自我,在四十上下的年纪,权衡左右后,不能做出勇士般的牺牲,只得寄情物事了。
车里挂着的水晶平安符,如今看着虽仍觉得俗气,但似乎又懂了些意外之意。那朵栩栩如生的蓝莲花,此生即便不得牡丹之艳,亦不肯处淤泥而服低,若于尘世中如这蓝莲花一般存世而生,也是一种幸运吧。
真想通了,人生这条路至少在自己心里也算完满了。
透明伞
阳台的角落里撇着一把透明雨伞。之前,它一直放在汽车后备箱里,以备不时之需,疫情封城前,下了一场不大不小的雨,下雨那日我的车限行,只好步行接送孩子上下学,车里的这把伞就在那时拿了回家,然后搁在阳台,直到如今。
家里有好多伞。大的、小的、折叠的都有,伞面的各式花色丰富得如同万国博览会,搞得我每次下雨出门,都要在该拿哪把伞配当时的衣服才显得和谐这一问题上耽搁好些时间。如果匆忙中随便抓一把就奔出去,那路上闲下的时刻,我的所有心思就会被这不和谐的衣服与伞的搭配搅得心烦意乱。索性买把没颜色的透明伞,一劳永逸。
其实,西北城市干燥多尘,下雨的日子并不多。我也不明白为什么一路收集了这么多花花绿绿的伞,如今,就连这朴素无华的透明伞也不经常用了。晴好的天气,阳光从东面斜射进屋子,整个阳台被抚照得温温暖暖,花儿也趁着暖阳,早早盛开,唯独这被撇在角落的透明雨伞,因被储物箱和箱子上摆放着的鲜花遮蔽,身上始终照不到阳光。它一直安静地待在角落,渐渐地,把自己待成了一件停留在阴影里的素描。
那些用过后就被尘世遗忘的,渐渐都习惯了沉默。在沉默的孤独中,世间事看得更分明;看清了,更不愿再开口,于是只好在孤独中继续沉默下去,直到最后自己活成一幅停留在时间里的画作,被尘沙微风带进历史长河,再无人问津,再无人知晓世间真的故事。
手表
盒子里撂着两只手表,已经很久没戴过了。
手表的实用功能早已被人们抛弃。奢侈品的队列里,手表占有一席之地,是其装饰审美功能被极度商品化的结果。不过,我盒子里撂着的两块手表既非出身名门,又无连城之价,不过是精品杂物店里首饰名目下的佩戴小玩意儿罢了,摆在琳琅满目的一堆花哨饰品里,反而显得她们朴实,容易被人关注到。买回来之后,不过新鲜了几天,也就那样了。
时间的流逝从无止境。这两块表戴与不戴,都不会影响我从三十岁划到四十岁。十年间,表针日日夜夜绕着表盘旋转,一分一秒,试图用细小的指针丈量宏大的时间,可是,时间的原貌可以被钟表这些人为的仪器丈量出来吗?钟表把时间分割成块状物,似乎这样分割后,每个人都能从时间的洪流中拿到自己的那一块时间。我们计划着时间,什么时候该吃饭,什么时候该工作,什么时候该休息,从流淌的时间里分出一份一份,盛到自己碗里。我们的全部精力都倾注在对时间的分割上,以至于蓦然抬头,才惊觉时间已在自己脸上刻下一道道痕迹,而自己这个整日忙于分割时间的人,竟浑然不知。
到底是我们主宰了时间,还是时间主宰着我们?
时间从来不回头,人也从来无法回头。时间和人是并行相伴的双生子,任何一方的回头,都会造成命运的错乱。如同时间的流动一样,日子也是向前流动的,被分割的不是日子,是我们自己。我们定好闹钟,哪一块时间属于他人,哪一块时间属于工作,哪一块时间属于自己,仿佛我是由无数个“我”组成的一样。这是个假象,让人以为自己真的能干得如神一般。等到身心俱疲后才明白,我与时间从来都是涌动的流水,而非死寂的冰块。只有在流动中,生命才能被细细地、认真地感知到,日常的生活和平凡的我在时间的洪流中才有了存在的意义,也体现了生命的尊严。而那些日复一日被分割的日子,只是机器切割成的标准商品而已,一旦使用价值结束,它的价值也就不值一提了。
如同那两块撂在盒子里的表。即使依然卖力地不停地走,还有谁会去回看一眼呢?
毛笔
我用来练习书法的毛笔特别不专业。
毛笔是随临摹贴一起买的。脑子一热,买了三沓好几百张小楷临摹帖,内容是《论语》《心经》和《将进酒》。因为买的多,所以老板送了小楷字毛笔、画毡等一些七七八八的书法物件。刚买回来时,兴致颇高,三个帖子轮着临,然而终究还是心气浮躁,没几个月,也就停了笔。帖和笔就放在了书柜最下层,占了整整一个格子的空间。期间偶尔也会想起来临一张,不过也没最初那么认真了。
前阵子看到网上有一种类似硬笔外型的毛笔,据说是从日本传过来的新式毛笔,我是个好奇心重的人,禁不住视频里的诱惑,买了回来。这回是买毛笔附赠临摹贴——十来张行书《雁塔圣教序》跟着新式毛笔风尘仆仆地快递到我手上。拆开包装一看,毛笔做得如同钢笔一样,这样一来,书写者握笔时极少出现手腕颤抖的情形。毛笔的笔尖也同钢笔一样,细细的,短短的,笔身可以灌注墨汁,而不必经常蘸墨。与羊毫、狼毫等真毛毛笔相比,新式毛笔是海绵纤维笔头,且笔头使用时间长了以后还可以更换。这种钢笔式毛笔对初学者来说,倒是挺好上手的,我用它来临小楷,手腕很少抖动,写出来的字也工整干净了许多。
不过用新式毛笔写行书吃力很多。诸多书体中,行书算是最潇洒、最具行云流水气质的书体了。与楷书一笔一划皆要讲究提按顿挫感不同,行书是书写者在运笔过程中最符合纸上书写的自然状态的书体。不似楷书规范工整,亦没有草书那样偏向艺术性,行书在日常的纸上书写中最普遍。临了若干张小楷后,我便急不可耐地拿出了行书集字《雁塔圣教序》——虽然楷书还没有练好,但是作为一个闲来无事打发时间的爱好,也不必拘泥于书体的演进式临习。用新式毛笔只写了第一列几个字,我就发现它写行书异常费劲且不好看。《雁塔圣教序》的字较大,行书运笔时线条连贯,单字内部的线条中断直接导致整个字呆板凝滞,毫无气韵,新式毛笔用海绵纤维模仿软笔笔头,形似,且楷书因有提按等运笔动作,加上之前我临摹的是小楷,所以线条的中断从整个篇幅看,不影响整体效果,而且因为没有出现手腕抖动的缺点,反而使那几张临摹格外整齐。行书流水般的书写过程突显了海绵纤维笔头的所有弱点:笔头的坚硬在写连笔线条时,毫无毛笔婉转回圜的灵动感;墨汁因为提前吸入的缘故,下笔时每个字的墨色均一,写出来的字个个像标准产品一样,呆头呆脑,毫无个性;行书的书写节奏感也被笔的硬朗感打断,变得断断续续,好像一首流畅动听歌因网络信号不好,导致歌曲时断时续一样,非常别扭。这么歪歪扭扭了写了一列,抬眼一看,实在难以入目,赶紧换了旧式毛笔再写。
旧笔因是小楷笔,写大字行书也不顺手,但较之钢笔式毛笔,好了不少。可见术业有专攻,即便是随意写写涂涂,也要有称手的“器”才行。
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我想,过几天还是得买一支写起行书来顺手的毛笔才好,要不,这字丑的真没法看下去了。
毛绒地毯
我是个不爱收拾家务的人,但却喜欢地毯这玩意儿。
打扫地毯是件令人头疼的事。毛茸茸的一块毯子铺在地上,虽然让冰冷坚硬的地板一扫灰头土脸的俗气,显得温情脉脉,但这玩意儿极其招灰惹尘,北方气候干燥,四季扬尘,铺在地上没几天,一根根细毛成了尘土的绝佳容身之所,真正的“金玉其外败絮其中”。触手温软的毛绒地毯也成了喵星人磨爪的好练手——家里其他的毛绒品都是它的违禁物,逮到了要挨打——只要指甲长了,它总会跑到地毯上死命地揉啊捏啊,直到把那张铺得好好的毯子抓得歪七扭八,才带着懒洋洋的神情缓步移开,趴到椅子上去睡大觉。更可恶的是,它竟然在如此柔软的地毯上胡乱撒尿!这猫是被全家人和朋友公认的“三好学生”,从不乱抓乱咬乱撒尿,可是就在我把第一张毛绒地毯买回来铺在地上没几周之后,它居然晚上悄咪咪地往这一堆绒毛上示威似的撒了几泡尿!我是在后来毯子附近的味道闻着不对劲的情况下,仔细侦察后才发现这一不轨行为的。我说过,我是个不爱打扫收拾家务的人,当年读大学,宿舍楼进门一抬头就能看到一行“一屋不扫何以扫天下”的警醒名言,触目惊心,然而也仅仅是“触目”,“惊”不了心。当年年富力强时都触动不了收拾家务的热情,遑论如今体力精力日下的中年?所以结果是:我把那张毯子扔了。
没多久,我按捺不住手痒,又从同一家商场抱回来一块一模一样的毛绒地毯,铺在原地,然后对着猫指手画脚,冲它耀武扬威地威胁一番。它睁着圆溜溜的大眼睛,困惑地抬头,看着我的手在空气中来回比划。在它眼里,我就跟个傻子一样。
我是个傻人,猫却是个聪明猫。奇怪得很,这回,它除了磨爪,再没有“玷污”过这块毛乎乎的地毯。
它怕不是可怜我神经兮兮,只好委屈自己的心意吧?
因为屋子在顶楼,开窗通一下风,新鲜空气是进来了,灰尘也趁火打劫,从细密的窗纱缝钻进来。春日晴好,每天开着窗,一天下来,满屋隐秘的尘土在各种家具上现出真身。新地毯铺了几个月,落了厚厚一层肉眼可见的灰尘后,我这懒人终于看不下去,把它扔进了洗衣机:买之前特意看了一下,这块地毯可以机洗。
毯子先是被水沾湿,又在洗衣机里经历一通揉搓漂洗甩干的折腾,拿出来时,毛绒一簇簇地挤在一起,冰凉硬挺。我担心洗坏了它,后悔扔进洗衣机前,又犯了老毛病——不肯仔细看说明。好在晾在太阳下晒一天,水分回归空气,毯子又回到毛绒根根分明,摸上去柔弱无骨的软乎劲儿,看了心里真欢喜。
我把毯子铺回原处,猫儿踱步过来闻了闻,在上面翻了个身,又走开了。这大概是验收合格的意思?
有时,我坐在毯子上,猫在我身旁打盹。阳光冲破外面的重重障碍,照进屋子,照得满堂生辉,照得身上暖暖和和。整个人被细密的毛绒托着,融进阳光里,此刻于我,世界只有我和一只猫。
我的世界只有一只猫。
我的世界只是一只猫。